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包括哪些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包括校長、教導主任、班主任以及各科室負責人;二是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進行;三是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機制,及時消除潛在風險;五是設置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
流程
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流程如下:
1. 制定責任清單: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并形成書面文件。
2. 定期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每個成員了解并能執(zhí)行其職責。
3. 實施檢查: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記錄問題并跟蹤整改進度。
4. 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有效性,提升應急反應能力。
5. 評估反饋:定期評估安全工作的效果,根據(jù)反饋調整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建立與實施,對于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明確了責任歸屬,使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職責,防止責任推諉。通過持續(x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可以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減少因疏忽造成的事故。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安全隱患,可以有效預防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完善的應急預案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學校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執(zhí)行,不僅體現(xiàn)了學校對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重視,也是構建和諧校園、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保障。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本學期績效工資,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yōu)資格。
一、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綜治辦主任 →教務處→ 門 衛(wèi)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 門衛(wèi)安全衛(wèi)生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xiàn)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jiān)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安全):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發(fā)現(xiàn)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lián)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xiàn)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六)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guī)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xiàn)學生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_,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fā)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xiàn)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七)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guī)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缺課、逃課學生;或發(fā)現(xiàn)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fā)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fā)現(xiàn)但未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wèi):要忠于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wèi)室。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值日教師:嚴格履行值日教師工作職責,到崗及時,責任落實。如因失職、瀆職出現(xiàn)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fā)生;教育并監(jiān)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 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三、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yōu)、評先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追究責任規(guī)定和要求:
1、 上課時間出現(xiàn)學生打架斗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績效工資10元。
2、 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績效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負責,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 課余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校門,如果出現(xiàn)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wèi)、保安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并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領導、教師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玩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三年內不得評優(yōu)評先。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如果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jù)事故的情節(jié),發(fā)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jù)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第2篇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一、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處室、各場所的責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責任人及其他責任人要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設施的隱患,學校安全檢查小組要認真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上報,學校將及時解決。
z市z實驗學校
第3篇 中學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實施細則
中學(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實施細則
為認真落實學校的安全工作,進一步強化我校各職能處室及年級組長、班主任、科任教師等的安全工作意識,明確安全工作職責,理順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關系,增強安全意識,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切實搞好學校各項工作,做到讓群眾稱心,讓家長放心,讓學生開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校務會議研究特制定本細則。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按照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安全理念,努力維護和實現(xiàn)廣大師生和學校的安全,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和實施,增強學校領導、職能處室、年級長、班主任和廣大教職員工對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學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安定祥和的育人環(huán)境。
二、落實人員,明確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人員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安全隱患排查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學校安全保衛(wèi)小組
組長:z
成員:z。
z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z副校長分管全校安全工作;z副校長具體負責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對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
(二)安全工作管理職責
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制,即校領導班子成員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一切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處室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年級組長對其所在年級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其所在班級安全工作負責;學校所有教職工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包括上課、_、活動及安全監(jiān)護值崗等)。
學校的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直管學校安全工作,學校中層班子成員包年級(邵明賢負責初中一年級,張敏負責初中二年級,夏祥福負責三年級,杜銀山負責高一年級,王發(fā)明負責高二年級、王永勝負責高三年級)包活動、包業(yè)務范圍活動(教務處包教學活動,總務處包教室門窗、水電、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安全)年級組長包年級所有班級;班主任、在班級;任課教師包學生、包崗位(上課及課間安全監(jiān)護),分級承包,齊抓共管。
