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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藥安全規(guī)程14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4

炸藥安全規(guī)程

內容

一、炸藥存儲與搬運

1. 炸藥應儲存在專用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倉庫內,保持干燥、陰涼,遠離火源和熱源。

2. 儲存區(qū)域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非授權人員禁止入內。

3. 搬運炸藥時,應使用防靜電、防震的專用容器,由專業(yè)人員操作,避免碰撞和摩擦。

二、炸藥使用準備

4. 在使用前,務必檢查炸藥包裝完整性,確認無破損、受潮。

5. 根據工程需求計算所需炸藥量,避免過量攜帶。

6. 設置安全距離,確保作業(yè)區(qū)與非作業(yè)區(qū)隔離。

三、裝藥操作

7. 裝藥應在專業(yè)指導下進行,使用專用工具,避免產生火花。

8. 確保裝藥均勻,避免過度集中,防止爆炸風險。

9. 裝藥后,立即撤離現場,關閉并鎖定裝藥區(qū)域。

四、引爆控制

10. 引爆設備應由專人操作,確保與炸藥保持安全距離。

11. 使用防爆啟動裝置,遵守預設的引爆程序。

1

2. 爆破后,等待足夠安全時間,才可進入現場檢查。

五、應急處理

1

3. 遇到火災、泄露等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人員撤離。

1

4. 不得自行撲滅炸藥引發(fā)的火源,應迅速報警并撤離。

1

5.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升員工應對能力。

六、個人防護 1

6. 所有參與炸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穿戴防護裝備,包括防靜電服、安全帽、防護眼鏡等。 1

7. 嚴禁在作業(yè)過程中吸煙或使用明火。 1

8. 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身體狀況適合從事炸藥作業(yè)。

標準

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國家gb6722-2014《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gb18218-2009《重大危險源辨識》的標準,確保炸藥從儲存、運輸到使用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在安全范圍內。

考試題及答案

1. 炸藥應儲存在哪種環(huán)境中?(a) a. 干燥、陰涼的專用倉庫 b. 日常倉庫 c. 露天環(huán)境 d. 任意室內空間

2. 炸藥使用前應檢查什么?(c) a. 包裝外觀 b. 爆炸威力 c. 包裝完整性和受潮情況 d. 炸藥顏色

3. 裝藥后,工作人員應如何行動?(b) a. 繼續(xù)留在現場 b. 立即撤離并關閉作業(yè)區(qū) c. 開始引爆工作 d. 進行質量檢查

4. 發(fā)生炸藥泄露,應采取何種行動?(d) a. 自行撲滅火源 b. 繼續(xù)作業(yè) c. 聯系同事協助處理 d. 撤離并報警

5. 爆炸后多久可以進入現場檢查?(a) a. 等待足夠安全時間后 b. 立即進入 c. 10分鐘后 d. 30分鐘后

答案:

1.a 2.c 3.b 4.d 5.a

炸藥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炸藥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穿好勞保用品,不能穿帶靜電的纖維衣服。

2、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滅火器材是否齊全。

3、要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質,安全駕駛。

4、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好時不超過40km/h,在揚塵、大霧、風雪等能見度低時速度減半。

5、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兩臺汽車距離不小于50米,上山、下山不小于300米。

6、雷雨天氣,車要遠離建筑物。下雪天氣要有防滑措施。

7、禁止起爆器材與炸藥同運,在特殊情況下,經爆破班長批準后,可同車裝運,但數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數量,雷管要裝在箱內,與炸藥分開放置。

8、車內裝有爆破器材時,不得讓非駕駛員開車,如果休假時,可由班長指派一名司機。

第2篇 水膠炸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分廠組織小直徑水膠炸藥生產,生產人員應經本規(guī)程培訓學習并經考試合格,方可進行上崗。

上崗前應穿戴好本工序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女員工應盤好頭發(fā),必要時需戴工作帽。

原材料準備

運料人員應熟知所用物料危險化學特性以及緊急處理方法。運料時氧化劑材料與可燃劑材料應分開存放,標識清楚,防止誤用。硝酸甲胺溶液取料時,必須戴好防護手套,慢速開啟閥門,防止液體飛濺燙傷,裝桶時不能太滿,裝好后必須擰緊蓋子,運輸過程緩慢行駛,防止溢出。硝酸甲胺儲存在保溫暫存室,距離暖氣壁不小于30cm,室溫不低于20℃。

現場操作人員將稱量好的田菁粉和預混用硝酸鈉在鋁斗或其他容器內混合均勻備用。投料用硝酸銨、降溫硝酸銨、鋁粉、投料用硝酸鈉、珍珠巖稱量好備用,催化劑、敏化機、交聯劑配制好后用量筒稱取規(guī)定量備用。

