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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確保組織內部和外部通信有效、安全、及時的管理規(guī)則,它涵蓋了信息傳遞、溝通渠道、數(shù)據(jù)保護、應急響應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信息傳遞規(guī)范:定義了信息的格式、內容和傳遞方式,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2. 溝通渠道管理:設定正式和非正式的溝通途徑,如會議、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工具等,保證信息流通的暢通。
3. 數(shù)據(jù)保護政策:規(guī)定了數(shù)據(jù)的存儲、傳輸和訪問權限,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4. 應急通信預案:為應對突發(fā)事件,制定了通信中斷時的備用方案和恢復機制。
5.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通信技能和信息安全意識的培訓。
6. 監(jiān)督與評估:設置監(jiān)控機制,定期評估通信效率和效果,以便持續(xù)改進。
重要性
通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的通信是組織運營的基礎,它能:
1. 提高效率:明確的溝通規(guī)則減少誤解,加快決策進程。
2. 保障安全:防止敏感信息的不當傳播,維護企業(yè)利益。
3. 增強協(xié)作:促進團隊間的合作,提升整體執(zhí)行力。
4. 塑造形象:對外展示專業(yè)、負責任的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方案
1. 制定詳細規(guī)程:詳細列出各種情況下的通信流程,包括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2. 引入技術手段:利用通信軟件和加密技術,確保信息的安全傳輸。
3. 設立通信協(xié)調人:指定專人負責協(xié)調內外部通信,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4. 定期審計:對通信活動進行定期審查,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
5. 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供改進建議,不斷完善通信管理制度。
6. 合規(guī)性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制度培訓,強化其遵守規(guī)定的意識。
通信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行的基石,需要持續(xù)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huán)境和需求。通過系統(tǒng)的管理和持續(xù)的改進,我們可以構建一個高效、安全、協(xié)作的通信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成功保駕護航。
通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移動通信運營商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__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qū)分倉)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jù)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fā)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qū)、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qū)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guī)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xié)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yè)和內容,分章節(jié)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定。
第四章?庫區(qū)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fā)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xiàn)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qū)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qū),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qū),需經倉庫現(xiàn)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qū),需經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qū)。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qū)指定的停放區(qū)域,禁止進入庫區(qū)。
第五章?庫區(qū)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guī)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guī)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guī)定,并實現(xiàn)7_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fā)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yè)人員在庫區(qū)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qū)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qū)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yǎng)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zhí)行《__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guī)則,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yè);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qū)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qū)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qū)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jiān)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xiàn)場。
第六章?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jù)環(huán)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jiān)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jiān)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qū)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_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fā)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jù)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jiān)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huán)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fā)生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jù)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jù)。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qū)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fā)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qū)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qū)開展連續(xù)生產工作,倉庫園區(qū)可根據(jù)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zhí)行前述各項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fā)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guī)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fā)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tǒng)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__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 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通信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
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通信建設工
程的特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wǎng)新建、改建和擴建等活動及實施通信建
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yè)(以下簡稱“建設單位“)、通信工程勘察設計企業(yè)(以下簡稱“設計單位“)、通信建設監(jiān)理企業(yè)(以下簡稱“監(jiān)理單位“)、通信工程施工企業(yè)、通信信息網(wǎng)絡系統(tǒng)集成企業(yè)、通信用戶管線建設企業(yè)(以下合稱“施工單位“)等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保證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監(jiān)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公用電信網(wǎng)通信建設
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wǎng)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有關通信建設工程安全
生產的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jiān)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
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
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性通
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相關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四)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
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xiàn)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期報送和統(tǒng)計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報告上季度安全生產情況,每年1月10日前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各行政區(qū)電信運營企業(y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本行政區(qū)通信管理局;各電信運營企業(yè)總部和中央企業(yè)所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將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 電信運營企業(yè)(即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設立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確定責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提取費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預算中明確通信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支付方式、數(shù)額及時限。
(三)不得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通信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建設單位在對施工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通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
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設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對其設計安全性負責。
(二)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四)設計單位應參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緊急預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jù)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五條 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施工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范圍內安排使用,不得
挪用或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
野外作業(yè)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所需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
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企業(yè)為員工提供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
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shù),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shù)。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本行政區(qū)通信管理局報告。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人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
第三十條 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一條 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上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條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shù)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內容。
第三十三條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 事故發(fā)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xiàn)場以及相關證據(j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相關證據(jù)。
第六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電信運營企業(yè)(即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未按本規(guī)定按期報送安全生產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停業(yè)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撤銷資質。
第三十六條 電信運營企業(yè)(即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
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罰。
(一)對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
及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業(yè)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建設工程及拆除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未提供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或未按期足額支
付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
十三條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提而不用導致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
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有違反本規(guī)
定行為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 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未按規(guī)定單列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第四十二條 監(jiān)理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
十七條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
第3篇 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聯(lián)通__分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yè)全面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及《通信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結合中國聯(lián)通__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聯(lián)通__分公司及所屬各市分公司。
第三條 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員工監(jiān)督”的管理體制;倡導“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中國聯(lián)通__分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實現(xiàn)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四條 企業(yè)要強化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
第五條 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納入企業(yè)績效考核并同相關領導人員考察任用等掛鉤。
第六條 員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技術
第七條 通信線路是傳輸各種信息及信息聯(lián)絡的重要設施,是構成通信網(wǎng)的組成部分,它具有點多線長、布局成網(wǎng)、分散維護、集中使用的特點。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通信生產流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是電信企業(yè)安全生產高危崗位管理主要對象之一。
第八條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基本任務:布設和維護通信的高空架設光(電)纜、直埋設光(電)纜、附設管道設光(電)纜、附設墻壁設光(電)纜等;線路施工維護器材的運輸與裝卸;桿坑、纜溝和地下管道的挖掘及桿塔架設;使用登高工具在高空進行接續(xù)、封焊作業(yè);安裝無線天線等。
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點多、面廣和流動性大、分散作業(yè)的特點,施工維護作業(yè)中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預防難度大。加之施工中使用大量民工,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yè)比較嚴重,導致事故頻發(fā)。同時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還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登高作業(yè)的特殊性。
第九條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現(xiàn)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
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就是要研究作業(yè)人員在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中各種事故發(fā)生的機理、原因、規(guī)律、特點和防護措施;研究按作業(yè)規(guī)范來評價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的安全性和解決在作業(yè)中的安全問題。同時還要研究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中應采取的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并推廣先進的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安全技術,提高安全作業(yè)水平;制定并貫徹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并執(zhí)行各種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有關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線路施工和線路維護作業(yè)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分析事故實例,開展事故預知預警活動,從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規(guī)律,制訂防范措施,在施工維護中減少事故發(fā)生。
第十條 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安全行為教育與培訓
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要求
1、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yè)前,必須經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審查認可,并取得培訓資格的培訓單位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2、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和基本培訓教材,由省公司按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所編寫。
3、線路施工維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三章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常見事故及其原因分類
第十一條 線路施工維護中主要危害如及表現(xiàn)形式
電信線路施工中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安全、不衛(wèi)生因素,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其主要危害如及表現(xiàn)形式如下:
由于作業(yè)環(huán)境復雜,使用多種機械設備,有時因機械或人為原因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管道施工過程中有些溝壁支撐不牢固,發(fā)生局部坍塌,砸傷施員工員;立桿、拆線施工中,因桿根不牢、操作程序不當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力時,容易發(fā)生高處墜落、倒桿傷人事故;在通信線過公路施工時,有些路過的機動車不服從施工現(xiàn)場指揮人員的指揮,強行通過施工現(xiàn)場將通信線拉倒,造成施員工員傷亡;機動車輛拖運器材,由于人貨混裝,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還有些線路維護人員安裝用戶電話時,將電話線甩到供電線路上,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電信線路維護作業(yè)中,由于部分通信線路與電力線、廣播電視線間距過近,遇有電力線搭碰通信線、電力線搭碰廣播電視線而廣播電視線又搭碰通信線、高壓電感應通信線、雷電侵入通信線等情況時,會發(fā)生線路維護人員觸電傷亡事故;線路維護人員上桿維護線路時,因安全帶和腳扣缺陷、操作不規(guī)范等因素,容易發(fā)生墜落事故;線路維護人員在管道入孔井作業(yè)時,有時因侵入和自身的有毒有害氣體、通風不良等原因,發(fā)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條 按發(fā)生的形式,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事故可分為:人身傷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損毀事故等。
第十三條 按基本原因人身傷害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高墜: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違反作業(yè)規(guī)范,從電桿、樓房、窗臺及梯凳上墜落事故。
2、觸電: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忽視作業(yè)規(guī)范,發(fā)生人身觸及帶電體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3、物體打擊:在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過程中由于不按作業(yè)規(guī)范進行作業(yè),造成到桿或其他物體傷害作業(yè)人員的事故。
第四章 通信施工及維護安全生產的制度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工作現(xiàn)場
(一)在下列地點工作,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白天用紅色標志,晚間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xié)助,維護交通,以保證安全。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市政有關規(guī)定的標志。
(二)信號標志設備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shù)赜嘘P單位批準。
2.在工作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近工作地區(qū)。
第十五條 車輛行駛
(一)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要嚴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維護線務員所用的自行車,應裝設保險叉子,并經常檢查叉子及剎車的牢固情況。禁止在有危險地方冒險騎車。
(三)騎自行車時,不得將笨重料具放車把上,必須放在車后鐵架上,并捆綁妥當;不得肩杠物件或攜帶竹梯或較長的桿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車上攜帶三米以內的器材如幫樁等,只能順著車身捆綁在車上。
第十六條 消防設備
1.光(電)纜地下室、水線房、無(有)人站,以及木工場地施工工地、材料庫等處,應設置適當?shù)南涝O備,如各種型號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應設置于明顯的地方,并應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對各種消防器材、設備,應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員對各種消防設備的性能均須深切了解,并應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十七條 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二)在農田中工作,注意愛護農作物。
(三)野外工作應根據(jù)不同地區(qū),攜帶防毒及解毒藥品,以備應急使用。架設帳蓬時,應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第十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一)工作現(xiàn)場,首先應詳細觀察了解周圍環(huán)境設備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不可隨意使用不合標準的材料,臨時性質的設備,所用的材料,雖以經濟為原則,但仍應要求達到安全需要之堅固程度。
(三)在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清除工地、桿下,溝坑內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檢點應用工具,防止遺失。
(四)施工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禁止飲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批準。
