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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30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3

機車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

機車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

篇1

機車司機長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降低運行風險,保障鐵路運輸的安全與效率。通過嚴格的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維護鐵路設備的正常運轉,提高運輸服務質量。

篇2

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人員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提高運輸效率,確保生產活動的穩(wěn)定進行。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減少設備損壞,延長電機車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從而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篇3

本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窄軌電機車的維修流程,提高維修效率,降低安全風險,保證電機車的穩(wěn)定運行,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同時為維修人員提供明確的操作指引,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害。

篇4

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規(guī)范操作行為,降低事故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有助于延長電機車的使用壽命,減少設備故障帶來的生產中斷,從而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篇5

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機車維修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提高維修效率,保障機車設備的正常運行。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降低維修風險,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增強團隊的安全意識,提升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形象。

篇6

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高效和順暢,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通過規(guī)范司機的行為,提高其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降低運營風險,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同時也有利于提升運輸效率和服務質量。

篇7

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保障機車運行的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司機和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維護公共交通秩序,提升運輸效率。通過嚴格遵守規(guī)程,可以降低機車故障率,延長設備壽命,減少維修成本,從而提高整個運營系統(tǒng)的經濟效益。

篇8

電機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存在,旨在保障電機車工的生命安全,預防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這些規(guī)程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設備損壞,保證生產流程的順暢進行。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也能培養(yǎng)工人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提升整個團隊的安全文化。

篇9

機車操作規(guī)程的設立旨在確保機車的安全、高效、環(huán)保運行,降低設備故障率,延長使用壽命,同時保障駕駛員的生命安全。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預防因人為失誤導致的事故,提高運輸效率。此外,嚴格的規(guī)程執(zhí)行還有助于培養(yǎng)駕駛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提升整個運輸團隊的協(xié)調性和執(zhí)行力。

篇10

本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

1. 提升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

2. 確保電機車的正常運行,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設備故障率。

3. 保護環(huán)境,避免電池泄漏對地下環(huán)境造成污染。

4. 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延長電機車的使用壽命,節(jié)約維修成本。

篇11

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電機車駕駛行為,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障司機和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時延長電機車使用壽命,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礦山或工業(yè)區(qū)運輸作業(yè)的順利進行。

篇12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確保井下運輸作業(yè)的安全與高效,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礦產資源的正常開采。規(guī)范的操作也能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提高生產效率。

篇13

架線式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風險。通過嚴格的規(guī)程執(zhí)行,可以保障機車運行的安全性,減少設備損壞,保護員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性和經濟效益。良好的操作習慣也有助于提升司機的專業(yè)素養(yǎng),促進整個運輸系統(tǒng)的和諧運作。

篇14

電機車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電機車駕駛行為,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設備完好。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延誤和損失,維護作業(yè)現場的秩序與和諧。

篇15

機車充電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機車電池充電流程,保證電池安全有效充電,延長電池使用壽命,降低維護成本,保障機車的正常運行,減少因電池問題導致的行車故障,提高行車安全性。

篇16

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機車修理工的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護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提高維修效率,減少機車故障率,保障運輸工作的正常進行,同時也有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

篇17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機車的正常運行,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減少因充電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和安全隱患。通過規(guī)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證作業(yè)安全,同時也為環(huán)境保護做出貢獻。

篇18

1. 保證電機車運行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如脫鉤、撞車等。

2. 提升電機車登勾工的專業(yè)技能,增強其安全意識,降低人為失誤。

3. 確保礦山運輸效率,減少因故障停機造成的生產延誤。

4. 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

篇19

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蓄電池電機車的操作安全,提高運輸效率,預防意外事故,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延長電機車的使用壽命,降低運營成本。遵循此規(guī)程,可以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減少因操作不當引起的設備損壞和生產延誤。

篇20

內燃機車鉗工柴油機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

1. 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意外傷害。

2. 維護設備的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3. 提高工作效率,通過規(guī)范操作減少錯誤和返工。

4. 保持工作環(huán)境整潔,防止污染,符合環(huán)保要求。

5. 塑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

篇21

電機車的充電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延長電池壽命,保障作業(yè)安全,降低運營成本,并提高工作效率。通過規(guī)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預防因不當操作導致的設備損壞、火災等安全隱患,同時也有助于提升員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篇22

機車工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機車操作流程,提高作業(yè)效率,保障人員安全和設備完好。通過遵循規(guī)程,可以預防意外事故,延長機車使用壽命,確保鐵路運輸的順暢進行,同時提升機車工的專業(yè)技能和責任感。

篇23

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機車修理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維護機車設備的正常運行,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暢通。通過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減少因人為因素導致的設備故障和維修延誤,從而降低運營成本,提升企業(yè)整體運營效率。

篇24

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礦用柴油牽引機車工在作業(yè)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設備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同時降低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風險。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增強工人的安全意識,促進礦山安全生產環(huán)境的形成。

篇25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蒸汽機車司機的操作行為,提高行車安全性,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通過明確的步驟和注意事項,確保機車運行的高效和穩(wěn)定,保護司機的生命安全,同時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降低維護成本,為鐵路運輸的順暢進行提供保障。

篇26

機車裝卸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過程中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障設備正常運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財產損失。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降低職業(yè)傷害風險,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進而促進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篇27

電機車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預防工傷事故,同時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降低設備故障率,延長電機車使用壽命,提高生產效率。此外,良好的環(huán)保操作也有助于企業(yè)履行社會責任,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

篇28

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機車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預防因不當操作引發(fā)的事故,同時延長機車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通過嚴格的執(zhí)行,可以提高機車的運行效率,減少意外停機,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促進團隊安全文化的建設。

篇29

窄軌電機車司機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司機的操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運輸安全,減少設備損壞和事故風險。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司機可以更好地掌握設備性能,提升對突發(fā)情況的應對能力,同時也有利于延長電機車的使用壽命,降低運營成本。

篇30

該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保障窄軌電機車修理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工作風險,提高維修效率。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可以預防因不當操作引發(fā)的事故,如觸電、機械傷害等,同時也能確保電機車的正常運行,延長設備壽命。

機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各鐵路局:

為適應鐵路運輸生產和科學技術不斷發(fā)展的需要,確保列車運行安全、正點,使機車操作規(guī)范化、標準化,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機車操作規(guī)程》進行了重新修訂,現予公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各鐵路局要組織機務運用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機車乘務員認真學習《機車操作規(guī)程》,根據新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并認真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2000年5月1日機車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機車乘務員是鐵路運輸的主要工種,為使機車乘務員操縱列車規(guī)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機車操作規(guī)程》(以下稱本規(guī)程)。

第二條機車乘務員和各級機車運用干部必須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做到遵章守紀、愛護機車、平穩(wěn)操縱、安全正點。

第二章段內作業(yè)

出勤

第三條出乘前嚴禁飲酒,必須充分睡眠,準時出勤。

第四條認真抄閱運行揭示,根據擔當列車種類、天氣等情況,制訂運行安全注意事項,并摘錄于司機手冊。

第五條出勤時,應按規(guī)定整潔著裝,攜帶工作證、駕駛證,到機車調度員處報到,認真聽取指導,領取司機報單及列車時刻表,將ic卡、司機手冊交機車調度員審核并簽認。

