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安全設施的管理制度涵蓋了企業(yè)內的各種物理和電子安全設備,如消防系統(tǒng)、安全門禁、監(jiān)控攝像頭、緊急疏散通道、個人防護裝備、安全警示標識、防爆設備、電氣安全設施以及網絡安全設施等。這些設施的設置、維護、更新和使用都應遵循本制度。
培訓內容
1. 安全設施操作規(guī)程:員工需要了解各種安全設施的正確操作方法,例如滅火器的使用、安全門禁的解鎖程序、以及如何通過緊急疏散通道逃生。
2. 設施維護知識:員工需接受關于設施日常檢查和基本維護的培訓,確保設施始終保持良好狀態(tài)。
3. 應急響應訓練:定期進行模擬演練,使員工熟悉在突發(fā)事件中如何利用安全設施進行自我保護和救助他人。
4. 網絡安全意識:對于電子安全設施,員工需理解基本的網絡安全防范措施,如識別釣魚郵件、避免點擊可疑鏈接等。
應急預案
1. 緊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洪水等各類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明確應急指揮體系和行動步驟。
2. 事故報告機制:發(fā)生安全事故后,員工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規(guī)定流程上報,以便快速響應和處理。
3. 后續(xù)評估與改進:每次應急響應后,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和應對效果評估,針對不足之處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重要性
安全設施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運營至關重要,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也保護了公司的財產和業(yè)務連續(xù)性。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夠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減少潛在損失,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公眾對企業(yè)安全形象的認可。此外,遵守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有助于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和企業(yè)聲譽。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設施的管理制度,確保其始終處于高效、可靠的運行狀態(tài)。
安全設施的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設施的管理制度
安全設施是確保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運行的必要設施,必須保證各項安全設施的完好、可靠、靈敏,特制訂本規(guī)定:
1. 建立安全設施檔案,正確記載安全設施原始記錄、運轉、檢測、檢驗、維修等情況。
2. 重要安全設施要有專管人員,并加強日常監(jiān)護,保證安全設施完好。
3. 按國家規(guī)定,每年安全設施投入按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的20%,用于安全設施資金的投入。
4. 對設備的安全設施要依據“四有四必”的原則,達到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臺必有欄、有坑必有蓋的要求。
5. 安全閥應靈敏、可靠,且每年應校驗一次。
6. 防爆片應有資質單位制造,并有產品合格證。
7. 壓力表應符合安裝使用要求,確保正確性,每半年校驗一次。
8. 液位計應保持清晰、易見,有防止破損的保護罩。
9. 安全設施發(fā)現有不完好或失效時應及時更換。
10. 溫度、警示、警報、聯(lián)鎖各類電器、儀表等,要處于可靠運行狀態(tài)。
【第2篇】安全設施防護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一、范圍
1.安全設施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設施(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3類,如在生產中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設施、事故停車設施、起重設備的行程和負荷限制設施、電氣設備的過載保護設施、機械運轉部門防護的防護設施、載壓設備的安全閥、高壓設備的防爆泄壓設施、低壓真空的密閉設施、防止火焰?zhèn)鞑サ母艚^,火災報警固定式設施、滅火設施、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設施,傳動設備的防護罩或隔離欄桿、各種警示標志、生產場所的防護欄、蓋板、各儲罐區(qū)的圍堰等。
2.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用品(器具),稱為防護用品(器具)。
3.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的各車間、部門公司二級核算單位。
二、管理職責
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設施),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2.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設施(如各種繼電保護設施和避雷設施等)由設備部門管理。
3.凡生產區(qū)域中的火災報警設施、自動滅火設施和其他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管理。
4.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安全部門負責管理。
5.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設施和安全聯(lián)鎖設施的由計控部門負責管理。
6.生產區(qū)域內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監(jiān)控和報警設施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負責管理。
7.其余的安全設施由所在車間(部門)負責管理。
8.各安全設施使用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維護管理,定期作專業(yè)檢查和校驗,將檢查校驗情況進行登記建檔。
三、維護管理
1.各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器具)要由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落實到人。
2.各種安全設施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各類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器具)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定規(guī)程,對主管的安全設施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4.安全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若確有必要須由設施所在車間(部門)提出申請報經各類安全設施的主管部門同意由總經理(或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拆除。
5.凡經改造或新設計安裝的安全設施,必須經過檢驗、試驗合格,報經各類安全設施的主管部門后,方可使用。
四、防護器具的選用和保管
1. 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和濃度等指標)正確選擇和使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員應經常檢查。
3.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發(fā)放,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第3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 “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評審、驗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職責
工程部負責公司“三同時”的管理。
5 內容與要求
5.1 “三同時”評審
5.1.1建設項目設計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huán)境污染、職業(yè)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具體措施,準備并提供下列資料報工程部。
