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放炮員技術操作規(guī)程
放炮員技術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爆破材料的存儲與運輸
2. 鉆孔與裝藥
3. 布線與起爆
4. 安全檢查與警戒
5. 應急處理與后期清理
篇2
放炮員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工作
1. 檢查爆破器材:確保炸藥、雷管、導火線等器材完好無損,數量準確。
2. 確定爆破點:依據設計圖紙,準確選定爆破位置,避免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影響。
3. 設置安全警戒:在爆破區(qū)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并安排專人負責警戒。
二、裝藥與連線
4. 裝藥量控制:根據巖石硬度和爆破需求,合理控制裝藥量,避免過度爆破。
5. 導火線連接:采用雙線串聯(lián)方式,保證導火線長度適中,便于撤離。
6. 安全檢查:裝藥完畢后,仔細檢查每個炮眼,確保無遺漏和錯誤。
三、起爆操作
7. 確認撤離:確認所有人員已撤至安全距離之外,無閑雜人等靠近。
8. 點燃導火線:使用防靜電工具點燃導火線,迅速撤離。
9. 觀察與記錄:在安全地點觀察爆破效果,記錄相關數據,為后續(xù)爆破提供參考。
四、爆后處理
10. 安全檢查:爆破后等待足夠時間,確認無殘余危險后,進入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
11. 清理工作:及時清理炸藥殘留物和廢石,保持作業(yè)面整潔。
1 2. 評估效果:評估爆破效果,如有必要,調整爆破方案。
篇3
放炮員崗位操作指導規(guī)程
放炮員是礦山開采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其工作涉及到爆破作業(yè)的全過程,包括炸藥的領取、運輸、儲存、裝填、引爆以及爆后檢查。以下是放炮員的主要職責和操作步驟:
1. 炸藥領?。簭闹付ǖ攸c領取炸藥和雷管,確保數量準確無誤。
2. 運輸安全: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遵守安全距離,避免碰撞和摩擦。
3. 儲存管理:妥善存放炸藥,防止受潮、高溫或陽光直射。
4. 爆破設計:根據地質條件和開采計劃,確定爆破方案。
5. 裝填鉆孔:精確計算炸藥量,謹慎裝填,避免堵塞或遺漏。
6. 安全警戒:設立警戒區(qū),確保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
7. 引爆操作:按照規(guī)定程序連接雷管,確保引爆系統(tǒng)的可靠性。
8. 爆后檢查:確認無殘留炸藥,檢查爆破效果,處理未爆物品。
篇4
放炮員操作規(guī)程
放炮員是礦山開采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負責爆破作業(yè)的安全執(zhí)行。以下是放炮員的主要操作步驟:
1. 爆破設計:根據礦山地質條件和開采計劃,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
2. 布置炮眼:在指定位置鉆孔,確保炮眼深度、角度和間距符合設計要求。
3. 裝藥與封孔:選用合適的炸藥和雷管,謹慎裝填,確保安全;裝藥后用封孔材料封閉炮眼。
4. 設置警戒:在爆破前設置明顯的警戒標志,通知相關人員遠離爆破區(qū)。
5. 連接雷管:按照規(guī)定順序連接雷管,確保起爆順序正確。
6. 安全檢查:全面檢查爆破現(xiàn)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7. 觸發(fā)爆破: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啟動引爆裝置。
8. 爆破后處理:等待足夠安全時間后,進入爆破區(qū)檢查,清除未爆物品,恢復作業(yè)。
篇5
放炮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階段
1. 檢查火工品:確認炸藥、雷管等火工品無破損,數量準確,存儲條件符合規(guī)定。
2. 確定爆破方案:根據地質構造、開采計劃,制定合理的爆破設計,包括炮眼布置、裝藥量和起爆順序。
3. 安全警戒: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通知相關人員遠離爆破區(qū)域。
二、作業(yè)階段
1. 炮眼鉆孔:遵循爆破設計,確保炮眼深度、角度和位置準確。
2. 裝藥與封孔:小心謹慎地裝填炸藥,使用雷管時注意連接質量,確保導通良好;封孔材料應能有效防止水進入。
3. 設置起爆裝置:采用非電起爆系統(tǒng),確保起爆線路清晰、無交叉,測試起爆器功能正常。
4. 安全撤離:完成準備工作后,立即撤離爆破區(qū),確保人員全部到達安全地帶。
三、引爆與后期處理
1. 起爆:按照預定的起爆順序進行,確保信號清晰,人員遠離。
2. 延時觀察:等待足夠安全的延時時間后,才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效果。
3. 廢棄物清理:及時清理廢棄的火工品,妥善處理炸藥殘留物和炮渣。
篇6
放炮員操作規(guī)程
放炮員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環(huán)節(jié):
1. 爆破材料的領取與檢查
2. 爆破點的選擇與布置
3. 鉆孔作業(yè)與裝藥
4. 爆破信號的發(fā)送與安全距離的設定
5. 爆破后的安全檢查與處理
篇7
綜采隊放炮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階段
1. 檢查炸藥與雷管:確保其無破損、潮濕或過期,且數量準確。
2. 安全距離:在裝藥前,確認人員遠離爆破區(qū)域至少100米。
3. 通訊設備:確保通訊設備正常運行,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及時聯(lián)絡。
二、裝藥與布線
1. 精確測量:根據地質條件,精確計算炸藥用量,合理布設炸藥。
2. 雷管連接:使用專用工具,確保雷管與炸藥連接牢固,防止松動。
3. 警戒設置:在爆破點周圍設立明顯警戒標志,并指定專人負責警戒。
三、引爆與監(jiān)控
1. 安全距離:引爆前,放炮員必須撤離至安全位置,距離爆破點不少于300米。
2. 引爆操作: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啟動引爆裝置,不得提前或延遲。
3. 監(jiān)控爆炸:通過觀察和監(jiān)聽,判斷爆破效果,如有異常立即報告。
四、爆后處理
1. 安全檢查:爆破后,待煙塵散盡,由專人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殘留火源。
2. 礦石清理:組織人員進行礦石清理,注意避開可能存在的未爆物品。
3. 記錄與匯報:詳細記錄爆破情況,包括炸藥用量、爆破效果及存在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篇8
放炮員操作指導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爆破器材的準備與檢查
