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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建筑行業(yè)的核心不僅在于創(chuàng)新設計和高效施工,更在于確保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安全制度,如同建筑的基石,穩(wěn)固而不可忽視。它為我們的工地設立了一道無形的防護網,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減少潛在風險,維護員工的權益,同時也提升了公司的聲譽和公眾信任。沒有完善的安全制度,就像一座沒有地基的大廈,隨時可能崩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廣泛,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培訓計劃: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規(guī)定。
2. 現場管理規(guī)定:設定明確的作業(yè)規(guī)程,如佩戴安全帽、防護服等個人防護裝備。
3.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方案,以快速有效地處理事故。
4.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必須注重:
1. 制度的透明度:確保所有員工都清楚了解并理解這些規(guī)定。
2. 制度的執(zhí)行力度:不能只停留在紙面上,要切實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3. 制度的更新:隨著工程進度和環(huán)境變化,安全制度應適時調整更新。
4. 制度的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意見,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不僅是企業(yè)的責任,也是每個員工自我保護的必要手段。只有將安全意識深植于心,才能確保每一個建筑項目都成為安全的堡壘,每一處工地都充滿生機與活力。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1條 入廠教育:
l、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三級(公司、項目、班組)安全教育。
2、凡入廠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員均由分公司負責按一級安全教育內容進行教育。
3、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組織和教育。
(1)安全防護常識、防塵、防噪聲、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知識教育及防護器材的使用,時間為2課時;
(2滅火知識教育及滅火器材使用,時間為2課時;
(3)關于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教訓等的教育,時間為2課時。
凡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者,必須到項目接受二、三級安全教育。
4、項目級安全教育由項目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項目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項目生產特點、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事故教訓、注意事項及要求等,時間為36課時。
5、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等,時間為24課時。
6、公司內部工作調動、崗位變動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崗位者,要進行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項目內部崗位變動,應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7、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后,憑《安全教育合格證》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第2條 特殊工種教育:
1、從事電氣、腳手架、焊接、起重、現場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工作人員,必須由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取得作業(yè)證后,方可作業(yè)。
2、對特殊工種人員,安全部門按規(guī)定年限進行培訓復試,以專業(yè)安全技術和災害事故案例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
3、在新技術、新設備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
第3條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遵章守紀,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部應利用廣播、宣傳黑板報、事故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4、生產設備檢修前,安全管理部門應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停工、檢修和開工前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
5、對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在作業(yè)前,施工管理部門和安全部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yè)。
第4條 安全技術考核:
l、安全部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職工安全作業(yè)證。
2、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主管部門和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
3、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由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具體執(zhí)行。
4、凡未經安全技術考核,卻取得安全操作證者,一律不準獨立上崗操作,否則,造成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2篇 建筑各班組文明施工檢查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本工程的文明施工進一步進行管理,使工程現場管理更加規(guī)范化、科學化,使工地更加美麗、更加潔凈,及獲得美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條例:
瓦工班:
1、在操作中應做到,落地灰及時清理及時回收利用,半斷磚搭配使用,碎磚清理,整磚在操作點用完后及時整理,轉移干凈不留尾。
2、翻斗車使用手鏟凈,當天沖洗干凈后,整齊安放指定地點。
3、腳手板、凳等用完工后及時整理整齊,不亂堆放。
4、泥桶、鐵鍬等工具使用后及時拾凈,當天沖洗干凈。
5、攪拌機保養(yǎng)清潔和四周砂漿,硬化地上整潔,無積水,水龍頭不自流。
6、砂堆放供用經常保持腳地清,篩下砂頭,集中堆放不亂撒。
7、磚和砌塊底腳應隨用隨清,不留尾,不散失。
8、在澆搗過程中應隨做隨清,無散落,上層澆砼應做到下層檢查漏落砼,并及時清理,回收利用,不任意浪費。
9、攪拌機前臺熟料,后臺干料經常保持地面整潔干凈,無積水。
10、砼吊斗使用當天鏟凈,沖洗清。
11、腳手板等設施每事項完后及時清理,歸到堆放整齊。
以上各條各班組應及時做到,如不做到將受到50-100元的罰款。
鋼筋班:
1、分項工程完工后,及時把剩下的鋼筋料、墊塊整理,轉運到規(guī)定點,分類堆放整齊、不亂丟,不散失在建筑物四周。
2、扎絲保護好,不亂丟、散失。
3、鋼筋墊木,用畢及時整理歸堆,不亂丟,散失。
4、當每層結構完畢,必須及時把多余的鋼筋撤退,轉移清或整理歸攏,不亂堆放。
5、當天工作完成,剩下的鋼筋應堆放在需工作的邊緣,不得散落。不得在通道中間有鋼筋存在。
以上各條各班組應及時做到,如不做到將受到50-100元的罰款。
木工班
1、各種木材、多層板、木模、鋼管要求定點堆放,堆放必須分規(guī)格材質,分用途分類堆放。
2、配制模板區(qū)域機鋸、刨車四周應做到日清,木屑短廢料清、清掃干凈,倒放置點,不亂倒散失及鋼管等材料的廢料清理倒指定點。
3、模板安裝應做到按分項完畢,及時把剩余的多層板、木模、鋼管、木方料、另配件等全部整理清,到規(guī)定地點,不留尾。
4、拆卸模板,應及時整理凈,上油,并歸送到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不得任意堆放在平臺或樓面上。
5、扣件、螺絲等配件清理干凈,不留尾、散失,做到日產日清。
以上各條各班組應及時做到,如不做到將受到50-100元的罰款。
粉刷班:
1、在粉刷前應把墻角清理干凈,粉刷時當天的落地灰當天回收利用干凈,不結硬丟掉,腳手架和墻角四周無砂漿散落。
2、卸灰應做到車邊口清車運不灑落。
3、手推車用手鏟凈,當天沖洗。
4、泥桶、積灰桶等工具使用手及時刮凈,當天沖洗凈。
以上各條各班組應及時做到,如不做到將受到50-100元的罰款。
第3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1、檢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檢查分為季度性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階段性安全檢查和一般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1.2公司每年組織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1.3項目部(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一般在每月下旬進行。
1.4施工隊每周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1.5公司及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項工作是否到位,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重大、特殊、危險作業(yè)實行過程監(jiān)控。
1.6公司、項目部(分公司)、施工隊定期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并做好檢查記錄。
1.7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項目部(分公司)安全檢查由經理帶隊,并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施工隊安全檢查由施工隊長帶隊。
2、檢查內容及要求
2.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及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將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以及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查思想--查安全生產意識狀況,檢查發(fā)生事故和各種不安全現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工作管理臺帳,項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查文明施工情況;
查反事故處理--查是否按要求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并執(zhí)行;發(fā)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2.2檢查單位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向受檢單位下達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
2.3受檢單位在接到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后,在限期內應安排進行整改,并將具體整改措施填寫在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記錄上(一式兩份)。
2.4檢查部門對受檢單位進行復查時,應就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進行復查、消案,結論欄內簽名,作出結論,并將記錄一份交檢查單位留存、消案。
第4篇 學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上述安全規(guī)范、規(guī)程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所有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分工種進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以上安全教育。
項目在季節(jié)性變化時,或節(jié)假日前后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工人進行各種安全教育。
加強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實行培訓考核上崗,建立勞務承包方培訓檔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由各專業(yè)工長和班組長主持,在每天工作前進行10~15 分鐘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講述當天工作的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項,作業(yè)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對于昨天發(fā)現隱患如何進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做好每天活動內容以及受教育人簽名,每星期總結一次,并將整理好的記錄交項目專職安全員歸檔。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公司對項目的檢查
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總經理為首,公司總工程師、公司技術組、工程組、材料部、設備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評分標準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來進行。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公司對每次檢查提出考評報告,并對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提出整改的措施,發(fā)出整改通知書。項目部根椐檢查提出的問題定人、定時進行整改,整改完后將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由公司安全主任負責進行復查。
(2)項目自檢
項目經理部每周定期對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項目經理為主,生產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
