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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材料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guī)范回收材料的收集、存儲、處理和再利用流程,以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生產成本,同時滿足環(huán)保法規(guī)的要求。
包括哪些方面
1. 回收材料分類:明確各類廢棄物的分類標準,如金屬、塑料、紙張、玻璃等。
2. 收集與運輸:規(guī)定收集頻率、容器標準、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輸方式。
3. 儲存管理:設定儲存區(qū)域,規(guī)定儲存條件,確保安全與衛(wèi)生。
4. 處理與再利用:制定處理方法,如清洗、破碎、熔煉等,以及再利用的途徑和標準。
5. 合作伙伴選擇:明確與回收服務商的合作條款,確保合規(guī)性和經濟效益。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記錄系統(tǒng),定期報告回收材料的狀況和效果。
7. 員工培訓與意識提升:開展環(huán)保教育,增強員工的回收意識和操作技能。
8. 監(jiān)督與評估:設立監(jiān)督機制,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
重要性
1. 資源效率:回收材料能有效減少原材料的消耗,提高資源利用率。
2. 環(huán)保責任: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降低廢物排放,保護環(huán)境。
3. 成本控制:通過再利用節(jié)約生產成本,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4. 社會形象:體現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提升品牌形象。
5. 法規(guī)遵從:避免因違規(guī)處理廢物導致的法律風險。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回收流程圖,清晰展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步驟。
2. 設立專門的回收材料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實施與監(jiān)督。
3. 與專業(yè)回收公司合作,確保合規(guī)處理和高效回收。
4. 定期進行內部審計,檢查回收材料的處理和再利用率。
5. 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回收活動,如設立環(huán)保獎勵。
6. 對外公布回收政策,增加透明度,提升公眾信任度。
7. 定期更新制度,適應法規(guī)變化和技術進步。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的回收材料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實現資源的有效循環(huán)利用,為企業(yè)帶來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動力。
回收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煉鐵廠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現場管理,實現物質“零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2.1 所有可回收的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
2.2 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是指維修、檢修或大中修更換下來而無法再利用或修復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備品備件;同時也包括各項生產和工程所發(fā)生的拆舊材料備件、邊角余料及廢料等廢舊物質。
3 職責
3.1 設備科負責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的鑒定、回收管理。
3.2 庫房負責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的回收實施,和公司相關處室的溝通協(xié)調。
3.3 下屬各單位,負責廢舊物質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項工作。
4 內容和要求
4.1 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必須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設備科專業(yè)人員鑒定確認后,作出或報廢、或可修復、可調配使用的鑒定;施工單位、生產單位不得自行處理或截留。違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4.2 固定資產報廢由設備供應科提出報告經相關單位審核后,報裝備處、財務公司和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通知設備科回收處理,在沒有回收處理的指令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處置。
4.3 對可修復再利用的材料或備品備件,由設備科負責聯系維修人員進行修復,修復后經使用單位與設備科相關專業(yè)、維修人員三方確認可再使用后,使用單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鑒定意見,使用單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設備科概不負責;
4.4 對可調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備品備件,須由設備科下發(fā)調配使用意見,指定使用單位,新的使用單位應無條件接受調配使用任務,并負責接手該材料及備品、備件的存放管理,所發(fā)生的材料備件費用由設備科負責給予剔除處理。
4.5 廠所屬各單位所產生的廢皮帶、廢油桶屬于物資供應公司管理,是長鋼公司重要的可循環(huán)利用資源。凡檢修、修舊利廢、生產過程產生的廢皮帶、廢油桶,產權歸廠部所有,各單位必須認真負責管好。加強回收利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自行外銷和外運,任何單位和個人也無權自行外購。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使用和處理也不得以抵扣預算、勞務費、材料費等費用支付給集體單位和其它施工單位處理。
4.6 對于檢修、定修工程中換下的廢舊皮帶、油桶等各類廢舊物質,各車間及時聯系庫房清運,不得影響現場管理。
4.7 各單位不得雇用長鋼以外的車輛在廠區(qū)內倒送廢料。
4.8 各車間可隨時將生產、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存放在指定的地點,由庫房或生產科協(xié)調拉運,生產科負責結算并與我廠財務科核銷。
4.9 回收方須持長鋼物資供應公司介紹信由煉鐵廠設備主管領導審批。
4.10 設備主管領導派庫房材料主管和技術員負責協(xié)調回收方到指定車間進行回收,由庫房主管和車間領導負責對廢舊物質進行鑒定并在回收單上簽字。
4.11 廢舊物質由長鋼物資供應公司回收、銷售并統(tǒng)一結算,除管理費和稅金外其余資金全部用回收票返還我廠進入成本。