1、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履行對加強所有班級、全體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導責任。按照“管業(yè)務必須管業(yè)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辦公室、工會、團委等職能處室,全面具體負責各自分管、各自業(yè)務管理職能范圍內的安全職責。各科室正職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余成員負次要責任。
2、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z總支書記、校長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校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和所轄區(qū)域內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建立適應學校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落實相應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資料檔案;配合區(qū)委及區(qū)教委有關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督促、檢查一次本校的安全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把檢查和處理情況記錄在案;及時落實按規(guī)定報告安全事故,落實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自護能力;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建立獎懲制度,嚴格對安全工作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追究。對學校黨務、紀檢、信訪安全及各部門負具體責任。
z副校長職責:對全校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主要職責是:根據(jù)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協(xié)助校長制定年度、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貫徹落實;組織和協(xié)調相關人員經常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能立即解決的立即督促相關部門消除隱患,不能立即解決的上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督促各分管校長抓好相關安全工作,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工作,做好安全預警機制制度建設;監(jiān)督分管范圍內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督促全體工作人員抓好樓梯間和校園活動場地的安全監(jiān)護工作,收齊安全監(jiān)護交接表并做好統(tǒng)計工作,對直管的總務處、辦公室等負具體責任。對分管的電教、衛(wèi)生、藝體等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對學校安全工作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監(jiān)督,負責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副校長z職責:分管北山初中部與教學活動有關的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副校長z職責:與教學活動有關的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教師職業(yè)道德、教務處、教科研所有安全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負責所有教育、教學和教研活動安全管理;負責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及試卷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衛(wèi)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長z的職責:負責管理學校辦公室,學校的保密安全、防火防盜、檔案資料的保密、教師隊伍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節(jié)假日值班工作;校方責任險的登記、造冊、理賠工作,學校行政會議內容的保密、會議記錄的保密、保管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安全工作。
教務處:負責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所有教育、教學和教研活動安全管理;負責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及試卷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衛(wèi)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長z的職責:負責管理總務處:學校的校產、校舍安全;、保管和節(jié)假日值班及門衛(wèi)工作;對各類教學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學校校舍、水電、設施等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按規(guī)定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所需經費的管理,確保義保經費使用安全。協(xié)助相關處室和分管領導做好各類安全工作。
三、落實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安全工作順利開展
學校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經費,按時支付相關費用,對所有參加安全監(jiān)護的教職員工支付適當?shù)陌踩O(jiān)護補助費用,確保安全宣傳關費用,以滿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1、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分管負責人、相關處室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指導、協(xié)調和督促,及時做好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劃分、責任落實工作。對所確定的安全工作管理范圍和管理職責必須認真履行,不得相互推諉,不得推卸責任。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自覺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管理、教育、監(jiān)督、監(jiān)護等。
2、嚴格考核和獎勵。學校對學校管理人員和全體教職員工實行定期考核(年終)與平時檢查(樓梯安全監(jiān)護值崗、值日交接表等)相結合。對作風務實,工作扎實,及時有效排除和消除隱患,確保一方平安的科室和個人將適時進行表彰獎勵,全額發(fā)放安全監(jiān)護
第4篇 學校安全計劃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法律法規(guī)。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體師生創(chuàng)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huán)境,努力保障學校教育事業(yè)的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二、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重特大傷亡事故,盡力控制一般事故,確保在校學生安全,力爭實現(xiàn)“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標,確保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聲譽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學期都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安全工作計劃.
(二)大力加強安全工作組織制度建設,努力把校園安全及綜治工作納入正規(guī)化軌道。
1、加強工作責任制度。
2、落實定期檢查制度。
3、加強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園。
4、健全資料檔案制度。
5、強化安全預案制度。
(三)大力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努力營造安寧詳和的校園環(huán)境。
第5篇 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xiàn)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第6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
第7篇 _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貫徹執(zhí)行《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于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的意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以及學校安全工作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和全面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堅持“有職必有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有效防范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領導機構
略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食堂食物的進出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醫(yī)務室及疫情疾病預防安全,小賣部各種食品的進貨、銷售安全,由總務處負責人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學生寢室安全,門衛(wèi)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政教處負責人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室安全,由教務處負責人主管。