(五)使用有毒物品時,要保持通風,應配戴口罩、風鏡及膠皮手套,必要時還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飯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攜帶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據(jù)不同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氣候特別寒冷,外出施工時,應備有足夠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時應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斷的工具打傷,并注意腳下,以免滑倒跌傷。
第五章 通信施工維護的工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第十九條 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工作時必須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牢固適用,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缺損的及時更換。
2.有鋒刃的各種工具(如刨、鉆、鑿、斧及各種刀類等),不準插入腰帶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內;運輸或存放時,鋒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傷人。
3.使用手錘、榔頭不允許帶手套,雙人操作時不可對面站立,應斜對面站立。
4.傳遞工具時,不準上扔下擲。放置較大的工具和材料時必須平放,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鋼鋸,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使用時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鋼鋸條折斷傷人。
7.使用板手、鉗子時,應進行檢查,活動部件損壞或活動不自如,不準使用,不要用力過猛,不準相互替代,不準加長搬手的把柄。
8.使用滑車、緊線器,應定期注油,保持活動部位活動自如。不準以小代大或以大帶小。緊線器鑰匙(手柄)不準加裝套管或接長。
第二十條 梯、高凳
(一)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弛,破裂、防滑膠墊脫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
2.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3.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時工作。
第二十一條 安全帶及上桿工具
(一)使用安全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現(xiàn)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或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的,安全帶上繩索磨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壞的,均禁止使用。
2.應與酸性物、鋒刃工具等分開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他過熱過濕之處,以免損壞。
|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皮帶上各扣套要全數(shù)扣妥,皮帶頭子穿過皮帶小圈。安全帶的繩索和安全繩不得亂扣節(jié),也不可吊裝物件,以免損壞繩索。
4.安全帶每使用或存放一段時間應進行可靠性試檢。試檢辦法是,可將200公斤重物穿過安全帶,懸空掛起,無有傷痕、折斷,扣緊處要牢靠,才能使用。
(二)切勿使用一般繩索或各種絕緣皮線代替安全帶。
(三)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是否完好,勿使過于滑鈍和鋒利,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固。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予更換。其他同一般腳扣要求。
4.搭腳板的勾、繩、板,必須確保完好,方可使用。
5.腳扣試檢辦法是:
(1)把腳扣卡在離地面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最大力量猛踩。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空吊物200公斤,若無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條 滑車及繩索
(一)各種滑車應經常檢查注油,保持良好,如有損壞跡象或缺少零件不應使用。
(二)使用滑車拉起或放下任何重物時,切勿驟然動作。
第二十三條 噴燈
(一) 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fā)生危險。
(二) 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或吊下。
(三) 燃著的噴燈不準倒放。
(四) 點燃著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心須將火焰熄滅,稍冷之后,再加油。
(五) 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guī)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避免發(fā)生危險。
(六) 不準用噴燈燒水、燒飯。
(七) 噴燈用完之后,及時放氣,并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第六章 器材儲運
第二十四條 一般安全規(guī)定
(一)搬運器材時,必須檢查:擔、杠、繩、鏈、撬棍、滾筒、滑車、抬鉤、絞車、跳板等能否承擔足夠的負荷。破損、腐蝕的不準使用。
(二)短距離采用滾筒等撬運、拉運笨重器材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物體下所墊滾筒(滾杠),須保持兩根以上,如遇軟土,滾筒下應墊木板或鐵板,以免下陷。
2.撬拉點應放在物體允許承力位置,滾移時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應注意用三角木等隨時支墊或用繩徐徐拉住物體。
3.應注意滾筒和物體移動方向,聽從統(tǒng)一指舞,腳不可站在滾筒運行的一側,以免不慎壓傷。
(三)鏟車進行短距離運輸時,器材要叉牢并離地不宣過高,以方便行駛為度。
第二十五條 桿材
(一)汽車裝運桿材時,桿材平放在車廂內,一般根向前,梢向后;裝運較長電桿時,車上應裝有支架,盡量使桿料重心落在車廂中部,用兩只捆桿器將前后車架一齊拴住(如無捆桿器,則用繩索捆綁撬緊,勿使活動)。嚴禁桿杠超出車廂兩側,以免行車時發(fā)生掛碰事故。
(二)用板車裝桿,應先墊好支架,隨時調整板車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桿架起,用繩捆綁撬緊,卸車時應用木枕或石塊塞住車輪前后。
(三)凡用車架運桿,無論汽車板車.桿上不能坐人。
第二十六條 光(電)纜
(一)光(電)纜盤用汽車或光(電)纜拖車載運為原則,不宜在地上作長距離滾動。如需在地上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光(電)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光(電)纜盤若在軟土上滾動,地上應墊踩板或鐵架。
(二)裝卸光(電)纜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全體人員應行動一致。
(三)光(電)纜盤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光(電)纜盤時,必須在盤兩面墊以木枕,以免滾動。
(四)光(電)纜盤不可平放,也不能長期屯放在潮濕地方,以免木盤腐爛。若盤已壞朽,應立即更換好盤,倒盤時,各盤均應置在穩(wěn)固的千斤頂上。
第七章 架空線路
第二十七條 勘測
(一)勘查時,應對擬定的通信線路所經過的沿線環(huán)境進行詳細的調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蟲、猛獸和狩獵器具、陷井等,應告知測量和施工人員,采取預防措施。
(二)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要小心通過,不能盲目泅渡和冒然跳躍。
(三)傳遞標桿,禁止拋擲,并不得耍弄標桿,以免傷人。
(四)移動大標旗或指揮旗時,遇有火車行駛,須將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火車駕駛人的誤會。
(五)冬季在雪地測量,應戴防護眼鏡,以免引雪光刺傷眼睛。
(六)雨季測量,要注意儀器的防雨。
第二十八條 打洞
(一)在市區(qū)打洞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qū)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光(電)纜等地下設備。如有上述地下設備時,應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鐵鏟往下掘,切勿使用鋼釬或鐵鎬硬鑿。
(二)靠近墻根打洞時,應注意是否會使墻壁倒塌,如有此種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質松軟或流沙地區(qū),打長方形或h桿洞有坍塌危險時,洞深在1米以上時,必須加護土板支撐。
第二十九條 立桿、拆桿、換桿
(一)立桿必須由有經驗的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立桿前檢查立桿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立桿人員聽從統(tǒng)一指揮,各負其責。
(二)立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場地。在房屋附近立桿時,不要碰觸屋檐,以免磚、瓦、石塊落下傷人。在鐵路、公路、廠礦附近及人煙稠密的地區(qū),要有專人維持現(xiàn)場,確保安全。
(三)立起的電桿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桿工作。
(四)上桿解線和拆擔前,應首先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如發(fā)現(xiàn)危險電桿時,必須用臨時拉線或桿叉支穩(wěn)妥后,才可上桿工作。
第三十條 高處作業(yè)
(一)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痢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作業(yè)時,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
(二)上桿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xiàn)桿根已折斷、腐爛者或不牢固的因素,應進行加固,否則,切勿攀登。
(三)電桿周圍是瀝青路面或因地面凍結,無法檢查桿根時,可用力推或肩扛電桿有無變化;同時,要順著線路方向上桿。
(四)上桿前,應觀察周圍或附近有無電力線、電力設備或其他影響上桿及桿上作業(yè)的障礙物等情況。
(五)在桿上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圍桿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在桿上作業(yè)應戴安全帽。
第三十一條 過河飛線
(一) 架設過河飛線,最好在汛前水淺時施工,如在汛期內施工,須注意水位漲落和水流速度,避免發(fā)生危險。
(二) 各種工具在使用前,須詳細檢查與配置,注意繩,滑車、絞車等之粗細、大小、拉力、載重等是否安全。
第三十二條 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工作
(一)作業(yè)人員內應熟悉并注意供電線路設備,辨別高低壓線路的要點是:
1.高、低壓線路電桿單獨架設時,高壓線路電桿之間的距離較低壓的大,電桿也較高。
2.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時,高壓線路在上,低壓線路在下;高壓線路的橫擔較低壓的長,線間距離較低壓的大。
3.高壓線路的瓷瓶為針式絕緣子,為茶褐色,體積較大;低壓線路的瓷瓶一般也為針式絕緣子,為白色,且體積較小。
(二)高、低壓劃分標準,我國習慣上以1千伏為界限,額定電壓在1千伏以上的稱為高壓;額定電壓為1千伏及以下稱為低壓。
(三)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在進行架線、緊線和打拉線等作業(yè),應保證最小空中距離如下:
35千伏以下線路為2.5米;35千伏以上的線路為4米。
(四)在通信線路附近有其他線條時,沒有辯明清楚該線使用性質時,一律按電力線處理。不得隨意剪斷。
(五)在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條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門聯(lián)系停止送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經確屬停電后,才能開始工作。
(六)開始上桿前,應沿電桿檢查架空線條、光(電)纜及其吊線,確知其不與供電線接觸,方可上桿。上桿后,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桿上附掛的線條、光(電)纜、吊線、確知沒有電后再進行工作。如發(fā)現(xiàn)有電,應立即下桿,并沿線檢查與供電線接觸之處,妥善處理。
第八章 地下及水底光(電)纜
第三十三條 地下室內工作
(一)進入地下電纜室或無人站工作時,須先進行通風,進入無人增音站作業(yè)時,必要時必須使用通風機通風,確知無有害氣體,方可進入作業(yè)。
(二)進如無人站增音站工作時,應至少有二人在場,在增音站內用木炭烘干去潮時,站內不準留人。烘干完畢通風后方可進入,以免發(fā)生意外。
(三)地下室、人孔、無人站、水線房內,不得熬、配制電纜堵塞劑或絕緣混合物;嚴禁將易燃物品,如汽油等物帶入站內,以防火災。
第三十四條 啟閉人孔蓋
(一)開閉人孔蓋應用鑰匙,以免傷手。如不易揭開,應以一木塊墊在鐵蓋邊緣上,再用鐵錘等敲打墊木震松,不可用錘直擊鐵蓋,以免孔蓋破裂。
(二)人孔周圍如有冰雪,揭蓋前必須先鏟除,必要時,人孔周圍可墊砂灰或草包防滑。
(三)人孔揭蓋進行工作時,應設置市政規(guī)定的標志,必要時派人值守。工作完畢后,待蓋好孔蓋,方可撤除柵欄和標志。
第三十五條 人孔內工作
(一)打開人孔后必須立即通風。下人孔時必須使用小梯,不得踩蹬電纜或電纜托板。下人孔前必須確知人孔內無有害氣體。人孔通風采用排風布或排風扇,排風布在井口上下各不小于一米,并將布面設在迎風方面。
(二)在人孔工作時,如感覺頭暈呼吸困難,必須離開人孔,采取通風措施。
(三)在人孔內抽水時,抽水機的排氣管,不得靠近人孔口,應放在人孔的下風方向。
(四)在人(手)孔內工作時,必須事先在井口處設置井圍、紅旗,夜間設紅燈,上面設專人看守。
(五)在人(手)孔內工作時,不準在人孔內點燃噴燈。點燃的噴燈不準對著電纜和井壁放置。在焊電纜時,謹防燒壞其它電纜。
第三十六條 地下光(電)纜
(一)敷設光(電)纜,千斤頂須放置平穩(wěn),千斤頂?shù)幕顒咏z桿頂心露出部分,不可超出全絲桿的五分之三;若千斤頂不夠高,可墊以專用木塊或木板,有坡度的地方,千斤頂?shù)鬃络P平墊穩(wěn)。若電纜擱在汽車上施放,千斤頂必須打拉線,使其穩(wěn)固。
(二)放光(電)纜前,盤上折下的護板、釘子必須砸平收放妥當,盤兩側內外壁上的鉤釘應拔除,以免刺傷人和纜皮。
第九章 通信管道
第三十七條 一般注意事項
(一)工具和材料不得隨意堆放在溝邊或挖出的土坡上,以免落入地溝傷害人體。
(二)在工地堆放器材,應選擇不妨礙交通、行人較少、平整地面堆放,遠離交通路口,消火拴,不宜堆積太高,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以保材料安全。
(三)在工地現(xiàn)場用車輛搬運器材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在公路上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四)在有擋土板的溝坑中作業(yè)時,應隨時注意擋土板的支撐是否穩(wěn)固,以免碰傷人員。不得隨便更動和拆除擋板和撐木。
(五)在溝深一米以上的溝坑內工作時,必須頭戴安全帽,以保安全。
第三十八條 測量
(一)測量儀器的放設地點,以不妨礙交通為原則。支撐三角架時,應擰緊螺絲,以免儀器突然倒下摔損。
(二)在十字路口和公路上測量時,應注意行人和各種車輛,必要時應與變通警聯(lián)系,取得協(xié)助。穿越馬路測量時,使用地鏈皮尺時,應注意行人和自行車,不要影響車輛通行。
(三)進行測量時,儀器由使用人員負責保護,如使用人員因故需要離開儀器時,應指定專人看守。測量儀器與工具不用時,應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儀器被損壞。
第三十九條 土方
(一)施工前,按照正式批準的設計位置,與有關部門辦好挖掘手續(xù),并與有關的居委會、工廠、學校、機關進行聯(lián)系,做好施工安全宣傳工作,勸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溝邊或溝內玩耍。
(二)在開始挖土時,須在兩端放設標志(如:紅旗或紅燈、繩索等),以免發(fā)生危險。
(三)人工挖溝時,相鄰的工人須有二米距離。
(四)流砂、疏松土壤在溝深超過一米時,均應裝置護土板。一般結實土壤,某側壁與溝底面所成夾角小于115度者,須裝置護土板。挖溝與裝置護土板須視具體情況配合進行,工作人員不得相距太近,以免發(fā)生意外。
(五)如果挖交叉地溝或者挖填平的老溝,而填土未沉落堅實者,在兩溝互相穿通之處,必須支撐得特別牢固。
(六)挖溝時如發(fā)現(xiàn)在挖溝地區(qū)有坑道枯井,應立即停止進行,并報告上級處理。
(七)在斜坡地區(qū)內挖溝時,須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塊、懸垂的土層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體滾下,而發(fā)生危險。
(八)由地溝坑內拋出土石于溝外時,應注意以下事項,以防傷人傷物:
1.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溝內。
2.不應堆積過高,并須有適當?shù)钠露取?/p>
3.及時運清行人要道及妨礙交通之處的土石。
4.注意周圍情況,不得亂扔工具、石子、土塊。
5.從溝中或土坑向上掀土,應注意溝、坑上邊是否有人,溝坑深在1.5米以上者,須有專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應堆在距離溝、坑邊沿60厘米以外之處。
6.所挖出的土與石塊,不得堆在溝邊的消火栓井、郵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種井蓋上面。
7.挖掘土方石塊,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時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撐辦法無法解決時,應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
第4篇 通信機房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通信機房的安全管理,杜絕人為因素對通信機房造成影響,為通信設備提供安全的運行環(huán)境,保證機房內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tài),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中所指通信機房包括移動通信網(wǎng)絡機房(包括omc機房)、傳輸網(wǎng)絡機房及配套設備(如:動力、空調等)機房、基站機房、發(fā)電機房、配電室和itc機房。
公司黨群工會部是通信機房安全的職能管理部門,網(wǎng)絡部是通信機房設備電氣性能安全的職能管理部門,共同負責督促檢查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公司黨群工會部和網(wǎng)絡部作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落實本規(guī)定的相關工作。
網(wǎng)絡部作為全網(wǎng)設備的管理部門,負責新設備、擴容設備的入網(wǎng)把關工作。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公司黨群工會部和網(wǎng)絡部。
5.1.1 機房設備管理
機房內設備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放置,并有明確設備標識。未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允許,任何部門不可以放置任何設備于機房內。
任何設備與現(xiàn)網(wǎng)設備進行聯(lián)調前,須由省公司網(wǎng)絡部根據(jù)集團公司下發(fā)的《設備入網(wǎng)管理規(guī)定》,頒發(fā)設備入網(wǎng)許可證。
設備的維護必須由專人負責,他人不可隨意操作;設備需要停機檢查時,須經網(wǎng)絡部批準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后,方可進行;關閉通信設備時,須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同意。
入網(wǎng)設備必須接入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新設備、擴容設備必須接入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后方能割接。
5.1.2 機房環(huán)境管理
機房(基站機房除外)應建立防塵緩沖帶,備有工作服和工作鞋(由網(wǎng)絡維護中心綜合室負責)。
所有人員進機房操作時應穿工作鞋。
機房應防塵,窗戶必須全密封、遮光。環(huán)境要整潔、設施擺放整齊。
機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維護技術指標要求,保持正常通風。
機房應有良好防靜電措施。
機房照明設施工作正常,機房照明與設備用電分開。機房照明應有應急備用,各類照明設備要由專人負責,定期檢修。
機房應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
基站室外設備(如微蜂窩、直放站、變壓器、鐵塔、天饋線系統(tǒng)等)要裝有資產牌和警示牌。
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網(wǎng)絡維護中心應根據(jù)各專業(yè)室工作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專人。
5.1.3 機房設備維護管理
機房內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各項工作,嚴禁飲食、睡覺、閑談。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不準帶入機房。
存放運輸各種計費帶、光盤、后備帶、軟盤等應有防磁屏蔽及保護設施。
機房維護終端不可安裝各種與設備維護無關的應用程序,不可使用外來磁盤進行數(shù)據(jù)拷貝。維護終端應該有明確的防病毒措施,定期進行檢查。
機房內各種圖紙、文件、工具、儀表未經允許不準擅自帶出機房,使用后歸還原處。
因公司機房大部分為無人值守機房,所以必須安裝環(huán)境監(jiān)視告警裝置,告警裝置要與監(jiān)控中心相連,網(wǎng)絡維護中心應有專人負責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管理工作,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監(jiān)測應實行24小時值班,使發(fā)生火警、濕度、溫度、煙霧、門鈴、電源、空調等告警信號時及時處理。
網(wǎng)絡維護中心定期派人對機房及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在狂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前后應加強巡視檢查,以確保通信機房內外環(huán)境的良好與安全。
搶修車輛應定期檢查,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確保搶修需要。
5.1.4 機房安全管理
黨群工會部負責審核機房的出入人員的資格,管理“機房出入證”。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需申請“機房出入證”,一人一證,原則上需由我公司相關部門人員陪同,相關部門須對外單位人員在通信機房的行為負全責。
代維公司辦理的機房出入證有效期最長不可超過三個月。其代維人員若因故離職,代維公司必須將有關證件(代維資格證、機房出入證等)交還發(fā)證部門,并每月通報代維人員變動情況,所有代維公司人員應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各專業(yè)室應對所管理的代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
機房(包括網(wǎng)絡維護中心辦公場地)及基站內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腐蝕性物品。
維護人員應切實遵守安全制度,認真執(zhí)行用電、防火的規(guī)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機房值班人員和維護人員應加強防火安全學習,網(wǎng)絡部、黨群工會部、網(wǎng)絡維護中心共同組織進行防火救火操作演習,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一旦發(fā)生火情,應按公司制定的滅火流程進行處理,并立即報告。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各專業(yè)室應制定發(fā)生火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流程,各專業(yè)室應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在發(fā)生火災和緊急情況下不發(fā)生混亂。
機房必須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合適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具。各種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具應按規(guī)定定點放置,隨時保持有效,加強對消防設備代維公司的管理,機房走線孔洞必須用防火泥進行封堵、過期的滅火裝置及時更換。機房值班保安人員和維護人員應掌握滅火常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各類機房應有可靠避雷裝置, 雷雨季節(jié)應加強對機房內部安全設備、地線及防護電路的檢修和整改。
在維護、測試、磁帶更換、光盤更換、故障處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 應采取預防措施, 防止造成工傷和通信事故。
機房附近施工應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機房及基站內非特殊需要, 嚴禁使用明火。若確實必要,須經安全管理責任部門批準, 領取動火許可證后,并采取相應的嚴密保護措施, 方可在通信機房或基站外面動用明火。
持有電氣資格證的人員方可安裝相應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測試電氣設備的電源是否正常應使用相應的測量工具,禁止用手觸及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進行試驗。
所有維護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復雜的工作時, 必須事先擬定技術安全措施。操作前檢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設備、工具和防護用具, 當確實安全可靠時, 方可進行工作。
各種測試儀表和電器設備的外殼,要接地良好,插撥電路盤應使用抗靜電手環(huán)。高壓操作時應使用絕緣防護工具,注意人身和設備安全。不同種類的電源應使用不同的插座。
各機房應在顯眼處張貼消防逃生示意圖和機房滅火流程。
機房用電須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批準, 指定用電接點后, 方可接電。機房及基站內須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使用與生產無關的電器。
機房(基站機房除外)應該具備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兩種緊急通信手段,保證緊急情況下的通信正常。
網(wǎng)絡維護中心維護的各設備分專業(yè)室應有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
5.1.5 機房保密管理
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增強保密觀念,不得隨意監(jiān)測用戶通信。增強法制觀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隨意增刪、泄漏有關資料。
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抄錄、復制機線及設備圖紙、電路和網(wǎng)絡組織資料、機密文件、軟件版本、技術檔案、用戶資料、內部資料等,或將其攜帶出機房。借閱者應認真履行清退和登記簽收手續(xù),并不得對外泄密。
外部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機房管理規(guī)定和機房安全規(guī)定。非經同意, 外來人員不得觸摸設備及終端, 不得翻閱圖紙資料。
所有維護和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規(guī)定。各級領導必須經常對維護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guī)則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網(wǎng)絡維護中心負責對用戶口令、操作權限的管理,各類設備與系統(tǒng)應設定各級操作權限和口令,操作人員只可使用權限內的操作,用戶賬號及口令不可泄露給無關人員。
第5篇 建水移動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部分 總則
一、為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通信線路施工中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勞動保護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細則。
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和完善線路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確保通信線路施工安全。
三、加強對通信線路施工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與指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經常開展通信線路施工安全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修養(yǎng),強化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事故的綜合能力。
四、加強對外來通信線路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管理,認真審查施工企業(yè)的施工資質和參與項目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企業(yè)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參與本公司通信工程項目施工的各施工企業(yè)必須將以上材料向建設單位備案,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工程項目嚴禁非法轉包。
五、加強通信線路設計管理,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通信線路與電力線等“三線”的安全隔距,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通信線路施工安全,特殊地段應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與通信線路交越或臨近的電力線等必須在施工圖紙上明確標注。各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施工的線路環(huán)境進行勘測與調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資料,開工前必須制定針對性的詳實的安全方案和措施,無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開工。各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工程設計和施工規(guī)程操作要求進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計。