溶解

開車前檢查溶解罐內應無結晶及其它雜質,方可開車試運轉,一切正常后方準投料。硝酸甲胺入料前檢查是否有結晶析出,若無結晶方可加料,且加料時應緩慢倒入,防止液體飛濺燙傷或灼傷眼睛,硝酸銨加入前必須破碎且塊度不大于20cm,加入硝酸銨前應打開蒸汽閥門,保證溶解溫度不低于50℃,以防溶液結晶堵塞管路。加料前嚴格檢查物料,防止混入金屬及其他雜質。溶解過程要通過隔膜泵打循環(huán),保證溶解罐底部物料完全溶解。待硝酸銨大部分溶解后加入硝酸鈉,繼續(xù)溶解直至溶液均勻清澈無固體顆粒。

混藥

將硝酸甲胺混合溶液通過隔膜泵送入混合罐,管路中剩余溶液應及時放出,防止結晶堵塞管路。向混藥器中加入田菁粉和硝酸鈉時,需過篩且不得將田菁粉灑落在混藥罐外,若有灑落田菁粉,應及時清掃干凈。然后先后向混藥罐中加入備用的降溫硝酸銨、鋁粉、珍珠巖、催化劑、敏化劑?;焖帟r應將混藥罐蓋好,混藥器快速運轉時,嚴禁打開罐蓋,以防藥液濺出?;焖幤髟谶\轉過程中,嚴禁將手或工具伸入罐內。測量溫度、ph、密度時必須停機取樣,嚴禁開機取樣?;旌暇鶆蚝笕訙y量溫度、密度,密度通過珍珠巖調節(jié)合格后方可加入交聯劑?;焖幫瓿珊笸C將罐底部藥接出,從罐口倒入,再開機充分攪拌,保證混合均勻。

裝藥及暫存

裝藥操作人員應熟知灌腸裝藥機結構及各部分的特性,灌腸裝藥機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調試,調好壓力等參數,定好傳感器位置尺寸,裝藥前必須空車試運行正常。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裝藥。往藥斗里加藥時必須過篩,往裝藥機內腔放藥時一定注意不能進入氣泡,裝藥過程要根據實際調整壓力,裝藥時應注意藥管必須插到底,避免裝藥時出現藥管內中空未裝滿藥。裝滿藥的藥管應及時蓋好蓋子,裝入中轉箱/袋,每箱/袋150支(24kg)。裝滿一箱/袋后及時運入保溫室,豎立存放,距離暖器壁不小于30cm,嚴禁隨意堆放,保溫室溫度保持在35-40℃,溫度不符合時及時調整。

包裝

在保溫室保溫交聯好的炸藥第二天入庫,裝箱前必須檢查藥管蓋是否擰緊,擦干凈藥管外浮藥,檢查有無空頭藥管,按照規(guī)定數量及重量裝箱,認真檢查藥卷重量,保證符合要求。捆扎機使用前應認真檢查,捆扎機使用過程中嚴禁伸手或把身體某個部位,探進機器內部操作或處理故障。按照捆扎位置及要求,保證捆扎質量。交庫過程中,途中不得停留,在雷電交加或較大雷電天氣停止生產及交庫作業(yè),并遠離火源、電源和行人,雨雪天氣蓋好防雨蓬布。

其他注意事項

1、生產完畢后,必須將設備內及現場廢藥全部清理干凈,切斷電源、氣源,關好門窗。

2、生產過程除應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外,還應嚴格遵守《水膠炸藥制造工藝規(guī)程》、《水膠炸藥安全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匯編》、《機電管理制度匯編》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3篇 炸藥車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技術要求

1.1 必須由指定或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操作人員應按照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說明書的要求對信息系統(tǒng)各設備進行操作。

1.2 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系統(tǒng)當中的數據。

2 操作方法

2.1 作業(yè)前檢查

2.1.1 檢查電源和通訊是否正常。

2.1.2 檢查顯示器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是否正常。

2.1.3 檢查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操作鍵盤是否完好。

2.2 啟停機及運行

2.2.1在啟動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前,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并確保炸藥車車體靜電防護設備工作狀態(tài)正常。

2.2.2 在做完各項規(guī)定的檢查項目,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啟動。

2.2.3 打開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界面,檢查顯示是否正常,如有問題及時向班長匯報。

2.2.4 儀器設備通電前,應確保輸入電壓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2.3.5 系統(tǒng)處于運行狀態(tài)時,仔細觀察控制系統(tǒng)和監(jiān)視系統(tǒng)的運行狀況。

