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測量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測量設備的選擇與購置
2. 設備的驗收與登記
3. 設備的操作與使用
4. 設備的校準與維護
5. 數據記錄與報告
6. 設備的故障處理與報修
7. 設備的報廢與更新
編制指南
1. 測量設備選擇與購置:根據測量任務的需求,選擇性能穩(wěn)定、精度符合要求的測量設備。購置時需考慮設備的耐用性、易用性和售后服務。
2. 設備驗收與登記:新購設備到貨后,由專業(yè)人員進行開箱驗收,檢查設備外觀、配件及隨機文件是否完整。通過后,進行設備登記,錄入設備信息至設備管理系統(tǒng)。
3. 設備操作與使用:操作人員需接受設備操作培訓,熟悉設備使用手冊,確保正確、安全地使用設備。每次使用前后,應進行設備清潔和狀態(tài)檢查。
4. 設備校準與維護:定期對設備進行校準,以保證其測量精度。日常使用中注意設備的保養(yǎng),如潤滑、清潔等,及時發(fā)現并處理異常。
5. 數據記錄與報告:測量結果應詳細記錄,包括測量日期、操作人員、測量參數等。定期生成設備使用報告,分析設備運行狀況。
6. 故障處理與報修:設備出現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故障報修流程上報。維修完成后,需重新進行校準驗證。
7. 設備報廢與更新:設備達到使用壽命或無法修復時,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報廢。根據工作需要,適時更新測量設備,保持設備技術先進性。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復審一次,由質量管理部門負責,確保規(guī)程與實際操作的一致性。
2. 當測量設備、技術標準或管理政策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修訂規(guī)程。
3. 復審過程中,應收集操作人員的反饋,以優(yōu)化規(guī)程內容,提高執(zhí)行效率。
4. 復審完成后,更新的規(guī)程需經主管領導審批,發(fā)布并培訓相關人員執(zhí)行。
以上規(guī)定旨在提供一個有效管理測量設備的框架,確保測量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相關部門和人員需嚴格遵守,共同維護測量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保障企業(yè)生產和科研活動的準確性。
測量設備使用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范文
測量設備使用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
確保測量設備的能力滿足使用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與物業(yè)管理公司對測量設備從配置、校準、使用至管理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控制。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批準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
3.2管理處經理負責審核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
3.3管理處機電維修部負責提出測量設備的采購計劃或申請;負責測量設備的使用、校準修和管理。
4.0程序要點
4.1測量設備的范圍
4.1.1按用途可分為向顧客計費用的;維護和檢修設備用的;對設備運行參數進行監(jiān)視用的。
4.1.2按裝置可分為安裝于固定管道、設備上的;移動使用的。
4.1.3按來源可分為公司原來已有的、新采購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為儀器、儀表、磅秤、天平、量具、測試軟件。
4.2測量設備配置的要求
4.2.1數量滿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值和精度等級滿足被測對象精密度、準確度的要求。
4.3測量設備的采購
4.3.1機電維修部主管應根據測量設備的現狀和需要,提出采購計劃或申請,經管理處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按《分供方評審與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和《采購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采購。
4.3.2采購計劃或申請應詳列所需采購測量設備的下列資料:
a)名稱、型號或型號、規(guī)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級;
b)數量、該產品的標準代號(盡可能做到)、用途、參考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名稱。
4.3.3采購人員應嚴格按采購資料進行采購,如有變動,應事先征詢機電維修部主管的意見。
4.3.4測量設備采購進公司后,應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機電維修部主主管應核對實物是否與所申報采購資料相符,并檢查驗證包裝、外觀及所帶證明、證件。
4.4測量設備的管理
4.4.1機電維修部主管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測量設備,其職責為:
a)建立測量設備臺帳,其內容包括:出廠編號、公司編號、名稱、型式或型號、量程參數、精度等級、生產廠家、數量、使用部門或使用人、開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標識和可追溯性資料,并隨測量設備的變化而保持臺帳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對測量設備逐一進行編號標識,其要求為:
--采用符號和順序進行編號,示例如下:
ch-01
該類測試設備的順序號,用阿拉伯整數
移動使用測量設備(裝置符號)
測量尺寸用(類型符號)
--符號規(guī)則如表一:
裝置符號h移動使用測量設備
g固定裝置上的測量設備
類型符號c測量尺寸的測量設備
d測量電參數(如電壓、電流、電阻、電功率)
z測量重量用測量設備
p測量壓力、真空度用測量設備
本表未作規(guī)定的,由專職管理人員依據上述原則予以規(guī)定;
--標識方法應按方便、適用、可行、易于觀察的原則進行,一般采用帶色彩(如紅、黃色)的不干膠紙編號后粘貼于測量設備適宜部位的方法實施。
c)規(guī)定測量設備的校準周期。測量設備的校準周期根據其使用頻率及測量設備精度等級確定,如表二:
測量尺寸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點參數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重量的校準周期為二年
測量壓力的校準周期為一年
裝于設備上,但不能拆卸的測量設備隨設備大修時進行校準
法規(guī)或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測量設備
按法規(guī)或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校準周期進行校準
c)按確定或規(guī)定的校準周期將測量設備委托國家授權的計量監(jiān)督檢查單位進行校準,并辦理相關委托手續(xù);
d)對測量設備的使用、停用、報廢及校準標識的保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或辦理相關手續(xù)。
4.5測量設備的使用
4.5.1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確保測量設備(原安裝于機械、電氣設備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購進入公司的)均經過了校準,且校準結論滿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員應熟悉測量設備的使用,正確、合理、按規(guī)定選擇和使用測量設備,并確保在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
4.5.3使用人員在調整測量設備時,應防止由于調整不當,而使校準狀態(tài)失準。
4.5.4當發(fā)現測量設備失準時,應對已測量或計量的結果進行復查,消除由于失準可能造成的影響。
4.5.5測量設備的保管防靜環(huán)境應適當,不應與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丟失、碰磕、損壞、失準、銹蝕。
4.6測量設備的限制使用和報廢
測量設備經校準后判定為不合格的區(qū)段范圍,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區(qū)段或不合格范圍內使用,這種限制應以適當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該測量設備的人員,并在設備的適當部位或存放處或包裝物上明確予以標識。無法限定區(qū)段和范圍的,可送有關單位檢修,檢修后經校準合格方允許使用,無檢修價值的予以報廢。報廢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報總經理批準。
4.7校準的委托
4.7.1如公司無校準設備、標準物及專業(yè)人員,及無能力進行校準,凡需校準的測量設備一律委托國家授權校準單位進行校準。
4.7.2機電維修部測量設備管理人員在委托校準時,應將送校準設備的使用量值范圍列入委托中,并請校準單位在校準報告/記錄中列出所使用校準設備型號、環(huán)境溫度、校準判定依據的國家標準代號。
4.8機電維修部測量設備管理人員應長期保存測量設備臺帳、校準記錄、限制使用或報廢測量設備的審批單。
4.9本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測量設備臺帳》
5.2《測量設備校準動態(tài)記錄》
5.3《測量設備報廢審批單》
5.4《測量設備限制使用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