六、通信線路施工作業(yè)人員都應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操作證”,方能在通信線路上施工作業(yè),并每項兩年復審。
七、從事通信線路施工作業(yè)人員應定期(最長不超過兩年)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心臟病、癲癇病、高血壓、嚴重貧血,高度近視、患有傳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yè)人員者不得從事登高作業(yè)。
八、通信線路施工班組應設安全責任人和兼職安全員,重要工序、重點地段必須有專人把關管理。通信線路施工人員不準酒后作業(yè)。
九、通信線路施工班組及個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上桿用具,工具設備、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生產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不良情況應立即整改。
十、通信線路施工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現(xiàn)場應準確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絕緣鞋、不帶測電筆者不得在通信線路上作業(yè)。
十一、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在工作進場前應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標志:(1)紅旗、綠旗、紅燈、串紅旗或串綠旗(2)圍欄(3)錐形路障(4)警示燈或警告燈(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特殊場地使用。
第二部分 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細則
一、線路勘查與測量安全
1、勘查線路與測量時,應對線路所經過的沿線情況進行詳細的綜合調查。調查工作應從人文、民俗、地理、環(huán)境開始,將線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鐵路、公路、穿跨電力線、廣播線及其他線路等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從而熟悉線路環(huán)境,以便在線路施工時,采取針對性預防措施。
2、在野外測量,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貿然跳躍。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區(qū)測量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和行人,并設相應的安全標志,如有必要時請交通民警等協(xié)助。
3、傳遞標桿,禁止拋擲,并不得耍弄標桿,以免傷人。
二、線路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
1、在下列地點施工作業(yè),必須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或搭設臨時便橋,以保證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轉彎、拐角處;
(2)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
(3)跨越街道、公路架線或布放電纜及吊線,需要行人車輛暫時停止通行時;
(4)在尚未施工完畢的桿坑、電纜溝、拉線洞或揭開蓋的人孔等處。
2、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志。
3、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shù)赜嘘P部門的批準。
4、施工時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qū)域。
5、在鐵路沿線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不準在鐵軌、橋梁上休息、睡覺或吃飯;
(2)不準在鐵軌或雙軌中間行走。在鐵路路基邊行走應面向火車行進一側行走,注意避讓行進的火車。穿越鐵軌時,應注意來往的火車;
(3)攜帶較長的工具時,工具一定要與路軌平行。
6、在口岸、江河邊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應先了解海上潮汐變化和河流、河床的深淺情況,不得貿然入海入江或涉水過河;海上潮涌時段與河流洪水暴發(fā)時,禁止上船與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業(yè)時,所有作業(yè)人員都應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只上還應配備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在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貿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動的石塊或松動的土方邊緣上;
(2)應熟悉施工作業(yè)地區(qū)周圍有無毒蛇、野獸及有毒植物,必要時應配帶防護用具及蛇藥,要注意被犬類咬傷;
(3)野外工作注意飲水衛(wèi)生;
(4)在林區(qū)或荒山地段施工時注意煙火,嚴禁吸煙。 的確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時應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樹木安全
1、線路施工與維護需要砍伐樹木時,應事先與森林、園林、公路等有關部門聯(lián)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砍伐。
2、整樹砍伐原則上由主管部門解決,如需線務人員砍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沿街道、公路砍伐時,應加設標志,設專人指揮行人和車輛通過;
(2)為防止樹枝倒在線路或其它建筑物上,要采取措施,使樹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樹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風時 不許砍伐樹木。
四、一般電氣設施與設備用電安全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氣工具、儀器儀表和絕緣用具的靈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靈和絕緣不良的工具。
2、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不準用手觸及。
3、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取下熔斷絲,再掛上警告牌。
4、不準亂拉亂接照明線,如需接頭,裸露部分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五、器材搬運與放置安全
1、多人抬運笨重料具、設備時要有統(tǒng)一的搬運辦法和具體的安全措施。
2、器材傳遞不得使用拋擲法。
3、堆放器材應不妨礙交通。
4、搬運儀器、儀表及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
5、電(光)纜應以汽車運載為原則,不宜作長距離滾動。若需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電(光)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在軟土上滾動應墊木板。
6、搬運化學、危險品,不得與其它器材混放,嚴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與維護用車安全管理
1、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2、施工車輛必須有本公司內部車輛“準駕證”。
3、駕駛人員必須每日記行車日記與行駛里程,沒有調度單或派車單不準出車。
4、每臺施工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具。
5、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客貨混裝,不得超載。
6、駕駛人員平時應經常對車輛進行車況、車容、車貌的檢查,每次出車前后應進行例行檢查。
7、施工作業(yè)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超員,車上無高欄板不得載人,禁止在車上打鬧、玩耍,不得往車廂外伸臂。
8、沒有工地負責人或帶班人員的指令,其他人員無權指揮駕駛員啟動車輛,車輛啟動前必須作必要的安全檢查。車輛啟動后,車上人員不得下跳。
9、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在外停車過夜,確實需要的,應事先征得主管部門同意。
10、施工用自行車要裝設保險杠,騎車時禁止扛物件、攜帶竹梯及長桿等,平時應對自行車前叉、剎車、鈴進行經常檢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相互間不得替代。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有損工具應及時更換。
2、鋒刃工具不準插入腰帶、放入口袋,以免傷人。
3、使用大磅的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工作。
4、工具之間的傳遞不得上拋下擲遠扔,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繩索前必須檢查,如有磨損、斷股、腐蝕、霉爛、碾壓傷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不準接結使用,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不準使用潮濕的繩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發(fā)現(xiàn)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呀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保安繩磨損嚴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爛的,均嚴禁使用;
(2)鋒刃工具應與酸性物、等分開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它過熱過濕之外,以免損壞;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打節(jié),各扣套要全數(shù)扣妥,小鎖扣也應鎖死,不得將小鎖扣毀壞。保安帶不可當繩索吊裝物件。
2、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腳扣是否完好,勿使用過于滑鈍和鋒利的腳扣;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死或焊接良好;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和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及時更換。
3、腳扣、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1)腳扣的可靠性試驗:
1)把腳扣卡在離地約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掛200公斤重物的辦法,若未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a、將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帶中懸空掛起,無裂痕、折斷才可使用;
b、人站在桿下,保安帶系在身上,臂部用力沖擊幾下,如果沒有變形、折斷方可使用(沖擊時要注意自己的身體不受傷害)。
4、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馳、破裂、腐朽、扭曲、變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嚴禁使用鋁合金等金屬材質梯子;
(2)立靠梯子的傾斜角度應適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穩(wěn)或容易滑動的地方(如墻角、落水管等處),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時上梯子,一般情況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時工作,嚴禁直立帶人移動梯子;
(4)梯子應用油麻蠅將梯子捆綁在鋼絞線上,在梯子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保安帶;
(5)梯子頂端未裝鐵鉤的,立靠在鋼絞線上時,梯子應高出鋼絞線50厘米以上;
(6)梯子不用時應隨時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曬雨淋,以防損壞;
(7)市區(qū)作業(yè)使用的竹梯應裝防滑裝置。下列情況下必須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員必須雙手扶梯,并用腳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動:
a、梯子豎立在人來車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須設置紅旗、紅白旗等安全警示標志。
b、梯子下端二支點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動的地面時(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凍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較用力的工作時(如打洞、裝拆電纜等)
d、梯子較高時
f、刮大風時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絲旋緊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繩子在中間縛住;
5、吊板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鉤磨損1/4時,應及時更換。坐吊板必須系好安全帶。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桿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吊線終結作出墻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鋼絞線周圍100厘米范圍內有電力線或用戶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yè)。
九、儀表及專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則
1、儀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實工作電源、電壓。交直流電源兩用儀表要嚴防接錯,直流電源儀表要特別注意“+” “-” 極性,不得接反;
(3)使用干電池的儀表用后應隨時關閉電源,不用時,要把干電池取出,以防久存蝕爛使儀表受損;
(4)儀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檔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確讀數(shù)。不許用振蕩器、電平表在有電源或高壓的線路上進行測試,耐壓測試后應及時放電;
(5)使用儀表場地必須保護清潔干凈,防止日曬雨淋及火烤等,搬運儀表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
2、噴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fā)生危險;
(2)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吊下;
(3)燃著的噴燈不準倒放,不準用噴燈燒飯、燒水;
(4)點燃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必須將火焰熄滅,冷卻后方可再加油;
(5)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guī)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
(6)噴燈用完之后,應及時放氣,并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3、使用專業(yè)電氣工具注意事項:
(1)所有的電氣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發(fā)現(xiàn)有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破裂松動等不良情況不能使用;
(2)各種電氣設備與用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開關裝置、防護裝置應完好,否則不得使用;
(3)在人孔內作業(yè),使用工作手燈,其選用的電壓應符合國家標準;
(4)不準在易燃易爆場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5)繞線槍不用時應當及時切斷電源;
4、手電鉆、電錘使用安全要求:
(1)應選用雙重絕緣的手電鉆、錘。如使用不是雙重絕緣的手鉆、錘時,其金屬外殼不得帶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必須與帶電保護器的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須檢查金屬外殼是否接地,應進行空載試驗;裝卸鉆頭時,要待鉆頭完全停止時方能進行,不準帶手套更換鉆頭;
(3)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防止碎片、塵屑等雜物入眼睛;
(4)上、下傳遞、離開或轉移工作地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使用中出現(xiàn)強震動、高熱或異聲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動式發(fā)電設備和配電設備及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或經過專業(yè)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一線人員進行操作,應經常檢修,檢修時必須停電。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學用品時嚴禁煙火,氣溫高于35℃時不得裝運,嚴禁攜帶此類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車、火車、輪船等。
7、使用濾氣瓶前必須先檢查,有傷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于7毫米,所沖氣壓不得超過3公斤/平方厘米,以防氣壓過高而爆裂。
8、使用氫、氧、氮三瓶時,要嚴格按各自安全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爐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觸油物;不得使用與絲扣不符的調壓閥門;氣罐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剩余壓力。
9、空氣壓縮機使用安全
(1)氣壓表、油壓表、溫度表、電流表必須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過規(guī)定值或指示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2)輸氣管設置應防止急彎,打開送氣閥門前,必須先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在出氣口處不準有人作業(yè)。儲氣罐嚴禁曝曬和燒烤;
(3)開機后操作人員不準遠離并嚴禁在周圍吸煙,使用風鎬作業(yè)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停機時,應先降低氣壓。檢修時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軸箱,濾清器或空氣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機械安全要點
1、使用緊線鉗、手拉葫蘆、各種滑輪、絞盤、扒桿、千斤頂?shù)热斯C械時,必須認真檢查各個部件,確實無誤后方可使用。如發(fā)現(xiàn)機件缺損、失靈、銹蝕、斷裂、變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緊線鉗時,應按線條承受力大小選用不同規(guī)格的緊線鉗,在緊線時要特別提防扳手(鑰匙)擊傷,不得用鋼管等加長扳手。
3、立電桿用的立桿器或者扒桿,其保險裝置應完好,不得圖求方便擅自將保險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蘆時,應注意被吊物體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載,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后注意保養(yǎng)。
5、千斤頂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yǎng),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2)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shù)念~定承載力,承載力大于所頂物體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于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3)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松軟地面,應鏟平、墊木枕。
(4)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杠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shù)鬃旅鎵|木枕。
十一、打洞、挖溝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項
1、在市區(qū)打洞、挖溝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qū)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電纜等地下管線。如有此類地下管線時,應小心謹慎,切勿硬掘強撬。
2、靠近墻根打洞時應注意墻基墻體是否牢固,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質松軟或流沙地區(qū)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時應加護土板支撐。
4、市區(qū)打洞、挖溝要不妨礙交通,確保市政設施相對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沒有“爆破證”不得爆破,市區(qū)或人車繁多地帶嚴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確規(guī)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人員全部避入安全處方準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筑物、電力線、通信線及其他設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時只能放小炮,并采取措施防止土石塊飛起。
十二、立、拆、換桿以及拆、放吊線安全要點
1、立桿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項:
(1)立桿工作必須由有經驗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嚴格檢查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作業(yè)人員應聽從統(tǒng)一指揮、各盡其責;
(2)立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現(xiàn)場,在人口稠密地區(qū)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維持現(xiàn)場和交通秩序以防發(fā)生意外;
(3)立起的電桿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有足夠的護土層、土質是否堅硬,如有上述不足情況或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4)被立的電桿應有“2米”“3米”標示線,以便檢查、觀察電桿埋深情況,以防埋深不足發(fā)生倒桿。
(5)人工立桿(無立桿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電桿,其桿洞開口不能超過標準洞深的1/3,禁止桿洞開口到底的立桿方法。
2、拆、換桿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應先檢查電桿的桿根埋深和有無拆斷危險,若有倒桿等危險隱患,在未采取防范措施前不準上桿;
(2)拆除電桿時,必須先拆移桿上的鋼絞線及附屬設備,再拆除拉線最后才能拆除電桿;
(3)更換電桿時,先立新桿并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后,再上桿拆除鋼絞線和附屬設備。
(4)拆桿、換桿都應了解作業(yè)地點周圍環(huán)境,事先設定倒桿的方向,采取相應對策措施,措施不到位決不能隨意施工。
3、拆、放吊線(鋼絞線)安全要求:
(1)布放吊線前,應察看沿線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鐵路及公路等布放鋼絞線等應采用環(huán)系渡線法,且在兩邊設專人觀察指揮,列車臨近應停止工作。
(3)跨越低壓電力線等,須在跨越處做保護支架,不準擱在低壓電力線上拖拉;下穿高壓線等應設置保護裝置,防止吊線上彈觸碰電力線;
(4)人工布放架空吊線時,應用干燥的麻繩牽引,應切實注意鋼絞線不要受外力損傷。布時用均勻,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線應盡量使用整盤鋼絞線,以減少中間接頭。新架掛的電(光)纜吊線在任何情況下,一個桿檔內只允許有一個接頭;
(6)緊線前先檢查,以免線條被卡住引起崩斷或彈起而傷人;
(7)收緊吊線每段緊線檔數(shù)最多不超過20個桿檔。如遇角桿較多或吊線坡度變化較大時,可適當減少緊線檔數(shù);在收緊吊線過程中,避免吊線碰觸電力線或其它建筑物,吊線收緊后,應使各桿檔間吊線的張力垂度保持均勻;
(8)拆除鋼絞線等線條前應先檢查桿跟強度,強度不夠時,應裝設臨時的支撐設備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條鋼絞線時,最后一條鋼絞線在松脫前應觀察電桿變化,如有倒桿危險,應采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線時,應先將夾板放松,用緊線器把被拆除吊線收緊,然后拆除吊線終結(收緊吊線側),再慢慢放松緊線器,使吊線的張力消失。嚴禁中間隨意開斷鋼絞線。拆鋼絞線或舊電纜時要先觀察有無電力線,關在砍線時通知其他桿上工作人員;
(10)下雷陣雨、刮大風時應立即下桿,并不在桿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業(yè)安全要點
1、上桿工作前應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埋深和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xiàn)已折斷腐爛的或不牢固的電桿,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桿;
(2)上桿前必須檢查腳扣和安全帶的各個部位有無裂痕;
(3)了解附近有無電力線或其它障礙物,如發(fā)現(xiàn)有不明線條,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4)上桿時除個人配備工具外,不得攜帶笨重料具上桿,在桿上與地面人員之間不得將工具和材料上拋下擲;
(5)登高上桿時應雙手扶桿,不得單手操作。
2、桿上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1)用測電筆對桿上的鋼絞線等設備進行本之木是否帶電的測試;
(2)到達桿頂后,保安帶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
(3)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應放置穩(wěn)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準隨手拋入田地,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4)要注意檢查腳扣、保安帶在桿上的牢固情況;
(5)在桿上作業(yè)時,桿下一定范圍內不準有人員站立。在市區(qū)、街道、車來人往頻繁的地方應設置安全圍欄。
十四、光纜光纖接續(xù)的安全要求:
1、在光纜開剝前必須確認光纜金屬構件不帶電,以防電擊傷人。
2、光纜用開剝刀開剝時,應用力均勻,以防傷人。
3、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易燃氣體環(huán)境中操作熔接機,以防熔接時放電引起火災和爆炸。
4、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各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作業(yè)時,不準觸摸電極,更換電極必須關機且放電后進行。
5、在光纖制備和熔接過程中應穿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護眼鏡,防止光纖碎悄進入眼睛、皮膚,造成傷害。
6、光纖光纜接續(xù)完成后,離開作業(yè)前應檢點工具,必須清理現(xiàn)場并對廢光纜、廢纖芯妥善處置。
十五、光纜測試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光纜光纖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練,并嚴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確操作。
2、嚴禁在易燃氣體或煙霧環(huán)境中操作儀表。
3、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和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
4、未將光纖連接至光輸出連接器時,不得啟動激光器。
5、設備工作時,嚴禁觀看接至光輸出口的光纖端,以防傷害操作者眼睛。
6、愛護光纜測試和熔接儀器儀表,做到輕拿輕放,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敲擊、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安全須知
1、在高壓電力線附近工作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為:35千伏以下線路應保證2.5米,35千伏以上線路應保證4.0米。
2、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高壓廣播線交越等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
3、跨越電力線路架設通信線路施工必須停電作業(yè)。
4、停電作業(yè)安全步驟:
(1)事先同電力部門取得聯(lián)系,征得電力部門的同意;
(2)同電力部門約定具體停電時間;
(3)由聯(lián)系人在電力部門停電的線路的閘刀上掛警告提 示牌、取保險盒,并專人看管;
(4)施工人員得到停電指令后,應對電力線路是否停電進行驗電;
(5)確準停電后,應及時將電力線進行臨時短路,以防電力用戶倒送電,從而導致觸電事故;
(6)在不影響通信線路質量的前提下,應將所作業(yè)的線路絞線入地,以防已方線路遠距離與電力擦碰輸入電源而導致觸電;
(7)參與施工作業(yè)人員,穿、戴應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使用絕緣工具。
5、在低壓電力線等上跨越應用保護支架托住纜線,以免纜線下碰電力線造成觸電。
6、在高壓線下穿放鋼絞線時,應設置保護架,同時將鋼絞線用繩索控制在電桿上(不捆死),特別在通信線吊檔放線或緊線時,更要采取可靠措施,以防鋼絞線和電(光)纜跳起碰到高壓線上發(fā)生觸電事故。
