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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的會計活動,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及時。該制度涵蓋了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審計監(jiān)督、內部控制等多個方面,旨在提升企業(yè)的經營效率和風險防控能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會計核算制度:規(guī)定會計科目設置、賬務處理流程、會計憑證管理等,保證會計信息的合規(guī)性和準確性。
2. 財務管理制度:涵蓋預算編制、資金調度、成本控制、投資決策等內容,強化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 審計監(jiān)督制度: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定期進行財務審計,確保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實性。
4. 內部控制制度:通過設立審批權限、風險評估、內部審計等機制,防止財務舞弊,保障企業(yè)資產的安全。
重要性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維護企業(yè)利益:有效監(jiān)控財務活動,防止財務風險,保護企業(yè)資產不受損失。
2. 提升運營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減少錯誤和遺漏。
3. 增強透明度:確保財務信息的公開、公正,增加投資者信心。
4.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守國家會計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維護企業(yè)合法性。
方案
制定和執(zhí)行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制度設計: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全面、系統(tǒng)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和工作流程。
2. 培訓與教育:對全體員工進行會計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遵守規(guī)定。
3. 實施監(jiān)控:設立專門的執(zhí)行小組,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4. 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根據業(yè)務變化和實踐反饋,適時修訂和完善制度。
5. 外部審計配合:與外部審計機構保持良好溝通,確保內外部審計的順利進行。
通過上述措施,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保駕護航。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試題范文
第1篇 建工學院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建工學院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為了更好的搞好財務管理,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及省教育廳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財務會計
管理的需要,建立我院的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一、院長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
我院法定代表人是院長,院長對會計工作承擔領導責任,同時還對保存和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這些責任主要包括:
⒈ 領導學院財務處及其財會人員和其他人員遵守、執(zhí)行《會計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規(guī)章和制度。
⒉ 確保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帳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等相關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⒊ 保障學院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⒋ 對依法辦事、抵制違反會計法規(guī)行為的會計人員不得實行打擊報復。
二、學院財務處及其負責人的職責權限
(一)學院財務處長的職責權限
⒈ 全面履行財務處的職責。
⒉ 負責對財務處的會計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對主管會計人員和其他會計人員的業(yè)績進行考核;對會計人員的聘任、調動、獎懲向院長提出意見。
⒊ 負責組織財務處會計人員崗位培訓和任職期間的職業(yè)道德教育,會計知識更新及業(yè)務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⒋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各項財務規(guī)章制度。
⒌ 積極組織收、繳學院各項收入,籌集學院所需的發(fā)展資金。
⒍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分配各項教育經費。
⒎ 負責一般財務收支的審批。
⒏ 參加涉及學院財務收支和資金有關的會議、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簽訂。
⒐ 負責協調、溝通財務處與學院領導和基層單位的關系;加強學院財務處與外部相關單位的聯系。
⒑ 定期向院長和職代會匯報學院財務收支和財務狀況。
(二)財務處及其人員的職權
發(fā)現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其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向財務處長報告,由財務處長向院長報告,查明原因做出處理。具體職權如下:
⒈ 執(zhí)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等法規(guī)和制度。
⒉ 嚴格執(zhí)行預算,對超支的經費不予報銷,節(jié)約的余額結轉下年使用;對特殊情況下超支的經費,應向財務處長報告,由財務處長提出處理意見。
⒊ 依法辦理會計業(yè)務,每月及時向處長提供科目匯總表和財務會計報表,隨時報告財務收支中的異?;蛑卮笫罩闆r。
⒋ 依法進行會計監(jiān)督。
通過對會計憑證的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如:只有金額而沒有數量、單價;無經辦人和簽章等)予以退回,要求補充更正;對金額錯誤的原始憑證不得更正,只能重開。
通過財產清查,發(fā)現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或由財務處長報請學院院長處理。
⒌ 制止、揭發(fā)違反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行為。