接車

第六條交接機車時,認真了解機車運用、檢修情況,辦理燃料、耗電交接,領取工具、備品。蒸汽機車應到化驗室了解鍋爐軟水情況。

第七條檢查機車時,應對走行部、基礎制動裝置、牽引裝置、制動機、電氣控制系統(tǒng)、機車行車安全裝備和柴油機、主變壓器、受電弓、鍋爐等進行重點檢查試驗。

1.東風4型內燃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一。

2.韶山4型電力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二。

3.前進型蒸汽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三。

4.本規(guī)程規(guī)定以外的機型,由鐵路局參考本規(guī)程自行制定。機務段應根據乘務方式、整備設備、技術作業(yè)時間等情況參照上述三種機型檢查給油程序的技術規(guī)定,制定具體檢查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東風4型內燃機車電氣動作試驗按附件一規(guī)定進行;韶山4型電力機車高低壓試驗按附件二的規(guī)定進行;jz-7、dk-1、et-6(el-14)型制動機,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規(guī)定進行。本規(guī)程規(guī)定以外的制動機檢查和試驗方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三章出段與掛車

第九條機車整備完畢機班全員上車后,將機車移動至接近警沖標處停車,要道準備出段。

1.確認出段信號或股道號碼信號、道岔開通信號、道岔標志的顯示正確,厲行呼喚應答,鳴笛動車出段。

2.移動機車前,應注意鄰線機車、車輛的移動情況;段內走行嚴守速度規(guī)定。電力機車在段內走行及掛車時,應使用輔助司機控制器操縱。

3.機車到達站、段分界點停車,簽認出段時分,了解掛車股道和經路,按信號顯示出段。

4.蒸汽機車清灰、放水必須在站、段指定地點進行。

第十條進入掛車線后,應嚴格控制速度,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及停留車位置。

1.距脫軌器、防護信號、車列前10m左右必須停車。

2.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撤除后,顯示連掛信號,以不超過5km/h的速度平穩(wěn)連掛。

3.連掛時,根據需要適量撒砂,連掛后要試拉。

第十一條掛車后,單閥(dk-1型制動機為空氣制動閥,以下同)制動,司機確認機車與第一輛車的車鉤、制動軟管連接和折角塞門狀態(tài)。

1.正確輸入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以下簡稱監(jiān)控裝置)有關數據。向運轉車長或車站值班員(助理值班員)了解編組情況、途中甩掛計劃及其他有關事項。

2.貨物列車應在列車充風或列車制動機試驗時,按壓列車尾部安全防護裝置(簡稱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的黑色按鍵3s以上,檢查本機車與列尾裝置主機是否已形成一對一關系和列尾裝置作用是否良好。貨運票據須由機車乘務組攜帶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列車管達到定壓后,司機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及檢車人員的要求進行列車制動機試驗。

4.發(fā)現排風有異狀或列車管漏泄,其壓力下降每分鐘超過20kpa時,通知檢車員及時檢查處理。

5.制動關門車輛數超過規(guī)定時,發(fā)車前應持有制動效能證明書。

6.列車制動機進行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應在試驗完畢后,接受制動效能證明書。

7.司機接到制動效能證明書后,應校核每百噸列車重量換算閘瓦壓力,不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以下簡稱《技規(guī)》)及本區(qū)段的規(guī)定時,應要求車站值班員(助理值班員)進行處理或由列車調度員發(fā)給限速運行命令。

第十二條列車制動機試驗

1.全部試驗

列檢所無列車制動機的地面試驗設備或該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機車對列車充滿風后,司機應根據檢車員的要求進行試驗:

(1)自閥減壓50kpa(編組60輛及以上時為70kpa)并保壓1min,對列車制動機進行感度試驗,全列車必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手柄移至運轉位后,全列車須在1min內緩解完畢。

(2)自閥施行最大有效減壓(列車管定壓500kpa時為140kpa,定壓600kpa時為170kpa),對列車制動機進行安定試驗,以便檢車員檢查列車制動機,要求不發(fā)生緊急制動,并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規(guī)定。司機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得超過20kpa。

2.簡略試驗

列車管達到規(guī)定壓力后,自閥施行最大有效減壓并保壓1min,測定列車管貫通狀態(tài),檢車員、運轉車長、車站值班員或有關人員檢查確認列車最后一輛車發(fā)生制動作用;司機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得超過20kpa。

3.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

在長大坡道前方的列檢所需進行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時,應在列車制動機按全部試驗方法試驗后,自閥減壓100kpa并保壓3min,列車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

4.列車制動機試驗時,司機應注意充、排風時間,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綠色鍵,檢查列車管壓力的變化情況,并作為本次列車操縱和制動機使用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發(fā)車準備與發(fā)車

第十三條司機做好發(fā)車時間預報,督促做好發(fā)車準備工作。

1.內燃機車掛車后,應及時調節(jié)好油、水溫度,保證在發(fā)車時,柴油機的油、水溫度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

2.蒸汽機車在發(fā)車前,應施行汽缸預熱,并進行壓油機搖油。起動時要做到汽壓足,爐火旺,水表水位應符合本區(qū)段規(guī)定要求。

3.貨物列車起動困難時,可適當壓縮車鉤,但不應超過總輛數的三分之二。壓縮車鉤后,在機車加載前,不得緩解機車制動。

第十四條起動列車前,必須二人及其以上確認行車憑證、發(fā)車信號顯示正確,厲行呼喚應答,鳴笛起動列車。

1.起動列車前再次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綠色鍵,檢查尾部列車管壓力是否與機車列車管壓力基本一致。

2.列車起動時,應檢查自閥(dk-1型制動機為電空制動器,以下同)、單閥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儀表的顯示狀態(tài),做到起車穩(wěn)、加速快、防止空轉。

3.內燃機車提手柄,電力機車進級時,應使柴油機轉速及牽引電流穩(wěn)定上升。當列車不能起動或起動過程中空轉不能消除時,應迅速將主手柄回0位,重新起動列車。

4.蒸汽機車在起動加速階段,可使用粘著重量增加器,列車速度達到30km/h時及時關閉。根據速度增長情況逐步加大汽門開度,適當提高手把位置,做到汽壓、水位及火床通風穩(wěn)定,不發(fā)生汽水共騰,不應過早關閉送風器。

第五章途中作業(yè)

列車操縱示意圖

第十五條機務段應根據擔當的牽引區(qū)段、使用機型、牽引定數、區(qū)間運行時分標準等編制列車操縱示意圖。在編制過程中,應利用監(jiān)控裝置對其進行校核優(yōu)化。

第十六條列車操縱示意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列車速度曲線;

2.運行時分曲線;

3.線路縱斷面和信號機位置;

4.站場平面示意圖;

5.提、回手柄(把)及開、關汽地點;

6.動力制動使用和退回地點;

7.空氣制動減壓和緩解地點;

8.區(qū)間限制速度及區(qū)段內各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機械間、走廊巡視時機;

10.各區(qū)間注意事項。

列車操縱與安全注意事項

第十七條機車司機在運行中應依照列車操縱示意圖操縱列車,并執(zhí)行呼喚應答(運行中呼喚應答標準見附件六)和車機聯控制度。

嚴格遵守每百噸列車重量換算閘瓦壓力限制速度,列車限制速度,線路、橋隧、信號容許速度,機車車輛最高運行速度、道岔、曲線和慢行地段等限制速度,以及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速度控制模式設定的限制速度的規(guī)定。

