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氣割是一種利用氧氣和燃料氣體混合燃燒產(chǎn)生的高溫火焰,切割金屬材料的技術。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檢查設備與工具
2. 準備工作
3. 操作步驟
4. 應急處理
5. 工作結束
目的和意義
制定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范本旨在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等事故,同時提高工作效率,保證金屬切割的質量。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減少設備損壞,降低維修成本,保障生產(chǎn)活動的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氣體瓶的存放與運輸:
- 瓶閥應關閉,瓶身無損傷,固定穩(wěn)固,避免滾動。
- 不得將氧氣瓶和乙炔瓶混放,保持安全距離。
2. 檢查設備:
- 檢查割炬是否完好,各連接處無泄漏。
- 確保減壓器、壓力表正常,無損壞或異常讀數(shù)。
3. 準備工作:
- 開啟氣瓶閥門時,應緩慢操作,防止氣體沖擊設備。
- 調整氧氣和乙炔壓力至規(guī)定值,先開乙炔后開氧氣。
4. 操作步驟:
- 點燃預熱火焰,調整為中性焰。
- 將割炬對準切割部位,啟動切割。
- 完成切割后,先關閉乙炔,再關閉氧氣,以防回火。
5. 應急處理:
- 如遇回火,立即關閉乙炔閥,打開氧氣閥吹熄火焰。
- 發(fā)現(xiàn)漏氣,迅速關閉相關閥門,撤離現(xiàn)場并報告。
6. 工作結束:
- 關閉所有氣體閥門,清理工作區(qū)域,確保無火源遺留。
- 對設備進行常規(guī)檢查,妥善保管。
7. 個人防護:
- 穿戴防護服、安全帽、防護眼鏡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觸高溫和飛濺物。
- 保持工作區(qū)域通風良好,避免吸入有害氣體。
8. 培訓與監(jiān)督:
-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
- 現(xiàn)場應有專人監(jiān)督,確保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以上操作規(guī)程需嚴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嚴重后果。在實際操作中,應靈活應對,根據(jù)具體情況做出判斷和決策,以確保安全和效率。請所有作業(yè)人員時刻保持警惕,將安全放在首位。
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范本
第1篇 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范本
1.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暴曬和火烤。
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氣割工作前必須檢查氣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應大于3米,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不應小于5米。
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有色護目鏡。
8.應經(jīng)常自檢所用氣瓶上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
9.氧氣瓶與減壓器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0.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捶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1.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2.登高作業(yè)時,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3.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4.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xiàn)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2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3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chǎn)生5kg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的有關規(guī)定。
5、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氫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jīng)壓力試驗。未經(jīng)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3篇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 ,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xiàn)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chǎn)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shù)缆窌惩?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xiàn)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jié)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chǎn)生煙灰。
5)發(fā)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jié)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jié)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xiàn)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fā)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xù)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wěn)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guī)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guī)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xiàn)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guī)則規(guī)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jié)螺栓調節(jié)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jīng)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fā)現(xiàn)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fā)生爆炸,要按規(guī)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jīng)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jīng)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jīng)?;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guī)定經(jīng)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②、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xiàn)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jīng)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fā)現(xiàn)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fā)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fā)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7)乙炔容易產(chǎn)生帶粘性油質的雜質,因此應經(jīng)常檢查止回閥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現(xiàn)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第4篇 工地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標語牌
工地安全標語牌--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氧氣瓶、乙快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三、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就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上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瓶或乙炔瓶。
四、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
五、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小于 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于1 0 米。
六、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關閉時先關閉乙炔閥,現(xiàn)關閉氧氣閥。
七、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靈的氧氣自動跑盡,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氣膠管,外經(jīng)18毫米應,應能承受 2 0 千克氣壓,各性能應符合gb2 5 50 - 8 1 《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
九、使用中,氧氣膠管著火時不得拆彎膠管斷氣,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膠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胳膊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十、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