2.3.6在不同頁面下工作時,要注意觀察設備狀態(tài)是否正常,同時注意控制系統(tǒng)和監(jiān)視系統(tǒng)的狀態(tài),如果出現報警,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班長處理故障。

2.3.7儀器設備使用時,應確保輸入信號或外接負載限制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嚴禁超載運行。

2.3.8 操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清理現場,嚴格做好信息系統(tǒng)工作情況記錄。

3注意事項

3.1初次使用混裝車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時,操作人員應按照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說明書的要求對信息系統(tǒng)各設備進行初始化操作。

3.2 禁止長按主控制面板上的主機啟動/關閉按鍵進行強制關機。

3.3 在雷雨天氣不得在空曠地帶使用炸藥車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

3.4 工作現場嚴禁使用手機等電子通信設備。

3.5 禁止相關操作人員私自改動混裝車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及系統(tǒng)數據。

3.6現場使用人員不得拆卸信息采集系統(tǒng)和數據交換系統(tǒng)。

3.7操作人員應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對信息系統(tǒng)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并嚴格按照產品指導手冊進行儀器設備的保養(yǎng)與維護。

3.8嚴禁操作人員帶電插拔信息系統(tǒng)各設備。

3.9當動態(tài)監(jiān)控信息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按照維修手冊說明進行操作。

第4篇 地面炸藥儲存庫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火藥要有專人負責,運輸火藥要有專人押運。

2、裝卸和押運火藥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學習和考試合格后發(fā)給合格證方準工作。

3、裝卸火藥必須輕拿輕放,嚴防沖擊和劇烈震動;裝雷管時,車箱底必須墊軟墊。

4、運輸火藥的車輛,不準混裝其它物品,有關人員不準乘坐、不準在交叉路口、人多聚集的地方和車庫內停留。

5、火藥不準倒放和豎放,裝車高度不準超過車輛或花車并用防雨防潮布覆蓋,捆綁牢固。

6、同一地點裝卸,同車輛運輸嚴禁裝載兩種以上爆炸品。

7、火藥運到井口后,要立即裝車運往井下,從裝入車內起到運往應到地點,時間不超過兩個半小時(絞車事故或檢修除外)。

8、往井下運送火藥時,井口運搬人員必須事先通知有關絞車司機和井上下信號人員,保證火藥車輛優(yōu)先發(fā)行,不準在井口停留。

9、炸藥在吊桶內的高度,不準高出吊桶,裝雷管的吊桶加墊膠皮和麻袋,運行速度不超過1m/秒。

10、禁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運送火藥,攜帶火藥人員,亦不準在交接班上下井和在井筒上下。

11、產品按生產批號成垛堆放,不同規(guī)格的民用爆破器材應分垛堆放。

12、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1.2m,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m,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墻不應小于0.3m,堆垛之間距離不應小于0.1m.

13、堆放炸藥類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應大于1.8m,雷管不應大于1.6m。

14、爆破器材倉庫做到防潮、防凍、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蟲、防盜、防破壞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滲水。庫內設置干濕溫度計表。

15、要做到庫存產品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出入庫產品必須進行登記并做到日清月結。

16、產品出入庫必須做到審批手續(xù)齊全,準確無誤,認真填寫出入庫記錄,按先進先出的原則發(fā)放。

17、對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防護犬應經常檢查。

第5篇 施工炸藥包加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施工炸藥包加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炸藥包加工必須由爆破員進行,其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書并且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2、嚴禁爆破作業(yè)員穿木鞋、釘鞋、化纖(尼龍料)衣服。

3、炸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4、藥包加工房或加工船必須懸掛醒目的警戒標志牌,并保持干凈、通風性能良好,嚴禁煙火,嚴禁搭坐、躺在炸藥箱上。加工房每天都要進行清掃,藥箱捆扎好,放入有良好防火性能的倉內。

5、炸藥包加工步驟:

⑴清點前班余下的雷管、炸藥數量,作好記錄,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⑵領取當班使用雷管炸藥,做好入帳記錄。

⑶了解各班組當班使用雷管段別。

⑷準備竹片、繩子、竹簽等物品,作開工準備。

⑸加工捆扎,嚴格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操作。

⑹先用竹簽在藥包內輕輕插孔,用手指將雷管輕輕推進藥包內,然后,用手指將孔壓回。

⑺捆扎藥包必須結實、平、直、竹片均布。每節(jié)藥卷捆3度,150鉆機每個藥包用4塊竹片,100鉆機用3塊竹片。

⑻根據各機組炮孔不同用藥量分別捆扎。

⑼捆扎好的藥包必須將剩余的竹片鋸平,已插好導爆管的藥包必須搬到加工房外,并將藥包有序平放,導爆管有序不亂。

⑽清點當班使用量及剩余量,做好記錄表,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⑾清理工作面,搞清潔衛(wèi)生,做到定置管理。

