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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9

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施工現場管理

1. 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確保所有人員了解危險區(qū)域。

2.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 建立應急預案,應對突發(fā)情況。

二、機械設備操作

1. 操作員需接受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2. 使用前檢查設備狀況,確保正常運行。

3. 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妥善存放工具。

三、個人防護措施

1. 穿戴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等個人防護裝備。

2. 不得私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備。

3.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繩。

四、電氣安全

1. 電線鋪設應規(guī)范,避免接觸水源。

2. 電器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

3. 施工現場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五、消防安全

1. 設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2. 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存儲,遠離火源。

3. 熟悉應急疏散路線,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降低事故風險,提高施工效率,確保項目按期順利完成。通過明確職責、規(guī)范操作流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維護工地秩序,為公司的穩(wěn)定發(fā)展打下堅實基礎。

注意事項

1. 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視安全規(guī)定。

2. 安全教育是持續(xù)性的,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老員工也要定期復訓。

3. 發(fā)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并上報,對于嚴重違章者,應給予相應處罰。

4. 遇到緊急情況,要保持冷靜,按照應急預案執(zhí)行,確保人員安全撤離。

5.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在工程施工中,安全無小事,每位員工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讓我們攜手共進,將安全意識貫穿于每一個施工環(huán)節(jié),共創(chuàng)安全、高效的工程佳績。

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梯安裝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電梯安裝操作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凡患心臟病、高血壓病者,不得從事電梯安裝操作。

1.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時精神集中,嚴禁飲酒,著裝整齊,并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1. 3電梯安裝井道內使用的照明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v。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

1. 4梯井內操作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畢必須裝入工具袋;物料嚴禁上、下拋扔。

1. 5電梯安裝使用腳手架必須經組織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動火應辦理用火證,備好滅火器材,嚴格執(zhí)行消防制度。施焊完畢必須檢查火種,確認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1. 7設備拆箱、搬運時,拆箱板必須及時清運碼放指定地點。拆箱板釘子應打彎。抬運重物前后呼應,配合協(xié)調。

1. 8長形部件及材料必須平放,嚴禁立放。

2. 電 梯 安 裝

2. 1樣板架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樣板應牢固準確,制做樣板時,架樣板木方的木質,強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

(2) 架樣板木方應按工藝規(guī)定牢固地安裝在井道壁上,不允許作承重它用。

(3) 放鋼絲線時,鋼絲線上臨時所栓重物重量不得過大,必須捆扎牢固。放線時下方不得站人。

2. 2導軌及其部件安裝前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剔墻、打設膨脹螺栓,操作時應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帶,戴防護眼鏡,持拿榔頭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業(yè)。

(2) 電錘應用保險繩栓牢,打孔不得用力過猛,防止遇鋼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塊等物,應邊剔邊清理,不得留在腳手架上。

(4) 用氣焊切割后的導軌支架必須冷卻后,再焊接。

(5) 導軌支架應隨穩(wěn)隨取,不得大量堆積于腳手板上。

(6) 導軌支架與承埋鐵先行點焊,每側必須上、中、下三點焊牢,待導軌調整完畢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內緊固膨脹螺栓時,必須站好位置,扳子口應與螺栓規(guī)格協(xié)調一致,緊固時用力不得過猛。

2. 3導軌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做好立道前的準備,應根據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對腳手板等進行重新鋪設,準備導軌吊裝的通道,掛滑輪處進行加固等,必須滿足吊裝軌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揚機立道,起吊速度必須低于8m/min。必須檢查起重工具設備,確認符合規(guī)定方可操作。

(3) 立軌道應統(tǒng)一行動,密切配合,指揮信號清晰明確,吊升軌道時,下方不得站人,并設專人隨層進行監(jiān)護。

(4) 軌道就位連接或軌道暫時立于腳手架時,回繩不得過猛,導軌上端未與導軌支架固定好時,嚴禁摘下吊鉤。

(5) 導軌凸凹榫頭相接入槽時,必須聽從接道人員信號,落道要穩(wěn)。

(6) 緊固壓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時,上下配合好。

2. 4軌道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軌道調整時,上下必須走梯道,嚴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墊片、螺栓等)應隨時裝入工具袋內,不得亂放。

(3) 無圍墻梯井,如觀光梯,嚴禁利用后沿的護身欄當梯子,梯外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2. 5廳門及其部件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上坎時(尤其貨梯)必須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輪等起重工具進行。

(2) 廳門門扇的安裝必須按工藝防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

(3) 井道安全防護門在廳門系統(tǒng)正式安裝完畢前嚴禁拆除。

(4) 機鎖、電鎖的安裝,用電鉆打定位銷孔時,必須站好位置,工具應按規(guī)定隨身攜帶。

2. 6機房內機械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搬抬鋼架、主機、控制柜等應互相配合;在尚無機房地板的梯井上穩(wěn)裝鋼梁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

(2) 對于機房在下面,其頂層鋼梁正式安裝前,禁止將繩輪放在上面;鋼梁應穩(wěn)裝在梯井承重墻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許將主機、抗繩輪置于鋼梁上。

(3) 進行曳引機吊裝前,必須校核吊裝環(huán)的載荷強度。

(4) 安裝抗繩輪應采用倒鏈等工具進行,可先安裝軸承架,再進行全部安裝,操作時下方嚴禁站人。

2. 7井道內運行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安裝配重前檢查倒鏈及承重點應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裝時,井道內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應用溜繩緩慢進行。

(3) 導靴安裝前、安裝中不可拆除倒鏈,并應將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穩(wěn)。

(4) 安裝配重塊應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兩人必須配合協(xié)調,配重塊重量較大時,宜采用吊裝工具進行。

(5) 轎廂安裝前,轎廂下面的腳手架,必須滿鋪腳手板。

(6) 倒鏈固定要牢固,不得長時間吊掛重物。

(7) 轎廂載重量在1000kg,井道進深不大于2.3m,可用兩根不小于200mm×200mm堅硬木方支撐;載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兩根18號工字鋼或20號槽鋼作支撐;如載重量及井道進深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應增加支撐物規(guī)格尺寸。

(8) 兩人以上扛抬重物應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盤),部件必須拴牢。

(9) 吊裝底盤就位時,應用倒鏈或溜繩緩慢進行,操作人員不得站在井道內側。

(10) 吊裝上梁,轎頂等重物時,必須捆綁牢固,操作倒鏈,嚴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轎廂調整完畢,所有螺栓必須擰緊。

(12) 鋼絲繩安裝放測量繩線時,繩頭必須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電爐熔化鎢金時,爐架應做好接地保護;繩頭灌鎢金時,應將勺及繩頭進行預熱,化鎢金的鍋不得掉進水點,操作時必須戴手套及防護眼鏡。

(14) 放鋼絲繩時,要有足夠的人力、人員嚴禁站于鋼絲繩盤線圈內,手腳應遠離導向物體,采用直接掛鋼絲繩工藝,制作繩頭時,輔助人員必須將鋼絲繩拽穩(wěn),不得滑落。