(四)財務室、財經票據(jù)及現(xiàn)金安全,由財務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副校長、政教處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fā)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部門、教研室負責人是所部門、教研室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部門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管理員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guī)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fā)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3、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同意外出參加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4、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含外出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5、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宿舍管理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6、一周常規(guī)管理安全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門衛(wèi)安全工作,門衛(wèi)保衛(wèi)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7、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總務處負責。
8、食堂和小賣部安全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guī)定》,抓好食品衛(wèi)生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2)建立健全衛(wèi)生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jiān)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發(fā)生和流行。
(2)醫(yī)務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fā)現(xiàn)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yǎng)學生養(yǎng)成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
10、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lián)系轄區(qū)的派出所、村委會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注意對校園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xiàn)校外不良分子襲擊學生時,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1、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fā)展和穩(wěn)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
第8篇 _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xiàn)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xiàn)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shù)厝嗣裾涂h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第9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本學期績效工資,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yōu)資格。
一、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綜治辦主任 →教務處→ 門 衛(wèi)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 門衛(wèi)安全衛(wèi)生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xiàn)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jiān)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安全):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發(fā)現(xiàn)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lián)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xiàn)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第10篇 某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加強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jù)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11篇 區(qū)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管理工作制度
(一)責任體系。學?;拘畔?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紀要及活動記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及總結;學校與上級有關部門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與各處室、年級、班級及具體項目負責人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消防部門核發(fā)的消防審核意見書,消防驗收合格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校園各樓層消防逃生疏散指示圖;校園消防車道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指示、報警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設備分布情況詳細記錄及圖示;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維護情況記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師生消防疏散演練記錄;
(三)房舍及設施設備。學校房舍及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筑物通過有關部門驗收的有效文書;建筑物檢查及記錄;易發(fā)生滑倒、碰撞、跌落、踩踏等意外事故場所懸掛警示標志的記錄;各類設施、器材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記錄及說明;各類設施、器材的使用、檢查、維護記錄。
(四)飲食安全。衛(wèi)生部門核發(fā)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學校飲食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廚房平面圖及用具詳細清單;逐級安全管理責任書;在食堂上墻的安全管理制度清單;食堂具體管理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yè)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yè)人員的身份證、健康證;食堂物品進貨憑證及供貨單位資質文書;器材消毒及食品留樣;燃氣使用檢查記錄;食品農藥殘留超標檢測記錄;食堂具體管理人員檢查記錄及學校領導檢查記錄;師生飲用水情況說明及相關資料;師生飲用水檢測文書;供桶裝水公司資質證明文書及水質檢測報告書;飲水機定期檢查、維護記錄。如果學校食堂屬于承包或送餐公司配餐,還必須有承辦合同及安全責任書、承辦方的資質證明資料。
(五)師生集體活動。學校師生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師生校內大型活動的計劃、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安全教育記錄;師生外出活動的計劃、報批文書、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委托或聯(lián)合其它單位舉辦的應有安全管理書面約定;集體活動結束后的總結。如在活動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應有處理事故的全過程記錄。
(六)師生宿舍。學校師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師生宿舍來源說明及證明材料;師生宿舍建設面積、占地面積、房間數(shù)量及每間面積、住宿安排情況;逐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宿舍管理員身份證、工作安排表、詳細檢查記錄;標明師生宿舍位置的學校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的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標示、每層樓安全疏散示意圖、報警系統(tǒng)等設施設備分布情況詳細圖示及檢查記錄;宿舍區(qū)域逃生演練計劃及實施記錄;宿舍用電用氣情況統(tǒng)計及檢查記錄。
(七)安全教育。學校安全教育規(guī)章制度。學校安全教育的計劃及總結;學校實施安全教育計劃中的詳細資料;學校利用廣播、宣傳欄、班隊會、團日活動、講座以及專門的安全課等形式開展安全教育的資料、圖片等;學校安全教育周的詳細資料;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學科滲透的計劃和案例;學校開發(fā)的校本安全教育教材及使用情況記錄。
(八)?;饭芾?。學校?;钒踩芾砉ぷ饕?guī)章制度;庫存危化品詳細清單;?;饭芾砣藛T及雙人雙鎖持鎖者信息表;?;焚徺I許可證;危化品購置、運送、領取、使用、回收、銷毀詳細記錄及相關憑證。
(九)自然災害。學校自然災害(水澇、臺風、雷電、邊坡、擋土墻)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學校對水澇、臺風、雷電、邊坡?lián)鯄τ绊憣W校安全的分析與評估報告;校園周邊及校內水澇隱患的詳細記錄、防澇設施設備清單及能否正常使用的檢查記錄;校園內外可能因臺風而引起的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檢查記錄;校舍防雷建設憑證及防雷驗收合格文書;邊坡?lián)鯄υ敿氋Y料;邊坡?lián)鯄Σ榭从涗?、整治記錄、警戒區(qū)域和警戒告示安置位置平面圖。
(十)電力燃氣。學校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電管人員身份證、上崗證及信息采集表;用電設施設備詳細清單及起始使用時間;用電設施設備使用、檢查、維修、更新詳細記錄;食堂使用電力燃氣平面圖;燃氣使用安全檢驗報告:燃氣使用檢查、維護詳細記錄。
(十一)衛(wèi)生防疫。學校衛(wèi)生防疫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衛(wèi)生保健專職人員身份證、上崗證、信息采集表;衛(wèi)生保健室、隔離室的藥品及器材清單和使用記錄;衛(wèi)生保健人員培訓學習資料;流行病、傳染病監(jiān)測記錄;校園消殺記錄;幼兒園每天晨檢記錄表。
(十二)應急預案。學校各類應急預案文本;各類應急預案演練詳細記錄;因人員及崗位變動而調整應急預案涉及的人員變動的文件。
(十三)事故處理。學校各類事故處理的規(guī)章制度;各類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涉及人員、處理經過、處理結果、原因分析等詳細資料;對責任事故實行責任例查、責任追究的資料。
(十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規(guī)章制度;逐級簽訂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書;每一次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整治過程的詳細資料;上級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及完成整改工作的詳細資料;向上級報告的安全隱患及上級的批示處理意見、最后處理結果;對一時無法整治的安全隱患采取的措施及監(jiān)控記錄。
