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概述 氣體安全使用規(guī)程旨在確保在工作場所中安全、有效地使用各類氣體,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生產穩(wěn)定。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涉及氣體操作的部門和個人。
二、氣體分類與儲存
1. 氣體應根據其性質(易燃、有毒、氧化性等)進行分類存儲。
2. 儲氣罐應穩(wěn)固放置,遠離火源和熱源,并保持通風良好。
3. 不同類型的氣體不得混存,尤其是氧氣與可燃氣體。
三、氣體使用前的檢查
1. 使用前,檢查氣體管道、閥門、連接件無泄漏,確保設備完好。
2. 確認氣體類型與所需氣體匹配,避免誤用。
3. 檢查壓力表讀數(shù),確認氣體充足。
四、操作程序
1. 開啟氣體閥門時,應緩慢操作,防止氣流過快引發(fā)危險。
2. 使用過程中,定期檢查設備運行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使用。
3. 使用完畢后,關閉氣體閥門,斷開連接,清理現(xiàn)場。
五、個人防護
1. 根據氣體性質佩戴合適的防護裝備,如呼吸器、防護眼鏡、手套等。
2. 在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環(huán)境中,應使用局部排風或全面通風設施。
六、應急處理
1. 發(fā)現(xiàn)氣體泄漏,迅速關閉氣源,撤離現(xiàn)場,并報告給相關部門。
2. 對于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避免吸入。
七、培訓與記錄
1.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氣體安全培訓,掌握基本操作和應急處理知識。
2. 記錄氣體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審核,及時更新規(guī)程。
標準
1. 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2. 定期進行氣體安全評估,更新安全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
3. 培訓內容包括氣體性質、操作步驟、應急響應和防護措施,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
考試題及答案
1. 哪些氣體不得混存?(答案:氧氣與可燃氣體)
2. 氣體泄漏時,應如何處理?(答案:關閉氣源,撤離現(xiàn)場,報告給相關部門)
3. 個人防護裝備應如何選擇?(答案:根據氣體性質選擇,如呼吸器、防護眼鏡、手套等)
4. 氣體使用前需要檢查哪些內容?(答案:氣體管道、閥門、連接件無泄漏,氣體類型匹配,壓力表讀數(shù)正常)
5. 操作氣體閥門時應注意什么?(答案:應緩慢操作,防止氣流過快)
以上內容旨在規(guī)范氣體安全操作,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員工需嚴格遵守執(zhí)行。
氣體安全使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氣體安全使用規(guī)程
為了加強用氣管理制度,預防氣體爆炸,預防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進入氣房領氣瓶時嚴禁吸煙。
2. 氣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陽的支架內,不能倒地亂放,不同氣體要分開放、安全距離應在2m以上;遠離明火作業(yè)點、電氣設備等,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氣瓶溫度不得超過40℃。
3. 氣體鋼瓶搬用,不得倒地滾動,不得與硬物碰撞。
4. 在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本崗位安全設施,對老化皮管、閥門、割槍進行及時更換。
5. 燃著的割具嚴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嚴禁用氧氣作通風氣源,工作完畢須放好。
6. 乙炔管阻嚴禁用氧氣、空氣吹洗。
7. 應用肥皂水進行漏氣檢查,所檢查的漏氣處應立即處理,嚴禁用明火找漏;在車間內發(fā)現(xiàn)乙炔或丙烷泄露,應立即停止明火和電氣作業(yè),進行通風后再作撿漏修理。
8. 氧氣和乙炔膠管不能混用,新膠管使用前應吹出內部的灰粉,嚴禁一付膠管接用二把割具。
9. 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掉割具上的乙炔閥,稍后再開氧氣吹除割具內部的煙灰和氣體。
10. 當膠管燃燒或爆炸時,應立即關掉閥門,切斷氣源。
11. 氣割時必須戴有色防護眼鏡。
12. 使用自動、半自動氣割機時,應遵守電氣安全規(guī)程,設備故障應由專業(yè)人員排除。
13. 嚴格執(zhí)行離崗檢查制度、下班后對各個鋼瓶的閥門、槍頭進行關閉,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種,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4. 開關液氧時,嚴禁對著泄壓口。液氧瓶上掉下的液滴,禁止用手直接接觸。
15. 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戴尼龍等能產生靜電的服裝,從事檢修和殘液回收作業(yè)人員應穿防靜電鞋。
結構件車間
2022.3.7
第2篇 氣體取樣袋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1.按規(guī)定使用氣體取樣袋取樣品。
