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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裝飾施工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裝飾工程施工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yè)就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燒柴的大灶、木制品倉庫等防火庫等防火重點部位要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劑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氣等物品要指派專業(yè)人員保管,并進行上崗教育交底,危險物品保管員還必須經(jīng)過特殊工種專業(yè)培訓,并達到合格,取得相應的證書,才準予從事危險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如油漆間、木工間、木制品倉庫等場所應按每25m
第2篇 裝飾工程施工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 目的
加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
3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能人員、設施、環(huán)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4 職責
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依照下列規(guī)定履行職責:
4.1 安全動力部職責
4.1.1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日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
4.1.2 負責危險化學品注冊登記,建立檔案;
4.1.3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的。
4.1.4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1.5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1.6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xiàn)場的應急監(jiān)測。
4.2倉儲部職責
4.2.1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裝卸管理;
4.2.2 負責危險化學品成品區(qū)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
4.2.4負責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4.2.5負責廢棄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購部職責
4.3.1負責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
4.3.2 負責至具有資質的廠家采購質量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
4.3.3 所采購的劇毒化學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4.4生產(chǎn)車間職責
負責本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管理
5.1生產(chǎn)、儲存、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過相應的培訓,使其熟悉化學品的性能,掌握個人防護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傷害;
5.2 生產(chǎn)、儲存、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5.3 對貯存劇毒化學品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它生產(chǎn)、貯存裝置每2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并將安全評價情況上報公司和市安監(jiān)局;
5.4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5 在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5.6 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報告安全動力部;
5.7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5.8 使用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5.10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5.11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6 經(jīng)營管理
6.1 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和銷售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資格;
6.2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向用戶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以保證用戶在運輸、裝卸、貯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6.3 發(fā)現(xiàn)所生產(chǎn)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6.4 綜合辦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
6.5 綜合辦公室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6.6 綜合辦公室銷售劇毒化學品應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用途;
6.7采購部不得采購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許可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
6.8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向銷售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7 裝卸運輸管理
7.1 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yè)和運輸車輛必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資質;
7.2 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3 對裝卸管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使其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并經(jīng)政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7.4 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對槽罐以及其它容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7.5 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承運,同時向承運方說明運輸?shù)奈kU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
7.6 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chǎn)生的內部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
7.7 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jiān)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禁止通行的區(qū)域,確需進入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8 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運輸單位應當向目的地的縣(區(qū))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8出入庫管理
8.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jīng)過有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劇毒品庫嚴禁存放生活用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8.2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場地內,并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量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并由專人管理;
8.3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登記、清點、檢查制度。
9廢棄管理
9.1劇毒化學品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格管理,統(tǒng)一回收;鐵制包裝容器不經(jīng)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9.3 生產(chǎn)、使用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
第3篇 裝飾工程施工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 目的
加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
3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能人員、設施、環(huán)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4 職責
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依照下列規(guī)定履行職責:
4.1 安全動力部職責
4.1.1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日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
4.1.2 負責危險化學品注冊登記,建立檔案;
4.1.3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的。
4.1.4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1.5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4.1.6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xiàn)場的應急監(jiān)測。
4.2倉儲部職責
4.2.1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裝卸管理;
4.2.2 負責危險化學品成品區(qū)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
4.2.4負責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4.2.5負責廢棄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購部職責
4.3.1負責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
4.3.2 負責至具有資質的廠家采購質量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
4.3.3 所采購的劇毒化學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4.4生產(chǎn)車間職責
負責本區(qū)域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管理
5.1生產(chǎn)、儲存、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過相應的培訓,使其熟悉化學品的性能,掌握個人防護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傷害;
5.2 生產(chǎn)、儲存、使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5.3 對貯存劇毒化學品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它生產(chǎn)、貯存裝置每2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并將安全評價情況上報公司和市安監(jiān)局;
5.4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5 在生產(chǎn)、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5.6 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報告安全動力部;
5.7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5.8 使用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5.10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5.11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6 經(jīng)營管理
6.1 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和銷售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資格;
6.2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向用戶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以保證用戶在運輸、裝卸、貯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6.3 發(fā)現(xiàn)所生產(chǎn)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6.4 綜合辦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
6.5 綜合辦公室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6.6 綜合辦公室銷售劇毒化學品應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用途;
6.7采購部不得采購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許可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
6.8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向銷售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7 裝卸運輸管理
7.1 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yè)和運輸車輛必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資質;
7.2 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3 對裝卸管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使其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并經(jīng)政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7.4 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對槽罐以及其它容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7.5 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承運,同時向承運方說明運輸?shù)奈kU化學品的品名、數(shù)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
7.6 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chǎn)生的內部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
7.7 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jiān)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禁止通行的區(qū)域,確需進入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8 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運輸單位應當向目的地的縣(區(qū))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8出入庫管理
8.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jīng)過有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劇毒品庫嚴禁存放生活用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8.2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場地內,并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量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并由專人管理;
8.3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登記、清點、檢查制度。
9廢棄管理
9.1劇毒化學品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格管理,統(tǒng)一回收;鐵制包裝容器不經(jīng)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9.3 生產(chǎn)、使用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
第4篇 裝飾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質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時限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種
裝飾現(xiàn)場易燃易爆
物質管理
安全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等防火重點部位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貼公示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化學溶劑、稀釋劑以及油類物質要指派專人保管,并對其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危險品保管員還須重點培訓防火防險安全教育,簽訂責任書。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等防火重點部位必須按每25 m2配備一只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
4、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原則上禁止動火,必須動火的,應按一級動火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清除動火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配備好滅火器,指派專人監(jiān)火。
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接受人簽字:
施工班長: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組在每日工作前,班長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時,學習安全交底,學習后的施工人員簽字確認。班組根據(jù)當天的具體情況布置安全注意事項。
2、交底人應為施工員,本表一式兩份,項目部一份,班組留一份。
第5篇 裝飾工程施工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裝飾工程施工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安全設施名稱:易燃、易爆物場所物品
作業(yè)部門: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yè)就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燒柴的大灶、木制品倉庫等防火庫等防火重點部位要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劑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氣等物品要指派專業(yè)人員保管,并進行上崗教育交底,危險物品保管員還必須經(jīng)過特殊工種專業(yè)培訓,并達到合格,取得相應的證書,才準予從事危險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如油漆間、木工間、木制品倉庫等場所應按每25m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并成組設置。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6篇 裝飾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質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時限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種
裝飾現(xiàn)場易燃易爆
物質管理
安全交底內容
1、裝飾工程開工前,應對工地內的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等防火重點部位建立相應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張貼公示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化學溶劑、稀釋劑以及油類物質要指派專人保管,并對其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危險品保管員還須重點培訓防火防險安全教育,簽訂責任書。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應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油漆間、木工間、配電間等防火重點部位必須按每25 m2配備一只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
4、防火安全的重點部位原則上禁止動火,必須動火的,應按一級動火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清除動火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配備好滅火器,指派專人監(jiān)火。
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接受人簽字:
施工班長: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組在每日工作前,班長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時,學習安全交底,學習后的施工人員簽字確認。班組根據(jù)當天的具體情況布置安全注意事項。
2、交底人應為施工員,本表一式兩份,項目部一份,班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