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副井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
副井把鉤工是礦山生產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他們負責井下提升設備的操作與維護,確保礦石和人員的安全升降。以下是副井把鉤工的主要工作內容:
1. 檢查設備:在每次提升前,必須對鋼絲繩、鉤頭、罐籠等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損壞、松動或其他安全隱患。
2. 操作提升機:根據信號工的指令,準確、平穩(wěn)地啟動和停止提升機,控制提升速度,防止過快或過慢導致事故。
3. 監(jiān)控運行:在提升過程中,密切關注設備運行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異常。
4.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保持設備良好運轉狀態(tài),延長使用壽命。
5. 記錄與報告:做好運行記錄,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上報,并協(xié)助維修。
目的和意義
副井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確保礦山安全生產,減少因人為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通過嚴格的規(guī)程執(zhí)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礦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有利于設備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降低維修成本,為礦山的經濟效益做出貢獻。
注意事項
1.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了解設備運行狀況和未解決的問題。
2. 禁止超載運行,確保罐籠內裝載物和人員不超過規(guī)定重量。
3. 提升過程中,禁止擅自離開崗位,始終保持警惕。
4.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車按鈕,隨后報告上級。
5.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雜物影響操作。
6.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7. 不得違規(guī)操作設備,如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未經許可不得自行修理。
8.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信號工和其他工種密切配合,確保作業(yè)協(xié)調一致。
副井把鉤工的工作關乎礦山的命脈,每一位工人都應牢記這些規(guī)程,將安全放在首位,以專業(yè)、負責任的態(tài)度履行職責。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礦山的正常運行,保障所有員工的生命安全。
副井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范文
1、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發(fā)證后上崗。
2、接班后,把鉤工應檢查罐籠上罐座、柵欄門、罐簾、鋼絲繩等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準有閑人在井口棚逗留,嚴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
4、嚴禁在罐籠運行期間和罐籠未在落罐位置時,嚴禁檢修設備。
5、在罐籠升、降過程中或有人在井筒作業(yè),把鉤工要堅守崗位,禁止他人靠近井口圍欄,防止墜物。
6、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況和機器運轉情況;接班者要檢查所有安全設施完好狀況,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7、把鉤工站在柵欄門前,等打了停罐信號,罐籠停穩(wěn)后,打開柵欄門,先讓罐內人員出罐。
8、制止喝酒人員進罐,每罐不得超過6人。
9、待罐籠內人員站好,關好柵欄門,方可通知信號工發(fā)出開罐信號。
10、罐籠運行后,站在柵欄門1米外維護周圍秩序。
11、任何人不得私自開罐門搶上搶下。
12、上、下罐人員必須 各行其道,禁止亂擁亂擠。
13、放炮員攜帶炸藥、雷管乘罐時,要專罐提升,每罐不得超過2人,禁止其它人員同時乘罐。
14、發(fā)車前,要檢查罐籠內人員身體或工具有無伸出罐籠情況。
15、禁止人、物同罐提升,若必須人、物同罐提升時,必須有臨時安全措施,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和給施工人員貫徹。攜帶工具或材料影響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或專罐提升。
16、16升降物料:
1) 應檢查所裝物料不得超高、超寬、超長、必須捆邦牢靠。
2) 材料、設備裝罐時,其突出部分不得露出罐籠以外。
17、升、降爆破材料時火工品人員應事先與井上、下把勾工聯(lián)系,并經礦調度室批準后才準裝罐,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
第2篇 副井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
1、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發(fā)證后上崗。
2、接班后,把鉤工應檢查罐籠上罐座、柵欄門、罐簾、鋼絲繩等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3、不準有閑人在井口棚逗留,嚴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
4、嚴禁在罐籠運行期間和罐籠未在落罐位置時,嚴禁檢修設備。
5、在罐籠升、降過程中或有人在井筒作業(yè),把鉤工要堅守崗位,禁止他人靠近井口圍欄,防止墜物。
6、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況和機器運轉情況;接班者要檢查所有安全設施完好狀況,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7、把鉤工站在柵欄門前,等打了停罐信號,罐籠停穩(wěn)后,打開柵欄門,先讓罐內人員出罐。
8、制止喝酒人員進罐,每罐不得超過6人。
9、待罐籠內人員站好,關好柵欄門,方可通知信號工發(fā)出開罐信號。
10、罐籠運行后,站在柵欄門1米外維護周圍秩序。
11、任何人不得私自開罐門搶上搶下。
12、上、下罐人員必須 各行其道,禁止亂擁亂擠。
13、放炮員攜帶炸藥、雷管乘罐時,要專罐提升,每罐不得超過2人,禁止其它人員同時乘罐。
14、發(fā)車前,要檢查罐籠內人員身體或工具有無伸出罐籠情況。
15、禁止人、物同罐提升,若必須人、物同罐提升時,必須有臨時安全措施,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和給施工人員貫徹。攜帶工具或材料影響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或專罐提升。
16、16升降物料:
1) 應檢查所裝物料不得超高、超寬、超長、必須捆邦牢靠。
2) 材料、設備裝罐時,其突出部分不得露出罐籠以外。
17、升、降爆破材料時火工品人員應事先與井上、下把勾工聯(lián)系,并經礦調度室批準后才準裝罐,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