2.可燃氣體不得全部充滿,應充至80%左右。
3.嚴禁使用有泄漏的氣體取樣袋。
4.定期檢查氣體袋泄漏情況。
5.嚴禁摔、磕、碰擦氣體取樣袋。
6.禁止將氣體袋放置暖氣、電爐等,熱源附近遠離火源。
7.室內放氣應到指定專用地點。
第3篇 氣體管道安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氣體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修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護職工的生命、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生產供氣,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壓力小于150kg/cm2輸送氣體為氫、氮、氧、氬、空氣、煤氣的管道。不適用于蒸汽、水、液化石油氣等其它類型管道。也不適用于井下、洞內等特殊場所的氣體管道及其它工藝性需要的管道。
第三條 氣體管道除應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范的有關要求。
第二章 氣體管道的設計
第四條 氣體管道的材質、管徑、壁厚選用必須符合輸送介質壓力要求。閥門、法蘭等也應同時符合有關規(guī)范要求。
管道應采用直線布線,連接要平滑無突出部位,減少急轉彎,避免t型聯(lián)接。介質流速應滿足不因高速可能導致事故的要求。
第五條 全廠性管線以集中架設為宜,其平面布置與高度應有利于消防及方便交通??扇夹詺怏w管道不宜地溝敷設。其它性質的氣體管道也應盡量不選用地溝敷設。當需要選用時,應布置在下水道之上,凍土層以下。
第六條 可燃、助燃、惰性、窒息性氣體管線不得穿越易燃、易爆倉庫、變配電站、電纜溝、煙道、通風道及地下室、浴池、臥室。也不宜穿越不使用該氣體的建筑物、生活間、辦公室。當必須穿越吊頂或技術(夾)層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七條 管線與建筑物、電力線、鐵路、公路、道路、熱力排水管道及管線相互之間的距離按其物理、化學性質分別應滿足防火、防雷要求。當管線經過有腐蝕性介質存在的環(huán)境,要滿足防腐要求。
第八條 當管線經過河流、涵洞,橋梁或在鐵路、公路、道路之下穿過,在其兩側設置閥門并加設護套管,套管兩端要密封。重要管線還應增設檢漏管。管線穿過樓板墻或地溝,亦可有護套管和采用足夠厚的耐火層與其隔離,管道與套管間用不燃材料填充,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
第九條 含濕的氣體管道應有一定坡度,其最低點應有泄水器。當架空敷設時,寒冷地區(qū)有防凍措施。
第十條 可燃氣體管線在其末端,重要分支節(jié)點,最高點等應有放散管、取樣管、吹掃管。在進入生產廠房總進口閥前應有取樣管、吹掃管,并須引至室外。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吹掃管的位置、高度應能防止可能引起其它事故(如雷擊、燃燒、窒息等),并有擋火設施。放散、吹掃、取樣管應選用金屬材料并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來異物堵塞措施。
第十一條 管道間連接宜采用焊接等有效防止漏氣的連接方法。在需拆、卸部位或與設備連接部位應選用法蘭聯(lián)接。
彎頭應采用煨彎,不得選用折皺或焊接彎頭。管線應考慮熱補償。
第十二條 可燃氣體與氧氣管道,均需可靠接地,且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 重要地段的管線分支節(jié)點,應在需要人員檢查、操作的部位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檢修平臺,防護攔桿,立梯。并涂有安全色標。
同一種氣體管道,以不等的色環(huán)數(shù)標明高、中、低壓管道。
第十四條 重要地段的管線分支節(jié)點,應增設附屬管線及附件,以保證不間斷供氣和搶修。
第十五條 多種介質的管線進人生產廠房時,應設置專門的閥門控制間。閥門控制間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可燃氣體管道與設備連接處,應有阻火器,其前后應串兩道閥門。
第十六條 管線應涂色標記,且指示氣體流向。
表1 氣體管道色標表
管道名稱涂色標志色環(huán)
凈化壓縮空氣管深藍色白色環(huán)
壓縮空氣管深藍色
凈化氮氣管棕色黃色環(huán)
煤氣管黃色
氫氣管粉紅色
凈化氫氣粉紅色白色環(huán)
氧氣管天藍色
氮氣管棕色
氬氣管灰色
第三章 氣體管道的安裝與試驗
第十七條 安裝使用的管材應具有材質合格證明。存放期超過6個月的管材,應作外觀、內徑、外徑、焊縫、壁厚檢查。必要時應做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已使用過的舊管道在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徹底清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管道及附件在安裝前要除銹、清洗,與氧氣接觸的管材、附件、閥門要脫脂。脫脂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進行。必要時應佩戴防毒面具。脫脂后的管道兩端應密封。嚴禁用氧氣吹掃。
第十九條 各類閥門在安裝之前,必須進行強度和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 管道焊接工作,必須經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的有證焊工進行。