列車運行中,當列尾裝置主機發(fā)出電池欠壓報警時,司機應及時通知就近車站值班員或列車調度員,并按其指示妥善處理。

第十八條設有前后司機室的機車,司機必須在運行方向前端司機室操縱(調車作業(yè)推進運行時除外)。在正常情況下,非操縱端控制電路的各開關均應置于斷開位并鎖閉,取出自、單閥手柄;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和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置于關閉位。

第十九條操縱機車時,未緩解機車制動不得加負荷(特殊情況除外);運行中或未停穩(wěn)前,嚴禁換向操縱。設有速度工況轉換裝置的機車,車未停穩(wěn),不準進行速度工況轉換。

蒸汽機車嚴禁使用逆汽制動(制動失效時除外)。

第二十條內燃機車提、回手柄應逐位進行(無級位調速除外),使牽引電流、柴油機轉速相應穩(wěn)定變化。負載運行中,當柴油機發(fā)生喘振、共振時,司機應及時調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時,主手柄回至1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過程中,若柴油機轉速不下降,應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開燃油系統(tǒng)排氣閥,按下緊急停車按鈕等措施。

第二十一條電力機車運行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根據列車速度,選擇適當的手柄位置。牽引電動機電壓、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

2.解除機車牽引力時,牽引手柄要在接近0位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3.使用磁場削弱時,要在牽引電機端電壓接近或達到額定值,電流還有相當余量時,逐級進行。

4.通過分相絕緣器時嚴禁升起前后兩受電弓,一般不應在牽引電動機帶負荷斷情況下開主斷路器。按斷、合電標,斷開、閉合主斷路器(裝有自動過分相裝置除外)。貨物列車若通過分相絕緣器前,列車速度低于20km/h時,允許快速退回牽引手柄或低負荷斷開主斷路器。

5.遇接觸網故障,降、升受電弓標或臨時降、升弓手信號時,及時降下或升起受電弓。

6.接觸網臨時停電時,要迅速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就地停車。

7.當發(fā)現接觸網異常,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應立即報告電力調度員和列車調度員。

第二十二條蒸汽機車在開、關汽前,適當開放送風器。

1.開汽時,應先小開汽門,使汽室閥體迅速與閥座密貼。

2.關汽時,先將汽門關閉二分之一左右,再關閉汽門的同時,根據當時列車的速度,將手把較汽門稍后推至運行方向的極端或放置60%~65%處后,將手把提到5%~10%的位置。

3.惰力運行改為給汽運行時,手把原位置不動,先迅速小開汽門,使汽閥體密貼閥座,將手把放到需要的位置后,逐漸加大汽門開度。

4.汽門、手把的調整,應考慮焚火作業(yè)、機車狀態(tài)、運行情況等,科學經濟地發(fā)揮蒸汽效能。

第二十三條裝有et-6、el-14型制動機的機車,應在列車起動前,以及每運行1~3個區(qū)間和施行制動前,使用自閥瞬間緩解;單閥緩解每個區(qū)間不得少于一次(jz-7型制動機應確認制動缸壓力表壓力)。

裝有dk-1型制動機的機車,每運行2~3個區(qū)間,應使用檢查按鈕,檢查列車管貫通狀態(tài)。

貨物列車開車后、進站前,應使用列尾裝置對列車管的壓力變化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施行常用制動時,應考慮列車速度、線路情況、牽引輛數和噸數、車輛種類以及閘瓦壓力等條件,準確掌握制動時機和減壓量,保持列車均勻減速。進入停車線停車時,應做到一次停妥。牽引列車時,不應使用單閥制動停車,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初次減壓量,不得少于50kpa。

2.追加減壓一般不應超過兩次;一次追加減壓量,不得超過初次減壓量。

3.累計減壓量,不應超過最大有效減壓量。

4.單閥緩解量,每次不得超過30kpa。

5.減壓時,自閥排風未止不應追加、停車或緩解列車制動。

6.牽引貨物列車運行中,自閥減壓排風未止,不得緩解機車制動;自閥減壓后至緩解、停車前,機車制動缸壓力,不得少于50kpa。

7.禁止在制動保壓后,將自閥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緩解、運轉、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牽引采用階段緩解裝置的列車除外)。

8.貨物列車速度在15km/h以下時,不應緩解列車制動。長大下坡道區(qū)段因受制動周期等因素限制,最低緩解速度不應低于10km/h。重載貨物列車速度在30km/h以下不應緩解列車制動。

9.少量減壓停車后,應追加減壓至100kpa。

10.站停超過20min時,開車前后應進行列車制動機簡略試驗。

第二十五條施行緊急制動時,迅速將自閥手柄推向緊急制動位,并解除機車牽引力。車未停穩(wěn),嚴禁移動單、自閥手柄。無自動撒砂裝置或自動撒砂裝置失效時,停車前應適當撒砂。

第二十六條列車運行中,發(fā)現列車管壓力表表針急劇下降、擺動,以及空氣壓縮機長時間泵風不止,或列尾裝置發(fā)出列車管壓力不正常報警時,應迅速停止向列車管充風,解除機車牽引力,及時采取停車措施;若確認列車折角塞門被關閉后,應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紅色按鍵,采用列尾裝置主機排風制動措施,停車前適當撒砂。停車后,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開車前,司機確認列車管通風狀態(tài)良好后,方可重新起動。

第二十七條裝有動力制動裝置的機車運行中調速時,應首先使用動力制動,當動力制動不能控制列車速度時,及時配合使用空氣制動。并應做到:

1.內燃機車在提、回動力制動手柄時,要逐位進行,至1位時應稍作停留。

電力機車給定制動勵磁電流時,電流的升、降要做到平穩(wěn)。

2.制動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

3.當動力制動與空氣制動配合使用時,應將機車制動缸壓力及時緩解為0(設有自動控制裝置的機車除外)。

4.需要緩解時,應先緩解空氣制動,再解除動力制動。

5.多機牽引使用動力制動時,前部機車使用后,再通知后部機車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動力制動時,根據前部機車的通知,后部機車先解除,前部機車后解除。

第二十八條中間站停留時,不準停止柴油機、劈相機及空氣壓縮機的工作,并保持機車制動。

1.進站停車時,應注意車站接車人員的移動手信號。

2.貨物列車應保壓停車,直至發(fā)車前或接到車站準備開車的通知后,方能緩解列車制動。

3.夜間等會列車時,應將機車頭燈燈光減弱或熄滅。

4.中間站停車,有條件時應對機車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及時打開空氣系統(tǒng)的總風缸、遠心集塵器、油水分離器的排水閥排水。

5.乘務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機車。

6.開車前,應使用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檢查確認尾部列車管壓力。

第二十九條內燃、電力機車在附掛運行中,換向器的方向應與列車運行方向相同,主接觸器在斷開位。嚴禁進行電氣動作試驗。

第三十條機車各安全保護裝置和監(jiān)督、計量器具不得盲目切(拆)除及任意調整其動作參數。內燃、電力機車各保護電器(油壓、水溫、接地、過流、柴油機超速、超壓等保護裝置)動作后,在未判明原因前,嚴禁盲目強迫啟動柴油機及切除各保護裝置。機車保護裝置切除后,應密切注視機車各儀表的顯示,加強機械間的巡視,防止因處理不當而擴大或加重機車的故障損失。