第6篇 乳化炸藥現場混裝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安全總則

1.為保障員工及企業(yè)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2.混裝炸藥車只準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現場混裝銨油炸藥、現場混裝乳化炸藥。

3.混裝炸藥車應根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必須設置由主管領導直接領導的安全專職機構,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對查出的問題,應責成有關人員限期解決。

5.炸藥車操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體檢合格,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并考試合格。

6.認真搞好安全教育,加強技術和業(yè)務訓練,定期考核所有干部和工人。

7.嚴禁攜帶火種或明火進入生產現場,生產現場嚴禁吸煙,停車檢修需要動火時,廠內易燃、易炸品必須清除。

8.當混裝炸藥生產發(fā)生事故時,應迅速切動力源,并拉開上盤控制電源,清洗管路,待查明事故原因,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操作。

9.對違反本規(guī)程的人員應視情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二、 混裝炸藥車一般安全規(guī)定

1. 嚴禁酒后上崗。

2. 混裝炸藥車啟動前,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方可啟動。

3. 混裝炸藥車半成品存量不超過當天的用量。

三、 炸藥車操作規(guī)程

1·定員

該車定員為兩人,一人為汽車司機,負責駕駛汽車,起動取力器; 一人為裝藥操作工,負責操作電氣控制系統(tǒng),觀察各流量計和轉速表,調整流量控制閥,確保炸藥組份的比例正確,用密度杯測量炸藥密度,確保炸藥合格。

另外,放炮工還負責將輸藥膠管放入炮孔內,下放起爆炸藥包,炮孔填塞等工作。

2·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2.1 按照汽車說明書的要求對汽車底盤進行注黃油、輪胎加氣等工作

2.2 檢查并裝好滅火器

2.3 將車上部分需注潤滑油的部位注入潤滑油,制藥部分所有油嘴處加潤滑脂(推薦使用zg-3鈣基潤滑脂)

2.4 按照螺桿泵、液壓泵的說明書對其進行保養(yǎng)維護

2.5 液壓油箱加油

根據不同的溫度環(huán)境選用不同的液壓油

2.6 清理各箱體異物

2.7檢查各電氣開關,液壓手柄都處于關閉位置(注意:電氣控制系統(tǒng)可在0℃-50℃溫度范圍下正常使用,低于此溫度時,工作之前應預熱5 分鐘。)

3·空車調試

3.1 啟動汽車發(fā)動機使氣壓得到0.7mpa.

3.2 啟動取力器,取力器控制有兩種形式,一種電控氣動,另一種是氣動控制。

① 采用電控氣動形式時踩下離合器,按下翹板開關,將變速桿放到4檔位置,松開離合器即可。

② 采用氣動控制形式時踩下離合器,拔出氣動閥,將變速桿放到4檔位置,松開離合器即可。

3.3 調整主油泵的壓力

出廠前主油泵壓力已經調好,pvb45泵壓力為10.5mpa,從進油分配組件壓力表上可看見上述數字。如和上述壓力不符,或需調高時,可重新調整,調整壓力調整螺栓,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力增高,逆時針方向旋轉壓力下降。

3.4 給乳膠基質箱內加入適量的水。

用手動指令開啟其它所有液壓馬達,工作正常,可繼續(xù)往下進行,調試完后放盡乳膠基質箱內所有水。

3.5 標定

調整控制系統(tǒng),使控制泵送裝置達到所配制炸藥各組份的百分比含量。

3.6需加的原材料

a 乳膠基質適量

b.微量元素30kg(使用兩種時各30kg)

以上原料分別加入車上的各料箱內,加料之前必需先檢查各料箱,箱內不得有異物。

3.7 將裝藥車停放在平坦位置,根據需要選擇裝藥量。

3.8 根據電氣控制中的說明和炸藥配方分別計算出膠體、微量元素的配比流量,并置數于控制盤。

3.9 起動取力器,緩緩加大油門,使發(fā)動機轉速達1450r.p.m,打開電源開關,使所有工作機構處于待命狀態(tài)。

3.10 乳膠基質的標定

3.11.將乳膠基質置數,按啟動鍵,將乳膠基質流入備好的桶中,稱50kg是否準確,如有偏差調整基質液壓馬達轉速,直至調準確。

3.12 微量元素的標定

⑴ 打開微量元素箱下面的閥。(微量元素使用lzb玻璃轉子流量計)

