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確保企業(yè)運輸安全、高效運行的重要文件,它規(guī)范了駕駛員的行為準則、工作流程和責任劃分。制定這樣的制度需要深思熟慮,結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和行業(yè)標準。本文將探討如何編寫有效的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份完整的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駕駛員資格與選拔:明確駕駛員的入職條件,如年齡、駕駛經驗、健康狀況、駕駛執(zhí)照等級等。
2. 職責與權限:定義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包括日常任務、緊急情況應對、車輛維護等。
3. 安全規(guī)定:強調安全駕駛的重要性,列出安全駕駛規(guī)則,如速度限制、休息時間、禁止酒駕等。
4. 培訓與教育:規(guī)定駕駛員的定期培訓計劃,確保其技能和知識的更新。
5. 行為規(guī)范:設定職業(yè)道德和行為標準,如尊重乘客、遵守交通法規(guī)等。
6. 考核與獎懲:設立績效評估體系,對駕駛員的表現(xiàn)進行公正評價,并依據結果給予獎勵或處罰。
7. 事故處理程序:詳細說明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流程。
作用和意義
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安全:通過明確的安全規(guī)定,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護員工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 提高效率:明確的職責分配和流程指引,能提升運輸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延誤。
3. 維護秩序:行為規(guī)范確保駕駛員隊伍的紀律性,維持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4. 預防糾紛:清晰的獎懲機制可以預防和解決工作中的矛盾,促進團隊和諧。
怎么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步驟:
1. 調研分析:了解行業(yè)標準,收集企業(yè)內部現(xiàn)有的駕駛員管理實踐和問題。
2. 起草初稿:根據調研結果,撰寫初步的規(guī)章制度文本,確保內容全面、具體。
3. 征求意見:向相關部門和駕駛員征求反饋,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修訂完善:根據反饋調整內容,消除歧義,增強可操作性。
5. 審批發(fā)布:經過管理層審批后,正式發(fā)布并實施。
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文
為了規(guī)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zhí)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yè)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xié)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fā)現(xiàn),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fā)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fā)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xù)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xiàn)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guī)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
2、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guī)定規(guī)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zhí)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腿藛栐挘瑧Y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guī)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tài)。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guī)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tài),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fā)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guī)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guī)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shù)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xiàn)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lián)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fā)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y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lián)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xiàn)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xiàn)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lián)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