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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氣站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儲存和運營的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從接收、儲存到運輸的每一步操作流程,確保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
2. 設備維護管理:定期檢查設備設施,及時發(fā)現并修復潛在的安全隱患。
3.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火災、泄漏等緊急情況的處理措施。
4. 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5. 安全監(jiān)督與評估:設立安全檢查機制,定期評估安全風險。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教育:介紹氣體性質、危險性及預防措施,使員工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識。
2. 操作技能培訓:教授正確操作設備的方法,強調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3. 緊急響應訓練:模擬緊急情況,進行疏散、滅火、急救等實戰(zhàn)演練。
4. 法規(guī)與標準學習: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運營合規(guī)。
5.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強調安全價值觀,提升員工的安全責任感。
應急預案
1. 火災應急:配置消防器材,明確疏散路線,設定專人負責初期火災撲救。
2. 泄漏處理:設定泄漏檢測系統(tǒng),一旦發(fā)生泄漏,立即啟動關閉閥門、隔離現場、通知專業(yè)人員處理的程序。
3. 人身傷害應急:設立醫(yī)療急救點,配備急救箱,培訓員工基本急救技能。
4. 外部影響應急: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制定相應防護和撤離方案。
5.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預案執(zhí)行效果,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
重要性
氣站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至關重要,原因如下:
1. 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和周邊社區(qū)的生命財產安全。
2. 維護企業(yè)聲譽: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業(yè)的社會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3. 遵守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導致的法律風險。
4. 降低運營成本:預防事故發(fā)生,減少維修和賠償費用,提高運營效率。
5. 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通過安全運營,確保氣站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為社會提供可靠的能源供應。
氣站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基石,它不僅關乎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更是對社會責任的履行。全體員工需共同參與,形成安全文化,確保氣站的持續(xù)安全運營。
氣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加氣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加氣站區(qū)內嚴禁煙火,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能熟練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范。
2、所有站內工作人員應熟悉站內加氣設備工藝流程,熟悉天然氣加氣站工作原理和燃氣知識,能熟練使用站內各種消防器材。
3、所有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站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消防規(guī)則,自覺服從站上的統(tǒng)一安排,維護站上消防安全設施。
4、管理要求:
“一準”計量儀表、儀器準確無誤;
“二靈”報警系統(tǒng)、機電保護系統(tǒng),可靠靈敏;
“三清”技術檔案資料清楚,設備外表、工作場所清潔;
“四無”設備無漏氣、無漏電、無露油、無帶病工作。
5、機電設備“五定”:
“定人”、“定崗”、“定機”、“定巡查制度”、“定保養(yǎng)檢修制度”。
6、站區(qū)設備使用工作人員“四懂”、“三會”:
“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工藝流程;
“三會”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7、進站加氣車輛人員要自覺服從站內安全專管人員指揮,自覺執(zhí)行《加氣站進站須知》及有關規(guī)定。
第2篇 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1、站內必須按規(guī)定配齊消防器材和設備,并放置在規(guī)定的位置。嚴格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嚴禁挪作它用。
2、站內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報警系統(tǒng)應運行正常,定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3、制定消防預案和搶險措施及處理辦法。定期組織消防演習,提高消防技能。要求熟悉消防知識,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報警準確。
4、站區(qū)內嚴禁煙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站。站區(qū)內如需明火作業(yè),應按程序辦理有關動火手續(xù)。
5、站內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或堆放障礙物,嚴禁在站內外擺攤設點。
6、高強電閃、雷擊和雷擊頻繁時,必須停止加氣作業(yè)。
第3篇 燃氣站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任務及內容
(1) 將燃氣安全、不間斷、穩(wěn)定地供給用戶。
(2) 經常對站區(qū)工藝管線、庭院及外線管網地下構筑物進行檢查、維修,保證燃氣供應設施的完好。
(3) 及時、迅速地排除用戶,站區(qū)、管網出現的各類設備故障。
(4) 經常巡視燃氣管線,及時發(fā)現管線上及閘門井、抽水井上有無違章建筑,并作處理。
(5) 定時排放抽水缸內積水。
(6) 配合完成物業(yè)公司下達的燃氣施工項目。
(7) 建立客戶維修登記卡,及時處理報修項目。
(8) 詳細記錄站內燃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并做維修記錄。
2. 燃氣站運行管理規(guī)定
(1) 運行人員職責
1) 熟悉燃氣站工藝流程及外線管網走向。
2) 了解液化氣儲罐,蒸發(fā)器,烴泵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guī)程。
3) 定時對站區(qū)設備運行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區(qū)供電,照明設施的控制系統(tǒng)。
5) 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
6) 掌握常用維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夠從事常規(guī)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工作。
(2) 交接班制度
1) 每班結束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
2) 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結束前,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交接班組織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長負責。
3) 交接班時由兩班次人員共同檢查運行記錄;設備狀態(tài),截門開關情況,儲罐壓力,溫度,液位情況。
4) 上一班次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本班內發(fā)現處理了哪些問題,遺留問題,繼續(xù)運行時應重點注意哪些部位。
5) 交接班人員認真檢查現場后,雙方代班長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6) 當班人員應完成本班任務。本班次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在本班內消除;如客觀原因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 在交接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在接班人員簽字接班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
8) 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毀,并留檔存查。
3. 燃氣站崗位責任制
(1) 站長職能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燃氣站進行全面系統(tǒng)地管理。
2) 在保證日常生產的同時,負責解決日常發(fā)生的技術問題或向有關部門請示,并將問題及時反映給上級主管部門。
3) 負責制定燃氣站綜合管理制度及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并不斷完善。
4) 根據工作計劃,定出燃氣站生產運行安全保證制度,職工教育的具體計劃,并定期組織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實施的檢查工作。
5)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獎勵在本崗做出貢獻的職工,糾正違反制度的現象。
(2) 燃氣站運行人員的崗位職責
1) 認真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在主管領導帶領下,負責燃氣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根據用戶用量變化,針對各季節(jié)溫度的變化摸索總結出蒸發(fā)器工作的規(guī)律。
3) 做好設備運行保養(yǎng)維修記錄,安全消防檢查記錄。
4) 接受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正確使用各種維修工具。
5) 定期巡視站內燃氣管線,燃氣設備,有無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檢查閥門井有無泄漏燃氣管線上有無違章建筑。
6) 負責進油等日常生產工作。
