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檢查乙炔氣瓶:在使用前,務必對乙炔氣瓶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瓶身無損傷、腐蝕,閥門密封良好,無泄漏跡象。
2. 安裝減壓閥:安裝前,確保減壓閥干凈無油脂,并正確連接到氣瓶上,旋緊時不可過猛,以防損壞。
3. 打開閥門:緩慢打開乙炔氣瓶閥門,同時觀察減壓閥下游壓力表,防止壓力突然上升。
4. 使用與維護:使用過程中,保持氣瓶直立,避免劇烈振動或高溫環(huán)境。定期檢查連接處,確保無泄漏。
5. 關閉閥門:使用完畢后,先關閉乙炔氣瓶閥門,再關閉減壓閥,防止回火。
6. 儲存與搬運:儲存時,乙炔氣瓶應單獨存放,遠離熱源、火源及可燃物。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吊具,避免滾動或碰撞。
目的和意義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乙炔氣體泄漏引發(fā)的火災、爆炸事故,同時保護設備設施不受損害,維護生產(chǎn)環(huán)境的安全穩(wěn)定。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降低潛在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確保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注意事項
1. 禁止在乙炔氣瓶附近吸煙或產(chǎn)生火花,任何明火都可能引燃泄漏的乙炔。
2. 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乙炔氣瓶及其配件,如有異常應立即報告給專業(yè)人員處理。
3. 操作時佩戴防護裝備,如安全眼鏡、手套等,以防意外傷害。
4. 乙炔氣瓶使用后,應保持閥門微開狀態(tài),以便下次使用前排出瓶內(nèi)積水。
5.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乙炔氣瓶安全操作培訓,確保其了解并掌握規(guī)程。
6. 注意氣瓶的壓力,不得超過其額定工作壓力,以免發(fā)生危險。
7. 存儲乙炔氣瓶的地方應通風良好,避免形成封閉空間積聚乙炔氣體。
8. 在乙炔氣瓶附近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通過嚴格遵守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我們能夠確保每一次操作的安全,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筑起堅實的防線。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2范文
第1篇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2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二)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乙炔瓶內(nèi)余壓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nèi)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2篇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的扳手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2、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3、氧氣瓶應涂有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的字樣,乙炔氣瓶應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涂色和標志,以防上層涂色脫落造成誤充氣。
4、氧氣瓶內(nèi)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或放在氧氣瓶專用空瓶堆放處。
5、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的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6、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放置并固定起來,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8米。
8、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9、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線相接觸。
10、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11、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暴曬。
第3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存放的周圍10米之內(nèi),不準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運輸和使用中不得橫臥在地。
二、乙炔氣瓶存放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35℃,夏季須適當遮蓋防止日光曝曬。
三、搬運乙炔氣瓶要小心謹慎,做到輕搬輕放,禁止用肩扛或橫在地上滾動、撞擊。
四、嚴格按操作次序開啟或關閉乙炔氣瓶,正確調(diào)節(jié)好出口氣量。
五、乙炔氣瓶與動火點應保持10m以上距離,并與氧氣瓶有5m以上間距,乙炔氣瓶與電線不準混在一起,過橫道應加保護。
第4篇 乙炔氣瓶操作規(guī)程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崗位回火防止器及減壓器。
3.操作者應站在閥門口的側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
4.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nèi)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置放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
第5篇 氧-乙炔氣瓶操作安全規(guī)程
一.氧氣瓶
l 氧氣瓶應符合國家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應定期進行技術檢查。使用期滿和送檢未合格的氣瓶,均不準繼續(xù)使用。
2 操作中氧氣瓶距離明火或熱源應大于10米以上。
