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
電瓶車,作為便捷的個人交通工具,其安全操作至關重要。以下是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的主要內容:
1. 檢查與準備
- 確保電瓶電量充足,電池無泄漏或損壞。
- 檢查剎車系統(tǒng)是否正常,輪胎氣壓適中。
- 確認燈光、喇叭功能完好。
2. 啟動與行駛
- 推動電瓶車至平坦地面,按下啟動按鈕。
- 利用腳踏板緩慢加速,避免急啟動。
- 行駛時保持穩(wěn)定速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
3. 轉彎與變道
- 提前開啟轉向燈,示意其他道路使用者。
- 轉彎時減速,保持車輛平衡。
4. 停車與熄火
- 在指定地點停車,避免阻礙交通。
- 關閉電源,拉起手剎,確保車輛穩(wěn)定。
5.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檢查電瓶電量,及時充電。
- 清潔車身,避免塵土影響電氣元件。
- 定期到專業(yè)維修點進行保養(yǎng)。
目的和意義
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用戶的安全,提高行車效率,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可以延長電瓶車的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同時也有利于維護公共秩序,創(chuàng)建和諧的道路環(huán)境。
注意事項
1. 佩戴安全頭盔,保護頭部免受傷害。
2. 不要在雨天或積水路面高速行駛,以防滑倒。
3. 避免夜間無燈光行駛,確保自身可見度。
4. 不要超載,遵守載人載物規(guī)定。
5. 遇到突發(fā)情況,保持冷靜,優(yōu)先保證人身安全。
6. 學習并熟悉當?shù)亟煌ǚㄒ?guī),尊重交通標志和信號。
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旨在為用戶提供清晰的指導,但每個人應根據(jù)自身的駕駛經(jīng)驗和車輛狀況,做出適當?shù)恼{整。在使用過程中,如有疑問或遇到問題,應及時咨詢專業(yè)人士。安全駕駛,人人有責,讓我們共同維護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
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瓶車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
a.檢查方向盤、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核實檢查轉向橫、直拉桿接頭處有無松脫。
b.檢查齒輪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蓄電池電極柱導線是否擰緊,其它導線有無松脫。
c.檢查燈光、喇叭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d.確認電瓶車各項安全要求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出車作業(yè)。
e.在啟動運行中,要注意儀表板上電流表指針,當指針指向放電位置時,應立即停車檢查。
2工作中
a.電瓶車在廠區(qū)干道、車間干道上行駛,其速度應控制在工廠安全部門規(guī)定的速度范圍內,并注意來往行人隨時鳴號。
b.電瓶車只能在完全停車后,才能倒檔,嚴禁利用車身進行推撞等不正常作業(yè),禁止超載運輸。
c.在裝載行駛中應注意是否有異常聲響;出現(xiàn)異?,F(xiàn)象應及時停車。
d.逐檔增速,嚴禁三檔起動。
3工作后
a.每日作業(yè)完畢,應將電瓶車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yǎng)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b.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充電。
第2篇 0.5t以上鏟車、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存在機械損害和人員傷亡的風險。
2.嚴格遵守安全交通法和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3.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4.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嚴禁閑談和打手機等,確保車輛在行駛作業(yè)中的安全。
5.車輛發(fā)動前,必須檢查剎車、轉向器、喇叭、照明、液壓系統(tǒng)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6.車輛發(fā)生故障時,不許私自維修違章操作,應報告部門主管,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維修。
7.車輛起步時必須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在廠區(qū)內行駛作業(yè)車輛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
8.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外車輛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司機有義務告訴他人。
