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電工在日常作業(yè)中的安全操作行為,確保電工自身安全及設備正常運行。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
2. 工作前的安全檢查
3. 電氣設備的操作與維護
4. 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5. 電氣線路的安裝與檢修
6. 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
編制指南
1. 個人防護裝備:電工必須佩戴合格的絕緣鞋、安全帽、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確保在接觸帶電設備時能有效防護。
2. 安全檢查:在開始作業(yè)前,需檢查工具是否完好,電源開關是否關閉,接地線是否連接可靠,防止帶電操作。
3. 設備操作與維護:遵循設備操作手冊,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如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機并報告。
4. 緊急處理:熟悉應急預案,遇到電氣火災或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使用專用滅火器,并及時報警。
5. 線路安裝與檢修:遵循電氣安裝規(guī)范,使用正確的接線方法,檢修時確保斷電,防止短路或過載。
6. 高空作業(yè):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確保梯子穩(wěn)固,嚴禁單人進行高空作業(yè)。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復審一次,以確保其與最新安全標準和操作實踐保持一致。
2. 當新的電氣設備引入或工作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修訂規(guī)程。
3. 復審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結合電工的實際操作反饋和安全事故案例,進行必要的更新和完善。
4. 復審后的規(guī)程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發(fā)布,并組織電工進行培訓,確保每個工人都了解并遵守新的安全規(guī)程。
電工作業(yè)安全關乎生命安全,每一位電工都應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養(yǎng)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讓我們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一般電工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范文
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 發(fā)給許可證后, 持證上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證電工, 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進行操作。
2. 電工應掌握電氣安全知識, 了解安全責任區(qū)域的電氣設備性能, 熟悉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3. 電氣作業(yè)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許可制度;
(4)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工作中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6)調度管理制度;
(7)危險作業(yè)(登高、帶電、易燃易爆場所動火等)審批制度;
(8)臨時線審批制度。
4. 電工上崗、操作必須穿合格的絕緣鞋, 必要時應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所用絕緣工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損、失效的用具, 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 要選用參數相匹配的用具。
5. 在供、配電設備和線路上作業(yè), 必須設人監(jiān)護, 監(jiān)護人不得從事操作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6. 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 一律視為有電, 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的電源, 經驗電或經放電(對電容性設施)之后驗電合格, 方能接觸工作, 對于與供配電網絡相聯(lián)系的部分, 除進行斷電、放電、驗電外, 還應掛接臨時接地線, 開關應上鎖, 防止停電后突然來電。
7. 供配電回路停送電必須憑手續(xù)齊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進行。禁止約時停送電, 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 禁止帶負荷拉開或合閘, 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切斷, 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閘應一次推(拉)足。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配電箱閘刀開關時, 應采用絕緣工具, 戴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或采取其它防止電弧燒傷和觸電的措施。
8. 未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改造電氣設施的結構之前, 電工不得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接線方式和結構。
9. 各種電氣接線的接頭要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低于導線截面積, 應盡可能采用緊固的壓接或用工具扎接, 不應用手扭接, 線頭不應突出, 接頭不得松動, 防止帶電體碰觸屏護引起事故。
10.使用電動工具應遵守有關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使用行燈必須采用由隔離變壓器供電的安全電壓電源。
11.工作結束, 應認真把電氣設備使用方面問題向接班人員認真交接清楚, 必要時, 將有關事宜載入交接班記錄。
第2篇 一般電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 發(fā)給許可證后, 持證上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證電工, 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進行操作。
2. 電工應掌握電氣安全知識, 了解安全責任區(qū)域的電氣設備性能, 熟悉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3. 電氣作業(yè)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許可制度;
(4)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工作中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6)調度管理制度;
(7)危險作業(yè)(登高、帶電、易燃易爆場所動火等)審批制度;
(8)臨時線審批制度。
4. 電工上崗、操作必須穿合格的絕緣鞋, 必要時應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所用絕緣工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損、失效的用具, 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 要選用參數相匹配的用具。
5. 在供、配電設備和線路上作業(yè), 必須設人監(jiān)護, 監(jiān)護人不得從事操作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6. 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 一律視為有電, 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的電源, 經驗電或經放電(對電容性設施)之后驗電合格, 方能接觸工作, 對于與供配電網絡相聯(lián)系的部分, 除進行斷電、放電、驗電外, 還應掛接臨時接地線, 開關應上鎖, 防止停電后突然來電。
7. 供配電回路停送電必須憑手續(xù)齊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進行。禁止約時停送電, 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 禁止帶負荷拉開或合閘, 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切斷, 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閘應一次推(拉)足。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配電箱閘刀開關時, 應采用絕緣工具, 戴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或采取其它防止電弧燒傷和觸電的措施。
8. 未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改造電氣設施的結構之前, 電工不得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接線方式和結構。
9. 各種電氣接線的接頭要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低于導線截面積, 應盡可能采用緊固的壓接或用工具扎接, 不應用手扭接, 線頭不應突出, 接頭不得松動, 防止帶電體碰觸屏護引起事故。
10.使用電動工具應遵守有關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使用行燈必須采用由隔離變壓器供電的安全電壓電源。
11.工作結束, 應認真把電氣設備使用方面問題向接班人員認真交接清楚, 必要時, 將有關事宜載入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