第三十一條運行中,應隨時注意機車各儀表的顯示。發(fā)現機車故障處所和非正常情況,要迅速判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將故障現象及處理情況填記機車運行日志或交接班記錄本。

牽引雙管供風的客運列車時,運行中應注意確認列車總風管壓力表的顯示情況,當列車總風管壓力低于550kpa時,應及時通知車輛乘務員,按其要求運行或維持到前方車站停車處理。

第三十二條遇天氣不良時,應加強了望和鳴笛,并及時與車站聯系。其具體行車辦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三十三條運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超越機車限界進行作業(yè),電氣化區(qū)段嚴禁攀登機車、車輛頂部。

2.電力機車乘務員需要登機車頂部處理故障時,應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按牽引供電調度的命令辦妥停電手續(xù),驗電接地后方準作業(yè)。

3.蒸汽機車、外走廊式的內燃機車運行中不得在走板或走廊上作業(yè)。

4.嚴格遵守防火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向機車外部拋撒火種,機械間嚴禁吸煙。

5.機車或車站無路簽(牌)授受器裝置時,必須停車接遞臨時行車憑證及命令(鐵路局采取其它措施除外)。

6.運行中因機車故障或其他原因被迫停車后,司機應立即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向就近車站或后續(xù)列車報告列車的停車位置及原因,要求后續(xù)列車注意運行;如需請求救援時,要向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前后部準確的停車位置,并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自閉區(qū)段僅對列車前部設防護)。

7.救援單機進入救援區(qū)間后,如在自動閉塞區(qū)間正方向運行,要嚴格按分區(qū)通過信號機的顯示要求行車;如反方向進入救援區(qū)間時,應按壓監(jiān)控裝置的調車鍵,嚴格控制運行速度。

多機牽引與補機推進

第三十四條多機牽引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車重聯后連接狀態(tài)的檢查:第一位機車與第二位機車之間,由第一位機車乘務員負責;第二位機車與第三位機車之間,由第二位機車乘務員負責,其后依次類推。機車與車輛之間,由連掛車輛的機車乘務員負責。

2.機車操縱應由行進方向的前部機車負責。重聯機車必須服從前部機車的指揮,并認真執(zhí)行《技規(guī)》規(guī)定的鳴笛及回示制度。

3.設有重聯裝置的機車,該裝置作用必須良好,重聯時應接通重聯線。其它各有關裝置及制動機手柄的位置按附表六執(zhí)行。

4.電力機車重聯運行中,前部機車應按規(guī)定鳴示降、升弓信號,后部機車必須按前部機車的指示,立即降下或升起受電弓(降、升弓信號按《技規(guī)》途中降弓、起動注意信號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列車使用中間或后部機車推進時,前、后機車必須有良好的通話設備,其具體聯系及推進辦法由鐵路局規(guī)定。

旅客列車操縱

第三十六條牽引旅客列車在確保安全正點的同時,應做到運行平穩(wěn)、停車準確。

1.起車時,要全列車起動后再加速。

2.進站停車時按機車停車位置標停車,做到一次穩(wěn)、準停妥。

3.采用緩解停車時,停穩(wěn)后再施行列車制動,待開車時再緩解。

第三十七條列車運行中施行制動調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內、電動車組除外):

1.機車呈牽引狀態(tài),柴油機轉速控制在550r/min或牽引電流控制在1000a左右;電力機車的牽引電流控制在200a以下。

2.自閥減壓前,裝有jz-7型空氣制動機的機車施行單閥緩解;裝有dk-1型空氣制動機的機車將空氣制動閥置于緩解位,使列車制動時機車呈緩解狀態(tài)。

3.制動時,追加減壓量累計不應超過初次減壓量。

4.停車制動,自閥減壓時,在列車產生制動作用并穩(wěn)定降速(時間原則上應控制在5s以上)后,再解除機車牽引力。

第三十八條列車在起伏坡道區(qū)段或較小的下坡道運行時,應采用低手柄位或低轉速的牽引,盡量避免惰力運行。

第三十九條列車在長大下坡道運行中,應采用動力制動為主,空氣制動為輔的操縱方法,做到:

1.列車全部進入下坡道后,立即將動力制動手柄提至1位(制動電流控制在100a以下),待列車繼續(xù)增速的同時,再逐步增加制動電流。

2.當動力制動不能滿足控制列車運行速度的要求時,采用空氣制動調整列車運行速度。

3.緩解列車制動時,應在緩解空氣制動后,再逐步解除動力制動。

各種坡道上的操縱

第四十條在較平坦的線路上,列車起動后應強迫加速,達到運行時分所需速度時,適當調整機車牽引力,保證列車以均衡速度運行。

第四十一條在起伏坡道上,應充分利用線路縱斷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較高的速度通過坡頂。

第四十二條在長大上坡道上,應采用先闖后爬,闖爬結合的操縱方法,坡前應提早增大機車牽引力,儲足動能;爬坡時應施行預防性撒砂,防止空轉,并注意牽引電流不得超過持續(xù)電流。

蒸汽機車坡前應充分做好準備工作,保持鍋爐定壓及水表安全水位,嚴禁白水表行車。轉入下坡道時,待列車大部或全部越過坡頂后,徐徐關閉汽門,防止鍋水大量前涌。爬坡中,當速度低于30km/h時,應使用粘著重量增加器。

隧道地區(qū)操縱及注意事項

第四十三條在隧道地區(qū)牽引運行時,接近隧道前,提早增大機車牽引力,提高列車速度。

蒸汽機車在長度為1000m以上的隧道內運行,其速度不得低于30km/h。進入隧道前應關好門窗,整理好火床,準備充足的汽、水,隧道內運行時應盡量不冒黑煙。惰行進入隧道前,應加大送風器的開度。

嚴寒地區(qū)操縱及注意事項

第四十四條在防寒過冬期間,段內接班后,除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七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注意檢查機車有無凍結處所,各暖汽閥是否按規(guī)定開放,各防寒罩是否齊全。

1.內燃機車關好門窗,調整好百葉窗及防寒被的開度,非操縱端的熱風機應適時使用。打開預熱鍋爐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各止閥,以防各水管路及預熱鍋爐凍結。

2.內燃機車在運用中,因柴油機故障停機后,無法再啟動時,必須及時放盡柴油機、冷卻單節(jié)、熱交換器和各管路內的冷卻水。

3.蒸汽機車要注意各暖汽止閥的開度,并交替使用注水器。加煤機、發(fā)電機、給水預熱裝置不用時,各第一蒸汽止閥不應關閉,其它有關蒸汽止閥也應適當調整開度。

4.機車檢查、保養(yǎng)以及操作的具體注意事項,由鐵路局制定。

機械間巡視

第四十五條內燃、電力機車對機械間及走廊巡視檢查,由副司機負責,在列車出站后、進站前進行。

第四十六條巡視檢查時機

1.內燃機車

(1)始發(fā)列車出站后;

(2)列車運行中一般每30min進行一次;

(3)發(fā)生異音、異狀時。

2.電力機車

(1)通過分相絕緣器后;