7、在桿頂有電力線交越時,作業(yè)人員頭部不超過桿頂。
8、在地下電纜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時,施工人員必須反復核對電力電纜位置,確實無誤保留余量后方能施工作業(yè)。
十七、“三線交越”規(guī)范與要求
1、架空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等交越其最小凈距應達到如下標準(電力線有防雷保護裝置);
(1)與電力用戶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0.6米以上;
(2)與1千伏及以下低壓電力線或農村高壓廣播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1.25米以上;
(3)與1至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2米以上;
(4)與20至1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3米以上;
(5)與154至22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線路與電力電纜交越、平行的最小凈距:
(1)電力電纜電壓小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0.5米以上;
(2)電力電纜電壓大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線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電力線、低壓用戶線及農村高壓廣播線,不論其凈距是否達標,是裸線、皮覆線、塑料線還是橡膠線均應都做安全保護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壓電力線不安裝保護套管。
4、安全保護措施是指架空保護線、三線交叉保護管、絕緣保護夾板等。
5、安裝三線交叉保護管其長度應超出電力等強電線路寬度兩端各一米以上并在兩端加裝防滑卡。如交越點凈距較高,應適當加長安全保護措施長度。
6、同桿架設的多條電(光)纜,鋼絞線第一道與第二道之間凈距不到40厘米的上下兩條線路均要做安全保護措施;超出40厘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護措施。
7、搭掛電力桿路的電信線路,必須通過整治遷改到安全路由上。對于電力線路等搭掛電信桿路的,應向當?shù)刂鞴懿块T發(fā)出書面通知,共同協(xié)商解決。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線路應安裝警示標志,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離)不符合維護規(guī)程要求的必須予以升高。
9、城鎮(zhèn)道路兩側的架空桿路及拉線所處位置不能防害車輛及行人,并做好拉線保護套管。
10、架空線路及交接設備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地。
11、“三線交越”治理要實行動態(tài)態(tài)跟蹤管理,做到發(fā)生一處、整改一處、列管一處、考核一處。
十八、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工作安全要點
1、進入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至少有二人在場,并先行通風(自然法和機械法)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上述場地。
3、使用噴燈注意通風,預防中暑,加油加熱應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設備,注意安全,防止砸傷。
5、市區(qū)人孔打開要放置安全標志或圍欄。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車來人往繁華地區(qū)面放電(光)纜,沿線應設安全標示,并有專人負責指揮車輛行人。
2、放電(光)纜前應對纜盤清理,以免釘子傷人。
3、放電(光)纜時,應保持水平,纜盤離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轉動為宜。
4、牽拉引線,鋼絲繩及敷設電纜時應戴手套。
5、布放電(光)纜應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保持通信聯(lián)絡。
6、布放架空電纜,密切注意與電力線等交越的安全距離,要嚴防觸電,遇公路、鐵路道口處,不準影響行人、車輛和列車通行。
二十、敷設埋式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放纜時,必須做到以下四條:
(1)統(tǒng)一指揮,規(guī)定哨令旗語,保持通信聯(lián)絡;
(2)對電(光)纜盤應嚴加看管,電(光)纜應從上方牽出,牽引速度勻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過長,要保證電(光)纜的曲率半徑;
(4)電(光)纜嚴禁拋甩,電(光)纜下溝時不得強行踩踏。
2、放電纜完畢必須進行全線檢查,有氣壓的要復查氣閉是否良好后立即填入20厘米細土,不使電纜外露,交通口應及時填平或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規(guī)定
(一)管道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施工前,要積極與市政、交通等部門以及沿線各單位聯(lián)系,取得各有關手續(xù)手方可進行。施工現(xiàn)場應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門規(guī)定設置如下標志: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標志燈以及其他安全標志與設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紅燈、防護欄、臨時便橋等。
2、施工現(xiàn)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筑物及設施的安全為原則;水泥管塊平放,碼放高度不應超過四層;人孔口圈碼放高度不應超過二層;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塊不應靠墻或依靠其它設施堆放。
3、在施工現(xiàn)場遵守交通規(guī)則,運送物料或攜帶工具時,注意行人和車輛,穿越道路時,不得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業(yè)過程中應及時清掃,防止“刮風塵土起”, “下雨腳采泥”。使用路面切割機等噪聲較大的機械施工,應合理安排施工作業(yè)時間,做到不擾民。
(二)挖掘管道溝、人孔坑作業(yè)安全:
1、挖掘溝、坑之前,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線市政管線等的分布情況,在現(xiàn)場作好標志,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2)離溝、坑邊緣較近的建筑物和設施及樹木,且有倒塌或損壞可能的,應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與要求,預先采取支撐、加固和保護措施;
2、挖溝時二人相鄰距離需保持2米以上;應根據(jù)土質以及溝、坑深度和底部寬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嚴禁“挖空底腳”或出現(xiàn)“探頭”、“鼓肚”。
3、邊挖掘邊支撐護土板(也叫檔土板),一般采用“一字型”、“井字型(含雙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種護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況,必須支撐護土板:
a、溝、坑距機動車道較近處;
b、與其它溝交叉處或平行距離較近處;
c、不能按規(guī)定放置坡度處;
d、距離建筑物和設施較近處;
e、溝、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時;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帶;
g、搭設臨時機動車便橋處;
4、在溝、坑邊沿80厘米以內,不準堆放土、石方;在80厘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側出土,不應超過1.5米;兩側出土,不應超過1米。
5、挖掘出來的土、石方不得埋壓在消火栓、雨水口、測量標志和郵政信筒旁。挖出來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墻壁堆放,以防潮濕或被擠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氣管道線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設施,立即報告現(xiàn)場負責人處理,并慎重作業(yè),防止碰壞。
(三)溝、坑內作業(yè)安全:
1、溝、坑內作業(yè)應戴安全帽;上、下溝、坑應使用梯子,不準蹬踩護土板、地下管線及設施。
2、溝、坑內設置的護土板不準隨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動撐木時,應經現(xiàn)場負責人同意方可拆移,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溝、坑內作業(yè)應隨時注意溝坑壁有無異常情況;不準上、下拋扔工具、材料。嚴禁在溝、坑內躺、臥休息。
4、在溝、坑內裝置模板應牢固,避免釘子尖露出。拆除模板應隨拆隨清理、隨起釘子。不準在溝、坑邊沿亂放。
5、水泥管塊不應斜放或立放于溝邊;重疊平放時不應超過二層;溝邊土質較松不應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車運送砂漿、砂石、砼往溝、坑傾倒時,車輪距溝、坑邊沿至少保持30厘米距離,并設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車墜落溝、坑。
7、鋪設水泥管塊時,作業(yè)人員須相互配合,防止砸腳和擠壓手指。
8、砌人(手)孔時,應使用“木榴子”傳送機磚,嚴禁拋扔,支搭腳手架應穩(wěn)固,腳手板厚不應小于5厘米。
9、搬運、安裝人孔口圈,應防止碰傷手腳,安裝完畢應及時將蓋子蓋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內作業(yè)時,應設置防護欄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業(yè)安全
1、回填土之前,應先拆除護土板,拆除檔土板時須謹慎,如遇有塌方危險,應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實后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準將一組或一段溝的擋土板同時全部拆除。危險性較大的部位,經批準可不予拆除。
2、溝、坑邊沿建筑物、設施的加固支撐,須在回填夯實之后再拆除,不準先拆除后回填土。
3、拆除各種臨時便橋時,溝內不得有人作業(yè),先回填土夯實恢復交通后再拆除。
4、各種安全標志、設施應在回填土夯實后,能夠恢復交通時方可拆除,當溝、坑的土未與地面填平時,不得把防護欄全部撤走。
5、回填土時,先用細土同時回填管道兩側,并同時夯實,然后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6、回填土時應防止砸壞管帶及人孔外壁和溝、坑的其它管線及設施。不準往溝、坑內回填磚、瓦、石塊或其它硬物。
第6篇 某移動通信運營商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__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qū)分倉)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jù)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fā)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qū)、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qū)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guī)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xié)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yè)和內容,分章節(jié)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定。
第四章庫區(qū)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fā)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xiàn)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qū)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qū),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qū),需經倉庫現(xiàn)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qū),需經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qū)。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qū)指定的停放區(qū)域,禁止進入庫區(qū)。
第五章庫區(qū)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guī)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guī)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guī)定,并實現(xiàn)7_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fā)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yè)人員在庫區(qū)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qū)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qū)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yǎng)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zhí)行《__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guī)則,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yè);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qū)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qū)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qū)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jiān)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xiàn)場。
第六章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jù)環(huán)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jiān)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jiān)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qū)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_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fā)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jù)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jiān)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huán)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fā)生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jù)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jù)。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qū)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fā)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qū)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qū)開展連續(xù)生產工作,倉庫園區(qū)可根據(jù)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zhí)行前述各項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fā)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guī)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fā)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tǒng)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__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 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電力通信設備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電力通信設備管理,杜絕人為因素對設備運行造成影響,為通信設備提供安全的運行環(huán)境,保證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tài),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通信設備:包括自動系統(tǒng)運行裝置、電力通信傳輸網(wǎng)絡設備及配套設備(如動力、空調等)以及為向發(fā)電公司上報運行數(shù)據(jù)而配置的網(wǎng)絡設備和通信專線。
3 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3.1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機房環(huán)境條件要求
4 職責
4.1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1.1 通信設備的配置需要更改完善時,負責制定技術方案并報站長批準后執(zhí)行。
4.1.2 負責對通信設備進行定期巡視,保證通信設備電氣運行性能良好。
5 管理內容
5.1 放置和變更
5.1.1 通信設備必須有明確設備標識,未經光伏電站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可以調整通信設備。
5.1.2運檢人員不可隨意操作通信設備,需要停機檢查或關閉通信設備時,需站長同意。
5.2 環(huán)境要求
5.2.1 通信設備柜、機房的溫度、濕度應符合維護技術指標要求,保持正常通。
5.2.1.1 通信機房內的溫度要求:10℃~28℃,相對濕度要求:20%~80%(溫度≤28℃,不得凝露)。
5.2.1.2 蓄電池室內的溫度要求:15℃~30℃,相對濕度要求:20%~80%。
5.2.2 通信設備柜、機房應有良好防靜電措施和接地措施。
5.2.3 通信設備柜、機房照明設施工作正常,機房照明與設備用電分開。機房應有照明應急備用,各類照明設備由專人負責,定期檢修。
5.3 維護管理
5.3.2 通信設備、機房維護終端不可安裝各種與維護設備無關的應用程序,不可使用外來磁盤(或u盤、移動硬盤等)進行數(shù)據(jù)拷貝。維護終端應該有明確的防病毒措施。
5.3.3 通信設備、機房內的各種圖紙在光伏電站檔案室存放。
5.3.4光伏電站對通信機房內安裝的環(huán)境監(jiān)視信號實行24小時監(jiān)控,對出現(xiàn)的火警、溫度、濕度、煙霧、電源燈告警及時處理。
5.3.5光伏電站每月對通訊室進行巡視檢查,填寫附表73“通訊室巡檢表”。在狂雷雨惡劣天氣前后應加強巡視,填寫附表68“特殊巡查記錄”,以確保通信設備內外環(huán)境的良好和安全。
5.4 安全管理
5.4.1 外單位人員維護、維修通信設備或進入通訊機房必須由光伏電站人員陪同。
5.4.2 委托的維護人員應嚴格遵守光伏電站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5.4.3 通信機房(包括辦公場地)內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腐蝕性物品,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5.4.4 值班人員應切實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zhí)行用電、防火的規(guī)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5.4.5 通信機房必須配備一定數(shù)量且合格的滅火器,各種消防器材和維護工具應按照規(guī)定地點放置,隨時保持有效,機房走線孔洞必須用防火泥進行封堵,過期的滅火裝置及時更換。
5.4.6 通信機房應有可靠避雷裝置。雷雨季節(jié)應加強對機房內部安全設備、地線及防護電路的巡視。
5.4.7 在維護、測試、故障處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應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造成通信事故。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zhí)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fā)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第8篇 某移動通信運營商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____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
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qū)分倉)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jù)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
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
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fā)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qū)、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qū)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
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
做好信息安全管理;
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
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guī)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xié)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yè)和內容,分章節(jié)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定。
第四章庫區(qū)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fā)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xiàn)場備案。
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xiàn)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qū)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qū),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qū),需經倉庫現(xiàn)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qū),需經中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qū)。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
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qū)指定的停放區(qū)域,禁止進入庫區(qū)。
第五章庫區(qū)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guī)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
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guī)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
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guī)定,并實現(xiàn)724小時值班。
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fā)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
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yè)人員在庫區(qū)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qū)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qū)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
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yǎng)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
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
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
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
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
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
十七、貫徹執(zhí)行《____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
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
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guī)則,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yè);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
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qū)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qū)集中保存。
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
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
庫區(qū)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jiān)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xiàn)場。
第六章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
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jù)環(huán)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jiān)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jiān)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qū)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
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fā)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jù)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jiān)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huán)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__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
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
十、倉庫如發(fā)生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jù)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jù)。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
十一、庫區(qū)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fā)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裝卸,嚴禁超載。
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
十二、庫區(qū)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
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qū)開展連續(xù)生產工作,倉庫園區(qū)可根據(jù)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
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zhí)行前述各項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如下:
四
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fā)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
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
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
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guī)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
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