9.工作完畢后,司機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火,鏟車的鏟腳應放在落地面。
10.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無任何安全保護裝置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作業(yè),并可越級向上級報告。
11.以主人翁精神積極提出對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見并參加實施。
12.每天下班前做好車輛清潔和保養(yǎng)工作。
第3篇 0.5t以上鏟車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存在機械損害和人員傷亡的風險。
2.嚴格遵守安全交通法和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3.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4.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嚴禁閑談和打手機等,確保車輛在行駛作業(yè)中的安全。
5.車輛發(fā)動前,必須檢查剎車、轉向器、喇叭、照明、液壓系統(tǒng)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6.車輛發(fā)生故障時,不許私自維修違章操作,應報告部門主管,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維修。
7.車輛起步時必須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在廠區(qū)內行駛作業(yè)車輛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
8.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外車輛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司機有義務告訴他人。
9.工作完畢后,司機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火,鏟車的鏟腳應放在落地面。
10.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無任何安全保護裝置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作業(yè),并可越級向上級報告。
11.以主人翁精神積極提出對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見并參加實施。
12.每天下班前做好車輛清潔和保養(yǎng)工作。
第4篇 紡織公司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訓練,考試合格后方可開車。
2、開車前,檢查剎車、喇叭、方向盤拖盤掛鉤、拉桿是否牢固可靠有效。
3、行駛時,主動給汽車讓路,不準超速行駛。進車間、倉庫要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km,交叉路口時速不得超過10km,廠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
4、超過行人或機動車輛,必須在10m以外鳴喇叭,等行人或車輛讓出道時方準超越。行至交叉路口時,要減速、鳴喇叭,撥方向盤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車開動時,嚴禁任何人爬上跳下。乘車裝卸人員要坐好、扶牢,腳和手不準伸出車盤,以防拐彎或路窄甩下擠傷。
6、廠內行駛的電瓶車不準出廠。
第5篇 鏟車電瓶車操作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經(jīng)過培訓、考核,有證駕駛,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駕駛,鏟車不準帶人。
2.駕駛員思想心要集中,操作要細,上馬路(三叉口)出路口,轉彎處注意行人,減速嗚號。
3.廠內行駛嚴禁開“英雄車”(指高速駕駛)確保安全。眼觀各方,謹慎駕駛,不準搶超冒險行車。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子,有負責保養(yǎng)、保管的責任,出車前要檢查車子各部件有無損壞,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報告班長,并檢查損壞原因。
5.鋼并裝車時,二人搭擋,思想集中,認真檢查,動作要協(xié)調,相互配合,掌握規(guī)律,忙而不亂。
6.堆并應根據(jù)場地情況,最高不能超過七只(一般情況六只),瓶坯堆放與翻身架保持一致距離。一定要在底腳穩(wěn)固絕對安全的情況下,用三人堆高。
7.塞底腳瓶應用三角鐵木或三角塊比較安全,不能用石子或磚頭或其他物件來塞。
8.搬運豎立的瓶子時要注意搬運一只,防止另一只倒下。放瓶要注意放穩(wěn),入庫時要按次序搬運,防護欄桿搬一排、拆一排,停車要保持與瓶子的一定距離。
9.電瓶車裝運瓶坯不超過三批(24只之內)。
第6篇 鏟車、電瓶車操作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經(jīng)過培訓、考核,有證駕駛,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駕駛,鏟車不準帶人。
2.駕駛員思想心要集中,操作要細,上馬路(三叉口)出路口,轉彎處注意行人,減速嗚號。