(2)始發(fā)列車出站后;

(3)發(fā)生異音、異狀時。

3.快速旅客列車巡視時機由鐵路局制定。

第四十七條巡視檢查項目

1.內燃機車檢查項目:柴油機、增壓器、牽引發(fā)電機、輔助傳動裝置、空氣壓縮機、輔助發(fā)電機、牽引電動機的通風機等運轉是否正常;油水管路有無漏泄;水箱水位和各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2.電力機車檢查項目:各輔助機組運轉是否正常;各部件有無異音、異狀;有無放電和電氣絕緣燒損的氣味;主變壓器油溫、油位是否正常,各保護繼電器和指示燈、指示件有無異狀或動作顯示。

蒸汽機車焚火與軟水作業(yè)

第四十八條裝有加煤機的機車,必須采用加煤機和人工相結合的聯合焚火,經常保持適當厚度的簸箕形火床,使各部通風良好,做到不燒干煤,不冒黑煙,并充分利用給水預熱裝置,保證汽水供應。

第四十九條人工焚火要做到:爐門開度小、投煤迅速、時機得當、位置準確、散布均勻。根據燃燒狀態(tài),掌握搖爐時機,施行小、巧搖爐。

第五十條列車起動后,當速度達到20km/h時,應使用加煤機焚火,調整好送煤量和噴煤閥,及時清掃分配臺,并適時進行人工投煤補缺或補量。

第五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不得使用加煤機焚火:

1.單機運行及調車作業(yè)時;

2.站、段停留時;

3.關汽前的適當距離;

4.清爐前后。

第五十二條執(zhí)行鍋爐水質軟化處理制度,正確投藥,合理使用消沫劑。

運行中,應按放水圖和放水率有計劃地均衡放水。放水時,不得向鍋爐內注水,并注意水表水位以及線路旁的設備和人身安全。

調車作業(yè)

第五十三條調車機車乘務員要熟悉《車站行車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站細》)及有關規(guī)定,熟記站內線路(包括專用線)、信號以及各種標志等站場情況。

采用無線電平面燈顯調車指揮系統(tǒng)進行調車時,應使監(jiān)控裝置處于調車狀態(tài),根據信號顯示和語言提示的要求進行作業(yè)。

中間站利用本務機車調車時,對附有示意圖的調車作業(yè)通知單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必須清楚。作業(yè)前,應使監(jiān)控裝置處于調車狀態(tài);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技規(guī)》調車工作的規(guī)定。

第五十四條在車站交接班時,接班乘務員應認真對機車走行部、基礎制動裝置、牽引裝置、制動機性能進行重點檢查;檢查調整制動缸活塞行程或閘瓦與輪箍踏面的緩解間隙。蒸汽機車乘務員還應檢查易熔塞、注水器。

作業(yè)間歇時應對其它部件進行檢查。停留較長時間后再次作業(yè)前,應對單閥機能進行試驗。

第五十五條調車作業(yè)中,認真了望,確認信號,正確執(zhí)行信號顯示的要求和呼喚應答制度,沒有信號不準動車,信號中斷或不清立即停車。

連掛車輛時,嚴格按十、五、三車距離和信號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連掛車輛時,速度不得超過5km/h。

轉場作業(yè),按《站細》規(guī)定連結制動軟管后,動車前應進行制動機簡略試驗。

單機連掛車輛時,應注意確認車輛的停留位置。

第五十六條當調車指揮人顯示溜放信號時,司機應強迫加速滿足作業(yè)要求;顯示減速或停車信號時,應迅速解除機車牽引力,立即制動。

第五十七條認真執(zhí)行駝峰調車作業(yè)的規(guī)定,連掛車列后試拉時,注意不得越過信號機或警沖標。推峰時要嚴格按信號的要求控制速度。

第五十八條電力機車調車時,應開啟通風機;機車距接觸網終端標應有10m的安全距離,防止進入無電區(qū)。

機車行車安全裝備

第五十九條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自動停車裝置是機車行車安全裝備。機車出段前,必須確認機車行車安全裝備、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以及列車無線調度電話、機車信號的作用及狀態(tài)良好,設備檢測合格證簽發(fā)符合規(guī)定。出段必須開機,按規(guī)定正確操作使用,嚴禁擅自關機。

不得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進行與行車無關的通話,并應遵守保密的規(guī)定。

第六十條列車在中間站加掛補機、更換機車或運行途中機車發(fā)生臨時故障不能繼續(xù)運行時,請求救援后,司機應在停車后并列車管減壓的情況下,同時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的黑、綠色按鍵,解除列尾裝置主機記憶的本機車的號碼;救援機車連掛車列后,按本規(guī)程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guī)定重新輸入本機車的號碼。

第六章終點站與退勤

第六十一條終點站作業(yè)

1.到達終點站后,不得緩解列車制動。若地面無列車制動機試驗設備或該設備臨時發(fā)生故障時,司機應根據檢車員的要求,試驗列車制動機。

2.機車不能及時入段時,將機車移動至脫軌器外方、信號機前或警沖標內方停車,副司機應及時檢測軸溫。蒸汽機車應正確接取水樣。

3.機車到達站、段分界點處應停車,簽認入段時分,了解段內走行經路。

4.確認入段信號、股道號碼信號、道岔開通信號、道岔標志,厲行呼喚應答,鳴笛動車入段。

入段作業(yè)

第六十二條入段走行、蒸汽機車清灰、放水的有關注意事項,應執(zhí)行本規(guī)程出段時的要求。

電力機車進整備線,在隔離開關前停車,確認隔離開關在閉合位置后再動車。

第六十三條在轉盤及整備線停留時,機車必須制動。上、下轉盤時,確認開通位置,嚴守速度規(guī)定。轉盤轉動時,司機不得離座,不得換端及做其他工作。并須做到:

1.內燃機車主手柄置于0位,換向手柄置于中立位,機車控制開關置于斷開位。

2.電力機車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牽引手柄置于0位。

3.蒸汽機車汽門關閉加栓,手把置于中央,開放汽缸排水閥,關閉汽缸預熱閥。

第六十四條入段機車檢查和整備

機務段應根據使用機型、乘務方式和段內技術作業(yè)時間,制定機車檢查、給油、清掃等工作范圍和標準。

1.檢查機車時,發(fā)現故障處所及時處理或報修。

2.兩班不能直接交接時,交班司機應將機車運用狀態(tài)、檢修情況等作出記錄,告知接班司機;做好防溜(蒸汽機車汽門加鎖),與外勤值班人員辦理交接。

3.輪乘制司機應向機車檢查組的接車人員詳細介紹機車運用狀態(tài)、運行日志記錄等情況,與有關人員辦理燃油、耗電、工具備品以及機車行車安全裝備的交接。

中途站換班

第六十五條出勤時,按本規(guī)程第三至五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出勤后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

第六十六條中間站換班應實行對口交接。

1.司機交接燃料、耗電、機車運用狀態(tài)等。

2.副司機檢查機車行車安全裝備,辦理工具備品等交接。

3.接班后,內燃機車按本規(guī)程附表四,電力機車按本規(guī)程附表五的規(guī)定分別檢查機車。

外段(折返段)作業(yè)