第二十一條 管線施工完畢,應按各自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擬定具體的強度及氣密性試驗方案。強度試驗:當最高工作壓力p≤1kg/cm2時,可選用氣體為試驗介質。當最高工作壓力p>1kg/cm2時,應選用水為試驗介質。氣密性試驗選用氣體為試驗介質。高純氣體、氧氣管道的試驗介質應選用不含油、水的空氣或氮氣。
第二十二條 試驗壓力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氣體管道試驗壓力
管道名稱最高工作壓力p強度試驗壓力氣密性試驗壓力
氫氣p≤1kg/cm23kg/cm23kg/cm2
氧、氮氣1kg/cm2
p>30kg/cm21.25pp
空氣同氧氣管道同氧氣管道同氧氣管道
氬氣同氧氣管道同氧氣管道同氧氣管道
第二十三條 管道試驗前不得進行油漆和保溫工作。并應將不能作試驗的設備隔絕。對架空管道進行必要的支撐和加固。
第二十四條 當用水為試驗介質時,水溫≮5℃,升壓要緩慢,要防止結露。當達到試驗壓力后觀察10分鐘,壓力無下降,外觀檢查無破裂,無變形,無滲水為合格。
第二十五條 當強度試驗合格后,可作氣密試驗。氣密性試驗待內充氣到試驗壓力后,管內溫度降至周圍大氣溫度后觀測24小時。當室內管道每小時漏氣率:氮、空氣<2%,煤氣<1%,氬、氧氣<0.5%;室外管道每小時漏氣率<2%時,即為氣密性試驗合格。
漏氣率計算公式:
a=0.24{1-[(273+t1)p1]/[(273+t2)p2]}
p1--管道試驗開始時絕對壓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p2--管道試驗終了時絕對壓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t1--管道試驗開始時管道內氣體平均溫度℃;
t2--管道試驗終了時管道內氣體均溫度℃;
壓力、溫度的測點應選擇在能代表系統(tǒng)狀況的位置,且測點n>2。
第二十六條 氣密性試驗合格的管線應在運行之前進行吹掃,開始吹掃應緩慢進行。以免發(fā)生撞出、摩擦發(fā)熱、急劇氧化等,以后可逐步加大到工作壓力吹掃。
第二十七條 一般氣體管道,可用空氣、氮氣吹掃。待吹至無灰份、水份、油份為止。高純氣體應用不含水的干燥氮氣、空氣吹掃。吹掃用的各種氣體應引到室外放空。
當選用輸送介質為吹掃氣體時,氣體是可燃的,其排放口,應遠離火源、并順風向劃定封鎖區(qū),區(qū)內嚴禁火種及其它燃物。
第二十八條 管線檢漏,可用肥皂水涂抹檢查,或用專用檢漏儀器檢查。嚴禁使用明光檢漏。
第二十九條 吹掃后的管線,用輸送介質進行置換,并須作管內氣體成份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
第四章 氣體管道的管理和檢修
第三十條 各單位的氣體管道及設施由其動力部門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建立和貫徹運行、巡視、維修、驗收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投入運行的氣體管道,應定期檢查、檢驗、并建立技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對管道進行維修時,應將檢修部位與運行系統(tǒng)可靠隔離、斷開。動火部位的設備或管道要敞口、泄壓。當需進入管道內部檢修時,應同時做含氧量及氣體成份分析,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
第三十三條 特殊情況下,不能停氣檢修時,檢修方案(含毒害危險,防范方法,責任人等內容)必須經企業(y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不允許帶壓、帶氣維修氧氣管道。維修人員及其使用的服裝、工機具嚴禁沾有油污。
第三十五條 在易燃、易爆氣體,氧氣管道(包含與其相連的設備,使用此類氣體設備的工作間)進行修理、動火,必須辦理維修作業(yè)票或動火證,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切實采取防范措施,在有人監(jiān)護下進行檢修、動火。
第三十六條 應根據檢修、動火作業(yè)危險程度,將檢修、動火作業(yè)分成若干類,明確各級人員對各類動火、檢修作業(yè)批審的權限。
第三十七條 檢修作業(yè)票應包括修理項目,修理時間,主要危險及對策方案,修理項目責任人、操作人,防護措施和監(jiān)護人、批準人等內容。
第三十八條 動火證應包括:動火地點、動火時間、動火原因、動火方式、動火責任人、操作人、現(xiàn)場防護措施、監(jiān)護人、各級審批人、批準時間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 檢修地下敷設的管道時,應參照執(zhí)行“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guī)程”(gjj6-85)有關規(guī)定,并重點采取防窒息、防中毒、防燃燒、防爆炸措施。
第四十條 易燃氣體管道或氧氣管道(含使用該介質的設備)動火,必須先行吹掃。并在檢修、動火前30分鐘內進行成份分析。經連續(xù)三次分析其含量符合安全衛(wèi)生標準時,方可檢修動火。檢修、動火時應隨時檢漏。
第四十一條 管道、閥門、水封等裝置凍結時,只能用熱火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
第四十二條 不得在室內排放可燃氣體,惰性及窒息性氣體。吹掃、置換、放空,降壓必須通過放散管進行。
第四十三條 當空內氣體管道大量泄漏或積聚時,應立即切斷氣源,進行通風,當系可燃性氣體管道大量泄漏時,不得進行可能產生明火的一切操作。
第四十四條 當采用電焊方式動火時,應將焊接部位與未停氣部分斷開,并可采用氣體保護措施。
第四十五條 不得將可燃、助燃氣體金屬管道作為交流電氣設備的防護接零(地)的干線。