⒍ 按照“票款分離”征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地將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上繳財政專戶。
7. 做好全院政府采購有關事宜。按照規(guī)定的政府采購目錄和項目匯總學院各系、部、處、室全年設備、材料、物品的采購數量、金額等,編制上報政府采購計劃。
三、財務處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
⒈ 由人事處提供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和工資情況;師資培訓計劃;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的發(fā)放及福利分配情況等。
⒉ 由后勤管理處提報基建計劃、維修計劃、一般設備、物品采購計劃及相關政府采購計劃、清產核資相關資料,以及代表學院與后勤集團簽定為學院提供有償服務協議等。
⒊ 教務處提供學生人數、班級、系別和學籍變動情況;教學計劃、學生實習班級、標準;各單位利用教學設施對外有償服務情況;教學人員課時補貼發(fā)放計劃、外聘人員情況;教學設備采購計劃等。
⒋ 成教學院提供成人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人員培訓計劃、人數、收費等情況。
⒌ 科研處提供各類科研項目計劃和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監(jiān)督學院直屬校辦產業(yè)創(chuàng)收上繳情況。
⒍ 學生處負責提供招生計劃和錄取新生名單;學生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國家獎學金等的發(fā)放;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事宜。
⒎ 自負盈虧單位應及時向學院上繳有關費用(包括單位按工資總額繳納的 2% 工會經費、 10% 住房公積金、 6.5% 職工醫(yī)療保險、 1% 的失業(yè)保險、 2.5% 職工福利費等)。
⒏ 各系、部、處室及有關單位有上繳收入的必須及時足額上繳,財務處有權督促繳納。
⒐ 財務處向各系、部、處室及有關單位下達各項預算,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
四、財務處會計核算組織形式
實行集中管理,財務處統(tǒng)一收支,實行一級會計核算,各系部、處室不設財務。校辦產業(yè)和后勤集團財務相對獨立,不在學院財務處核算,但其固定資產由學院統(tǒng)一管理。
凡屬學院財務收支,均應由學院財務處統(tǒng)一核算和管理,學院各系部、處室的收支必須統(tǒng)一到財務處,實行收支兩條線,未經財務處同意,任何單位不得自行收取各項費用。各單位主管的各項收費,均應直接交到財務處,并由財務處開具收據,各類收入按規(guī)定用途及比例使用、分配,各單位有提成的收入應由財務處做暫存款管理,隨支隨報。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模版
按照《會計法》的要求, _____建立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在內的,分層次、分崗位的責任保障體系,以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運行和會計信息的真實與完整。
一、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及管理機構
根據_____企業(yè)管理的需要,設置了財務室,執(zhí)行會計核算,全面反映、管理中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資金的籌集和投資等經濟業(yè)務。
1、財務室,由財務主任負責,負責編制中心的財務收支計劃和更新改造、大修理計劃,并對計劃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考核,負責中心財務收支情況和財經法規(guī)執(zhí)行的檢查、監(jiān)督,負責中心資金的運用、調配和集中管理,緊緊圍繞中心的資產(生產)經營目標有效地發(fā)揮監(jiān)督、管理作用,不斷提高會計工作的質量。
2、___設置核算會計機構,按定員配備會計人員,對各項經濟業(yè)務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本單位(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未經總公司批準,各單位(企業(yè))不得擅自設置二級核算機構。由于生產、經營的需要,經批準設立二級核算機構的,收支必須納入本單位(企業(yè))會計機構的統(tǒng)一管理,能夠合署辦公的必須合署辦公。
二、____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及權限
(一)職責
1、對_____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組織領導____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它相關人員嚴格遵守《會計法》和《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3、對成績顯著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guī)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4、在____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字并蓋章,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
5、組織____財務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總公司和中心內部制約機制。
6、應當保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迫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7、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無權處理的經濟業(yè)務事項的報告,應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8、如實向受托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上級審計部門提供會計資料,不得要求或示意出具不實或不當的審計報告。
9、依法任用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并保障會計人員參加繼續(xù)教育和培訓。
(二)權限
1、根據總公司的要求,按照程序決策和決定___財務收支計劃、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對外借款、基本建設等事項。
2、代表____對外簽訂經濟合同。
3、按照總公司的要求,決定中心利潤分配、自有資金使用、職工工資和獎勵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
4、組織對各部室車間經營盈虧目標進行驗收、考核。
三、會計機構及其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職責及權限:
(一)財務主任的職責
1、保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工作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指示等在本系統(tǒng)正確地貫徹落實。
