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選型與采購:確保選購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承壓設備,進行嚴格的供應商資質審查。
2. 安裝與調試: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安裝,并進行調試以驗證設備性能和安全性。
3. 日常維護與檢查: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實施細致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潛在隱患。
4.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其掌握正確操作方法。
5. 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響應機制,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故障或事故,提前設定處理流程。
6. 記錄與報告:保存設備運行記錄,及時上報異常情況,以便分析原因并采取改進措施。
重要性和意義
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對于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至關重要。它能有效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企業(yè)風險。良好的設備管理能夠延長設備壽命,降低維修成本,提高生產效率。遵守國家法規(guī),有助于企業(yè)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強公眾信任。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有利于提升企業(yè)的內部管理水平,促進持續(xù)改進和創(chuàng)新。
措施
1. 設立專門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承壓設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 對操作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強調預防為主的安全意識。
3. 制定設備檢查清單,明確檢查周期和標準,確保檢查工作的規(guī)范化。
4. 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購置、安裝、運行、維修等全過程信息。
5. 定期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設備安全評估,確保設備安全性能達標。
6. 強化應急預案演練,使員工熟悉應對各種突發(fā)狀況的程序。
7. 建立獎懲制度,激勵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及時糾正和處罰。
8. 加強與供應商的合作,共同提升設備質量,確保源頭安全。
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員參與、全方位監(jiān)控,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和嚴謹?shù)墓ぷ鲬B(tài)度,保障設備安全運行,為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保駕護航。
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礦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礦承載承壓設備(主要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壓風機、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路、起重設備、電梯、天車及其上述設備的安全附件、附屬儀表等)的管理,減輕職業(yè)危害,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保障安全生產,現(xiàn)制定“三礦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
1、機運部為全礦承載承壓設備的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登記管理臺帳,制定管理辦法,定期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承載承壓設備安全操作管理情況;各使用單位對承載承壓的設備負直接安全管理責任,并將本單位固定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的種類、型號、數(shù)量、安裝使用地點、操作人員名單報機運部登記備案,輪換使用的氣瓶(如氧氣瓶、液化氣瓶等)除外;安全管理部對承載承壓設備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2、承載承壓設備的購置:必須購置有生產資質的并檢驗合格的設備,礦井井下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必須有“ma”標志。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核對設備出廠時廠家附有的安全檢驗合格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書、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3、建立健全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設備的設計文件、制作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
③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和設備故障、事故記錄。
4、對在用的承載承壓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使用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檢,并做好記錄。對自檢和維護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排除隱患。
5、對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儀表要定期進行校驗,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檢修,并做好記錄。
6、對超過使用年限、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承載承壓設備,要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
7、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制造、加工承載承壓設備,更不得隨意改造、改裝承載承壓設備,要保證承載承壓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和安全要求,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8、對正在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各類氣瓶、氣瓶壓力表、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每月由機運部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定期校驗、安全狀況、人員持證情況、管理制度落實以及隱患的整改情況。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有安全隱患且無維修改造價值的、超過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要及時予以報廢。
9、所有的單體液壓支柱、氣瓶、氣瓶壓力表、各類泵站、鍋爐、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都必須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制定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單體液壓支柱、乳化液泵站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電一隊負責制定;氧氣瓶、乙炔瓶、及氣瓶壓力表的技術檔案、領用制度、入庫驗收制度,由物資供應公司三礦供應站制定;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鍋爐、空壓機、風包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屬于生產技術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屬于通風滅火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通風滅火部制定;其中技術檔案內容中的各項記錄均由使用單位負責建立和填寫。除此之外,各使用承載承壓設備的單位,還負責向技術培訓部門提出培訓計劃,對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準操作;同時還要負責各類氣瓶的定期檢驗工作,屬于輪換領用的氣瓶(如氧氣瓶、乙炔瓶)在領取時要認真檢查氣瓶的檢驗合格證是否齊全、是否超期,不合格氣瓶禁止領用;所有承載承壓設備,無安全檢驗合格證或準用證的,一律不準領用。
10、液化氣罐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并按安全管理要求對液化氣罐安排定期檢驗,使用的液化氣罐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食堂液化氣罐的管理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要求也是一樣。要建立健全液化氣拉運、存放、領用、發(fā)放安全責任制。
11、對操作承載承壓設備、各類氣瓶、各類泵站、天車操作人員等,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2篇 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礦承載承壓設備(主要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壓風機、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路、起重設備、電梯、天車及其上述設備的安全附件、附屬儀表等)的管理,減輕職業(yè)危害,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保障安全生產,現(xiàn)制定“三礦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
1、機運部為全礦承載承壓設備的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登記管理臺帳,制定管理辦法,定期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承載承壓設備安全操作管理情況;各使用單位對承載承壓的設備負直接安全管理責任,并將本單位固定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的種類、型號、數(shù)量、安裝使用地點、操作人員名單報機運部登記備案,輪換使用的氣瓶(如氧氣瓶、液化氣瓶等)除外;安全管理部對承載承壓設備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2、承載承壓設備的購置:必須購置有生產資質的并檢驗合格的設備,礦井井下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必須有“ma”標志。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核對設備出廠時廠家附有的安全檢驗合格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書、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3、建立健全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設備的設計文件、制作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
③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和設備故障、事故記錄。
4、對在用的承載承壓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使用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檢,并做好記錄。對自檢和維護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排除隱患。
5、對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儀表要定期進行校驗,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檢修,并做好記錄。
6、對超過使用年限、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承載承壓設備,要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