第六十七條外段(折返段)交接班

1.內燃、電力機車交班機班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一、二的規(guī)定,對機車下部進行檢查、補油。處理機車運行中發(fā)現的不良處所,填寫運行日志和交接班記錄本。按規(guī)定完成機車清掃工作。

2.內燃、電力機車的接班司機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一、二的規(guī)定,對機車上部進行檢查。副司機對機車下部進行復檢。

3.制動機、內燃機車的電氣動作試驗、電力機車的高、低壓試驗按本規(guī)程第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蒸汽機車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三接車的規(guī)定執(zhí)行,做好機車清掃工作。

5.其他未盡事宜,按機務本段、外段(折返段)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八條退勤前,司機應復核司機報單填記是否正確,對本次列車的早、晚點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記錄。

第六十九條退勤時,向機車調度員匯報本次列車安全及運行情況,對監(jiān)控裝置檢索分析的問題及超勞、運緩等情況做出說明,交回列車時刻表、司機報單和司機手冊后,辦理退勤手續(xù)。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條本規(guī)程自2000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前發(fā)鐵機〔1988〕100號文件同時廢止。其他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程條文相抵觸時,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十一條本規(guī)程由鐵道部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二條鐵路局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本局的具體情況制定補充規(guī)定或細則。

附件:一、東風4型機車電氣全面檢查程序

二、韶山4改型機車高、低壓試驗程序

三、jz-7型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四、dk-1型電空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五、et-6(el-14)型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六、機車乘務員運行途中呼喚應答程序

附表:一、東風4型內燃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二、韶山4型電力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三、前進型蒸汽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四、東風4型內燃機車換班站檢查項目

五、韶山4型電力機車換班站檢查項目

六、重聯機車制動機手柄位置處理表

附件一:

東風4型機車電氣全面檢查程序

一、準備工作

1.控制風缸壓力在400kpa以上,將1~6gk置于運轉位;控制風缸壓力在400kpa以下時,將1~6gk置于故障位。

2.閉合蓄電池閘刀_k,蓄電池電壓低于96v,卸載信號燈7_d亮,閉合機車照明總開關zmk。

3.將操縱臺及電氣柜各自動脫扣開關置于閉合位(ⅰ、ⅱ燃油泵自動脫扣開關3dz、4dz只閉合一個)。

4.確認正、負試燈亮度一致。

5.閉合電動儀表開關12k,水溫表顯示溫度應符合柴油機啟動的溫度,其它各儀表均指示0位。

二、電氣動作試驗

(一)手柄置0位進行下列試驗

1.閉合總控開關1k,閉合啟動機油泵開關3k,啟動機油泵接觸器qbc得電,啟動機油泵電機qbd運轉。

2.閉合燃油泵開關4k,燃油泵接觸器rbc得電,qbc失電,qbd停轉;ⅰrbd或ⅱrbd運轉,電流表顯示放電電流約10a。燃油壓力應不低于150kpa。短接5/17、8/16,4zj得電;rbc失電,rbd停轉,差示壓力信號燈1_d亮,取下短接線,4zj應自鎖,斷開4k,4zj失電,差示壓力信號燈1_d滅。

3.閉合4k,rbc得電,rbd運轉,交替試驗3、4dz,ⅰ、ⅱ燃油泵轉換工作正常。斷開3、4dz,手托qc低壓聯鎖,dls電磁聯鎖得電(整備作業(yè)時,可不作此項)??打寗悠鱝bc三相指示燈均亮(或聽音響)。

4.閉合輔助發(fā)電開關5k,輔助發(fā)電勵磁接觸器flc得電,放電電流增加3~5a。閉合固定發(fā)電開關8k,固定發(fā)電接觸器gfc得電,flc失電,固定發(fā)電信號燈10_d亮,放電電流減少3~5a。斷開8k,gfc自鎖,斷開5k,gfc失電,10_d滅。

5.閉合5k,flc得電,手按發(fā)電過壓保護繼電器flj,flc失電,gfc得電,固定發(fā)電信號燈10_d亮,自鎖良好。斷開5k,gfc失電,10_d滅。

6.閉合空壓機自動控制開關10k,yc得電,6_d亮。延時2~3s,yrc得電,空壓機啟動信號燈6_d滅。斷開10k,yc、yrc失電。

7.按下空壓機手動按鈕2qa,yc得電,6_d亮。延時2~3s,yrc得電,空壓機啟動信號燈6_d滅。松開2qa,yc、yrc失電。

(二)保留1k、4k,換向手柄置于前進位進行下列試驗

1.閉合機控2k,1hkg、2hkg得電。

2.主手柄置1位,1hkf1、2hkf1得電動作;llc、lc得電,卸載信號7_d滅。

3.主手柄置2位(無級調速機車置保位),1zj得電。手動過渡開關_kk置1位,1_c1、2_c1得電,一級磁場削弱信號燈11_d亮。_kk置ⅱ位,1_c2、2_c2得電,二級磁場削弱信號燈12_d亮。_kk置ⅰ位,1_c2、2_c2失電,12_d滅。_kk置0位,1_c1、2_c1失電,11_d滅。短接2/9、2/10,2zj得電,2_d亮,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取下短接線,2zj自鎖,主手柄回1位,llc、1~6c、lc得電,7_d滅。

4.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由1位到保位,短接5/13、6/20接線柱,3zj得電;ll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取下短接線后3zj失電,確認越位起車電路是否正常,主手柄回至1位,llc、1~6c、lc得電,7_d滅。

5.(1)有級調速機車:主手柄提到9位,3zj得電,llc、1~6c、lc失電,7_d亮。

(2)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置升位,驅動器三相指示燈閃亮,主手柄扳至升位到電機發(fā)出嗡嗡聲止,升速時間10~16s。

6.(1)主手柄提到13位,5zj得電,主手柄回12位,5zj失電,主手柄回8位,3zj失電。

(2)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置降位,三相指示燈閃亮,自扳至降位起到電機嗡嗡聲止,降速時間為12~22s。

7.主手柄回到1位,1zj失電,llc、1~6c、lc得電,卸裝信號燈7_d滅。

閉合9k:glc得電,故障勵磁信號燈9_d亮。斷開9k,glc失電,6_d滅。

閉合dj: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接地信號燈4_d亮?;謴蚫j,7_d、4_d滅。

閉合lj: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過流信號燈5_d亮,恢復lj,7_d、5_d滅。

閉合1~3kj:空轉信號燈3_d亮,松開1~3kl,3_d滅。主手柄回0位。

(三)換向手柄置后進位

1.主手柄置1位:1、2hkf2得電,llc、1~6c、lc得電,卸載信號燈7_d亮。

2.主手柄回0位:1、2hkf2失電,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

(四)電阻制動電氣試驗程序

1.準備工作

(1)電阻制動控制箱在運轉位。

(2)zk扳至合位。

2.試驗下列各項:

(1)換向手柄扳至前制位,閉合機控2k,14_d制動失風燈亮。

(2)逆變器應起振,控制箱面板上紅色信號燈亮;逆變插件上的綠燈led亮;轉換插件上的紅燈led亮,表示在二級制動;調節(jié)插件上的紅色led亮,表示在0位。