第四十六條 動火所使用的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電焊機應放置在安全距離之外。易燃作業(yè)區(qū)內檢修使用的電器設備應為防爆型使用的工具、機具等要有防火花及有熱量隔絕措施。不得將火種,高溫帶人(傳人)禁火區(qū)。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八條 本規(guī)程解釋權屬電子工業(yè)部。
第四十九條 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有抵觸時,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氣體保護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檢查作業(yè)場所的環(huán)境、安全設施,確認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方可進行作業(yè)。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同時遵守電焊及相關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不熟悉本設備性能者嚴禁使用。
3工作時必須注意力集中,注意防止焊接絲頭甩出傷人。
4工作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根據需要,做好預熱工作。
5開氣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瓶咀的側面。
6移動co2氣瓶時,避免壓壞焊接電線,以免漏電事故發(fā)生,氣瓶的使用,運輸必須遵守氣瓶監(jiān)察規(guī)程。
7修理設備時,必須斷電,以免發(fā)生危險。
8作業(yè)結束,場地清理干凈,切斷焊機及其它相關設備電源,將工位器具擺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第5篇 燒成二車間高壓氣體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高壓氣體使用的管理,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2、 適應范圍:
燒成二車間全體員工。
3、 使用范圍:
3、1高壓氣體只能用于生產。
3、2不準用高壓氣體吹除地面的灰塵或作為清掃為目的使用。
3、3不準使用高壓氣體吹除工作服上的灰塵或清潔設備設施。
3、4不準隨意私拉亂接或改變其用途。
3、5必須使用高壓氣體時,應報請車間同意后方可。
3、6經車間同意使用高壓氣體時,應有專職的人員監(jiān)護。每次開氣不應全開,要逐步開啟閥門。
3、 7每班要對高壓氣體管道、閥門、儲氣罐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3、8發(fā)現(xiàn)有漏氣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車間反應。
3、9每班至少要對儲氣罐排水不低于兩次。
燒成二車間
二〇一一年10月18日
第6篇 氣體保護焊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ü? 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
(1)凡從事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焊接作業(yè)相關規(guī)定。
(2)焊機不應在漏水、漏氣的情況下運行,工作場所應通風良好。
(3)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焊接時飛濺大,弧光輻射強烈,工作人員應穿白色工作服,戴手套和防護面罩。
(4)裝有二氧化碳的氣瓶不應在陽光下曝曬或接近高溫物體,以免引起瓶內壓力增大而發(fā)生爆炸。
(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電源應采用36v電壓,工作結束時應將電源切斷。
ü? 手工鎢極氬弧焊
(1)從事手工鎢極氬弧焊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焊接作業(yè)相關規(guī)定。
(2)焊機內的接觸器、斷電器的工作元件,焊槍夾頭的夾緊力以及噴嘴的絕緣性能等,應定期檢查。焊機不應在漏水、漏氣的情況下運行。
(3)高頻引弧焊機或焊機裝有高頻引弧裝置時,焊炬、焊接電纜都應有銅網編制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使用高壓脈沖引弧穩(wěn)弧裝置,應防止高頻電磁場的危害。
(4)手工鎢極氬弧焊,焊工除戴電焊面罩、手套和穿白色帆布工作服外,還宜戴靜電口罩或專用面罩,并有切實可行的預防和保護措施。
第7篇 氣體分析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色譜儀的結構、性能。
第3條 使用前檢查儀器各氣路、電源、設備,確保完好。。
第4條 開動記錄儀,進行基線調零和記錄調零。
第5條 用適量的標準氣體標定儀器的靈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6條 采用六通閥進樣,每種樣品分析2次,取平均值。如偏差較大應重新進樣分析。
第7條 零點漂移、噪間電平、靈敏度等出現(xiàn)異常時,停止氣體分析,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對儀器的靈敏度重新標定。
第8條 氫火焰檢測器必須用99.9%或99.99%高純度載氣,且其中不含其它污染物。
第9條 配制溶液比例要適當,溶解強堿時不能用手觸摸,稀釋硫酸必須將酸慢慢倒入水中。
第10條 化驗室溫度不低于18攝氏度,分析過程中的室溫要保持不變。
第11條 停機時,應先關閉色譜儀的電源,各旋鈕打到初始位置,然后關閉空氣發(fā)生器電源,過15分鐘后再關閉氫氣,最后關閉載氣。
