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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以及保護企業(yè)的財產不受損失。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規(guī)程:明確各項作業(yè)的安全操作步驟,規(guī)定員工在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2. 風險評估: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以預防潛在危險。
3.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的策略和程序。
4. 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
5. 監(jiān)督檢查:通過定期的檢查和審計,確保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
培訓內容
安全培訓應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安全法規(guī)知識:了解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理解違規(guī)行為的后果。
2. 危險源識別:訓練員工識別工作環(huán)境中的潛在危險,如化學品、機械設備等。
3. 首次響應:教授員工在緊急情況下如何進行初步處理,如火災報警、急救措施等。
4. 安全操作技能:針對具體工作崗位,傳授正確操作方法和應急措施。
5.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其理解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旨在迅速有效地應對各種突發(fā)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1. 火災事故:制定疏散路線,明確責任人,配備并訓練使用消防器材。
2. 醫(yī)療急救:設立急救點,配置急救箱,定期培訓員工基礎急救知識。
3. 設備故障:設定設備異常時的停機流程,確保人員安全撤離。
4. 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如化學品泄漏,需有專門的防護和處理方案。
5. 自然災害:依據地理位置,制定防洪、防震等措施。
重要性
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和員工的福祉:
1. 保障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減少人員傷亡。
2. 保護企業(yè)資產:減少因事故導致的設備損失和生產中斷。
3.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記錄能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聲譽。
4.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安全法規(guī),避免法律糾紛和罰款。
5. 提高工作效率: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基石,需要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和維護,形成全員參與、人人負責的安全文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企業(yè)在追求經濟效益時,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范文
【第1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做什么事都該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大家參考。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fā)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2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安全監(jiān)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zhí)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jiān)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qū)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qū)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guī)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fā)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wěn)、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guī)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fā)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qū)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4.1.5廠區(qū)治安安全
1)門衛(wèi)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
2)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
【第2篇】旅行社導游帶團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旅行社旅游團隊中保障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給游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旅游環(huán)境和氛圍,現制定導游人員帶團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旅行社導游人員必須參加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旅行社組織的關于旅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培訓學習,掌握旅游安全知識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的處理辦法與程序。
二、接團要求
(一)接待團隊前的要求
1、認真檢查團隊行程、旅游計劃是否完備,是否有周密的安全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對于特殊線路團隊,有監(jiān)督旅行社或有關方面?zhèn)潺R特種物品的義務;
2、了解團隊成員的基本情況。若團隊中有需特殊照顧的旅游者,應配合旅行社做好準備工作;
3、檢查旅行社是否已為旅游者和導游人員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4、了解旅游車(船)的安全狀況。若發(fā)現問題及時與公司聯(lián)系解決;
5、導游人員須健康、持證上崗。
(二)接待團隊過程中的要求
1、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xù),防止損壞或丟失,同時提醒客人在游覽過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財物;
2、對于游程中的安全問題,應提前向旅游者發(fā)出警示、警告,勸阻、制止游客進入危險區(qū)域或實施危險行為,及時消除隱患。嚴禁帶領游客進入危險區(qū)域。
3、在旅游過程中監(jiān)督旅游車司機的工作質量,避免其出現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危及安全的行為;在交通擁擠、時間匆促時,尤其在窄路、山區(qū)行車時,在雨、雪、霧天旅行時,導游員要提醒司機注意交通安全,嚴禁催促司機開快車;勸阻司機開“英雄車”、斗氣車;阻止司機酒后開車;阻止非本車司機開車;阻止司機在中途停車搭載無關人員;遇到不明身份的人攔阻旅游車時,提醒司機不要停車。
4、鑒于高原氣候的多變性以及春季流感的蔓延,導游人員必須及時提醒客人做好保暖、防病措施。若客人生病應及時安排其就醫(yī),嚴禁私自向客人提供藥品;
5、監(jiān)督用餐地點的食品衛(wèi)生狀況,保障客人的健康。監(jiān)督進駐的賓館、購物場所、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狀況,了解知悉其消防疏散通道。
(三)對導游人員的要求
1、帶團導游員是旅游團隊安全監(jiān)督管理直接責任人,旅游全程要始終 把安全放在首位。
2、導游人員帶團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3、接待過程中發(fā)生問題要保持客觀冷靜,積極配合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對客人的安撫工作,嚴禁有煽動客人情緒、發(fā)表不負責言論、危害旅游業(yè)安全的行為。
四、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參見《旅行社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第3篇】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
二、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yè)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禁止在營業(yè)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第4篇】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構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卡頭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5篇】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了防范黑客及惡意代碼等對電力二次系統(tǒng)的攻擊侵害,保障我公司電力二次系統(tǒng)的安全可靠、穩(wěn)定運行,提高電力二次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國家電監(jiān)會頒布的《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規(guī)定》(電監(jiān)會5號令)及《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總體方案》(電監(jiān)安全[2006]34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我公司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工作應當堅持安全分區(qū)、網絡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的原則。