2、按照集團公司和總公司的要求,科學、合理地制定財務收支計劃、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執(zhí)行,保證總公司和中心各項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3、客觀、及時、準確反映中心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確保中心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國有資產的損失。
4、完善企業(yè)內控制度,加強會計監(jiān)督,杜絕違紀事件的發(fā)生。
5、負責中心資金的運用、調配等管理工作,加強資金的集中管理,充分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6、組織培訓本系統(tǒng)的會計人員,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
(二)權限
1、參與中心財務收支計劃、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的編制,參與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和有關經營決策。
2、參與經濟合同、投資論證。
3、有權檢查、審核中心的財務收支、資金運用、財務管理和財經紀律執(zhí)行情況。
4、按規(guī)定對中心的資金進行調配和合理使用。
5、參與制定中心財會管理等制度并負責進行解釋、修訂等工作。
6、有權決定中心財務人員的分工,考核各崗位工作質量。
7、對各單位(企業(yè))會計機構設置、財會干部升遷、財務負責人的任免和獎懲有建議權。
8、對不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有權按《會計法》要求拒絕報銷,并向總公司領導和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四、會計機構和其它職能部門的關系
按照崗位互不相容原則確定會計機構和其它職能部門的職責及權限,保證采購與管理、錢與物、報銷與授權審批等相互控制、制約,確保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1、調關系。相互協調工作,共同為總公司和中心的發(fā)展壯大而奮斗。
2、服務關系。會計機構本著為生產部門服務的思想,積極為其它職能部門提供資金保證,為經營決策提供信息資料。
3、配合關系。相互配合,互通、互享資源和信息,互相信任,做到生產與管理、現場與機關不脫節(jié),促進企業(yè)經營水平的提高。
4、監(jiān)督關系。會計機構有權對各職能部門所提供、辦理的經濟業(yè)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控制和監(jiān)督,以確保企業(yè)財務收支的真實、客觀。
內部稽核制度
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對會計資料進行再次審核、防止和減少會計工作差錯的出現,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制訂內部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
1、在會計機構內部,必須指定一位業(yè)務精通、責任心強、熟悉各種法規(guī)、素質具備的人擔當稽核工作,對已經審核的經濟業(yè)務、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進行審查,防止會計差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內容完整。
2、稽核人員不得由出納兼任,應對發(fā)現的問題、差錯,及時向會計主管匯報,并反饋給相關會計人員,及時處理整改。稽核人員對經稽核的會計資料負責。
3、中心的稽核人員由財務主任兼任。
二、內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內容
1、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標準報銷、原始憑證是否合法以及價格是否存在異常等現象。
2、審查結算紀律是否存在超額現金支付、違反現金管理條例、資金是否全部納入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管理等。
3、審查物資的核算與管理。是否執(zhí)行總公司歸口供應、統(tǒng)一采購和“零儲備”政策;是執(zhí)行先用貨、后付款制度;是否執(zhí)行有權領料人制度;是否存在一次性出帳,形成帳外料等現象。
4、審查會計科目運用的準確性。是否區(qū)分了成本費用與資本性支出、在建工程的限定范圍;是否有誤列、擠列成本現象。
5、審查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按季進行確認和相互簽認,有無呆帳的存在。
6、審查經濟合同、協議的真實性、完整性、合理性,經辦人是否在授權范圍內正確使用權限。
7、審核財務收支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可靠,有關計算是否準確以及各項指標是否銜接等。 8、審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準確,手續(xù)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9、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并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確定帳實是否相符,有無呆滯現象。
10、審核工程結算與預算的差異,確定工程結算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內容。
11、審查單位的有價證券、票據,是否建立臺帳,收發(fā)存是否全部記錄在案、準確。
12、審核收款單位名稱是否與發(fā)票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一致,不一致時,應暫停付款,及時查明原因。
三、稽核工作的職責、權限
(一)職責
1、確保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真實、準確。
2、確保上級和本單位有關經營文件及內控制度,在會計工作中的落實和執(zhí)行。
3、盡量減少日常會計工作差錯,提高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水平,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
4、加強會計監(jiān)督力度,杜絕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提高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5、完善內控制度,保證本單位各項資產、實物的完全。
(二)權限
1、對發(fā)現的會計核算問題,要求會計人員改正,并向會計主管報告。
2、對發(fā)現內部控制的缺陷,向有關部門報告,提出建議,要求處理。
3、對發(fā)現的不合法、不真實的原始憑證,要求退回經辦人,促其提供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
4、參與單位內部財產清查、材料盤存、有價證券清理等專項工作,有權調查經濟業(yè)務的相關事項。
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
1、一般性復核,對經濟業(yè)務內容真實、數字計算的準確以及表現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會計科目運用進行復查。