7、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制造、加工承載承壓設備,更不得隨意改造、改裝承載承壓設備,要保證承載承壓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和安全要求,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8、對正在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各類氣瓶、氣瓶壓力表、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每月由機運部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定期校驗、安全狀況、人員持證情況、管理制度落實以及隱患的整改情況。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有安全隱患且無維修改造價值的、超過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要及時予以報廢。
9、所有的單體液壓支柱、氣瓶、氣瓶壓力表、各類泵站、鍋爐、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都必須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制定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單體液壓支柱、乳化液泵站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電一隊負責制定;氧氣瓶、乙炔瓶、及氣瓶壓力表的技術檔案、領用制度、入庫驗收制度,由物資供應公司三礦供應站制定;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鍋爐、空壓機、風包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屬于生產技術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屬于通風滅火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通風滅火部制定;其中技術檔案內容中的各項記錄均由使用單位負責建立和填寫。除此之外,各使用承載承壓設備的單位,還負責向技術培訓部門提出培訓計劃,對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準操作;同時還要負責各類氣瓶的定期檢驗工作,屬于輪換領用的氣瓶(如氧氣瓶、乙炔瓶)在領取時要認真檢查氣瓶的檢驗合格證是否齊全、是否超期,不合格氣瓶禁止領用;所有承載承壓設備,無安全檢驗合格證或準用證的,一律不準領用。
第3篇 m礦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礦承載承壓設備(主要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壓風機、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路、起重設備、電梯、天車及其上述設備的安全附件、附屬儀表等)的管理,減輕職業(yè)危害,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保障安全生產,現(xiàn)制定“三礦承載承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嚴格執(zhí)行。
1、機運部為全礦承載承壓設備的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登記管理臺帳,制定管理辦法,定期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承載承壓設備安全操作管理情況;各使用單位對承載承壓的設備負直接安全管理責任,并將本單位固定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的種類、型號、數(shù)量、安裝使用地點、操作人員名單報機運部登記備案,輪換使用的氣瓶(如氧氣瓶、液化氣瓶等)除外;安全管理部對承載承壓設備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2、承載承壓設備的購置:必須購置有生產資質的并檢驗合格的設備,礦井井下使用的承載承壓設備,必須有“ma”標志。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核對設備出廠時廠家附有的安全檢驗合格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書、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3、建立健全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設備的設計文件、制作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
③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和設備故障、事故記錄。
4、對在用的承載承壓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使用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檢,并做好記錄。對自檢和維護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排除隱患。
5、對承載承壓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儀表要定期進行校驗,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檢修,并做好記錄。
6、對超過使用年限、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承載承壓設備,要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
7、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制造、加工承載承壓設備,更不得隨意改造、改裝承載承壓設備,要保證承載承壓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和安全要求,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8、對正在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各類氣瓶、氣瓶壓力表、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每月由機運部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定期校驗、安全狀況、人員持證情況、管理制度落實以及隱患的整改情況。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有安全隱患且無維修改造價值的、超過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要及時予以報廢。
9、所有的單體液壓支柱、氣瓶、氣瓶壓力表、各類泵站、鍋爐、空壓機、風包等承載承壓設備,都必須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制定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單體液壓支柱、乳化液泵站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電一隊負責制定;氧氣瓶、乙炔瓶、及氣瓶壓力表的技術檔案、領用制度、入庫驗收制度,由物資供應公司三礦供應站制定;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鍋爐、空壓機、風包的技術檔案、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機運部制定;屬于生產技術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屬于通風滅火部管轄的各類標準樣品氣瓶,其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通風滅火部制定;其中技術檔案內容中的各項記錄均由使用單位負責建立和填寫。除此之外,各使用承載承壓設備的單位,還負責向技術培訓部門提出培訓計劃,對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準操作;同時還要負責各類氣瓶的定期檢驗工作,屬于輪換領用的氣瓶(如氧氣瓶、乙炔瓶)在領取時要認真檢查氣瓶的檢驗合格證是否齊全、是否超期,不合格氣瓶禁止領用;所有承載承壓設備,無安全檢驗合格證或準用證的,一律不準領用。
10、液化氣罐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并按安全管理要求對液化氣罐安排定期檢驗,使用的液化氣罐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食堂液化氣罐的管理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要求也是一樣。要建立健全液化氣拉運、存放、領用、發(fā)放安全責任制。
11、對操作承載承壓設備、各類氣瓶、各類泵站、天車操作人員等,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2、空壓機、風包、鍋爐、工作面液壓泵站使用前,由機電運輸部負責核對出廠時附有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置及使用維護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文件等。
13、各單位自己領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在領用時要嚴格把關,必須檢查氣瓶是否有彈性橡膠圈和瓶帽以及氣瓶是否超過檢驗周期,對沒有彈性橡膠圈和瓶帽以及氣瓶超過檢驗周期的,一律禁止使用。
14、有標準樣品氣瓶的單位,必須將氣瓶的數(shù)量、氣體名稱、氣瓶容積、用途等有關參數(shù)上報機運部備案。
15、氣瓶的運輸和裝卸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②必須佩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③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④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⑤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⑥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
⑦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時,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
⑧運輸氣瓶的車停車時,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⑨裝有液化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16、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②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有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③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17、氣瓶的檢驗周期,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
①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③液化石油氣體的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④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8、氣瓶的使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②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③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④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翻倒措施。
⑤夏季防止曝曬。
⑥嚴禁敲擊、碰撞。
⑦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弧引弧。
⑧嚴禁用溫度超過40度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⑨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性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所,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罐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⑾液化氣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的液化氣向其他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⑿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