3 氣瓶無防震圈禁止用轉動方式搬運,使用時防止被物體碰倒。
4 使用氣瓶前,應稍打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贓污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器再使用。
5 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等接觸。
6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7 禁止使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
8 氧氣瓶嚴禁放空,氣瓶內(nèi)必須留有不小于0.1~0.2mpa表壓的余氣。
二.乙炔瓶
l 在乙炔氣瓶的搬運、裝卸過程中不許遭受劇烈振動或撞擊,應該輕裝輕卸。
2乙炔氣瓶搬運、裝卸和使用都應豎立放穩(wěn),嚴禁在地上臥放并直接使用。
3 開啟乙炔氣瓶瓶閥時應緩慢,不要超過一圈半,一般情況下只開啟四分之三轉。
4 禁止在氣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必須配合使用符合要求的回火防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須與獨立的、合格的回火防止器配用。每月應檢查一次并清洗殘留在器內(nèi)的煙灰、污跡。以保證氣流通暢,工作可靠。
6 乙炔氣瓶嚴禁放空,氣瓶內(nèi)必須留有不少于0.05~0.1mpa表壓的余氣。
7 氣瓶著火應迅速關閉氣閥門,停止供氣。
8 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隔離放置,用后應及時關閉氣閥門。
第6篇 乙炔氣瓶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列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乙炔瓶內(nèi)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的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く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18、氣瓶瓶閥及管接頭處不得漏氣。應經(jīng)常檢查絲堵和角閥絲扣的磨損及銹蝕情況,發(fā)現(xiàn)損壞應立即更換。
19、 氣瓶庫的建立:
1)氣瓶庫內(nèi)嚴禁有明火或其他熱源;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氣瓶庫必須在明顯、方便的地點設置滅火器具,并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3)氣瓶庫必須設專人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維護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氧氣瓶、乙炔氣瓶及液化石油氣瓶儲存?zhèn)}庫周圍10m范圍內(nèi)嚴禁煙火并嚴禁堆放可燃物。
20、減壓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新減壓器應有出廠合格證。
2) 外套螺帽的螺紋應完好。螺帽內(nèi)應用纖維質墊圈,不得使用皮墊或膠墊。
3) 高、低壓表有效,指針靈活。
4) 安全閥完好、可靠。
5)減壓器(特別是接頭的螺帽、螺桿)嚴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蚪饘傩肌?/p>
6) 減壓器螺母在氣瓶上的擰扣數(shù)不少于5扣。
7) 減壓器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熱水、蒸汽解凍或自然解凍。
8)減壓器損壞、漏氣或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9) 裝卸減壓器或因連接頭漏氣緊螺帽時,操作人員嚴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10) 安裝減壓器前,應稍打開瓶閥,將瓶閥上粘附的污垢吹凈后立即關閉。吹灰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側面。
11) 減壓器裝好后,操作者應站在瓶閥的側后面將調(diào)節(jié)螺絲擰松,緩慢開啟氣瓶閥門。停止工作時,應關閉氣瓶閥門,擰松減壓器調(diào)節(jié)螺絲,放出軟管中的余氣,最后卸下減壓器。
第7篇 溶解乙炔氣瓶瓶內(nèi)丙酮補加操作規(guī)程
1、.檢查充裝丙酮裝置壓力表、液位計、充裝夾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應完好。
2、將工業(yè)丙酮從丙酮庫領出,辦理出庫手續(xù)后安全運至丙酮充裝處,丙酮的質量應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F(xiàn)場存放的丙酮不得超過兩桶。
3、淮備好氮氣瓶,氮氣應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檢查氮氣瓶的減壓器應靈敏、準確、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氣瓶應檢查其具有合格證,及時予以登記、建檔、編號、打充裝單位鋼印標記;應以瓶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關閉瓶閥。
5、將新乙炔氣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將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氣將丙酮充入新瓶,當秤稱至平衡時,關閉乙炔瓶閥和氮氣瓶閥,放掉余壓然后將瓶取下。稱重時應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膠圈重量。
6、重復充裝的乙炔氣瓶補加丙酮前,應逐只測量剩余壓力和稱重,丙酮補加量按乙炔氣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膠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減去充丙酮前稱重量計算,然后補加丙酮。
7、乙炔氣瓶充裝丙酮后必須稱重復核丙酮充裝量,40乙炔氣瓶的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值 0~+0.4kg,超裝丙酮的乙炔氣瓶要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8、嚴格控制加壓氮氣的壓力小于0.8mpa。充裝丙酮的新瓶應靜止24小時再進行乙炔氣置換;補加丙酮的乙炔瓶應靜置8小時再充裝乙炔。
第8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操作規(guī)程