3.廠內行駛嚴禁開“英雄車”(指高速駕駛)確保安全。眼觀各方,謹慎駕駛,不準搶超冒險行車。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子,有負責保養(yǎng)、保管的責任,出車前要檢查車子各部件有無損壞,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報告班長,并檢查損壞原因。
5.鋼并裝車時,二人搭擋,思想集中,認真檢查,動作要協(xié)調,相互配合,掌握規(guī)律,忙而不亂。
6.堆并應根據(jù)場地情況,最高不能超過七只(一般情況六只),瓶坯堆放與翻身架保持一致距離。一定要在底腳穩(wěn)固絕對安全的情況下,用三人堆高。
7.塞底腳瓶應用三角鐵木或三角塊比較安全,不能用石子或磚頭或其他物件來塞。
8.搬運豎立的瓶子時要注意搬運一只,防止另一只倒下。放瓶要注意放穩(wěn),入庫時要按次序搬運,防護欄桿搬一排、拆一排,停車要保持與瓶子的一定距離。
9.電瓶車裝運瓶坯不超過三批(24只之內)。
第7篇 駕駛電瓶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駕駛電瓶車作業(yè)人員,需經(jīng)國家專業(yè)培訓機構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專業(yè)證書后,準予獨立操作。
2出車前,應檢查并確保剎車、方向盤、喇叭、輪胎等有關部件處于正常狀態(tài)。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司機嚴禁酒后開車、行車吸煙。
4電瓶車駕駛室按定員數(shù)搭乘隨員,拖掛車上禁止載人。
5開車時,思想要集中,在司區(qū)及規(guī)定區(qū)域內行駛。如確因工作需要,超區(qū)域行使,應請示安全生產(chǎn)主管部門,并向公安部門申報同意后,方能行使。
6公司區(qū)域內行駛速度最高不超過10km/h;在轉彎、狹窄路、交叉口、出入車間的大門、行駛擁擠等地方行駛速度最高不超過5km/h;庫房內行駛速度最高不超過3km/h。
7裝載物件:寬度方向不超過車底盤兩側各0.2m,長度方向不得超過車長0.5m,高度不得超過離地面2m;重量不得超載。
8裝載物件放置平穩(wěn),必要時用繩索捆牢。危險物品要包裝嚴密、牢固,不得與其他物件混裝,并且要低速行駛,不準使用拖掛車拉運危險品。
9電瓶車嚴禁進入易燃易爆場所。
10行車前,看清路況,鳴笛后開車。在轉彎時應減速、鳴笛、開方向燈或打手勢。
11行車完畢,將電瓶車駕駛到規(guī)定地點,隨后,做好例行檢查、保養(yǎng)工作,掛上低速擋,拉好剎車,上鎖,拔出鑰匙。
12給電瓶充電時,應遵守充電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3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學習法規(guī)、總結經(jīng)驗。發(fā)生交通違章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
第8篇 蒸汽和電瓶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掌握機車結構、性能,熟悉鐵路運輸規(guī)程及鐵路行車人員一般安全規(guī)定,經(jīng)考試合格,憑證駕駛,不準光背赤腳操作。
2、出車前必須檢查信號、剎車裝置、油料、壓力表、照明器具、緩沖裝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安全閥應做到定期校驗,確保靈活有效。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車。滅火器材必須完整有效。
3、出車前,人員必須齊全,各守職責。行車時精神要集中,加強了望。要正確識別情況,掌握速度,不得估計揣測運行。認真執(zhí)行呼喚應答制度。及時觀察各種儀表,未確認信號或旗語之前或發(fā)現(xiàn)鐵路上有障礙物或施工時,必須采取措施停車檢查、聯(lián)系,確認道路良好無阻時,方可通行。
4、調車作業(yè)時,車輛必須停拋,然后將風門關閉,風管折開,并可提鉤,并將剎車上緊,防止車皮溜滑。電瓶機車牽引列車時,調車員必須監(jiān)守崗位,協(xié)助隨時停車。
5、起動、掛鉤、提鉤、終點和進出車間必須緩慢,要看清信號,情況不明不準啟動。
6、付司機操作機車時,必須在司機的指導下進行,同時,司機應對行車安全負責。在司機缺勤,當值班調度指定付司機代務 時,其作業(yè)中應對安全負責。
7、機車行駛中,禁止機務人員到司機外室做檢修機車或其它工作(扒煤除外),乘務人員有權拒絕非作業(yè)人員登乘機車,嚴禁任何人跳車爬車,乘務人員禁止飛乘飛降。
8、在曲線、道口、廠大門、車馬人繁雜區(qū)域,應及時鳴笛,嚴密注意信號及線路周圍情況,此時,一般不得加煤進行其它作業(yè)、活動,時刻準備采取有效停車措施。
9、機車放水或向缸內注水,開風泵、開放氣筒排水閥時,應弄清周圍無人方可進行,清放爐灰必須在指定地點。
10、機車作業(yè)結束時,必須停留在線路示標內,方可關閉氣門,插好止銷,手把位于中心。應用放氣缸排氣閥,小閘放在自動裝置上,并放鐵楔對車輪制動。
11、嚴格執(zhí)行接班制度,交代機車各部位運轉狀態(tài),并作好記錄。
第9篇 電瓶車調車員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4小時嚴禁飲酒,進入工作現(xiàn)場不準穿拖鞋、涼鞋及赤腳,按防護要求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崗。
2.熟知電瓶車有關安全規(guī)程,正確使用規(guī)定的信號指揮電瓶車司機行使。
3.上下車必須發(fā)給信號停車后再上下車,電瓶車司機、調車員都要嚴格制止他人搭、爬車。