(15) 對于復線式電梯,用大繩等牽引鋼絲繩,繩頭拴綁處必須牢固,嚴禁鋼絲繩墜落。

2. 8電線管、電線槽的制作安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使用砂輪鋸切割電線管,應將工件放平,壓力不得過猛。管槽鋸口應去掉毛刺。

(2) 在井道進行線槽及鐵管安裝時,應隨用隨取,不得大量堆于腳手板上,使用電鉆,嚴禁戴手套。

(3) 穿線、拉送線雙方呼應聯(lián)系要準確,送線人員的手應遠離管口,雙方用力不可過急過猛。

(4) 機房內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線槽,穿線后確認沒有硌傷導線,必須加蓋牢固。

3. 電 梯 調 試

3. 1慢車準備及慢車運行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慢車運行之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緩沖器安裝調整完畢,液壓緩沖器注油。

②限速器調速無畢。

③抱閘調整完畢,其動作可靠無誤。

④急停回路中各開關作用準確可靠。

⑤上下極限開關安裝調整完畢,并投入使用。

(2) 轎頂護身欄安裝完畢,轎頂照明應完備。

(3) 井道內障礙物應清除,孔洞蓋嚴,存儲器運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廳門暫不能關閉,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裝好安全防護門(欄),掛警告牌。

(5) 若總承包單位(客戶)在初次運行之前未裝修好門套部分,必須將門廳兩側空隙封嚴,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暫不用的按鈕應用鐵蓋等措施保護封閉。

(7) 慢車運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轎廂運行時(機房、轎頂、轎內)必須取得聯(lián)系,方可運行。

(8) 在轎頂操作人員應選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結構、錯車(與對重交錯0位置,以及復繞繩輪)。到達預定位置開始工作前,必須扳斷電轎頂(或轎內)急停開關,再次運行前,方可恢復。

(9)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跨于轎廂與廳門門口之間進行工作。嚴禁探頭于中間梁下、門廳口下、各種支架之下進行操作。特殊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0) 對于多部并列電梯,各電梯操作人員應互相照顧,如確難以達到安全時,必須使相鄰電梯工作時間錯開。

(11) 轎廂上行時,轎頂上的操作人員必須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轎廂行駛中,嚴禁人員出入。

(12) 轎廂因故停駛,轎廂底坎如高于廳門底坎600mm,轎內人員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須從轎頂進行。

(13) 在機房內,應注意曳引繩、曳引輪、抗繩輪、限速器等運動部分,必須設置圍欄或防護裝置,嚴禁手扶。

3.2 快車準備及快車運行(試車)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快車運行之前,上述慢車運行的各條必須全部滿足,安裝工作全部結束后,快車運行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經過慢車全程試車,各部位均正常無誤。

(2) 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開關等均動作靈敏可靠。

(3) 各層廳門完全關閉,機、電鎖作用可靠。

(4) 快車運行中,轎頂不得站人。

(5) 電梯試車過程中嚴禁攜帶乘客。

3. 3電梯局部檢查及調整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在機房工作時,應將主電源切斷,掛好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 盤車時,應將主電源切斷,并采取斷續(xù)動作方式,隨時準備剎車。無齒輪電梯不準盤車。

(3) 在各層操作時,進入轎廂前必須確認其停在本層,不得只看樓層燈即進入。在底坑操作時應切斷停車開關或將動力電源切斷。

(4) 電梯的動力電源有改變時,再次送電之前,必須核對相序,防止電梯失控或電機燒毀。

(5) 冬季試梯,曳引機應加低溫齒輪油,若停梯時間較長,檢查潤滑油有凝結現象,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后,方可開車。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鉗工

1. 虎鉗應用螺栓穩(wěn)固在工作臺上,當夾緊工件時,工件應夾在鉗口的中心,不得施加猛力。加緊手柄不得用錘或其他物件擊打,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或用腳蹬。并應經常檢查和復緊工件。所夾工件,不得超過鉗口最大行程的2/3。

2. 在同一工作臺兩邊的虎鉗上鑿、鏟加工物件時,中間設防護網,單面工作臺要一面靠墻放置。

3. 使用手錘、大錘時嚴禁戴手套,手和錘柄均不得有油污。甩錘方向附近不得有人停留。

4. 錘柄應采用胡桃木、檀木或蠟木等,不得有蟲蛀、節(jié)疤、裂紋。錘的端頭內要用楔鐵楔牢,使用中應經常檢查,發(fā)現木柄有裂紋必須更換。

5. 使用銼刀、刮刀、鏨子、扁鏟等工具時,不得用力過猛;鏨子或扁鏟有卷邊毛刺或有裂紋缺陷時,必須磨掉。鑿削時,鑿子、鏨子或扁鏟不宜握得過緊,操作中鑿削方向不得有人。

6. 使用鋼鋸,工件應加緊,用力要均勻,工件將鋸斷時,用手或支架托出。

7. 使用噴燈烘烤機件時,應注意火焰的噴射方向,周圍環(huán)境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 砂輪機必須安裝鋼板防護罩,操作砂輪機嚴禁站在砂輪機的直徑方向操作,并應戴防護眼鏡。磨削工件時,應緩慢接近,不要猛烈碰撞,砂輪與磨架之間的間隙以3mm為宜。不得在砂輪上磨銅、鉛、鋁、木材等軟金屬和非金屬物件。砂輪磨損直徑大于夾板25mm時,必須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更換砂輪應切斷電源,裝好試運轉確認無誤,方準使用。

9. 操作鉆床,嚴禁戴手套,袖口應扎緊;長發(fā)(女工)必須戴工作帽,并將發(fā)挽入帽內。

小型工件鉆孔時,應使用平口鉗或壓板壓住,嚴禁用手直接握持工件。鉆孔鐵屑不得卷得過長,清除屑應用鉤子或刷子,嚴禁用手直接清除。鉆孔要選擇適應冷卻劑冷卻鉆頭。停電或離開鉆床時必須切斷電源,箱門鎖好。

10.操作手電鉆、風鉆等鉆具鉆孔時,鉆頭與工件必須垂直,用力不宜過大,人體和手不得擺動;孔將鉆通時,應減小壓力,以防鉆頭扭斷。

11.使用扳手時,扳口尺寸應與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扳手的開口中加墊片,應將扳手靠緊螺母或螺釘。扳手在每次扳動前,應將活動鉗口收緊,先用力扳一下,試其緊固程度,然后將身體靠在一個固定的支撐物上或雙腳分開站穩(wěn),再用力扳動扳手。高處作業(yè)時,應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必須用繩子拴牢,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位置,系好安全帶。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釘后,不得有晃動,并應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釘上有毛刺,應進行處理,不得用手錘等物將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長手柄,不得用扳手擰扳手,不得將扳手當手錘使用。

12.設備安裝前開箱檢查清點時,必須清除箱頂上的灰塵、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應及時清理碼放指定地點。拆箱后,未正式安裝的設備必須用墊物墊平、墊實、墊穩(wěn)。