一)充裝前的檢查
1、待充裝的氣瓶必須是經(jīng)過氣瓶檢查員檢查符合充裝要求的。
2、檢查充裝管路、閥門、安全裝置及各連接部位均處于無泄漏完好狀態(tài)。
3、充裝管路中的乙炔質量應經(jīng)化驗員化驗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裝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產(chǎn)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瓶的充裝容積(指氣瓶容積)流速應小于0.015m3/(h.l)。采用強制冷卻快速充裝的除外。
二)充裝中的檢查
1、檢查噴淋冷卻水的水量應均勻、穩(wěn)定。
2、檢查瓶壁溫度不得超過40℃。超裝時,必須中斷該瓶的充裝,移至安全地點檢查處理。
3、充裝中,每小時至少檢查一次瓶閥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應立即妥善處理。
4、分次充裝時,每次充裝后的靜置時間不小于8h,并應關閉瓶閥。
5、因故中斷充裝的氣瓶需要繼續(xù)充裝時,必須保證充裝主管內(nèi)乙炔氣壓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內(nèi)壓力時,才可開啟瓶閥和支管切換閥。
6、乙炔瓶的充裝壓力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裝后的檢查
1、充裝結束關閉瓶閥后,應通過回收系統(tǒng)將充裝主管和支管內(nèi)的乙炔回收。關閉瓶閥和管路閥時應輕緩,嚴而不緊,防止用力過度。
2、乙炔瓶充裝結束后,應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稱重,測定瓶內(nèi)乙炔充裝量。乙炔瓶內(nèi)乙炔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a—tm
3、乙炔瓶內(nèi)乙炔充裝量應小于等于乙炔瓶內(nèi)乙炔最大充裝量。乙炔瓶內(nèi)乙炔最大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ma_=0.2δ·v
4、乙炔充裝量超過最大充裝量時,應將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裝置將瓶內(nèi)超裝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則嚴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裝條件下,氣瓶單位容積充裝量,若低于0.12kg/l時,應將瓶內(nèi)乙炔回收后送至檢驗單位處理。
6、氣瓶充裝后,必須按gb6819規(guī)定的驗收規(guī)則、試驗方法、技術要求分析瓶內(nèi)乙炔質量并驗收。
7、氣瓶充裝后,必須靜置8h以上,然后從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兩只),測定其靜置后的壓力,靜置后的壓力不應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發(fā)現(xiàn)有一只瓶裝氣超過表中規(guī)定值時,則同一批應逐只測定。對于超過規(guī)定值的瓶裝氣,應及時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環(huán)境溫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靜置后壓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規(guī)定的涂液法,逐只檢查瓶閥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氣。如有泄漏,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9、認真填寫充裝記錄,其內(nèi)容至少包括:充裝日期、充裝間溫度、氣瓶編號、實際容積、皮重、實重、剩余壓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補加量、充裝后重量、乙炔充裝量、靜置后壓力、發(fā)生的問題、處理結果和操作者簽名等。充裝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10、認真填寫“充裝合格證”并將其粘貼于合格瓶裝氣瓶體明顯部位后置于“待發(fā)瓶區(qū)”;將不合格瓶裝氣置于“待處理瓶區(qū)”。
第9篇 工貿(mào)企業(yè)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存放的周圍10米之內(nèi),不準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運輸和使用中不得橫臥在地。
2.乙炔氣瓶存放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35℃,夏季須適當遮蓋防止日光曝曬。
3.搬運乙炔氣瓶要小心謹慎,做到輕搬輕放,禁止用肩扛或橫在地上滾動、撞擊。
4.嚴格按操作次序開啟或關閉乙炔氣瓶,正確調(diào)節(jié)好出口氣量。
5.乙炔氣瓶與動火點應保持10m以上距離,并與氧氣瓶有5m以上間距,乙炔氣瓶與電線不準混在一起,過橫道應加保護。
第10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事故應急處理操作規(guī)程
溶解乙炔設備系統(tǒng)運行和充裝作業(yè)中,操作人員應經(jīng)常細仔地檢查有無異?,F(xiàn)象,如有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遇有緊急狀態(tài)應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 乙炔發(fā)生器加料時著火,低壓系統(tǒng)泄漏氣體并引起著火:
⑴停止加料,關閉電源,切斷通向凈化、氣柜、壓縮間的乙炔氣通路。
⑵對乙炔氣放空泄壓,用合格氮氣吹掃乙炔發(fā)生器,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
⑶向發(fā)生器加水排污降溫。
⑷必要時報警求救并保護現(xiàn)場。
2、 高壓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閥起跳,噴出乙炔氣著火:
⑴將乙炔壓縮機停機斷電,關閉干燥器進出口管道閥門,切斷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壓縮機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氣吹掃滅火。
⑶向高壓干躁器.乙炔管道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3、 高壓設備管道、充裝中乙炔瓶乙炔氣泄漏:
⑴關閉所有與噴出乙炔氣有關的閥門,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
⑶盡可能將乙炔瓶移至安全地點處置。
⑷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4、 壓縮間、充灌間高壓設備管道火災爆炸:
判明事故狀況危險程度,保護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關閉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閥門,切斷氣源。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切斷電源,停止乙炔發(fā)生器發(fā)氣。
⑶啟動氮氣吹掃系統(tǒng)和充灌間緊急噴淋裝置。
⑷用水或干粉滅火撲救,首先采取措施撲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將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離現(xiàn)場。
⑸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在處于無法采取緊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狀態(tài)下,應迅速撤離并打手勢.大聲呼喊告訴別人,迅速報警求救。
5、 電石庫.丙酮庫起火,電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電石遇濕空氣產(chǎn)生乙炔氣與空氣混合,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遇有點火源起火,采用干粉滅火撲救;電石庫嚴禁用水滅火。
⑵盡可能將其它電石桶.丙酮桶撤離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
6、 乙炔瓶漏氣的處置措施
發(fā)現(xiàn)漏氣迅速報告,應關閉瓶閥,杜絕一切點火源,正確判斷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處理:瓶閥芯泄漏時可擰緊六角螺母;閥桿泄漏時需謹慎處理首先將閥芯旋緊,再將壓蓋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壓緊壓蓋;易熔塞處泄漏可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安裝瓶閥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緩慢擰緊。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無法采取或采取無效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將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風良好.無火源的地方。漏氣瓶搬動時不許放倒?jié)L動。
⑵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和無釘鞋,其它人員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噴霧狀水稀釋、冷卻,防止產(chǎn)生靜電。
⑷樹立標牌,并設人監(jiān)視,不許讓火種接近,并淮備好滅火器材.滅火用水。
7、 乙炔瓶著火的處理措施:
首先要冷靜判斷,乙炔瓶的火能否樸滅,如果不可能撲滅,能否在不擴大事故情況下,則可任其燃燒;當進行滅火作業(yè)有危及人員安全則應使他們退避。一般的判斷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噴出起火時可滅火;易熔塞未開而著火,為防止乙炔瓶受熱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則要使人員退避。
⑴氣瓶放置地點著火
當瓶閥主螺母處或充氣口處漏氣著火,火勢弱時,將氣瓶閥關閉即可熄滅;火勢較強不能關閉瓶閥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濕石棉布蒙蓋在氣瓶上,或從遠處利用遮蔽物保護下進行滅火,同時要不斷噴水冷卻氣瓶以及周圍的著火源;如火勢很旺,說明氣體泄漏量大,只能冷卻著火瓶,待火勢減弱再滅火;并將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擴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著火
瓶閥附近或減壓器處著火,可用浸濕的手套.厚布等復蓋住火源,關閉瓶閥。當易熔塞處著火且火勢較大時:氣瓶附近沒有火源時,則用滅火器滅火并噴水冷卻氣瓶,滅火無效而不會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險則向氣瓶噴水冷卻,任其燒盡;氣瓶附近有著火源時,首先滅火,隨后用滅火器向著火瓶滅火并持續(xù)噴水冷卻。
⑶運輸中乙炔瓶著火
如果附近有水溝.水地等,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判斷為不能滅火時,盡可能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迅速報警求救,有人在周圍監(jiān)視,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員報告著火物是乙炔.車內(nèi)裝載數(shù)量.爆炸可能性。
8、人員緊急疏散.撒離
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對廠區(qū)內(nèi)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下, 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立即撤出警戒區(qū)域。 公司在辦公樓靠近生產(chǎn)區(qū)一側設立“風向標”。疏散人員向上風向的安全地點集中。若事故惡化,所有搶救人員都必須聽從指揮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治安疏散組應立即與有關部門和單位聯(lián)系,引導居民迅 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9、危險區(qū)的隔離
溶解乙炔生產(chǎn)廠區(qū)為危險區(qū),在生產(chǎn)區(qū)入口處劃出警戒線,設立專人警戒,嚴格控制人員.車輛的進出;進入警戒區(qū)域的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手機要關機.嚴禁火種帶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現(xiàn)場周邊區(qū)域的道路隔離.交通疏導由治安疏散組采取隔離措施,并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