(1)建設項目名稱、工藝流程圖、工程選址位置平面圖,可能產生環(huán)境污染程度、職業(yè)健康危害以及安全問題的說明書;
(2)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任務書或建議書;
(3)采取的預防措施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報告。
5.1.2工程部對建設項目的報審資料審核后,組織召開“三同時”評審會,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安保部、財務部等部門同時參加。
5.1.3在評審會上由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向參加評審的各主管部門介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huán)境污染情況、職業(yè)健康危害和安全問題及采取的具體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別就安全、環(huán)保、設備等方面作出的評審意見,只有全部通過方可進入項目建設。
5.2 新產品開發(fā)、試制
(1)需要進行試驗的項目,由制定實驗方案的單位在試驗大綱中同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必須在評審會上,向參加試驗的單位貫徹落實。
(2)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試制前,必須要充分了解產品、所用原料、中間體、“三廢”的理化性質、毒性、危險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訂應急處理方法,并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開課題實驗前,必須制訂詳細的試驗計劃,包括應急處理方法和應配備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試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試制計劃逐項落實防范器具和應急措施,實驗中用到的劇毒物品,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執(zhí)行,危險性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員監(jiān)護。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課題不準開課題做試驗。
(5)課題總結時,必須要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的內容。
(6)課題項目移交設計生產時,必須同時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做到同時設計。
(7)新項目、產品工藝付諸中試、大生產實施前,工藝、圖紙、方案等經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論證,由試制、設計、選型負責人詳細介紹工藝情況、設計依據、選型理由,論證修改后,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8)工程項目的發(fā)包、安裝期間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落實。
(9)工程項目調試前,應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檢查,并明確調試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統(tǒng)一安排,確保設備調試安全。
(10)工程項目試生產前,由項目負責人召集安全、設備、環(huán)保、生產、產品工程部門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產。
(11)為減少試產時走不必要的彎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試產前必須初步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好員工培訓,必要時進行模擬操作,使全體進入試產人員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進行應急處理。
(1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試制的全過程負責人。項目試制總結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內容。
(1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藝衛(wèi)生、環(huán)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的設施和技術。
5.3 “三同時”的驗收
1)施工組織部門在竣工后,負責通知財務部、安保部等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于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和環(huán)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
2)驗收內容
(1)項目的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建設項目與之配套的職業(yè)健康安全設施、環(huán)保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3)建設項目和運行狀況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參加驗收的各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符合標準和要求后,在“技改項目、新建項目竣工驗收會簽表”或“工藝變更評審表”上簽字。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并對工程項目發(fā)現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建設項目設計部門針對存在的問題改進設計方案,改進施工組織部門立即組織整改,待問題解決后重新進行驗收。
4)未經“三同時”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4篇】旅游景區(qū)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設施管理、保護,確保景區(qū)時單位轉產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護措施如下:
1、景區(qū)內一切安全設施的設置、管理、保護、維修均由景區(qū)管理協(xié)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景區(qū)內協(xié)調單位(商鋪、酒店)應積極協(xié)助,并有義務、有負責配合共同做好景區(qū)的“四防”工作。
2、景區(qū)內所有大小建設工程項目必須經專家論證,有關部門審批,上級領導同意后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建設,景區(qū)內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或隨意亂拆亂建。
3、景區(qū)內各單位所設的飲食旅館業(yè)、娛樂場所必須經有關單位(部門)嚴格審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備“四防”條件的準予經營。
4、景區(qū)內游覽(開放)區(qū)和植物核心(禁區(qū)),設有明顯的告示牌,景點危險地段設置護攔桿,預防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項目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落實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產的思想意識,正確懸掛安全標志,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色,真正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工作。
第二條: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和條件,按標準搭設臨建用房,滿足施工現場及項目部的需要,創(chuàng)造良好的辦公及工作環(huán)境。
第三條:施工現場的四口必須按標準進行防護,人行通道口搭設防護棚。
第四條;攪拌機、卷揚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搭設標準操作棚。
第五條:鋼盤下料制作,木工作業(yè)現場必須搭設標準作業(yè)棚。
第六條:采用外腳架施工時,建筑物加周必須用密目網進行立體維護密閉,按建筑物高度設置水平安全網。