第12條 分析氣體要做詳細記錄,結果及時匯報有關領導。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3條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通風不良人感到不適。
第14條 保證通風良好,氣體流通。
第8篇 氣體經營部裝卸、搬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人員在安全員的指揮下作好相應的安全工作,聽從負責人和安全人員的安排。
2、裝卸、搬運氣瓶時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和滾運。
3、裝卸氣瓶時應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必須的防護用品,操作中輕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4、裝卸中不得使用污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xiàn)場須遠離熱源和火源
5、同一個車輛不得同時裝氧氣和乙炔氣。
第9篇 汽車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長途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防曬防雨,懸掛標志。
一、瓶裝氣體系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所以在長途運輸裝卸時,首先要確認其瓶閥無泄露和瓶體無損傷,其次應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車廂裝卸氣瓶的部位墊橡膠墊子,以免使氣瓶受到撞擊或擦傷。低溫液化氣體系有低溫及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所以在長途運輸及灌卸低溫液態(tài)氣時,首先要確認其閥門無泄露和罐體無損傷,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裝卸的氣瓶在確認其瓶閥不泄漏和瓶體無損傷后,為了防止氣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層氣瓶的下面應放置帶凹槽的底墊或塞上制動墊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經過山道和坡度較大的橋梁時,還必須用繩索捆扎。
三、氣瓶在車上除直徑較大、瓶身較短(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順車廂橫向臥放,瓶頭均應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車油箱的一側。氣瓶在車上擺放的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且不準超過5層,(馬車運輸擺放不準超過3層)。
四、運輸小容積氣瓶應將其裝入帶有松軟填充物的箱里運輸。
五、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300m3,毒性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100m3,運輸同類化學性質液化氣體的氣瓶容量為30okg時,必須有押運人員押運。
六、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氣體的運輸里程超過400km時,必須配備兩名司機輪換駕駛,以防因疲勞釀成交通事故,危及氣瓶安全。
七、化學性質相抵觸的氣體(如氧氣或氯氣與氫氣、乙炔氣和液化石油氣)不得同車運輸,氧化性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不準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裝在一輛車上,以防止著火爆炸。
八、運輸氣瓶的車上嚴禁煙火,嚴禁在車上吸煙,并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防毒防護用具。運輸可燃性氣體的車輛排氣口應戴有阻火器,且保證排氣管不出明火。
九、車輛上應有防傾倒、撞擊的措施和防雨、防曬的措施,夏季運輸氣瓶時,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有遮雨遮陽設備,炎熱地區(qū)應遵守當?shù)卣P于夏令季節(jié)裝運氣瓶有關安全規(guī)定,夏季裝運應盡量在早晚時間進行,避免白天運送氣瓶(特別是二氧化碳氣瓶)。
十、氣瓶及槽罐屬于化學危險品,運輸?shù)能囕v應在車前懸掛符合gbl91《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的標志,還應在車上明顯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裝載危險品的警告標志牌,以引起過往的其他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嚴禁使用自卸汽車、掛車或長途客運汽車捎帶氣瓶,同時也不允許裝運氣瓶的貨車搭乘無關人員。
十二、車輛起動與停車應緩慢,行進中要避免緊急剎車和急轉彎。車輛還應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陌踩?guī)定,例如按指定路線行車,車輛經過城鎮(zhèn)時,不應在鬧市區(qū)中間穿行,應盡量走城鎮(zhèn)邊緣及車、人流量少的道路。車輛不準在城鎮(zhèn)中心、機關、學校、橋梁、倉庫、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以及居民區(qū)和有明火的地方???。在路途中臨時??烤筒突蛐菹r,應停放在安全陰涼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十三、車輛不準高速行駛,不準搶行超車、會車。一般前后車輛應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離。