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自檢:班組作業(yè)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huán)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
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相互監(jiān)督。
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道工序使用。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
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巡回檢查,要有巡回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要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
(3)安全驗收
a 腳手架搭設好后,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架子班(組)長進行分段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機具在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施工機具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 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臨時用電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開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條件以及施工程序,編制項目施工安全交底計劃,明確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各次交底應在什么時候由誰負責進行以及交底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由誰來檢查和驗證等內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工長負責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需進行安全交底:
a.工程開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b.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時。
c.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
d.特殊過程、關鍵工序施工前。
e.重要、關鍵結構部位或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應滿足國家及行業(yè)有關的安全政策、法令、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等。
安全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后,交底人應組織接受交底人認真討論并及時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問題,待接受人明確交底意圖后,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
六、安全生產合同制度
為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嚴肅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合同形式來約束項目經理部、以及施工班組的行為,以加強全體人員的責任心。
公司與項目經理部、項目部與勞務承包方、項目經理與班組負責人、項目部與班組工人(職工)均應簽訂安全生產合約書。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特種作業(yè)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業(yè)。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者,稱特種作業(yè)人員。
(2)特種作業(yè)范圍:電工作業(yè)、起重機械作業(yè)、爆破作業(yè)、金屬焊接(氣割)作業(yè)、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所有從事特種作業(yè)者必須持有國家或當地市、縣有關部門或其指定單位的考核上崗證。
(4)施工現場所有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登記并報公司工程組備案。
八、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實行各級防火制度,明確各崗位防火責任區(qū)和職責。
(3)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項目部每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檢查評比。
九、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十、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略)。
第5篇 _建筑施工企業(yè)材料、構配件、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材料、構配件、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對物資、構配件、設備采購實施有效控制,確保采購物資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明確驗收及現場管理,對供方施加質量、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影響。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需用物資的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和用戶提供物資的驗證。
3.相關文件
3.1《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jiān)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合格供應商評價結論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負責合格供應商的評價選擇,并保存評價記錄。
5.3執(zhí)行層
本制度的執(zhí)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采購物資進場后的驗證工作;負責組織驗收及現場管理;負責施加質量、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影響對其供應的物資進行環(huán)境及安全衛(wèi)生檢查。
6.工作程序
6.1物資分類
a類:鋼材、水泥、磚(包括砌塊)、勞保用品;
b類:砂、石、商品砼、砼預制構件及工程設備。
c類:a、b類以外的物資
6.2 選擇:
由工程部組織對a、b類物資供貨商考察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名錄》,以后項目部采購a、b類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處采購。c類物資不對供貨商評價,進場后執(zhí)行《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規(guī)定進行驗證。由辦公室對承包商進行綜合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工程(勞務)承包商記錄》;
b.供貨商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能力應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要求,公司應對供貨商的產品說明書和技術鑒定書進行評價,還應對供貨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所供貨物在保證產品質量同時,還應確保符合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求;
1.所供貨物材料的包裝必須滿足環(huán)保、安全衛(wèi)生要求;
2.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粉塵、噪聲、及尾氣排放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
3. 在選擇化工材料時,應要求供貨方盡可能提供化學物資安全數據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4.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勞動防護用品及化學危險品等物資,還需按安全衛(wèi)生及環(huán)境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證
5.公司應對中間商的經營合法性及范圍進行評價,對資金狀況、貯存和運輸能力進行評價,對中間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標準:具備縣級以上工商部門頒發(fā)的建筑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能夠證明企業(yè)等級的資質證書;提供以往的施工業(yè)績證明材料;具備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勞務承包商標準:具備工商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具有法定代表資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滿足工程需要的技術工人及特殊作業(yè)人員;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對新發(fā)展承包商的評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應進行為期一個月試用,由項目部對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考察,并填寫《試工期考評記錄》報經營經營預算部;
9.顧客指定供貨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
6.2采購信息
6.2.1采購計劃:材料員根據工程預算、施工進度計劃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于每月25日前編制下月度的物資采購計劃,詳細采購計劃,項目經理核實簽字,報生產副經理,生產副經理根據公司及工程需要情況做出批示,同意購買后由工程部負責按計劃采購,如有其他情況應批示意見,采購員按生產經理批示執(zhí)行。較貴重物資的采購計劃應由總經理批示。整個過程執(zhí)行書面記錄程序,做好交接手續(xù),做到有據可詢。對于工地臨時急需的小型物資,由項目經理批示,工地材料員及時采購,并及時通報公司工程部,做好相關記錄。
6.2.2訂貨合同:由工程部負責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訂貨合同,生產副經理審批,較重要合同應由總經理審批,應注意審批采購要求是否充分和適宜。
6.2.3采購信息內容應體現在物資采購計劃和訂貨合同中,必須注明采購物資的驗收標準,必要時應注明對供應商(中間商)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生產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過程和設備要求的批準內容。
6.4采購物資、構配件、設備的驗證
6.4.1采購物資進入現場后,材料員應及時驗收,做好記錄并將有關質量證明文件傳遞給施工員。
6.4.2進場物資由材料員按《產品的監(jiān)視和測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組織檢驗和試驗,物資標識執(zhí)行《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進場物資經檢驗不合格,執(zhí)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應處對物資進行檢驗,應在訂貨合同中對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明確規(guī)定,采購人員應依據質量標準及合同要求嚴格檢驗并做好記錄。
6.4.5當合同有規(guī)定時,業(yè)主可在供應商處對采購物資進行驗證,要安排好驗證的方式,但項目部不能將該驗證作為物資合格的依據,仍應進行規(guī)定的檢驗和試驗。
6.5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管理
6.5.1現場材料及施工機具嚴格按施工平面圖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機具的要求分別碼放,并掛設標志牌。
6.5.2水泥庫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漿地面,并做防水、防濕處理。
6.5.3現場鋼材、管材按不同規(guī)格分類掛牌碼放整齊,并加墊木,距地15cm。
6.5.4現場木材、構件、按不同規(guī)格掛牌碼放,底部墊好支牢、排放整齊。
6.5.5鋼管按規(guī)格存放,保持一頭整齊。鋼模板不同規(guī)格碼成垛,不干凈的模板及時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后碼好。
6.5.6現場施工中的磚成丁,砂石成方,分規(guī)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場應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資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銹、不霉、不變、不凍、不壞、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貴重物品要求有專庫并加鎖管理,劇毒和易爆品要有雙人保管、收、發(fā),并選擇安全地點單獨設庫。
科學管理、合理存放,標識鮮明,材質不混,名稱正確,成套物品不準拆套。
露天庫的物資,按平面布置圖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齊,有的材料要下墊上蓋,防止腐蝕,要設標識牌,并標明狀態(tài),對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進庫時間,定期檢查,做好記
錄,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應商的管理與復查
6.6.1工程部負責與供應商簽訂物資的供應合同,其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觸。
6.6.2項目部必須按照供應合同與供應商發(fā)生業(yè)務往來。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制度9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物質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3、職工臨時宿舍,伙房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4、宿舍、倉庫等照明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白熾燈泡及碘鎢燈照明。