10、檢測、掄險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現(xiàn)場采用可燃性氣體檢測報警儀,用以檢測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的百分含量。
(2) 當出現(xiàn)火災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時,現(xiàn)場操作人員等,應大聲呼喚人來,立即采取停機關閥,切斷乙炔氣體通路,用干粉滅火器滅火等緊急措施,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并按其指示行動。
(3) 采取掄救措施的人員,要沉著冷靜,正確判斷周圍的狀況,以及氣體泄漏.著火的狀況,充分注意氣體爆炸.容器破裂.火災擴散等危險,在正確判斷基礎上采取事故處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應急救援人員.檢測人員必須進入乙炔濃度高的現(xiàn)場時,必須佩戴自吸隔離式呼吸器。
11、現(xiàn)場醫(yī)療救護
乙炔火災爆炸主要危害是燒傷.窒息和遭受沖擊波.爆炸物打擊等,一旦發(fā)生事故出現(xiàn)傷員,首先要自救互救進行必要的醫(yī)學處理后立即送醫(yī)院就醫(yī).發(fā)生化學灼傷,要立即在現(xiàn)場用清水進行足夠時間的沖洗;迅速將窒息者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暢通,呼吸困難時給氧,呼吸停止時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驟停立即進行心臟按摩;受傷人員立即送附近醫(yī)院就醫(yī)。
12、事故現(xiàn)場保護
事故現(xiàn)場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實施保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事故現(xiàn)場。事故現(xiàn)場洗消工作由搶險掄修組負責,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公司員工實施。
13、應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2) 本規(guī)程和相關救援資料由安全員保管,存放于專用資料盒內(nèi)。
(3)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安全運輸卡制度的實施,執(zhí)行掛靠單位的規(guī)定。
(4) 落實安全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演練制度,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器材.個人防護裝備。
(5) 本公司掄險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及時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社會援助隊伍進入時,領導小組要責成專人聯(lián)絡,引導并詳細告之火災爆炸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14、應急救援的啟動與終止
當發(fā)生火災爆炸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預案的停止執(zhí)行,并通知相關部門、周邊社區(qū)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第11篇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chǎn)方針,加強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chǎn)安全,特制訂本操作規(guī)程。
1采購與運輸:
1.1負責采購溶解乙炔氣瓶的單位,在采購溶解乙炔時,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發(fā)的“化學危險品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氣瓶外必須噴涂白色漆及產(chǎn)品名稱和生產(chǎn)廠家名稱,產(chǎn)品必須附有灌裝日期合格證。
1.2運輸時要旋緊瓶帽,輕裝輕卸,禁止拋、滑、滾、碰。
1.3裝運乙炔瓶時,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向排放、頭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1.4夏季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1.5車上禁止吸煙,并應備有干粉滅火器。
1.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2氣瓶的儲存:
2.1使用單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儲存量不得超過三瓶。
2.2儲存站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2.3儲存站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附近應配備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p>
2.4乙炔瓶存放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傾倒的措施。
2.5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2.6儲存站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嚴禁煙火”等警告標志。
3氣瓶的使用:
3.1使用單位應遵守氣瓶、氣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擊、碰撞。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m。
3.3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應超過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不得將瓶內(nèi)的氣體使用干凈,必須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氣體。
3.4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該站在閥門側后方,動作要緩慢,不得過急過猛。
3.5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應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防止靜電起火。