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fā)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
十八、各級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
十九、嚴禁使用系統(tǒng)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
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xiàn)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
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
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____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
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 附則
五
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
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通信網(wǎng)絡系統(tǒng)管理制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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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一、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及各規(guī)章制度,遵守《黃河系統(tǒng)通信運行管理規(guī)定》,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聯(lián)合作業(yè),協(xié)同配合的原則,保證所轄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黃河通信是要為黃河防汛服務,必須加強對通信網(wǎng)絡及設備的運行管理,掌握設備運行狀況,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調試,時刻保持電路暢通,符合技術指標,認真填寫各種報表及時報送,做好機房值班記錄。
三、堅持維護制度,愛護設備器材,遵守操作規(guī)程,杜絕事故發(fā)生。
四、通信網(wǎng)絡系統(tǒng)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機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按時聯(lián)絡,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離職守。機房值班人員在當班時間內,對通信設備運行負有全面責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執(zhí)行通信調度命令,認真填寫值班記錄。通信機房應有良好的環(huán)境保護控制設施,防止灰塵和不良氣體侵入,夏季機房最高溫度不超過25°c。
五、服從指揮執(zhí)行通信調度命令,業(yè)務聯(lián)系做到態(tài)度謙虛,有問必答,主動配合,認真負責。
第二章程控電話安裝及使用管理
一、電話的安裝
1、辦公區(qū)電話由縣局統(tǒng)一組織安裝。
2、職工宿舍安裝電話,由個人寫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批準后,由信息中心統(tǒng)一安裝,裝機用電話機、材料自理。
3、局辦公區(qū)電話全部黃河系統(tǒng)網(wǎng)直撥,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開通市話、全國直撥。
4、大汛期間如出現(xiàn)特大洪水,按照一切服從防洪需要,將暫停一切非辦公用電話使用,確保防洪通信的暢通。
二、使用和管理
1、電話安裝后,不得任意移動和拆卸、更換、加裝串聯(lián)電話等,如需變動應先通知信息中心按規(guī)定辦理。
2、各科室如需增加安裝電話,應先由主管領導批準,方可由運行觀測科負責裝機。
3、電話使用期間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程控電話設備損壞者,一切費用由責任人自負,對故意損壞者,除本人寫出檢查外,并加倍罰款。(按維修費成本加倍)
第三章su450a固定臺管理使用
1、凡是裝有su450a固定臺的控導工程、堤線、涵閘、虹吸,都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每月一日、十五日與信息中心聯(lián)系匯報固定臺的電源、主機工作狀況及使用情況。平時發(fā)生故障,要及時與信息中心聯(lián)系。
2、正常使用的固定臺,任何人不得隨意亂拉、亂拆,凡是因人為原因造成固定臺部件損壞的要照價賠償;電源箱每臺2000元,主機每臺2000元,天線800元,電話機100元。
3、運行觀測科值班人員要每天早8:30,晚18:00時與每個固定臺聯(lián)系試話一次,及時記錄試話情況,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
4、所有使用固定臺的控導工程、堤線、涵閘要全天24小時開機,任何臺點不允許以任何理由人為關機,需要維護關機的,要事先通知防辦和信息中心值班室,被批準后再實施關機維修。凡不經批準私自人為關機的,造成通信中斷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5、若人為事故造成通信中斷,對責任人按防汛紀律執(zhí)行。
第四章800m移動通信系統(tǒng)管理使用
1、800m移動通信系統(tǒng)的手機、車臺是移動通信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用于提防查險報險、防汛搶險、指揮調度等處理防汛事宜。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設備的發(fā)放要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規(guī)定手續(xù)進行辦理。實行專人專用、專人管理、不得外借。
3、使用800m手機進行通信時,要嚴格遵守無線電通信聯(lián)絡規(guī)定和通規(guī)通紀。
4、800m手機的發(fā)放由縣局防辦結合防汛工作制定出分配方案,由運行觀測科負責發(fā)放和收回,以及維修、保存、技術保障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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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公司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部分 總則
一、為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勞動保護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細則。
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和完善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
三、加強對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與指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經常開展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修養(yǎng),強化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事故的綜合能力。
四、加強對外來通信線路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管理,認真審查施工企業(yè)的施工資質和參與項目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企業(yè)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參與鑫泰通信工程項目施工的各施工企業(yè)必須將以上材料向建設單位備案,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工程項目嚴禁非法轉包。
五、加強通信線路設計管理,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通信線路與電力線等“三線”的安全隔距,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特殊地段應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與通信線路交越或臨近的電力線等必須在施工圖紙上明確標注。各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施工的線路環(huán)境進行勘測與調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資料,開工前必須制定針對性的詳實的安全方案和措施,無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開工。各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必須按工程設計和施工、維護規(guī)程操作要求進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計。
六、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都應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操作證”,方能在通信線路上施工與維護作業(yè),并每項兩年復審。
七、從事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年)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心臟病、癲癇病、高血壓、嚴重貧血,高度近視、患有傳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yè)人員者不得從事登高作業(yè)。
八、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應設安全責任人和兼職安全員,重要工序、重點地段必須有專人把關管理。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人員不準酒后作業(yè)。
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及個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上桿用具,工具設備、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生產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不良情況應立即整改。
十、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維護現(xiàn)場應準確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絕緣鞋、不帶測電筆者不得在通信線路上作業(yè)。
十一、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在工作進場前應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標志:(1)紅旗、綠旗、紅燈、串紅旗或串綠旗(2)圍欄(3)錐形路障(4)警示燈或警告燈(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特殊場地使用。
第二部分 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細則
一、線路勘查與測量安全
1、勘查線路與測量時,應對線路所經過的沿線情況進行詳細的綜合調查。調查工作應從人文、民俗、地理、環(huán)境開始,將線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鐵路、公路、穿跨電力線、廣播線及其他線路等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從而熟悉線路環(huán)境,以便在線路施工時,采取針對性預防措施。
2、在野外測量,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貿然跳躍。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區(qū)測量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和行人,并設相應的安全標志,如有必要時請交通民警等協(xié)助。
3、傳遞標桿,禁止拋擲,并不得耍弄標桿,以免傷人。
二、線路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
1、在下列地點施工作業(yè),必須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或搭設臨時便橋,以保證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轉彎、拐角處;
(2)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
(3)跨越街道、公路架線或布放電纜及吊線,需要行人車輛暫時停止通行時;
(4)在尚未施工完畢的桿坑、電纜溝、拉線洞或揭開蓋的人孔等處。
2、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志。
3、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shù)赜嘘P部門的批準。
4、施工時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qū)域。
5、在鐵路沿線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不準在鐵軌、橋梁上休息、睡覺或吃飯;
(2)不準在鐵軌或雙軌中間行走。在鐵路路基邊行走應面向火車行進一側行走,注意避讓行進的火車。穿越鐵軌時,應注意來往的火車;
(3)攜帶較長的工具時,工具一定要與路軌平行。
6、在口岸、江河邊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應先了解海上潮汐變化和河流、河床的深淺情況,不得貿然入海入江或涉水過河;海上潮涌時段與河流洪水暴發(fā)時,禁止上船與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業(yè)時,所有作業(yè)人員都應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只上還應配備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在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貿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動的石塊或松動的土方邊緣上;
(2)應熟悉施工作業(yè)地區(qū)周圍有無毒蛇、野獸及有毒植物,必要時應配帶防護用具及蛇藥,要注意被犬類咬傷;
(3)野外工作注意飲水衛(wèi)生;
(4)在林區(qū)或荒山地段施工時注意煙火,嚴禁吸煙。 的確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時應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樹木安全
1、線路施工與維護需要砍伐樹木時,應事先與森林、園林、公路等有關部門聯(lián)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砍伐。
2、整樹砍伐原則上由主管部門解決,如需線務人員砍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沿街道、公路砍伐時,應加設標志,設專人指揮行人和車輛通過;
(2)為防止樹枝倒在線路或其它建筑物上,要采取措施,使樹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樹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風時 不許砍伐樹木。
四、一般電氣設施與設備用電安全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氣工具、儀器儀表和絕緣用具的靈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靈和絕緣不良的工具。
2、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不準用手觸及。
3、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取下熔斷絲,再掛上警告牌。
4、不準亂拉亂接照明線,如需接頭,裸露部分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五、器材搬運與放置安全
1、多人抬運笨重料具、設備時要有統(tǒng)一的搬運辦法和具體的安全措施。
2、器材傳遞不得使用拋擲法。
3、堆放器材應不妨礙交通。
4、搬運儀器、儀表及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
5、電(光)纜應以汽車運載為原則,不宜作長距離滾動。若需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電(光)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在軟土上滾動應墊木板。
6、搬運化學、危險品,不得與其它器材混放,嚴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與維護用車安全管理
1、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2、鑫泰公司車輛必須有鑫泰公司內部車輛“準駕證”。
3、駕駛人員必須每日記行車日記與行駛里程,沒有調度單或派車單不準出車。
4、每輛鑫泰公司的車必須配備滅火器具。
5、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客貨混裝,不得超載。
6、駕駛人員平時應經常對車輛進行車況、車容、車貌的檢查,每次出車前后應進行例行檢查。
7、施工與維護作業(yè)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超員,車上無高欄板不得載人,禁止在車上打鬧、玩耍,不得往車廂外伸臂。
8、沒有工地負責人或帶班人員的指令,其他人員無權指揮駕駛員啟動車輛,車輛啟動前必須作必要的安全檢查。車輛啟動后,車上人員不得下跳。
9、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在外停車過夜,確實需要的,應事先征得主管部門同意。
10、施工、維護用自行車要裝設保險杠,騎車時禁止扛物件、攜帶竹梯及長桿等,平時應對自行車前叉、剎車、鈴進行經常檢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相互間不得替代。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有損工具應及時更換。
2、鋒刃工具不準插入腰帶、放入口袋,以免傷人。
3、使用大磅的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工作。
4、工具之間的傳遞不得上拋下擲遠扔,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繩索前必須檢查,如有磨損、斷股、腐蝕、霉爛、碾壓傷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不準接結使用,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不準使用潮濕的繩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發(fā)現(xiàn)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呀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保安繩磨損嚴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爛的,均嚴禁使用;
(2)鋒刃工具應與酸性物、等分開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它過熱過濕之外,以免損壞;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打節(jié),各扣套要全數(shù)扣妥,小鎖扣也應鎖死,不得將小鎖扣毀壞。保安帶不可當繩索吊裝物件。
2、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腳扣是否完好,勿使用過于滑鈍和鋒利的腳扣;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死或焊接良好;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和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及時更換。
3、腳扣、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1)腳扣的可靠性試驗:
1)把腳扣卡在離地約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掛200公斤重物的辦法,若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a、將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帶中懸空掛起,無裂痕、折斷才可使用;
b、人站在桿下,保安帶系在身上,臂部用力沖擊幾下,如果沒有變形、折斷方可使用(沖擊時要注意自己的身體不受傷害)。
4、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馳、破裂、腐朽、扭曲、變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嚴禁使用鋁合金等金屬材質梯子;
(2)立靠梯子的傾斜角度應適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穩(wěn)或容易滑動的地方(如墻角、落水管等處),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時上梯子,一般情況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時工作,嚴禁直立帶人移動梯子;
(4)梯子應用油麻蠅將梯子捆綁在鋼絞線上,在梯子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保安帶;
(5)梯子頂端未裝鐵鉤的,立靠在鋼絞線上時,梯子應高出鋼絞線50厘米以上;
(6)梯子不用時應隨時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曬雨淋,以防損壞;
(7)市區(qū)作業(yè)使用的竹梯應裝防滑裝置。下列情況下必須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員必須雙手扶梯,并用腳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動:
a、梯子豎立在人來車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須設置紅旗、紅白旗等安全警示標志。
b、梯子下端二支點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動的地面時(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凍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較用力的工作時(如打洞、裝拆電纜等)
d、梯子較高時
f、刮大風時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絲旋緊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繩子在中間縛住;
5、吊板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鉤磨損1/4時,應及時更換。坐吊板必須系好安全帶。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桿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吊線終結作出墻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鋼絞線周圍100厘米范圍內有電力線或用戶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yè)。
九、儀表及專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則
1、儀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實工作電源、電壓。交直流電源兩用儀表要嚴防接錯,直流電源儀表要特別注意“+” “-” 極性,不得接反;
(3)使用干電池的儀表用后應隨時關閉電源,不用時,要把干電池取出,以防久存蝕爛使儀表受損;
(4)儀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檔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確讀數(shù)。不許用振蕩器、電平表在有電源或高壓的線路上進行測試,耐壓測試后應及時放電;
(5)使用儀表場地必須保護清潔干凈,防止日曬雨淋及火烤等,搬運儀表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
2、噴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fā)生危險;
(2)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吊下;
(3)燃著的噴燈不準倒放,不準用噴燈燒飯、燒水;
(4)點燃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必須將火焰熄滅,冷卻后方可再加油;
(5)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guī)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
(6)噴燈用完之后,應及時放氣,并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3、使用專業(yè)電氣工具注意事項:
(1)所有的電氣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發(fā)現(xiàn)有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破裂松動等不良情況不能使用;
(2)各種電氣設備與用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開關裝置、防護裝置應完好,否則不得使用;
(3)在人孔內作業(yè),使用工作手燈,其選用的電壓應符合國家標準;
(4)不準在易燃易爆場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5)繞線槍不用時應當及時切斷電源;
4、手電鉆、電錘使用安全要求:
(1)應選用雙重絕緣的手電鉆、錘。如使用不是雙重絕緣的手鉆、錘時,其金屬外殼不得帶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必須與帶電保護器的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須檢查金屬外殼是否接地,應進行空載試驗;裝卸鉆頭時,要待鉆頭完全停止時方能進行,不準帶手套更換鉆頭;
(3)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防止碎片、塵屑等雜物入眼睛;
(4)上、下傳遞、離開或轉移工作地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使用中出現(xiàn)強震動、高熱或異聲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動式發(fā)電設備和配電設備及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或經過專業(yè)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一線人員進行操作,應經常檢修,檢修時必須停電。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學用品時嚴禁煙火,氣溫高于35℃時不得裝運,嚴禁攜帶此類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車、火車、輪船等。
7、使用濾氣瓶前必須先檢查,有傷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于7毫米,所沖氣壓不得超過3公斤/平方厘米,以防氣壓過高而爆裂。
8、使用氫、氧、氮三瓶時,要嚴格按各自安全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爐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觸油物;不得使用與絲扣不符的調壓閥門;氣罐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剩余壓力。
9、空氣壓縮機使用安全
(1)氣壓表、油壓表、溫度表、電流表必須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過規(guī)定值或指示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2)輸氣管設置應防止急彎,打開送氣閥門前,必須先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在出氣口處不準有人作業(yè)。儲氣罐嚴禁曝曬和燒烤;
(3)開機后操作人員不準遠離并嚴禁在周圍吸煙,使用風鎬作業(yè)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停機時,應先降低氣壓。檢修時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軸箱,濾清器或空氣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機械安全要點
1、使用緊線鉗、手拉葫蘆、各種滑輪、絞盤、扒桿、千斤頂?shù)热斯C械時,必須認真檢查各個部件,確實無誤后方可使用。如發(fā)現(xiàn)機件缺損、失靈、銹蝕、斷裂、變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緊線鉗時,應按線條承受力大小選用不同規(guī)格的緊線鉗,在緊線時要特別提防扳手(鑰匙)擊傷,不得用鋼管等加長扳手。
3、立電桿用的立桿器或者扒桿,其保險裝置應完好,不得圖求方便擅自將保險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蘆時,應注意被吊物體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載,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后注意保養(yǎng)。
5、千斤頂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yǎng),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2)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shù)念~定承載力,承載力大于所頂物體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于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3)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松軟地面,應鏟平、墊木枕。
(4)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杠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shù)鬃旅鎵|木枕。
十一、打洞、挖溝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項
1、在市區(qū)打洞、挖溝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qū)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電纜等地下管線。如有此類地下管線時,應小心謹慎,切勿硬掘強撬。