第4篇 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氣公司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火“十大禁令”
1.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柴和打火機等火種。
2.嚴禁站內停放車輛,不準不帶阻火罩的機動車輛進站。
3.嚴禁穿帶有釘子的鞋進入加氣站,不準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服飾。
4.嚴禁碰撞、敲打容器或管線,不準違規(guī)操作。
5.嚴禁無動火許可證動火,不準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及亂拉臨時電線。
6.嚴禁拆卸防爆設施,不準損壞報警儀器。
7.嚴禁用汽油清洗工具設備。
8.嚴禁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
9.嚴禁在雷雨天氣進行裝卸作業(yè),設備必須接地良好。
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參觀者必須經上級部門批準,并有管理人員陪同參觀。
二、防火、防爆安全規(guī)定
1.進入加氣站人員必須遵守《生產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否則不得進入。會員限時特惠最后一天,文檔免下載券特權立即送。
2.進入加氣站的人員,必須穿戴防爆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及帶有釘子的鞋。加氣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的有關責任制及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
3.加強對消防設備、管道和閥門的跑、冒、滴、漏現象的巡回檢查,保持加氣站正常運行。
4.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持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測量,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
6.如發(fā)生火災,應盡快利用站內消防器材,全力投入搶救,并立即報警及通知有關領導。
三、加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加氣站內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進入加氣區(qū)內。
2.非本站職工,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加氣站,經批準進入,也必須有站內工作人員陪同,必須自覺遵守本站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3.所有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加氣區(qū),未經許可不得在加氣區(qū)內使用手機、照相機和攝像機等電器。
4.禁止車輛在加氣站內停放,確需進入的工作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并盡快離開。
5.卸車和放空作業(yè)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雷雨天氣禁止卸車和放空作業(yè)。
6.加氣站因安裝或維修需要動火時,要經安全部門批準,并持有動火通知書,方可進行。
7、加氣站必須保證24小時值班。
8、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站區(qū),員工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9、交接班后要檢查加氣設備、壓力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10、站內外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不安全隱患。
11、電話、電氣照明設備必須正常完好。
12、站內的消防器材要嚴格管理,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使用。
13、站內在明顯處懸掛有“嚴禁煙火”等字樣的標志牌,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14、檢修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檢修前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經主管部門經理批準同意,重大設備檢修須經領導簽字。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認可,不準啟動。檢修完畢后將檢修地清理干凈,不留任何雜物。
四、交接班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熱愛本職工作,按時上下班,嚴禁擅離崗位,玩忽職守,必須樹立牢固的安全觀念,加強消防意識。
2.交班時,雙方必須對儲罐、卸液臺、鍋爐房、消防泵房等進行安全檢查,認真核對防爆工具、防爆燈、值班記錄等是否齊全完好,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交接。
3.對各種檢查,記錄等原始憑證,當班人員必須認真逐項填寫清楚,不得預先填寫或補填。保管好各種記錄憑證,隨時接受有關部門、人員檢查。平時應保管好所有的資料,學習資料看完后,及時放回原處,不得帶回或銷毀。
4.值班人員不允許提前或延期交接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本部門領導及負責人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調班或請假。
五、安全保衛(wèi)制度
1.實行每天24小時保衛(wèi)制度。
2.值班人員每2小時對站內、外治安狀況檢查一次,并做記錄。
3.負責站內設施防盜、防破壞工作。
4.外部入站人員須經領導批準的進站許可證方可放入,并在值班室進行登記。
5.時刻保持警惕、清醒。
6.要保存好所有登記表及相關資料備查。
7.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本上要按時間順序將本班工作交待清楚。
六、加氣站設備管理安全規(guī)程
1.加氣站工作人員應愛護站內所有設備。
2.工作人員應熟悉站內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站內的設備管理。
3.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使用設備,不準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轉。操作過程應做到按規(guī)定順序啟動,按順序停車,安全保護裝置到位。
4.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設備不得帶病運行。
a.lng儲罐每年至少一次真空度檢驗和外觀檢查。b.安全閥每年至少一次校驗。
c.壓力表、溫度計及流量計按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定檢周期進行校驗。
d.機泵等設備按照機電設備維修周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第5篇 加氣站安全隱患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安全隱患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健康和作業(yè)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隱患排查治理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責任區(qū)域內的各類場所和各類作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存在的相關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3.2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
3.3 華潤燃氣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指引
4.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確定并審批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治理情況跟進監(jiān)控。
4.2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4.3公司管理層成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職責管轄范圍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jiān)督檢查。
4.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班組長負責所轄范圍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和檢查;作業(yè)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
4.5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控和信息管理,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及其整治情況進行登記并上報,建立重大安全隱患及其整治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6 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落實。
4.7公司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管轄范圍內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治理監(jiān)控。
第6篇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制度保證cng加氣站安全穩(wěn)定生產運營現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___天然氣公司cng加氣站。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運行部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二章工作組織
第四條公司和cng加氣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專職安全員明確對應的安全工作職責。
第五條通過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專項報告制度、專項教育培訓制度、專項檢查制度、搶險工作制度等將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記錄到位、責任到位、檢查到位。
第三章安全檢修
第六條加氣站內所有設備設施檢修作業(yè)中站內能獨立完成的檢修作業(yè)由站長或當班班長指派任務并組織落實其它檢修作業(yè)由公司組織落實加氣站做好協助配合。
第七條在檢修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除指定檢修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參與檢修作業(yè)。第八條電力、焊接等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由持上崗證的電工、焊工進行其他人員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九條對加氣站壓力容器或管道進行檢修作業(yè)時不得帶壓進行必須待卸壓后進行作業(yè)。