5、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增強防火意識,了解消防設施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6、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向項目經理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并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遣留火種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7、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查看或撲救。
8、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義務消防隊,并進行消防培訓,使義務消防隊員掌握火災撲救知道和技能以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第7篇 建筑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范本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wěn)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施工人員。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yè)指導書,并下發(fā)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zhí)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yǎng)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zhí)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fā)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施工人員自檢基礎上,項目經理要對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fā)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fā)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3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內部驗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業(yè)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現場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對于發(fā)現的問題,書面通項目經理及時整改,如有必要則進行二次內驗,只有在內部驗收通過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進行驗收。從而保證一次性驗收合格.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清除安全隱患,做到文明施工,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以下各項處罰制度。
一、各施工小組的管理人員,在施工期間嚴禁喝酒后到工地進行施工,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二、嚴禁各施工小組所使用的運料車輛無證駕駛,違者罰施工小組負責人200元。
三、嚴禁用拉料車輛拉民工上下班(四輪、三輪車)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四、在業(yè)主的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而受到的處罰,公司將依據處罰金額加倍罰款。
五、每一次檢查中,發(fā)現質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為止,并罰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業(yè)或基坑內作業(y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300元。
七、施工小組施工現場無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關標示牌,罰款100元后并補全。
八、施工小組在施工現場每天都要向民工進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發(fā)生了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九、未盡事宜根據實際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小組負責人:
2023年 月 日
第9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的文明施工,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產實際,為杜絕重大惡劣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降低-般事故頻率,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發(fā)展生產,并推行以安全生產為突破口的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及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條例。
第2條工程承包以后,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與建設單位和公司具體訂立安全合同,明確責任制和獎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3條各級正職領導是“安全生產”第-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導應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4條公司總經理責任制:1、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政府部門所訂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則和安全生產條例,擬定獎懲辦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副總經理責任制:1、貫徹國家、政府的勞動保護條例和法令,執(zhí)行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的要求。2、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足之處。并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4、主持重大工傷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6條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管理責任制:1、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審批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2、組織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人員,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安全作業(yè),編制操作規(guī)范、技術措施。3、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重大隱患的處置技術方案。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
第7條公司總經濟師的安全管理責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規(guī)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經濟可行性條例和實施方案,達到經濟杠桿作用,使安全生產經費被合理利用,產生出更好、更多、更積極的安全生產效益。3、根據公司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經濟政策和獎罰條例。4、加強經濟核算,統籌安排安全生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5、總結和調查,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和經費的實施情況,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條公司總會計師安全責任:1、根據公司的章程,統籌落實安全生產材料、設備、技術經費。2、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并進行統一資金調度。3、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jiān)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占用經費的現象。4、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于領導正確決策。
第9條辦事處主任安全管理責任制:1、認真執(zhí)行國家、政府各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結合駐地生產實際,充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積極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組織工地進行安全競賽活動,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阻止危險事故苗子,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調查處理工作,并制訂落實整改措施,按照實行可能,改善職二勞動和生活條件,搞好工地衛(wèi)生,注意職工勞逸結合,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發(fā)展生產,提高效益。
第10條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chuàng)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yè)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并執(zhí)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并貫徹實施。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后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guī)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11條安??坡氊煟?、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政府部門及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負責生產過程安全控制,輔導工地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jiān)督和宣傳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3、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4、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訂倉庫等危險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衛(wèi)制度,嚴防不法分子擾亂生產秩序,依法打擊危及工地安全和生產的違法事件。做好與當地公安及街道社區(qū)的橫向聯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5、應對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夠針對性的,提出完善意見。6、督促分公司、項目部完善施工限產的保險設施,對違章作業(yè)的單位和個人按制度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單位與個人按刺度給予獎勵,組織特殊工種上崗培訓和職工的三級文全教育,定期對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考核和繼續(xù)教育。7、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安全科權數分配為70%,全權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2條技術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定、規(guī)程、標準,組織編制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制適合本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程,確保針對性。2、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3、同機械設備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與安??埔黄穑幹茊挝还こ探ㄖ娣e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與公司總工程師和其它各生產管理部門一起會審。10000m’以下的單位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由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職能部門負責編制,經公司總工程師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zhí)行。
第13條財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2、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3、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觀。
第14條材料設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制訂公司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2、對一切施工機械、電器、井架、車輛等施:廠設備,必須配備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保險裝置,并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添置,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3、確保施工現場中所需的安全設施、材料物資。4、施工設施的材料、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必須保證國家所規(guī)定的標準,并應有合格證書。5、采購人員的購買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等。應注意安全性能指標,不能貪圖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資采購進庫,應選擇技術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并有鑒定合格證的設備和材料。6、參加調查處理與設備有關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術鑒定和整改意見。