第七條:施工現場出入口按標準搭建門樓,橫楣為企業(yè)名稱,兩側門柱書寫標語口號,門口外設入場須知和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現場、謝絕參觀或施工重地、閑人免進等警句。
第八條:施工現場周圍用彩板瓦或磚墻進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預防坍塌。正立面設兩圖一表
第九條:施工現場內設置櫥窗,內容包括: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工程概況表,安全知識掛圖、安全須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的內容。
第十條:塔機超過30m高時項部和兩端白天用紅旗,認間用紅色燈做為高度警告標志,塔機正面是懸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標語,白底紅字。
第十一條;架體上應懸掛以人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等相關警句。
第十二條:下列部位必須設置安全標志:通道口設置安全通道,高處作業(yè)處設置當心落物傷人,總配電箱、分電箱、電閘箱門應設置危險有電,機械防護棚處設置小心機械傷人,木工操作棚處設置小心扎腳,易燃易爆物品處應設置當心中毒,基坑邊緣處應設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險源部位根據危險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第十三條:安全標志應統(tǒng)一使用《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志使用細則》gb16179-1996。
第十四條:項目部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需要品種,數量提出作使用計劃,報公司經理審批后,統(tǒng)一組織購買,供貨單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費用由安全防護措施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和要求配備安全標志,正確懸掛,如不按規(guī)定和要求配備和懸掛時,經公司檢查發(fā)現,扣罰項目經理,和現場專兼職安全員50-200元罰款。
第十六條;項目部提出計劃后,如公司不進行落實,扣罰公司有關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由項目經理及安全員負責全面落實。
第十八條:公司由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落實。
【第6篇】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防護設置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zhí)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fā)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2、職責
2.1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負責對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
2.2基層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fā)放、入庫、使用、管理。
2.3項目經理部負責提供安全標志施工的計劃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應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現場需要,提出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采購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安全標志應按分部、分項(基礎、主體、附屬)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圖。應有項目經理簽字、有繪制人簽字、有繪制日期,并填寫《安全標志登記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警示牌。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樓梯、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基層單位安保部門統(tǒng)一保管。
3.5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3.6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3.7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衛(wèi)部每季度、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每月對項目經理部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津建安表24)。
4、相關文件
4.1《安全標志》 gb2894-1996
5、記錄
5.1《安全標志牌登記表》
5.2《檢查記錄》
5.3《安全標志平面圖》
【第7篇】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使公司各類安全設施正常、有效,保證生產和人身財產安全,保證公司正常運營,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評審標準》(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3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車間安全設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1、安環(huán)部:對公司范圍內所有安全消防設施和安全附件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負責建立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臺賬,同時對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
2、公司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對本部門所屬的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運行負責。
3、設備組:負責公司與安全有關的所有電氣儀表及防爆電器等的安裝、調試和檢驗工作,并應保證能可靠運行。負責安全附件及相關安全設施的安裝、調試,保證安全設施的有效、可靠運行,使其滿足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4、供應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的購買,并應對所購置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和可靠性負責。
5、技質部:負責安全附件及相關安全設施的參數、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術審核工作。
四、內容與要求
(一)、安全設施建設
1、安全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wèi)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2、本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安環(huán)部備案。
4、安全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設備部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裝的質量。
5、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二)、安全設施使用
1、各類安全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
2、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3、按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異?,F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機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5、對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工作,準確填寫規(guī)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7、為保證安全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xié)助安環(huán)部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8、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安全設施有專人負責。