第十條對加氣站高溫設備、設施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待設施降至40°c以下方能進行作業(yè)。
第十一條在施工中作業(yè)人員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員安全并注意設備設施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安全檢查包括公司檢查、站內檢查、班組檢查等層次可采取定期檢查、抽查、專項檢查等不同形式。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內容應該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工作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是否做到領導重視把安全生產擺在議事日程是否做到整體工作有序、職工認識明確對安全生產有功人員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
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二)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安全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遵章守紀、各項安全和運行工作記錄是否齊全完整是否按規(guī)定著裝有無穿高跟鞋、拖鞋、釘子鞋上崗現象;
(三)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到位情況是否遵章守紀有無違章作業(yè)現象防爆設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良好。
(四)隱患整改和防范情況是否開展了危險源普查;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運轉是否正常;站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設備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況;不能及時治理的安全隱患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設施。
第十四條應做到如下要求
(一)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加氣站每周不少于一次;
生產班組當班檢查不少于一次生產崗位每班必須進行一次檢查;
(二)根據季節(jié)、節(jié)假日安排和生產工作特點以及特殊作業(yè)要求公司和各加氣站均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包括消防);
(三)公司建立領導干部安全工作聯系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四)要按標準、規(guī)范進行安全檢查不斷完善安全檢查手段配備檢查儀器完善檢查內容;
(五)進行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fā)現的問題及其處理問題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六)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進行懲罰處理;
第7篇 加油加氣站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1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標準,保障cng公司的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結合cng加氣站具體情況制定,規(guī)范cng加氣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促進cng市場的發(fā)展,特制定本規(guī)定。
cng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推行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及安全方針目標制度,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斷完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條件,規(guī)范職工安全行為,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確保從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的前提下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1.2安全生產目標
cng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杜絕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損壞事故、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努力實現實現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標”和安全生產管理的可控、在控。
1.3安全教育、培訓
1.3.1入廠教育
cng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實行逐級負責制,確保全員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的教育、培訓。
每年年初應由人事教育部門負責,安全部門配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的學習、考試。
對新入廠人員應進行不少于40個課時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公司級:由人事教育部門組織,安全、技術等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地方、行業(yè)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標準等;本企業(yè)安全工作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guī)廠紀;安全防護知識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氣站。
(2)站點級:由站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站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
(3)班組級: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練掌握事故應急預案、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經考試合格,方準到崗位學習。
有條件的cng公司可建立安全教育活動室,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訓活動,加強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到cng加氣站進行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并作好相關記錄。
1.3.2日常教育
加氣站的各級領導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勞動者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解決員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問題。
每周一為各加氣站或部門安全活動日,保證每周不少于一個小時的安全活動,加氣站或部門的全體員工必須參加,活動方式以班組或部室為單位,根據公司安全部門下發(fā)的學習計劃,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學習有關安全文件、違章通報及事故案例,及時了解當前安全形勢、吸取教訓,提高安全自我防護能力和安全防護意識。公司安全部門要不定期的組織抽查學習情況。
在設備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yè)時,公司安全部門應督促指導檢修或施工單位進行檢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1.3.3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的教育
加氣站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電工、壓力容器操作工、充裝工等)必須參加地方勞動部門組織的取證,培訓的時間和內容,由公司人事教育部門依據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并結合生產的實際情況安排。取得特種作業(yè)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1.3.4安全培訓教育的考核
cng公司部門領導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公司有關部門組織進行。站長安全技術考核,由人事教育、安全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yè)的生產工藝和特點;本企業(yè)所接觸的天然氣事故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所管部門或業(yè)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加氣站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業(yè)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站長負責組織,考核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本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天然氣事故的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本站(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崗位)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yǎng)方法;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1.4消防管理制度
加氣站建筑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汽車用燃氣加氣站技術規(guī)范》及國家相應的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在工藝裝置上對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等裝置;在有天然氣可能泄露擴散的地方,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安全聯鎖配合,其聯鎖裝置應有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裝置等設施;設備、管道等有防靜電措施,安全閥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應有良好的接地。