2. 爆破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評估
3. 鉆孔與裝藥
4. 布線與起爆
5. 安全撤離與等待時間
6. 爆破效果檢查與清理
放炮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后,確定當班使用炸藥,雷管數量,填寫領取單。嚴禁攜帶不合格的瓦斯檢定器下井使用。
2、領取并檢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鑰匙扭到充電位置,氖燈要發(fā)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檢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電池有電。
3、領取放炮母線
(1)必須使用橡膠銅芯或聚氯乙烯鋼芯雙線電纜;
(2)放炮母線接頭除銹、扭結并用絕緣帶包好。
4、領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質炮棍,炮棍的直徑應略大于藥卷直徑。
5、領取炸藥
(1)持有區(qū)(隊)長、技術人員簽字蓋章的或經主管部門批準的火藥領取單到爆破材料發(fā)放站領取當班用的炸藥;
(2)只準領取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煤礦安全炸藥,嚴禁領取和使用非煤礦安全炸藥、黑火藥、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含水超過0.5%的銨銻炸藥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銨類炸藥。
6、領取電雷管
(1)只準領取瞬發(fā)電雷管或毫秒延期電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2)當面點清電雷管數量;
(3)嚴禁領用延期性電雷管、非電導爆管。
7、運送爆破材料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運送;
(2)放炮員和放炮員助手攜帶的炸藥數量不準超過局,礦規(guī)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應分裝在不同的容器內或分裝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間隔內并加鎖。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
(4)攜帶爆破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籠上下;
(5)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乘坐車輛時,不得與其他人同乘一列車,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車輛,每車不超過2人;
(6)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沿井筒上下;
(7)領到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8)嚴禁用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運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臨時存放時,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之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電器設施、不潮濕的安全地點;
(2)火藥箱內只準存放炸藥和電雷管,嚴禁將瓦斯檢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內。炸藥和雷管必須用隔板隔開,不許混放;
(3)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炮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炮藥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懸掛在于燥地點
9、裝配引藥
(1)只準由放炮員裝配引藥,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巷道內裝配引藥;
(3)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引藥只準裝一個雷管;
(5)裝配引藥,應先將炸藥卷頂部揉軟,用木扦或竹扦在藥卷的頂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后將電雷管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余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面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
(6)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沖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
(7)裝配引線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并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引藥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
10、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面及炮眼進行全面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1%時;
(2)工作面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wěn)定;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
(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
(5)有傘檐,炮道不符合規(guī)定,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6)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xiàn)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內煤粉未清除干凈;
(9)基本支護與特種支護不齊全,支護有損壞未處理。
(10)發(fā)現(xiàn)瞎炮未處理。
11、裝藥
(1)用掏勺將炮眼內的煤粉清理于凈
(2)用炮棍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不得強力沖擊,但要使藥卷間密實接觸;