1.3. 我公司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工作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理和技術并重、綜合防范”為方針,遵循“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組織開發(fā)”的原則。
1.4.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我公司電力二次系統(tǒng),所有涉及電力二次系統(tǒng)的規(guī)劃、設計、系統(tǒng)改造、工程實施、運行管理等均應符合本管理辦法的要求。
1.5. 引用標準及規(guī)范:
1.5.1. 《電網和電廠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調度數據網絡安全防護規(guī)定》國家經貿委 30號令
1.5.2. 《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規(guī)定》國家電監(jiān)會5號令
1.5.3. 《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總體方案》國家電監(jiān)會電監(jiān)安全[2006]34號文
2. 管理職責
2.1. 我公司根據國家電監(jiān)會《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總體方案》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運行、檢修、調試和信息化等部門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
2.2. 電力調度機構負責直接調度范圍內的下一級電力調度機構和變電站的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的技術監(jiān)督。發(fā)電廠內涉及到電力調度的生產控制系統(tǒng)和裝置,如發(fā)電廠的輸變電二次系統(tǒng)、自動發(fā)電控制功能、無功電壓控制功能、電廠報價終端、電能量采集裝置、故障錄波裝置、繼電保護裝置和安全自動控制裝置等,由電力調度機構和我公司主管單位共同實施技術監(jiān)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可由其上級主管單位實施技術監(jiān)督。
2.3.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技術監(jiān)督的單位對管轄范圍內的技術
2.3. 方案負責審核,對涉及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的產品選用提出指導意見。
2.4. 成立由主管生產安全領導為組長的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工作組,工作組成員名單并報相應電力調度部門、電監(jiān)會備案。
3. 技術管理
3.1. 我公司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工作必須堅持安全分區(qū)、網絡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的原則,保障電力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電力調度數據網絡的安全。
3.2. 根據各自二次系統(tǒng)情況制定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方案,防護方案應每年滾動修訂、完善。
3.3. 涉及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的產品應具備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主管部門(國家電監(jiān)會信息中心)認可的有關證明。
3.4. 未完成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措施前應制訂安全防護改造應急措施。
3.5. 在對電力二次系統(tǒng)進行安全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部分應用系統(tǒng)及網絡未按照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規(guī)定執(zhí)行的應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內還不能完成,則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 應急管理
4.1. 制定本單位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應急預案,內容包括突發(fā)事件發(fā)現、應急安全隔離措施、事件上報、安全處理、事件反饋等幾個方面并定期開展演練。
4.2. 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須履行一定的審核手續(xù),存放在規(guī)定的地方,并根據演習的結果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4.3. 對在電力二次系統(tǒng)中發(fā)生的安全技術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擴大,保護好現場,并在立即向東北公司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東北電監(jiān)會報告,并在8 小時內提供書面報告。對隱報、緩報、謊報或未在上述時間內報告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5. 培訓與評估
5.1. 每年需舉辦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知識培訓,提高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技能和意識。
5.2. 在進行安全評估和監(jiān)督檢查中應嚴格控制風險,確保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參加評估的人員應將遵守有關保密規(guī)定。
5.3. 對電力二次系統(tǒng)安全防護工作監(jiān)督檢查專家組對本公司單位電力二次安全防護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提出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6. 附則
6.1. 本管理辦法由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安全施工、職業(yè)健康、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管理與監(jiān)督。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環(huán)境管理體系標準(ems)》
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
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dl5009.3-1997,2005年確認《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86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49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勞動部勞安字(1991)33號文《關于頒發(fā)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大綱的通知》
勞部發(fā) [1996]423 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國家安全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安監(jiān)總統(tǒng)計)〔2008〕63號《生產安全事故統(tǒng)計制度》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第21號《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國家電網基建[2010]1020號《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guī)定》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849號)《火力發(fā)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導則》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發(fā)[2002]777號)《電力安全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
國家電力公司(國電電源[2002]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國家電網公司 安監(jiān)[2008]23號《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dl 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令第2號《電力安全生產監(jiān)管辦法》
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令第4號《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guī)定》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q/crp-ge-299.001-2010《華潤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q/crp-fp-299.002-2010火電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辦法:
3.1 五同時
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工程建設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3.2? 三定
定人、定時間、定項目。
3.3? 三交
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
3.4 三查
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tài)。
3.5 三寶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3.6? 三違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3.7? 四不放過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4 職責
4.1安全管理領導機構:華潤電力渤海新區(qū)2x300mw熱電聯(lián)產機組工程成立安全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綜合管理。
4.1.1安委會由建設單位總經理擔任主任,建設單位副總經理、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師、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擔任副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人員和其他施工單位的安監(jiān)部主任擔任委員。安委會下設安全辦公室負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4.1.2 安委會的主要工作
4.1.2.1 貫徹國家、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令,決定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大措施;
4.1.2.2 通過并發(fā)布各參建單位必須遵守的安全工作制度;
4.1.2.3 決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問題的解決議案;
4.1.2.4 協(xié)調各參建單位間涉及安全施工問題的關系;
4.1.2.5 制定安全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執(zhí)行;
4.1.2.6 安委會在工程開工時召開第一次會議, 以后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4.2 建設單位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職責
4.2.1 建設單位總經理是工程安全、環(huán)境、健康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健康及環(huán)境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4.2.2? 負責工程建設全過程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布安全管理目標和主要保證措施,明確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guī);
4.2.3 負責向參建單位提供安全與文明施工基礎條件;
4.2.4? 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狀況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督促解決存在的問題,負責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調試單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4.2.5 對未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單位建有權:要求撤換負責人;扣罰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中止合同。
4.3 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職責
4.3.1 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是合同范圍內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健康、環(huán)境監(jiān)督控制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應建立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監(jiān)理運行體系;
4.3.2 工程監(jiān)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4.3.3 負責依據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施工措施(方案)及現場施工平面布置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
4.3.4 負責調查施工單位大、中型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監(jiān)督檢查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維護過程中安全技術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4.3.5 負責審查危險性作業(yè)(如大件吊裝、大型設備的拖運等)的安全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4.3.6 協(xié)調處理各施工單位交叉作業(yè)、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并跟蹤控制;
4.3.7 組織定期和季節(jié)性安全大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4.3.8? 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綜合考評,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進行直接制止或進行處罰;
4.3.9 參加人身傷亡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4.4 施工單位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職責
4.4.1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該單位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施工責任區(qū)域安全施工的管理;
4.4.2? 負責承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
4.4.3 負責制訂施工安全管理目標,編制安全施工保證計劃,并組織實施、改進;
4.4.4 負責所轄區(qū)域的現場整潔、美觀;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的設置;
4.4.5 負責執(zhí)行安委會的有關決定。
4.6調試單位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職責:在制定調試措施方案中應編制保證安全的措施,并接受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4.7設計單位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職責:在設計中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根據現場情況提供相應的技術變更。在施工現場應接受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
【第7篇】某板式家具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 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三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yè)。
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yè),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tǒng)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 事故發(fā)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fā)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wěn)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guī)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衛(wèi)管理制度
第十條 安全保衛(wèi)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qū)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實施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jiān)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huán)境的安全實施監(jiān)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qū)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三章 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 本公司發(fā)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 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 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xié)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二十八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fā)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條 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一條 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四條 任何人發(fā)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三十五條 獎勵