2、實質性復核,通過對經濟業(yè)務表面現象進行相關調查和技術處理,分析其實質,恢復其本來、真正的面貌。
3、實地調查,對有疑問或不清楚的經濟業(yè)務,可以深入現場進行實地調查,取得其基本數據以核實經濟業(yè)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4、詢問相關人員,對經濟業(yè)務不明白、不清楚、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可以詢問相關人員以分辨真?zhèn)巍?/p>
5、查詢相關聯的原始記錄,利用其對應邏輯關系,復核有關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五、稽核工作的處理方式
1、對審查發(fā)現的問題,應當保守秘密,與相關人員進行核實后,按逐級負責制原則向相關部門反饋相關信息。
2、對審查發(fā)現的問題,應積極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督促有關人員整改。
3、建立稽核工作臺帳,對發(fā)現重大問題進行記錄,并追蹤落實,納入考核。
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為提高單位會計信息質量,促進會計基礎工作水平,規(guī)范會計核算、帳簿登記、報表編制等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和使用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總會計科目,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執(zhí)行。其明細科目根據編制會計報表的要求,按照方便管理、便于理解、符合單位經濟活動分析的需要合理設置。
2、會計科目設置應符合會計電算化的要求,能夠自動生成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
3、單位的會計科目符合合并、匯總會計報表的需要,同一系統(tǒng)的會計科目應具有查比性。
(2)會計科目的使用
1、會計科目的核算范圍、內容和開支標準,必須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2、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企業(yè)會計制度》和單位內控制度的要求,認真分析經濟業(yè)務的性質,合理運用會計科目。
3、會計科目歸集、匯總反映企業(yè)經濟活動的信息,能為經濟活動分析提供原始數據,為經營管理服務。
二、會計核算方法
1、各企業(yè)應當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建立會計帳冊,開展會計核算,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2、各企業(yè)日常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如款項的收付、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收支費用成本的計算、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3、各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按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核算,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一致。
4、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正確計提或攤銷各項費用,如實反映經營狀況。
5、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和會計電算化的規(guī)定,不得報送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6、各企業(yè)的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7、不得隨意改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確認標準或者計量方法,不得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8、不得虛列或者隱瞞收入、推遲或者提前確認收入。
9、不得隨意改變費用、成本的確認標準或者計量方法,不得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費用。
10、不得隨意調整利潤的計算、分配方法,不得編造虛假利潤或者隱瞞利潤。
三、會計憑證的內容、審核要求和傳遞程序
(一)會計憑證的內容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2、原始憑證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其內容必須完整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原始憑證印章必須齊全。外來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結算專用章,同時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業(yè)務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并注明用途;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格式,符合核算要求,并且有經辦人、單位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簽名或蓋章。
4、原始憑證記錄要真實,計算要準確。憑證與經濟業(yè)務內容相符,經濟業(yè)務與合同、協議、訂貨單、購料申請計劃等相符;品種、數量、單價填寫準確,大小寫金額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證明。
5、原始憑證記錄的內容均不得涂改,同類經濟業(yè)務的原始憑證數量較多時,可填制原始憑證匯總表。
6、記帳憑證由鐵道部《通用會計核算系統(tǒng)》自動生成,分為現金收(付)款、銀行收(付)款、轉帳憑證,按月按類連續(xù)依次編號,同時,應有稽核、出納、財務主管簽名或蓋章才有效。
7、記憑憑證的金額應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相符,摘要填寫能如實反映經濟業(yè)務,附件注明原始憑證張數,時間按編制當天日期填寫。
8、記帳憑證摘要的填寫要求:經濟業(yè)務摘要必須清楚、簡明扼要;購買多種物品應寫明主要物品的名稱;往來業(yè)務的憑證、借款和報銷業(yè)務應具備對方單位名稱或個人的所屬部門及姓名;提取現金應注明原因;收支的結轉、費用預提攤銷應注明期間。
(二)審核要求 1、會計人員應按照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yè)務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審核,確保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計劃、預算的要求,符合節(jié)約的原則,符合費用的開支標準。
2、確保原始憑證內容的真實,經濟業(yè)務內容與客觀情況相符,無弄虛作假、偽造憑證的行為。
3、確保憑證內容的填寫齊全,單位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填寫準確,文字和數字填寫清楚,憑證中無不規(guī)范的更正。
