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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常務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xié)助總經理做好公司全面工作,對分管部門工作承擔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建立健全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適時進行持續(xù)改進。
3負責組織和指導分管部門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規(guī)劃和計劃。
4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分管部門的情況進行檢查及考核,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督促整改。
5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負責主管部門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等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7在總經理因故離崗期間,代理行使總經理職責。
第2篇 常務副總/分管安全生產副總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8、除安全生產法明確以外,__省安全生產條例增加的職責。
9、督促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10、督辦公司事故隱患治理。
11、定期組織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2、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股東大會報告公司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yè)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
13、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3篇 項目常務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常務副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依法全面協(xié)助項目經理開展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建立并完善項目部各類人員、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并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3、對選擇和布置生產、辦公、生活設施的安全可靠性負責,組織對實施方案在施工過程汛期、泥石流和特殊季節(jié)性氣候情況下的安全可靠性的分析論證,實施方案經審批后下達。
4、依法進行工程分包和勞務用工的安全管理,適用符合安全生產資質要求并滿足安全生產施工業(yè)績要求的分包隊伍。
5、負責制定和實施項目部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