4.車輛運行前要認真檢查牽引桿、插銷、掛鉤、吊勾、鋼絲繩等裝置是否有松動、變形、脫落、磨損等,發(fā)現(xiàn)問題要立即報告,待處理后方可行車。
5.在連接或摘脫連接裝置時,要站在電瓶車的側面向電瓶車司機發(fā)送信號后,再提牽引桿等連接裝置。
6.梭礦卸碴及停放時,必須用鐵靴在車輪兩個方向上靴緊,禁止用石碴、木條代替鐵靴,確認卸碴方向無人后方可開機,碴卸完后,應將電源線插頭放在安全位置。
7.行車時調車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處,運行時精力集中,注意嘹望前方左右,發(fā)現(xiàn)他人及障礙時發(fā)出停車緊急信號停車。
第10篇 電瓶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有專人駕駛。并經(jīng)訓練和考核合格,持證開車。禁止無證駕駛。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轉向機、音響、燈光等裝置要完好。否則不準開車。
3.行駛時應遵守廠區(qū)交通安全規(guī)則和制度。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出入車間、倉庫、拐彎時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不得超過3公里。不準隨意超速、超車。不準駛出廠門。
4.裝運物件不得超重、超長(伸出車尾1米內)、超寬、超高(地面起2米)。滾動物件要捆扎牢固。
駕駛室不準超額做人。在行駛中禁止人爬上爬下。
5.把式電瓶車,駕駛員應在后方駕駛,如有影響視線而必須在前面駕駛時,不得超過一檔行車。
6.電瓶車出入車間、倉庫、拐彎和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準強行通過。嚴禁進入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
7.在行駛中發(fā)生故障或有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不的“帶病”開車。
8.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電瓶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完好。
第11篇 電瓶車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前,必須檢查制動器、喇叭、燈光、電瓶電壓、電流是否正常,有異常時,應予修理更換,禁止帶“病”作業(yè)。
2、 起動前,查看列車的車輪下有無墊塊等障礙物,車身有無油脂或易燃物附在上面,各箱體與車體連接是否牢固,各節(jié)礦車之間連接是否牢靠。
3、 司機必須服從調車員的指揮,信號不明時,禁止擅自開車。坡度停車在氣制動的同時,應將手輪處于制動狀態(tài),并用阻車器楔緊車輪,避免溜車。
4、 起動時,應鳴笛示警,運行中,司機注意力要集中,頭、手、腳不得伸出門、窗外。運行速度不得超過8km/h,并要隨時注意機車運行前方線路情況及其它設施、雜物有無侵界,機車上不準搭乘非工作人員。
5、 吊車、摘掛、安放阻車器等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禁止用其它任何物體代替聯(lián)接銷和聯(lián)接桿的使用。
6、 機車、礦車、管片車、平板車嚴禁違章載人,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開英雄車、嚴禁開堵氣車。
7、 在工作中嚴禁嬉戲打鬧,嚴禁無令開車。列車在后退方向運行時,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與調車員的通訊聯(lián)系,如果通訊不通時,嚴禁行車。
8、 機車在運行中司機要時刻注意前后方的情況,并且保證前后兩車距離不小于100米。
9、 司機要注意機車有無異味和異常的情況,如有應立即停車處理,并報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10、 司機離開機車,必須將機車制動,切斷電流;必要時,用鐵楔楔緊車輪。
11、 司機、調車員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工作中的雜物、油料不能亂丟,應統(tǒng)一收集,下班后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進行統(tǒng)一的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
第12篇 電瓶車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
一、將蓄電池的正極“+”、負極“-”分別與直流電源的正負極接好,注意不能接錯。
二、按照該蓄電池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充電電流進行充電。
三、充電前應將特殊工作栓擰下。
四、蓄電池最高溫度不得超過45℃,當電池溫度達到40℃時,應減半電流進行充電,如溫度繼續(xù)上升,必須采取人工降溫或停充電。
五、充電末期,蓄電池內部產(chǎn)生大量氣泡,而且端電壓和電液比重連續(xù)3小時保持穩(wěn)定不變,表明此次充電結束。
六、每次充電結束,需檢查液面高度并擰緊特殊工作栓,再用水把電池表面沖洗干凈,干燥后即可使用。