十四、司機與裝卸和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十五、如用馬車運輸氣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鬧市時,馭手應下車步行。
十六、到達運輸目的地后,車輛進入裝卸或灌卸區(qū)域時,汽車發(fā)動機的排氣管上應裝有火星熄滅器,否則不能進入裝卸區(qū),要確認打開車廂板或解開繩索氣瓶不會墜落時,方可卸車。
十七、裝有液化石油氣的鋼瓶運輸距離不得超過50公里。
十八、氣瓶經鐵路、水路和航空運輸時,應遵守交通部發(fā)布的《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以及鐵路、水路、民航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十九、運輸瓶裝乙炔的車、船和儲存使用乙炔的場所,應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汽車運輸乙炔時,應遵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規(guī)定。
第10篇 混合氣體保護焊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隨著生產實踐的發(fā)展,混合氣體對焊接作業(yè)的保護作用更加明顯。不同的氣體組成的混合氣體適應于不同的焊接作業(yè),但都需要對焊工的安全保護。
1.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yè)前必須穿戴好面罩、護套、腳套。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本設備者禁止使用。
2.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設備完好。焊機電源線、引出線及各接線點是否良好,罩殼齊全,焊機接地良好。
3.推電源閘刀開關時,身體要斜偏一些,且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焊機;停機時,應先關電焊機,后關控制電源閘刀開關。
4.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移動氬保氣瓶時,避免壓壞焊機電源線,以免漏電事故發(fā)生。
5.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氬保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如不合格,必須立即更換,嚴禁再使用。
6.氬保氣瓶中的氬保氣嚴禁全部用完,氬保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并掛上“空瓶”標識。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應設焊接保護屏;如無保護屏,則應提醒周圍人員不要直視弧光。
8.操作過程中,要密切注意焊縫的質量,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焊接完后,切勿用手直接觸及焊縫及其周圍區(qū)域、以防燙傷。
9.焊接時,尤其是在容器內作業(yè),如環(huán)境潮濕、空間狹窄及夏天出汗較多或陰雨天的情況下,都嚴禁使操作者自身成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0.工作結束后,立即關閉氬保氣瓶上的閥門,先關閉焊機。后切斷電源,把焊接送絲機構小車放回原處,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第11篇 氣體保護焊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機使用前應檢查供氣、供水系統(tǒng),不得在漏氣、漏水的情況下使用。氣體流量符合焊接要求。
2. 焊機不允許超過負荷使用。
3. 焊機內的接觸器、斷電器的工作元件,焊槍夾頭的夾緊力以及噴嘴的絕緣性能等,應定期檢查。
4. 氣體保護焊機作業(yè)完畢后,禁止立即用手觸摸焊槍噴嘴,避免燙傷。
5. 氣瓶應該小心輕放豎立固定,防止傾倒。氣瓶與熱源距離應保持大于5米。
6. co2減壓器使用時,必須接通低于36v的預熱器電源,使氣體充分預熱,防止減壓器堵塞和結水露生銹。
7. 減壓器應在氣瓶上安裝牢固。采用螺扣連接時,應擰足5個螺扣以上,采用專用夾具壓緊時,裝卡應平整牢靠,減壓器卸壓時,先關閉高壓氣瓶的瓶閥,然后放出全部余氣,放松壓力調節(jié)桿使表壓降到零。
8、減壓器接通氣源后,如發(fā)現(xiàn)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應由當?shù)貏趧?、計量部門批準的專業(yè)部門調試修理,禁止自行調整。并定期檢查壓力表的準確性。
9. 工作完畢后立即切斷電源,關閉氣源。
第12篇 氣體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一、業(yè)務受理
1、指定專人承接危險貨物運輸業(yè)務,承接危險貨物運輸與托運方簽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協(xié)議。
2、承接業(yè)務時要了解托運方是否按汽車危險品貨物運輸規(guī)則(jt617-2004)規(guī)定包裝危險貨物。
3、承接危險貨物運輸業(yè)務要符合本公司核定的經營資質范圍。