(3)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后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手松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
(4)填炮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輕搗壓實。眼孔填夠炮泥,耍將腳線扭結,并盤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邊;
(5)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填水炮泥時應選緊靠藥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后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2、炮眼深度或封泥量的規(guī)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不準裝藥放炮;
(2)炮眼深度為0.6米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長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13、要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次裝藥分段放炮或分段裝藥分段放炮的方式進行裝藥作業(yè)。
14、設警戒
(1)聯(lián)線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須為警戒人員之一;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并要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
(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外;
(4)工作面若與其他采掘面貫通,在相距15米時,必須在要貫通處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局、礦的規(guī)定。
15、檢查及處理
在聯(lián)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以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聯(lián)線放炮。
(1)放炮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1%時;
(2)存在第20條的各項問題未處理或處理后又出現(xiàn)時;
(3)沒按第24條的規(guī)定設好警戒;
(4)放炮母線不足50米;
(5)應該掩蓋維護好的設施未進行掩蓋和維護;
(6)沒按規(guī)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長度不足;
(7)分段放炮時,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6、聯(lián)線
(1)要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放炮順序和聯(lián)線方法聯(lián)線放炮;
(2)嚴格執(zhí)行誰聯(lián)線誰放炮,即放炮母線聯(lián)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單排眼、雙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聯(lián)系都采用大串聯(lián)法,最后剩下的兩條腳線在未和母線聯(lián)結前要扭結成短路;母線未和腳線聯(lián)結前,兩端必須扭結成短路。
(4)母線與腳線聯(lián)結后,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后退出放炮地點。
17、放炮
(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lián)結后,放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聲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吹口哨并大聲叫喊:“快放炮啦”;
(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后,將母線聯(lián)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并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并大聲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氖燈閃亮穩(wěn)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
(4)炮響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后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結短路。
18、炮后檢查
(1)放炮員會同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放炮后的檢查工作,檢查及處理內容同第20、25條;
(2)通電后若沒有爆炸,用瞬發(fā)電雷管時至少5分鐘、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至少15分鐘后,放炮員方可沿線路檢查不爆的原因;
(3)在確屬由聯(lián)線不良造成不爆時,可以重新聯(lián)線放炮;
(4)若確屬瞎炮,應按第29條辦法處理。
19、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2)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余炸藥)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4)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2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
21、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并經班組長同意后,放炮員須吹長哨并大聲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面作業(yè)。
22、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規(guī)定地點或親自攜帶收藏。
23、清點剩余電雷管、炸藥,填寫消耗單并須經班組長簽字。當班要辦好爆破材料退還手續(xù),不準私藏電雷管及炸藥。
24、向下班放炮員交班,介紹當班工作情況。
25、升井后要將瓦斯檢定器或瓦斯檢定燈交回礦燈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