第四章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5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l、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負責項h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yè),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有權執(zhí)行公司獎罰制度,阻止違章違紀行為。2、及時檢查機械、電器、井架、架子“四口五臨邊”的保險與保護措施,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設施驗收工作,及時做好安全交底與安全資料。4、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上級。
第16條班組長(工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帶頭做好安今生產工作,監(jiān)督職工的安全生產』二作上的違章作業(yè),確保職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合理分配職工的工作,杜絕違章指揮和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及時檢查施工作業(yè)處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設施不完善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并整改,對沒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應責令停止作業(yè)。4、發(fā)生工傷事故,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報告領導,如實匯報情況。
第17條職工安全生產職責: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qū)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愛護機械、電器等施工安全設備和設施,不準亂操作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決不能不懂裝懂,亂玩電器、機械等設備,不準私自架設、安裝電器設備。3、經常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4、發(fā)生工傷事故,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黨委、團會、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18條公司黨委的安全生產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教育公司各部門貫徹實施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從組織上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能。2、支持行政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工作,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建議,幫助落實各項安全措施。3、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經驗。4、黨委辦公室,應做好政治宣傳工作,宣傳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19條公司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委安全生產職責:1、積極組織全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頒發(fā)的勞動法規(guī)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類規(guī)范章程。2、發(fā)揮共青團的模范先鋒作用,帶頭執(zhí)行各項規(guī)范和規(guī)定,以身作則帶領廣大青年遵紀守法,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的建議。3、發(fā)現不遵守規(guī)程和制度的現象,堅決指止,對嚴重犯規(guī)現象進行堅決抵止。4、組織團員和青年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
第20條公司工會安全生產職責:1、工會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guī)范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2、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協調勞動關系、改善勞動條件,參與安全工作不足的處理。3、督促協調勞動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給予工作上的監(jiān)督指導。4、發(fā)現勞動保護工作上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議。5、積極為職二廠排憂解難,維護職工的正當利益和權利不受侵犯,發(fā)揮好職工的勞動熱情,加強安定團結。
第21條招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工地招收安排職工時,嚴禁招收安排有癲癇病、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和患精神分裂癥、身體殘疾的人,嚴禁招收十八周歲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廠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則有工地及招收者負全部責任。2、不準招收帶幼兒和兒童的人參加工作,不能安排婦女上高處作業(yè),應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參加施工,如確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須辦理好用工手續(xù),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招收使用。4、嚴禁招收社會閑散人員和“三無”人員參加施工,誰招收誰負責。
第10篇 建筑幕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 言
建筑幕墻是融建筑技術、建筑功能、建筑藝術于一體的建筑外圍護結構,是當今建筑物的高級外裝修,深受建筑師和用戶的歡迎。建筑幕墻是高科技產品,其技術復雜程度較高,影響建筑幕墻施工安全的因素眾多,施工安全風險較大。為了保證建筑幕墻的施工安全,必須采取適當的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建筑幕墻施工管理中,既要強化安全管理環(huán)節(jié),也要把科學安全管理同經濟管理、行政管理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保障建筑幕墻的施工安全。
二、建筑幕墻施工的特點
建筑幕墻施工安全管理是其施工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它與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相比較有許多相似點,但更具有許多不同點,這是由于建筑幕墻施工技術管理本身的特殊規(guī)律所決定的。
1.地區(qū)性和流動性管理特點
建筑幕墻施工因為是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地點會分散在不同的地區(qū),或同一地區(qū)的不同現場,或同一現場的不同單位工程或同一單位工程的不同部位而流動變化的,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區(qū)(或地點)的不同內外環(huán)境條件的制約。因此在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類的安全交底都帶有一定地區(qū)性色彩和流動性特征。
2.建筑幕墻施工露天作業(yè)和外腳手架作業(yè)多
建筑幕墻是建筑的圍護結構,其設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這就決定了建筑幕墻的施工是露天作業(yè)和外腳手架作業(yè)的特點。另外建筑幕墻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腳手架在經過長期的日曬雨淋和前面多種工種的施工作業(yè)長時間的使用后會出現較多的事故隱患,如腳手板損壞、架體與建筑結構的拉結松脫或失效、架體內和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封閉失效等。這種特點決定了施工安全管理的內容多,管理的難度大。
3.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進行施工作業(yè)
隨著建筑物向高層和超高層的方向發(fā)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腳手架的情況增多。但是使用升降式腳手架無法進行建筑幕墻的施工作業(yè)。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往往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進行建筑幕墻的施工作業(yè)。另外建筑幕墻的維護和保養(yǎng)也需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進行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吊籃作業(yè)的風險更大,這就要求施工企業(yè)要制定完善的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強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三、建筑幕墻施工的安全管理內容
工程施工項目部作為施工生產的基本管理層,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實施機構,其管理好壞直接關系到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建筑幕墻工程施工前,要進行大量的施工準備工作,這是施工準備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因為任何管理上的差錯或疏忽都可能引起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財產和經濟的巨大損失,因此安全管理工作是貫穿整個施工過程頭等重要的大事。一般情況下,建筑幕墻施工有下列內容:
1.設計圖紙和相關設計資料
在施工準備階段,工程施工的組織者和施工管理班子必須熟悉工程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設計資料,了解和掌握建筑幕墻施工圖紙的設計意圖、幕墻結構類型、構造特點、技術要求、技術關鍵和難點,分析設計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影響。如發(fā)現設計中對幕墻施工安全有不利影響的要與設計者商量解決。
2.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quot;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和誰主管、誰負責 的安全管理原則,施工現場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明確各成員的安全管理職責,并用制度固定下來,以此把與安全直接有關的領導、技術人員、工人聯系起來,形成一個嚴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統。
此外安全管理工作也要文件化、規(guī)范化。使安全管理工作事事有章可循,并有完善的工作記錄。
3.編制現場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建筑幕墻施工現場全部生產活動的重要技術文件,用以正確處理人與物、主體與輔助、工藝與設備、專業(yè)與協作、供應與消耗、生產與儲存、使用與維修以及它們在空間布置和時間排列之間的關系。必須根據擬建工程規(guī)模、結構特點和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對原始資料調查分析和工程投標時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編制出一份能切實指導該工程全部施工活動的科學方案。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須作為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編入施工組織設計內,其中應包括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動火作業(yè)與防火管理措施等。
4.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首先是進場的安全教育,重點是要提高每一個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并讓他們明白建筑幕墻施工的特點和安全生產的關系,如做好高處作業(yè)、臨邊、洞口和腳手架上的防護,物料提升機的使用和安全防護,各類傷亡事故的預防以及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等。
其次是進行各工種的安全教育,對工人進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技能教育,使其明白該工種怎樣做才安全,明白為防止事故發(fā)生所必須執(zhí)行的操作規(guī)則,即必須讓工人明白在施工過程中哪些是該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
再就是開展班組的安全學習,這是工人自我教育的一種形式。班組長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的變化和施工環(huán)境的改變,以及班組內的安全動態(tài)組織班組內的人員對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加深學習和理解,進一步提高每一個組員的安全意識。班組的安全學習宜定期進行,如每周一次。
5.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保證施工安全至關重要。安全技術交底的目的是使接受交底的施工人員熟知和了解所擔負的工作的安全操作要點和與相鄰作業(yè)的關系。特別是要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強調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安全技術交底的時間可以分為施工前對整個工程的一次性交底和按施工進度根據現場情況分階段交底??傊踩夹g交底的要求是要及時、細致,要切合現場的情況,切忌無的放矢。
6.日常檢查監(jiān)督
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日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建筑幕墻施工作業(yè)點比較分散的特點,工程項目部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作業(yè)現場,對既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檢查施工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進行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耍弄清原因和責任人,要求責任人限時整改。安全檢查要設專職安全員,也要發(fā)動群眾進行自檢和互檢,以利盡早發(fā)現事故隱患,消滅或降低損失。
