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和監(jiān)督,確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濫用和欺詐行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印章種類與用途:明確各類印章(如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的適用范圍。
2. 印章保管:規(guī)定印章的保管責任人,存儲條件和存放地點。
3. 使用審批流程:設定印章使用的申請、審批、登記等程序。
4. 印章使用規(guī)定:明確印章使用的具體規(guī)則,包括使用時間、場合、方式等。
5. 監(jiān)督檢查:建立印章使用情況的定期審核和異常情況的處理機制。
6. 違規(guī)處理:制定對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處罰措施。
7. 印章遺失與廢止:規(guī)定印章丟失的報告流程和印章廢止的程序。
重要性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公司利益:防止印章被非法使用,降低法律風險。
2. 提升管理效率:通過規(guī)范流程,減少審批延誤,提高工作效率。
3. 維護企業(yè)形象:統(tǒng)一的印章使用標準,體現企業(yè)的專業(yè)性和規(guī)范性。
4. 法律合規(guī):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印章管理的要求,避免法律糾紛。
方案
1. 設立印章管理部門:由專人負責印章的日常管理,確保印章安全。
2. 制定詳細流程:明確印章使用前的申請、審批、登記等步驟,確保流程透明。
3. 建立印章使用記錄:每次使用印章需記錄事由、時間、批準人等信息,便于追溯。
4. 定期審計:定期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發(fā)現并糾正潛在問題。
5.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印章管理制度的培訓,提高其合規(guī)意識。
6. 應急預案:設立印章丟失或被盜等情況的應急處理預案,及時應對突發(fā)狀況。
7. 適時更新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guī)變化,定期修訂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
通過以上方案,物業(yè)公司可建立起一套嚴謹、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既保護公司利益,又提升管理效能,實現印章使用的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廣電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某廣電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則為加強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防范工作隱患和業(yè)務風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代表印鑒以及財務工作專用的個人名章等(以下統(tǒng)稱公
(三)綜合辦公室是物業(yè)公司公章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二條公章的刻制需要刻制公章時,由經辦人員或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報物業(yè)公司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偨浝砼鷾屎?由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辦理公章刻制、登記、領用工作。
第三條公章的保管
(一)物業(yè)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用章由綜合辦公室保管。
(二)物業(yè)公司公章要委派政治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保管和使用,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如保管人外出,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另行指定專門人員管理,辦理交接登記手續(xù),不得隨意交由其他人員保管。
(三)公章應妥善存放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第四條公章的使用
(一)以物業(yè)公司黨支部或行政名義形成的正式文件(函)、資料用印,必須經物業(yè)公司辦公室核稿,由物業(yè)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簽發(fā)后,方可用印。
(二)公章使用人向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提交需要蓋章的文件、資料及《公章使用申請表》,綜合辦公室公章管理人員核對無誤后,予以蓋章,并收回《公章使用申請表》,與用印資料(原件或復印件)一并存檔。
(三)任何人不得在空白文件、資料上預先加蓋公章。有特殊工作或業(yè)務需要預先蓋章時,應由公章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審批表》,注明事由,報物業(yè)公司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
(四)經物業(yè)公司總經理審批許可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使用人要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文件份數,在文件內容實施后,到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再次進行核準登記。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時,應將文件、資料退回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xù)。使用人承擔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文件、資料的安全管理責任。
(五)公章原則上不得帶離物業(yè)公司使用。有特殊工作或業(yè)務需要攜帶公章外出使用,應由公章使用人提交書面申請,注明事由,報物業(yè)公司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
(六)公章帶離物業(yè)公司使用,在帶出和交回時,公章使用人應分別到綜合辦公室辦理交接登記手續(xù)。公章帶離使用期間,使用人承擔公章的安全管理責任。
(七)部門公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根據管理權限、工作規(guī)定和業(yè)務需要等,對部門用印進行審批和使用。
(八)財務章的使用,由財務部負責人根據財務制度、工作規(guī)定和業(yè)務需要等,對部門用印進行審批和使用。
(九)公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公章使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違規(guī)使用公章,對違規(guī)和越權批準使用公章的行為有權予以拒絕并及時上報物業(yè)公司有關部門。要防止公章被隨意動用、冒用、盜用和濫用。
(十)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對部門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情況,應進行必要的檢查、監(jiān)督。
第五條公章發(fā)生損毀、遺失和被盜情況的處理
(一)公章發(fā)生損毀、遺失和被盜情形,公章管理人員要及時上報有關情況,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告知有關業(yè)務合作單位的同時,發(fā)布公章作廢公告。
(二)按本辦法第二章有關規(guī)定重新刻制公章。
第六條公章的封存和銷毀
(一)公章因故長期不需使用時,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應書面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對公章進行封存。
(二)公章因故廢止使用時,物業(yè)公司綜合辦公室應書面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對公章進行銷毀。
第七條罰則
(一)公章管理、使用及相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管理規(guī)定時,給予通報批評并調離原工作崗位;因違規(guī)造成物業(yè)公司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賠償責任。