1.4.1動火、用火
加氣站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qū)域內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作業(yè)票。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公司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后,劃定“動火區(qū)”。
動火作業(yè)票應清楚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含動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有效期限僅限當天。
設立動火區(qū)的條件和要求:
(1)站內實施動火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
(2)動火區(qū)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距站房、機房、罐區(qū)、設備等應符合安全間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內動火區(qū)應以防火墻隔開,門窗向外開,通道要暢通;
(4)動火區(q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5)動火區(qū)要設立明顯標志,落實專人管理。
動火作業(yè)分級管理:
(1)一級動火,指在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qū)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
(2)二級動火,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yè)。
各類動火作業(yè)區(qū)域應由各公司明文規(guī)定,并在加氣站區(qū)平面圖上標明。
動火作業(yè)票不準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一份動火作業(yè)票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yè),可使用一份動火作業(yè)票,但參加動火作業(yè)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作業(yè)票上簽字。
高空進行動火作業(yè),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應全面檢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在管線上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yè),周圍如有可燃物,應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難燃物構件的涼水塔、脫硫塔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動火作業(yè)現場的通排風必須良好,并必須采取防火隔絕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
動火作業(yè)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各項責任人的職責
(1)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2)動火人在接到動火作業(yè)票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安全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作業(yè)票,嚴禁無證作業(yè)及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作業(yè)。
(3)動火監(jiān)護人員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應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滅火手段的人擔當。監(jiān)護人在作業(yè)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yè),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作業(yè)完成后,要會同動火項目負責人、動火人檢查動火作業(yè)現場,消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4)檢修負責人和站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yè)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yè)中,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yè)。
(5)各級審查批準人必須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必須親自到現場詳細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等級,審查“動火作業(yè)票”審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確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動火分級審批權限規(guī)定:一級動火由公司安全部門復查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二級動火由所屬站長復查后,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
動火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凡可能與天然氣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tǒng)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連接管道。
(2)有天然氣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合格后,方可動火。
(3)動火部位應備有足夠和適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1.4.2消防組織與消防設施
公司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設立有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加氣站相應設立義務消防組織。
公司、站點應根據加氣站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配備與其生產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轉,并對天然氣的生產、儲運、銷售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并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公司報警,說明著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1.4.3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加氣站必須制定禁止吸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罐區(qū)。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辦公室和更衣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站內嚴禁煙火,堆放雜物,杜絕一切可燃物品進入站內,消防器材工具、物資必須存放有序、整潔。
進站加氣車輛,堅持先熄火、后加氣的原則,嚴禁站內吸煙,嚴禁帶入打火機、或火柴等火種。
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加強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使各類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建立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兩次的滅火演練,員工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嚴禁在站內停放車輛和修車、洗車、擦車。嚴禁在加氣設備、管線、加氣機上敲打碰撞,氣槍做到輕拿輕放,以免引起火花。
加強巡回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發(fā)現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并迅速處理。
當班人員按勞保規(guī)定著裝,不準攜帶bp機、移動電話進入生產現場。
1.5安全檢查與整改
1.5.1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檢查的形式與內容:檢查包括自查、綜合檢查(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安全檢查。公司級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加氣站級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級每周一次)、專業(yè)檢查(由各公司專業(yè)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每年至少進行二次。主要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等工作進行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跑漏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為重點)、節(jié)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分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產工人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除進行以上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外,每年組織一次站點間的安全互查。
安全大檢查負責組織的單位行政領導應親自主持或參加,并邀請公司工會負責人參加檢查。檢查時應將環(huán)境衛(wèi)生和文明生產納入檢查范圍,并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安全檢查應使用“安全檢查表”,對所檢查的單位給予定性和量化分析評價。
1.5.2安全整改
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期限)、“二不準”(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交給加氣站解決,凡加氣站能整改的不準交給公司解決)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簽署后發(fā)出,隱患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收后按期實施整改。
對因物質和技術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要建立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臺帳,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報公司主管部門匯總存檔。
