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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合同
2023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傳 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傳 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根據(jù)業(yè)務需要,委托乙方就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專項技術服務。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達成本協(xié)議,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項目名稱、階段及工作內容
1.1 項目名稱: 。
1.2 階 段: 。
1.3項目開展工作的內容:
第二條 技術服務質量及進度要求
2.1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
2.2 技術服務進度要求:。
第三條 項目技術標準、驗收標準
3.1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
3.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第四條 甲方須提交本項目有關的基礎資料及文件
4.1 ;
4.2;
4.3 。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過 向乙方提供上述材料 。
第五條 乙方的技術服務方式、服務時間
在甲方支付前期工作費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報告(送審稿)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專家評審通過后個工作日內,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報批稿),并協(xié)助獲取水行政主管部門發(fā)放的取水許可證書。
第六條 費用、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6.1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包括 和 總包干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組織報告評審,甲方負責協(xié)助,會務費和評審費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6.2本合同費用分 期支付,第一期支付 元(¥ .00),作為乙方項目現(xiàn)場調查、資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費,甲方應于合同生效后 5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期支付元(¥ .00),在本項目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評審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三期 元(¥ .00)在本項目甲方獲取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取水許可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6.3甲方通過 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為本合同所有費用的唯一收款賬戶:
開 戶 行:
開 戶 名:
銀行賬號:
6.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費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開具由甲方要求并確認的增值稅發(fā)票種類,甲方應按照稅務機關開票要求提供稅務登記證、納稅人識別號(不得簡寫)、法定地址、日常聯(lián)系電話、開戶銀行全稱及其賬號。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應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乙方收到甲方材料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審查確認甲方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約定,逾期不予確認的視為材料符合約定。
甲方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及文件超過合同約定時間 個工作日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規(guī)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時間相應順延。
7.2 按第六條規(guī)定內容、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
7.3甲方變更委托編制項目內容或所提交資料發(fā)生較大變更(如建設項目的性質、規(guī)模、地點、用水規(guī)模、生產(chǎn)工藝等),造成乙方返工的,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還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同時,乙方完成成果的時間順延。
7.4在項目審批過程中,由于政策因素(如審批權限、政策改變、選址不合理等)導致審批不通過,乙方不予承擔責任,具體解決方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原則上該編制工作還由乙方承擔,但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乙方已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7.5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開始編制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前期工作費用;已開始編制工作的,甲方應根據(jù)乙方已進行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項目包干價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項目包干價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提供所有資料僅限于乙方對本項目的使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保密。
8.2 乙方負責組織高水平的團隊進行該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編制工作。
8.3 積極協(xié)助甲方參加該項目的評審會,負責對專家組提出的報告錯漏進行修改或補充。
8.4 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報批稿)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存檔 份、其余 份由乙方負責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取水許可證(原件份)。
8.5對在執(zhí)行業(yè)務過程中知悉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給甲方及審批單位以外的第三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限、質量標準將水資源論證報告(送審稿)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或逾期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報批稿)的,每逾期1個工作日按合同總價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乙方逾期將符合本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水資源論證報告(送審稿)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者逾期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報批稿)達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根本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專項技術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限付清合同款項的,每延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第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lián)系人。項目聯(lián)系人承擔責任為:協(xié)商處理合同約定事項。聯(lián)系人按本合同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工作聯(lián)絡。雙方通過本合同載明的聯(lián)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fā)送相關通知等,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
一方變更項目聯(lián)系人或聯(lián)系方式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擔因此而引起相關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文件的交接方式除當面交付簽收外,一方在事先通知(包括短信、電話、郵件等方式)對方的前提下還可通過郵政部門向本合同載明的地址郵寄送達,郵件寄出后兩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仍未能達成協(xié)議,任何一方可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守約方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守約方支付給第三方的賠償費用、違約金、仲裁費用、律師費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簽署補充和修改文件,這些補充和修改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蓋章即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履行完畢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合同書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項目的水資源論證技術咨詢服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咨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根據(jù)《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要求,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完成 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
2、乙方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在甲方提供的資料基礎上,通過項目現(xiàn)狀分析、取水水源論證和用水合理性論證、退(排)水情況及其對水環(huán)境和其他用水戶權益的影響分析等,提出項目允許取水量意見及水資源保護措施等。
3、咨詢最終成果以《 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形式交付甲方,并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資料之日起,乙方應在 日之內編制完成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或表),并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5、通過審查后,乙方應在 日之內提供給甲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報批稿壹式 份。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武漢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開展水資源論證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