4.12 發(fā)現各單位私自處理廢料的提交廠務會研究處理,并追究當事人及車間領導的責任。
4.13 各車間有修舊利廢的義務和責任,如發(fā)現能利用不利用,能修配不修配等現象,根據浪費量的多少考核該單位500-5000元(10分-50分)。
4.14 本辦法自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4.15 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文件、辦法,按本辦法執(zhí)行。
4.16 本辦法隨公司管理辦法的變更而變更。
第2篇 焊接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為了節(jié)省焊材,保證焊接工程質量,保持安全、清潔、文明的施工環(huán)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個焊工只允許領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許幾個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個焊工領用、退回,并要求當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頭。
2、焊工在焊接施工過程中,不得亂拋亂丟焊材頭及剩余焊材,必須放回焊條保溫筒內,下班后交回焊材庫,由焊材管理人員點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記錄單》。
3、焊接時,焊條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50mm,焊絲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60mm,特殊位置焊接時,允許部分焊材頭剩余長度超過這個限度。
4、焊條回收率:要求地面組裝階段達到97%,安裝階段不得低于95%。達到這個要求的,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絲回收,一根焊絲回收帶色標的兩根焊絲頭,回收要求同焊條頭。獎勵金額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給予扣款處理,扣款數額為:領用數與實際回收差額部分×0.5元/根。
5、焊條烘焙員每月把每個焊工當月的焊材領用數及焊材頭回收數進行統(tǒng)計,把統(tǒng)計結果上交給物資部和工藝部,由兩部門審核后報主管經理批準,依照規(guī)定獎懲。
6、焊材回收若出現異常情況(如當天退回焊材數超過當天領用數等),該焊工當月不予建獎,并每次扣罰50元。
7、焊工領用出去沒使用完的焊條當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庫,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應做好識別標記,第二天發(fā)放焊材時,此批焊材應優(yōu)先發(fā)放。焊條重新烘干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第3篇 煉鐵廠廢舊材料備件備品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現場管理,實現物質“零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2.1 所有可回收的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
2.2 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是指維修、檢修或大中修更換下來而無法再利用或修復后也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備品備件;同時也包括各項生產和工程所發(fā)生的拆舊材料備件、邊角余料及廢料等廢舊物質。
3 職責
3.1 設備科負責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的鑒定、回收管理。
3.2 庫房負責廢舊材料及備品備件的回收實施,和公司相關處室的溝通協(xié)調。
3.3 下屬各單位,負責廢舊物質的回收、管理、保存、上交等各項工作。
4 內容和要求
4.1 廢舊材料或備品備件必須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設備科專業(yè)人員鑒定確認后,作出或報廢、或可修復、可調配使用的鑒定;施工單位、生產單位不得自行處理或截留。違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4.2 固定資產報廢由設備供應科提出報告經相關單位審核后,報裝備處、財務公司和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通知設備科回收處理,在沒有回收處理的指令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處置。
4.3 對可修復再利用的材料或備品備件,由設備科負責聯系維修人員進行修復,修復后經使用單位與設備科相關專業(yè)、維修人員三方確認可再使用后,使用單位方可交付使用。缺少任何一方鑒定意見,使用單位擅自使用,造成一切后果,使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設備科概不負責;
4.4 對可調配使用的部分材料或備品備件,須由設備科下發(fā)調配使用意見,指定使用單位,新的使用單位應無條件接受調配使用任務,并負責接手該材料及備品、備件的存放管理,所發(fā)生的材料備件費用由設備科負責給予剔除處理。
4.5 廠所屬各單位所產生的廢皮帶、廢油桶屬于物資供應公司管理,是長鋼公司重要的可循環(huán)利用資源。凡檢修、修舊利廢、生產過程產生的廢皮帶、廢油桶,產權歸廠部所有,各單位必須認真負責管好。加強回收利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自行外銷和外運,任何單位和個人也無權自行外購。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使用和處理也不得以抵扣預算、勞務費、材料費等費用支付給集體單位和其它施工單位處理。
4.6 對于檢修、定修工程中換下的廢舊皮帶、油桶等各類廢舊物質,各車間及時聯系庫房清運,不得影響現場管理。
4.7 各單位不得雇用長鋼以外的車輛在廠區(qū)內倒送廢料。
4.8 各車間可隨時將生產、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存放在指定的地點,由庫房或生產科協(xié)調拉運,生產科負責結算并與我廠財務科核銷。
4.9 回收方須持長鋼物資供應公司介紹信由煉鐵廠設備主管領導審批。
4.10 設備主管領導派庫房材料主管和技術員負責協(xié)調回收方到指定車間進行回收,由庫房主管和車間領導負責對廢舊物質進行鑒定并在回收單上簽字。
4.11 廢舊物質由長鋼物資供應公司回收、銷售并統(tǒng)一結算,除管理費和稅金外其余資金全部用回收票返還我廠進入成本。
4.12 發(fā)現各單位私自處理廢料的提交廠務會研究處理,并追究當事人及車間領導的責任。
4.13 各車間有修舊利廢的義務和責任,如發(fā)現能利用不利用,能修配不修配等現象,根據浪費量的多少考核該單位500-5000元(10分-50分)。
4.14 本辦法自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4.15 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文件、辦法,按本辦法執(zhí)行。
4.16 本辦法隨公司管理辦法的變更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