(十五)校園周邊環(huán)境。校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學校周邊環(huán)境平面圖;學校周邊可能影響師生安全的地點、項目標示圖;參加有關部門聯(lián)合整治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詳細資料;向有關部門通報的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文書及整治結果資料。
(十六)校園內保。學校關于加強校園內保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身份證、信息采集表;內保人員信息采集表;來人來訪登記表;保衛(wèi)人員值班、巡查記錄表;
第12篇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安全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的原則,根據(jù)我校的實際,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zhí)行。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負有安全教育責任,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否則,班主任要負全責。
3、實行領導值周,教師值周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值周領導、教師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有責任。
4、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校外活動。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5、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每位教師都負有安全教育責任。
6、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嚴禁學生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遠離危險品,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fā)現(xiàn),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班主任和課任教師要負完全的安全責任。
7、學校_、做操應由學校體育教師及班主任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_、作操的紀律。學校_、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學校_、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9、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校長負領導、指揮責任,各班應急小分隊(由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救護責任。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yǎng)學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負教育責任。要及時向學校及值班領導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指定報告人負有及時報告的責任。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第13篇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wěn)定,關系到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激勵我校全體領導、教職工加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人人都主動關心安全,個個都自覺重視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責任劃分,獎懲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中。
2、各部門、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也是不同層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每學年與第一責任人簽訂一次“責任書”,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工作、活動過程中的監(jiān)管,出現(xiàn)一般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出現(xiàn)重大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識。要求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特別是對學生的上學、課間活動、_、放學等提出具體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管理。學校與班主任每學年簽訂一次“責任書”。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學生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責任,其班級取消評比文明班、先進集體等資格,并與班主任學期考核獎掛鉤。
5、全體領導、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義務和職責。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照職責范圍,定時檢查及時處理事故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學生攜帶對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彈弓、尖銳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發(fā)生學生打架斗毆現(xiàn)象,目擊領導、教職工(含聘用人員)有責任進行教育、制止。若目擊者不理不問,造成一定后果,經查實,相關目擊者師德考核分為零分,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鉤。
7、凡出現(xiàn)存在對學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會造成群體傷害事故,帶來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的隱患,目擊者或知情者,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學校按可能發(fā)生的損失大小給予有功目擊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經濟獎勵。
8、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教師教育學生方式簡單、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釀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同時與其月獎、學期獎掛鉤。嚴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教職工(含聘用人員)在工作中要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如果違規(guī)操作,擅自蠻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負責,學校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4篇 _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建立調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要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2、總務處、德育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檔案資料。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問題,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學校平安穩(wěn)定。
3、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學校組織統(tǒng)一安排,原則上不準學生開展外出活動。如因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發(fā)生安全問題,組織者負主要責任。
4、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嚴禁學生上、放學乘“三無”車輛和超載車輛;禁乘“摩的”。嚴禁學生下河洗澡。對生病學生要做好處理,嚴重的要報告并及時送醫(yī)院。嚴禁學生帶刀具和不安全物品,發(fā)現(xiàn)要隨時收繳。科任教師負責上課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安全,下課隨學生后行,指導有序離開。如工作不到位發(fā)生事故,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5、教師分時段,分區(qū)域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對未按時到位的從嚴追究。
6、值周領導負責當周學校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及時處理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相關人員處理,并做好跟蹤了解。本周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
7、值周教師負責轄區(qū)當周學生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8、教導處要做到課堂無教師空缺,保證課堂和自習的安全。各專用教室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范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fā)生,保證正常教學。發(fā)生安全問題追究負責人責任。
9、加強學校門衛(wèi)、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閑人自由出入,堅持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0、學校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fā)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yōu),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qū)發(fā)生事故,與量化考核結合,與年度考核和職稱晉升聯(lián)系。
第15篇 晶華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華晶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發(fā)現(xiàn)各種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學校人、財、物、物的安全,增強全體行政人員、廣大教職工和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五上午三、四節(jié)課召開學校行政會,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2、根據(jù)學校行政會的研究部署,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重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每周一下午第7、8節(jié)課召開全體教職工例會,部署有關安全工作。