4、審批手續(xù)完備,符合內控制度的要求,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和負責人同時審批簽字。
5、記帳憑證必須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摘要書寫清楚、明了,如實反映經濟業(yè)務,借貸金額相符。
(三)流轉程序
⒈經辦人根據授權,辦理經濟業(yè)務。
⒉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應認真與簽訂的合同、協議核對,審核其內容及形式的合法性、真實性。確認簽字后,與業(yè)務相關人員辦好證明、驗收等手續(xù)。
⒊相關人員根據掌握的資料或到現場調查的結果,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字證明。
⒋經辦人憑原始憑證及授權證明,報主管領導核對簽批。
⒌經辦人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會計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交會計主管審核簽字認可。
⒍會計主管對原始憑證審核簽字后,返回會計人員,作帳務處理后,交經辦人到出納處辦理結算手續(xù)。
⒎記帳憑證填制完畢后,交稽核人員進行差錯性審核后,登記會計帳簿,按月、季、年度進行結帳,編制會計報表。
⒏會計憑證按月整理、裝訂成冊。
四、會計帳簿的設置
⒈____必須按《會計法》的規(guī)定,設置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它輔助性帳簿。
⒉根據電算化的要求,當期所有記帳憑證數據和明細帳數據都儲存于計算機,總帳可以從中產生,可憑“總分類帳戶本期發(fā)生額及余額對照表”代替當期總帳。
⒊明細帳根據會計核算系統(tǒng),結帳后數據自動生成資產、負債、權益、損益四大類明細帳。帳本格式按照會計科目的設置、管理查帳的需要,合理編排為借貸余三欄式、左右三欄式、成本費用類多欄式、多借一貸式、多貸一借式和多借多貸式。
⒋日記帳采用訂本式帳簿,不得跨年度使用,不得用銀行對帳單或其它方式代替,它分為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開設若干個銀行存款帳戶的單位,應按開設的帳戶分別登記銀行日記帳。日記帳由出納根據銀行收(付)款、現金收(付)款憑證登記,按憑證發(fā)生日期、憑證號依次登記,做到日清月結,登記時不得出現銀行存款或現金的紅字。
⒌各種租借設備、物資、有價證券、應收應付票據、班組經濟核算資料等應設置輔助帳。各種帳簿必須有統(tǒng)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內容真實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不漏記、錯記或重記。如果發(fā)生錯誤或者隔頁、跳行的,應按規(guī)定的辦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在更正處蓋章。
⒍中心應按規(guī)定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金額與庫存金額、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核實,做到帳證、帳帳、帳表、帳實相符,對帳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員調動或發(fā)生非常事件,也應及時對帳。
⒎會計帳簿按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總帳、明細帳、輔助帳分別整理立卷,歸檔保管。
五、財務會計報告
(一)會計報表的種類
中心必須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二)編制報表的要求
⒈報表編制前,必須進行財產清查、債權債務清理、檢查年度內有無違紀或擠列成本事項,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計提或攤銷各項費用及確認收入。
⒉中心應按規(guī)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權債務:(1)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發(fā)放簽認單,核實與債權、債務單位的記錄是否一致。(2)原材料、在產品、庫存材料等各項存貨進行盤點,核對實存數量與帳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3)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4)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與帳面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提前報廢、逾齡資產、不使用資產仍提折舊。(5)在建工程的實際發(fā)生的數額與帳面記錄是否一致,并分析在建工程掛列原因,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爭取早日結算。(6)檢查核對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檢查是否存在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的會計事項。
⒊中心必須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記錄和其它相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計算準確、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4.應在規(guī)定時間按規(guī)定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不得提前結帳,不得任意估計數字,嚴禁弄虛作假。報表內各項目,包括補充資料,都應填寫齊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5.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六、單位會計指標
單位會計指標按財政部等五部委印發(fā)的《企業(yè)績效評價操作細則(修訂)》的通知具體分為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主營業(yè)務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總資產周轉率、資本保值增值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應收帳款周轉率、不良資產及資金掛帳比率、盈余現金保障倍數、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已獲利息倍數、資本積累率、全員勞動生產率、全員人均工資、生產質量指標、安全指標等。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原始記錄,明確責任,使原始記錄能夠真實、完整反映經濟業(yè)務的本質,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和完整,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原始記錄的內容