13.安裝天車軌道和天車時,首先應會同有關人員檢查驗收用于安裝的腳手架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方準使用。從事天車軌道和天車的操作人員,應佩帶工具袋,將隨身攜帶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放入工具袋內。不能隨身攜帶工具袋時,可將工具和材料裝入袋中,用繩索起吊運送,嚴禁上下拋擲遞送。嚴禁在天車的軌道上行走或操作。

14.檢查設備內部時,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筒照明,嚴禁使用明火取光照射。

15.設備往基礎上搬運,尚未取放墊板時,手指應放在墊鐵的兩側,嚴禁放在墊鐵的上、下方。墊鐵必須墊平、墊實、墊穩(wěn),對頭重腳輕的設備、容易傾倒的設備,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墊實撐牢,并應設防護欄和標志牌。

16.拆卸的設備部件,應放置平穩(wěn),裝配時嚴禁把手插入連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17.在吊車、倒鏈吊起的部件下檢測、清洗、組裝時,應將鏈子打結保險,并且用預先準備的道木或支架墊平、墊穩(wěn),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18.設備清洗、脫脂的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嚴禁煙火,并設置警示牌。

用煤油或汽油做清洗劑,如用熱煤油,加溫后油溫不得超過40℃。不得用火焰直接對盛煤油的容器加熱(中間必須用鐵板隔開),用熱機油做清洗劑,油溫不得超過120℃。清洗用過的棉紗、布頭、油紙等要集中收集在金屬容器內,不得隨意亂扔。

19.設備安裝試運轉時,必須按照試運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交底)執(zhí)行。有條件時,應先用人力盤動;無法用人力盤動的大設備,可使用機械,但必須確認無誤后,方可加上動力源,從低速到高速,從輕載到滿負荷,緩慢謹慎地逐步進行,并應做好試運轉的各項記錄。在試運轉前,應對安全防護裝置做可靠試驗。試運轉區(qū)域應設明顯標志,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等。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1. 2鍋爐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wěn)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jié)器應正常可靠,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fā)。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tǒng)試驗,并應對信號、聯(lián)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有關規(guī)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lián)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批準,嚴禁隨意動用。

第6篇 電纜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程開工前,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進行認真、充分、足夠的調查了解。要在施工現場對地下管線的徑路、技術要求等進行認真、充分的實地調查,掌握地下管線的整個狀況。

2、與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維修單位進行密切聯(lián)系,請他們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的技術要求、維護狀況、地下管線的徑路等做詳細的介紹,并向對方介紹本項目工程的詳細情況及施工要求。對于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對地下管線和周圍構筑物、建筑物造成損壞的地方與對方進行充分的研究,充分采納對方對其進行保護的意見和要求。

3 、開挖作業(yè)應有可靠的防護和搶修措施,在有地下管線的地方挖溝、坑時應了解地下設施的用途、埋設位置作好防護后方允許施工。如遇突發(fā)意外、設備被損傷情況,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及時上報項目部并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同時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搶修。

應急包是現場進行第一時間緊急處理的工具與基本物資,由電纜工程現場帶工人員負責,并且應急包應每天帶往施工現場。應急包內工具材料不允許挪用其他非緊急用途。應急包內應至少包含以下工具材料:剝線鉗、電工刀、裁紙刀、電纜跳線、電氣膠帶、熱縮套管、鋼鋸、標準電工工具。應急包原則上應保證每個作業(yè)點一個,用于現場第一時間處理,以現場減小影響為第一目標。

4 、禁止污染道碴,每次上班應準備夠防護用編織帶。編織帶應有足夠的寬度,不夠寬時兩塊塔起來使用。編織帶使用必須壓好邊角。在路基薄弱地段(如土太松、路肩太窄等)應放電纜時再挖,盡快回填。

5、 挖溝作業(yè)人員保持3-5米以上的間距,所用工具木柄與鐵器結合應牢固,防止甩脫傷人。挖溝、坑的棄土應距溝、坑邊0.4m以外,堆土高度不高于1.5m;坑底面積小于 1.5m2時,坑內不得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作業(yè),溝、坑深大于1 m時,不得一人單獨作業(yè),挖坑深度大于1.5m時坑內人員應帶安全帽。

6 、當挖溝、坑影響行人妨礙交通或站內作業(yè)時,應在施工地點3-5m處加設防護,并應當天回填夯實。如需過夜時,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應對其臨時加固。

7、不得破壞路基設施,當不得已破壞水溝、邊坡、路肩等線路設施,在電纜敷設后應立分段及時恢復?;靥铍娎|溝應及時將挖出的土石全部回填并踩實或夯實,表面應隆起,不留積水坑,下雨季節(jié)要安排專人巡視已挖過溝的地段,暴雨時應24小時值班。

8 、雨季施工時要嚴格控制開挖溝、坑數量,做好排水、防洪措施,開挖后應及時敷設電纜,并分層夯實回填,原則上不允許敞口過夜,敞口期間必須采取措施并加強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路基穩(wěn)定和行車、施工安全。

9 、人工架設光、電纜盤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起重架起架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時,應設起重架臨時拉線;

2) 盤軸應水平,光、電纜盤應保持在兩起重架的中央;

3)電纜盤應架設穩(wěn)固,最底部距離地面不大于100mm,并有制動措施。軸杠保持水平,電纜應從盤底下拉出。

10 、人工抬放光、電纜盤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每人負重應適度并應有統(tǒng)一指揮;

2) 施工人員應用同側肩抬放,拐彎時人應站在光、電纜外側,下坡、跨溝渠和拐彎處應設防護人員。

3) 穿越管道、過障礙處應有專人操作。

4) 抬運光、電纜過隧道或在鐵路路肩上時,不應將光、電纜曲伸到限界以內。抬運光、電纜過鐵路線時,應在統(tǒng)一指揮下平行跨越。

5) 扛電纜人員聽到叫停命令后,應立即順序放下電纜,應用手輕輕放下,禁止猛向地下扔。電纜擺在地上后,將彎曲部分拉向遠離鐵路的一側,檢查自已的前后是否有電纜侵入限界。如有立即將侵入部分拉出限界以外。

第7篇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施工前,應對施工區(qū)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qū)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huán)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3、山區(qū)施工,應事先了解當地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地層巖性、水文地質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產生滑坡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陡峻山坡腳下施工,應事先檢查山坡坡面情況,如有危巖、孤石、崩塌體、古滑坡體等不穩(wěn)定跡象時,應妥善處理后,才能施工。

4、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筑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jiān)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fā)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xié)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

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按先深后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6、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wěn)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筑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jiān)測。

7、在飽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現場不得邊打樁邊開挖基坑,應待樁全部打完并間歇一段時間后再開挖,以免影響邊坡或基坑的穩(wěn)定性并應防止開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內外的樁產生過大位移、傾斜或斷裂。

8、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A施工完畢,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靥罨訒r,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并且分層夯實。

9、基坑開挖深度超過9m(或地下室超過二層),或深度雖未超過9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時,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jiān)測,施工方案必須由單位總工程師審定,報企業(yè)上一級主管

10、基坑深度超過14m、地下室為三層或三層以上,地質條件和周圍特別復雜及工程影響重大時,有關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單位要協(xié)同建設單位組織評審后,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1、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有文物、古跡遺址或化石等,應立即保護現場和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13、挖土方前對周圍環(huán)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yè)。

