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空箱堆高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檢查:確保堆高機完好無損,包括剎車系統(tǒng)、轉向裝置、升降機構、燈光信號等關鍵部件的功能正常。
2. 操作前準備:穿戴合適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等,并了解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規(guī)定。
3. 貨箱處理:正確識別和評估箱體重量,避免超載;裝載時保持貨箱平衡,防止側翻。
4. 行駛控制:慢速行駛,特別是在轉彎、倒車和通過狹窄通道時;始終保持視線清晰,注意周圍環(huán)境。
5. 升降操作:穩(wěn)定提升和下降,避免快速動作導致的不穩(wěn)定;空箱堆放時,確保堆疊整齊且穩(wěn)固。
6. 緊急情況處理:熟悉緊急停車和疏散程序,遇到突發(fā)狀況能迅速做出反應。
篇2
堆高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堆高機,又稱為叉車,是物流倉儲領域不可或缺的設備。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以及保障倉庫運營的高效穩(wěn)定。以下是堆高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主要內(nèi)容:
1. 操作前檢查:
- 檢查堆高機的制動系統(tǒng)、輪胎、燈光及各種警告標志是否正常。
- 確認貨叉、鏈條無明顯損傷,升降功能正常。
- 檢查燃料或電池電量是否充足。
2. 啟動與駕駛:
- 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個人防護裝備。
- 啟動前鳴笛示意,確認周圍無人員靠近。
- 平穩(wěn)加速,避免急剎車和急轉彎。
3. 貨物裝卸:
- 裝載貨物不超過堆高機額定承載能力。
- 提升貨物至安全高度,保持貨物平衡,避免傾斜。
- 下降貨物時,緩慢、平穩(wěn),確保貨物安全落地。
4. 工作區(qū)域安全:
- 遵守倉庫內(nèi)限速規(guī)定,保持安全距離。
- 在狹窄通道或視線受阻區(qū)域,降低速度,謹慎駕駛。
- 不在坡道、不穩(wěn)定地面或過于擁擠的地方進行作業(yè)。
5.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及時修復故障。
- 操作后清潔設備,保持良好工作狀態(tài)。
- 存放堆高機時,應關閉電源,貨叉降至最低位置。
篇3
1. 預檢查程序
2. 操作前準備
3. 設備啟動與運行
4. 裝卸操作
5. 堆垛作業(yè)
6. 緊急情況處理
7. 維護與保養(yǎng)
篇4
堆高機,又稱為叉車,是一種在物流、倉儲等行業(yè)中廣泛使用的設備,用于搬運和堆垛貨物。以下是堆高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主要內(nèi)容:
1. 操作前檢查:確保堆高機完好無損,檢查剎車、轉向系統(tǒng)、液壓裝置、燈光及報警裝置是否正常。
2. 穿戴防護裝備:操作員需佩戴安全帽、工作鞋、反光背心,并確保視力良好。
3. 熟悉操作手冊:了解堆高機的操作原理和應急措施,熟悉所有控制裝置的位置和功能。
4. 貨物裝載:正確估算貨物重量,確保不超過堆高機的最大承載能力,裝載貨物要平衡穩(wěn)定。
5. 行駛安全:保持低速行駛,特別是在轉彎、上下坡或視線受阻的地方。
6. 堆垛作業(yè):遵循安全高度限制,避免過高導致不穩(wěn)定。
7. 停車規(guī)定:停車時要拉起手剎,關閉電源,確保不會意外啟動。
篇5
堆高機操作規(guī)程