2、靠近墻根打洞時應注意墻基墻體是否牢固,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質松軟或流沙地區(qū)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時應加護土板支撐。
4、市區(qū)打洞、挖溝要不妨礙交通,確保市政設施相對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沒有“爆破證”不得爆破,市區(qū)或人車繁多地帶嚴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確規(guī)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人員全部避入安全處方準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筑物、電力線、通信線及其他設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時只能放小炮,并采取措施防止土石塊飛起。
十二、立、拆、換桿以及拆、放吊線安全要點
1、立桿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項:
(1)立桿工作必須由有經驗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嚴格檢查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作業(yè)人員應聽從統(tǒng)一指揮、各盡其責;
(2)立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現(xiàn)場,在人口稠密地區(qū)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維持現(xiàn)場和交通秩序以防發(fā)生意外;
(3)立起的電桿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有足夠的護土層、土質是否堅硬,如有上述不足情況或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4)被立的電桿應有“2米”“3米”標示線,以便檢查、觀察電桿埋深情況,以防埋深不足發(fā)生倒桿。
(5)人工立桿(無立桿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電桿,其桿洞開口不能超過標準洞深的1/3,禁止桿洞開口到底的立桿方法。
2、拆、換桿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應先檢查電桿的桿根埋深和有無拆斷危險,若有倒桿等危險隱患,在未采取防范措施前不準上桿;
(2)拆除電桿時,必須先拆移桿上的鋼絞線及附屬設備,再拆除拉線最后才能拆除電桿;
(3)更換電桿時,先立新桿并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后,再上桿拆除鋼絞線和附屬設備。
(4)拆桿、換桿都應了解作業(yè)地點周圍環(huán)境,事先設定倒桿的方向,采取相應對策措施,措施不到位決不能隨意施工。
3、拆、放吊線(鋼絞線)安全要求:
(1)布放吊線前,應察看沿線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鐵路及公路等布放鋼絞線等應采用環(huán)系渡線法,且在兩邊設專人觀察指揮,列車臨近應停止工作。
(3)跨越低壓電力線等,須在跨越處做保護支架,不準擱在低壓電力線上拖拉;下穿高壓線等應設置保護裝置,防止吊線上彈觸碰電力線;
(4)人工布放架空吊線時,應用干燥的麻繩牽引,應切實注意鋼絞線不要受外力損傷。布時用均勻,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線應盡量使用整盤鋼絞線,以減少中間接頭。新架掛的電(光)纜吊線在任何情況下,一個桿檔內只允許有一個接頭;
(6)緊線前先檢查,以免線條被卡住引起崩斷或彈起而傷人;
(7)收緊吊線每段緊線檔數(shù)最多不超過20個桿檔。如遇角桿較多或吊線坡度變化較大時,可適當減少緊線檔數(shù);在收緊吊線過程中,避免吊線碰觸電力線或其它建筑物,吊線收緊后,應使各桿檔間吊線的張力垂度保持均勻;
(8)拆除鋼絞線等線條前應先檢查桿跟強度,強度不夠時,應裝設臨時的支撐設備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條鋼絞線時,最后一條鋼絞線在松脫前應觀察電桿變化,如有倒桿危險,應采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線時,應先將夾板放松,用緊線器把被拆除吊線收緊,然后拆除吊線終結(收緊吊線側),再慢慢放松緊線器,使吊線的張力消失。嚴禁中間隨意開斷鋼絞線。拆鋼絞線或舊電纜時要先觀察有無電力線,關在砍線時通知其他桿上工作人員;
(10)下雷陣雨、刮大風時應立即下桿,并不在桿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業(yè)安全要點
1、上桿工作前應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埋深和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xiàn)已折斷腐爛的或不牢固的電桿,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桿;
(2)上桿前必須檢查腳扣和安全帶的各個部位有無裂痕;
(3)了解附近有無電力線或其它障礙物,如發(fā)現(xiàn)有不明線條,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4)上桿時除個人配備工具外,不得攜帶笨重料具上桿,在桿上與地面人員之間不得將工具和材料上拋下擲;
(5)登高上桿時應雙手扶桿,不得單手操作。
2、桿上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1)用測電筆對桿上的鋼絞線等設備進行本之木是否帶電的測試;
(2)到達桿頂后,保安帶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
(3)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應放置穩(wěn)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準隨手拋入田地,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4)要注意檢查腳扣、保安帶在桿上的牢固情況;
(5)在桿上作業(yè)時,桿下一定范圍內不準有人員站立。在市區(qū)、街道、車來人往頻繁的地方應設置安全圍欄。
十四、光纜光纖接續(xù)的安全要求:
1、在光纜開剝前必須確認光纜金屬構件不帶電,以防電擊傷人。
2、光纜用開剝刀開剝時,應用力均勻,以防傷人。
3、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易燃氣體環(huán)境中操作熔接機,以防熔接時放電引起火災和爆炸。
4、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各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作業(yè)時,不準觸摸電極,更換電極必須關機且放電后進行。
5、在光纖制備和熔接過程中應穿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護眼鏡,防止光纖碎悄進入眼睛、皮膚,造成傷害。
6、光纖光纜接續(xù)完成后,離開作業(yè)前應檢點工具,必須清理現(xiàn)場并對廢光纜、廢纖芯妥善處置。
十五、光纜測試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光纜光纖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練,并嚴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確操作。
2、嚴禁在易燃氣體或煙霧環(huán)境中操作儀表。
3、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和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
4、未將光纖連接至光輸出連接器時,不得啟動激光器。
5、設備工作時,嚴禁觀看接至光輸出口的光纖端,以防傷害操作者眼睛。
6、愛護光纜測試和熔接儀器儀表,做到輕拿輕放,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敲擊、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安全須知
1、在高壓電力線附近工作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為:35千伏以下線路應保證2.5米,35千伏以上線路應保證4.0米。
2、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高壓廣播線交越等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
3、跨越電力線路架設通信線路施工必須停電作業(yè)。
4、停電作業(yè)安全步驟:
(1)事先同電力部門取得聯(lián)系,征得電力部門的同意;
(2)同電力部門約定具體停電時間;
(3)由聯(lián)系人在電力部門停電的線路的閘刀上掛警告提 示牌、取保險盒,并專人看管;
(4)施工人員得到停電指令后,應對電力線路是否停電進行驗電;
(5)確準停電后,應及時將電力線進行臨時短路,以防電力用戶倒送電,從而導致觸電事故;
(6)在不影響通信線路質量的前提下,應將所作業(yè)的線路絞線入地,以防已方線路遠距離與電力擦碰輸入電源而導致觸電;
(7)參與施工作業(yè)人員,穿、戴應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使用絕緣工具。
5、在低壓電力線等上跨越應用保護支架托住纜線,以免纜線下碰電力線造成觸電。
6、在高壓線下穿放鋼絞線時,應設置保護架,同時將鋼絞線用繩索控制在電桿上(不捆死),特別在通信線吊檔放線或緊線時,更要采取可靠措施,以防鋼絞線和電(光)纜跳起碰到高壓線上發(fā)生觸電事故。
7、在桿頂有電力線交越時,作業(yè)人員頭部不超過桿頂。
8、在地下電纜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時,施工人員必須反復核對電力電纜位置,確實無誤保留余量后方能施工作業(yè)。
十七、“三線交越”規(guī)范與要求
1、架空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等交越其最小凈距應達到如下標準(電力線有防雷保護裝置);
(1)與電力用戶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0.6米以上;
(2)與1千伏及以下低壓電力線或農村高壓廣播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1.25米以上;
(3)與1至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2米以上;
(4)與20至1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3米以上;
(5)與154至22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線路與電力電纜交越、平行的最小凈距:
(1)電力電纜電壓小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0.5米以上;
(2)電力電纜電壓大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線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電力線、低壓用戶線及農村高壓廣播線,不論其凈距是否達標,是裸線、皮覆線、塑料線還是橡膠線均應都做安全保護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壓電力線不安裝保護套管。
4、安全保護措施是指架空保護線、三線交叉保護管、絕緣保護夾板等。
5、安裝三線交叉保護管其長度應超出電力等強電線路寬度兩端各一米以上并在兩端加裝防滑卡。如交越點凈距較高,應適當加長安全保護措施長度。
6、同桿架設的多條電(光)纜,鋼絞線第一道與第二道之間凈距不到40厘米的上下兩條線路均要做安全保護措施;超出40厘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護措施。
7、搭掛電力桿路的電信線路,必須通過整治遷改到安全路由上。對于電力線路等搭掛電信桿路的,應向當?shù)刂鞴懿块T發(fā)出書面通知,共同協(xié)商解決。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線路應安裝警示標志,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離)不符合維護規(guī)程要求的必須予以升高。
9、城鎮(zhèn)道路兩側的架空桿路及拉線所處位置不能防害車輛及行人,并做好拉線保護套管。
10、架空線路及交接設備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地。
11、“三線交越”治理要實行動態(tài)態(tài)跟蹤管理,做到發(fā)生一處、整改一處、列管一處、考核一處。
十八、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工作安全要點
1、進入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至少有二人在場,并先行通風(自然法和機械法)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上述場地。
3、使用噴燈注意通風,預防中暑,加油加熱應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設備,注意安全,防止砸傷。
5、市區(qū)人孔打開要放置安全標志或圍欄。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車來人往繁華地區(qū)面放電(光)纜,沿線應設安全標示,并有專人負責指揮車輛行人。
2、放電(光)纜前應對纜盤清理,以免釘子傷人。
3、放電(光)纜時,應保持水平,纜盤離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轉動為宜。
4、牽拉引線,鋼絲繩及敷設電纜時應戴手套。
5、布放電(光)纜應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保持通信聯(lián)絡。
6、布放架空電纜,密切注意與電力線等交越的安全距離,要嚴防觸電,遇公路、鐵路道口處,不準影響行人、車輛和列車通行。
二十、敷設埋式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放纜時,必須做到以下四條:
(1)統(tǒng)一指揮,規(guī)定哨令旗語,保持通信聯(lián)絡;
(2)對電(光)纜盤應嚴加看管,電(光)纜應從上方牽出,牽引速度勻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過長,要保證電(光)纜的曲率半徑;
(4)電(光)纜嚴禁拋甩,電(光)纜下溝時不得強行踩踏。
2、放電纜完畢必須進行全線檢查,有氣壓的要復查氣閉是否良好后立即填入20厘米細土,不使電纜外露,交通口應及時填平或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規(guī)定
(一)管道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施工前,要積極與市政、交通等部門以及沿線各單位聯(lián)系,取得各有關手續(xù)手方可進行。施工現(xiàn)場應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門規(guī)定設置如下標志: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標志燈以及其他安全標志與設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紅燈、防護欄、臨時便橋等。
2、施工現(xiàn)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筑物及設施的安全為原則;水泥管塊平放,碼放高度不應超過四層;人孔口圈碼放高度不應超過二層;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塊不應靠墻或依靠其它設施堆放。
3、在施工現(xiàn)場遵守交通規(guī)則,運送物料或攜帶工具時,注意行人和車輛,穿越道路時,不得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業(yè)過程中應及時清掃,防止“刮風塵土起”, “下雨腳采泥”。使用路面切割機等噪聲較大的機械施工,應合理安排施工作業(yè)時間,做到不擾民。
(二)挖掘管道溝、人孔坑作業(yè)安全:
1、挖掘溝、坑之前,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線市政管線等的分布情況,在現(xiàn)場作好標志,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2)離溝、坑邊緣較近的建筑物和設施及樹木,且有倒塌或損壞可能的,應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與要求,預先采取支撐、加固和保護措施;
2、挖溝時二人相鄰距離需保持2米以上;應根據(jù)土質以及溝、坑深度和底部寬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嚴禁“挖空底腳”或出現(xiàn)“探頭”、“鼓肚”。
3、邊挖掘邊支撐護土板(也叫檔土板),一般采用“一字型”、“井字型(含雙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種護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況,必須支撐護土板:
a、溝、坑距機動車道較近處;
b、與其它溝交叉處或平行距離較近處;
c、不能按規(guī)定放置坡度處;
d、距離建筑物和設施較近處;
e、溝、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時;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帶;
g、搭設臨時機動車便橋處;
4、在溝、坑邊沿80厘米以內,不準堆放土、石方;在80厘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側出土,不應超過1.5米;兩側出土,不應超過1米。
5、挖掘出來的土、石方不得埋壓在消火栓、雨水口、測量標志和郵政信筒旁。挖出來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墻壁堆放,以防潮濕或被擠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氣管道線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設施,立即報告現(xiàn)場負責人處理,并慎重作業(yè),防止碰壞。
(三)溝、坑內作業(yè)安全:
1、溝、坑內作業(yè)應戴安全帽;上、下溝、坑應使用梯子,不準蹬踩護土板、地下管線及設施。
2、溝、坑內設置的護土板不準隨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動撐木時,應經現(xiàn)場負責人同意方可拆移,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溝、坑內作業(yè)應隨時注意溝坑壁有無異常情況;不準上、下拋扔工具、材料。嚴禁在溝、坑內躺、臥休息。
4、在溝、坑內裝置模板應牢固,避免釘子尖露出。拆除模板應隨拆隨清理、隨起釘子。不準在溝、坑邊沿亂放。
5、水泥管塊不應斜放或立放于溝邊;重疊平放時不應超過二層;溝邊土質較松不應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車運送砂漿、砂石、砼往溝、坑傾倒時,車輪距溝、坑邊沿至少保持30厘米距離,并設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車墜落溝、坑。
7、鋪設水泥管塊時,作業(yè)人員須相互配合,防止砸腳和擠壓手指。
8、砌人(手)孔時,應使用“木榴子”傳送機磚,嚴禁拋扔,支搭腳手架應穩(wěn)固,腳手板厚不應小于5厘米。
9、搬運、安裝人孔口圈,應防止碰傷手腳,安裝完畢應及時將蓋子蓋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內作業(yè)時,應設置防護欄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業(yè)安全
1、回填土之前,應先拆除護土板,拆除檔土板時須謹慎,如遇有塌方危險,應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實后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準將一組或一段溝的擋土板同時全部拆除。危險性較大的部位,經批準可不予拆除。
2、溝、坑邊沿建筑物、設施的加固支撐,須在回填夯實之后再拆除,不準先拆除后回填土。
3、拆除各種臨時便橋時,溝內不得有人作業(yè),先回填土夯實恢復交通后再拆除。
4、各種安全標志、設施應在回填土夯實后,能夠恢復交通時方可拆除,當溝、坑的土未與地面填平時,不得把防護欄全部撤走。
5、回填土時,先用細土同時回填管道兩側,并同時夯實,然后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6、回填土時應防止砸壞管帶及人孔外壁和溝、坑的其它管線及設施。不準往溝、坑內回填磚、瓦、石塊或其它硬物。
第11篇 通信機房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通信機房的安全管理,杜絕人為因素對通信機房造成影響,為通信設備提供安全的運行環(huán)境,保證機房內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tài),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中所指通信機房包括移動通信網(wǎng)絡機房(包括omc機房)、傳輸網(wǎng)絡機房及配套設備(如:動力、空調等)機房、基站機房、發(fā)電機房、配電室和itc機房。
公司黨群工會部是通信機房安全的職能管理部門,網(wǎng)絡部是通信機房設備電氣性能安全的職能管理部門,共同負責督促檢查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公司黨群工會部和網(wǎng)絡部作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落實本規(guī)定的相關工作。
網(wǎng)絡部作為全網(wǎng)設備的管理部門,負責新設備、擴容設備的入網(wǎng)把關工作。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公司黨群工會部和網(wǎng)絡部。
5.1.1 機房設備管理
機房內設備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放置,并有明確設備標識。未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允許,任何部門不可以放置任何設備于機房內。
任何設備與現(xiàn)網(wǎng)設備進行聯(lián)調前,須由省公司網(wǎng)絡部根據(jù)集團公司下發(fā)的《設備入網(wǎng)管理規(guī)定》,頒發(fā)設備入網(wǎng)許可證。
設備的維護必須由專人負責,他人不可隨意操作;設備需要停機檢查時,須經網(wǎng)絡部批準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后,方可進行;關閉通信設備時,須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同意。
入網(wǎng)設備必須接入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新設備、擴容設備必須接入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后方能割接。
5.1.2 機房環(huán)境管理
機房(基站機房除外)應建立防塵緩沖帶,備有工作服和工作鞋(由網(wǎng)絡維護中心綜合室負責)。
所有人員進機房操作時應穿工作鞋。
機房應防塵,窗戶必須全密封、遮光。環(huán)境要整潔、設施擺放整齊。
機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維護技術指標要求,保持正常通風。
機房應有良好防靜電措施。
機房照明設施工作正常,機房照明與設備用電分開。機房照明應有應急備用,各類照明設備要由專人負責,定期檢修。
機房應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
基站室外設備(如微蜂窩、直放站、變壓器、鐵塔、天饋線系統(tǒng)等)要裝有資產牌和警示牌。
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網(wǎng)絡維護中心應根據(jù)各專業(yè)室工作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專人。
5.1.3 機房設備維護管理
機房內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各項工作,嚴禁飲食、睡覺、閑談。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不準帶入機房。
存放運輸各種計費帶、光盤、后備帶、軟盤等應有防磁屏蔽及保護設施。
機房維護終端不可安裝各種與設備維護無關的應用程序,不可使用外來磁盤進行數(shù)據(jù)拷貝。維護終端應該有明確的防病毒措施,定期進行檢查。
機房內各種圖紙、文件、工具、儀表未經允許不準擅自帶出機房,使用后歸還原處。
因公司機房大部分為無人值守機房,所以必須安裝環(huán)境監(jiān)視告警裝置,告警裝置要與監(jiān)控中心相連,網(wǎng)絡維護中心應有專人負責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管理工作,動力環(huán)境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監(jiān)測應實行24小時值班,使發(fā)生火警、濕度、溫度、煙霧、門鈴、電源、空調等告警信號時及時處理。
網(wǎng)絡維護中心定期派人對機房及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在狂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前后應加強巡視檢查,以確保通信機房內外環(huán)境的良好與安全。
搶修車輛應定期檢查,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確保搶修需要。
5.1.4 機房安全管理
黨群工會部負責審核機房的出入人員的資格,管理“機房出入證”。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需申請“機房出入證”,一人一證,原則上需由我公司相關部門人員陪同,相關部門須對外單位人員在通信機房的行為負全責。
代維公司辦理的機房出入證有效期最長不可超過三個月。其代維人員若因故離職,代維公司必須將有關證件(代維資格證、機房出入證等)交還發(fā)證部門,并每月通報代維人員變動情況,所有代維公司人員應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各專業(yè)室應對所管理的代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
機房(包括網(wǎng)絡維護中心辦公場地)及基站內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及腐蝕性物品。
維護人員應切實遵守安全制度,認真執(zhí)行用電、防火的規(guī)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盜、防雷、防凍、防潮等工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機房值班人員和維護人員應加強防火安全學習,網(wǎng)絡部、黨群工會部、網(wǎng)絡維護中心共同組織進行防火救火操作演習,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一旦發(fā)生火情,應按公司制定的滅火流程進行處理,并立即報告。網(wǎng)絡維護中心各專業(yè)室應制定發(fā)生火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流程,各專業(yè)室應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在發(fā)生火災和緊急情況下不發(fā)生混亂。
機房必須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合適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具。各種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具應按規(guī)定定點放置,隨時保持有效,加強對消防設備代維公司的管理,機房走線孔洞必須用防火泥進行封堵、過期的滅火裝置及時更換。機房值班保安人員和維護人員應掌握滅火常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各類機房應有可靠避雷裝置, 雷雨季節(jié)應加強對機房內部安全設備、地線及防護電路的檢修和整改。
在維護、測試、磁帶更換、光盤更換、故障處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 應采取預防措施, 防止造成工傷和通信事故。
機房附近施工應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機房及基站內非特殊需要, 嚴禁使用明火。若確實必要,須經安全管理責任部門批準, 領取動火許可證后,并采取相應的嚴密保護措施, 方可在通信機房或基站外面動用明火。
持有電氣資格證的人員方可安裝相應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測試電氣設備的電源是否正常應使用相應的測量工具,禁止用手觸及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進行試驗。
所有維護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復雜的工作時, 必須事先擬定技術安全措施。操作前檢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設備、工具和防護用具, 當確實安全可靠時, 方可進行工作。
各種測試儀表和電器設備的外殼,要接地良好,插撥電路盤應使用抗靜電手環(huán)。高壓操作時應使用絕緣防護工具,注意人身和設備安全。不同種類的電源應使用不同的插座。
各機房應在顯眼處張貼消防逃生示意圖和機房滅火流程。
機房用電須經網(wǎng)絡部和網(wǎng)絡維護中心批準, 指定用電接點后, 方可接電。機房及基站內須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使用與生產無關的電器。
機房(基站機房除外)應該具備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兩種緊急通信手段,保證緊急情況下的通信正常。
網(wǎng)絡維護中心維護的各設備分專業(yè)室應有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
5.1.5 機房保密管理
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增強保密觀念,不得隨意監(jiān)測用戶通信。增強法制觀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隨意增刪、泄漏有關資料。
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抄錄、復制機線及設備圖紙、電路和網(wǎng)絡組織資料、機密文件、軟件版本、技術檔案、用戶資料、內部資料等,或將其攜帶出機房。借閱者應認真履行清退和登記簽收手續(xù),并不得對外泄密。
外部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機房管理規(guī)定和機房安全規(guī)定。非經同意, 外來人員不得觸摸設備及終端, 不得翻閱圖紙資料。
所有維護和管理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規(guī)定。各級領導必須經常對維護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檢查安全保密規(guī)則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網(wǎng)絡維護中心負責對用戶口令、操作權限的管理,各類設備與系統(tǒng)應設定各級操作權限和口令,操作人員只可使用權限內的操作,用戶賬號及口令不可泄露給無關人員。
第1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內部溝通信息交流程序
物業(yè)管理公司內部溝通與信息交流程序
1.0目的:
建立各部門及職員與領導之間的溝通渠道,并形成制度,加強信息交流。
2.0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溝通與信息交流。
3.0職責
3.1綜合事務部負責公司通知制度、例會制度的管理與實施;
3.2綜合事務部負責職員提議及申訴制度的管理、實施。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通知制度、例會制度及職員提議及申訴制度的管理;