14、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

16、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于l0rn,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17、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wěn)定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邊坡的變化。

18、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wěn)定,根據規(guī)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

19、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筑爐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筑爐使用的腳手架,由專業(yè)架子工負責按施工圖搭設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動。

1. 2施工區(qū)域內井、坑和孔洞等必須設牢固安全防護蓋板??缭綔匣驙t體洞口時,應搭設寬不小于80cm的過橋,橋的兩側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

1. 3采用垂直運輸運送物料時,應裝在小車或容器內,嚴禁上下投擲物料。

1. 4爐體內操作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金屬容器內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區(qū)域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設備堆放場地應平整,并應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內。小型工具可用繩索系在身上或腳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處作業(yè)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走專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應上掛在牢固地方。

2. 磨磚機、切磚機

2. 1使用磨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磨磚機應穩(wěn)裝在操作棚內;穩(wěn)裝時地面要堅實、平整,不得傾斜。

(2) 磨磚機必須由經過安全培訓熟悉磨磚機性能,并懂得該機基本知識的人員操作。

(3) 磨磚機應裝設吸塵設備;不允許粉塵散放在周圍空氣中。

(4) 使用前,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磚操作臺升降是否靈活,操作輪盤、八字輪等有無松動,主軸是否彎曲,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動。起動時將補償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動”指示位置,起動正常后再轉向“運轉”位置。

(5) 操作臺上的磨磚小車運行必須靈活,小車軌距必須一致,符合規(guī)定。

(6) 磨磚砂輪要用夾板與螺絲牢固地固定在磨磚機的主軸上。夾板與砂輪之間必須墊以不小于3mm厚的雞毛紙墊。砂輪必須安裝防護罩;新安裝的砂輪應空轉5min,確認合格方可正式磨磚。

(7) 砂輪應為正圓,不得出現橢圓。砂輪兩面的直徑必須相等,嚴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輪磨磚。

(8) 磨磚機的機架和電機外殼必須接保護零,電機應加罩。

(9) 往磨磚機上放磚時,必須將磚頂在小車的擋板上,預防磨磚時走動;小車上的擋板高度不得超過被磨磚的厚度。

(10) 磨磚砂輪的轉動方向應順時針,嚴禁反轉;被磨的耐火磚的進行方向必須與砂輪的旋轉方向逆行,嚴禁順砂輪旋轉方向進行。

(11) 磨磚升降操作平臺,應隨著耐火磚的被磨減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應緩慢均勻,不得一下升起過高、受力過大、擠彎磨磚機的主軸或被磨磚連同磨磚小車突然滑脫傷人。

(12) 嚴禁使用受潮的砂輪。受潮的砂輪片,必須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磚操作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拉閘斷電,嚴禁在機械運轉中檢修或注油。

(14) 磨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和個人防護用品。操作過程中禁止其他人員站在操作平臺的對面。

(15) 被磨的磚小于砂輪寬度時,必須隨時將磚左右移動,以防砂輪磨偏。

2. 2使用切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切磚機的砂輪片,必須安裝防護罩。砌磚應用碳化硅的砂輪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安裝時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或潮濕,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壓擠調整踏板而使切磚砂輪片受負荷過大;壓力大時,砂輪片易破碎。切磚開始時,踏板亦不能壓的過重。

(3) 切磚時,被切除部分的寬度不得小于10mm,切磚過程中,不得改變磚塊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輪片。

(4) 切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5) 切磚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械運轉中維修部件。

3. 爐 體 砌 筑

3. 1一般爐體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往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時,敞口上部應設操作平臺,臨邊應設護身欄桿。向下送料的位置應固定。上下操作人員應互相聯(lián)系,密切配合。

(2) 高處作業(yè)時,各種工具應放穩(wěn),嚴禁從上向下投擲工具和磚,所有料具必須從垂直運輸井字架、龍門架傳遞。掛線的線墜(墜磚)必須綁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錛打磚時,刨錛柄必須安裝牢固,操作人員要面向墻把磚打在架子上。嚴禁將磚打落在架子外側。

(4) 在金屬罐上、煙道或爐膛內操作時,應通風良好,同時至少應兩個人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1) 懸掛式爐頂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須將懸掛磚的鋼梁、吊管、掛磚等按交底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掛磚前,應清除操作場地上部的雜物。

(3) 掛磚時,不得采用磚撐、塞管等辦法調整管距。

(4) 拱掛磚時,應按需要供磚,不得堆積過多,供磚必須采用傳遞方法,嚴禁投扔。

(5) 砍鑿異型磚的懸掛部位時,不得削弱磚心的堅固性,同時吊孔直徑不應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徑5mm。

3. 3拱券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拱胎必須支設正確牢固,經檢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頂前,拱腳梁與骨架立柱必須緊靠;砌筑可調節(jié)骨架的拱頂前,骨架和立柱必須調整固定,并檢查合格。

(3) 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砌筑;拱腳磚后面有砌體時,應在該砌體筑完畢后,方可砌筑拱頂或拱。不得在拱腳磚的后面砌筑輕質磚。

(4) 砌筑沒有混凝土的地下煙道的拱頂時,應在墻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頂的拱胎時,必須在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的凹溝砌筑完畢,以及骨架拉桿的螺母最后擰緊之后進行。用普通粘土磚砌筑拱頂,須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撐。

第9篇 現澆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原材料運輸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取袋裝水泥時必須逐層順序拿取。

(2)用手推車運輸水泥、砂、石子,不應高出車斗,行使不應搶先爬頭。

(3)臨時堆放備用水泥,不應堆疊過高,如堆放在平臺上時,應不超過平臺的容許承載能力。疊垛要整齊平穩(wěn)。

(4)運輸通道要平整,走橋要釘牢,不得有未釘穩(wěn)的空頭板,并保持清潔,及時清除落料和雜物。

(5)上落斜坡時,坡度不應太陡,坡面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必要時坡面設專人負責幫助拉車。

(6)車子向攪拌機料斗卸料時,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防車翻轉,料斗邊沿應高出落料平臺10cm左右為宜,過低的要加設車擋。

2.混凝土攪拌的安全要求

(1)現場攪拌必須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1)攪拌機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技術和安全規(guī)定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正式操作。

2)攪拌機使用應按“混凝土攪拌機使用安全交底”有關要求執(zhí)行。

3)向攪拌機料斗落料時,腳不得踩在料斗上;料斗升起時,料斗的下方不得有人。

4)清理攪拌機料斗坑底的砂、石時,必須與司機聯(lián)系,將料斗升起并用鏈條扣牢后,方能進行工作。

5)進料時,嚴禁將頭、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察看或探摸進料情況,運轉中不得用手、工具

或物體伸進攪拌機滾筒(拌和鼓)內抓料出料。

(2)混凝土拌和樓必須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1)拌和樓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熟悉本樓要求,具有相當熟練的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操作。

2)操作人員應熟悉本樓的機械原理和混凝土生產基本知識,懂得電氣、高處、起重等作業(yè)

