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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差旅企業(yè)管理制度是指企業(yè)在員工出差過程中,為規(guī)范差旅行為、控制成本、提高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差旅申請與審批:規(guī)定了員工出差前需要提交的申請流程、審批權限以及緊急情況下的處理方式。
2. 交通與住宿安排:明確了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預訂流程、費用報銷規(guī)則,以及酒店選擇和住宿補貼的標準。
3. 費用管理:包括預支、報銷的政策,以及對超支的處理辦法。
4. 出差行為準則:涉及員工在出差期間的行為規(guī)范,如工作時間、禮儀、保密等要求。
5. 安全與保險:對出差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保險的規(guī)定。
6. 報告與審計:規(guī)定了出差結束后需提交的報告內容和審計流程。
體系框架
差旅企業(yè)管理制度的體系框架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層次:
1. 制度總則:闡述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2. 差旅申請與審批流程:詳細說明從申請到審批的步驟,包括電子化系統(tǒng)支持和紙質文檔要求。
3. 費用管理細則:包括預算設定、費用類別、報銷標準和審批流程。
4. 業(yè)務執(zhí)行規(guī)范:涵蓋出差期間的工作要求、行為準則和安全指導。
5. 事后管理:涉及報告提交、費用審計、績效評估和改進措施。
6. 異常處理與糾紛解決:設定處理出差過程中異常情況的機制和爭議解決途徑。
重要性
差旅企業(yè)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運營至關重要,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控制成本:通過規(guī)范化的流程,有效控制差旅費用,防止浪費和濫用。
2. 提升效率:明確的審批和執(zhí)行流程,減少溝通成本,確保出差任務的順利進行。
3. 保障員工權益:公平的費用報銷政策和安全措施,增強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4. 降低風險:通過行為準則和安全規(guī)定,降低因出差產生的法律風險和安全事故。
5. 信息透明:報告與審計機制確保差旅活動的透明度,便于管理層監(jiān)控和決策。
差旅企業(y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打造一個高效、有序、公正的出差環(huán)境,從而促進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每個企業(yè)應根據(jù)自身特點,靈活調整和優(yōu)化制度,確保其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huán)境和內部需求。
差旅企業(y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企業(yè)員工差旅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員工差旅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章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yè)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guī)定發(fā)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fā)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fā)。
(1)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2)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1)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tǒng)一發(fā)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2)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jù)為憑。
(3)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tǒng)一發(fā)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jù)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jù)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guī)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才能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1)下午1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2)下午8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3)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1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1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第二章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guī)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xù)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jù)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jù)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guī)定的,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fā)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員工出差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shù)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lián)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論處。
第六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信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4)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jù)報銷。
三、員工出國管理辦法
第一條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xù)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shù)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第三條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兩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第四條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金仍準照領,并可預支核定日數(shù)之差旅費。
第五條出國人員應照規(guī)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持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六條出國人員在國外的旅行,應予規(guī)定的路程為限,規(guī)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第七條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的費用較本辦法所訂的費用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
第八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附件一: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因公經×××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國,謹保證:
(1)按期歸國返回公司工作。
(2)返國后三年內決不自動離職,如有違背,愿依貴公司所訂之辦法負責賠償,連帶保證人愿負擔一切連帶賠償責任,并放棄申訴抗辯權。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諾書人:
年月日
連帶保證人:
地 址:
身份證編號:
說明:
(1)因公出國者,其手續(xù)由總務部代為辦理。
(2)在同一地區(qū)內停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雜費以八折計算。
(3)低職人員隨同高職出國者,其費用可酌實情比照高職人員報支。
(4)美元匯率如有變動,視該匯率調整報銷費用。
四、員工差旅費支給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jù)人事管理規(guī)則制訂。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支給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類。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二章當日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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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guī)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shù)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第三章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的員工可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xù)后才能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經調查確實無誤乃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報銷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xié)理以上人員核準者才可乘飛機。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實數(shù)支給。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晚上9時以后,早上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第十八條出差日自出發(fā)日至回公司日計算,但晚上出發(fā)或早上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十九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shù)定額支給。
第二十一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發(fā)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可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三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yè)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第四章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董事長核準。
第二十五條國外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二十六條國外出差人員渡航費,董事長、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七條國外出差人員的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
職級 董事長 常務董事、監(jiān)事 董事、監(jiān)事
總經理 副總經理協(xié)理 經理、副經理
正管理師 正工程師 管理師 工程師
正副科長 副管理師 副工程師
其他人員
金額(美元)8070605040
注:(1)上列金額系赴東南亞、日本的出差旅費標準。赴歐美者,按級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標準每日減支10美元。
第二十八條前條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的交通費、住宿費、雜費。
第二十九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起程均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shù)。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2篇 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一、辦理程序
1、 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 審核人員根據(jù)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jù),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 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 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jù)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fā)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 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 費用標準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預申請