4、要核實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收發(fā)貨地點、時間以及托運人提供的相關單證是否符合規(guī)定,承接的運輸業(yè)務與本公司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5、發(fā)現(xiàn)托運人謊報、瞞報危險化學品行為,應拒絕接受委托運輸。
二、出車前
1、公司設立調度室,負責車輛統(tǒng)一調度。
2、出車必須憑調度單或派車單按指定路線承運危險貨物。
3、出車前必須經公司檢查人員檢查合格后才放行。
4、出車前檢查的基本內容:
(1)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排除。
(2)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輛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抵觸的殘留物。
(3)檢查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4)押運人員必須隨車攜帶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5)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的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6)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設施及對影響車輛起步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運輸
1、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2、運輸途中應盡量避免緊急制動,轉彎時車輛應減速。
3、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4、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5、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事故時,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立即向當?shù)毓膊块T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環(huán)境保護部門、質檢部門報告,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shù)那闆r時,應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
7、運輸過程中如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fā)生變化,應根據所裝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遇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四、裝卸
1、裝卸作業(yè)現(xiàn)場要遠離熱源,通風良好;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照明燈應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貨物的裝卸場所要有防靜電和避雷裝置。
2、車輛應按裝卸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入裝卸作業(yè)區(qū),應停放在容易駛離作業(yè)現(xiàn)場的方位上,不準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業(yè)務管理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卸的車輛與裝卸中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裝卸作業(yè)前,車輛發(fā)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需從車輛上取得動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應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4、裝卸作業(yè)前應對照運單,核對危險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標識、標志等與運單不符或包裝破損、包裝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貨物應拒絕裝車。
5、裝卸作業(yè)時應根據危險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shù)等情況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措施,輕裝輕卸,謹慎操作。
6、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車廂門或欄板在原地關不上時,應有人監(jiān)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wěn)。
五、回場
1、駕駛員歸隊后要將本次運單、準運證和相關票據等交至公司內部相關部門,并匯報本次運輸情況。