⑵ 調整流量計上端的旋扭,使浮子上升需要流量位置即可。

使用時注意:

①測量液體的儀表是用水標定的,使用時需要進行修正。

②流量在儀表的示值中顯示。

③使用時應緩緩開啟閥門至全開,然后用流量計下游的調節(jié)閥調節(jié)流量。

④使用時應該檢查,如發(fā)現滲漏應先將儀表減壓,然后均勻地緊固封蓋,應注意避免密封蓋過緊而夾壞錐管。

微量元素不做過細的調整,作炸藥時以炸藥的密度來決定微量元素的流量。

4· 試做炸藥

4.1 所需器材及儀器。

a ф150×1000(mm)pvc塑料管子3根

b 密度杯 1個

c 彈簧秤 1個

d 爆速儀 1個

e 紡織袋 3-5個

4.2 將裝藥鍵置入“進入”狀態(tài)。

4.3 按下裝藥量鍵,再按“100”鍵,將裝藥量置入。

4.4 按“運行”鍵,藥漿從輸藥膠管中流出,觀察藥漿的形態(tài),如質量不好,可再試做100kg。用密度杯和彈簧秤,測量炸藥的密度。如果密度小或大時,可調整微量元素的量來達到。直到合格的藥漿從輸藥管中流出,可取樣,進行爆速、密度、貯存期等各項性能測試。各項性能都達到標準時方可到爆區(qū)裝藥。

5·爆區(qū)作業(yè)

5.1 在地面站將制炸藥的原料分別裝入車上的料箱內。

5.2 駛入爆破現場。

5.3 將輸藥膠管對準孔位。

5.4 起動發(fā)動機,使氣壓打到0.7~0.8mpa。

5.5 起動取力器

5.6打開炸藥車后門并固定,打開左側面第一扇窗,操作手柄啟動油缸推出卷筒支架。操作卷筒手柄適當伸出軟管并鎖定,先在地面試做炸藥,測量炸藥密度,并目測炸藥形態(tài),合格后方可下孔。將輸藥膠管緩緩送入孔底。(如果孔中無水可將輸藥膠管插入孔口)。

5.7 根據爆破工程師的要求將起爆器材裝入孔內。

5.8 控制裝置上設置炮孔的裝藥量。

5.9 起動運行開關,制藥開始。藥漿送入孔底,同時緩緩上提輸藥膠管。上提的速度和藥柱上升的速度相當。當倒計數為“0”時,制藥結束。

5.10 移孔位(移一次車可裝數個炮孔。選擇合理的位置,減少對輸藥膠管的磨損)。關閉取力器,移動下一工作點,重復上述步驟。

5.11 每車的最后一個孔裝藥時控制裝置上置數少置100kg,倒計數到“0”時,打開空氣清洗氣閥,將輸藥膠管中的剩藥吹入炮孔。收起膠管,清洗相關管路后,關閉取力器,工作完畢。

5.12 如發(fā)現工作異常,關閉緊急停止電扭,制藥停止。

6·水氣清洗

在每次工作后,防止殘余物料在螺桿泵及管路中長期停留變質影響下次使用。清洗時關閉乳膠基質出口閥門、打開水箱出口閥門,啟動基質泵、螺桿泵,待水從輸藥管出口流出后,?;|泵、螺桿泵、關出水閥,打開吹氣閥門,用壓縮空氣把輸藥軟管中的剩余物吹凈。

6.1清洗乳膠液經過的所有通道工序為:第一起動取力器; 第二轉動軟管卷筒把輸藥軟管放到適當位置;第三關閉乳膠基質箱出口手動閥;第四轉動水箱閥手柄到出水位置;第五電氣控制盤上起動基質泵和螺桿泵,這時水從輸藥軟管中排出。

清洗乳膠箱體內部和清洗車外部各件,需啟動帶高壓槍的清洗機,人工用高壓沖刷乳膠基質箱內部和清洗車外部各件。(用手工清洗時,手一定要握緊短槍板機閥柄。清洗結束后,要及時關閉動力。高壓水槍嚴禁直接對人。)

水口溫度不得超過40℃,不得在0℃及0℃以下環(huán)境中使用,天氣很冷時應進入室內清洗。不得使用易燃、易腐蝕的液體作清洗劑。

6.2空氣清洗時關閉螺桿泵,打開吹氣手動閥,用壓縮空氣吹凈輸藥膠管中所有殘物。

7·安全操作注意項目

7.1 混制炸藥過程中螺桿泵嚴禁無料空轉,防止硬質物品掉入,如掉入,應立即停機,取出硬質物品之后方可生產。

7.2 裝藥完畢后應對生產管路、混合器、螺桿泵、輸藥管進行清洗。

7.3 工作完畢后如有剩余溶液一定放回儲存罐內。

第7篇 井下炸藥庫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班前,必須按本工種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帶好個體照明燈具,按時參加班前會,持證上崗作業(yè)。

