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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公司制度的構建如同建筑一座堅實的大廈,需要從基礎開始,逐步堆砌。首要步驟是明確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和戰(zhàn)略目標,這些是制度的基石。接著,要劃分各個部門的職責,確定每個角色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制度覆蓋公司的各個層面。此外,制定流程圖和工作指南,讓員工清晰理解執(zhí)行任務的步驟,避免工作混亂。
體系框架
制度框架應包括基本政策、操作規(guī)程、績效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和風險管理等多個部分?;菊叨x公司行為準則,操作規(guī)程則細化日常運作,績效管理激勵員工,人力資源制度保障公平,財務管理確保資金透明,風險管理則預防潛在危機。各部分之間應相互協調,形成完整的制度網絡。
重要性和意義
公司制度如同導航圖,指引員工在復雜的商業(yè)環(huán)境中行駛。它規(guī)范行為,提高效率,減少誤解,維護公平,同時也是保護公司資產和聲譽的重要屏障。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推動公司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有時,制度的缺失或不當可能導致混亂,甚至損害公司利益。
制度格式
制度的書寫格式應清晰、簡潔。每項規(guī)定應包含目的、適用范圍、責任方、操作流程和違規(guī)處理等要素。使用專業(yè)術語,但避免過于復雜,保證所有員工都能理解。條理分明的章節(jié)劃分,有序的編號系統,使閱讀和查找更為方便。值得注意的是,制度需定期審查和更新,以適應公司和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
以上所述,公司制度的構建是一個細致而全面的過程,既要考慮實際操作,又要兼顧長遠發(fā)展。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打造一套既嚴謹又實用的公司制度體系。
印章公司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發(fā)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內設部門的名義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種類
第三條、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機關注冊后,在注冊地公安機關等級備案而刻制的對外具有法人效應的印章。
第四條、公司業(yè)務專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yè)內容和權利的印章,如合同專用章、財務章等。
第五條、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字的印章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啟用與廢止
第六條、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刻制印時,由申請單位(部門)向人力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人力行政部審查后報經理和總裁審批。
第七條、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公司在發(fā)生印章遺失、損毀和被盜情況時,責任人應立即向上級匯報,人力行政部須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實責任,減少和彌補損失。
第九條、新印章在使用前應首先辦理登記,并要加蓋印模。
第十條、因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而廢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門應立即將印章封存處理并進行封存日期登記。
原則上,廢止的印章應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銷毀。
印章的封存和銷毀應報經總裁審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管理公司的各類印章(財務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統一保管。
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
負責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銷毀;
保管公司的各類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二條、公司印章應嚴格執(zhí)行印章審批和登記程序,原則上先審批后用章,使用人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記印章使用的登記簿。
第十三條、一般事務性用章,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負責初步審批,經辦人持所在單位(部門)經理已簽字的印章使用審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蓋印章,人力行政部經理審查通過后在印章審批表上簽字,由印章保管人負責在需加蓋印章的文件上加蓋印章。
第十四條、合同類文件經合同小組審定,總裁簽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實后蓋章。
第十五條、凡涉及對外投資、合作、資產重組、所有權變更、企業(yè)法人或者名稱變更、債權債務處置、擔保、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章,須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和總裁共同審批。
第十六條、公司各類業(yè)務合同必須使用合同章,不允許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條、人力行政部應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對所加蓋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實,對經過審批后的文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原則上公司的各類印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經經理、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由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完畢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匯報使用情況,不得帶往其它地點。
第十九條、嚴禁開具加蓋各類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證明,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具的,須經總裁批準。
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
持空白信函和證明外出工作歸來后,須于當日向人力行政部匯報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刻制印章,嚴禁違反規(guī)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法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公會負責解釋并修改。
第2篇 a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門權力的象征,應當嚴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專人保管。
2.加蓋公司印章,須經過主管經理同意。
3.加蓋部門印章,須經過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
4.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須經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換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辦理,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刻制。
6.廢棄的印章由綜合部統一收回保存。
7.由申報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及用文加蓋公司印章,需登記好內容。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專人分開保管。
上述印章未經公司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二、使用公司印章依據下列情況進行審批: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置的合同、協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fā)文、發(fā)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經理批準;
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
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財務部門用章外,由公司經理批準。
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批準;