三、 報銷辦法
(一) 住宿費報銷辦法
1、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jù)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
2、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 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yè)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 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 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 交通費報銷辦法
1、 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 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 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 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⑶ 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 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 通訊費報銷辦法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 其他
1、 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 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jù),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jù)。
3、 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 補充規(guī)定
1、 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zhí)行。
2、 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 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 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q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jù)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jù),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jù)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fā)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jù)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yè)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jù),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jù)。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guī)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zhí)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某某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范本
某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范本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yè)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jù)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jù),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jù)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fā)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地區(qū)/人員
特區(qū)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 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員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qū)/人員
特區(qū)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員
60
40
40
40
40
(3)市內交通費:
地區(qū)/人員
特區(qū)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員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標準:
工具/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臥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 理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實報
其余人員
——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jù)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yè)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jù),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jù)。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guī)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zhí)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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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q企業(yè)員工差旅費管理制度
企業(yè)員工差旅費管理制度
一、根據(jù)有關文件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采用限額內的實報實銷制度。即出差費用(住宿費、往返交通費和固定出差補貼之和)超過限額標準時,在相應限額標準內報銷。而出差費用低于此限額標準時,按實際金額報銷。
二、本校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出差,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或校長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實核定,并送校辦備案,登記出差相關內容。
三、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借支相當數(shù)額的差旅費。并填寫借款單。其預借款額,須經由部門主管初審,呈校長核準后暫借支付。出差完畢應于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借款項,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待其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員工在郊區(qū)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門主管核準。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票據(jù)實報實銷。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市內不在出差范圍內。
五、出差人員住宿、城區(qū)交通費,雜費(包括:手機費,伙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fā)(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jù)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即包干、定額使用,不再額外報銷市內交通及個人伙食費。
1、住宿: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300元/天。除京、滬、粵外的省會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260元/天。二、三級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160元/天。
2、交通費80元/天
3、雜費 80元/天
六、往返交通費和業(yè)務招待費不在以上限額內。
1、出差交通工具的選擇:原則上應優(yōu)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作為交通工具(輪船不能超過二等艙),坐車時間在8小時以內的,必須選擇火車(不包括軟臥)或汽車。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乘坐飛機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及校長批準方可。往返交通費憑票實報實銷。如果個人意愿選擇乘飛機的交通方式,只能按照火車硬座車票費的票價報銷。
2、出差期間若需要有業(yè)務招待費等開支的,須事先向主管負責人申請,并有額度限制的批示,業(yè)務招待費在批準額度內實報實銷。
七、住宿標準:原則上不得入住星級酒店,關系學校形象的出差(如商業(yè)談判、簽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級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部門主管及校長的特批。單次長時間出差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戶方不提供住宿的,可考慮在當?shù)刈夥?以節(jié)約酒店住宿成本。
八、如果出差期間未住酒店,而自己解決住宿的(如住在親戚、朋友家里),按給予同等住宿費標準50%的補貼。若客戶方提供住宿的,不再報銷住宿費。
九、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jù)實提繳收據(jù),經核實如發(fā)現(xiàn)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jié)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出差后,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向部門主管匯報,并及時到校辦報到。逾期未報到,視曠工處理;或出差相關狀況報告不實者不報銷出差費用。
第6篇 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范本
對于工作必須出差的員工是可以享受差旅費報銷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2企業(yè)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shù)、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jù)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jù),按費用包干標準規(guī)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guī)定的地點、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shù)、人數(shù)、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jù)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fā)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guī)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jù)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shù)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yè)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fā)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zhí)行特殊業(yè)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fā)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jù),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jù)。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guī)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zhí)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yè)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