十二、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十三、不得將膠管背在背上操作、割 ( 焊 ) 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椿、缸、箱內。
十四、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
十五、作業(yè)完畢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燥的地方、減壓閥的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十六、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 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5篇 氣焊與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3)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4)在焊接作業(yè)場地lo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6)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7)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4m。
(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9)應經(jīng)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10)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2)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3)登高作業(yè)之前,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
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yè)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4)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5)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xiàn)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6)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
(17)在氣焊與氣割過程中必須注意防火、防爆。
第6篇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二、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宜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或乙炔瓶。
四、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
五、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10米。
六、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并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七、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氣膠管,外徑18毫米,應能承受20千克氣壓,各項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乙炔膠管,外徑16毫米,應能承受5千克壓,各項性能應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guī)定。
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昨拆彎膠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彎抓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
十、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膠管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呀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更不得將膠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膠管經(jīng)過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十二、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
十三、不得將膠管背在痛上操作。割(焊)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十四、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
十五、作業(yè)結束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
十六、工作結束,應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十七、對有壓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氣割前必須經(jīng)技術人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否則嚴禁擅自進行氣割作業(yè)。
第7篇 氧氣、乙炔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驗:
1.1檢查設備、安全附件(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管路是否
漏氣,只準用肥皂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1.2橡膠軟管須經(jīng)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mpa,乙
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mpa。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不準使用。
2放置:
2.1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2.2氣瓶必須裝設兩個防震橡膠圈。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嚴禁與乙炔瓶混裝運輸。運送時須罩上安全帽。
2.3氣瓶禁止敲擊,碰撞,要輕拿輕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2.4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夏季要防止爆曬;
2.5作業(yè)場地: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乙炔氣瓶。
3作業(yè)前準備:
3.1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
接頭出必須用專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3.2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壓力表損
壞變形的禁止使用,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3根據(jù)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屬?/p>
3.4如發(fā)現(xiàn)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4作業(yè)
4.1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開啟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4.2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4.3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熱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4.4工作地點要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然加熱而發(fā)出“劈啪”炸嗚氣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4.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guī)程:
4.5.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4.5.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4.5.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氣閥,再開啟乙炔閥,然后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再調節(jié)兩把手閥門來控制火焰;
4.5.4使用乙炔切割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氧氣引火;
4.5.5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閥。當回火發(fā)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4.5.6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4.6 干式回火器在使用中不能隨意進行拆封自行調節(jié),否則不起回火防止的安全作用。
4.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分離放置,乙炔瓶嚴禁臥放。
4.8如發(fā)現(xiàn)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5作業(yè)完成后:
5.1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擰上瓶的安全帽,收抬現(xiàn)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
5.2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具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收拾軟管和工具。