1、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三十六條 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仍拒不執(zhí)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發(fā)事件處理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三十八條 突發(fā)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fā)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三十九條 突發(fā)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fā)重大事件一經發(fā)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xié)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fā)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tǒng)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fā)重大事件的事發(fā)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tǒng)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條 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fā)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第8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項目部在施工和生產中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保管和維護過程中的正常運轉,并對其在安全運轉中進行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所使用工器具(包括小型電動、風動、機械、手動、起重等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
3.職責
3.1安監(jiān)部負責對工器具使用單位進行監(jiān)督管理。
3.2工器具使用單位負責工器具的購置、驗收、使用、檢查、定期檢查及報廢處理,并全面負責使用中的管理,使用單位的安監(jiān)人員負責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3.3安監(jiān)部負責對本項目經理部各單位的工器具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管理辦法
4.1工器具的購置
4.1.1電動工具購置前要檢查是否有安全認證標記。
4.1.2購置后,購置單位的工器具管理員要進行驗收,檢驗所購置的工器具是否有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電工認證標志,不符合要求的拒收。驗收合格后,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4.2使用
4.2.1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專機負責制。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4.2.2小型機械和工器具使用人員必須做到:
a)熟知機械性能,正確使用機械,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機械正常運行。
b)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保證機械及其附屬裝置完好、齊全。
c)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建立的崗位責任制和機械管理制度。
4.2.3新增添機械工器具在使用前應認真進行試運轉,在試運前操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技術文件、資料、注意事項及操作規(guī)程,并經必要的培訓,掌握技術后合理使用。
4.2.4機械、工器具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保養(yǎng)規(guī)程,熟練操作技術,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新工人進廠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跟機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2.5小型機械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如確需超負荷運轉時,必須有可靠的運行資料,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經技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作業(yè)。
4.2.6兩班或三班作業(yè)的小型機械要有交接班制度,同時填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當班任務完成情況、運轉情況、故障處理情況、維護保養(yǎng)情況等,做到有交有接,交接清楚。
4.2.7當機械發(fā)生故障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及部門,及時排除故障,并做好詳細記錄。
4.2.8當發(fā)生機械事故時,應馬上報告領導及有關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供真實、詳盡的事故情況,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上報。
4.2.9應按季節(jié)對機械進行必要的防雨或保溫處理,保證機械安全正常運行。
4.2.10電氣或實驗室等部門定期檢測和合格標識,建立
5.記錄
工器具管理臺帳
【第9篇】安全事件報告和處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高處置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公眾利益,維護正常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單位發(fā)生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和可能導致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啟動后,本單位其它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沖突的,按照本預案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管理規(guī)定
1.? 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基礎信息網絡和關系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信息系統(tǒng),從預防、監(jiān)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和打擊犯罪等環(huán)節(jié),在法律、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種措施,充分發(fā)揮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構筑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快速反應: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發(fā)生時,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財產遭受損失。
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以及“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及聯(lián)動工作機制。根據部門職能,各司其職,加強部門間的協(xié)調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職責。
常備不懈:加強技術儲備,規(guī)范應急處置措施與操作流程,定期進行預案演練,確保應急預案切實有效,實現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學化、程序化與規(guī)范化。
2? 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發(fā)生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后,應成立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協(xié)調小組(以下簡稱協(xié)調小組),為本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xié)調機構,負責領導、協(xié)調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網絡與信息安全協(xié)調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綜合協(xié)調,并與公安網監(jiān)部門進行聯(lián)系。
3? 先期處置