總之,建筑幕墻施工安全管理在整個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施工管理的風險性很大。要搞好建筑幕墻施工安全管理,必須掌握其內部運動規(guī)律,只有這樣,才能主動地、自覺地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搞好。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zhí)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yè)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2、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zhí)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jiān)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guī)定》(qg/yj2905-2002)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施工操作規(guī)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安全規(guī)范及設計、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jiān)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yè)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yè)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yè)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fā)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yè)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跟班作業(yè)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
1、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zhí)行公司q-s-e/yj2817-2007“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fā)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fā)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xù)。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zhí)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制度規(guī)范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xù)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第13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強安全教育,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實行全面現場安全管理。
2. 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處張貼安全告示,制訂安全條例。特別針對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嚴重的情況特別加強教育。
3. 施工現場現有住宅及處往人員較多,必須加強與住戶的聯系,進行書面通知,不得讓小孩老人等到現場參觀。
4. 各種電器電線加強保護,配電箱、盒加蓋加鎖,并配置好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及重復接零保護,蓋面并標注明顯用電標志,施工機械專人使用、維護,攪拌機必須搭防護棚。
5. 進入施工現場或上下要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 化糞池及時完成并加蓋防止墜入,防止施工人員走空墜落。
7. 在進入工地大門品處應懸掛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標語和注意安全、必須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標志,以警告、指令、教育,進入工地人員要牢記安全生產和配帶個人防護用品,但不得將所有的安全標集中懸掛在大門進口處。
8. 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標語,擴大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影響,增大安全的社會效應。
9. 施工作業(yè)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yè)對象和環(huán)境懸掛針對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標志和張貼安全標語。
10. 對安全通道、滅火器材存放點、報警電話等應懸掛提示標志牌。
11.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機口、漏斗等危險處,應使用安全色涂刷防護欄桿隔離圍欄,還應懸掛在相應的禁止、警告標志;如龍門架吊籃進料口處,應用涂有紅白間隔條紋的欄桿圍欄防護,并懸掛禁止通行、當心落物等安全標志。
12. 使用的安全標志、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要顯明清晰;安全標志的大小和懸掛的位置應使人員在危險半徑(距離)之外易于觀察到;安全標志不得殘缺、破損、涂損。
第14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
(3)?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4)?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5)?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①?工程名稱和地點。
②?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③?開、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價。
⑤?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⑥?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⑦?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⑧?取費標準。
⑨?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⑩?互相協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6)?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
(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
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
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質證書、勞動隊伍資質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征得業(yè)主同意,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 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縷析執(zhí)行情況臺賬。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本、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公司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當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帳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當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索賠報告、對賬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yè)信譽。
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事的確認:
①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②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4.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處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出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
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
(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2)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4)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5)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6)建立合同檔案,對個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7)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
(8)建筑施工企業(yè)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①個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②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④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⑤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⑥對于聯營協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且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合同與獎懲
(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給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想責任人追償損失:
①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②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③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①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騙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的。
③遺失重要證據的。
④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⑤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告和報案。
⑥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⑦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
(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2)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0天內,簽約率達100%。
(3)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4)合同履約率達到80%以上。
第15篇 建筑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機構(以下統稱“監(jiān)督部門”)的備案。
第二條蘇州市建設局委托蘇州建筑業(yè)安全監(jiān)督站受理城區(qū)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工作,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各縣級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委托所屬的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機構受理轄區(qū)內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備案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見附件一);
2、建設工程相關各方履行安全責任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
3、各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審查論證計劃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總進度計劃;
(3)臨時設施規(guī)劃方案和已搭建情況;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5)擬進入現場施工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計劃;
(7)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施工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相關操作證;
7、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8、工程項目總監(jiān)及監(jiān)理人員名單及崗位證書;
9、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jiān)督人員名單。
建設單位應承諾報送資料的真實、有效。
第四條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報送“監(jiān)督部門”備案。
第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相關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向“監(jiān)督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