5.3 干式回火器妥善保管,保持清潔防止油物用腐蝕性氣體,延長使用壽命。
6規(guī)定:
6.1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的氣瓶,使用完后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6.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低于70%;
6.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第8篇 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流程
1.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2.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振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暴曬和火烤。
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氣割工作前必須檢查氣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應大于3米,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不應小于5米。
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有色護目鏡。
8.應經(jīng)常自檢所用氣瓶上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
9.氧氣瓶與減壓器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0.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捶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11.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12.登高作業(yè)時,應先檢查作業(yè)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13.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1-0.2mpa,乙炔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14.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xiàn)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9篇 氧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4 |
1、一般規(guī)定: (1)嚴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壓力調節(jié)器、橡膠軟管、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規(guī)則及焊(割)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或較長時間停工后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壓力調節(jié)器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牢固,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 (3)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氣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m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m,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5)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溶解乙炔氣閥或管道要用40°c以下的溫水融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氧化鈉熱水溶液解凍、保溫。 (7)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上。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清理現(xiàn)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 |
交底人:復核?:接受人:日期: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書
施工單位: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8)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效驗和試驗。經(jīng)常檢查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2、橡膠軟管 (1)橡膠軟管須經(jīng)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5個大氣壓。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軟管不準使用。 (2)軟管長度一般為l0~20m,不準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綠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4)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5)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
交底人:復核?:接受人:日期: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3、氧氣瓶 (1)每個氣瓶必須設兩個防振橡膠圈,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準同車運輸。運送時需罩上安全帽,要用專用膠輪小車,放置牢固輕裝輕卸防止震動,嚴禁采用拋、滾、滑的方法卸車。 (2)氧氣瓶附件有缺損或毛病,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3)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應留有1kg/c㎡以上的剩余壓力,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4)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5)氧氣瓶和乙炔瓶并用時,兩個壓力表(減壓器)不能相對,以防萬一其中一只表彈出時擊壞另一只表。 (6)氣、電焊混合作業(yè)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4、溶解乙炔氣瓶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c。 (2)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經(jīng)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
交底人:復核?:接受人:日期: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3)使用乙炔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禁止敲擊、碰撞。 2)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超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3)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4)工作地點不固定且轉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氣瓶和氧氣瓶時,應避免放在一起。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5)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6)能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時·瓶。 7)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鋼量應低于70%。 8)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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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4)溶解乙炔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時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或直立排放,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夏季運輸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暴曬,炎熱地應避免白天運輸。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氧化碳滅火器)。嚴禁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5)在使用乙炔氣瓶的現(xiàn)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的,應在現(xiàn)場或車間內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或單獨的儲存間,并有一面靠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氣瓶庫。 5、減壓器 1)減壓器與氣瓶連結之前,應檢查減壓器上有無油脂,以及外螺帽襯是否正常。安裝減壓器時,先要把氣瓶上的開關稍稍擰開一點,借氣瓶的氣沖擊附在開關上的塵土和水分。 2)裝上以后,要用扳手把絲扣擰緊,否則瓶內高壓氣體會把減壓器吹掉。 3)減壓器裝好后,開啟氧氣瓶和減壓器的閥門時,動作要緩慢。當壓力調到所需的壓力后,才允許將氣體送到焊槍。 4)減壓器不得任意拆卸,并要定期校驗。當壓力表不正常,無鉛封或安全閥門不可靠時,禁止使用。各種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換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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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5)工作結束后,應從氣瓶上取下減壓器,加以妥善保管。 6、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咀應用鋼絲或竹簽,禁止使用鐵絲。 2)使用前應檢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是否良好。 3)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再把乙炔氣管也接在乙炔接頭上。氧氣管必須與氧氣進氣接頭連接牢固,乙炔管與乙炔進氣接頭應避免連接太緊,以不漏氣并容易插上拔下為準。 4)根據(jù)焊、切材料的種類、厚度正確選用焊炬、割炬及焊咀、割咀。調整合適的氧氣和乙炔的壓力、流量。不準使用焊炬切割金屬。 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guī)程: (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2)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先開乙炔氣輪,點著后再開氧氣手輪調節(jié)火焰。這樣可以檢查乙炔是否暢通,以及排除乙炔一空氣混合氣體。點火應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 (3)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使用乙炔切割機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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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一局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公司分部