第12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操作規(guī)程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必須由氣瓶檢查員逐只進行。
一)外觀檢查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充裝:
a.無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chǎn)的;
b.未經(jīng)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而進口;
c.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保存又未辦理臨時充裝變更手續(xù)的。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或表面漆色脫落嚴重的;
b.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c.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d.首次充裝或經(jīng)拆裝、更換瓶閥、易熔合金塞后,未進行置換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送檢驗單位檢驗、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超過檢驗期限的;
b.瓶體腐蝕、機械損傷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標準應報廢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損傷的;
d.瓶閥側接嘴處積有炭黑或焦油等異物的;
e.對瓶內(nèi)的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的;
f.有其他影響安全使用缺陷的。
對國外或港澳地區(qū)用戶的乙炔瓶檢查,除原始標志、顏色標記和附件按國外或特殊的規(guī)定檢查外,其他項目仍按本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
二)剩余壓力檢查
1、溶解乙炔瓶應在室內(nèi)靜置8h以上,用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級的壓力表測定其剩余壓力。
2、根據(jù)剩余壓力和測定剩余壓力時的周圍環(huán)境溫度,求出瓶內(nèi)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內(nèi)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選取。
公稱容積為10~60l氣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選取。
3、對無剩余壓力或經(jīng)內(nèi)部檢查后首次充裝的,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置換。
a、用于置換的乙炔,應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換時乙炔氣壓力宜小于0.2mpa。
c、置換后的氣瓶,應按gb6819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和技術要求測定乙炔純度。
d、對于混入空氣或其他非乙炔氣體的氣瓶,應先用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的氮氣進行置換;置換后經(jīng)分析,瓶內(nèi)氣體的含氧量低于3%時,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進行置換。
三、丙酮的充裝
1、補加丙酮前,必須逐只稱量氣瓶實重。稱量結果,保留一位小數(shù)。稱量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氣瓶充裝后質量的1.5~3.0倍。衡器應經(jīng)常保持準確,其檢驗期不超過三個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碼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質應符合gb6026一級品的要求。
3、丙酮規(guī)定充裝量按gb1163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丙酮補加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f=tm+gs—a
5、對公稱容積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實重減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則該瓶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6、對首次充裝丙酮的氣瓶,應先抽真空,后充裝規(guī)定充裝量的丙酮,經(jīng)復核后,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置換。
7、補加丙酮后,必須對丙酮充裝量進行復核,其允許偏差值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超差的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氣瓶公稱容積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裝丙酮時的壓力應小于0.8mpa。采用氮氣直接壓裝丙酮時,氮氣應符合gb3864ⅱ類二級要求。
9、認真填寫氣瓶檢查記錄并在合格氣瓶明顯部位粘貼“警示標簽”后置于“待充裝區(qū)”;將不合格氣瓶置于“不合格瓶區(qū)”。
第13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一、乙炔鋼瓶充灌前的檢查:
1.凡進廠空瓶,必須保持正壓,不得少于0.5kg/cm2的乙炔剩氣,凡低于上述壓力或瓶內(nèi)無剩氣,必須經(jīng)過乙炔氣置換及純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凡予充灌的充炔鋼瓶,都必須在試壓有效期范圍內(nèi),(注:焊接鋼瓶三年,無縫鋼五年)超過試壓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試壓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氣體。
3.乙炔氣瓶內(nèi)多孔物質的檢查應定期進行,對氣瓶強度或多孔性物質的質量有懷疑時,則提前檢查。