的一般安全常識。

3)電氣作業(yè)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yè)。熟悉電氣原理和設備、線路及混凝土生產基本知識,懂得高處作業(yè)的安全常識。作業(yè)時每班不得少于2人。

4)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和防護用品,女工應將發(fā)辮塞入帽內。

5)嚴禁酒后及精神不正常的人員登樓操作。非操作人雖未經許可不準上樓。

6)消防設施必須齊全、良好,符合消防規(guī)定要求。操作人員均應掌握一般消防知識和會使用這些設施。

7)拌和樓內禁止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和易爆物品,必須使用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收回。其他潤滑油脂亦應存放在指定地點。廢油、棉紗應集中存放,定期處理,不準亂扔、亂潑。

8)禁止用明火取暖。必要時可用蒸汽集中供熱、保溫。

9)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接地,其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ω。雷雨季節(jié)前應加強

檢查。

10)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當斷開電源及電子秤后,對地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ω。

11)各電動機必須兼有過熱和短路兩種保護裝置。

12)當發(fā)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并進行急救。

13)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改變電氣線路及元件。檢查故障時允許裝接輔助連線,

但故障排除后必須立即拆除。

14)拌和樓上的通風、除塵設備應配備齊全,效果良好。大氣中水泥粉塵、骨料粉塵濃度應符合工業(yè)三廢排放標準規(guī)定,不超過150mg/m3。

3.混凝土輸送的安全要求

(1)臨時架設混凝土運輸用的橋道的寬度,應能容兩部手推車來往通過并有余地為準,一般不小于1.5m。架設要牢固,橋板接頭要平順。

(2)兩部手推車碰頭時,空車應預先放慢停靠一側讓重車通過。車子向料斗卸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3)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且能承受輸送過程中所產生的水平推力;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4)禁止手推車推到挑檐、陽臺上直接卸料。

(5)用鐵桶向上傳遞混凝土時,人員應站在安全牢固且傳遞方便的位置上;鐵桶交接時,精神要集中,雙方配合好,傳要準,接要穩(wěn)。

(6)使用吊罐(斗)澆筑混凝土時,應設專人指揮。要經常檢查吊罐(斗)、鋼絲繩和卡具,發(fā)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7)使用鋼井架物料提升機運輸時,手推車推進吊籠時車把不得伸出吊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wěn)起穩(wěn)落。

(8)禁止在混凝土初凝后、終凝前在其上面行走手推車(此時也不宜鋪設橋道行走),以防震動影響混凝土質量。當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以后,才允許上料具等。運輸通道上應鋪設橋道,料具要分散放置,不得過于集中。

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的時間可通過試驗決定,也可參照下表。

混凝土達到1.2mpa強度所需齡期參考表

外界溫度

(℃)

水泥品種

及標號

混凝土

強度等級

期限

(h)

外界溫度

(℃)

水泥品種

及標號

混凝土

強度等級

期限

(h)

普硅425c1548昔硅425c1524
1-5c204410-15c2020
礦渣325c1560礦渣325c1532
c2050c2024
普硅425c1532普硅425c1520以下
5-1c202815以上c2020以下
礦渣325c1540礦渣325c1520
c2032c2020

4.混凝土澆筑與振搗的安全要求

(1)澆筑深基礎混凝土前和在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基坑邊坡土質有無崩裂傾塌的危險。如發(fā)現危險現象,應及時排除。同時,工具、材料不應堆置在基坑邊沿。

(2)澆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應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3)澆筑無樓板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時,應架設臨時腳手架,禁止站在梁或柱的模板或臨時支撐上操作。

(4)澆筑房屋邊沿的梁、柱混凝土時,外部應有腳手架或安全網。如腳手架平橋離開建筑物超過20cm時,須將空隙部位牢固遮蓋或裝設安全網。

(5)澆筑拱形結構時,應自兩稱地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邊拱腳對澆筑料倉時,下出料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6)夜間澆筑混凝土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7)使用振搗器時,應按本章第六節(jié)中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安全要求執(zhí)行。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損和漏電。開關箱內應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5.混凝土養(yǎng)護的安全要求

(1)已澆完的混凝土,應加以覆蓋和澆水,使混凝土在規(guī)定的養(yǎng)護期內,始終能保持足夠的濕潤狀態(tài)。

(2)覆蓋養(yǎng)護混凝土時,樓板如有孔洞,應釘板封蓋或設置防護欄桿或安全網。

(3)拉移膠水管澆水養(yǎng)護混凝土時,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梯口、洞口和建筑物的邊沿處,以防誤踏失足墜落。

(4)禁止在混凝土養(yǎng)護窯(池)邊沿上站立或行走,同時應將窯蓋板和地溝孔洞蓋牢和蓋嚴,嚴防失足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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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裝修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操作規(guī)程

1.各施工項目部在施工中,要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或研究各項工作時,堅持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部署、檢查、總結和評比。

2.各施工項目部在施工中,除必須按本規(guī)定要求進行外,尚應根據工程種類和施工特點按本行業(yè)有關標準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

3.本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4.工程開工前,施工項目部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工程管理部備案。

5.各施工項目部在施工中,必須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并定期進行熟知和遵守本工種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以及必須了解和熟悉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

6.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應經勞動部門專門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書后,方準持證上崗操作。凡安排無證人員上崗的,以違章指揮論;無證人員私自操作的,以違章操作論,給予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以上持證人員,必須定期參加勞動部門舉辦的復試考核,并將操作證復印件交工程管理部備案。

7.各部門的各級領導、項目經理、工長等管理人員,都要按照國家和建委規(guī)定,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8.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組織,做到項目經理負全責,親自抓安全,主管安全員具體抓安全,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個施工項目部都要有安全領導小組,明確安全職責。

②每個施工項目部都要有專、兼職安全員,并佩帶明顯標志。

③各種臨時工作業(yè)超過50人的應設專職安全員,不足50人的設以安全工作為主的兼職安全員,并佩帶明顯標志。

④安全組織和人員情況上墻。

9.無論是發(fā)包、總包、分包、承包工程,還是發(fā)包總包、分包、承包某一項目,或是雇傭各種人員,都必須簽定有明確、具體、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安全合同,注明安全責任,并注重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10.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做到開展普遍檢查、重點檢查、專題檢查、抽查、互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應逐項登記,制定并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對暫時不能消除的,應當采取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并報工程管理部備案。

11.各施工項目部應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規(guī)定的施工機具和防護用品。同時應對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檢驗,不合格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能上崗。購買勞動防護用品應按規(guī)定到專賣點、柜購買。

12.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整潔,各種原材料和成品堆放,各種運輸道路、生產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倉庫,以及動力或通訊線路和其他臨時設施應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按照符合有關規(guī)定設計的平面布置圖建造,并做到圖紙上墻,一目了然。

13.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各種標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14.施工現場內的溝、坑、水塘邊緣應設安全防護欄,場地狹小、運輸繁忙的路段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15.施工現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6.陣風風力6級以上,不得露天高處作業(yè)或起重作業(yè)。因故障、災害急需搶修或特殊生產作業(yè)需要的,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7.在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保護,做到“三相五線制”,并使用建設部指定的五芯電纜。非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到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歐姆,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8.各種電器設備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