涉及到對外或代表公司名義,必須經公司經理或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同意。
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
對不符合用章規(guī)定的,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
對違反用章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獲得用章造成重大影響、后果或經濟損失,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四、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經理批準。
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第4篇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印章管理,明確管理責任,維護企業(yè)利益,確保企業(yè)各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印章包括企業(yè)公章、合同專用章、部門行政章和銀行預留印章。
銀行預留印章包括企業(yè)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 印章由部門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部統一辦理刻制。
第四條 印章遺失,應及時向上一級部門領導匯報,并向有關部門或個人通報,以不影響企業(yè)利益為前提。
第二章 印章保管
第六條 企業(yè)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秘書保管;部門行政章由各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第六條 銀行預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業(yè)公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秘書保管;法人私章由財務經理或授權主辦會計保管。
第七條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隨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確需委托他人代管的,應當在印章使用單上登記。
第八條 印章使用應當登記,用印登記表由用印人親自填寫,不得由他人代寫;用印審批單,由用印人填寫,由審批人簽字審批。
第九條 印章應當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的柜里,應當隨手存放并上鎖。
第三章 印章用途
第十條 企業(yè)公章適用企業(yè)對內對外發(fā)布公文或重點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專用章適用于企業(yè)與客戶或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部門行政印章一般適用以下內容:
1、報告:向上級部門或政府相關部門的有關報告。
2、通知:向下級或相關部門通知或知會有關制度、協作工作等事宜。
3、證明:向有關部門或個人證明有關事情與本部門有直接關系。
4、往來:財務部門與客戶或供應商確認往來賬。
第十三條 銀行預留印章適用于與銀行辦理取、存款往來關系,一般僅有出納員使用。
第四章 印章使用
第十四條 印章使用必須詳細登記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印章類別、用印份數、審批人、經辦人;確因業(yè)務需要需將印章帶離室外使用的,還必須載明歸還日期。
第十五條 企業(yè)公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確認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合同專用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確認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七條 部門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上報本部門經理審批;如果是跨部門使用印章的,還需要使用部門的經理確認。
第十八條 銀行預留印章使用流程:
1、原則上由出納提出申請;辦理非貨幣資金形式的款項(如信用證開證申請、信用證承兌等)可由當事人(非出納)提出申請。
2、由財務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九條 印章確需帶離室外使用的審批流程:按照以上流程和要求辦理,但印章保管應當跟蹤印章管理,直至印章收回。
同時,企業(yè)公章和合同章帶離室外使用,應當有兩個經辦人共同攜帶辦理。
第二十條 各部門經理自己使用印章的同樣要在印章登記表上登記印章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 印章使用時,印章保管人應當認真督促和審閱,應當預防經辦人弄虛作假,以確保印章使用申請內容與實際相關資料相吻合。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_年_月_日起施行。
第5篇 項目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管理項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節(jié)管理原則
一、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節(jié)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四、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三節(jié)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
二、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三、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四、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七、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這個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
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四節(jié)責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
二、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6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發(fā)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內設部門的名義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種類
第三條、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機關注冊后,在注冊地公安機關等級備案而刻制的對外具有法人效應的印章。
第四條、公司業(yè)務專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yè)內容和權利的印章,如合同專用章、財務章等。
第五條、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啟用與廢止
第六條、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刻制印時,由申請單位(部門)向人力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人力行政部審查后報經理和總裁審批。
第七條、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公司在發(fā)生印章遺失、損毀和被盜情況時,責任人應立即向上級匯報,人力行政部須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實責任,減少和彌補損失。
第九條、新印章在使用前應首先辦理登記,并要加蓋印模。
第十條、因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而廢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門應立即將印章封存處理并進行封存日期登記。原則上,廢止的印章應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銷毀。印章的封存和銷毀應報經總裁審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管理公司的各類印章(財務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統一保管。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負責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銷毀;保管公司的各類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二條、公司印章應嚴格執(zhí)行印章審批和登記程序,原則上先審批后用章,使用人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記印章使用的登記簿。
第十三條、一般事務性用章,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負責初步審批,經辦人持所在單位(部門)經理已簽字的印章使用審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蓋印章,人力行政部經理審查通過后在印章審批表上簽字,由印章保管人負責在需加蓋印章的文件上加蓋印章。