1.6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崗位進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應在各崗位職責范圍內進行,交接人員必須做到本崗位負責的各種設備、物品齊全、狀態(tài)良好,場地整潔衛(wèi)生方可交接。
(3)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產運營、銷售等基礎資料填寫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完整,并在記錄上簽字。
(4)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應對本崗位負責的生產系統(tǒng)及設備一道巡回檢查,逐點逐線進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記錄完整、責任明確。
(5)交接班記錄由站長負責統(tǒng)一保存,保存期限應在各崗位運營生產記錄資料保管期限延長一年。
(6)有下列情況者不能交接班:
1)生產與安全情況不明,各項工作參數不清不交接;
2)設備狀況不明或未按規(guī)定保養(yǎng)維護不交接;
3)工具不齊全,消防設備不全,記錄不清楚,報表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交接;
4)設備、室內外及場地不整潔不交接;
5)有關問題或責任界定不明確不交接。
1.7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堅持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的“十字”作業(yè)方法,嚴禁設備超濕、超壓、超負荷帶病運行。
(2)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潤滑管理制度,搞好潤滑“四定”即定質、定量、定時、定人)的工作,堅持“三級過濾”制度。
(3)操作人員除搞好設備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還應加強技術學習與崗位練兵活動,做到“四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會”即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
(4)當班人員應按“崗位職責”和“巡回檢查”制度,每隔半小時對各部位的升溫、壓力、運行情況等進行一次檢查,一小時一運轉記錄。
(5)每一小時對可泄漏點進行檢查,發(fā)現泄漏及時處理。
(6)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將設備運轉情況交接清楚,并搞好設備潤滑與清潔衛(wèi)生工作,填好運行記錄。
1.8生產系統(tǒng)巡回檢查制度
1.8.1巡回檢查原則
(1)在生產過程中,當班人員應定期按照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逐點逐件認真的對各設備、管線、閥門、儀表等進行檢查,若發(fā)現異常情況要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要即時報告班長和站長,采取相應措施,杜絕事故的發(fā)生,并要做好記錄。
(2)交接班時,當班人員與交接班人員一道沿巡回檢查路線,進行交接生產情況介紹和意見交換,讓接班人員了解設備的現狀,做到心中有數。以利下班的生產。
1.8.2巡回檢查線路
(1)進氣調壓系統(tǒng)
流量計→安全閥→緩沖裝置→壓縮機進氣口
(2)壓縮系統(tǒng)
進氣→i 級→ii級→iii級→iv級(壓力、溫度)→軸瓦(溫度)→脫水裝置→閥門組
(3)儲氣系統(tǒng)
程序控制盤→高中低儲氣罐(井)→工藝管線閥門組
(4)控制系統(tǒng)
控制柜→水分析儀→硫化氫檢測儀→配電室
(5)售氣系統(tǒng)
售氣機→充氣咀→車載儲氣瓶
(6)水冷系統(tǒng)
水泵→壓縮機進口→各級冷卻器→冷卻塔→各級氣缸
1.8.3巡回檢查的內容
(1)過濾器:是否有堵塞現象或進行清洗。
(2)流量計:計量是否準確無誤。
(3)分離過濾器:定時檢查排污是否堵塞。
(4)電磁閥:是否失靈或開關不到位及各級氣缸氣壓是否正常,各級排污閥與安全閥是否正常工作,運轉是否平穩(wěn)無異常響聲,各點溫度是否正常,電機的電流電壓與溫度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有無異常響聲。
(5)壓縮機:檢查曲軸箱油底盒內潤滑油的高度,定期檢查潤滑油的品質,檢查和壓力表讀數和各級溫度,檢查齒輪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壓縮機運轉的聲音是否正常,各級呼吸孔有無嚴重漏氣、漏油現象,電動機噪聲、表面溫度。
(6)干燥器:再生氣壓力,溫度是否正常(特別注意!再生氣壓力不得超過0.8mpa).溫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電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與配電屏上的各電器元件及壓力表、壓力表導管、導線是否正常工作,有無失靈或異常情況,壓力、溫度、電流、電壓等的讀數是否正常。
(8)各連接點、閥門有無泄漏。
1.9安全例行會議
1.9.1安全例會制度的建立
公司應成立由行政、工會組織、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會議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并解決存在的問題。
1.9.2安全例會的召開
(1)公司應每月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并協調解決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檢查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落實情況;制訂階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每半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貫徹公司及政府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訂安全目標計劃;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計劃安排階段性安全工作。
(3)各加氣站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了解、總結本站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并布置班組安全工作。
(4)各級安全工作例會應由相應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
1.10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1.10.1計劃編制依據和范圍
計劃編制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發(fā)布的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預防火災、爆炸、工傷、職業(yè)危害等需采取的技術措施;穩(wěn)定和發(fā)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計劃編制范圍:以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預防職業(yè)危害為目的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如:通風、照明、防暑降溫、消除噪聲等設施;以防止火災、爆炸、工傷等事故為目的的勞動安全技術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報警裝置、切斷裝置、泄壓防爆裝置、制動裝置、滅火裝置、防雷擊、防觸電等設施;為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擴大的防范與應急救援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等;為保證勞動安全衛(wèi)生所必需的輔助設施,如:更衣室等設施;以勞動安全衛(wèi)生宣傳培訓教育,開展勞動保護科研和建立與貫徹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為目的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如:安全宣傳圖書、資料、報刊、雜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訓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設施;安全標志。
1.10.2計劃編制及審批
由加氣站站長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每年11月將計劃報公司分管部門匯總審查;公司分管部門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
分管領導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工會及加氣站負責人會議,研究確定以下事項: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項目的資金,確定項目負責,竣工或投產使用日期。
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生產計劃部門在年度計劃中一并下達。
安全技術部門要定期檢查,并向主管領導匯報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zhí)行情況,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執(zhí)行情況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匯報。
主管領導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情況應進行檢查,并及時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項目會議,協調處理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按期完成。
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試車、試生產和竣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并報送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1.11技術檔案歸檔制度
1.1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接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檔案歸檔制度。
1.11.2公司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即公司文書檔案由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管理,檔案(已交辦公室的除外)分別由有關部門管理,以便于隨時調用,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公司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由承辦單位、主辦人負責將其中已辦完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
