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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模板 第2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2020版) 第3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 第4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新 第5篇上海市委托拍賣合同書 第6篇上海委托拍賣合同
第1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
(1)自行鑒定
(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日內,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2020版)
委托人:
拍賣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 上海 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鑒定費用由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拍賣人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交物/交單)。
第五條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的傭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條拍品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 違約責任 ,委托人有權 解除合同 。
第八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拍賣標的保留價%的 違約金 。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定處理。委托人:(簽字或蓋章)證照及號碼: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開戶銀行及帳號:委托 代理 人:聯(lián)系方式:
拍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傳真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蓋章)開戶銀行及帳號:委托代理人:聯(lián)系方式:
《上海市拍賣業(yè) 委托拍賣合同 》(版)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版)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號拍賣標的名單位數(shù)量質量(瑕疵新舊程度委托保留價拍賣人記錄
稱情況)
委托人(公章、簽名)
第3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略)
第4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新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略)
第5篇 上海市委托拍賣合同書
上海市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合同編號:
委托人:
拍賣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鑒定費用由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拍賣人應于年月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年月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交物/交單)。
第五條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的傭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條拍品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拍賣標的保留價%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帳號: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拍賣人:(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帳號: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人(公章、簽名)拍賣人(公章、簽名)
第6篇 上海委托拍賣合同
2022上海委托拍賣委托人(甲方)
拍賣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賣如下拍賣標的: 如實填寫拍賣標的的質量和瑕疵〔見《委托拍賣標的清單》(附件1)〕。
(二)甲方保證委托拍賣標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等資料〔見《委托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附件2)〕。甲方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拍賣前乙方應將已知或應知拍賣標的的質量和瑕疵如實告知競買人。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一)拍賣標的的保留價由甲方確定后填寫(見附件1)。
(二)保留價需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鑒定、評估
(一)拍賣標的需要鑒定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鑒定。
1.由乙方自行鑒定。
2.委托其他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 方承擔。
(二)拍賣標的需要評估的,由 方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第一次拍賣。
第五條 拍賣標的的保管
(一)保管人: 。
(二)雙方約定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拍賣標的交給乙方,并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
(三)保管地點: 。
(四)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賣活動結束之日起 日內取回拍賣標的。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展示
(一)乙方應于拍賣會舉行日前 日展示拍賣標的。
(二)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拍賣標的展示期前將拍賣標的狀況制作清單、圖片和實物小樣等封樣資料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拍賣成交標的的交付
(一)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拍賣成交后,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買受人款項后 日內憑乙方的有效憑證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二)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拍賣成交后,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價款后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三)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成交標的應與展示期提供競買人看樣的狀況相一致。
(四)拍賣成交標的需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交付以登記完成為準。
第八條 傭金、稅費及其支付的方式
(一)拍賣成交的,甲方應承擔傭金和稅金。
(二)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應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三)甲方應付款項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1.拍賣成交的,乙方于成交日起 日內在甲方所有的成交價款中扣除。
2.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按以下約定方式支付: 。
3. 。
(四)甲方應承擔的稅金由乙方代繳。
第九條 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
(一)拍賣成交后,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乙方在拍賣成交標的交付完成之日起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傭金和稅金)支付給甲方。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拍賣成交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傭金和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支票;□匯款。
(二)其他支付方式: 。
第十條 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
(一)因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拍賣成交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執(zhí)行。乙方在依法獲得的買受人違約金中,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乙方在扣除應收傭金、費用后,余額歸甲方。
2.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買受人違約金。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七項履行。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對保密事項的約定: 。
第十二條 保險
雙方對保險事項的約定: 。
第十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
(二)拍賣開始前,甲方有權隨時撤回委托,但撤回時應向乙方支付已經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三)委托拍賣標的鑒定或評估的結論與本合同約定不相符時,乙方有權要求變更。甲方不同意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拍賣未成交的,甲方可連續(xù)變更保留價再次拍賣或者撤回委托。甲方在拍賣未成交后 日內未作明確意思表示和變更保留價的,視為撤回委托。
(五)本合同終止前,甲方不得將本合同所載標的另行委托他人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拍賣;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以擊槌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拍賣成交。
(八)當拍賣活動或委托拍賣標的出現(xiàn)法定中止情形時,乙方應當中止拍賣。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復拍賣,拍賣時間和期限另行約定。
(九)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拍賣成交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及相關事項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傭金或費用的,應向乙方支付每日 元的違約金。
(二)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取回拍賣標的的,應向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保管費,保管費為每日 元;逾期日,乙方有權提存。
(三)拍賣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標的與拍賣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應按拍賣成交價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傭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責任而造成的乙方的經濟損失。
(四)乙方未按約定舉行拍賣會的,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五)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賠償金額: 。
(六)乙方低于拍賣標的保留價成交的,應補足成交價與保留價之間的差額,并按下列方式處理: 。
(七)拍賣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
2. 。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3.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 份。
附件:1.委托拍賣標的清單
2.委托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
甲方(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拍賣人) (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