(三)、安全設施維護
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棉紗類物品。
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fā)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維修。設備部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yǎng)檔案。
3、操作工負責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設備部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四)、安全設施報廢和拆除
1、各類安全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2、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安環(huán)部安排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安全設施臺帳中注銷。
3、安全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yè)證時,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
4、安全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huán)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5、拆除作業(yè)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yè)。
(五)、安全設施管理
1、各種安全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設置專人進行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2、對各種設施除按規(guī)定進行效驗外,還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各部門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3、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5、對安全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第8篇】煤礦地面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地面安全設施必須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檢查、試驗各種安全設施,保證設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三、礦上必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試驗。
四、若安全設施失效或被人為破壞,礦上必須采取措施,立即修復安全設施。
五、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使用安全設施,一經發(fā)現礦方將從嚴處罰。
【第9篇】道路危險運輸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查維護制度
一、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是保證設備完好率,長周期安全運行的
重要環(huán)節(jié)。設備管理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
二、實行設備包機專責制,做到每臺設備、設施都有專人負責,及時做好設備、設施的防塵、防潮、防凍、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員要用好、管好、維護好設備,對所用設備必須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四、 嚴格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點、定人、定質、定時、定量)、“三過濾”。
五、由安全小組成員牽頭,由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每月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維護工作。
六、天氣變化時,對車輛或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即時更換相應的器件,保證安全作業(yè)。
七、 對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性和損壞性行進評估和維護,主要注意防塵、防潮、防腐蝕、正常使用性等情況進評估和維護。傳動設備按要求定期盤車;按要求定期維護,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八、消防栓、滅火器、車輛牽引鏈等設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時修理、充裝或更換。
九、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禁超速、超載運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匯報。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準盲目開車。
十一、 維修人員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時檢查,并主動向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設備存在問題要及時消除,做詳細記錄,逐步掌握設備運行規(guī)律,做到心中有數,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術問題,要查明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車檢修中及時處理。
4、步采用便攜式儀器對主要設備進行點檢,逐步開展狀態(tài)監(jiān)測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延長設備運行周期。
5、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維修任務,不斷提高設備維護水平。
十二、要經常檢查停車區(qū)域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發(fā)現腐蝕、下沉、裂紋、破損,應做好記錄和標志,并報告公司安全小組。
【第10篇】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㈠?? 施工現場
1、一圖四牌,懸掛施工現場進入口顯眼處:
⑴施工總平面圖;
⑵工程概況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
⑷安全活動示意牌;
⑸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宣傳牌。
2、安全帽,進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標色區(qū)分:
⑴施工管理人員戴白、紅色安全帽;
⑵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
⑶質安管理員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標志牌:進出口、深坑、洞口、懸崖、吊裝區(qū)域、高低壓帶電器等危險作業(yè)區(qū),、除防護措施外,均應有顯眼標志牌示警,夜間施工還應設紅燈示警。
㈡?? 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yè)工種:電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準許獨立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㈢經常性教育