4.乙炔氣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積內(nèi),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0.1公斤時,或由于充灌乙炔時瓶身發(fā)熱,溫度超過40℃時應停止充灌,進行檢查。
5.凡充灌的乙炔氣瓶必須外表無損傷,凡爾,保險完整良好,沒有遭受過火燒、烤痕跡,外表腐蝕深度不超過二瓶體1mm,瓶底2mm。
二、氣瓶裝卸和搬運方法(乙炔):
1.不論是空瓶或滿瓶,在搬運、裝卸時,一律輕裝輕卸,嚴格禁止沖擊,拋擲、碰撞。
2.在廠內(nèi)搬運時,不可以長途滾動搬運,應用橡皮輪胎的手推車運送,并加以緊固防止跌倒。
3.汽車裝運乙炔氣瓶時,行駛車速不宜過快,車上必須用木頭或橡皮由襯,塞牢和繩索扎住,防止氣瓶滾動碰撞。
4.夏天實行夏令運輸,必須有遮陽措施。
5.車上嚴禁吸煙和明火,車上應配備滅火器具。
三、貯藏方法:
(1)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周圍10公尺內(nèi)嚴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質。
(2)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nèi),應用防爆照明燈,電燈開關應按裝在室外。
(3)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nèi)應通風良好,室內(nèi)不得用鐵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
1.使用乙炔氣瓶,只許將瓶子豎立放置,不得臥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陽措施。
2.使用乙炔氣瓶,其擺放位置,距離明火不得少于5公尺。
3.開啟與關閉乙炔氣瓶要緩慢,防止急劇摩擦高熱引起火燒。
4.使用乙炔氣時不宜把閥門開得過大,一股控制在0.5~1.2公斤/平方公分(低壓表)。
5.乙炔氣瓶使用時,必須留有0.5kg/cm2以上剩氣。
6.注意焊槍回火,有回火,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7.與乙炔接觸的管道,部件等嚴禁用紫銅、銀等材料,防止爆炸。
第14篇 使用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在使用時的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否則,應采取降溫措施。
二、嚴禁敲擊、碰撞。
三、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
四、嚴禁放在通風不良、有放射線的場所或者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不宜放在一起。
六、使用時應穩(wěn)固,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七、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八、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47.10k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m3/h.。
九、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 <0 | 0-15 | 15-25 | 25-40 |
剩余壓力kpa | 49 | 98 | 196 | 294 |
第15篇 乙炔氣瓶倉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倉庫必須與辦公樓、公共場所、住宅區(qū)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懸掛醒目的“禁止煙火”警示標志,配足滅火器和消防器材。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
二、氣瓶使用者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定: (一)嚴格按照有關安全使用規(guī)定正確使用氣瓶; (二)不得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 (三)不得使用已報廢的氣瓶; (四)不得將氣瓶內(nèi)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五)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nèi)的殘液。
三、乙炔氣瓶必須由專人管理,滿瓶與空瓶應分開垂直存放,并設支架固定,防止跌倒傷人;窒溫不得超過40℃,禁止與氧氣瓶、氯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鋼瓶以及易燃物品一起存放;不準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
四、乙炔氣瓶不準在烈日下曝曬,氣瓶存放周圍10米內(nèi),禁止有放射物、易燃易爆物及明火作業(yè)。不準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不準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五、手推車拉運乙炔氣瓶時,應輕裝輕卸,禁止拋擲、滾動、敲擊,碰撞氣閥,以免發(fā)生危險;禁止用起重機吊運。
六、使用乙炔氣時必須檢查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安全可靠,否則禁止使用,開啟閥門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側后方,動作要輕緩,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禁止將氣瓶水平放置使用。
七、每三年對乙炔瓶檢驗一次,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八、禁止乙炔氣與銅、銀、汞等制品接觸,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其含銅量必須達70%以上。
九、禁止穿帶釘?shù)男雍痛┠芫奂o電的服裝進入乙炔倉庫。
十、乙炔氣瓶及接頭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水測試;禁止使用明火測試。
十一、冬天如瓶閥和減壓器結凍時,可用10℃以下溫水或放于窒內(nèi)自行解凍,嚴禁使用明火解凍。
十二、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應留0.1-0.5mpa的余壓。
十三、本規(guī)程自2023年 6月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