工程名稱 | 京福鐵路客專閩贛v標橋梁工程 | 交底日期 | 2011/7/17 |
交底項目 | 氧氣割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 交底編號 | 2011/15 |
(4)使用氧氣切割機時,應先放氫氣,后放氧氣引火。 6)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 7)工作中焊、割咀不準往鐵板上按,不要過分接近熔化金屬,焊咀不能過熱,不能堵塞。發(fā)現(xiàn)有回火預兆時,應停止工作。 8)回火時,要迅速關閉焊炬上乙炔手輪,再關氧氣手輪。等回火熄滅后,將焊咀放在水中冷卻,然后打開氧氣手輪,吹除焊炬內的煙灰,查出回火原因并解決后,再繼續(xù)使用。 9)氧氫并用時,先放出乙炔氣,再放出氧氣,最后放出氫氣,再點燃。熄滅時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10)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割)炬的閥門緊閉,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器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然后收拾軟管和工具。 11)工作地點要有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氧氣和乙炔皮管不能對調,也不準用氧氣吹除乙炔皮管的污物。當發(fā)現(xiàn)乙炔或氧氣管道有漏氣現(xiàn)象時應及時停火修理。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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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普通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或切割。
(3) 進行氣焊(氣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4) 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chǎn)生5 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5) 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6) 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7) 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8) 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9) 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氫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10) 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11) 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3) 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4) 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jīng)壓力試驗。未經(jīng)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7)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8)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9) 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2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2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2) 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3) 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7) 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8)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1篇 電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應檢查確認設備,工具良好可靠,焊機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導線不漏電,皮管不漏氣,壓力表準確等。
2、到某崗位檢修應先取得該崗位認可。在危險區(qū)域從事焊接應有危險作業(yè) 許可證或動火證,并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 。
3、在焊割工作前應通知周圍人員注意,以免電弧光損傷眼睛和防止火星飛濺傷人。
4、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儲氣罐、煤氣設備等)進行焊割時,必須鋪墊絕緣橡皮墊,使人體與金屬隔離,以防觸電。容器內如有有害物質應加強通風,防止中毒。
5、從事氣割、氣焊工作時,應先確認氧氣、乙炔瓶及其聯(lián)接部位無漏氣,無結冰。如有結冰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6、氧氣瓶、乙炔瓶在使用中距離明火或高溫和工作面垂直下方應保持10米以上,若受條件限制,應對氧氣瓶、乙炔瓶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7、氧氣瓶壓力表、氣焊工具等嚴禁接觸油污。對于有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的焊割,應先沖洗干凈,打開孔蓋后方可焊割。
8、工作時嚴禁將氧氣瓶放在有人工作的下方或放在行車、高壓電線、煤氣設備下方,以及重要設備附近,以防發(fā)生傷人或設備損壞。
9、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向下空投工具、材料等物品。嚴禁用氧氣吹掃人體或給自行車打氣。
10、焊割工作發(fā)生回火時應盡快依次關閉氧氣及乙炔閥門,防止火焰倒流。
11、在容器內焊割時嚴禁將氧氣充入其內,以防造成火災。
12、環(huán)境較惡劣的狹窄地點工作及焊、割,必須要有專人監(jiān)護并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照明電壓采用12v低壓燈。
13、禁止在已做過油漆或噴過涂料的容器內焊、割,禁止在帶有煤氣、高壓的管道及閥門上點試電焊。
14、休風時氣割孔蓋螺絲,要在確認吹掃徹底、沒有死角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15、未盡事宜按公司關于氧氣瓶,乙炔氣瓶、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運輸、儲存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篇 氣焊和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規(guī)定:
焊接人員應穿戴焊工服、安全帽或護目鏡、絕緣鞋及鞋蓋、電焊絕緣手套、口罩等,扣緊衣領和袖口。如有配合人員也應戴好有關防護用品。
焊、割場地禁止存放有關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安全措施,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嚴防觸電、火災、有害氣體中毒等事故。
2焊、割前準備:
2.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少于5m。
2.3.氧氣瓶應按規(guī)定地點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2.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2.5.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豎立,口朝上放置,與地面角度大于75°并且靜置15分鐘后方可打開氣瓶閥門,不得橫放在地上使用。
2.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2.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2.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2.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2.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2.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2.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chǎn)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2.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3.焊、割中注意事項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微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guī)定執(zhí)行。