第13篇 電瓶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由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訓練和考試合格,并持有駕駛證,禁止無證人員動用。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喇叭、轉向機、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不完好不準開車。充電瓶時應遵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行使時應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不準隨意超車。進出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裝運物品不得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5、把式電瓶車,司機應在后方駕駛。如有拖掛車或影響視線而必須在前面駕駛前,不得超過一檔行車。
6、電瓶車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無扶手或欄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車輛在行使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7、電瓶車通過鐵道口和十字路口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強行超過。
第14篇 電瓶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按公司規(guī)定,需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駕駛電瓶車。
2. 因工作需要學電瓶車駕駛的,須由負責人指定師傅教學。教學地點應選擇在空曠、車少、人少的場所。在沒有熟練駕駛前,禁止單獨上路。按公司規(guī)定,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駕駛電瓶車。
3. 電瓶車使用前,使用人須先檢查電瓶車的轉向燈、剎車、喇叭、輪胎、快慢檔等是否正常,要在確保正常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4. 駕駛人員必須戴好安全頭盔。嚴禁電瓶車上帶人。
5. 駕駛員須確認電瓶車調到慢速檔,再打開前進或后退開關,松開停車離合器,駕車前進或后退。
6. 駕駛電瓶車須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則,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7. 電瓶車行駛中,駕駛員和乘坐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8. 電瓶車在工業(yè)園區(qū)內必須低速或慢檔行駛,嚴禁超園區(qū)道路規(guī)定的速度行駛。
9. 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禁止單手駕駛、把腳擱在保險杠等違規(guī)行為;乘坐人員須抓好扶手,禁止把腳伸出車外。
10. 電瓶車在途中行駛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和行人,行駛至拐彎處或交叉路口時,要減速慢行,并注意避讓來往車輛及行人,必要時停車讓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通過。
11. 行車時要控制車速,快檔保持30km/h,慢檔控制≤15km/h,路況不佳反轉彎處需注意減速,嚴禁快檔倒車,嚴禁超車運行。
12. 因人操作不當,違規(guī)操作造成后果的,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經(jīng)濟處罰。
13. 停車時,踩住剎車,關閉前進、后退開關,關閉鑰匙電源。
14. 駕乘人員必須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下車。
第15篇 電瓶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由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訓練和考試合格,并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喇叭、轉向器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上述零件有毛病的電瓶車,嚴禁使用,充電瓶時,應遵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行駛時應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不準隨意超車,進出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4電瓶車必須注明載重量,不得超重、超長、超寬,長不得伸出車身后0.8米,寬不得超過底盤兩側各0.5米,高不得高于地面2.5米。
5電瓶車駕駛室內嚴禁超員,車輛在行駛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6電瓶車通過鐵路口和十字口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強行通過。
7電瓶車嚴禁乘坐其它人員。
8有以下情況電瓶車嚴禁行駛:
a.機床、管道、爐子和其它設備少于0.5公尺處。
b.不能保證適當行駛的阻塞地方及狹窄車道。
c.不好的道路和照明不足的道路。
9行車前和出入門、拐彎、倒車,應先鳴喇叭,行駛中思想要集中,不準與人閑談和吸煙,司機飲酒后嚴禁開車。
10工作完畢后將車停在指定地點,電閘拉掉,整理好車上的衛(wèi)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