1、把經常性普級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2、班組應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提醒和督促職工保護好現場安全設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 安全技術措施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編制與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主要的責任,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經費,做到??顚S?,按時支付。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具體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特別報其復雜的、難度大、危險多、進度要求快的,就要考慮施工安全,對每一項或分項都要周密的考慮保證安全。
3、對立體交叉作業(yè),“三寶” 、“四口” 、“五周邊”的安全保護。
⑴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蓋板防護;
⑵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
4、深坑防護:深坑頂周圍邊設防護欄桿,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須設扶手及防滑措施。
5、腳手架:
⑴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
⑵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⑶按規(guī)定設置拉掌點,剪刀撐如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 現場安全用電
1、現場配電箱:
⑴配電箱離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準堆物,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銷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tǒng)一編號;
⑵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必須先進總熔斷器后再進總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排,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裝置;
⑶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設置單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裝漏電保護開關;
⑷要明顯分開“動力” 、“照明” 、“單相電器”、 “電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斷器,不得混用。同時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用電線路:
⑴現場架空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敷設,通道或馬路處可采用保護管理設地下,樹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⑵移動電器和照明燈具一律采用絕緣良好橡皮軟線,若導線離地2.5米以下,必須確保橡皮軟線無接頭、無損傷、無碾壓現象;
⑶攜帶式作業(yè)燈一般現場所使用36伏,潮濕地帶要使用12伏安全電壓。
3、接地裝置:
⑴接地體可用角鋼或鋼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與根間距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⑵嚴禁采用鋁導線埋入地下;
⑶并聯(lián)接入接地干線,連接要牢固可靠,接觸良好,接頭處應采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連接;
⑷黑色或綠/黃雙色作為接地線標色。
4、高壓線防護: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壓線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壓線4米以上;
⑵在高壓線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
⑶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㈥ 拌和機及砂漿機:
⑴必須防雨頂棚;
⑵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
⑶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電源;
⑸砂石籠的擋墻必須堅固牢靠;
⑹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
㈦ 卷揚機:
⑴露天操作要搭設操作棚;
⑵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⑶操作視線必須良好,禁用倒順開關,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
㈧ 電焊機:
⑴必須一機一閘裝有隨機開關;
⑵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㈨ 乙炔器、氧氣瓶:
⑴安全閥應可靠、有效、壓力表、防爆膜應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不準放在高壓線下;
⑶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第11篇】安全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設施及裝置的管理,保證公司生產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在生產設備、設施、廠房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屬裝置(如防護罩、沖淋裝置、洗眼器、防塵裝置、安全護欄、平臺、鋼梯、護籠、安全閥、限位器、防雷裝置、聯(lián)鎖裝置和報警裝置等)和用于職業(yè)衛(wèi)生的通風、除塵裝置等的維護、檢測和管理。
3、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等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4、職責
4.1公司安全科負責安全生產裝置、設施實施運行、維護管理,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負責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生產裝置、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4.3 設備管理員對生產設施實施運行、維護管理。
4.4 操作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運行控制和維護。
4.5 維修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維修。
5、生產設施定義
本制度規(guī)定的生產設施是指與公司生產活動相關工藝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huán)保設施、特種設備、檢測和測量設備、維修工具和器具等。
6、一般生產設施管理規(guī)定
6.1安全科要落實管理責任,保證各種工藝設施正常運行,經常檢查和保養(yǎng)并落實到人。
6.2各種生產設施應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給予檢修和校驗,并將檢修和校驗結果存入檔案。
6.3安全、消防和環(huán)保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暫時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6.4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巡檢和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6.5各類設施進行調整和更換時,需經安全科批準后方可進行。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擅自進行拆除、斷離和調整。
6.6操作工在操作中如發(fā)現安全裝置指示不準,應及時通知生產技術部進行修理,本人不準私自整修和拆卸。
6.7各專業(yè)技術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生產設施、設備應登記建檔,并建立生產設施臺帳。
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管理
7.1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應指定專門的設備維護和安全檢查負責人。