(3)主手柄提一位,zc閉合,13_d電阻制動燈亮,同時15_d亮,14_d制動失風燈滅。

(4)主手柄回0位,zc斷開,13_d、15_d滅,14_d亮。

(5)自閥手把置制動位,主手柄提1位,機車制動缸壓力緩解為0,zc閉合,13_d、15_d亮,14_d滅。

主手柄回到0位,zc斷開,13_d、15_d滅,14_d亮。

(6)自閥手把置運轉位。

(7)zk扳至斷位。

附件二:韶山4改型機車高、低壓試驗程序

一、低壓試驗

(一)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1.總風缸壓力不低于700kpa。

2.除零壓保護236qs開關置隔離位外,其余各隔離閘刀及轉換開關均置運行位。閉合自動開關。

3.控制電壓表顯示90v以上。電源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或b檔。

4.關好車頂門,司機控制器手輪置0位,輔助司機控制器手輪置取位。

(二)試驗順序及要求

1.閉合司機控制臺電鑰匙570qs,558ka、568ka0位中間繼電器吸合,主臺60位指示燈亮。287yv門連鎖保護閥吸合,門連鎖閥充風動作。

2.斷開司機控制臺電鑰匙570qs,558ka、568ka釋放,主臺0位指示燈滅。287yv釋放,門連鎖閥排風返回。重新閉合570qs,同第1項。

3.閉合主斷路器合開關401sk(自復良好),主斷路器閉合,主斷指示燈滅。562ka吸合后釋放,零壓指示燈先滅后亮。

4.閉合主斷路器斷按鍵開關400sa(自復良好),主斷路器斷開,主斷指示燈亮。

5.斷、合主斷路器2~3次后再閉合,檢查主斷儲風缸45#供風塞門是否關閉。

6.591qs置0位,242qs置1位,296qs置電阻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1km接觸器吸合,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吸合,劈相機指示燈亮。人為按283ak按扭,566ka吸合,213km釋放,533kt延時3s釋放,527kt釋放。劈相機指示燈滅。

7.斷開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1km接觸器釋放,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釋放。

8.591qs置0位,242qs置0位,296qs置電阻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213km及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247yv吸合,劈相機指示燈亮。延時3s533kt釋放,566ka吸合,527kt釋放,213km釋放,劈相機指示燈滅。

9.斷開劈相機404sk開關,同第7項。

10.591qs置0位,242qs置2位,296qs置電容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5km接觸器吸合,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吸合。人為按283ak按扭,566ka吸合,213km釋放,533kt延時3s釋放,527kt釋放。劈相機指示燈不滅。

11.總風缸壓力在700kpa以下,閉合壓縮機開關405sk,203km吸合,247yv釋放,延時3s523kt釋放。

12.閉合強泵開關408sk,同第11項(總風缸壓力在700kpa以下應斷開405sk)。

13.閉合通風機開關406sk,205km吸合,主臺輔助回路指示燈亮,輔臺牽引風機1指示燈亮;延時3s,535kt釋放和206km吸合,輔臺牽引風機2指示燈亮;延時3s,536kt釋放,211km、212km吸合,輔臺油泵指示燈亮(上述試驗242qs需置于1或0位)。

14.閉合制動風機開關407sk,209km吸合,輔臺制動風機1指示燈亮;延時3s,526kt釋放,210km吸合,輔臺制動風機2指示燈亮。

15.閉合副后照明燈開關,本節(jié)尾照燈及后節(jié)副照燈亮(閉合后斷開)。

16.閉合前照明燈開關,前照燈亮(閉合后斷開)。

17.劈相機開關404sk在閉合位,斷開其它輔機開關。

18.主臺換向手柄置后位,107yvbw、108yvbw、107yvt、108yvt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換向手柄置0位,107yvbw、108yvbw、107yvt、108yvt釋放,預備指示燈亮;換向手柄置制位,107yvb、108yvb、107yvf、108yvf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60ka、561ka吸合;換向手柄置前位,107yvf、108yve,107yvt、108yvt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

19.司機控制器調速手輪置牽引1、2位,532kt、12km、22km、32km、42km吸合,0位指示燈滅;調速手輪置牽引3~10位,525kt吸合,549ka得電,25s后,556ka釋放,預備指示燈亮,205km、206km、211km、212km等接觸器吸合;將573qs、574qs、589qs、590qs置故障位,530kt吸合,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換向手柄置磁場削弱ⅰ級,17km、27km、37km、47km電空接觸器吸合,置ⅱ級,17km、27km、37km、47km電空接觸器釋放,18km、28km、38km、48km電空接觸器吸合,置ⅲ級,上述8個電空接觸器全部吸合。換向手柄退回前位,上述8個電空接觸器釋放。換向手柄退回0位,0位指示燈亮,12km、22km、32km、42km約延時1s釋放;閉合通風機開關,549ka、205km、206km、211km、212km等釋放。20.573qs、574qs、589qs、590qs置故障位,電空控制器、空氣制動閥置運轉位,司機控制器換向手柄至制動位,調速手輪置10~9位,532kt、12km、22km、32km、42km、91km、92km吸合,0位指示燈滅,預備指示燈滅,電制動指示燈亮;調速手輪置8~1位,自起牽引風機,525kt吸合,549ka得電,25s后,556ka釋放,205km、206km、211km、212km接觸器吸合;機車制動150kpa以上,91km、92km釋放,預備指示燈亮,電制動指示燈滅;重新進行電阻制動,人為閉合559ka,勵磁過流指示燈亮。調速手輪回0,0位指示燈亮,12km、22km、32km、42km約延時1秒釋放。21.輔助司機控制器的前后、牽引操作試驗,同第18、19項。

22.人為閉合97ke或98ke,主接地繼電器動作,主斷斷開,主斷和主接地指示燈亮。

23.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285ke,輔接地繼電器動作,主斷斷開,主斷、輔助回路和輔接地指示燈亮。

24.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65ka,主斷斷開,主斷和原邊過流指示燈亮。

25.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57ka,主斷和牽引電機指示燈亮。

26.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55ka,114km、124km、154km、164km釋放,功補指示燈亮。

27.人為閉合282kc,564ka吸合自鎖,主斷斷開,主斷、輔助回路、輔過流指示燈亮。

28.閉合主斷路器,按緊急制動按扭594sb,主斷斷開,主斷指示燈亮,并自動撒砂。

29.恢復試驗前狀態(tài)。

二、高壓試驗

(一)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1.隔離開關均置運行位。

2.總風缸壓力不低于700kpa。

3.機車作高壓整備狀態(tài)。

4.換向手柄置0或制位,調速手輪置0位,機車制動缸壓力300kpa。

(二)試驗順序與要求

1.閉合電鑰匙開關570qs,558ka和568ka得電吸合,主臺0位指示燈亮。保護閥287yv得電吸合,門連鎖閥動作。主臺預備、零壓、主斷指示燈均亮。

2.閉合前或后受電弓開關,逐一斷開再閉合,受電弓升弓時間不大于8s,降弓時間不大于7s。網壓表指示正常(一般為22~29kv,最低19kv)。

3.閉合主斷路器,零壓及主斷指示燈滅,控制電壓從90~92.5v逐漸充至110v。

4.591qs置0位,閉合劈相機開關,劈相機起動聲音正常,劈相機指示燈顯示后熄滅。

5.閉合壓縮機開關,放風3s,壓縮機起動及運轉正常。壓力調節(jié)器調節(jié)范圍750~900kpa,允許偏差±20kpa。

6.斷開主斷路器,主臺主斷指示燈亮,591qs置1位,閉合劈相機開關,閉合主斷路器約1s后劈相機自起。

7.閉合強泵開關,總風缸壓力達約1000kpa,高壓安全閥排風。

8.閉合通風機和制動風機開關,主臺輔助回路及副臺牽引風機1,顯示后熄滅。3s后,牽引風機2、油泵、制動風機1、制動風機2,指示燈顯示后熄滅。

9.斷開通風機開關,操縱司機控制器與輔助控制器先牽引后制動,調速手輪置牽引3~10位或制動8~1位,牽引風機1、2、油泵、變壓器風機按順序逐一啟動。調速手輪回0,通風機不停。閉合通風機開關再斷開,通風機停止工作。