原始記錄是記錄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書面憑據,是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是會計信息的源泉。它的內容包括:經濟業(yè)務的文字描述,如注明經濟業(yè)務的實際內容和性質;計量方面的記載,如數量、單價、金額等:法定的印鑒公章,如外來的發(fā)票必須有稅務鑒制章、單位(企業(yè))的財務(發(fā)票)專用章、屬于行政事業(yè)收費的必須有財政部門鑒制章等: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具體時間:具體責任人,如經辦人、驗收證明人、負責人等。
二、原始記錄的填制方法
1、根據單位負責人授權批準,在原始記錄上如實填列經濟業(yè)務事項及內容,應與客觀實際情況、會議記錄、生產經營決定、授權范圍等相關資料相對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2、填制原始記錄時,內容應完整、規(guī)范,符合會計核算的要求。原始記錄填制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yè)務內容,填制人姓名及經辦人、證明人、領受人、授權批準人的簽名或蓋章,數量、單價和金額,各種對外法定公章如發(fā)票專用章、財務結算章及法人代表章,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等。
3、原始記錄記錄真實、計算準確。在填制時,要進行認真檢 查和復核,保證與實際經濟業(yè)務的內容相符,品種、數量、單價填寫準確,大小寫金額相符等,如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更正。
4、原始記錄內容不得涂改,如需更正,按有關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更正,并有修改人簽名或蓋童,以明確責任。
三、原始記錄的格式
原始記錄,如經濟合同及協議、發(fā)票、存貨驗收單、領料及用料單、固定資產交驗表、收入明細統(tǒng)計表、商品銷售單、存貨盤點單、購料及用料計劃、材料數量金額帳本、工程預算與結算單、職工考勤表、工資獎金發(fā)放單、會議記錄等,按總公司規(guī)定統(tǒng)一的格式(注:同一系統(tǒng)具有可比性),或使用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范的格式,內容和要素齊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會計制度的要求,符合會計審核、會計檔案、會計基礎工作、內控制度、經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擅自使用臨時性、不規(guī)范的原始記錄格式。
四、原始記錄的審核
l、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主要是對經辦人是否經過授權或在授權范圍內填制內容:是否在形式和內容上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制度的有關要求;對外來的發(fā)票必須審核是否真實,·有無假發(fā)票、過期發(fā)票或發(fā)票是否符合規(guī)定;是否符合總公司和中心內控制度、會計基礎工作等的要求。
2、對原始記錄記載的數字計算準確性進行審核。主要對原始記錄內容各要素的審查,金額與合同是否相符,如不規(guī)范填列、內容和要素不齊全、數字不準確、大小寫不相符等。
3、對原始記錄的完整性進行審核。主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的要求進行審查,如:相關人員是否簽字蓋章等。
五、 原始記錄填制人的責任
1、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所填制的原始記錄所造成影響、經濟損失負責。
2、不得超越單位負責人授權范圍填制原始記錄,原始記錄應符合經濟業(yè)務基本情況,與其它經濟記錄如合同、協議、申請批準單等有對應、鉤稽的關系。
3、填制原始記錄時,要準確明了地描述經濟業(yè)務,便于相關人員理解、操作、管理和核算。
4、填制原始記錄時格式要規(guī)范、內容齊全、數字計算準確、文字描敘清楚。
六、原始記錄的簽署、傳遞、匯集要求
(一)原始記錄的簽署:一般情況由經辦人或填制人憑原始記錄,與相關業(yè)務進行相應檢查簽名后,按單位內控制度的要求,交相關人員進行審核、驗收、簽名或蓋章后,報到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二)原始記錄的傳遞:經辦人根據發(fā)生的經濟內容如實填制原始記錄,與相關人員進行審核、檢查、驗收,再傳遞到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主管領導或單位負責人同意后,形成有價證券或原始記錄,到本單位的財務部門或其它職能部門辦理報銷和其它業(yè)務,或提供給往來單位作為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憑據。
㈢ 原始記錄的匯集要求 1、原始記錄的匯集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單位內控制度、經濟業(yè)務管理和分析的有關規(guī)定,匯集數據便于單位領導人和職能部門決策、分析。
2、反映同類經濟業(yè)務使用相同的原始記錄格式,連續(xù)編號,按月、季、年度編制匯總表或相關統(tǒng)計報表。
3、原始記錄由經辦人進行臺帳管理,按不同經濟業(yè)務進行分類統(tǒng)計、匯總數量、金額。
4、反映不同經濟業(yè)務的原始記錄可以由財務部門使用不同會計科目進行歸集、匯總。
5、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原始記錄的經濟性質,隨意分類匯集原始記錄。
財產清查制度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 銀行存款和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企業(yè)資產實有數額,發(fā)現并解決帳實不符的一種專門方法,是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防止資產流失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財產清查的范圍
本單位所有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清查盤點。具體包括如下:
l、固定資產。含生產用、非生產用、封存、出租、租入等;
2、材料、燃料。含倉庫保管料、班組料、在途料、帳外料、廢舊料、工程余料、施工場地備用料等;
3、低值易耗晶。含在用及庫存的家具備品、辦公用品、清掃用具等;
4、庫存現金、有價證券、銀行存款:
5、應收、應付款項。含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及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預收帳款等。
二、財產清查期限
l、中心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大清查工作。
2、遇單位撤銷、合并、分立、改制、改變隸屬關系時,必須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盤點清查,并編制清查報表。
3、人員調動時,必須對所保管的財產物資、經辦的債權債務進行清查。
4、部門(班組)負責人更換時,必須對部門(班組)保管的公用財產物資進行清查。
三、財產清查的組織
1、成立領導小組。由單位負責人和材料物資、財務、技術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