3、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第六條“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備案材料后,對符合備案要求的給予備案。
第七條對建設單位不履行規(guī)定的安全責任,未報送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或未通過備案的,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發(fā)放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對不按規(guī)定呈報備案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相應處罰。
第16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根據《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筑業(yè)從業(yè)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yè)事故風險,增強企業(yè)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2003]1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guī)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guī)定,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yè)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其內容如下:
1.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企業(yè)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規(guī)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險要求。
2.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xù)。
3.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最低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施工企業(yè)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時,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此標準。
4.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
保險費應當列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保險費應當由施工企業(yè)支付,施工企業(yè)不得向職工攤派。
施工企業(yè)和保險公司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各類風險因素商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提倡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差別費率可與工程規(guī)模、類型、工程項目風險程度和施工現場環(huán)境等因素掛鉤。浮動費率可與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業(yè)績、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等因素掛鉤。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業(yè)績好的企業(yè)可采用下浮費率;對安全生產業(yè)績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業(yè)可采用上浮費率。通過浮動費率機制,激勵投保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5.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
施工企業(yè)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辦理完投保手續(xù)。鑒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工藝流程中各工種調動頻繁、用工流動性大,投保應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工程項目中有分包單位的由總承包施工企業(yè)統一辦理,分包單位合理承擔投保費用。業(yè)主直接發(fā)包的工程項目由承包企業(yè)直接辦理。
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監(jiān)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項目開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情況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內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項目,不予發(fā)放施工許可證。
投保人辦理投保手續(xù)后,應將投保有關信息以布告形式張貼于施工現場,告之被保險人。
6.關于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應規(guī)范和簡化索賠程序,搞好索賠服務。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引導投保企業(yè)在發(fā)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使施工傷亡人員能夠得到及時、足額的賠付。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置專門電話接受舉報,凡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企業(yè)和工程項目負責人隱瞞不報、不索賠的,要嚴肅查處。
7.關于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
施工企業(yè)應當選擇能提供建筑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務和有保險能力的保險公司,以保證事故后能及時補償與事故前能主動防范。目前還不能提供安全風險管理和事故預防的保險公司,應通過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向施工企業(yè)提供與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相關的安全服務。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yè)配套、具備建筑安全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十)、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
使發(fā)生的事故得到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并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務和儲存、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直接影響環(huán)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財產損失的事故。
1.職責
(1)項目組織成事故調查組,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2) 部門主管及時通知或報告管轄范圍內發(fā)生本制度規(guī)定的各類事故;組織管轄范圍內的事故調查或如實反映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
(3)安全環(huán)保辦參與事故調查;制定、修訂本制度,協助行政部組織員工學習、培訓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檔案,綜合統計各類事故。
(4) 員工代表在事故的調查處理過程中,維護員工正當利益。
(5) 員工及時如實逐級通知或報告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協助事故調查。
2.工作程序
(1) 事故分類(包括因第三者責任造成的事故)
(2) 生產(工藝)事故:因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誤操作等造成物料損失或影響生產運行和停產的事故
(3) 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2小時以和修復費用達200 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4) 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車輛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5) 傷亡事故:指公司雇傭員工在生產勞動和工作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體認定如下
a )員工在企業(yè)生產活動場所涉及到的區(qū)域,由于生產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而發(fā)生傷亡;
b )員工在生產區(qū)域外,執(zhí)行公司所交給的工作任務時,在其工作時問和工作地點內,由于企業(yè)設務或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傷亡。
c )員工甲地赴乙地執(zhí)行任務或上下班途中發(fā)生非本人應負責的傷亡事故。
d )經請示勞動部門確認的其它傷亡事故。
(6) 泄漏(環(huán)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違章作業(yè)、誤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空氣事故。
(7)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為火災事故。
(8) 爆炸事故:指發(fā)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種原因,己構成發(fā)生事故條件,因及時發(fā)現處理,未造成后果的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級
(1)一級事故
a )人員死亡、重傷、急性中毒和輕傷休息超過105 個工作日以上的;
b )火災、爆炸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數);
c )因物料泄漏對環(huán)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經濟損失5 萬元以的;
d )環(huán)境污染造成較人或嚴重危害和引起廠群沖突的;
e )人群發(fā)生中毒癥狀或人員中毒死亡的;
f )其他經濟損失10000 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4. 二級事故
a )輕傷休息7 個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數), 105 個工作日以下的;
b )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1000 元以下的(含本數);
c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上的;
d )發(fā)生中毒癥狀的;
e )經濟損失1000 元(不含本數)以上,10000 元(含本數)以下的。
5.三級事故
a )輕傷休息在7 個工作日(含本數)以下的;
b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下的‘
c )其他損失在200 元以上(不含本數)1000 元(含本數)以下;
6.事故報告
(1)發(fā)生三級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者應立即向班組長、項目經理報告;部門經理在了解事故概況后,應在4 小時內向安全環(huán)保辦報告,并在2 日內完成《 事故調查報告表》 的填寫交安全環(huán)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和安全環(huán)保辦統計保存。
(2) 發(fā)生二級以上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報告,并通知安全環(huán)保辦,部門經理在3 日之內完成《 事故調查報告表》 的填寫交安全環(huán)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和安全環(huán)保辦統計保存。
(3)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按《 應急計劃》 報警。
(4)發(fā)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7.事故調查
(1) 一、二級事故調查
a )員工必須在3 天內填寫《 事故調查報告表》 ,應清楚寫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huán)保辦認定;
b )項目經理部指定由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查明事故發(fā)生的過程、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或建議。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和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事故調查人員應與發(fā)生的事故無利害關系。
(2) 三級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門負責調查,員工必須在2 天內填寫《 事故調查報告表》 ,應清楚寫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huán)保辦認定。
(3)需政府部門調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規(guī)對本公司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進行事故一調查。
8. 事故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相關部門應按照《 糾止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并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訓。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a )因未研究解決存在不安全隱患而造成事故的;
b )因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 )未按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或員下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即上崗作業(yè),造成事故的;