堆高機,又稱為叉車,是物流倉儲領域不可或缺的設備,主要用于貨物的搬運、堆垛和裝卸。以下是堆高機操作的基本步驟和要點:
1. 安全檢查:操作前,務必對堆高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包括剎車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燈光、喇叭、輪胎狀況等,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2. 啟動與預熱:接通電源,按下啟動按鈕,待發(fā)動機預熱至正常工作溫度,檢查儀表盤指示是否正常。
3. 負載操作:根據(jù)貨物重量選擇合適的叉齒,調整叉距,平穩(wěn)插入貨物底部,緩慢升起直至穩(wěn)定。
4. 行駛控制:駕駛時保持低速,避免急轉彎和急剎車,注意周圍環(huán)境,尤其是視線盲區(qū)。
5. 堆垛作業(yè):根據(jù)貨架高度和貨物尺寸,調整叉高,緩慢靠近貨架,平穩(wěn)放置貨物。
6. 卸貨操作:倒退至貨物目的地,緩慢下降叉齒,確保貨物安全落地。
7. 關閉與停放:完成作業(yè)后,將堆高機駛至指定區(qū)域,關閉發(fā)動機,拉起手剎,斷開電源。
堆高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主要存在機械損傷、跌落、碰撞的安全風險。
二、上崗前培訓
堆高車屬于場(廠)內(nèi)機動車輛作業(yè),應當按國家規(guī)定由受過專業(yè)培訓并經(jīng)地級市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嚴禁無證上崗。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操作前車輛檢查
操作員每日操作前需對設備例行檢查,并空載試車,檢查剎車、轉向盤、喇叭、照明、油量、液壓系統(tǒng)等裝置是否正常且是否靈敏可靠;
堆高車作業(yè)前后,應檢查外觀,看是否需加注柴油、潤滑油和冷卻水;等;
每日檢查項目需由操作員如實記錄于”堆高車日點檢記錄表”中;若有異常處理則記錄在點檢表的備注欄中;
四、操作時需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
嚴禁違章駕駛;嚴禁帶病駕駛及酒后駕駛;
堆高車的基本組成是前方的舉升機構和車輛本身.叉車的前輪即為舉升的支點,而叉車的重心與貨物的重心之間必須保持平衡.所以,在舉升貨物時,這兩個位置之間的相關性,對堆高機的安全有極大的影響.
起步時要看清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行駛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
嚴禁超載、超長、超寬、超高裝卸,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當裝載貨物的重心超出設計載荷中心距時,其額定載荷量要相應減少。
運行時嚴禁載人,嚴禁將腳擱在離合器上,以避免離合器機構損壞,除叉車作業(yè)時需要低速征微前進或后退外,一律不允許離合器處在半分離狀態(tài);
在運行時,應提起貨叉100~150mm,并不得隨意提升或下降。鏟貨物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車身的2/3。一般情況下運行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0mm,貨叉升起后,不準有人在下面停留或穿梭,叉車不管有無載貨,貨叉底下嚴禁人員進出;
在廠區(qū)范圍內(nèi)轉彎駕駛時,須遵守三原則:減速、鳴號(即鳴喇叭)、靠右行,還須正確判斷路的寬度及彎度的大小,以掌握最佳的轉彎時機;
堆高車轉彎、進入車間、庫房或狹窄地帶時應減速鳴號.
