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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委員會成員辭職報告
第1篇 委員會成員辭職報告
各位領導,各位鄰居:
本人作為二屆業(yè)委會的老委員了,維權也從頭參與到現(xiàn)在,也該是請辭的時候了。一是老公上班的公司搬遷了,上班太遠,所以家也要搬到新區(qū)去了,而我在北京的話劇也一直在正常的演,所以會長時間在北京,這樣對維權工作也不能盡心盡力去做了。二是,維權二年來,覺得寒心了,好鄰居會因為維權而處成這樣,覺得再下去也沒有意義了。 我的性格是有話不能不說出來,而且我決對可以保證本人的品行端正,沒有任何私心。 維權二年來,從來沒有做過對維權不利的事,消極的時候是有的,但是絕不會防礙維權的。因為嘉湖閣也是我深愛著的地方。有些話,今天我必須說出來,錯了,請原諒我年輕氣盛。
一、維權至今,我一直在盡心盡力做我能做的事,沒有一點私心,能為大家出點力,我也是非常開心的,并且是正義的事,所以我從來沒有覺得害怕過,沒有退縮過。
二、在十一月初的業(yè)委會會議上,鏘鏘那天那么大聲,也可能是非常生氣的在質問,我們這幫人做什么了,讓我們問問自己,我們做什么了,什么都沒做!聽到這話,我是非常傷心的,我沒有做什么大事,但是可以去查查維權至今的所有ems或者別的郵寄記錄還有給政府送的那些文件,我不敢說全部,但有絕大部分是我李麗去送去寄的。維權從第一次和開發(fā)商和政府正面交涉的時候,哪一次我不是沖在前面的,哪一次我是沒有出現(xiàn)的。上次拆墻,業(yè)委會安排農民工來的那一次,我開的車,我老公的許多同事站在我家陽臺上看著,沒有一個同意我做這個事,但是我還是執(zhí)意去做了,帶著一車的民工,警-察在后面追,我也害怕,但我還是做了,請問做事的人都在干什么!二次在派出所,只要我說出一個老朱的名字,我就可以立馬回家的,但是我就是撐著沒說,你們可以去查一下筆錄,能往我自己身上攬的,我全一個人攬了。每次要送文件,寄文件,我只要能做的,只要在家的,我都去管委會每個部門,一個個陪著笑臉送,要寄的,也都用我的地名字我的電話來寄了。我一個家庭主婦,年紀又輕,我沒有別的能力,我就只能做這些了。請問,還要我做些什么呢?在開會時說,現(xiàn)在維權的進展和許多事情不告訴我們這些人,多次開會去咖啡廳沒有叫我們,是為了保護我們。那請問,為什么早點不想到要保護我們呢,為什么到現(xiàn)在才想起來呢?如果我害怕的話,早時那么些事我還會去做嗎?
三、請各位鄰居和戰(zhàn)友,不要在背后懷疑這個懷疑那個了,大家都是為了嘉湖閣,為了我們自己美好的家園,沒有人想維權失敗,都想能維權成功,都相信邪不壓正!特別是不要對我們鄰居進行人身攻擊,我想這真是沒有必要的。請大家換位思考一下。
四、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幾個說要看維權的帳目,我想這也是天經地義的,如果真有什么不方便的,那可以業(yè)委會內部人員看,這樣對普通業(yè)主也有個交待,一百多戶業(yè)主交了錢,雖然不多,三萬元,但也是辛苦賺來的錢,大家都關心的,問到我們一問三不知的時候,我真的是覺得愧對業(yè)主們。維權要花錢,大家都知道,所以大家也會交錢,但用在什么地方,也應該大至和業(yè)主們交待一下。還有律師的合同,合同是和業(yè)委會簽的,也是代表全體業(yè)主簽的,簽定的合同,作為業(yè)主任何人應當有權可以了解。同樣請換位思考下。
五、有業(yè)委會的戰(zhàn)友們,我說的是少數(shù)幾個,當著大家這么多人的面,說我們幾個要看帳要看合同的女人素質太低,那請以后你們素質高的戰(zhàn)友們代替我們去做這些小事吧,不要每次來開會評論一番,會議結束就一走了之,請你們以后也辛苦點了。麻煩了。
六、到現(xiàn)在,維權領導們的意思是我和葛醫(yī)生保管的章不拿出來,就不維權了,讓我非常非常吃驚!我們保管章到現(xiàn)在,一切以規(guī)章制度來辦事,登記清楚,認真負責,也沒有延誤工作,怎么就變成章不拿出來就不做了呢?當初成立維權辦公室,目的是可以更好的在制度下維權,但沒想到,維權的資料既沒有集中起來,手續(xù)不全,也不表明要章的目的,直接要我們交出保管的章,而且態(tài)度那么強硬,大家說這樣做是否合理。而且那么急切的要章,本人覺得更不妥,萬一以后有何差錯,我李麗不但對不起大家,連自己都對不起。如果按照程序一步步來,我們會立馬把章交出來的。但現(xiàn)在到了沒有章就不維權的程度,更讓人接受不了。特別是我們要看的合同和帳還沒有看到的情況下。請大家回答我一個問題,你們中有幾個看到過和律師簽的合同?簽了些什么內容???
七、維權業(yè)主從剛開始的少數(shù)人到后來的一百多人,是我們這幾個在家的主婦一次次的電話短信慢慢通知來了,為了以后業(yè)主們問起來我也有個交待,所以,這次交章辭職前,我只有兩個合理要求,如果行的話,我會和葛醫(yī)生一起,把章交出來。我的固執(zhí)請大家理解。
以下是要求的兩點:
1是要看到和張律師和何兵律師簽定的維權合同
2是維權資金已用完,我要看到帳目?;蛘攥F(xiàn)在不方便看,我要求把到目前階段的帳目封存另行保管直到維權結束。
以上請各位領導及大家仔細考慮,我認為這點要求不過分,作為業(yè)主及業(yè)委會員,我有權利也有義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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