2、各有關部門主動配合,積極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財產物資保管人員,對已經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應做到全部登記入帳;對所保管的財產物資,應整理清楚,排列整齊,掛好標簽,標明品種、規(guī)格和結存數量,以便盤點清查。財務部門應將有關帳目登記齊全,核對清楚,做好記錄,計算完整、準確,保證帳帳、帳證相符。
四、清查辦法和程序
(—)、實物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清查方法有實地盤點法和技術推算法。具體方法、程序如下:
1、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技術資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配合進行。
(1)、由財務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分類帳一致,總分類帳余額與明細分類帳余額一致,明細分類帳余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2)、由財務部門、技術資料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3)、由技術資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以卡對物,以物對卡,保證相互一致。并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使用狀態(tài)進行核實。對閑置、封存、使用率不高等分別注明、進行登記、統(tǒng)計。
對移動使用的固定資產要經常做到輪流盤點,重點抽查,確??ㄎ锵喾?/p>
2、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清查由材料物資管理部門 、使用部門及有關車間、班組共同進行。
(1)、清查要求達到“三清”。
數量清即帳卡物相符。
質量清即查清成新率、變質、損壞物資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
入庫日期清即查明超保管期限及積壓呆滯物資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并提出處理意見。
(2)、車間、班組應將帳內、帳外、工程余料等所有材料用盤點單進行登記(一式三份)報材料物資管理部門匯總,并分別注明多余、積壓等異常現狀。材料物資部門對多余、積壓物資進行調劑或及時回收。
(3)、材料物資部門對由倉庫保管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用盤點單進行全面盤點登記,并注明多余、積壓等異?,F狀。
(4)、對在用低值易耗品應分班組(部門)建立備品手冊管理。備品手冊一式兩本,一本存材料物資管理部門,一本由使用部門(班組)保管。使用部門(班組)定期與材料物資管理部門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材料物資部門每年對在用低值易耗晶進行清查,并進行標記。
㈡、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的清查。清查方法有實地盤點和與開戶銀行對帳。具體方法程序如下:
l、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清查
(1)、一般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實存數,然后與現金日記帳、有關會計帳簿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
(2)、庫存現金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不得允許以借條、收據等白條抵庫。
(3)、財務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根據清查結果編制現金、有價證券清查結果報告表,并在現金日記帳余額欄外蓋章。
2、銀行存款清查
(1)、一般采用與開戶銀行對帳方法,將企業(yè)記帳的銀行結算單據逐筆與開戶銀行對帳單核對,以查明是否相符。
(2)、對雙方記帳時間不一致產生的“末達帳項”,造成雙方余額有差異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進行調整。
(3)、財務主管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并在銀行存款日記帳余額欄外蓋章。
㈢、債權、債務往來款項清查。包括各種應收、應付款項。清查方法采用與債權債務單位或個人對帳的方法,并要求雙方進行書面簽認。除了做到帳帳相符以外,還應查明雙方有無發(fā)生爭議的款項,以及可能無法收回的款項,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和減少壞帳損失。特別對經辦人員調離時,應及時清理。
五、清查結果的處理與考核
對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應當分別下列情況進行處理和考核:
1、由財產物資報廢鑒定小組核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結果,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分別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理由書”、“固定資產報廢拆除申請單”、“材質鑒定書”等,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列銷。
2、由于事故責任造成的損失,應根據事故責任損失承擔單位,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給予補償。
3、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賠償或追究個人經濟責任、行政或法律責任。
(1)、低值易耗品在規(guī)定使用期限內,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為損壞、丟失,要先賠償,后補發(fā)。已到使用年限,經鑒定小組認可,同意報廢更新的,必須以舊換新。
(2)、因不負責造成財產物資損壞、變質、丟失的,除按損失費用的5%一50%賠償外,還應按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將公家財產物資送人或占為己有的,除按價值全部賠償外,還應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經濟責任、行政或法律責任。對工程余料、廢舊料、帳外料管理不善,造成流失、被盜的,按損失金額,由責任單位及個人全額賠償,并按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
(3)、對各部門(班組)公用的工具、備品(含公私兩用的財產物資),必須要有數量借用臺帳。部門(班組)內人員調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如交接不清,由部門(班組)負責人負責賠償。
4、對無法收回的款項,應對欠款單位或個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并對經辦人采取經濟連帶賠償制度。
5、對積壓物資、呆滯物資、多余物資及時回收、調劑、變賣。同時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對經辦人進行經濟責任制考核。
6、對閑置、未使用、封存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調劑、變賣,并著重分析原因,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3篇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范本