10.確認制動缸壓力為300kpa,進行低位加流試驗。閉環(huán)牽引,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檔,調速手輪置2位,看牽引電流表指示300a;開環(huán)牽引,電子柜選擇開關置b檔,調速手輪置1~2級,牽引電流表指示約100~350a。

11.466qs置0位,電空制動控制器、空氣制動閥置運轉位,通風機、制動風機啟動,進行制動勵磁試驗。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組,調速手輪置極限位(1位),勵磁電流徐徐上升約930a,電機電流上升約50a,制動缸壓力自動上升約110kpa,25s自動緩解。關閉通風機或機車制動150kpa以上,自動切除電阻制動,電流表指示回零;電子柜選擇開關置b組,調速手輪徐徐推進,勵磁電流徐徐上升至930a后,手輪回零。

12.使用輔助控制器進行牽引低位加流試驗同9、10項。

13.10qp、60qp均置試驗位,主控制器手輪徐徐上升至牽引10級,本節(jié)1m及后節(jié)4m牽引電機電壓從500v緩慢上升至1000v。

14.按緊急制動開關,起緊急制動,主斷路器斷開,并自動撒砂。

15.啟動劈相機,降弓,自網壓開始跌落約1s后,主斷路器斷開。

16.恢復試驗前狀態(tài)。

檢查方法及項目

(1)確認壓力表指示規(guī)定壓力:總風缸在750~900kpa之間,工作風缸、均衡風缸及列車管為500kpa或600kpa,制動缸為0;

(2)列車管減壓50kpa,制動缸壓力為125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制動缸壓力為30~50kpa;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超過20kpa;

(3)由(2)到(3)在制動區(qū)移動3~4次,觀察階段制動是否穩(wěn)定,減壓量與制動缸壓力的比例是否正確,至最大減壓位,列車管減壓量為140kpa或170kpa,制動缸壓力應為350kpa或420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為120~140或140~170kpa);

(4)單閥緩解良否,應能緩至50kpa以下;

(5)復原彈簧是否良好;

(6)自閥緩解良否,工作風缸、均衡風缸及列車管是否恢復定壓;

(7)均衡風缸及列車管減壓240kpa(260kpa),制動缸壓力為350kpa(420kpa),不應發(fā)生緊急制動;

(8)均衡風缸壓力上升,而列車管壓力保持不變,總風遮斷閥作用良否(客貨轉換閥在貨車位時);

(9)緩解良否;

(10)均衡風缸減壓量為240kpa(260kpa),列車管不減壓;

(11)過充作用良否,列車管比規(guī)定壓力高30~40kpa,過充風缸排風孔排風;

(12)過充壓力120s自動消除,機車不應起自然制動;

(13)列車管壓力3s內降至0,制動缸壓力在5~7s升到450kpa,均衡風缸減壓量為240kpa(260kpa),并自動撒砂;

(14)間隔10~15s,制動缸壓力開始緩解,并逐漸到0;

(15)復原良否;

(16)緩解良否;

(17)單閥制動良否;

(18)階段制動作用是否穩(wěn)定,制動缸壓力應達到300kpa;

(19)階段緩解作用良否。

注:五步閘試驗完畢后,單閥制動300kpa,下車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技規(guī)》規(guī)定。

(1)確認列車管、均衡風缸和總風缸皆為規(guī)定壓力,制動缸壓力為0;

(2)列車管壓力在3s內下降至0,制動缸壓力在5s內升至400kpa,最高壓力為450kpa,并自動撒砂(有級位時切除主斷路器);

(3)空氣制動閥手柄移至緩解位,同時下壓手柄,制動缸壓力應緩解到0;

(4)制動缸壓力不得回升;

(5)列車管壓力在9s內升至480kpa,均衡風缸在10s內升至500kpa;手柄停留50s以上;

(6)均衡風缸減壓140kpa的時間為5~7s,制動缸壓力6~8s升至360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為140kpa);

(7)均衡風缸、列車管因漏泄每分鐘的壓力下降分別不大于5kpa和10kpa;

(8)均衡風缸定壓,列車管超過規(guī)定壓力30~40kpa,制動缸壓力不變;

(9)120s左右過充壓力消除,列車管恢復定壓,制動缸壓力緩解為0;

(10)制動缸壓力在4s內升至280kpa,最高為300kpa;

(11)制動缸壓力不變;

(12)制動缸壓力在5s內下降至35kpa;

(13)均衡風缸、列車管為規(guī)定壓力;

(14)均衡風缸減壓140kpa的時間為5~7s;

(15)同(7);

(16)均衡風缸、列車管恢復規(guī)定的壓力,制動缸壓力為0。

注:13~16系空氣位操作,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電空位與空氣位的轉換。檢查試驗完畢后,恢復至電空位,將空氣制動閥手柄移至運轉位。

(1)確認壓力表指示規(guī)定壓力:內燃、電力機車總風缸壓力為750~900kpa,蒸汽機車總風缸壓力為800~900kpa,均衡風缸及列車管為500kpa(600kpa),制動缸為0;

(2)三針指示是否一致,警告孔噴氣有無異狀,調壓器感度應在20kpa以內;

(3)列車管減壓是否迅速,時間不超過3s,均衡風缸12s內降為0,自動撒砂作用是否良好,分配閥安全閥調整壓力是否為450kpa,并噴氣;

(4)緩解良否,警告孔是否噴氣;

(5)復原彈簧作用良否,制動缸壓力是否恢復450kpa;

(6)緩解良否,給風閥調整壓力是否符合規(guī)定;間隔15s,分配閥壓力室充滿壓力空氣;

(7)減壓40kpa;

(8)分配閥作用是否靈活,制動缸壓力應達到100kpa,中立狀態(tài)良否;

(9)與(6)相同;

(10)制動缸壓力,應在6~8s內達到300kpa;

(11)制動缸壓力保持良否;

(12)緩解良否,在3s以內制動缸壓力降至40kpa以下;

(13)減壓140kpa,排風時間7~10s(減壓170kpa,排風時間8~12s);

(14)制動缸壓力,是否達到350kpa(420kpa);

(15)制動缸壓力保持良否,列車管壓力恢復良否;

(16)緩解良否,壓力表各指針是否指示所規(guī)定的壓力。

注:五步閘試驗完畢后,單閥制動300kpa,下車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技規(guī)》規(guī)定。

機車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30篇)

機車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篇1機車司機長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降低運行風險,保障鐵路運輸的安全與效率。通過嚴格的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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