(1)當發(fā)生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時,事發(fā)部門應做好先期應急處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同時向相關安全主管部門通報。
(2) 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3)安全主管部門在接到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信息后,應加強與有關方面的聯(lián)系,掌握最新發(fā)展態(tài)勢。對ⅲ級或ⅳ級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由安全主管部門自行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對有可能演變?yōu)棰⒓壔颌〖壍木W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要為安全協(xié)調小組處置工作提出建議方案,并作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安全主管部門要根據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發(fā)展態(tài)勢,視情況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支援力量,支持事發(fā)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指揮
本預案啟動后,根據安全協(xié)調小組會議的部署,擔任總指揮的領導和參與指揮的領導迅速趕赴相應的指揮平臺,進入指揮崗位,啟動指揮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動部門按照本預案確定的有關職責立即開展工作。
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的,事發(fā)部門立即在現場開設指揮部,并提供現場指揮運作的相關保障?,F場指揮部要根據事件性質迅速組建各類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在安全協(xié)調小組的領導下全權負責現場的應急援救工作。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對發(fā)生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的網絡與信息系統(tǒng)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2? 應急支援
本預案啟動后,安全協(xié)調小組的應急響應先遣小組,趕赴事發(fā)地,督促、指導和協(xié)調處置工作。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態(tài)的發(fā)展和處置工作需要,及時增派專家小組和應急支援單位,調動必需的物資、設備,支援應急工作。
參加現場處置工作的安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現場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下,協(xié)助開展處置行動。
4.3? 信息處理
(1)現場信息收集、分析和上報。事發(fā)部門應對事件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測,評估,及時將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及處置工作等情況按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2)安全信息處理。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要明確信息采集、編輯、分析、審核、簽發(fā)的責任人,做好信息分析、報告和發(fā)布工作。
(3)信息發(fā)布和咨詢。當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發(fā)生時,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做好信息發(fā)布工作,通過安全新聞單位發(fā)布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的相關信息,通知社會各界做好應急準備及預防措施,增強公眾的信心。信息發(fā)布與新聞報道要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
4.4? 應急結束
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公共事件經應急處置后,得到有效控制,經各監(jiān)測統(tǒng)計數據上報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由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向安全協(xié)調小組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批準后實施。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fā)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緊組織搶修受損的基礎設施,減少損失,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統(tǒng)計各種數據,查明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及恢復重建能力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制定恢復重建計劃,迅速組織實施。有關主管部門要提供必要的人員和技術、物資和裝備以及資金等的支持,并將善后處置的有關情況報安全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
5.2? 調查和評估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安全主管部門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在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事件發(fā)生及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狀況和總結經驗教訓,并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
【第10篇】移動式梯子平臺高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潮州發(fā)電公司)移動式梯子、平臺、高凳的管理、檢查和使用規(guī)則,依據《便攜式金屬梯安全要求》(gb12142-2007)、《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潮州發(fā)電公司范圍內的移動式梯子、平臺、高凳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中移動式梯子(以下簡稱梯子)是指鋁合金直梯、鋁合金升降直梯及鋁合金折梯、平臺、高凳。
第四條 凡是使用梯子、平臺、高凳的單位,必須制定落實本制度的具體措施,下發(fā)到使用班組,認真貫徹落實。
第五條 各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為本單位梯子、平臺、高凳管理專責人,由各單位集中保管時,應建立借用制度,并由保管員與借用人負責借出和收回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班組保管時,亦應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員負責做好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部門應對梯子、平臺、高凳進行編號管理;各部門必須建立梯子、平臺、高凳清冊,清冊的內容包括:序號、編號、種類、保管部門(班組)、購入(使用)時間等。
第七條 梯子、平臺、高凳的購買必須由使用部門提供型號和規(guī)格,購買的梯子、平臺、高凳必須是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有產品合格證。
第八條 每次使用梯子、高凳、移動式平臺前,工作負責人必須認真進行檢查,符合標準方可使用,檢查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 梯子、高凳
1. 有統(tǒng)一、清晰的編號;
2. 定期檢查合格,有記錄;
3. 木制構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
4. 金屬組件無嚴重腐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
5. 防滑裝置齊全可靠;
6. 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cm。
(二) 移動式平臺
1. 有統(tǒng)一、清晰的編號,準許荷重標志醒目;
2. 平臺四周有護欄,高度為1.2m;
3. 升降機構牢固完好,升降靈活;
4. 電氣部分絕緣電阻合格,采取可靠的防止漏電保護;
5. 液壓操作機構完好,無缺陷;
6. 對電氣及機械部分定期檢查,有檢查記錄,缺陷能夠及時消除;
7. 在檢查周期內使用。
第九條 人在梯子上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第十條 兩梯子連接使用時,必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接牢固。
第十一條 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動、晃動、傾斜過度,只允許-人站在梯子上面工作,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十二條 在水泥或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時,其下端應安置橡膠套或橡膠布,同時應用繩索將梯子下端與固定物縛住。
第十三條 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時,其下端須裝有帶尖頭的金屬物,同時用繩索將梯子下端與固定物縛住。
第十四條人字梯應具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
第十五條在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為了避免機械轉動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設置薄板或金屬網防護。
第十六條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應有掛鉤或用繩索縛住。