19.必須購置安裝和使用市建委規(guī)定的標準閘箱,嚴禁使用木制配電箱和開關箱(電閘箱),更不允許私自購置散件自行組裝。

20.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yè),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專人防護。

21.建立健全內業(yè)基礎管理制度,四本臺帳、四本記錄和六表齊全真實,有據可查,做到用數據、文字和圖表反映安全管理水平。

四本臺帳:

(1)特殊工種人員臺帳

(2)工傷事故臺帳

(3)鍋爐壓力容器臺帳

(4)電氣、機械設備臺帳

四本記錄:

(1)大事日記記錄

(2)安全例會記錄

(3)安委會活動記錄

(4)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記錄

六表:

(1)安全教育表(2)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技術措施(4)安全活動記錄

(5)安全生產責任制(6)安全檢查記錄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鉚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構件、鋼板、型鋼、卷管等材料或制品,應分別按規(guī)定位置碼放整齊,鋼板之間嚴禁用磚塊、石塊當墊木。碼放不宜過高。卷管的停放應擋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時應選好力點,保持身體平衡,移動或滾動物件時前方嚴禁站人。

1. 2組裝工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施工作業(yè)點臨時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熱加工作業(yè)點距氧氣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0m。大型結構附近與吊裝作業(yè)區(qū),不得放置氧氣和乙炔等壓力瓶罐。

1. 3在轉胎(滾動臺)上組對容器應防止容器從轉胎上滾落。滾動輪(主動輪和被動輪)兩側應水平,拼裝罐體中心垂直線與兩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m/min。

1. 4鉚工吊裝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裝用的鋼絲繩應經常檢查,發(fā)現芯油擠出,必須及時更換匹配的鋼絲繩,應防水泡、高溫和電弧擊傷及電流灼熱退火,嚴禁接觸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

(2) 鋼絲繩承載時應舒展,不得扭結、搭壓或變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鐵屑及金屬顆粒。吊裝或捆扎重物時,必須受力均勻,鋼材棱角必須加保護墊。

(3) 用后的鋼絲繩套索,必須懸掛在架子上,重盤繩應放在墊好的木板上。

(4) 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繩索、鏈掌、卸扣、卡(夾)具、銷軸、卡體母材等。發(fā)現裂紋、開焊、壓扁變形等缺陷,嚴禁使用。

(5) 針對吊裝物的形體,合理選擇捆綁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綁要牢,確保平衡。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裝。

(6) 掛鉤、脫鉤應戴手套。往鉤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下端,往重物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上端。重物捆綁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須由專人指揮。

(7) 吊運行程半徑下面不得有人,并應避開障礙物。吊裝接近吊具滿負荷時,必須設專人檢查抱閘。吊裝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 吊運必須與電線、電纜保持安全距離,并應躲避有“防火”、“防爆”標志的物件。大型設備吊裝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執(zhí)行。

1. 5安裝鉚工使用的支架、掛架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鐵件,嚴禁攀登、跨越護身欄和隨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防滑鞋,配合焊接作業(yè)應戴防護鏡。

2.鉚工專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錘或手錘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根據工作需要,選用錘的大小,檢查錘頭、錘柄的安裝是否牢固,錘頭有無裂紋、翻邊、油污和其他雜物。作業(yè)時嚴禁戴手套。

(2) 打錘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及其他設備安全,注意避開障礙物、拖繩及臨時電線等。

(3) 兩人以上打錘及撐鉗,人不得站在大錘運動平面內。操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搶打、亂打。

(4) 熱加工用錘,要勤沾水,預防錘柄松動。兩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穩(wěn)、撤錘快、躲步準確。打錘時,錘與工件要平、實,不得斜擊。

2. 2操作使用的風鏟、電鏟或手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使用風鏟(鑿)應檢查送風管,接口應牢固,閥門良好,鏟頭有裂紋不得使用。操作時應及時清理毛刺。更換鏟頭必須口向下,嚴禁面對風槍口。

(2) 使用電鏟前,必須由電工檢測設備的絕緣,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鉆,操作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源線的絕緣和設備的接地保護等完好,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操作時不得戴手套,鉆頭和工件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手直接接觸鐵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機器的潤滑情況,電氣控制靈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啟動空載試運行后,才允許投入卷板。

(2) 停機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穩(wěn),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卷板兩側,嚴禁站在鋼板上,手要離開。滾圓中不宜用拼板,隨板測量必須停機。

(3) 鋼板卷到尾端應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頭時,卷板機兩側不準人員停留,必要時須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輥落在物架上。

(4) 卷圓管對口,機工和鉚工必須聽從統(tǒng)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時,卷管機嚴禁卷動,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動將管口對平、點焊?!暗诡^體”出管一邊,應留有足夠的場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順利倒頭脫機,吊離卷管機。卷大直徑筒體,必須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龍門切(剪)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首先應檢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凈。開機后先空載運行,檢查機聲、壓料器、刀架上下均勻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間隙根據工件要求進行調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時嚴禁掀開安全護欄。剪板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鋼板放置平穩(wěn),對好線并發(fā)出信號后,才允許開機剪板。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嚴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時,機后應加適當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機后嚴禁行人通過。

(4) 剪板機不可超負荷作業(yè),剪板厚度不得超過本機額定厚度。壓不到的窄鋼板,嚴禁剪切。

2. 6操作刨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氣及限位控制、機床油泵供油系統(tǒng)和小車行走正常,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哲囘\行數次正常后,方可緊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裝大型板材入料時應平穩(wěn),不得碰撞機身和護欄。板料放在機架工作面上,應由人工推動入料,專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動壓緊絲扣。工件必須卡牢,待液壓壓緊頭達到額定壓力時,重新緊固手動絲杠,應緊固一致均衡。所用墊板要統(tǒng)一平整,不得用帶毛刺或變形的墊板。

(3) 二人操作必須分工明確,相互照應,協(xié)調一致,統(tǒng)一操作程序,小車行程的自動控制,應根據工件的長短來核實。對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過機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雙向刀架軸必須靈活可靠。

(4) 清掃鐵屑要有專用工具,清除軌道內刨屑必須停車。機床行走時不準變速,調速必須停機。

2. 7操作使用吊裝卡具、夾具應經常檢查焊縫處及銷軸、開口銷等部位。嚴禁隨意鉆孔和使用變形的吊鉤或卡具、夾具。嚴禁在卡具、夾具上烘烤過熱或焊接降低卡具、夾具的強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經常檢查各傳動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針對工料板厚度緩慢逐漸地調整平板間隙。

(2) 平板時操作人員應在兩則,板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浮動雜物,嚴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較長大的鋼板應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車配合操作

(4) 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協(xié)同一致,預防托架滾輪或滾杠擠手。

2. 9調直機安裝要平穩(wěn),并應設置保護接地。操作時機器運轉正常方可入料調直,被調的型鋼應放平穩(wěn),移動被調工料時手放在外側,頂具應有手柄,機輪應有安全防護罩。調直時要逐步進頂頭,不得猛進。