二、作業(yè)時

1、督促入庫檢查人員將火種放入庫外,并按規(guī)定登記,發(fā)現違反炸藥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的人員嚴禁其入內。

2、爆破器材只發(fā)給有爆破證的人員,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3、庫房內搬運炸藥、雷管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摩擦撞擊。

4、每班應檢查庫房內溫度、濕度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

5、庫房內防爆燈損壞,要及時通知電工修理,不準用其它光源代替。

6、庫房內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保持完好。

7、雷管、炸藥必須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單個庫房存放炸藥量不準超過所規(guī)定的量,堆高不準超過1.5米。

8、認真做好爆破器材返庫工作,并建立登記臺帳。

9、加工起爆雷管必須在規(guī)定的硐室按有關規(guī)定加工,且每次加工量不得大于50發(fā)。

10、如有外單位寄存或領取爆破器材,必須經礦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否則,庫工有權拒絕寄存或發(fā)放。

11、庫內清除的垃圾,嚴禁亂倒,必須存放在指定地點,定期復查和銷毀。

三、下班前,必須在庫內面對面交接班,庫房任何時候不許缺人,且交接班必須帳物相符,不得有誤,如有差錯,及時查清和報告。

第8篇 炸藥庫管理員安全規(guī)程

1、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守交班制度,要做到賬目清楚,領退爆破材料登記清楚。

2、要防止爆破材料變岳,自燃和被盜。

3、爆炸材料進庫后要按出廠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變質的不準發(fā)放使用,同一爆破作業(yè)面不準發(fā)放燃速不同的導火索。

4、庫房儲存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

5、爆炸材料分存要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鹄坠芎头请妼П到y(tǒng)或火雷管與電雷管可同庫存放,但不準與其它爆炸材料同庫,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可同庫,但不準與其它材料同庫,點火筒和導火索可同庫但不準與其它材料同庫。

6、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燥和通風良好。并嚴防煙火入庫,庫內的安全設施不準擅自更改,不準用非防爆燈照明,只準使用熱風進行防潮,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材料。

7、爆炸材料堆放必須按要求做好。藥箱堆高不超過1.8米,寬度以回箱(袋)為限,袋堆高不超過1.2米。

第9篇 炸藥爆破的安全管理規(guī)程

1、爆破人員應經爆破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爆破證參加施工現場爆破工作,無證人員不得參加爆破施工操作。

2、施工現場爆破時應設有爆破協調領導小組,負責爆破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爆破方案制訂。爆破措施、計劃和爆破方案應按照傳爆能力,考慮周圍建筑物、設備設施和人員安全以及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經三信家園項目部有關負責人審核審批后備案,方能組織實施爆破。

3、爆破組應根據爆破方案確定危險場所并劃出爆破危險場所區(qū)域,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把爆破危險處所與安全區(qū)隔開,施工時有專職警戒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jiān)護,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起爆前要進行檢查,待施工人員、行人、車輛全部避入安全區(qū)后方準起爆。

4、點火引爆時應按照有關爆破的方案、時間程序合理組織爆破施工。炮工必須有安全牢固的掩蔽所,道路必須暢通。

5、爆破炸藥、雷管、導火索應根據當天爆破計劃用量組織進場,爆破材料應有專人警衛(wèi)保管,現場臨時儲藥小倉庫必須設在隱蔽、安全的地方。領用時進行登記,用完盤點數量,專人妥善管理,注意運輸安全,不得轉手。

6、嚴格執(zhí)行爆炸材料的保管、消防等有關制度,嚴防破壞或發(fā)生意外。

7、炸藥與雷管應分開貯存,存放地點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離,雷管與炸藥貯放距離不得小于2m。

8、爆破材料貯放地點與建筑物及道路應符合安全距離規(guī)定。炸藥、雷管、導火索(或電引爆器),應分類分別放好,并存在干燥地方,注意防火和預防產生火星。

9、爆炸時盡量采用減小聲響及飛石措施,掌握好爆破時間。

10、爆破材料應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提出申請,應用專車運輸,并按指定的路線運輸,不得使用自卸汽車、拖車、二輪摩托車、自行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運輸;用汽車運輸時,車箱應清潔,不得放鋼鐵工具,裝載不得超過容許載重量的2/3,速度不應超過20km/h。人力運送每人不超過25㎏,且相距應不小于5m。

