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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橋梁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設計工程名稱:
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xié)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j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jīng)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guī)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yè)經(jīng)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jīng)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shù)确矫娴膮f(xié)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jīng)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jīng)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shù)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guī)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乙方必須根據(jù)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jīng)濟協(xié)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初步設計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jīng)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另訂合同。已經(jīng)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shù)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shù)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jié)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jié)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甲方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jù)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xù)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jīng)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guī)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第2篇 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 .
服務類別:工程造價咨詢( )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合同簽定后,咨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資料之日起 天內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七、本合同壹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zhí)肆份,咨詢人執(zhí)貳份。
(簽章頁)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帳戶名稱:
帳 號: 帳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三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雙方約定就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款做如下修訂補充,如與標準條件有不同的,以本專用條件為準。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一)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適用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細則》;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
國家、自治區(qū)、欽州市建設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及相關文件。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jīng)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咨詢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出具咨詢所需資料的清單,委托人應及時按照該清單向咨詢人提供資料,如咨詢人發(fā)現(xiàn)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完整的,應當自初次收到資料起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一次性書面提出補充資料清單,否則視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與造價咨詢有關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如因委托人的答復不及時造成時間延后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咨詢人提供成果文件時間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jīng)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根據(jù)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二十四條,酬金比率為 。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相關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應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咨詢服務酬金:
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合同價為: ,費用已包含咨詢服務費、交通差旅費、利潤、稅金等。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支付流程:項目工程預算經(jīng)主管部門審定備案后,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請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請款函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人民幣 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加協(xié)議條款: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某一方無故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的,終止合同方應支付對方 5000元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遭受損失的,解除合同方應賠償損失。
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詢人造價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日歷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二向咨詢人支付滯納金。
如咨詢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詢成果的,除支付違約金外,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詢人賠償損失。
如咨詢人因其過錯原因造成造價誤差率超出行業(yè)標準的,每超1%,委托人有權扣減1%的造價咨詢服務費。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第3篇 橋梁建設施工設備租賃合同
2023橋梁建設施工設備租賃甲方(承租方):
河南省周口源達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合同部制
乙方(出租方):
機械名稱及型號:
簽定日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工程機械租賃有關事項達成協(xié)議,簽定本合同,雙方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約定
自年月日起,至年止,甲方因施工需要,承租乙方下列設備,雙方約定租金每月(大寫):元(¥:);每月按30天計算,租期不足一個整月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每天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計算。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期付給乙方租金,對機械有監(jiān)督使用權,在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規(guī)定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聽從安排和調配,積極配合甲方施工需要;如因不聽從甲方人員調遣,造成甲方誤工或引發(fā)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只負責乙方機械的燃油費用,其他各種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3、因甲方施工人員指揮不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粗心大
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安全事故的責任;
4、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性能良好,并配備足夠的、具有相應操作資質證書的操作人員操作機械;甲方負責安排乙方人員的食宿,生活用品自備;
5、乙方機械收工時必須停放在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負責乙方機械的停車安全,承擔機械被偷盜的責任;
6、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無權把機械設備轉租第三方;乙方也不得把機械設備另租第三方;
7、甲方根據(jù)工程進展和需要,有權決定機械租賃期限、終止或續(xù)簽本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8、工程結束、租賃期滿,結清租賃費用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國家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或由甲方代扣稅金。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機械進場時,甲方支付乙方單程進場運費元,退場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
四、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充分利用雨天或工程施工間隙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正常維修正常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天(含天),甲方照付租金,超過天,甲方不再承擔維修時間的臺班費用,因耽誤時間而引發(fā)的機械費用,從乙方租金中扣除;
2、連續(xù)下雨天(含,計機械租賃費;超出月租賃費用中扣除;
3、每天應扣除的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除計算;
六、合同生效方式
此合同一式二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憑著協(xié)商的原則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框架內處理。此合同雙方簽字認可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4篇 橋梁建設工程發(fā)電機租賃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發(fā)電機租賃甲方:
乙方:
根據(jù)工程施工需要,依據(jù)民法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簽定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明細、用途及使用地點
租賃設備名稱:租賃用途:使用工程項目:月29日。
三、租賃費用
1、租賃費用為每個月含稅金額元計算。
2、租賃最后截止時間按雙方共同簽署作業(yè)工票為準。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設備單程運費。
2、因甲方指揮不當,導致設備損壞及機械事故,由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隨車人員的食宿及必要的生活條件。
4、甲方應在乙方設備維修、保養(yǎng)時提供必要修理費用,借用資金在設備租賃費中扣除。
5、甲方應在施工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作好安全生產(chǎn)及技術交底工作。
乙方:
1、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和熟練的操作人員。
2、乙方隨機人員應服從甲方現(xiàn)場指揮人員安排,遵守甲方現(xiàn)場管理規(guī)章制度,配合甲方正確使用設備完成施工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規(guī)操作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3、乙方設備應達到完好狀態(tài),每月正常工作天數(shù)不少于二十八天,如少于二十八天按少于天數(shù)抵減月租金,每天按400.00元扣除。
4、乙方設備保養(yǎng)應在非施工時進行,出現(xiàn)故障抓緊搶修,否則按上款處理。二、租賃期限:甲方向乙方租用設備,租期起始時間為20xx_年5
5、甲方提供負責提供主油。不負責機車的副油供給。
五、雙方約定
除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外,未經(jīng)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5000元。甲方應在工期結束后,完全支付設備租賃費,在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作業(yè)時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租賃費按三條2款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第5篇 橋梁建設施工安全合同
2023橋梁建設施工安全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確保構造物施工的安全生產(chǎn),保障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上列雙方對甲方位于的構造物工程,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安全施工協(xié)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進行該工程的施工,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嚴格管理和進行安全生產(chǎn)教育,保障施工合同期內沒有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如發(fā)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工程開始施工后,乙方必須首先按設置明顯的安全施工標志和彩條布或防護網(wǎng),夜間必須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紅燈),以確實保障過往車輛及行人安全,若因安全標志設立或其他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所產(chǎn)生的任何經(jīng)濟及民事、刑事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施工,必須在保障道路暢通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乙方對施工挖出的廢料和構造物施工用的構件及其他涉及施工的物品必須及時清運或放于安全地帶,絕不允許影響車輛及行人的安全通行,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以上條款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果乙方保障不了安全,甲方有權解除施工合同,終止乙方對該工程的施工行為和權利。
五、該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施工完畢后,自行解除。
甲方(簽字):聯(lián)系電話:
乙方(簽字):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