第十四條、合同類文件經合同小組審定,總裁簽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實后蓋章。
第十五條、凡涉及對外投資、合作、資產重組、所有權變更、企業(yè)法人或者名稱變更、債權債務處置、擔保、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章,須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和總裁共同審批。
第十六條、公司各類業(yè)務合同必須使用合同章,不允許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條、人力行政部應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對所加蓋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實,對經過審批后的文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原則上公司的各類印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經經理、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由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完畢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匯報使用情況,不得帶往其它地點。
第十九條、嚴禁開具加蓋各類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證明,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具的,須經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持空白信函和證明外出工作歸來后,須于當日向人力行政部匯報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刻制印章,嚴禁違反規(guī)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法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公會負責解釋并修改。
第7篇 a房地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權利的信物,為了正確使用和發(fā)揮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印章由總經理簽發(fā),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經理保管,支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發(fā)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會計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統一刻制后,交各部門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須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銷毀。
2、公司印章一般不準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需外出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xù),由印章掌管人等兩人以上共同外出監(jiān)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帶出使用而發(fā)生任何后果,必須追究其責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協議書、文件、報告、財務報表等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方準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業(yè)務章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4、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印章,不蓋空白介紹信,不代寫介紹信。凡使用公章必須造冊登記或留底稿,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需說明事由、姓名、時間存根和便函內容要一致。
5、開出的介紹信、便函,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義為私人開具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介紹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發(fā)出文件,由總經理批準,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圍如下:
(1) 呈報上級機關(股東會、董事會及工商、稅務等主管部門)的請示、報告。
(2) 對公司下屬部門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復、獎懲、任命、通告、制度條例的頒發(fā)等。
(3) 有關重要計劃、報表、預決算等等。
(4) 對上級與其他單位的公函、便函必須由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經管理部審查方可用印章。
8、公司員工一切應以公司利益為重,自覺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機密,不得泄露用章內容。
第8篇 房地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權利的信物,為了正確使用和發(fā)揮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各印章由總經理簽發(fā),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經理保管,支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發(fā)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會計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統一刻制后,交各部門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須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銷毀。
2、 公司印章一般不準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需外出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xù),由印章掌管人等兩人以上共同外出監(jiān)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帶出使用而發(fā)生任何后果,必須追究其責任。
3、 凡需用章的合同、協議書、文件、報告、財務報表等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后方準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業(yè)務章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4、 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印章,不蓋空白介紹信,不代寫介紹信。凡使用公章必須造冊登記或留底稿,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需說明事由、姓名、時間存根和便函內容要一致。
5、 開出的介紹信、便函,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義為私人開具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介紹信或便函。
6、 公司印章的使用,凡發(fā)出文件,由總經理批準,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圍如下:
(1) 呈報上級機關(股東會、董事會及工商、稅務等主管部門)的請示、報告。
(2) 對公司下屬部門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復、獎懲、任命、通告、制度條例的頒發(fā)等。
⑶ 有關重要計劃、報表、預決算等等。
(4) 對上級與其他單位的公函、便函必須由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經管理部審查方可用印章。
8、 公司員工一切應以公司利益為重,自覺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機密,不得泄露用章內容。
第9篇 某公司印章、證照的管理制度
f公司印章、證照的管理制度
1、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章、法人私章、各部門章等印章;證照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卡)、銀行帳戶、稅務登記證(地稅、國稅)、財政登記證、海關注冊證書及各下屬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證照。
2、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公司負責人管理,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公司會計管理,預留在銀行財務印鑒中的私章由各公司出納管理,特殊情況不能按以上崗位規(guī)定管理的,由分公司負責人負責安排管理人員,但公章、財務章和法人私章必須是分開管理,各部門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