7.2 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應根據其危險特性安裝電視監(jiān)控或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7.3 承包人每月對所承包的關鍵裝置或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做出安全檢查書面報告。
7.4安全科負責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并編制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預案每半年演練一次。
8.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
8.1 安全科負責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采購、安裝、使用、維護和檢修。
8.2 安全科應建立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臺帳,記錄其維護和檢修情況。
8.3 安全科應每月對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
9.生產設施的拆除與報廢
9.1當生產設施損壞嚴重或存在重大缺陷,難以保證安全運行,又無修理價值時,應予拆除和報廢。
9.2當生產設施需要拆除時,有安全科組織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應對拆除作業(yè)進行風險分析。
9.3 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在危險化學品的,應盡量清洗干凈,再進行拆除作業(yè)。暫時無法清洗的殘留物,應在拆除后及時清理,清理干凈后方可報廢。
10、附則
9.1本規(guī)定由安全科制定并負責解釋。
9.2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㈠ 施工現場
1、一圖四牌,懸掛施工現場進入口顯眼處:
⑴施工總平面圖;
⑵工程概況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
⑷安全活動示意牌;
⑸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宣傳牌。
2、安全帽,進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標色區(qū)分:
⑴施工管理人員戴白、紅色安全帽;
⑵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
⑶質安管理員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標志牌:進出口、深坑、洞口、懸崖、吊裝區(qū)域、高低壓帶電器等危險作業(yè)區(qū),、除防護措施外,均應有顯眼標志牌示警,夜間施工還應設紅燈示警。
㈡ 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yè)工種:電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準許獨立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㈢經常性教育
1、把經常性普級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2、班組應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提醒和督促職工保護好現場安全設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 安全技術措施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編制與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主要的責任,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經費,做到專款專用,按時支付。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具體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特別報其復雜的、難度大、危險多、進度要求快的,就要考慮施工安全,對每一項或分項都要周密的考慮保證安全。
3、對立體交叉作業(yè),“三寶” 、“四口” 、“五周邊”的安全保護。
⑴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蓋板防護;
⑵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
4、深坑防護:深坑頂周圍邊設防護欄桿,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須設扶手及防滑措施。
5、腳手架:
⑴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
⑵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⑶按規(guī)定設置拉掌點,剪刀撐如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 現場安全用電
1、現場配電箱:
⑴配電箱離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準堆物,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銷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tǒng)一編號;
⑵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必須先進總熔斷器后再進總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排,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裝置;
⑶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設置單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裝漏電保護開關;
⑷要明顯分開“動力” 、“照明” 、“單相電器”、 “電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斷器,不得混用。同時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用電線路:
⑴現場架空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敷設,通道或馬路處可采用保護管理設地下,樹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⑵移動電器和照明燈具一律采用絕緣良好橡皮軟線,若導線離地2.5米以下,必須確保橡皮軟線無接頭、無損傷、無碾壓現象;
⑶攜帶式作業(yè)燈一般現場所使用36伏,潮濕地帶要使用12伏安全電壓。
3、接地裝置:
⑴接地體可用角鋼或鋼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與根間距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⑵嚴禁采用鋁導線埋入地下;
⑶并聯(lián)接入接地干線,連接要牢固可靠,接觸良好,接頭處應采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連接;
⑷黑色或綠/黃雙色作為接地線標色。
4、高壓線防護: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壓線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壓線4米以上;
⑵在高壓線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
⑶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㈥ 拌和機及砂漿機:
⑴必須防雨頂棚;
⑵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
⑶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電源;
⑸砂石籠的擋墻必須堅固牢靠;
⑹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
㈦ 卷揚機:
⑴露天操作要搭設操作棚;
⑵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⑶操作視線必須良好,禁用倒順開關,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
㈧ 電焊機:
⑴必須一機一閘裝有隨機開關;
⑵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㈨ 乙炔器、氧氣瓶:
⑴安全閥應可靠、有效、壓力表、防爆膜應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不準放在高壓線下;