(二)物業(y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對下屬員工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做好勸阻、制止、糾正工作,應負相應的管理責任,視責任大小予以處罰。
第2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發(fā)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內設部門的名義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種類
第三條、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機關注冊后,在注冊地公安機關等級備案而刻制的對外具有法人效應的印章。
第四條、公司業(yè)務專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yè)內容和權利的印章,如合同專用章、財務章等。
第五條、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啟用與廢止
第六條、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刻制印時,由申請單位(部門)向人力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人力行政部審查后報經理和總裁審批。
第七條、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公司在發(fā)生印章遺失、損毀和被盜情況時,責任人應立即向上級匯報,人力行政部須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實責任,減少和彌補損失。
第九條、新印章在使用前應首先辦理登記,并要加蓋印模。
第十條、因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而廢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門應立即將印章封存處理并進行封存日期登記。原則上,廢止的印章應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銷毀。印章的封存和銷毀應報經總裁審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管理公司的各類印章(財務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負責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銷毀;保管公司的各類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十二條、公司印章應嚴格執(zhí)行印章審批和登記程序,原則上先審批后用章,使用人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記印章使用的登記簿。
第十三條、一般事務性用章,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負責初步審批,經辦人持所在單位(部門)經理已簽字的印章使用審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蓋印章,人力行政部經理審查通過后在印章審批表上簽字,由印章保管人負責在需加蓋印章的文件上加蓋印章。
第十四條、合同類文件經合同小組審定,總裁簽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實后蓋章。
第十五條、凡涉及對外投資、合作、資產重組、所有權變更、企業(yè)法人或者名稱變更、債權債務處置、擔保、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章,須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和總裁共同審批。
第十六條、公司各類業(yè)務合同必須使用合同章,不允許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條、人力行政部應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對所加蓋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實,對經過審批后的文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原則上公司的各類印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經經理、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由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完畢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匯報使用情況,不得帶往其它地點。
第十九條、嚴禁開具加蓋各類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證明,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具的,須經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持空白信函和證明外出工作歸來后,須于當日向人力行政部匯報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刻制印章,嚴禁違反規(guī)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法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公會負責解釋并修改。
第3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一、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各物業(yè)項目管理處。
三、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到集團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借用審批表》,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xié)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六、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七、違紀處理
1、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借用審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4篇 南油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印章是公司對外工作的官方代表,是企業(yè)法人權利的集中表現。管理用好印章是保證企業(yè)利益的重要措施。為了準確用印服務于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印章管理
1、公司級印章(包括受控章)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保管,總經辦主任掌握監(jiān)督使用,并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2、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監(jiān)督使用,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印章負責。
二、印章的使用
1、凡以公司名義行文或開展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協(xié)議、合同、文書等一律使用公司印章。
2、公司的受控體系文件必須加蓋受控章。
3、公司印章使用批準權限。
(1)重要文書(涉及政策、法規(guī)、或財務問題的)用印,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物業(yè)管理委托合同、一般業(yè)務合同、協(xié)議等,一經公司總經理簽署,即視為同意用印,可由總經辦主任審核執(zhí)行。一般性文書(介紹信、例行報表等)用印可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制發(fā)公文時,公司領導在發(fā)文稿紙簽發(fā)后,即視為同意用印,可不再辦理用印審批手續(xù)。
(2)因公需帶公司印章外出使用,須請示公司總經理批準。
(3)因公需帶蓋章的空白介紹信,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4)用印必須嚴格履行登記、審批手續(xù),總經辦要留存復印件以備查考。
(5)下列情況,禁止用印。