3、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卡)、稅務登記證(含國稅、地稅)、財政登記證、海關注冊證書及其它證照由公司總經辦負責統一管理。
4、各下屬公司總經辦必須按照各地有關部門(工商局、稅務局等)的要求,按時辦理各種證照的年檢、變更、更換工作,保證公司經營主體資格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5、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應懸掛在公司所在地。
6、按印章、證件的類別建立獨立完整的印章、證照檔案記錄本。印章、證照使用前應登記使用日期、經辦人、審批人、用途等。各分公司應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將上月公司證照、印章使用登記表上傳總公司總經辦。
7、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與其他單位、組織及第三人共同使用。
8、未經總公司批準,各分公司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聯系業(yè)務,簽各種單據、打欠條等行為。
9、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義為本人、其他單位、個人提供擔保、貸款、抵押,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向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借款。
10、各分公司現行的印章、印鑒未經總公司批準和授權,不得擅自重刻、復制、注銷。如需啟用新印章、印鑒,必須經總公司總經辦同意和授權。
12、各分公司責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證照簽訂各種假經濟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證照進行違法活動等等。
13、各分公司印章、證照丟失時應立即向總公司總經辦報告,并依法公告作廢,重新刻制。
14、各公司必須明確各印章、證照管理責任人,并將其名單上報總公司總經辦備案,如責任人發(fā)生變化,應及時知會總部總經辦。
15、責任:各下屬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不得違反上述規(guī)定,一旦發(fā)現和查出,根據情節(jié),給予相關管理責任人處分,情節(jié)嚴重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證照、印章使用登記表
序號使用人使用日期用途審批人備注
第10篇 公司財務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yè)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fā)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fā)票專用章應按規(guī)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guī)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xù),并寫出書面材料。
第11篇 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怎么寫
建設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的刻制、改刻與廢止( l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與廢止議案由總經理提出,董事會審批。其他單位或人員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刻制印章;(
2) 集團公司成立的二級公司單位及部門,其正式印章由總公司頒發(fā)或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持總公司證明制作。制作單位內部印章,必須持集團公司證明,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制作。由集團公司辦公室備案;(
3) 廢止的印章應交由辦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為3 年;(
4) 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損毀或被盜時,相關責任人應迅速向總經理提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理決定。2 .用印手續(xù)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手續(xù)進行:使用印章時應先填寫公司印章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寫明申請事項,征得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后,連同需蓋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員。3 .印章保管( l )集團公司辦公室對所有印章應建立臺賬并逐一登記。根據印章類別由總經理指定保管部門,保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印章保管單位設有印章使用登記簿,對每次的印章使用進行記錄,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使用審批人等;〔
3) 公司印章保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印章和簽名章必須妥善保管,用時取出,用畢存放于安全柜內加鎖;(
4) 公司印章原則上只能由印章保管員保管使用,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攜帶印章外出,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印章保管員帶章跟隨;(
5) 公司需要蓋印的文件、材料等,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印;未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公司印章。對于非法用印者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損失的程度,按公司規(guī)定子以處罰;(
6) 保管人員對保管的印章應經常清洗,保持印章清晰;
7) 管理印章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8) 印章保管人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定辦事,確保用印準確;(
9) 凡以公司名義發(fā)文,需按公司公文處理辦法手續(xù)完備方可用章;(
10) 各種證明材料用公司印章時,需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先審批并由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11) 任何情況下不得開具空白介紹信或在空白紙仁蓋章;(
12) 各類統計報表(含各種申請表)須逐步填寫清楚,經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空白表格一律不得先蓋章后填寫;(
13) 重要用章需登記備案,詳細登記用章時間,批準人及承辦人。4 .所屬分公司印章管理與使用參照上述制度執(zhí)行。
第12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根據公司不同業(yè)務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圍。為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杜絕失誤發(fā)生,特規(guī)定如下印章使用辦法。
二、印章刻制按公司業(yè)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總經辦辦理印章登記手續(xù),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附表1),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三、總經理通過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yè))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辦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各部門在使用印章時應嚴格遵守印章授權使用范圍、期限等規(guī)定。
四、公司印章使用范圍、保管人、使用印章審批人等規(guī)定見下表:
序號 印章名稱 使用范圍 保管部門 使用審批人 使用規(guī)定 備注
1公章 公司對外所有正式文件,對內通知等正式行文 總經辦總經理
或授權人
2財務
專用章公司正式財務文件、報告、證明、票據等財務
會計部財務會計部經理財務報表使用時,由財務會計部經理審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3合同
專用章公司各類合同總經辦參見<<合同管理規(guī)定>>參見《合同管理規(guī)定》財務合同需總經理核準
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財務
會計部見《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見《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
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財務報表文件、票據總經辦總經理或授權人《合同管理規(guī)定》
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進出證明行政
管理部行政部經理
7人力資源部章_公司人事證明
_員工聘用、解聘等各類通知
_工資發(fā)放,調整通知
