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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電力電纜溝開挖回填安全技術交底
主 送 單 位
電力遷改作業(yè)隊
第 1頁共1頁
工 程 名 稱
金山鐵路改建工程電力遷改
日期
2009年12月21日
一、電纜溝開挖、回填技術要求:
1、電纜溝開挖深度要求不小于0.8米,農田里不小于1米;電纜采用水泥蓋板防護,電纜距水泥蓋板兩端不少于50mm;
2、開挖前,按遷改施工方案及現(xiàn)場測量情況確定電力電纜徑路,以設計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勘探表做為參考,重新用地下金屬管線探測儀對徑路上的地下管線等進行仔細探測,并標識清楚;
3、開挖時逐層小心進行,確保不挖傷地下管線。開挖過程中,嚴格控制開挖尺寸,溝地面的開挖寬度要考慮工作面的增加寬度。電纜溝開挖完成后,會同現(xiàn)場監(jiān)理工程師對電纜溝進行檢查,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方可敷纜電纜;
4、電纜敷設好后,回填前先自檢合格后,再邀請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并書面簽認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溝槽回填應分層壓實,回填時,溝槽中不得有積水?;靥钔林胁辉试S用腐植土、垃圾、膠泥等不良土質回填,應符合電力線路設計要求及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電纜溝回填土分層夯實,并應作有堆高防沉土層。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穿防護服、戴安全帽;
3、橫越線路時必須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4、步行上下班時區(qū)間應在路肩或路旁行走,面向列車方向,嚴禁走道心;
5、基坑開挖過程中棄土應堆放在基坑外0.6米,堆放高度不應超過1.5米;
6、在有電纜、光纜及管道等地下設施的地方開挖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且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用機械挖掘;
7、開挖出的土方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影響農田和生態(tài)環(huán)保、不能污染道床;
8、工機具不能侵入鐵路限界;
9、嚴禁酒后作業(yè)。
交底人:安全質量負責人:被交底人:(見附件)年月日
第2篇 電纜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電纜溝開挖及線路附近施工注意事項:
1.聽從指揮,注意防護人員所發(fā)信號,及時避讓列車。
2.不得在雙線路橋的線路中間、鐵路中心或軌面上行走,且宜避開路肩。
3.橫向跨越鐵路時,在已停列車兩端頭通過時的距離不應小于5m。嚴禁在車輛下部或車鉤處通過。
4.不得改變鐵路設施原有狀態(tài)。不得在鐵路建筑限界以內的地方坐、臥、休息。不得鉆車、扒車、跳車及從車底下傳遞工具。
5. 挖溝時施工人員之間應保持3~5m的距離。在有地下光、電纜和管路的地方挖溝、坑時,應了解地下設施的用途、埋設位置,并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做好防護后再施工。開挖電纜溝前必須挖探溝確定地下設施的具體位置。
6. 當挖溝、坑影響行人妨礙交通或站內作業(yè)時,應在施工地點3~5m處加設防護,并應當天回填夯實。如需過夜時,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應對其臨時加固。
7.嚴禁在影響路基穩(wěn)定的范圍內挖溝、坑,在鐵路沿線或穿越鐵路挖溝、坑時,擺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嚴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應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
8. 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防護服,持上崗證作業(yè)。
9 . 電纜穿越公路、管道、與通信信號電纜等交叉時必須穿管保護,與通信信號電纜平行敷設時間距不得小于500mm。
第3篇 電纜溝開挖: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電纜溝開挖及線路附近施工注意事項:
1.聽從指揮,注意防護人員所發(fā)信號,及時避讓列車。
2.不得在雙線路橋的線路中間、鐵路中心或軌面上行走,且宜避開路肩。
3.橫向跨越鐵路時,在已停列車兩端頭通過時的距離不應小于5m。嚴禁在車輛下部或車鉤處通過。
4.不得改變鐵路設施原有狀態(tài)。不得在鐵路建筑限界以內的地方坐、臥、休息。不得鉆車、扒車、跳車及從車底下傳遞工具。
5. 挖溝時施工人員之間應保持3~5m的距離。在有地下光、電纜和管路的地方挖溝、坑時,應了解地下設施的用途、埋設位置,并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做好防護后再施工。開挖電纜溝前必須挖探溝確定地下設施的具體位置。
6. 當挖溝、坑影響行人妨礙交通或站內作業(yè)時,應在施工地點3~5m處加設防護,并應當天回填夯實。如需過夜時,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應對其臨時加固。
7.嚴禁在影響路基穩(wěn)定的范圍內挖溝、坑,在鐵路沿線或穿越鐵路挖溝、坑時,擺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嚴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應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
8. 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防護服,持上崗證作業(yè)。
9 . 電纜穿越公路、管道、與通信信號電纜等交叉時必須穿管保護,與通信信號電纜平行敷設時間距不得小于500mm。
第4篇 電力電纜溝開挖、回填安全技術交底
主 送 單 位
電力遷改作業(yè)隊
第1頁共1頁
工 程 名 稱
金山鐵路改建工程電力遷改
日期
2009年12月21日
一、電纜溝開挖、回填技術要求:
1、電纜溝開挖深度要求不小于0.8米,農田里不小于1米;電纜采用水泥蓋板防護,電纜距水泥蓋板兩端不少于50mm;
2、開挖前,按遷改施工方案及現(xiàn)場測量情況確定電力電纜徑路,以設計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勘探表做為參考,重新用地下金屬管線探測儀對徑路上的地下管線等進行仔細探測,并標識清楚;
3、開挖時逐層小心進行,確保不挖傷地下管線。開挖過程中,嚴格控制開挖尺寸,溝地面的開挖寬度要考慮工作面的增加寬度。電纜溝開挖完成后,會同現(xiàn)場監(jiān)理工程師對電纜溝進行檢查,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方可敷纜電纜;
4、電纜敷設好后,回填前先自檢合格后,再邀請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并書面簽認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溝槽回填應分層壓實,回填時,溝槽中不得有積水。回填土中不允許用腐植土、垃圾、膠泥等不良土質回填,應符合電力線路設計要求及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電纜溝回填土分層夯實,并應作有堆高防沉土層。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穿防護服、戴安全帽;
3、橫越線路時必須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4、步行上下班時區(qū)間應在路肩或路旁行走,面向列車方向,嚴禁走道心;
5、基坑開挖過程中棄土應堆放在基坑外0.6米,堆放高度不應超過1.5米;
6、在有電纜、光纜及管道等地下設施的地方開挖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且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用機械挖掘;
7、開挖出的土方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影響農田和生態(tài)環(huán)保、不能污染道床;
8、工機具不能侵入鐵路限界;
9、嚴禁酒后作業(yè)。
交底人:安全質量負責人:被交底人:(見附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