1.11.3公司辦公室設立專門的檔案工作接受上級部門檔案處的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負責管理公司的文書、科技(部分)檔案,其任務是:
(1)搜集、整理、立卷、鑒定、保管公司的文書檔案;
(2)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進行檔案鑒定;
(4)進行檔案統(tǒng)計;
(5)保管部分科技檔案;
(6)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guī)定和檔案工作理論、技術和業(yè)務知識,掌握歸檔的基本方法,保證檔案質量。
1.114歸檔
歸檔的文書包括:
(1)公司建立及變更的有關原始資料或復印件;
(2)cng加氣站建設、安裝及變更的有關原始資料;
(3)cng加氣站所有設備及其維修的原始資料;
(4)cng加氣站所有運行記錄和檢查表格;
(5)cng加氣站壓力容器、計量器具、閥門的原始資料和定期檢測證書等;
(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程,政府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7)公司與有關單位的來往信件、各種協議書、合同等;
(8)公司會議原始記錄、紀要和決定(包括發(fā)布的通知、通報、機構調整、任免、獎懲以及全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9)公司制訂的計劃、統(tǒng)計、預決算、工作總結;
(10)公司主持召開的各種專業(yè)會議形成的領導講話、文件和會議總結紀要;
(11)國際交流和合資企業(yè)來往文件、協議、報告和會談紀要等文件材料;
(12)公司各部門的發(fā)文;
(13)外單位直接發(fā)送給公司各部門的抄送信件
(14)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經驗材料;
1.11.5歸檔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和歸檔要求特征及文件內容進行歸檔。
(2)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或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tǒng)地排列。
(3)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要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種。
(4)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
(5)全部案卷組成后,要對案卷作統(tǒng)一排列并編寫檔號,然后逐卷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1.11.6檔案借閱
(1)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xù)。調閱檔案只限在檔案室查閱,不能帶出,必須帶出檔案室查閱的,要經過辦公室主任批準。
(2)借閱時間,一般檔案最長不超過10天,密級檔案最長不超過一周。
(3)借檔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污損所借的檔案,不得在文件上圈點、劃線和涂改,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檔案。
(4)借檔人確因工作原因需要復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1.12站區(q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加氣站內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必須指定相關人員全面負責加氣站區(qū)內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標志》、《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等標準規(guī)定設置相應的安全色、安全標志。
機動車輛進站加氣時必須熄火,禁止車輛在加氣站內隨意停放、洗車、檢修等。
進、出加氣站的機動車輛在進、出站門及在站區(qū)內速度限制在為5千米/小時以下。
其它個人自備機動車、摩托車、助動車不得進入生產區(qū)。員工的個人車輛、摩托車、助動車必須集中存放管理。
1.13環(huán)保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國家環(huán)保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設立兼職環(huán)保員,負責本站的環(huán)保及綠化工作。
(2)節(jié)約用水,搞好冷卻水的循環(huán)使用,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防止漏油、漏水、漏氣,噪音過大等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氣,盡量減少尾氣放空,防止對大氣造成污染。
(4)加強對天然氣中分離出的氣田地層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車拉走處理,各站還要將污水處理情況每月向公司生產部匯報。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擾民,站點和公司一起搞好與地方環(huán)保部門的協調工作。
(6)搞好站點綠化工作及環(huán)境衛(wèi)生,創(chuàng)造優(yōu)美的工作環(huán)境。
1.14門衛(wèi)管理制度
(1)外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站內,經同意的進站人員必須在門衛(wèi)登記,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在相關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上班時間謝絕會客。
(2)門衛(wèi)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堅持24小時值班,嚴禁上班睡覺、干私活,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站內一切器材,若無料單和出門條,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門。
(4)門衛(wèi)值班人員對進站車輛作好管理,檢查監(jiān)督進站車輛乘客下車,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入站。
(5)定時或不定時對站區(qū)進行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同時做好記錄。
(6)大門進出通道嚴禁停放車輛,站內嚴禁修車、試車和清洗車輛,加氣車輛不得載客加氣。
1.15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產設備、設施、廠房上的起保障人員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防護罩、平臺、鋼梯、護籠等)和設備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安全閥、聯鎖裝置、報警裝置、防雷裝置等)必須加強管理并定期檢驗和校驗,保證完好。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的個人穿(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噪音、高溫、靜電、電擊、墜落等)也屬加強管理的范圍。
1.15.1 裝置的維護管理
公司對各種安全裝置要專人負責管理,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對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安全裝置由加氣站負責按規(guī)定進行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臨時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1.15.2防護器具管理
公司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和現場條件、勞動強度,正確選擇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主管人應定期檢查。
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1.15.3管理分工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生產區(qū)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綜合部門負責管理。
1.16事故管理
1.16.1事故分類
(1)生產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或指揮有誤、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損失,或造成生產波動、減產、停產的事故。
(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減產、停產或修復費用達到規(guī)定數額的事故。
(3)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事故。
(4)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
(6)破壞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傷亡事故,指企業(yè)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亡。
1.16.2重大事故的即時報告
(1)企業(yè)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應在24小時內應立即用電話或傳真按管理關系向隸屬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監(jiān)督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應向公安部門、檢察部門及工會報告。
(2)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1.16.3人身事故調查
事故由企業(yè)按責任制規(guī)定的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并會同當地政府安全監(jiān)督部門在規(guī)定時限內調查處理結案。
1.17安全獎懲
1.17.1安全獎勵
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jiān)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全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在改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機械、火災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3)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6)實現全年無死亡事故的加氣站。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17.2事故處罰
發(fā)生事故,應對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作以下懲處:
(1)對輕傷事故的責任者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對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機械設備記錄事故責任者,一般火災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責任者應給予較重的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應給開處處分。
(3)對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處分,負次要責任和領導責任者,應給予較重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也可以兩者并處。
公司應該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yōu)、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象,一經查證落實,將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者,以及隱瞞事故單位相關領導給予嚴肅處理,并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1.18附?則
各cng公司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錄:公司應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帳表冊卡及應保存的資料
1.18.1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1)專、兼職安監(jiān)人員建檔臺帳;
(2)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3)安全考試登記臺帳;
(4)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6)安全生產問題通知單(附隱患整改反饋單)
(7)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含罰款通知單);
(8)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9)各類事故及懲處登記臺帳;
(10)各類事故月(年)報表;
(1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登記臺帳;
(12)職工體檢表;
(13)特種作業(yè)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14)安全裝置、壓力容器、職業(yè)防護用品、用具試驗、鑒定登記臺帳。
1.18.2加氣站
(1)安全工作例會記錄;
(2)安全裝置、壓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檢查試驗記錄;
(3)安全生產(檢修)安全措施交底簽字記錄;
(4)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5)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
(6)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7)特種作業(yè)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8)保存資料:有關安全工作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定、計劃、總結、措施、文件、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1.18.3生產班組:
(1)安全日活動記錄;
(2)保存資料: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定、措施、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文件、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第8篇 氧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促進氧氣站安全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保障公司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氧氣站的安全管理。
3.職責劃分
3.1機動部是氧氣站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氧氣站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3.2供應部負責氧氣采購工作,對充裝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保證其具備相應的資質。
3.3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氧氣站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督促責任部門整改各類違規(guī)行為。
4.氧氣購買、充裝安全管理
4.1必須向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購買氧氣,購買前應對氧氣供應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
4.2槽車的安全檢查
氧氣充裝前必須先對槽車隨車必帶的證件和資料(包括汽車槽車使用證、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汽車槽車準駕證、押運員證、汽車槽車定期檢驗報告復印件、液面計指示刻度與容積的對應關系表、運行檢查記錄、裝卸記錄等)、槽車的安全情況以及槽車的漆色、字樣、標志等進行檢查,必須保證符合要求,否則不得充裝。
4.3充裝前的準備工作
4.3.1槽車經檢查合格后,應按指定路線,低速行駛進入充裝區(qū)域。
4.3.2槽車進入充裝區(qū)域后,發(fā)動機必須熄火,并使用手閘制動,有滑動可能的應加防滑塊。
4.3.3氧氣充裝區(qū)域應封閉,周邊道路應張掛警示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通行。
4.3.4氧氣充裝時應掛接專用安全接地線。
4.3.5充裝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3.6充裝前應使用四氯化碳對閥門接頭、軟管進行清洗脫脂。
4.3.7連接充裝軟管時,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
4.3.8充裝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4.3.9遇到雷雨天氣、明火作業(yè)、檢修作業(yè)、罐內壓力異常、夜間照明不良等特殊情況時禁止充裝作業(yè)。
4.4充裝過程安全監(jiān)管
4.4.1充裝現場有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現場。
4.4.2充裝操作必須緩慢進行,充液管線冷卻要緩慢均勻。
4.4.3充裝期間,汽車發(fā)動機不得起動,不得進行車輛檢修,不得使用對講機、手機等。
4.4.4充裝人員要經常觀察罐內壓力,檢查各部情況,發(fā)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
4.4.5氧氣罐充裝量不得超過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4.4.6充裝結束后要及時關閉充液閥門。
4.4.7確認現場空氣中含氧量合格后,槽車方準離開。
4.4.8充裝完畢后要認真做好充裝記錄,記錄要真實準確。
5.氧氣儲存管理
5.1氧氣儲存所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并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定期檢查。
5.2氧氣儲存場所必須保證良好的通風,周圍5米內不得有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照明及電氣開關必須是防爆型。
5.3氧氣罐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和防雷擊裝置。防靜電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防雷擊裝置最大沖擊電阻為30ω,至少每年檢測一次。
5.4氧氣罐的充滿率不得大于95%,嚴禁過量充裝。
5.5氧氣罐的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必須脫脂去油,并定期送檢測機構進行校驗。
5.6當設備上閥門、儀表、管道等凍結時,應用70~80℃的氮氣、空氣或熱水解凍,嚴禁明火加熱。
5.7氧氣罐內有液體時,禁止動火維修,必須加溫至常溫后才能修理。
5.8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有油污或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帶釘鞋,操作中啟閉閥門要緩慢,停用氧氣時增壓閥要關嚴。
5.9每隔15天應分析氧氣中的乙炔濃度,其濃度應控制在0.1×10-6以下,否則應排放氧氣。
5.10氧氣罐應定期巡檢,當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打開放空閥適當泄壓,防止超壓。罐內的液體不可長期停放不用,要經常充裝及排放,以免引起乙炔等有害雜質的濃縮。
5.11當氧氣罐已經排空液體,又不能馬上進行加熱時,必須立即關閉全部閥門,防止造成結冰堵塞管道的事故。
5.12氧氣儲存場所應設置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張貼醒目的警示標志。
6.氧氣使用安全管理
6.1罐體使用中不得遭受翻倒、墜落、碰撞、擠壓等任何形式的損害,以免破壞罐體安全防護。
6.2非特殊情況不得移動罐體,必須移動時,應采用合適的起重運輸機械,禁止直接提、抬罐體。
6.3使用中,管路的聯接和各閥門的操作應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的相關條款進行。
6.4一般情況下,增壓閥是不需開啟的。如罐內壓力低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可開啟增壓閥,將罐內壓力調整到合適大小,停止用氣時應及時關閉增壓閥。
6.5外部輸氣管路結霜或結冰嚴重時應停止用氣或減小用氣量,禁止給管路加熱或使管路快速升溫。
6.6運行人員必須熟悉壓力容器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和低溫液體的特性及其危險性,熟悉產品使用說明書、設備工藝流程和操作規(guī)程等,發(fā)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時能獨立采取緊急安全措施。
6.7運行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巡檢記錄及交接班記錄,任何人員進出氧站嚴格執(zhí)行出入登記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氧氣站。
6.8運行人員對氧氣罐進行任何操作時,應穿長袖工作服、帶防護手套、佩戴護目眼鏡,避免液體意外排出時造成傷害。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裝備,凡被油脂沾污過的衣服和防護用品必須更換,不得穿著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有釘鞋。
6.9操作人員的服裝若已滲透了氧,則不得進入有明火的場所,必要時,必須更換衣服或經過充分的吹除,在大氣中至少吹除15min。操作人員的皮膚因接觸低溫液體或低溫氣體而被凍傷時,應及時將受傷部位放入溫水中浸泡或沖洗,切勿干加熱,嚴重的凍傷應迅速到醫(yī)院治療。
7.氧氣罐的維護與保養(yǎng)