⑶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第13篇】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fā)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yōu)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設施、設備更換、維修、報廢或停用,應及時做好記錄。
【第14篇】道路危險運輸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查、維護制度
一、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精心維護是保證設備完好率,長周期安全運行的
重要環(huán)節(jié)。設備管理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
二、實行設備包機專責制,做到每臺設備、設施都有專人負責,及時做好設備、設施的防塵、防潮、防凍、防凝、防腐、防火等工作。
三、 操作人員要用好、管好、維護好設備,對所用設備必須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四、 嚴格執(zhí)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五定” (定點、定人、定質、定時、定量)、“三過濾”。
五、由安全小組成員牽頭,由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每月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維護工作。
六、天氣變化時,對車輛或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并即時更換相應的器件,保證安全作業(yè)。
七、 對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性和損壞性行進評估和維護,主要注意防塵、防潮、防腐蝕、正常使用性等情況進評估和維護。傳動設備按要求定期盤車;按要求定期維護,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八、消防栓、滅火器、車輛牽引鏈等設施能否正常使用,不能使用,即時修理、充裝或更換。
九、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禁超速、超載運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十、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匯報。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原因未查清、故障不排除、不準盲目開車。
十一、 維修人員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定時檢查,并主動向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2、發(fā)現設備存在問題要及時消除,做詳細記錄,逐步掌握設備運行規(guī)律,做到心中有數,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特性。
3、不能消除的缺陷及存在的技術問題,要查明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措施。在停車檢修中及時處理。
4、步采用便攜式儀器對主要設備進行點檢,逐步開展狀態(tài)監(jiān)測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延長設備運行周期。
5、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維修任務,不斷提高設備維護水平。
十二、要經常檢查停車區(qū)域的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發(fā)現腐蝕、下沉、裂紋、破損,應做好記錄和標志,并報告公司安全小組。
【第15篇】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維修制度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yǎng)設備,認真執(zhí)行設備的十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設備發(fā)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現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yǎng)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檢修計劃,并根據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yǎng)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倓詹块T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第16篇】項目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落實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產的思想意識,正確懸掛安全標志,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色,真正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做好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工作。
第二條: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和條件,按標準搭設臨建用房,滿足施工現場及項目部的需要,創(chuàng)造良好的辦公及工作環(huán)境。
第三條:施工現場的四口必須按標準進行防護,人行通道口搭設防護棚。
第四條;攪拌機、卷揚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搭設標準操作棚。
第五條:鋼盤下料制作,木工作業(yè)現場必須搭設標準作業(yè)棚。
第六條:采用外腳架施工時,建筑物加周必須用密目網進行立體維護密閉,按建筑物高度設置水平安全網。
第七條:施工現場出入口按標準搭建門樓,橫楣為企業(yè)名稱,兩側門柱書寫標語口號,門口外設入場須知和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現場、謝絕參觀或施工重地、閑人免進等警句。
第八條:施工現場周圍用彩板瓦或磚墻進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預防坍塌。正立面設兩圖一表
第九條:施工現場內設置櫥窗,內容包括: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工程概況表,安全知識掛圖、安全須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的內容。
第十條:塔機超過30m高時項部和兩端白天用紅旗,認間用紅色燈做為高度警告標志,塔機正面是懸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標語,白底紅字。
第十一條;架體上應懸掛以人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等相關警句。
第十二條:下列部位必須設置安全標志:通道口設置安全通道,高處作業(yè)處設置當心落物傷人,總配電箱、分電箱、電閘箱門應設置危險有電,機械防護棚處設置小心機械傷人,木工操作棚處設置小心扎腳,易燃易爆物品處應設置當心中毒,基坑邊緣處應設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險源部位根據危險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第十三條:安全標志應統(tǒng)一使用《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志使用細則》gb16179-1996。
第十四條:項目部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需要品種,數量提出作使用計劃,報公司經理審批后,統(tǒng)一組織購買,供貨單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費用由安全防護措施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和要求配備安全標志,正確懸掛,如不按規(guī)定和要求配備和懸掛時,經公司檢查發(fā)現,扣罰項目經理,和現場專兼職安全員50-200元罰款。
第十六條;項目部提出計劃后,如公司不進行落實,扣罰公司有關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由項目經理及安全員負責全面落實。
第十八條:公司由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