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4焊割作業(yè)完后注意事項:
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13篇 電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應檢查確認設備,工具良好可靠,焊機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導線不漏電,皮管不漏氣,壓力表準確等。
2、到某崗位檢修應先取得該崗位認可。在危險區(qū)域從事焊接應有危險作業(yè) 許可證或動火證,并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 。
3、在焊割工作前應通知周圍人員注意,以免電弧光損傷眼睛和防止火星飛濺傷人。
4、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儲氣罐、煤氣設備等)進行焊割時,必須鋪墊絕緣橡皮墊,使人體與金屬隔離,以防觸電。容器內如有有害物質應加強通風,防止中毒。
5、從事氣割、氣焊工作時,應先確認氧氣、乙炔瓶及其聯(lián)接部位無漏氣,無結冰。如有結冰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6、氧氣瓶、乙炔瓶在使用中距離明火或高溫和工作面垂直下方應保持10米以上,若受條件限制,應對氧氣瓶、乙炔瓶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7、氧氣瓶壓力表、氣焊工具等嚴禁接觸油污。對于有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的焊割,應先沖洗干凈,打開孔蓋后方可焊割。
8、工作時嚴禁將氧氣瓶放在有人工作的下方或放在行車、高壓電線、煤氣設備下方,以及重要設備附近,以防發(fā)生傷人或設備損壞。
9、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向下空投工具、材料等物品。嚴禁用氧氣吹掃人體或給自行車打氣。
10、焊割工作發(fā)生回火時應盡快依次關閉氧氣及乙炔閥門,防止火焰倒流。
11、在容器內焊割時嚴禁將氧氣充入其內,以防造成火災。
12、環(huán)境較惡劣的狹窄地點工作及焊、割,必須要有專人監(jiān)護并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照明電壓采用12v低壓燈。
13、禁止在已做過油漆或噴過涂料的容器內焊、割,禁止在帶有煤氣、高壓的管道及閥門上點試電焊。
14、休風時氣割孔蓋螺絲,要在確認吹掃徹底、沒有死角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15、未盡事宜按公司關于氧氣瓶,乙炔氣瓶、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運輸、儲存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4篇 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除遵守焊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外,應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
2.使用乙炔氣瓶時應做到:2.1氣瓶必須立放,并應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2.2氣瓶不準和氧氣瓶放在一起。
2.3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
2.4氣瓶不準在露天日曬雨淋。
3.使用氧氣瓶時要做到:3.1瓶身、瓶嘴嚴禁接觸油脂。
3.2不準在露天日曬雨淋。
3.3必須距明火10m以上。
3.4不準和乙炔氣瓶混放在一起。
3.5不準用起重機吊運或人扛。
3.6瓶內氣體不準用凈,應存有一定的壓力。
3.7使用中需要立放時,必須設托架。
3.8用完后,必須戴好瓶口安全帽。
3.9搬運時要輕放,不準撞擊相碰。
4.安裝減壓器前,應先打開氣閥門,先清掃瓶觜后再裝,裝時須擰緊,開氣閥時應站在側面,頭部閃開。
5.工作場所10m以內,禁放易燃易爆品。
6.高處作業(yè)時要使用安全帶,下面周圍10m應設防護標志,禁止作業(yè)和通行。
7.嚴禁焊接或切割帶有壓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8.兩人以上在一起作業(yè)時,火焰不準朝向對方,如因條件限制,必須朝向對方,應通知對方人員躲開。
9.焊割工作暫停時,必須關閉焊、割槍和氣源。
10.在地溝內作業(yè)時,必須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氣體。
11.焊、割具或橡膠軟管帶發(fā)生漏氣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不得將就使用。
12.禁止把氧氣、乙炔帶繞在身上或騎在腿間作業(yè)。
13.嚴禁用火烘烤氧氣瓶或乙炔瓶。
14.清除工件鐵塵,嚴禁用氧氣吹除。
15.嚴禁用氧氣清除乙炔導管或吹除身上塵土,不準開著氣門捅焊嘴,不準拔下乙炔帶對著臉驗氣。
第15篇 氧氣乙炔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驗:
1.1檢查設備、安全附件(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管路是否
漏氣,只準用肥皂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1.2橡膠軟管須經(jīng)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0mpa,乙
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mpa。未經(jīng)壓力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不準使用。
2放置:
2.1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2.2氣瓶必須裝設兩個防震橡膠圈。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嚴禁與乙炔瓶混裝運輸。運送時須罩上安全帽。
2.3氣瓶禁止敲擊,碰撞,要輕拿輕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2.4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夏季要防止爆曬;
2.5作業(yè)場地: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yè)應防止陽光直射氧氣、乙炔氣瓶。
3作業(yè)前準備:
3.1軟管長度一般為10-20米。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
接頭出必須用專用的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3.2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壓力表損
壞變形的禁止使用,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3根據(jù)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割炬及焊咀、割咀切割厚金屬?/p>
3.4如發(fā)現(xiàn)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4作業(yè)
4.1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開啟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4.2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上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不準用彎折的辦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4.3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熱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線敷設在一起。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4.4工作地點要足夠清潔的水,供冷卻焊咀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然加熱而發(fā)出“劈啪”炸嗚氣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并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
4.5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guī)程:
4.5.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4.5.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4.5.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氣閥,再開啟乙炔閥,然后送到燈芯或火柴上點燃,再調節(jié)兩把手閥門來控制火焰;
4.5.4使用乙炔切割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氧氣引火;
4.5.5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閥。當回火發(fā)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4.5.6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
4.6干式回火器在使用中不能隨意進行拆封自行調節(jié),否則不起回火防止的安全作用。
4.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分離放置,乙炔瓶嚴禁臥放。
4.8如發(fā)現(xiàn)漏氣應及時進行更新,以免造成事故。
5作業(yè)完成后:
5.1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擰上瓶的安全帽,收抬現(xiàn)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卸壓。
5.2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閉緊,不準將焊具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球形閥,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中余氣,收拾軟管和工具。
5.3 干式回火器妥善保管,保持清潔防止油物用腐蝕性氣體,延長使用壽命。
6規(guī)定:
6.1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的氣瓶,使用完后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6.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低于70%;
6.3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