d )因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 )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
a )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造成事故的;
b )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
c )因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擅自啟動設備,造成事故的;
d )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發(fā)生或減輕損失的;
e )未按本制度及時報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a )對發(fā)生的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
b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或嫁禍于人的:
c )事故發(fā)生后,因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 )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未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e )濫用職權,擅白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5)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撤職、留用察看、辭退或開除等行政處分,可并處經濟處罰。
(6)事故責任者觸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對于比較嚴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環(huán)保辦要發(fā)布通告,以便廣大員工吸取教訓。
(8) 事故處理結果及相應記錄交安全環(huán)保辦匯總保存,建立事故檔案。
第17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消防人人有責?,F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制度、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業(yè)人員有遵守施工現場消防制度的義務,做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2、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演練活動。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3、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 m2配備2支8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廠、站等每25 m2配備1支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各類合適的滅火器。
(4)24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4、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動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好。
(6)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8)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制定消防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嚴格按照一、二、三、四級動火審批制度執(zhí)行。
第18篇 建筑施工現場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現場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范本
(1)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員在安排好人好事項工程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3)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的,由施工管理保同向其作業(yè)保同進行作業(y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分項工程的特點進行交底,不準留有空白。
(5)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應按工程結構層次的變化反復進行,要針對每層結構的實際狀況,逐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認簽手續(xù),由交底人簽字,由被交底班組的集體簽字認可,不準代簽和漏簽。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準確填寫交底作業(yè)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術交底的認簽記錄,施工員必須及時提交給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安全臺帳資料管理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
(9)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認真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工藝的自我保護意識。
第19篇 建筑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設施的配備與要求
1.施工現場出入口旁邊明顯位置應設置1-2組的滅火器,每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鍬、消防鉤、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須漆成紅色,干粉滅火器應購買abc型產品。
2.施工現場車輛出入通行道路,寬度不小于3.5m。
3.施工現場必須敷設好消防管線、干管直徑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還要根據現場暫設情況合理設置消火栓。消火栓處設明顯標志,夜間用紅燈顯示。
4.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道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50m。
5.采用低壓給水系統,管道內的壓力在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低于0.1mpa;采用高壓給水系統,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2支水槍。同時覆蓋堆料場內最遠最高處的要求,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槍的流量,不應小于每秒5升。
6.倉庫、料場內或民工宿舍前,應分組布置干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鉤、消防鍬、消防斧等滅火工具,每組滅火器材之間的間距不應大于30m。
7.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兩個干粉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積水桶(池)和專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黃沙等器材設施。
8.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每25m2配置一個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不少于4個干粉滅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層建筑,還應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臨時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豎管,管徑不小于65mm,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個消火栓口,配備水龍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專用電源線路應接在施工現場總斷路器上端,并設專人值班,保證連續(xù)不間斷供電。泵房門向外開,水箱補水口不少于2個。冬季要有防凍取暖設施。
二、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一)禁火區(qū)域劃分
1. 凡屬下列情況屬于一級動火:
① 禁火區(qū)域內;
② 貯存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及連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③ 各種受壓設備;
④ 危險性較大的高處焊割作業(yè);
⑤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場所;
2.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①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作業(yè);
②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二) 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現場動火,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①一級動火作業(yè),應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科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②二級動火作業(yè)由工地生產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寫防火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動火。
③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審批申請表,經工地安全員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三) 特殊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①進入裝飾、裝修階段,要設吸煙室或吸煙點。
②高層建筑和地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以便及時報告險情。
三、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倉庫的防火要求: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地方,并設在下風口處。倉庫照明應安裝防爆燈具,室內通風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應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鋸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與垛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隔離道。
3.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與易燃堆垛間距,至少保持1m。
4.對貯存的易燃物,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風。
5.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堆垛外緣不小于1.5m,不準亂接臨時電氣線路。
6.對倉庫或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
(二)電焊、氣割場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氣瓶、乙炔瓶應分庫存放,兩者間的存放距離不小于2m。
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小于5m,兩瓶距焊、割點不小于10m。
③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十不焊”規(guī)定:
a.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焊割作業(yè);
b.動火作業(yè)未經審批不準焊割作業(yè),審批后,不設看火人、不備滅火器材,不準作業(yè);
c.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時,不準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
e.裝過各種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g.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i.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j.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三)油漆料庫與調料間的防火要求
1. 油漆料庫與調料間應分開設置,油漆料庫與散發(fā)火花的場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 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品種,應分庫存放。
3. 調料間應有良好的通風,并應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室內禁止一切火源,調料間不能兼作休息室。
4. 調料人員應穿不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不帶釘子的鞋。使用開啟涂料或稀釋劑包裝的工具,應采用不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5. 調料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調料間內不應存放超過當天加工所用的原料。
(四)木工操作間的防火要求
1. 操作間應采用阻燃 材料建筑。
2. 操作間冬季取暖,不準使用明火。
3. 操作間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作業(yè)。
4. 電氣設備安裝要符合要求,電刨、電鋸的電動機應安防塵罩,砂輪機應安裝在木工操作間外的安全地點。
5. 操作間只能存放當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時運走,木工應做到活完場地清,刨花、鋸沫每班都要打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
6. 配電箱、刀閘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廢料。
7. 工作完畢拉閘斷電,并經檢查確無火險后方可離開。
(五)地下工程的防火要求
1.安全出入口不少于2個,疏散走道和樓梯寬度不小于1m。
2.疏散通道、樓梯、坡道處不宜堆放施工機具和施工材料,并應設有照明設備。