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是指各單位根據國家會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和業(yè)務管理的特點及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規(guī)范單位內部會計管理活動的制度、措施和辦法。
釋義∶
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應建設哪些制度,各項制度應包括哪些內容,并無統(tǒng)一規(guī)定和要求。不同地區(qū)、不同部門和行業(yè)的會計單位可根據自身會計核算和業(yè)務管理的需要,根據自身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狀況以及查錯防弊的設計,作出不同的選擇。
組成體系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我國會計核算和管理的實踐經驗,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主要是指一個單位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單位領導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2)明確總會計師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3)決定會計機構的設置,明確會計機構以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要會計人員)的職責;(4)明確會計機構與其他職能機構的分工與關系;(5)確定單位內部的會計核算組織形式。
2、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是指單位內部會計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人員工作崗位的設置,各個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標準;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對會計工作崗位的考核辦法等。
3、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指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等會計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規(guī)定,主要內容包括:(1)根據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確定單位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的設置和使用范圍;(2)根據規(guī)定和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格式、填制要求、審核內容、傳遞程序和保管要求等;(3)根據規(guī)定和單位核算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各種輔助賬等設置、格式、登記、對賬、結算和改錯要求;(4)根據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要求,確定對外財務報表的種類和編制要求,同時根據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確定單位內部會計指標和考核指標。
4、內部牽制制度
,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主要內容是: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職務分離、錢賬分離、物賬分離等;對出納等崗位的職責和限制性規(guī)定;有關部門或領導對限制性崗位的定期檢查辦法。
5、稽核制度
,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進行審核、復查的一種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應當結合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一并進行考慮。主要內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稽核工作職責、權限;稽核工作的程序和基本方法;稽核結果的處理和使用等。
6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指原始憑證的開具、接收、傳遞、使用、保管等進行規(guī)范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證會計核算基礎環(huán)節(jié)的有序、正常和高效。主要內容包括:原始憑證的格式、內容和填寫方法;其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和反饋要求;原始憑證的審核要求;有關人員對原始憑證記錄管理的責任等。
7 、定額管理制度
,指確定定額制訂依據、制訂程序、考核方法、獎懲措施等。主要內容包括:定額管理范圍,如工時定額、物資消耗定額、成本費用定額、人員定額、用工定額等;制定和修訂定額的依據、方法、程序;明確定額的執(zhí)行、考核、獎懲的具體辦法等。
8 、計量驗收制度
,指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基礎,主要內容包括:計量檢測手段和方法;計量驗收管理的要求;計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和獎懲辦法等。
9、財產清查制度
,指定期對財產物資進行清點、盤查,以保證賬實相符,這是保證會計核算正常進行和會計核算質量的重要措施。主要內容包括:財產清查的范圍;財產清查的組織領導;財產清查的限期和程序、方法和要求;財產清查中發(fā)現問題的處理程序、報批手續(xù);對財產管理人員的獎懲制度等。
10、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指確認財務收支審批范圍、審批人員、審批權限、審批程序及其責任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1)確定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審批權限;(2)確定財務收支審批程序;(3)明確對財務收支中違反規(guī)定的責任人和領導人的處理要求。
11、 成本核算制度
,主要是適用于企業(yè)單位的成本計算、歸集、分配的規(guī)則。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序的確定,有關成本基礎制度的確定;成本考核和成本分析等。
12 、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指定期檢查財務會計指標的完成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相應改進措施,促使領導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會計分析的時間、召集形式、參加的部門和人員;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和分析方法;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