三、甲方的協(xié)作事項: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 (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完成本項目水資源論證所需資料,現(xiàn)場踏勘和監(jiān)測所需工作條件。
2、資料包括:工程項目建議書批復或其他立項材料、選址意見書及紅線附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方案及批復等。經(jīng)審查后,乙方應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3、現(xiàn)場踏勘:甲方須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踏勘現(xiàn)場和監(jiān)測提供條件,了解項目有關情況。
其它: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本項目的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jīng)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于其它場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報批稿時應將資料歸還甲方。
五、審查方式:
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項相關要求編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采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審查,由評審專家組出具項目評審意見作為審查證明。
六、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總費用: 元(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合同簽訂后 日內;
元,時間:報批稿提交后 日內。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正規(guī)發(fā)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及其相應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一)乙方違約責任: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環(huán)評報告,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賠償總費用的‰,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向甲方支付總費用%的違約金;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的項目基礎資料外泄,則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zhí)三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本合同包括附件:
附件一 項目委托任務書
附件二 項目組人員表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 托 方(甲 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 系 人(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受 托 方(乙 方)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 系 人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第3篇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合同
2023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技術服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
項目的水資源論證技術咨詢服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咨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根據(jù)《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要求,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完成 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
2、乙方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在甲方提供的資料基礎上,通過項目現(xiàn)狀分析、取水水源論證和用水合理性論證、退(排)水情況及其對水環(huán)境和其他用水戶權益的影響分析等,提出項目允許取水量意見及水資源保護措施等。
3、咨詢最終成果以《 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形式交付甲方,并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資料之日起,乙方應在 日之內編制完成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或表),并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5、通過審查后,乙方應在 日之內提供給甲方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報批稿壹式 份。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武漢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開展水資源論證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
三、甲方的協(xié)作事項: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 (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完成本項目水資源論證所需資料,現(xiàn)場踏勘和監(jiān)測所需工作條件。
2、資料包括:工程項目建議書批復或其他立項材料、選址意見書及紅線附圖、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方案及批復等。經(jīng)審查后,乙方應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3、現(xiàn)場踏勘:甲方須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踏勘現(xiàn)場和監(jiān)測提供條件,了解項目有關情況。
其它: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本項目的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jīng)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于其它場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報批稿時應將資料歸還甲方。
五、審查方式:
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項相關要求編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采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審查,由評審專家組出具項目評審意見作為審查證明。
六、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總費用: 元(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合同簽訂后 日內;
元,時間:報批稿提交后 日內。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正規(guī)發(fā)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及其相應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一)乙方違約責任: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環(huán)評報告,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賠償總費用的‰,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向甲方支付總費用%的違約金;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的項目基礎資料外泄,則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zhí)三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本合同包括附件:
附件一 項目委托任務書
附件二 項目組人員表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 托 方(甲 方)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 系 人(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受 托 方(乙 方)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聯(lián) 系 人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第4篇 供用水資源合同范本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水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表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表處的水壓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戶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條 熱水量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 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裝時應當?shù)怯涀?。供、用水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jīng)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表時,供水人按照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jù)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規(guī)定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
2、水費結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
(二)產(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____個月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峰季節(jié)因供水能力不足,經(jīng)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并網(wǎng)作業(yè)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表和收費周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復核和校驗。對水表因自然損壞造成的表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__________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于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表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