3.地下工程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給水管道可以與施工用水管道合用。不能設置消防用水時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4.地下工程油漆粉刷和噴漆不可以大面積進行,局部粉刷量不宜過多,同時在粉刷區(qū)域禁止一切火源,加強通風。
四、重點工種的防火要求
1.從事電、氣焊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2.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手續(xù)。
3.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4.嚴禁在有可燃氣體、蒸氣、粉塵或禁止明火作業(yè)的危險場所焊割。必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的防火距離。
5.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施工現場高空和露天作業(yè)應立即停止。
6.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焊割作業(yè)。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7.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咀、焊鉗以及電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8.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9. 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
電焊工防火要求:
① 電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焊機、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
② 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和金屬架子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觸火花,造成火災事故。
③ 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裝好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④ 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與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火災發(fā)生。
10.氣焊工的防火要求
①乙炔瓶、氧氣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②乙炔氣瓶、氧氣瓶在新建或維修工程內存放,應分開存放,并備有滅火器材和設防火標志。
③乙炔瓶、氧氣瓶不準放在高低壓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在,高空焊割時,也不能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④乙炔瓶、氧氣瓶應直立使用,禁止平放臥倒使用,以防油類落在氧氣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導管及其零部件。
⑤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暴曬,撞擊,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慢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⑥焊割時,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時先開乙炔氣點燃,然后再開氧氣進行調火,操作完畢時,按相反程序關閉。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余氣。
11.看火監(jiān)護人員職責
①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物品,以隔絕火星。
②要堅守崗位,不能兼做其他工作,要與電氣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割周圍的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③在高空焊割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擋,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濺落。
④在焊割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割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在隱蔽場所或部位(如悶頂、隔墻、電梯井、通風道、電纜溝和管井等)焊割操作完畢后,0.5~4小時內要反復檢查,以防陰燃起火。
⑤要根據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器材和防火設備(石棉布、接火盤、風擋等)做好滅火準備。
⑥發(fā)現電、氣焊操作人員違反電氣焊防火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或工地安全保衛(wèi)部門匯報。
涂漆、噴漆和油漆工的防火要求
1.噴漆、涂漆的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止形成爆炸極限濃度,引起火災或爆炸。
2.噴漆、涂漆的場所禁止一切火源,應采用防爆的電器設備。
3.禁止與焊工同時間、同部位的上下交叉作業(yè)。
4.油漆工不能穿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的。
5.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紗團、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理,不能隨意堆放,防止因化學反應而產生熱能,發(fā)生自燃。
6.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程序。
7.在維修工程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性脫漆劑。一次涂刷脫漆劑量不宜過多,控制在能使用漆膜起皺膨脹為宜,清除掉的漆膜要及時妥善處理。
8.對使用中能分解、發(fā)熱自燃的材料,要妥善管理。
電工的防火要求
1.各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固,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2.放置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3.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對地220v絕緣電阻應不低于0.22mω)的規(guī)定,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
4.施工現場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子、電熱器等器具。
5.當電線穿過墻壁、葦席或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當在電線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絕。
6.每年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ω。
倉庫保管員的防火要求
1.倉庫保管員,要牢記《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能混存在一起。
3.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5.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6.物品入庫前應當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7.庫房門窗等應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8.庫房內的照明不準超過60w,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9.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
11.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yè)等。
12.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五、 季節(jié)性防火要求
1.冬季防火要求
① 冬季施工采暖方法,應盡量使用暖氣,如用火爐,必須事先提出方案和防火措施,經消防保衛(wèi)部門驗收同意后,方能使用。
② 在油漆、噴漆、油漆調料間、木工房、料庫、使用高分子裝修材料的裝修場所,禁止使用火爐取暖。
③ 各種金屬火爐與可燃保溫材料的距離不得小于1m,已做保護層的火爐距可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70cm。各種磚砌火爐壁厚不得小于30cm。
④ 各種火爐的爐身、煙囪和煙囪出口等部位距電源線和電氣設備保持50cm以上的安全距離。
2.易燃、可燃材料的防火要求
① 冬季施工盡量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進行保溫。
② 使用可燃材料保溫的工程,必須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和檢查。
③ 防水層施工時,下層作業(yè),上層電氣焊作業(yè)立即停止。
④ 保溫材料使用完畢以后,要隨時清理,集中進行存放保管。
3.冬季消防器材的保溫防凍要求
①應盡量安裝裝地下消火栓,在入冬前進行一次試水,用草簾、鋸沫等覆蓋,以防結凍。
②冬天下雪時,應及時清掃消火栓上的積雪,以免雪后將消火栓井蓋凍住。
③高層臨時消防豎管應進行保溫或將水放掉,消防泵房應考慮采暖措施,以免結凍。
雨季和夏季施工防火要求
1. 雨季施工到來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必須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2. 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3. 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內存放,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因受雷雨、日曬發(fā)生起火事故。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的高熱引起周圍可燃物起火。
六、液化石油氣的使用與保管防火要求
從環(huán)保方面要求,工地食堂禁止燒煤,改用干凈清潔的燃料、液化石油氣以來。工地防火又多了一項防火要求較高的項目,因液化石油氣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品,稍有不慎就可能起火爆炸,所以,從存放到使用都有較高的要求。工地必須按下列要求使用。
1.液化石油氣罐嚴禁在露天存放和使用,必須設在防曬和通風良好的房間和棚內放置,并應設門、防火標志和備有滅火器材。
2.多瓶串連使用,應采用分氣缸和加設減壓閥設備,使用時一定要火等氣,不可氣等火,發(fā)生爆燃事故。
3.首先打開燃氣總閥門,點著點火棒,開啟灶眼閥門,用點火棒點燃灶具。切記不可開啟灶眼時間過長,再用點火棒點火那樣會造成爆燃發(fā)生事故傷人。
4.燃燒器點燃后,如發(fā)生異常聲音、火焰混濁不清楚狀態(tài),應立即關閉燃氣閥門,重新點火。
5.初次使用,由于管道內存有空氣,燃燒氣不易被點燃,如沒點燃時,應立即關閉閥門,重新點火。
6.關閉、停用時,應先關大火開關然后再關小火開關。
7.氣量不足或冬季液體產氣不足時,嚴禁倒置和用熱水澆泡的方式使用。
8.下班后,要關閉氣瓶開關,將氣瓶室關門上鎖,防止他人亂動造成事故。
七、發(fā)生意外火情后的撲救措施:
1. 使用中聞到石油氣味,要立即對所有能產生漏氣的接頭用肥皂水或洗滌靈稀釋液進行涂抹檢查,嚴禁用明火進行檢測,發(fā)現有漏氣的接點要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進行修理,消除隱患。
2. 如發(fā)生接頭處著火時,要立即關閉氣瓶開關,起火處會自行熄滅。如氣瓶咀處漏氣著火,不要驚慌。應用濕毛巾或濕抹布往開關處一蓋,再用手擰緊氣瓶開關,火焰會自行熄滅。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同理,千萬不可驚慌將氣瓶碰倒,使液體流出造成更大事故?;鹧鎿錅绾?要立即找有關人員修理,不可自行修理
3. 如火情較大時要及時呼救,采用一切撲救方式控制火勢,想方設法將氣瓶降溫及時關閉氣瓶開關,將氣瓶轉移到安全地帶,防止氣瓶發(fā)生爆炸,造成重大傷害事故。
4. 炒菜鍋油溫過高引起火焰,不要驚慌,滅火方法有三種:①用鍋蓋將鍋蓋嚴隔絕空氣,火會自行熄滅。②將切好的生菜迅速倒入鍋內翻抄,油溫降低后火會自行熄滅。③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切記千萬不能用水滅火,防止將鍋內燃燒的熱油濺到哪兒都是,擴大燃燒范圍和將人員燙傷,造成二次傷害事故。
5. 火情處理后要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
6. 以上安全使用要求和發(fā)生火情時的撲救措施,請使用人員牢記,要多加查看,不可疏忽大意。
第20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qū)域內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yè)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淮陰區(qū)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淮陰區(qū)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jiān)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復核:
1、《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審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1份;
4、產品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制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后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fā)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fā)放《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于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采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qū)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淮陰區(qū)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應于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匯總表》報送淮安市建設局安全監(jiān)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