搬運貨物時,當貨叉上承載著貨物上下坡時,須保持貨物向上的方向操作(注:即上坡時前進行駛,下坡時則倒退行駛);
搬運貨物時,當操作員的視線被大體積的貨物所阻擋時,請倒退行駛;若不能倒退搬運貨物則需設定專業(yè)人員指揮行駛路線;倒退行駛時,不管有無載貨請減速鳴號行駛。
通過架橋、草坪地面或松軟場地等地段時,操作員應考慮該地段的路面是否足夠承擔該叉車及貨物的總重量;
叉車不得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不得進入易燃、易爆的庫房及車間;
鏟化學危險品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叉車行駛時嚴禁升起載有貨物的貨叉;
搬運貨物時嚴禁超載,叉車搬運貨物時不得高于其所承載之額定載貨重量,本堆高車的額定載貨總重量上限為:2500kg;
搬運時,對于搬運有特別防護要求的貨物,操作員一律要遵守包裝上之警示標識,例如:禁止倒立,易碎品等,以免搬運中因不慎碰撞、掉落等原因導致貨物質量受損,必要時應主動提交質量部門或相關部門重新檢驗判定之;
搬運時應有足夠之裝、卸埸所,適當?shù)臅捍婵臻g、堆放區(qū)域及必要之安全措施;
搬運貨物時請先確定該場地是否有足夠的高度及寬度能讓堆高車及貨物通行,特別是寬大尺寸的貨物需留意兩側的空隙,并注意建筑物內(nèi)外的障礙物及電線的高度;
舉升貨物時,升降架只能垂直或是后傾,絕對不可前傾,以免發(fā)生貨物掉落的情形,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及貨物損失;
堆高車不得作為升降人員或運輸人員之用途;
當貨叉舉升時,不得回轉,因舉升貨物時叉車的重心會跟著提高,同時也會增加叉車翻覆的危險性;
當貨叉上有貨物時不得急速上升或前傾、后仰,此舉易導致叉車翻覆;
轉彎時請降低車速,尤其是未承載貨物時,因為空車狀堆高車的后方較重,如果轉彎時車速過快,空車翻車的概率將比有承載貨物時翻車的概率大好幾倍;
即使堆高車即將翻覆也不可跳車,同時必須注意以下事宜:
雙手握緊方向盤;
呆在駕駛座上,并放低身子;
腳跟抵緊腳踏板;
如果你跳離正在翻倒的堆高車,極有可能被車壓到而導致更大的傷害;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呆在駕駛座上,等到車停止了再離開;
在室內(nèi)或庫內(nèi)作業(yè)時,必須保持在通風良好且光線明亮的狀況下操作,避免吸入堆高車引擎所排放的廢氣;
不要在通風不良的場所(如車庫或建筑物的死角等地點)發(fā)動引擎,因為引擎所排放的廢氣含有無色無味的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被人吸入體內(nèi),致人意識不清甚至死亡;
在操作過程中出現(xiàn)意外時,操作員應沉著、冷靜,迅速果斷地作出正確處理: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向相關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匯報,將損失降至最低;
由于我們公司外來車輛較多,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與外來車輛會車之現(xiàn)象,按相關交通規(guī)則一般情況下會車,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讓車的規(guī)定:
非機動車讓機動車;
低速車讓高速車;
空車讓重車;
轉彎車讓直行車;
進車間(廠)車讓出車間(廠)車;
裝載一般貨物的車讓裝載危險品的車;
下坡車讓上坡車,但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尚未上坡時,則上坡車讓下坡車;
各種車輛讓執(zhí)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本單位車輛讓外單位入廠的車輛.
堆高車在正常操作過程中應遵守如下原則即遵守八不準原則:
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行駛;
不準用貨叉挑翻托盤(注:托盤即卡板)的方法卸貨;
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等貨物;
不準用單貨叉作業(yè);
不準用慣性力取貨;
不準在托盤或貨叉上載人作業(yè),且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不準用制動慣性鏟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不準在岸邊或碼頭直接鏟運船上的貨物.
五、停車時車輛檢查
當堆高車停止操作時,操作員離開座位前應例行檢查如下事項:
是否停放在安全水平的地面上,
進退及變速操縱桿是否掛在空檔上,
貨叉前端是否已降低到地面且貨叉是否已水平觸地,
手剎車是否已拉緊,
是否將電源開關轉至”off”位置,且將鑰匙取走.
六、維修保養(yǎng)
嚴禁在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卸零部件;
在進行加油、檢查蓄電池、檢查線路等工作時,應先關閉引擎即應先熄火,嚴禁吸煙并遠離火源;
運行時應檢查是否有泄漏情況,若遇有泄漏等應馬上將車停在較安全的地方,并通知工務課人員前來及時檢修等,
維修及保養(yǎng)時,若產(chǎn)生廢油及更換后舊的零部件等,需提前知會相關維修人員統(tǒng)一收集,并交由環(huán)安課統(tǒng)一處理,
堆高車的設備年度保養(yǎng)計劃表及設備歷履表等均按《基礎設施管理程序》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