11、爆破材料的裝卸均應輕拿輕放,不得有摩擦、震動撞擊、墜落等發(fā)生。炸藥與雷管、導爆管、傳爆線、硝酸銨炸藥及里火藥均不得在同一車內裝運。由持證人員專門押運,他人不得同車乘坐。爆破材料車輛禁止靠近煙火、火焰及高溫場所、電源、磁場及易燃易爆危險品。

12、押送人員及炮工禁止在衣袋中隨身攜帶爆破危險物。

13、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必須用鋒利小刀,禁止用剪力剪斷或用石器、鐵鎬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得小于1m,導爆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的臺案上,不得放置雷管。

14、加工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所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專人妥善保管。

15、裝藥要用木竹棒載塞,嚴禁用力抵入或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凍結、半凍結或半溶化的硝化性油炸藥。

16、電力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電源應有專人嚴格控制,放炮器應有專人保管,閘刀箱要上鎖。不到放炮時間,不準將手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線盒內。

②同一路電炮應使用同廠、同批、同牌號的雷管,各雷管的電阻誤差應控制在±0.2ω之內。

③先將電雷管的腳線聯成短路,待接母線時解開,連接母線應從藥包開始向電源方向敷設,主線末端未接電源前應先用膠布包好,防止誤觸電源。

④裝藥前,嚴禁將電爆機地線接在金屬管道和鐵軌上。雷雨天氣不準露天電力爆破,如中途遇雷電時,應迅速將雷管的腳線、電線主線兩端聯成短路。

⑤聯線時,必須將手提燈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電照明時,應離聯線地點1.5m以外。

⑥在電爆網路敷設后,待人員撤至安全地區(qū),然后用歐姆表或電橋檢查網路導電是否良好,測出來的電阻與計算電阻相差不得超過10%。

17、使用火雷管時,導火線點火只準用專用香棒。不準用香煙、火柴或其他明火。

18、放炮后最少要兩人巡視放炮地點,檢查處理危巖、支架、瞎炮、殘炮。

19、瞎炮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電力爆破通電源后沒有起爆,應將主線電源上解開,接成短路。此時若要進入現場,如采用即發(fā)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分鐘;如采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分鐘。

②由于接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線起爆。

③嚴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內重新裝藥,應該在距離原炮眼60㎝以外另外打眼放炮。

④在瞎炮未處理完畢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其他作業(yè)。

⑤在處理瞎炮時,不準把帶有雷管的藥包從炮孔內拉出來,或者拉住電雷管上的導線把電雷管從藥包內拔出來。

20、爆破作業(yè)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爆破作業(yè)前后各個施工工序的操作檢查處理,杜絕各種事故的發(fā)生,以確保爆破安全。

莆田市城廂區(q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信城市家園項目經理部

二00三年元月十五日

第10篇 施工炸藥包加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

1、 炸藥包加工必須由爆破員進行,其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書并且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2、 嚴禁爆破作業(yè)員穿木鞋、釘鞋、化纖(尼龍料)衣服。

3、 炸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4、 藥包加工房或加工船必須懸掛醒目的警戒標志牌,并保持干凈、通風性能良好,嚴禁煙火,嚴禁搭坐、躺在炸藥箱上。加工房每天都要進行清掃,藥箱捆扎好,放入有良好防火性能的倉內。

5、 炸藥包加工步驟:

⑴ 清點前班余下的雷管、炸藥數量,作好記錄,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⑵ 領取當班使用雷管炸藥,做好入帳記錄。

⑶ 了解各班組當班使用雷管段別。

⑷ 準備竹片、繩子、竹簽等物品,作開工準備。⑸加工捆扎,嚴格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操作。⑹先用竹簽在藥包內輕輕插孔,用手指將雷管輕輕推進藥包內,然后,用手指將孔壓回。⑺捆扎藥包必須結實、平、直、竹片均布。每節(jié)藥卷捆3度,150鉆機每個藥包用4塊竹片,100鉆機用3塊竹片。⑻根據各機組炮孔不同用藥量分別捆扎。⑼捆扎好的藥包必須將剩余的竹片鋸平,已插好導爆管的藥包必須搬到加工房外,并將藥包有序平放,導爆管有序不亂。⑽清點當班使用量及剩余量,做好記錄表,辦理交接班手續(xù)。⑾清理工作面,搞清潔衛(wèi)生,做到定置管理。