4.0程序
4.1例會制度
4.1.1總經理組織各部門負責人于每周一召開例會,對上周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周工作予以布署。
4.1.2各部門在公司例會召開前自行召開本部門工作例會,對本部門本周的工作進行總結,下周工作進行布置。
4.1.3公司例會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形成會議記錄,保存期限為一年。
4.1.4各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做會議記錄,保存期限為一年。
4.2通知制度
4.2.1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和書面等形式。
4.2.2客戶服務中心發(fā)布的書面通知,落款處應加蓋客戶服務部章。
4.2.3公司發(fā)布的書面通知,落款處應加蓋公司章。
4.2.4綜合事務部和客戶服務中心對通知的原件存檔,保存期限為一年。
4.3職員提議及申訴制度
4.3.1當事人填寫《職員提議、申訴表》,把該單提交其直接上級。
4.3.2當事人的直接上級受理后須在一周內給予明確回復。
4.3.3若超過一周未予回復的或當事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當事人可直接向綜合事務部提交《職員提議、申訴表》。
4.3.4綜合事務部受理后于一周內做出處理。
4.3.5各相關部門對以上記錄予以存檔。
5.0支持性工具
《職員提議、申訴表》
《會議記錄》
編制:審核:批準:日期:
第13篇 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部分 總則
一、為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中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勞動保護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細則。
二、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和完善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
三、加強對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與指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經常開展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宣傳教育,營造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修養(yǎng),強化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事故的綜合能力。
四、加強對外來通信線路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管理,認真審查施工企業(yè)的施工資質和參與項目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企業(yè)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參與鑫泰通信工程項目施工的各施工企業(yè)必須將以上材料向建設單位備案,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工程項目嚴禁非法轉包。
五、加強通信線路設計管理,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通信線路與電力線等“三線”的安全隔距,設計時應充分考慮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安全,特殊地段應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與通信線路交越或臨近的電力線等必須在施工圖紙上明確標注。各通信線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施工的線路環(huán)境進行勘測與調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資料,開工前必須制定針對性的詳實的安全方案和措施,無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開工。各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必須按工程設計和施工、維護規(guī)程操作要求進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計。
六、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都應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操作證”,方能在通信線路上施工與維護作業(yè),并每項兩年復審。
七、從事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年)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心臟病、癲癇病、高血壓、嚴重貧血,高度近視、患有傳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yè)人員者不得從事登高作業(yè)。
八、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應設安全責任人和兼職安全員,重要工序、重點地段必須有專人把關管理。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人員不準酒后作業(yè)。
九、通信線路施工、維護班組及個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上桿用具,工具設備、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生產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不良情況應立即整改。
十、通信線路施工、維護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維護現(xiàn)場應準確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絕緣鞋、不帶測電筆者不得在通信線路上作業(yè)。
十一、通信線路施工、維護單位在工作進場前應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標志:(1)紅旗、綠旗、紅燈、串紅旗或串綠旗(2)圍欄(3)錐形路障(4)警示燈或警告燈(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特殊場地使用。
第二部分 通信線路施工與維護安全細則
一、線路勘查與測量安全
1、勘查線路與測量時,應對線路所經過的沿線情況進行詳細的綜合調查。調查工作應從人文、民俗、地理、環(huán)境開始,將線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鐵路、公路、穿跨電力線、廣播線及其他線路等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從而熟悉線路環(huán)境,以便在線路施工時,采取針對性預防措施。
2、在野外測量,凡遇到河流、深溝、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貿然跳躍。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區(qū)測量應有專人指揮車輛和行人,并設相應的安全標志,如有必要時請交通民警等協(xié)助。
3、傳遞標桿,禁止拋擲,并不得耍弄標桿,以免傷人。
二、線路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
1、在下列地點施工作業(yè),必須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或搭設臨時便橋,以保證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轉彎、拐角處;
(2)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
(3)跨越街道、公路架線或布放電纜及吊線,需要行人車輛暫時停止通行時;
(4)在尚未施工完畢的桿坑、電纜溝、拉線洞或揭開蓋的人孔等處。
2、在鐵路、橋梁及有船只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紅旗或紅燈,以免引起誤會造成事故,應使用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志。
3、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shù)赜嘘P部門的批準。
4、施工時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qū)域。
5、在鐵路沿線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不準在鐵軌、橋梁上休息、睡覺或吃飯;
(2)不準在鐵軌或雙軌中間行走。在鐵路路基邊行走應面向火車行進一側行走,注意避讓行進的火車。穿越鐵軌時,應注意來往的火車;
(3)攜帶較長的工具時,工具一定要與路軌平行。
6、在口岸、江河邊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應先了解海上潮汐變化和河流、河床的深淺情況,不得貿然入海入江或涉水過河;海上潮涌時段與河流洪水暴發(fā)時,禁止上船與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業(yè)時,所有作業(yè)人員都應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只上還應配備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時的安全要求
(1)在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貿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動的石塊或松動的土方邊緣上;
(2)應熟悉施工作業(yè)地區(qū)周圍有無毒蛇、野獸及有毒植物,必要時應配帶防護用具及蛇藥,要注意被犬類咬傷;
(3)野外工作注意飲水衛(wèi)生;
(4)在林區(qū)或荒山地段施工時注意煙火,嚴禁吸煙。 的確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時應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樹木安全
1、線路施工與維護需要砍伐樹木時,應事先與森林、園林、公路等有關部門聯(lián)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砍伐。
2、整樹砍伐原則上由主管部門解決,如需線務人員砍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沿街道、公路砍伐時,應加設標志,設專人指揮行人和車輛通過;
(2)為防止樹枝倒在線路或其它建筑物上,要采取措施,使樹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樹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風時 不許砍伐樹木。
四、一般電氣設施與設備用電安全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氣工具、儀器儀表和絕緣用具的靈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靈和絕緣不良的工具。
2、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不準用手觸及。
3、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取下熔斷絲,再掛上警告牌。
4、不準亂拉亂接照明線,如需接頭,裸露部分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五、器材搬運與放置安全
1、多人抬運笨重料具、設備時要有統(tǒng)一的搬運辦法和具體的安全措施。
2、器材傳遞不得使用拋擲法。
3、堆放器材應不妨礙交通。
4、搬運儀器、儀表及易碎物品應輕拿輕放。
5、電(光)纜應以汽車運載為原則,不宜作長距離滾動。若需作短距離滾動時,應按電(光)纜繞在盤上的逆轉方向進行,在軟土上滾動應墊木板。
6、搬運化學、危險品,不得與其它器材混放,嚴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與維護用車安全管理
1、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2、鑫泰公司車輛必須有鑫泰公司內部車輛“準駕證”。
3、駕駛人員必須每日記行車日記與行駛里程,沒有調度單或派車單不準出車。
4、每輛鑫泰公司的車必須配備滅火器具。
5、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客貨混裝,不得超載。
6、駕駛人員平時應經常對車輛進行車況、車容、車貌的檢查,每次出車前后應進行例行檢查。
7、施工與維護作業(yè)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超員,車上無高欄板不得載人,禁止在車上打鬧、玩耍,不得往車廂外伸臂。
8、沒有工地負責人或帶班人員的指令,其他人員無權指揮駕駛員啟動車輛,車輛啟動前必須作必要的安全檢查。車輛啟動后,車上人員不得下跳。
9、施工與維護用車不得在外停車過夜,確實需要的,應事先征得主管部門同意。
10、施工、維護用自行車要裝設保險杠,騎車時禁止扛物件、攜帶竹梯及長桿等,平時應對自行車前叉、剎車、鈴進行經常檢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選擇合適的工具,正確使用,相互間不得替代。工具應保持完好無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有損工具應及時更換。
2、鋒刃工具不準插入腰帶、放入口袋,以免傷人。
3、使用大磅的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工作。
4、工具之間的傳遞不得上拋下擲遠扔,以免傷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發(fā)生危險。
6、使用繩索前必須檢查,如有磨損、斷股、腐蝕、霉爛、碾壓傷等現(xiàn)象之一者,不準使用。不準接結使用,在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不準使用潮濕的繩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帶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發(fā)現(xiàn)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呀不能扣牢、皮帶眼孔有裂縫、保安繩磨損嚴重和斷頭超過1/10者及有腐爛的,均嚴禁使用;
(2)鋒刃工具應與酸性物、等分開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它過熱過濕之外,以免損壞;
(3)使用時切勿使皮帶扭絞、打節(jié),各扣套要全數(shù)扣妥,小鎖扣也應鎖死,不得將小鎖扣毀壞。保安帶不可當繩索吊裝物件。
2、使用腳扣注意事項:
(1)經常檢查腳扣是否完好,勿使用過于滑鈍和鋒利的腳扣;腳扣帶必須堅韌耐用,腳扣登板與鉤處必須鉚死或焊接良好;
(2)腳扣的大小要適合電桿的粗細,切勿因不適合用而把腳扣擴大和窩小,以防折斷;
(3)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及時更換。
3、腳扣、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1)腳扣的可靠性試驗:
1)把腳扣卡在離地約30厘米左右電桿上,一腳懸起,一腳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腳板中心采用懸掛200公斤重物的辦法,若有任何受損變形跡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帶的可靠性試驗:
a、將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帶中懸空掛起,無裂痕、折斷才可使用;
b、人站在桿下,保安帶系在身上,臂部用力沖擊幾下,如果沒有變形、折斷方可使用(沖擊時要注意自己的身體不受傷害)。
4、使用梯子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經常檢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經折斷、松馳、破裂、腐朽、扭曲、變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嚴禁使用鋁合金等金屬材質梯子;
(2)立靠梯子的傾斜角度應適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穩(wěn)或容易滑動的地方(如墻角、落水管等處),上下梯子不得攜帶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時上梯子,一般情況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時工作,嚴禁直立帶人移動梯子;
(4)梯子應用油麻蠅將梯子捆綁在鋼絞線上,在梯子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保安帶;
(5)梯子頂端未裝鐵鉤的,立靠在鋼絞線上時,梯子應高出鋼絞線50厘米以上;
(6)梯子不用時應隨時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曬雨淋,以防損壞;
(7)市區(qū)作業(yè)使用的竹梯應裝防滑裝置。下列情況下必須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員必須雙手扶梯,并用腳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動:
a、梯子豎立在人來車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須設置紅旗、紅白旗等安全警示標志。
b、梯子下端二支點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動的地面時(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凍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較用力的工作時(如打洞、裝拆電纜等)
d、梯子較高時
f、刮大風時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絲旋緊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繩子在中間縛住;
5、吊板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鉤磨損1/4時,應及時更換。坐吊板必須系好安全帶。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桿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吊線終結作出墻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鋼絞線周圍100厘米范圍內有電力線或用戶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yè)。
九、儀表及專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則
1、儀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實工作電源、電壓。交直流電源兩用儀表要嚴防接錯,直流電源儀表要特別注意“+” “-” 極性,不得接反;
(3)使用干電池的儀表用后應隨時關閉電源,不用時,要把干電池取出,以防久存蝕爛使儀表受損;
(4)儀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檔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確讀數(shù)。不許用振蕩器、電平表在有電源或高壓的線路上進行測試,耐壓測試后應及時放電;
(5)使用儀表場地必須保護清潔干凈,防止日曬雨淋及火烤等,搬運儀表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
2、噴燈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加油不可太滿,氣壓不可過高。不得將噴燈放在火爐上加熱,以免發(fā)生危險;
(2)不準在任何易燃物附近點燃和修理噴燈,在高空使用噴燈時必須用繩子吊上吊下;
(3)燃著的噴燈不準倒放,不準用噴燈燒飯、燒水;
(4)點燃的噴燈不許加油,在加油時必須將火焰熄滅,冷卻后方可再加油;
(5)使用噴燈,一定要用規(guī)定的油類,不得隨意代用;
(6)噴燈用完之后,應及時放氣,并開關一次油門,避免噴燈堵塞;
3、使用專業(yè)電氣工具注意事項:
(1)所有的電氣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發(fā)現(xiàn)有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破裂松動等不良情況不能使用;
(2)各種電氣設備與用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開關裝置、防護裝置應完好,否則不得使用;
(3)在人孔內作業(yè),使用工作手燈,其選用的電壓應符合國家標準;
(4)不準在易燃易爆場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5)繞線槍不用時應當及時切斷電源;
4、手電鉆、電錘使用安全要求:
(1)應選用雙重絕緣的手電鉆、錘。如使用不是雙重絕緣的手鉆、錘時,其金屬外殼不得帶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必須與帶電保護器的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須檢查金屬外殼是否接地,應進行空載試驗;裝卸鉆頭時,要待鉆頭完全停止時方能進行,不準帶手套更換鉆頭;
(3)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防止碎片、塵屑等雜物入眼睛;
(4)上、下傳遞、離開或轉移工作地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使用中出現(xiàn)強震動、高熱或異聲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動式發(fā)電設備和配電設備及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或經過專業(yè)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一線人員進行操作,應經常檢修,檢修時必須停電。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學用品時嚴禁煙火,氣溫高于35℃時不得裝運,嚴禁攜帶此類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車、火車、輪船等。
7、使用濾氣瓶前必須先檢查,有傷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于7毫米,所沖氣壓不得超過3公斤/平方厘米,以防氣壓過高而爆裂。
8、使用氫、氧、氮三瓶時,要嚴格按各自安全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爐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觸油物;不得使用與絲扣不符的調壓閥門;氣罐內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剩余壓力。
9、空氣壓縮機使用安全
(1)氣壓表、油壓表、溫度表、電流表必須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過規(guī)定值或指示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2)輸氣管設置應防止急彎,打開送氣閥門前,必須先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在出氣口處不準有人作業(yè)。儲氣罐嚴禁曝曬和燒烤;
(3)開機后操作人員不準遠離并嚴禁在周圍吸煙,使用風鎬作業(yè)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停機時,應先降低氣壓。檢修時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軸箱,濾清器或空氣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機械安全要點
1、使用緊線鉗、手拉葫蘆、各種滑輪、絞盤、扒桿、千斤頂?shù)热斯C械時,必須認真檢查各個部件,確實無誤后方可使用。如發(fā)現(xiàn)機件缺損、失靈、銹蝕、斷裂、變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緊線鉗時,應按線條承受力大小選用不同規(guī)格的緊線鉗,在緊線時要特別提防扳手(鑰匙)擊傷,不得用鋼管等加長扳手。
3、立電桿用的立桿器或者扒桿,其保險裝置應完好,不得圖求方便擅自將保險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蘆時,應注意被吊物體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載,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后注意保養(yǎng)。
5、千斤頂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yǎng),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2)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shù)念~定承載力,承載力大于所頂物體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于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3)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松軟地面,應鏟平、墊木枕。
(4)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杠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shù)鬃旅鎵|木枕。
十一、打洞、挖溝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項
1、在市區(qū)打洞、挖溝時,應先了解打洞地區(qū)是否有煤氣管、自來水管或電力電纜等地下管線。如有此類地下管線時,應小心謹慎,切勿硬掘強撬。
2、靠近墻根打洞時應注意墻基墻體是否牢固,如有危險,應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質松軟或流沙地區(qū)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時應加護土板支撐。
4、市區(qū)打洞、挖溝要不妨礙交通,確保市政設施相對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沒有“爆破證”不得爆破,市區(qū)或人車繁多地帶嚴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確規(guī)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人員全部避入安全處方準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筑物、電力線、通信線及其他設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時只能放小炮,并采取措施防止土石塊飛起。
十二、立、拆、換桿以及拆、放吊線安全要點
1、立桿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項:
(1)立桿工作必須由有經驗人員負責組織,明確分工,嚴格檢查工具是否齊全牢固,參加作業(yè)人員應聽從統(tǒng)一指揮、各盡其責;
(2)立桿時,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作現(xiàn)場,在人口稠密地區(qū)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維持現(xiàn)場和交通秩序以防發(fā)生意外;
(3)立起的電桿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有足夠的護土層、土質是否堅硬,如有上述不足情況或未回土夯實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4)被立的電桿應有“2米”“3米”標示線,以便檢查、觀察電桿埋深情況,以防埋深不足發(fā)生倒桿。
(5)人工立桿(無立桿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電桿,其桿洞開口不能超過標準洞深的1/3,禁止桿洞開口到底的立桿方法。
2、拆、換桿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應先檢查電桿的桿根埋深和有無拆斷危險,若有倒桿等危險隱患,在未采取防范措施前不準上桿;
(2)拆除電桿時,必須先拆移桿上的鋼絞線及附屬設備,再拆除拉線最后才能拆除電桿;
(3)更換電桿時,先立新桿并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后,再上桿拆除鋼絞線和附屬設備。
(4)拆桿、換桿都應了解作業(yè)地點周圍環(huán)境,事先設定倒桿的方向,采取相應對策措施,措施不到位決不能隨意施工。
3、拆、放吊線(鋼絞線)安全要求:
(1)布放吊線前,應察看沿線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鐵路及公路等布放鋼絞線等應采用環(huán)系渡線法,且在兩邊設專人觀察指揮,列車臨近應停止工作。
(3)跨越低壓電力線等,須在跨越處做保護支架,不準擱在低壓電力線上拖拉;下穿高壓線等應設置保護裝置,防止吊線上彈觸碰電力線;
(4)人工布放架空吊線時,應用干燥的麻繩牽引,應切實注意鋼絞線不要受外力損傷。布時用均勻,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線應盡量使用整盤鋼絞線,以減少中間接頭。新架掛的電(光)纜吊線在任何情況下,一個桿檔內只允許有一個接頭;
(6)緊線前先檢查,以免線條被卡住引起崩斷或彈起而傷人;
(7)收緊吊線每段緊線檔數(shù)最多不超過20個桿檔。如遇角桿較多或吊線坡度變化較大時,可適當減少緊線檔數(shù);在收緊吊線過程中,避免吊線碰觸電力線或其它建筑物,吊線收緊后,應使各桿檔間吊線的張力垂度保持均勻;
(8)拆除鋼絞線等線條前應先檢查桿跟強度,強度不夠時,應裝設臨時的支撐設備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條鋼絞線時,最后一條鋼絞線在松脫前應觀察電桿變化,如有倒桿危險,應采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線時,應先將夾板放松,用緊線器把被拆除吊線收緊,然后拆除吊線終結(收緊吊線側),再慢慢放松緊線器,使吊線的張力消失。嚴禁中間隨意開斷鋼絞線。拆鋼絞線或舊電纜時要先觀察有無電力線,關在砍線時通知其他桿上工作人員;
(10)下雷陣雨、刮大風時應立即下桿,并不在桿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業(yè)安全要點
1、上桿工作前應注意事項:
(1)上桿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桿根埋深和有無折斷危險,如發(fā)現(xiàn)已折斷腐爛的或不牢固的電桿,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桿;
(2)上桿前必須檢查腳扣和安全帶的各個部位有無裂痕;
(3)了解附近有無電力線或其它障礙物,如發(fā)現(xiàn)有不明線條,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4)上桿時除個人配備工具外,不得攜帶笨重料具上桿,在桿上與地面人員之間不得將工具和材料上拋下擲;
(5)登高上桿時應雙手扶桿,不得單手操作。
2、桿上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1)用測電筆對桿上的鋼絞線等設備進行本之木是否帶電的測試;
(2)到達桿頂后,保安帶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厘米以下;
(3)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應放置穩(wěn)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準隨手拋入田地,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4)要注意檢查腳扣、保安帶在桿上的牢固情況;