4、周一班會課,各班根據(jù)學校安排組織學生學習、貫徹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規(guī)定和措施等,并結合本班學生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5、每月的第一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召集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宿管處、門衛(wèi)、食堂、小賣部負責人、水電工等有關人員召開專題安全工作會議。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確保各部門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6、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大會,邀請安全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或關工委領導來校協(xié)同加強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7、根據(jù)學校階段性工作的需要或安全專題教育的需要臨時召開全校各種形式的安全會議。檢查、部署、落實各項安全工作。
8、每學期各年級分別召開一次學生家長會議,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并要求學生家長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第16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的責任,根據(jù)教育部《學生傷害處理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有關責任人員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學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學校安全責任區(qū)的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員分別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
二、學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崗職對應,職責對等原則。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因公因私請假,學校必須安排該責任區(qū)域臨時責任人,確保崗位有人,臨時責任人負有該責任區(qū)域一切職責。
三、學校負責人、分管領導、學校安全管理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認真履行職責,嚴查嚴防,防微杜漸,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盡可能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四、對各責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
五、在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并根據(jù)行政處分給予扣發(fā)獎金、降級聘用、待崗、調離工作崗位、解聘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責任。
1、對安全工作擅自脫崗、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拖沓懶散。
2、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厭倦、懈怠情況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職責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對安全事故可預見、可避免而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預見、避免的。
5、對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力,措施不當?shù)模淮嬖诎踩[患,經有關人員提出警告整改建議限期整改,而無有效改進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6、因教育管理不力,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7、因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8、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報告不及時或作虛假報告。
9、因上述原因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使師生生命財產、公私財物遭受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改進工作的。
六、對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在教職工大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17篇 _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guī)定》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qū)教委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_、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衛(wèi)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1、學校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jiān)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jù)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xiàn)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三、責任追究
1.學校發(fā)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中心小學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jù)規(guī)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fā)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fā)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檢察、安監(jiān)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由相關部門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8篇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第一條 成立隱患排查整改小組,并履行以下職責:
1、掌握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影響范圍,落實責任人;
2、制定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
3、加強觀察和監(jiān)控,隨時掌握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并作好詳細記錄。
第二條 隱患鑒定、評估、整改資金由學?;I集,必要時報請主管部門或隱患管理單位給予支持。
第三條 隱患整改完畢之前,應停止使用有關設備,撤出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
第四條 隱患整改完畢,學校應立即申報有關部門驗收,并報有關部門銷案。
第六條 安全領導小組應對隱患整改進行監(jiān)督,并履行以下職責:
1、對上報的隱患必須及時赴現(xiàn)場勘查,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督促協(xié)助責任人進行整改;
2、督促落實整改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應急處理預案,落實整改資金;
3、督促、責令隱患限期整改或暫停產、停業(yè)整改。
第七條 整改資金??顚S?進行跟蹤檢查落實,凡挪作它用或未及時用于隱患整改的,學校應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
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對存在的隱瞞不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上報和整改。
第九條 對造成隱患未及時整改或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應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按《安全生產法》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并嚴格追究責任。
第十條 對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致 使發(fā)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將依法追究事故單位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9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為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例會制度。
一、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校長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各班級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節(jié)日前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二、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掌握有關安全工作知識的內容。
三、匯報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情況,對查出的隱患處理結案情況,要有書面的匯報材料。
四、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室、各班要按例會要求,寫出安全工作匯報總結。
五、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經驗,通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研究處理意見,提出具體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第20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五)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 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 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 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 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批準、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 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 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shù)厝嗣裾褪薪逃职l(fā)展規(guī)化科。
9.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