1、違反國家政策、法令和本規(guī)章制度的。
2、無登記、審批手續(xù)的。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8)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八)
一、公司印章的制發(fā)
印章是組織機構的象征。公司財務和各小區(qū)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綜合事物部按照規(guī)定的樣式、字體、尺寸、名稱在指定的特種行業(yè)刊刻單位刻制,并發(fā)文啟用。
二、印章的管理
設專人專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任何人攜帶公章外出,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到綜合事物部辦理相關手續(xù),用畢后立即歸還。
公司行政印章,由綜合事物部負責掌管、監(jiān)印;各小區(qū)管理處印章由各小區(qū)管理處指定可靠人員專人掌管、監(jiān)印。
印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在主管領導監(jiān)督下辦理交接手續(xù)。
印章要隨時放入加鎖的專柜內妥善保管,節(jié)假日應加封。如發(fā)現管理有異常情況,應保護現場,報告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發(fā)現重大情況,可報公安機關偵破處理。
三、使用印章
嚴格用印的審批簽字手續(xù)。使用公司印章,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財務印章,須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批準;使用各小區(qū)管理處印章,須經各小區(qū)管理處負責人簽字批準。
使用印章時必須由經辦人在登記本上填寫用印原因,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保密觀念。監(jiān)印時,必須做到三看即:一看領導是否同意發(fā)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類別同文件、函、電的頭子、標題、內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規(guī)定。凡不符合用印規(guī)定或審批手續(xù)不全的,應拒絕用印并向領導匯報。對用印文件、函、電內容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郵件、貨物和匯款、取款、辦自行車上戶以及開介紹信等需蓋印章者,必須要有依據、由管印人酌處。
印章對齊年蓋月、日或蓋在規(guī)定的位置,蓋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紙張、介紹信上蓋章,特殊情況需蓋空白介紹信、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第6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5)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五)
1.0目的
規(guī)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與廢止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各類印章的管理。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公司印章使用的審批并承擔審批責任。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印章使用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3.3項目部經理負責本項目印章使用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3.4財務部經理負責財務專用章的管理并承擔管理責任。
4.0程序要點
4.1印章刻制
4.1.1部門/人事行政部經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請,并提供印章圖案及要求。
4.1.2副總經理審核印章圖案是否美觀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規(guī)定。
4.1.3總經理審批,加注審批意見,責令人事行政部辦理。
4.1.4人事行政部按總經理的意見擬出刻制公章證明文件,并負責刻制。
4.2公司行政印章的使用。
4.2.1部門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并附蓋章文件原件。
4.2.2部門負責人審核。
4.2.3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復核工業(yè),總經理審批。
4.2.4人事行政部登記,并核對公章、文件份數。
4.2.5人事行政部蓋章并留存原件一份。
4.2.6財務部使用印章時,由財務部直接報總經理審批后用印,并做好登記。
4.3借用
4.3.1部門提出書面借章申請。
4.3.2部門負責人審核借章用途是否屬實及其可靠性,原則上公章不攜帶出公司。
4.3.3總經理審批。
4.3.4人事行政部行政部收到經審批同意的申請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記。
4.3.5公章必須在歸還日期前完好地交還人事行政部。如果超時歸還,需附書面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確認后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4.3.6財務部攜帶公章出公司時,由財務部直接報總經理辦理審批手續(xù)。
4.4損壞、丟失處理。
4.4.1印章丟失后,必須立即書面寫出報告,部門經理審核確認后,報人事行政部登記。
4.4.2人事行政部及時將報告轉給總經理給出審批意見,由公司予以備案,須予以登報聲明的由人事行政部辦理。
4.4.3公司按行政獎罰的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
4.4.4使用部門提出重新刻制申請,并經審批、刻制。
4.5印章的廢止
4.5.1相關部門提出廢止印章意見書。
4.5.2總經理審批。
4.5.3公司發(fā)出收回廢止印章通知并派專人收回。
4.5.4公司核對廢止章記錄歸檔。
4.6印章的保管。
4.6.1印章由專職人員保管,財務部印章由財務部專職人員保管。
4.6.2用印前必須履行用印手續(xù)。
5.0相關記錄表格
5.1《印章使用登記表》文件編碼:
第7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
物業(yè)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四)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及部門(管理項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為,維護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負責依據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或相應的政府職能部門批復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規(guī)定留存印鑒存檔備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總經理負責保管或由其指定專人保管,并對印章的使用負最終責任,對董事會負責。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報告等文件均需總經理審核認可后,方可加蓋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蓋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數由行政部根據文件的發(fā)送部門數或合同(協(xié)議)的約定份數及文件存檔份數的要求確定。
4.財務支票、報表及其他財務憑證、資料需要加蓋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財務部負責按財務管理要求經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加蓋。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帶出公司使用,則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人員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時歸還總經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員。