2、裝有危險貨物的車輛原則上不予停放在停車場內,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停放,要經安檢責任人、停車場管理員,共同確認,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許可的條件下,指定位置,臨時停放。停放期間要嚴加監(jiān)管、檢查到位。
3、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回場后的檢查和日常維護。
4、運輸過化工液體的罐體在更換運輸介質前應按規(guī)定方法清洗處理,并經過相關部門的確認后方可運輸。
5、停車場待調度的車輛,未經公司和調度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出車,要保證正常出車頻率。
6、公司所有的車輛,都必須嚴格遵守停車規(guī)定,要做到:車輛完成運輸任務回程后應按時進入停車場,不得無故延誤、滯留、違規(guī)停放在外,在車輛進場時,應按停車場規(guī)定,配合做好登記手續(xù),不得推倭、拒絕。
第13篇 氣體經營部裝卸搬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人員在安全員的指揮下作好相應的安全工作,聽從負責人和安全人員的安排。
2、裝卸、搬運氣瓶時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和滾運。
3、裝卸氣瓶時應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必須的防護用品,操作中輕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4、裝卸中不得使用污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yè)現(xiàn)場須遠離熱源和火源
5、同一個車輛不得同時裝氧氣和乙炔氣。
第14篇 氣體氮化爐熱處理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氣體氮化爐熱處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氨瓶應放置在距工作場地5米以外的地方。
2.搬運氨瓶應平臥,墊塊或系繩應在瓶子中上部,不準系在蓋、頸上。氨瓶運送應采用推車或電瓶車,不準使用行車(或吊車),嚴禁拋、滾、滑。
3.液氨凍結時,只能用水沖淋,嚴禁用火或電爐烘烤。在嚴冬貯藏氨瓶時,應保溫在20℃左右。
4.液氨用完后,應在瓶上用粉筆寫上已用完或空瓶標記,并集中堆放。5.氮化爐裝好料后,必須仔細檢查氨氣管道、爐蓋是否有泄漏。嚴防氨分解出來的氫氣遇火自燃,引導到氮化包內而引起爆炸。
6.操作人員應戴好口罩,并站在上風。
7.出爐時先打開爐蓋,充分通風后方可取工件,以防氨氣中毒。
8.操作中發(fā)現(xiàn)漏氣或氮化包內溫度突然升高,應及時切斷熱源,但不得切斷氣源。
9.其它操作程序應遵守氣體滲碳爐熱處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5篇 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二氧化碳氣體應先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作業(yè)前,應檢查并確認焊絲的進給機構、電線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給系統(tǒng)及冷卻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合乎要求,焊槍冷卻水系統(tǒng)不得漏水。
3)二氧化碳氣體宜放在陰涼處,其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不得靠近熱源。
4)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大于36v。作業(yè)后,應切斷電源。
5)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處墜落、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6)現(xiàn)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7)高處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8)當需施焊壓力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內的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打開蓋口,確認容器清洗干凈后,再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內應留出氣孔,必要時在進、出口處裝設通風設備。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
件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噴涂或涂裝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9)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分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和切割。
10)焊接銅、鋁、鋅、錫等有色金屬時,應通風良好,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罩,呼吸濾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1)當消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