3.內浮盤拱頂鋼油罐氣頂倒裝法對接施工

3.1氣頂施工安全裝置應有:送風裝置、脹圈捶板裝置、平衡裝置、測壓裝置、密封裝置和排風裝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須及時接好罐的保護接地線。罐內的中心燈塔電源線為金屬管全封閉的輸電纜線。燈塔頂端上設保護傘蓋,下設燈臺和開關。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3脹圈的安裝必須用千斤頂頂緊。千斤頂應放在安全掛盒內,與脹圈頂緊,形成整體。脹圈刀把板嚴禁只焊同一側,嚴禁刀把板用千斤頂緊固脹圈時搓掉。

3. 4氣升前,必須明確指揮信號和各崗位人員分工。操作人員應撐握氣升中可能出現的故障及預防處理的措施。

3. 5起升前應分別計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論風壓,浮升時做好實際穩(wěn)壓風壓及起升風壓記錄。同時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指揮員給罐內發(fā)出起升信號,待罐內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號后,才允許啟動風機送風。

3. 6氣升前風機必須經試運轉方可使用,活口處倒鏈進行往復松緊實驗,確保松緊靈活。電氣控制部分的保險與風機必須匹配,確保氣升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過程中罐內外的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裝置的工作情況,同時對各種密封裝置經常檢查、調整。罐外人員應嚴密觀察罐體平衡。出現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應分兩次進行。當升到1/2~2/3高度時應減少風量,穩(wěn)住風壓,將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風機,待罐內人員將平衡裝置接好,向外發(fā)出信號后,方可啟動風機,將罐升到規(guī)定高度。

3. 9起升到預定位置時應穩(wěn)壓,對接線應符合要求,間隙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焊,點焊完畢即停止風機運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進行到規(guī)定高度,但每層壁板在起升過程中應穩(wěn)壓三次,測出穩(wěn)壓數據,確保對口時穩(wěn)壓精確可靠。

3. 11活口倒鏈拉緊時要緩慢,不得猛拉。發(fā)現不嚴密時,應檢查其他部位情況,嚴禁使勁拉倒鏈。

3. 12安裝時氣升用的機具必須事先檢查、維護。平衡裝置的倒輪及鋼絲繩應牢固可靠,鋼絲繩走向必須正確,限位拉桿、限位角鐵焊接必須符合要求。

3. 13罐體起升時,罐內人員不得立于脹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時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專人把守風門,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認真操作。

3. 14氣升時罐內人員應檢查平衡裝置的運轉和密封膠皮的工作狀況。嚴禁在運轉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內的膠皮。

3. 15高處作業(yè)安裝,零部件、工具必須用繩索工具袋傳遞,嚴禁拋擲。交叉作業(yè)上下應呼應。

3. 16操作過程中遇停機或斷電,必須立即關閉風機進風調節(jié)擋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4.球形貯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須對入罐電源線、焊機把線、液化氣加熱輸送膠管、氧氣和乙炔氣膠管加護套或支架保護,對入罐電源線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員進入罐內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穿絕緣隔熱防滑鞋,戴防護鏡。在有害氣體和煙塵大及溫度高的環(huán)境操作,應輪班作業(yè)或工間休息。在罐內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

4. 3球殼板組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進出球罐應走固定的爬梯。

(2) 組裝的工裝卡具、工具和材料應放穩(wěn),嚴禁高處拋物。

(3) 對臨時焊接部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缺陷必須及時通知焊工補焊。

(4) 焊前預熱采用的石油液化氣,必須設專人管理。液化氣出口必須裝減壓閥,每個燃燒器應編號,燃燒氣點火應由專人負責,必須先點火、后開氣。罐內施焊時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遇特殊情況及時進行救護。

(5) 球罐組裝后應及時裝好排塵通風裝置,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腳手架,必須遵守腳手架搭設的有關規(guī)定。

4. 4球殼的吊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球殼板排板、翻身、復驗,吊裝前應檢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繩索、卡環(huán)等)無變形、無損傷。嚴禁使用單根吊裝。

(2) 中環(huán)帶與立柱吊裝時,立柱就位后必須及時用纜風繩(拖拉繩)穩(wěn)固。吊裝作業(yè)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 5球罐組裝后,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通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操作時用火,必須申請用火證,清除周圍易燃物,配足消防器材,應有專人看火和防火措施。

1. 2下料所裁的鐵皮邊角余料,應隨時清理堆放指定地點,必須做到活完料凈場地清。

1. 3操作前應檢查所用的工具,特別是錘柄與錘頭的安裝必須牢固可靠。活扳手的控制螺栓失靈和活動鉗口受力后易打滑和歪斜不得使用。

1. 4操作使用鏨子剔法蘭或剔墻眼應戴防護眼鏡。鏨子毛刺應及時清理掉。

1. 5在風管內操作鉚法蘭及腰箍沖眼時,管內外操作人員應配合一致,里面的人面部必須避開沖孔。

1. 6人力搬抬風管和設備時,必須注意路面上的孔、洞、溝、坑和其他障礙物。通道上部有人施工,通過時應先停止作業(yè)。兩人以上操作要統(tǒng)一指揮,互相呼應。抬設備或風管時應輕起慢落,嚴禁任意拋扔。往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搬運風管和設備時,不得超過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允許荷載。在樓梯上抬運風管時,應步調一致,前后呼應,應避免跌倒或碰傷。

1.7搬抬鐵板必須戴手套,并應用破布或其他物品墊好。

1. 8安裝使用的腳手架,使用前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非架子工不得任意拆改。使用高凳或高梯作業(yè),底部應有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梯監(jiān)護。

1.9安裝風管時不得用手摸法蘭接口,如螺絲孔不對,應用尖沖撬正。安裝材料不得放在風管頂部或腳手架上,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1. 10樓板洞口安裝風管,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22.3.7的規(guī)定。

1. 11在操作過程中,室內外如有井、洞、坑、池等周邊應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或牢固蓋板。安裝立風管未完工程,立管上口必須蓋嚴封牢。

1. 12在斜坡屋面安裝風管、風帽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并用索具將風管固定好,待安裝完畢后方可拆除索具。

1. 13吊頂內安裝風管,必須在龍骨上鋪設腳手板,兩端必須固定,嚴禁在龍骨、頂板上行走。

1. 14安裝玻璃棉、消音及保溫材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口罩、風帽、風鏡、薄膜手套,穿絲綢料工作服。作業(yè)完畢時可洗熱水澡沖凈。

2.常用機械及工具

2. 1使用咬口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時手不得放在咬口機軌道上,送料時要將板材擺直放正、扶穩(wěn),手指距滾輪不得小于5cm。

(2) 操作人員應與出料鐵板保持安全距離,預防鐵板邊蹭傷。

2. 2使用扳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上下模間的間隙必須調整均勻,下模和工作臺上不準放置任何工具和雜物,工件表面不得有焊疤等缺陷。

(2) 操作時不得將手靠近上下模。操作人員應相互配合,翻板及折方時,前面不得站人。

2. 3使用液壓鉚釘鉗應遵守下列定:

(1) 接通電源后,應運轉2~3min,無異常聲音時再按動鉗頭按鈕。操作時,必須將鉚釘頭與鉗頭活塞桿中心對準,按動電鈕完成板材沖孔,然后偏移鉚釘中心,再按動電鈕即完成鉚接作業(yè)。

(2) 操作時嚴禁將手置于活塞桿與鉚釘之間。應注意手同開關的距離,嚴禁準備工作時觸動開關。

(3) 系統(tǒng)上的壓力調整螺釘與流量調整螺釘,嚴禁隨意擰動。

2. 4使用電動剪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被剪材料的厚度選用相應規(guī)格的剪刀,預防因超負荷工作而崩刃。

(2) 使用電動剪刀時,手要扶穩(wěn)電動剪,用力適當,嚴禁用手摸刀片和用手觸摸剛剛剪過的工件邊緣。

2. 5使用卷圓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時應把工件放平、放穩(wěn)再開機,手不得直接推送板料,預防手被卷入。

(2) 卷板時,機器未停止轉動不準進行檢測,卷板的圓度卷到末端時必須留一定余量,預防傷人或損壞機械設備。

2. 6使用剪板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認真檢查潤滑、限位等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必須先空運轉,確認正常后再進行剪板。

(2) 操作剪板機剪切鋼板,應放置平穩(wěn)。應與機器操作人員配合一致,手嚴禁伸入壓力下方,待送料人員離開危險部位的方可進行剪切。嚴禁剪切超過規(guī)定厚度和壓不住的窄鋼板。上刀架不得放置工具等物品。調整鐵板時,手不得觸動開關,腳不得放在踏板上。

(3) 機器在運轉中嚴禁在剪床上撿、拾邊角廢料。工作完畢應拉閘斷電,鎖好閘箱,并及時清理下腳料,做到活完場凈。

2. 7使用撬棍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撬棍的支點應靠近重物,支點下應利用堅硬石塊或鐵塊墊實,并應有一定的底面積,防止支點滑脫。

(2) 操作時先將一端撬起,墊上枕木,再撬起另一端,如此反復進行,依次逐漸把重物舉高。將重物落下也是用上述方法。兩邊高差不得太大,防止設備傾倒。

第1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2) 出現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xié)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暫設電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電工作業(yè)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工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1.2電工接受施工現場暫設電氣安裝任務后,必須認真領會落實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內容,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按施工圖規(guī)定進行,凡臨時用電使用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的,應按正式線路架設。改變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必須經原審批單位領導同意簽字,未經同意不得改變

1.3電工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1.4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qū)別,不得混用。

1.5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以下簡稱《規(guī)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1.7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1.9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按順序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隱患。

2.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2.1三級配電,配電箱根據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三級:

(1) 總配電箱(又稱固定式配電箱)??偱潆娤溆梅枴癮”表示??偱潆娤涫强刂剖┕がF場全部供電的集中點,應設置在靠近電源地區(qū)。電源由施工現場用電變壓器低壓側引出的電纜線接入,并裝設電流互感器、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電流表、電壓表及總開關、分開關。總配電箱內的開關均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漏電保護開關)。引入、引出線應穿管并有防水彎。

(2) 分配電箱(又稱移動式配電箱)。分配電箱用符號“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號。分配電箱是總配電箱的一個分支,控制施工現場某個范圍的用電集中點,應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箱內應設總開關和分開關??傞_關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分開關可采用漏電開關或刀閘開關并配備熔斷器

(3) 開關箱。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4)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5)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6)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7)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配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有鎖,并用紅色油漆噴上警示標語和危險標志,噴寫配電箱分類編號。箱內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接閘斷電,鎖好箱門。

(8)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9)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兩級漏電保護??偱潆娤浜烷_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施工現場的漏電保護開關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50~100ma,保護該線路;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

漏電保護開關不得隨意拆卸和調換零部件,以免改變原有技術參數。并應經常檢查試驗,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查明原因,嚴禁帶病使用。

3. 施 工 照 明

3.1施工現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碘鎢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流動性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wěn)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m的絕緣材料隔離。

3.2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場地的照明燈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線上連接燈數不得超過10盞,若超過10盞時,每個燈具上應裝設熔斷器。

3.3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3.4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3.5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3.6 36v的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m。照明變壓器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現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4. 施工用電線路

施工用電線路從結構形式上可分為架空線路和電纜線路兩大類型。

4.1架空線路:

(1) 施工現場運電桿時,應由專人指揮。小車搬運,必須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人抬時,前后要響應,協(xié)調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防止一側受力扭傷。

(2) 人工立電桿時,應有專人指揮。立桿前檢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無傷痕,鏈子合適,溜繩、橫繩、逮子繩、鋼絲繩無傷痕)。地錨釬子要牢固可靠,溜繩各方向吃力應均勻。操作時,互相配合,聽從指揮,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吊車臂下不準站人,上空(吊車起重臂桿回轉半徑內)所有帶電線路必須停電。

(3) 電桿就位移動時,坑內不得有人。電桿立起后,必須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鉤。電桿坑填土夯實后才允許撤掉叉木、溜繩或橫繩。

(4) 電桿的梢徑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為桿長的1/10再加上0.6m。木質桿不得劈裂、腐朽根部應刷瀝青防腐。水泥桿不得有露筋、環(huán)向裂紋、扭曲等現象。

① 登桿組裝橫擔時,活板子開口要合適,不得用力過猛。

②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的機具、護具應完好無損。操作時系好安全帶,并栓在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嚴禁將安全帶拴在瓷瓶或橫擔上。

③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料具的小繩應牢固可靠。遞完料具后,要離開電桿3m以外。

(5)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380/220v)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于35m,線間距離不小于0.3m。

①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0mm2,架空絕緣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在跨越鐵路、管道的檔距內,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鋁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35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② 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于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于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中間,廣播線、電話線在下方。

③ 干線的架空零線應不小于相線截面的1/2。導線截面積在10mm2以下時,零線和相線截面積相同。支線零線是指干線到閘箱的零線,應采用與相線大小相同的截面。

④ 架空線路最大弧垂點至地面的最小距離。

⑤ 架空線路擺動最大時與各種設施的最小距離(m):外側邊線與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1m,1~10kv時,為1.5m。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距離:1kv以下時為4m;1~10kv時為6m。

(6)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操作人員應在外側作業(yè)。緊線時裝設的臨時腳踏支架應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須用繩將梯子與電桿綁孔牢固。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7)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電線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終端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8) 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2 電纜電路: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1) 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時,必須按電纜埋設圖敷設,并應砌磚槽防護,埋設深度不得小于0.6m。

(2) 電纜的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cm厚的細砂,上蓋電纜蓋板或紅機磚作為電纜的保護層。

(3) 地面上應有埋設電纜的標志,并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物料堆放在電纜埋設的上方。

(4) 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 電纜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6) 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7) 橡套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電纜間距大于10m時,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線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8) 在施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時,位置應充分利用豎井、垂直孔洞。其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應沿墻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離地面不得小于1.8m。

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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