第十七條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設監(jiān)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攔,在門前使用梯子時,應采取防止門被突然開啟的措施。
第十八條 在梯子上工作時,應使用工具袋;物件使用繩索傳遞,不準從梯上或梯下互相拋遞。
第十九條 梯子、高凳、移動式平臺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由設備部負責組織檢驗,各部門做好記錄并設立臺帳。
第二十條 各部門梯子、平臺、高凳報廢應經過設備部相關專業(yè)人員核準后,報安監(jiān)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電瓶升降車由庫工管理,建立臺帳,統(tǒng)一編號。
第二十二條 電瓶升降車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和試驗。
第二十三條 電瓶升降車銘牌上的制造廠家、制造年月日要清楚額定負荷標志清晰。
第二十四條 在室外使用或存放電瓶車時要有良好的防雨措施,操作器應做好防潮措施,應及時清理雜物保持清潔。
第二十五條 電瓶升降車鑰匙要專人保管,使用時進行登記,使用后交回,以利于安全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電瓶升降車欄桿螺栓無松脫、平臺甲板延長動作正常,無雜物和碎片、無明顯損壞。
第二十七條 電瓶升降車鉸剪臂無損壞現象,無摩擦損傷和變形;電瓶升降車電源線牢固可靠,無松脫和斷裂現象無明顯損壞。
第二十八條 電瓶升降車軸釘無松脫或隱固硬件缺少、無可見軸釘或軸套磨損;機身無明顯損壞,頂部和底部邊無硬件松脫或缺少零件;駕駛連接件無松脫或缺少配件。
第二十九條 電瓶升降車平臺油缸無生銹、缺口、抓痕或活塞棒無外物和漏油;潤滑油應在二分之一之內,無明顯漏油情況;駕駛油缸無生銹、缺口抓痕或活塞棒無外物和漏油。
第三十條 電瓶升降車輪胎、螺母無損壞無松脫現象、無缺少螺母現象;前軸裝配無過量磨損和損壞;滑動耐用襯墊座及保護裝置無松脫或缺少零件,無明顯損壞。
第三十一條 電瓶升降車控制箱操作開關無明顯損壞,各銘牌清楚,牢固可靠;電量充足,電纜連接牢固連接點無腐蝕,無損壞;電瓶升降車馬達、油泵和活塞無漏油,升高油缸無磨損、無松脫和缺少配件。
第三十二條 使用前,操作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學習并掌握其操作要領及安全注意事項,否則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十三條 禁止將電瓶升降車停在地面松軟地方工作,以防升降時傾斜摔倒;當機身地盤在較大斜坡時(大過5度)警報響起應停止工作。
第三十四條 在升降的過程中操作人必須在車平臺上操作升降,禁止在車下邊的操作盤上進行操作。
第三十五條 電瓶升降車在升降的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在升降車周圍工作和摸、動車的任何部位,以防擠傷造成人身傷害。
第三十六條 嚴禁電瓶升降車邊充電、邊進行操作工作,其電源線應完整無破損。
第三十七條 嚴禁電瓶升降車在充電時周圍進行明火作業(yè)。升降車充足電后,應及時將電源斷開。
第三十八條 在電瓶升降車上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第三十九條 電瓶升降車使用中,不可超過額定負荷,如發(fā)生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修理。
第四十條 本規(guī)定由潮州發(fā)電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移動式梯子、平臺、高凳安全管理制度》(潮州發(fā)電安監(jiān)〔2010〕39號)同時廢止。
附表:移動式梯子、平臺、高凳臺賬
【第11篇】柴油叉車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zhí)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jiān)督與指導。
3.3保養(yǎng)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yǎng)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yǎng)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lián)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yǎng):即日常保養(yǎng)
4.2二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tǒng)的保養(yǎng);
5.作業(yè)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tǒng)(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tǒng)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wěn)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yè),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wěn)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fā)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yè)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yè)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yǎng)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fā)現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yǎng)記錄卡,經發(fā)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fā)現,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lián)p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guī)范操作者,一經發(fā)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yè)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yǎng)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fā)現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lián)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fā)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guī)定:
5.8.1車輛停靠管制: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16年1月13日起實施。
【第12篇】安全包保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平齊鐵路電氣化改造工程pqsg-1標段項目部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的各項安全目標。抓住安全重點,形成一崗雙責、層層包保的安全管理布局,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中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現制定安全包保管理辦法并遵照執(zhí)行。
二、包保領導小組
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常務副組長:常務副經理
副組長:總工安全總監(jiān)生產副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設在安質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三、項目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平齊線鄭家屯站(不含)至太平川站(含)至局界,線路起訖里程為pqk93+300~pqk294+000,線路長度200.7km。主要包括線路現狀電化改造200.7公里,臥虎屯、茂林、???、太平川、開通站站場改造5站,平改立箱型橋施工5處;框架橋接長1處,橋梁加固1處,站線鋪軌10.5公里;鋪設道岔34組;敷設通信光電纜102公里,聯(lián)鎖道岔119組;新建接觸導線549條公里,電力線路68公里;新建牽引變電所4處,分區(qū)亭4處,電力調度所1處,網上開關站5處;新建房屋12366平方米。
四、重點卡控內容
平齊線平改立工程5處,站場改造5處等均涉及既有線施工,平齊線行車對數為42對,行車密度大,運輸繁忙,施工與運營矛盾突出,施工期間如何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是本工程重難點。
五、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四消滅、一確?!? 消滅列車事故,消滅責任死亡生產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消滅火災、爆炸事故,消滅施工機械作業(yè)事故;確保新線建設及營業(yè)線施工安全。
六、包保管理及包保區(qū)域劃分明細
根據沈陽鐵路局要求,實行干部帶班作業(yè)制度和領導班子成員包保制度。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督辦,一般安全隱患治理由項目部部門督辦,一般以上安全隱患治理由項目部領導督辦。
1、全員實行安全生產互聯(lián)保制度,項目經理彭昭華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包保項目部及全標段安全質量工作。
安全總監(jiān):王寧超 包保房建分部
常務副經理:楊永峰 包保四電分部
副經理:黃曉軍 包保第一分部,太平川工區(qū)
總工:吳長運 包保第二分部,通榆工區(qū)
2、根據危險源評估結果、地質條件、施工條件等,對承擔任務范圍內的工點段落逐一進行分析,逐條細化風險控制措施,選擇適宜的施工工藝,制訂風險防范及突發(f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編制相關方案及制度。
3、通過強化施工工序管理,落實責任,實行“任制。