_對口單位函件往來人力
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經理重大事項與外單位人員出具證明,需總經理審批
8工程專用印章_工程施工告示
_工程建設中與相關單位的非正式函件往來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工程建設維護中心負責人
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戶通知、告示
_客戶申述處理的回復客服
中心客服中心
經理
五、印章由指定保管人專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對所負責的印章丟失或盜用,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等負全部責任。
六、當印章管理人變動或印章在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調走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xù),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
七、印章的使用
1、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附表2),并經指定的審批負責人進行審核。審批人要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審查要加蓋印章的文本內容是否在授權的范圍內,審批通過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員后,方可使用印章。審批人對文本加蓋印證后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義務負主要責任。印章保管人須將加蓋印章的文本連同《印章使用審批單》歸檔保存。
2、 公司印章原則不允許攜帶外出,如確系特殊需要須經部門經理提出書面借用申請,并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時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見附表3),并必須兩人以上一起辦理借用手續(xù),在借用登記表上簽字。原則上借出的印章當天歸還,不得延誤。印章外借期間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3、 員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關證明,本人應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簽字后方可蓋章。
八、責任
1、 印章使用責任人(簽字人)對印章負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監(jiān)印人員對違反規(guī)定的簽印有權拒絕用章,印章保管人員不得私自動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經查出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序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或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2、 若印章在使用、保管過程中不慎遺失,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行政、經濟責任,給予嚴厲的處分,并賠償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13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專用章,公章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授權專人進行保管,專用章由部門經理授權的專人保管。公章和專用章的保管人統一造冊登記,于行政辦公室備案,保管人的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2.印章保管人必須嚴守職責,一絲不茍,印章設專柜保管,隨用隨取,用后即鎖,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攜離辦公室,特殊情況,印章攜離辦公室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公章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在空白紙、信封或空白介紹信上加蓋印章。
4.公章的使用規(guī)定:
①非正式的確認、證明、介紹信等函件,由主持業(yè)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審定,由公章管理售貨員蓋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紹信等函件需要加蓋公章時,必須由總經理簽批,總經理不在,可由總經理授權人代簽;
③對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同意,方可蓋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進行登記,并將《印章使用申請單》存檔。凡加蓋公章的發(fā)文,行政辦公室必須留底存檔。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樣式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規(guī)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門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啟用前,必須留印模以備查,行政辦公室根據印章的使用范圍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啟用通知。
8.作廢的印章要及時上繳,并通知有關部門。公章如有遺失,須立即上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發(fā)出遺失和作廢聲明和辦理其他善后事宜。
第14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保管與監(jiān)用
1、公司章與法人印章有總經理負責保管,對其使用負責。
2、財務及部門章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有保管人負責監(jiān)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將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對各印章的所有負責。
4、印章必須在公司辦公室內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啟用時,保管和監(jiān)用人必須做好記錄,注明申請蓋印人或單位、使用內容、使用時間;
2、保管和監(jiān)用人應對申請人提供的所需蓋印之文書的內容、格式進行嚴格審查,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匯報;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監(jiān)用人對印章的使用負有法律責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印章,對未經批準擅自用印者,公司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5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專用章,公章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授權專人進行保管,專用章由部門經理授權的專人保管。公章和專用章的保管人統一造冊登記,于行政辦公室備案,保管人的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手續(xù)。
2. 印章保管人必須嚴守職責,一絲不茍,印章設專柜保管,隨用隨取,用后即鎖,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攜離辦公室,特殊情況,印章攜離辦公室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公章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在空白紙、信封或空白介紹信上加蓋印章。
4. 公章的使用規(guī)定:①非正式的確認、證明、介紹信等函件,由主持業(yè)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審定,由公章管理售貨員蓋章;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紹信等函件需要加蓋公章時,必須由總經理簽批,總經理不在,可由總經理授權人代簽;③對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同意,方可蓋章。
5. 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進行登記,并將《印章使用申請單》存檔。凡加蓋公章的發(fā)文,行政辦公室必須留底存檔。
6. 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樣式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規(guī)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門不得自行其是。
7. 新印章在啟用前,必須留印模以備查,行政辦公室根據印章的使用范圍向有關單位發(fā)出啟用通知。
8. 作廢的印章要及時上繳,并通知有關部門。公章如有遺失,須立即上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發(fā)出遺失和作廢聲明和辦理其他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