7.1管理部門必須加強氧氣罐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經常檢查罐體焊縫強度和接管、接頭的完好情況,以及相應安全附件是否正常。
7.2閥門要定期進行操作,保證其操縱靈活、無泄漏。
7.3定期檢查緊固支件狀況,做到齊全、不銹蝕、聯結固定可靠。
7.4靜電跨接、接地裝置、絕緣保護要保持良好完整,發(fā)現損壞及時修復。
7.5管道和支架接觸處等容易發(fā)生腐蝕和磨損的部位應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7.6及時消除存在的跑、漏現象。
7.7禁止將管道及支架做為電焊零線和其它工具的錨點、撬抬重物的支撐點。
7.8氧氣站內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
7.9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
(1)管道及組成件發(fā)生裂紋、鼓癟變形、泄漏;
(2)管道的閥門及其它關鍵裝置失靈,危及安全運行;
(3)壓力管道發(fā)生凍堵;
(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5)發(fā)生火災事故,直接威脅正常安全運行。
8.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氣站安全監(jiān)察管理制度
一、氣體充裝,氣體經銷等屬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安全監(jiān)察的對象;
二、所有充裝場地、廠房及銷售的場所隨時接受安全監(jiān)察或安全檢查;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和干涉安全監(jiān)察或安全檢查;
四、對職能部門下達的檢查意見通知書或監(jiān)察意見告知書不得拒答拒收;
五、對職能部門安全監(jiān)察或安全檢查有異意時,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可以行政訴訟和上訴。
第10篇 燃氣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任務及內容
(1) 將燃氣安全、不間斷、穩(wěn)定地供給用戶。
(2) 經常對站區(qū)工藝管線、庭院及外線管網地下構筑物進行檢查、維修,保證燃氣供應設施的完好。
(3) 及時、迅速地排除用戶,站區(qū)、管網出現的各類設備故障。
(4) 經常巡視燃氣管線,及時發(fā)現管線上及閘門井、抽水井上有無違章建筑,并作處理。
(5) 定時排放抽水缸內積水。
(6) 配合完成物業(yè)公司下達的燃氣施工項目。
(7) 建立客戶維修登記卡,及時處理報修項目。
(8) 詳細記錄站內燃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并做維修記錄。
2. 燃氣站運行管理規(guī)定
(1) 運行人員職責
1) 熟悉燃氣站工藝流程及外線管網走向。
2) 了解液化氣儲罐,蒸發(fā)器,烴泵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guī)程。
3) 定時對站區(qū)設備運行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區(qū)供電,照明設施的控制系統(tǒng)。
5) 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
6) 掌握常用維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夠從事常規(guī)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工作。
(2) 交接班制度
1) 每班結束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
2) 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結束前,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交接班組織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長負責。
3) 交接班時由兩班次人員共同檢查運行記錄;設備狀態(tài),截門開關情況,儲罐壓力,溫度,液位情況。
4) 上一班次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本班內發(fā)現處理了哪些問題,遺留問題,繼續(xù)運行時應重點注意哪些部位。
5) 交接班人員認真檢查現場后,雙方代班長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6) 當班人員應完成本班任務。本班次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在本班內消除;如客觀原因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 在交接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在接班人員簽字接班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
8) 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毀,并留檔存查。
3. 燃氣站崗位責任制
(1) 站長職能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燃氣站進行全面系統(tǒng)地管理。
2) 在保證日常生產的同時,負責解決日常發(fā)生的技術問題或向有關部門請示,并將問題及時反映給上級主管部門。
3) 負責制定燃氣站綜合管理制度及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并不斷完善。
4) 根據工作計劃,定出燃氣站生產運行安全保證制度,職工教育的具體計劃,并定期組織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實施的檢查工作。
5)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獎勵在本崗做出貢獻的職工,糾正違反制度的現象。
(2) 燃氣站運行人員的崗位職責
1) 認真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在主管領導帶領下,負責燃氣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全面工作。
2) 根據用戶用量變化,針對各季節(jié)溫度的變化摸索總結出蒸發(fā)器工作的規(guī)律。
3) 做好設備運行保養(yǎng)維修記錄,安全消防檢查記錄。
4) 接受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正確使用各種維修工具。
5) 定期巡視站內燃氣管線,燃氣設備,有無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檢查閥門井有無泄漏燃氣管線上有無違章建筑。
6) 負責進油等日常生產工作。
第11篇 氫氣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氫車間工作人員必須服從車間主任的統(tǒng)一安排,在工作中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車間主任;
(二) 未經氫車間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氫車間;
(三) 進入氫車間嚴禁煙火及使用明火,不準帶火種,禁用手機,不得穿拖鞋和帶有鐵釘的皮鞋,必須使用本公司下發(fā)的防靜電工作服及勞保用品、專用工具;
(四) 非本車間人員或本車間未經培訓合格人員不得操作本車間設備;
(五) 在車間內不準打鬧或拋擲物品,在工作中嚴禁脫崗;
(六) 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各安全操作要點;
(七) 對車間內設備,各崗位要勤于檢查維護,壓力表和安全閥的鉛封嚴禁拆卸;
(八) 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其崗位責任制;
(九) 每班組必須有生產、充裝記錄;
(十) 每班組應在生產過程中對氫、氧純度進行人工檢驗(防止在線儀器失靈);
(十一) 氫氧化鈉在加料和溶解過程中,應避免化學灼傷和溶解速度過快,對氫氧化鈉要妥善保管;
(十二) 滅火器等應急物品應放在顯著易取處,要定期檢驗及時更換確保緊急時有效;
(十三) 車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通道;
(十四) 如發(fā)現特殊情況(停電停水等)應按照操作規(guī)程緊急停車處理。
第12篇 液化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加強防火安全的管理,確保站區(qū)安全。
a、防止明火:
一、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氣站外圍除設有圍墻外,門口應設有“嚴禁煙火”警界牌,及站內人員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等進入防火警區(qū),經同意入站車輛必須配帶合格的防火罩,否則不得入內,拖拉機、電瓶車和畜力車一律不準進行站內。
二、嚴禁在防火警區(qū)內亂架、亂設電力線路和電氣設備,所有電氣設備應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級為2—2級。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級達不到要求的電氣設備代替使用。如特殊情況必須設置臨時配電線路或電氣設備,應報公司主管安全領導和消防部門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電使用。
三、防火警界區(qū)內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支架、金屬電線管或其他可能通電的金屬部分,均應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每年至少檢測一次,確定安全可靠。
四、分裝間、空重瓶倉庫的地面應局部采用撞擊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輔設,金屬之間不得相互撞擊,如用普通工具擊打,必須墊木板。
b、防雷電:
1、站區(qū)所有防雷設施應嚴格按照“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中有關防雷設施的要求執(zhí)行,嚴禁利用貯罐和高電位轉移來代替避雷(網)針。避雷(網)針的接地極應具有充分的導電性能和良好的機械強度,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雷雨季節(jié)前,應對避雷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保證其可靠性。
2、雷雨天氣,應停止槽車裝卸和灌瓶作業(yè)。
c、防靜電:
一、液化石油氣貯罐、容器、設備、管道、槽車裝卸臺及分裝間閥門、灌瓶用秤等都應設置可靠的靜電接地,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
二、在進行裝卸或灌瓶作業(yè)時,液態(tài)液化石油氣的流速應不超過3米,以減少靜電電荷的產生量。
三、在灌瓶時,要嚴格控制自噴向室內噴出液化石油氣的數量,嚴禁為加快灌瓶速度將鋼瓶內殘液任意放散。
四、要經常在機房泵轉動皮帶內側涂異電性能較高的涂料或防靜電蠟,外側罩金屬網(罩)以隔斷靜電荷,抑制放電。
五、嚴禁穿化纖服裝、針子鞋進入防火警界區(qū)或從事各類工作。
d、用電管理:
一、生活、生產用電必須專人管理;
二、嚴禁私拉亂搭線路;
三、杜絕保險合硬接,必須按照負荷大小裝配相適應的保險絲;
四、生活區(qū)內嚴禁線路外露、外接;
五、生活區(qū)內嚴禁使用電爐;
六、工作區(qū)內嚴禁安裝非防爆電器;
七、值班室內必須裝置電源開關,并設置消防專用電源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