4、包保工作主要內容:檢查技術方案落實情況,檢查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全面控制風險工點施工組織及工序銜接情況,分析節(jié)點工期與施組兌現情況。
5、現場檢查重點:大型設備使用安全情況,消除安全隱患,規(guī)避施工風險,及時協(xié)調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確認作業(yè)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及應急備品攜帶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應急備品儲備和設備布設情況。
6、包保人員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及時記錄現場安全、質量和進度情況,技術方案和風險措施實施情況,現場存在問題及解決情況,下一步需要注意事項或進一步完善措施等方面。
7、項目部每月安全質量分析例會將對各工點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比,對包保區(qū)域領導按照隱患分布情況及整改情況進行統(tǒng)計,隱患較多或整改不利的包保人應受到處罰及問責。
8、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抓好風險工點的包保,包保工點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的,將追究包保領導的責任。
9、包保檢查情況將納入月度績效考核。
10、出現特殊情況,由項目部領導研究決定執(zhí)行。
七、其 他
1.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共玉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公司的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3篇】電焊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⑴電焊機一、二次接線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
⑵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線
⑶電焊機設備的安裝、修理必須有電工進行,焊機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焊工不得隨意拆修焊接設備。
⑷焊工推送閘刀時,不要正對電閘,防止因短路造成的電弧火花燒傷面部、手部、,必要時應戴絕緣手套。
⑸電焊鉗應有可靠的絕緣。在容器焊接時,不允許用簡易的無絕緣焊鉗,防止電焊鉗等焊件發(fā)生短路燒毀電焊機或發(fā)生其它意外。焊接完畢后,電焊鉗要放在可靠的地方,再切斷電源。
⑹電焊工在施焊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狹小或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區(qū)內必須穿著干燥的衣服和可靠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鞋不要靠在鋼板上。
⑺更換焊條時,要戴好防護手套,不得用裸露的手直接接觸電焊條或電焊鉗。
⑻電焊用電纜必須絕緣良好,不要把電纜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件上,防止高溫損壞絕緣層,電纜要避免碰撞,磨損。發(fā)現破損應立即修好或更換。
⑼電焊工要熟悉和掌握有關預防觸電急救方法等知識,嚴格遵守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第14篇】辦公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為維護公司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zhí)行。
一、各種印鑒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可鐵柜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保存現金必須設置保險柜,保險柜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guī)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并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衛(wèi)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lián)系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像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設備,均應設專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wèi)工作。
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后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各種安全設備,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文件、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財會現金按銀行規(guī)定限額,存放于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jié)、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并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jié)日值班流于形式。
8、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第15篇】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與相關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
監(jiān)理工程師在從事安全監(jiān)理工作中,應熟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在審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時,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頒布單位 名稱 實施時間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2.1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8.3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2004.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1989.12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002.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991.6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勞動法 1997.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1995.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05.4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996.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法 1984.1
建筑業(yè)安全衛(wèi)生公約(第167號公約) 2001.10
國務院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 1989.3
國務院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 1991.5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2001.4
國務院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察條例 2003.6
國務院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04.1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2002.8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1987.10
交通部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2005.3
交通部 公路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水運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
交通部 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 2000.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 1999.1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guī)定 1993.2
交通部 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 2006.8
交通部 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2004.10
建設部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規(guī)定 2000
建設部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1998.9
建設部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2001
建設部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guī)定 2004
建設部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1992