二、公司職能部門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職能部門的印章刻制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后,行政部方可按統(tǒng)一印章刻制規(guī)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負責保留印鑒存檔備查。
2.因公司內部機構調整或職能部門名稱調整時,由行政部負責按公司機構調整或職能部門名稱改變的批文刻制新的機構、職能部門印章。同時收回原有部門印章封存。
3.公司職能部門的印章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專人保管,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許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為他人加蓋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負最終責任。
三、管理項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項目的印章刻制由業(yè)務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室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核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統(tǒng)一刻制,并留存印鑒存檔備查。
2.管理項目的印章由管理項目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專人保管。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或許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為他人加蓋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項目管理合同(協(xié)議)終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續(xù)簽管理合同(協(xié)議),項目撤銷。則由業(yè)務副總經理責成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移交手續(xù)完成后,交回業(yè)務副總經理,并由業(yè)務副總經理負責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進行項目負責人的人事調整,則由業(yè)務副總經理負責監(jiān)督該項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記錄報行政部存檔。
5.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負最終責任,若因違規(guī)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損失的,責任人負賠償責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據總經理室的批示,統(tǒng)一負責刻制,并留存印鑒備查。所有新印章的啟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負責做好相應的記錄、臺帳。并負責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銷毀。公司任何印章的銷毀,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室審核批準。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負責人應按照規(guī)定對印章的使用情況建立明確的記錄和臺帳。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一、總則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總辦全面負責公司印章的管理工作,具體為印章的發(fā)放與回收、監(jiān)督、保管和使用。
二、印章的保管
1、公司依據印章的使用功能采取分級、分專業(yè)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相應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保管。
2、印章必須由公司指定人員保管,未經允許不得借給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卡上予以登記。
4、印章持有人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
三、印章使用
1、公司將現有印章依據重要程度分為二類,其中一類章為涉及公司重要權利義務的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章;其余為二類章。
2、公司各級人員使用一類印章須按要求先填寫印章使用單,經印章保管人審核,決定是否可以使用,否則予以退回。
3、印章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簽署的情況予以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
4、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員留存,保存期一年,以備查用。
5、一類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包括印章管理人在內的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6、二類印章由保管人員決定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7、公司總經理對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決定權。
8、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要使用印章的,須有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9、公章及其他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責任
1、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總辦報告。
2、任何人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進行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審批權限
1、一類及二類印章涉及費用的印章蓋章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2、二類印章不涉及經濟費用的蓋章管理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六、附則
本辦法附《印章使用登記單》,印章使用單按時間順序裝訂備查,保存期一年,年度末移交檔案室保管。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七、印章管理使用流程圖:
1、一類印章使用流程圖
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單
印章保管人
決定印章使用或退回
印章使用單保存(一年)
2、印章制發(fā)流程圖
使用部門經理申請
總辦主任審核
總經理批準
印章刻制
使用部門經理領取
填寫領用卡(單)
第9篇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物業(yè)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保管與監(jiān)用
1、公司章與法人印章有總經理負責保管,對其使用負責。
2、財務及部門章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有保管人負責監(jiān)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將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對各印章的所有負責。
4、印章必須在公司辦公室內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啟用時,保管和監(jiān)用人必須做好記錄,注明申請蓋印人或單位、使用內容、使用時間;
2、保管和監(jiān)用人應對申請人提供的所需蓋印之文書的內容、格式進行嚴格審查,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匯報;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監(jiān)用人對印章的使用負有法律責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印章,對未經批準擅自用印者,公司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