第11篇 炸藥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質。

二、嚴格按照爆炸物品有關管理規(guī)定,在劃定區(qū)域內按品種、間距要求堆放。單一庫房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設計貯量。

三、嚴格按危爆物品規(guī)定執(zhí)行領發(fā)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四、保持庫內場地清潔,嚴禁堆放任何雜物。

五、發(fā)放炸藥雷管、導爆管等爆破器材時應輕拿輕放,分別發(fā)放,應按爆破器材出廠時間和有效期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許的地點加工爆破器材時,嚴禁擠壓、撞擊、磨擦、拋扔及混裝。

六、炸藥、導火線的堆放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高度。

七、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情況,按規(guī)定作性能檢查,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八、經常檢查庫區(qū)并做好庫內通風、防潮工作。室內溫度不得超過35℃,相對溫度不得超過75%,存放黑火藥、硝酸銨、硝銨炸藥及導火索的室內,相對濕度不宜超過65%.

九、對失效、過期、有質量問題的爆炸物品,應另行堆放并做好記錄,妥善保管。

十、庫區(qū)內嚴禁煙火,嚴禁明火照明,嚴禁無關閑雜人員入內。

十一、嚴禁穿鐵釘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服裝進入庫房和發(fā)放間,開箱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并在專設的發(fā)放間進行。

十二、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2篇 炸藥倉庫看管員安全規(guī)程

炸藥庫看管員安全規(guī)程

1、看管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

2、炸藥庫內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無關人員杜絕入內,庫內嚴禁煙火,并配備齊滅火機等消防器材設施。

3、爆炸物品須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庫內不得存放相抵觸性質的爆炸物品。按規(guī)定堆放好爆破器材。

4、嚴格遵守規(guī)定手續(xù)按先后日期發(fā)放,對入庫的爆炸物品,必須認真檢查驗收,發(fā)現數量不足或被盜、丟失應及時報告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

5、對爆炸物品的發(fā)放,領用要及時清楚登記,賬物相符,對當班退庫的爆炸物品必須入箱,以防丟失、被盜。

6、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買、轉送,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7、每月清點,核實帳目一次。

第13篇 炸藥庫保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爆破器材庫管理規(guī)定與爆破器材的管理法規(guī),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二、負責驗收、發(fā)放、統(tǒng)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建立嚴格的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日清月結。

三、對出入庫的爆炸物品進行驗證,變質和性能不詳細的爆破器材,不得入庫和發(fā)放使用。

四、對無《爆破員作業(yè)證》人員,有權拒絕發(fā)給爆破器材。

五、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庫房內儲存的爆破器材、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

六、按爆破器材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常對庫房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做到庫房整潔,安全設施靈敏可靠,工作正常。

七、爆破器材應按出廠時間、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

八、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4篇 施工炸藥包加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怎么寫

1、 炸藥包加工必須由爆破員進行,其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書并且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2、 嚴禁爆破作業(yè)員穿木鞋、釘鞋、化纖(尼龍料)衣服。

3、 炸藥包應在專用的加工房內或加工船上制作。

4、 藥包加工房或加工船必須懸掛醒目的警戒標志牌,并保持干凈、通風性能良好,嚴禁煙火,嚴禁搭坐、躺在炸藥箱上。加工房每天都要進行清掃,藥箱捆扎好,放入有良好防火性能的倉內。

5、 炸藥包加工步驟:

⑴ 清點前班余下的雷管、炸藥數量,作好記錄,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⑵ 領取當班使用雷管炸藥,做好入帳記錄。

⑶ 了解各班組當班使用雷管段別。

⑷ 準備竹片、繩子、竹簽等物品,作開工準備。⑸加工捆扎,嚴格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操作。⑹先用竹簽在藥包內輕輕插孔,用手指將雷管輕輕推進藥包內,然后,用手指將孔壓回。⑺捆扎藥包必須結實、平、直、竹片均布。每節(jié)藥卷捆3度,150鉆機每個藥包用4塊竹片,100鉆機用3塊竹片。⑻根據各機組炮孔不同用藥量分別捆扎。⑼捆扎好的藥包必須將剩余的竹片鋸平,已插好導爆管的藥包必須搬到加工房外,并將藥包有序平放,導爆管有序不亂。⑽清點當班使用量及剩余量,做好記錄表,辦理交接班手續(xù)。⑾清理工作面,搞清潔衛(wèi)生,做到定置管理。

炸藥安全規(guī)程14篇

內容一、炸藥存儲與搬運1.炸藥應儲存在專用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倉庫內,保持干燥、陰涼,遠離火源和熱源。2.儲存區(qū)域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非授權人員禁止入內。3.搬運炸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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