建設部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2001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制度
1.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國家對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上述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省、自治區(qū)、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企業(yè)對企業(yè)中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其內容應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指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并將這種教育和培訓制度化、規(guī)范化,以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減少、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各種措施。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四個方面,其中對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使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的定期培訓,特別是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對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工程概算時,為保障安全施工確定的費用,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在工程概算中要確定安全生產費用,并全部、及時地將這筆費用劃轉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必須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即為專職人員。管理機構職責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整改各種安全事散隱患以及日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在本單位實施的具體執(zhí)行者,其職責是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6.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特殊崗位作業(yè)的人員,不同于一般的施工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所從事的崗位,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7.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是指為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具體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huán)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yè)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確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也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規(guī)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如深基坑,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指不擾動上部覆蓋層面修建地下工程的一種施工方法;高大模板工程,指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者跨度超過18m,或者施工總荷載大于l0kn/m2,或者集中線荷載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經審查同意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組織施工。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即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指在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作業(yè)工長、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地講解和說明。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主要內容是:本項目的施工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10.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指施工單位確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設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臵明顯標志。
11.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
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是指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現場前進行查驗。同時必做好防護用品和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報廢和資料檔案管理。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單位應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之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短胤N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
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13.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三類人員是指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所承包的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直接、具體承擔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類人員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關系本單位、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從事交通建設工程的三類人員必須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14.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由施工單位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付保險費,以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作為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在施工作業(yè)人員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由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險金。該項保險是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的,以維護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人員的利益。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同時,施工單位應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會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16.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 ,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16篇】運灰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期間運灰人員不得脫崗、串崗、睡崗。
2、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上崗。
3、運灰人員不得頂撞領導、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中不得強干、蠻干。不能消極怠工。
4、運灰人員進入現場期間接受本車間統(tǒng)一管理,必須遵守煉鋼廠及本車間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
5、進入現場必須勞保穿戴齊全(帽必須戴好、帽帶必須系好),嚴格執(zhí)行煉鋼廠及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運灰人員吸煙時,要到煉鋼廠或本車間指定區(qū)域吸煙,嚴禁在煤氣區(qū)域吸煙。
7、運灰人員要熟悉周圍環(huán)境,因煉鋼廠的環(huán)境比較惡劣、立體交叉作業(yè)。拉灰人員要及時躲避天車吊物和其他危險源,不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區(qū)玩耍、逗留的,不準私自拉設電源,禁止亂動閥門及開關。
8、運灰司機要拉灰及時、停車必須在灰倉正下方位置。因司機原因造成除塵灰灑落,必須及時清掃。灰車如發(fā)生故障因及時上報相關人員。
9、運灰人員安全培訓方面的由外委單位負責,本車間主要負責檢查、監(jiān)督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