(5)在桿上作業(yè)時,桿下一定范圍內不準有人員站立。在市區(qū)、街道、車來人往頻繁的地方應設置安全圍欄。
十四、光纜光纖接續(xù)的安全要求:
1、在光纜開剝前必須確認光纜金屬構件不帶電,以防電擊傷人。
2、光纜用開剝刀開剝時,應用力均勻,以防傷人。
3、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易燃氣體環(huán)境中操作熔接機,以防熔接時放電引起火災和爆炸。
4、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各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作業(yè)時,不準觸摸電極,更換電極必須關機且放電后進行。
5、在光纖制備和熔接過程中應穿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護眼鏡,防止光纖碎悄進入眼睛、皮膚,造成傷害。
6、光纖光纜接續(xù)完成后,離開作業(yè)前應檢點工具,必須清理現(xiàn)場并對廢光纜、廢纖芯妥善處置。
十五、光纜測試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光纜光纖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練,并嚴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確操作。
2、嚴禁在易燃氣體或煙霧環(huán)境中操作儀表。
3、開啟儀表前,必須正確連接電源線和保護地線,防止電擊傷人。
4、未將光纖連接至光輸出連接器時,不得啟動激光器。
5、設備工作時,嚴禁觀看接至光輸出口的光纖端,以防傷害操作者眼睛。
6、愛護光纜測試和熔接儀器儀表,做到輕拿輕放,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敲擊、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安全須知
1、在高壓電力線附近工作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為:35千伏以下線路應保證2.5米,35千伏以上線路應保證4.0米。
2、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高壓廣播線交越等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
3、跨越電力線路架設通信線路施工必須停電作業(yè)。
4、停電作業(yè)安全步驟:
(1)事先同電力部門取得聯(lián)系,征得電力部門的同意;
(2)同電力部門約定具體停電時間;
(3)由聯(lián)系人在電力部門停電的線路的閘刀上掛警告提 示牌、取保險盒,并專人看管;
(4)施工人員得到停電指令后,應對電力線路是否停電進行驗電;
(5)確準停電后,應及時將電力線進行臨時短路,以防電力用戶倒送電,從而導致觸電事故;
(6)在不影響通信線路質量的前提下,應將所作業(yè)的線路絞線入地,以防已方線路遠距離與電力擦碰輸入電源而導致觸電;
(7)參與施工作業(yè)人員,穿、戴應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使用絕緣工具。
5、在低壓電力線等上跨越應用保護支架托住纜線,以免纜線下碰電力線造成觸電。
6、在高壓線下穿放鋼絞線時,應設置保護架,同時將鋼絞線用繩索控制在電桿上(不捆死),特別在通信線吊檔放線或緊線時,更要采取可靠措施,以防鋼絞線和電(光)纜跳起碰到高壓線上發(fā)生觸電事故。
7、在桿頂有電力線交越時,作業(yè)人員頭部不超過桿頂。
8、在地下電纜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時,施工人員必須反復核對電力電纜位置,確實無誤保留余量后方能施工作業(yè)。
十七、“三線交越”規(guī)范與要求
1、架空通信線路與電力線路等交越其最小凈距應達到如下標準(電力線有防雷保護裝置);
(1)與電力用戶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0.6米以上;
(2)與1千伏及以下低壓電力線或農村高壓廣播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1.25米以上;
(3)與1至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2米以上;
(4)與20至11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3米以上;
(5)與154至220千伏高壓電力線交越其二線間的凈距應達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線路與電力電纜交越、平行的最小凈距:
(1)電力電纜電壓小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0.5米以上;
(2)電力電纜電壓大于35千伏,交越時應保持0.5米以上,平行時應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線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電力線、低壓用戶線及農村高壓廣播線,不論其凈距是否達標,是裸線、皮覆線、塑料線還是橡膠線均應都做安全保護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壓電力線不安裝保護套管。
4、安全保護措施是指架空保護線、三線交叉保護管、絕緣保護夾板等。
5、安裝三線交叉保護管其長度應超出電力等強電線路寬度兩端各一米以上并在兩端加裝防滑卡。如交越點凈距較高,應適當加長安全保護措施長度。
6、同桿架設的多條電(光)纜,鋼絞線第一道與第二道之間凈距不到40厘米的上下兩條線路均要做安全保護措施;超出40厘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護措施。
7、搭掛電力桿路的電信線路,必須通過整治遷改到安全路由上。對于電力線路等搭掛電信桿路的,應向當?shù)刂鞴懿块T發(fā)出書面通知,共同協(xié)商解決。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線路應安裝警示標志,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離)不符合維護規(guī)程要求的必須予以升高。
9、城鎮(zhèn)道路兩側的架空桿路及拉線所處位置不能防害車輛及行人,并做好拉線保護套管。
10、架空線路及交接設備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地。
11、“三線交越”治理要實行動態(tài)態(tài)跟蹤管理,做到發(fā)生一處、整改一處、列管一處、考核一處。
十八、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工作安全要點
1、進入地下室、無人站及人孔內至少有二人在場,并先行通風(自然法和機械法)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上述場地。
3、使用噴燈注意通風,預防中暑,加油加熱應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設備,注意安全,防止砸傷。
5、市區(qū)人孔打開要放置安全標志或圍欄。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車來人往繁華地區(qū)面放電(光)纜,沿線應設安全標示,并有專人負責指揮車輛行人。
2、放電(光)纜前應對纜盤清理,以免釘子傷人。
3、放電(光)纜時,應保持水平,纜盤離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轉動為宜。
4、牽拉引線,鋼絲繩及敷設電纜時應戴手套。
5、布放電(光)纜應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保持通信聯(lián)絡。
6、布放架空電纜,密切注意與電力線等交越的安全距離,要嚴防觸電,遇公路、鐵路道口處,不準影響行人、車輛和列車通行。
二十、敷設埋式電(光)纜作業(yè)安全要點
1、放纜時,必須做到以下四條:
(1)統(tǒng)一指揮,規(guī)定哨令旗語,保持通信聯(lián)絡;
(2)對電(光)纜盤應嚴加看管,電(光)纜應從上方牽出,牽引速度勻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過長,要保證電(光)纜的曲率半徑;
(4)電(光)纜嚴禁拋甩,電(光)纜下溝時不得強行踩踏。
2、放電纜完畢必須進行全線檢查,有氣壓的要復查氣閉是否良好后立即填入20厘米細土,不使電纜外露,交通口應及時填平或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規(guī)定
(一)管道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施工前,要積極與市政、交通等部門以及沿線各單位聯(lián)系,取得各有關手續(xù)手方可進行。施工現(xiàn)場應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門規(guī)定設置如下標志: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標志燈以及其他安全標志與設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紅燈、防護欄、臨時便橋等。
2、施工現(xiàn)場存放材料、工具和設備,應避免影響交通和不影響建筑物及設施的安全為原則;水泥管塊平放,碼放高度不應超過四層;人孔口圈碼放高度不應超過二層;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塊不應靠墻或依靠其它設施堆放。
3、在施工現(xiàn)場遵守交通規(guī)則,運送物料或攜帶工具時,注意行人和車輛,穿越道路時,不得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業(yè)過程中應及時清掃,防止“刮風塵土起”, “下雨腳采泥”。使用路面切割機等噪聲較大的機械施工,應合理安排施工作業(yè)時間,做到不擾民。
(二)挖掘管道溝、人孔坑作業(yè)安全:
1、挖掘溝、坑之前,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線市政管線等的分布情況,在現(xiàn)場作好標志,做好安全宣傳工作;
(2)離溝、坑邊緣較近的建筑物和設施及樹木,且有倒塌或損壞可能的,應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與要求,預先采取支撐、加固和保護措施;
2、挖溝時二人相鄰距離需保持2米以上;應根據(jù)土質以及溝、坑深度和底部寬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嚴禁“挖空底腳”或出現(xiàn)“探頭”、“鼓肚”。
3、邊挖掘邊支撐護土板(也叫檔土板),一般采用“一字型”、“井字型(含雙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種護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況,必須支撐護土板:
a、溝、坑距機動車道較近處;
b、與其它溝交叉處或平行距離較近處;
c、不能按規(guī)定放置坡度處;
d、距離建筑物和設施較近處;
e、溝、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時;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帶;
g、搭設臨時機動車便橋處;
4、在溝、坑邊沿80厘米以內,不準堆放土、石方;在80厘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側出土,不應超過1.5米;兩側出土,不應超過1米。
5、挖掘出來的土、石方不得埋壓在消火栓、雨水口、測量標志和郵政信筒旁。挖出來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墻壁堆放,以防潮濕或被擠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氣管道線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設施,立即報告現(xiàn)場負責人處理,并慎重作業(yè),防止碰壞。
(三)溝、坑內作業(yè)安全:
1、溝、坑內作業(yè)應戴安全帽;上、下溝、坑應使用梯子,不準蹬踩護土板、地下管線及設施。
2、溝、坑內設置的護土板不準隨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動撐木時,應經現(xiàn)場負責人同意方可拆移,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溝、坑內作業(yè)應隨時注意溝坑壁有無異常情況;不準上、下拋扔工具、材料。嚴禁在溝、坑內躺、臥休息。
4、在溝、坑內裝置模板應牢固,避免釘子尖露出。拆除模板應隨拆隨清理、隨起釘子。不準在溝、坑邊沿亂放。
5、水泥管塊不應斜放或立放于溝邊;重疊平放時不應超過二層;溝邊土質較松不應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車運送砂漿、砂石、砼往溝、坑傾倒時,車輪距溝、坑邊沿至少保持30厘米距離,并設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車墜落溝、坑。
7、鋪設水泥管塊時,作業(yè)人員須相互配合,防止砸腳和擠壓手指。
8、砌人(手)孔時,應使用“木榴子”傳送機磚,嚴禁拋扔,支搭腳手架應穩(wěn)固,腳手板厚不應小于5厘米。
9、搬運、安裝人孔口圈,應防止碰傷手腳,安裝完畢應及時將蓋子蓋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內作業(yè)時,應設置防護欄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業(yè)安全
1、回填土之前,應先拆除護土板,拆除檔土板時須謹慎,如遇有塌方危險,應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實后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準將一組或一段溝的擋土板同時全部拆除。危險性較大的部位,經批準可不予拆除。
2、溝、坑邊沿建筑物、設施的加固支撐,須在回填夯實之后再拆除,不準先拆除后回填土。
3、拆除各種臨時便橋時,溝內不得有人作業(yè),先回填土夯實恢復交通后再拆除。
4、各種安全標志、設施應在回填土夯實后,能夠恢復交通時方可拆除,當溝、坑的土未與地面填平時,不得把防護欄全部撤走。
5、回填土時,先用細土同時回填管道兩側,并同時夯實,然后分層回填逐層夯實。
6、回填土時應防止砸壞管帶及人孔外壁和溝、坑的其它管線及設施。不準往溝、坑內回填磚、瓦、石塊或其它硬物。
第14篇 通信網(wǎng)絡系統(tǒng)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嚴格遵守《集團公司通訊網(wǎng)絡系統(tǒng)管理規(guī)定》,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保證所轄設備的正常運行。
2、甲醇公司通信網(wǎng)絡是為生產服務,必須加強對通信網(wǎng)絡及設備的運行管理,掌握設備運行狀況,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維護,時刻保持通訊暢通。
3、堅持維護制度,愛護設備器材,遵守操作規(guī)程,杜絕事故發(fā)生。
4、認真負責,按時檢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在當班時間內,對通信設備運行負有全面責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執(zhí)行通信調度命令,認真填寫值班記錄。通信機房應有良好的環(huán)境保護控制設施,防止灰塵和不良氣體侵入。
二、程控電話安裝
1、公司電話由儀表車間統(tǒng)一組織安裝。
2、安裝電話由使用部門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儀表車間負責安裝。
三、使用和管理
1、電話安裝后,不得任意移動和拆卸、更換、加裝串聯(lián)電話等,如需變動應先通知儀表車間按規(guī)定辦理。
3、電話使用期間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程控電話設備損壞者,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對故意損壞者,除本人寫出檢查外,并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儀表車間負責維修、維護、技術保障等管理工作。
第15篇 移動通信機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為加強移動通信機房、基站的安全(防火)管理,預防火災事故,保障移動通信網(wǎng)絡安全,根據(jù)《山東省消防管理條例》和省公司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防火安全領導責任制。
1、移動通信機房的消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移動通信部門應自覺接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嚴格執(zhí)行各項消防法規(guī)。
2、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個人都有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3、單位行政一把手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網(wǎng)絡部負責人為機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以此逐級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職責到位,任務明確。
4、建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網(wǎng)絡部與市場部(帳務中心、客服中心)應切實承擔起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職責。加強機房安全管理,要對管理業(yè)務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負責。
5、綜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監(jiān)督檢查職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級領導要按責任要求真抓實管,把機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為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機房、基站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實現(xiàn)目標管理,一級抓一級,逐級落實,責任到人。
第二條? 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據(jù)機房不同部位、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認真抓好落實;
8、經常組織移動通信機房、帳務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與整改。檢查內容:主要以機房消防設施、電源是否規(guī)范、有無超負荷運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調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整改。
9、移動通信機房要按員工數(shù)的100%比例組織義務消防隊,即機房所有員工均為公司義務消防隊隊員。
10、認真抓好防火宣傳教育,普及防火基礎知識,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動通信機房、帳務、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員要達到“三懂”、“三會”、“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崗生產過程和設備發(fā)生火災的危害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手段,懂得火災撲救的基本知識;“三會”:會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事故,會火災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能及時發(fā)現(xiàn)火情火險,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做到自防自救。
第三條? 建立義務消防隊,抓好組織落實、撲救火災預案落實。
12、網(wǎng)絡部、帳務、客服中心要建立義務消防隊,要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進行防火演練。
13、移動通信機房、帳務、客服義務消防隊員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況,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澤移動通信機房安全防火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各部門、人員分工和臨災時的職責任務。
第四條? 配置和維護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15、根據(jù)機房不同部位合理選配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顯,方便使用,定期檢查、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嚴禁隨意移動各種消防設施、器材。
16、通信機房、基站要配備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等對設備無腐蝕的滅火器,按每公斤滅火劑保護1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
17、較大的通信機房無自動氣體滅火裝置的,應配備25-50公斤車載式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滅火器。
18、無人值守基站應配備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氣體滅火器,每個布點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護距離不得超過15米,應擺放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
19、移動通信機房樓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須清潔暢通,通道內不得停放車輛、雜物,施工中臨時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隨時清理,確保走廊、通道暢通。
20、通信機房的消防器材要設專人保管、維護,不得隨意移動。
第五條? 配備和維護好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設備。
21、通信機房必須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重要機房、少人無人值守的機房要安裝固定滅火裝置;
22、每月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報警滅火設備,使其始終處于正常運轉狀態(tài)。
23、火災自動報警設備和滅火設備必須設人值守負責,保證連續(xù)開機運行,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匯報。
第六條? 嚴格供電線路、配電設施、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
24、機房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guī)范安裝,嚴禁非專業(yè)電工在機房接線施工;
25、通信機房電源線應采用銅線防火阻燃電纜,在接頭處安裝封閉接線盒;
26、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適應,不得超負荷運行;
27、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拖地的臨時線時要采用雙護套線,電源線不能固定在鐵釘上或用金屬絲捆起;
28、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29、通信機房嚴禁使用碘鎢燈等高熱燈具,燈具與可燃物的距離應大于0.5米,室內、走廊都應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30、燈具鎮(zhèn)流器不能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嚴禁任意安裝使用臨時燈具;
31、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
32、電池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安裝排氣設備,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電源開關應設在室外。
33、通信機房的電源變壓器,應安裝在不燃基座上,并設置保護欄。
34、禁止在通信機房和配電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電器短路。
35、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wǎng)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無電源線老化和用電超負載問題。
36、長期通電的ups不間斷電源,應對其發(fā)熱情況進行監(jiān)視,避免發(fā)生火災并加強防火措施。
第七條? 落實通信機房的防強電、防煤氣侵入的安全防護措施
37、通信機房大樓和基站天線應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設施,接閃裝置和引下線的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每年雷雨季節(jié)之前應對接地電阻進行測試,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較多,通信機房應積極主動做好樓頂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響網(wǎng)絡正常運行。
39、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安全防護裝置要經常測試與維護,保護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40、為防止天然氣侵入,機房電纜進線間應進行封堵,安裝煤氣濃度報警器。
第八條? 嚴格機房裝修和通信大樓內的安全管理
41、通信機房不準使用木板,纖維板、寶麗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裝修。
42、吊頂、隔墻、空調通風管道門窗,窗簾等均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做,新建機房只考慮設備工藝要求,不設吊頂、地面無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靜電活動地板。
43、對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進行防火處理,提高耐火等級。
44、通信機房樓內施工要嚴格審批制度,在施工前要與施工部門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嚴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網(wǎng)絡部工程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對機房內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明確落實施工人員的活動范圍,職責要求,配備臨時消防器材,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每次施工完畢,要將現(xiàn)場清理干凈,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動通信樓內使用電、氣焊進行明火作業(yè)的,必須報公司綜合部審核批準,核發(fā)并制定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九條? 通信機房實行防火區(qū)域分隔,樓內電纜豎井、孔洞必須按照省公司有關要求封堵。
47、機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區(qū)域分隔。
48、樓內電纜豎井和管道,應在每層樓板處用非燃燒材料進行封隔,豎井及栓修門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鋪設的電纜,電線及管道穿墻時,孔洞,間隙要用非燃燒材料封堵。
第十條? 認真整改火災隱患
50、對于省公司與當?shù)毓蚕啦块T和本單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
51、綜合部與網(wǎng)絡部、帳務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堅持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協(xié)助領導抓好對火災隱患的督促整改。
52、對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負責人,按“三定”原則抓緊整改,做到件件在冊,整改落實。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臨時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加強機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
53、移動通信機房內嚴禁工作人員、工程維護人員、設備施工人員等一切人員吸煙。
54、樓道內,機房內的包裝箱、報紙、打印紙等易燃物品要隨時清理,不得積壓存放。
55、嚴格控制非機房人員進入機房,所有進入機房人員按照登記制度進行認真登記,機房內實行全封閉式管理。
56、設備維護必須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體,應限量儲存,嚴格管理。
57、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液體擦試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試設備接點時應在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要禁帶電操作。
第十二條? 制定安全補救火災預案
58、要認真制定學習通信機房安全撲救火災的預案,明確一旦失火時各機房、各崗位應采取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易誤戰(zhàn)機。
59、通信機房一旦失火,要早發(fā)現(xiàn)、早報警、早自救、力爭滅早、滅小、滅了,將火災撲滅在初起之時。
60、通信機房失火,濃煙大、毒氣大為及時深入火場撲救火災,要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無論火場大小,一定要在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及早主動介紹情況,積極組織配合工作。
62、對于機房發(fā)生的火災,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和教訓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不得到處理不放過。
第十三條? 獎懲
63、對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對防火工作重視、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撲滅初起火苗撲滅火災,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由公司給予表彰與獎勵。
64、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本制度,造成火災危害,企業(yè)財產損失,員工人身傷亡的,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給予當事人、責任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扣發(fā)獎金,通報批評以及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附則
65、本制度由市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