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總目標5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總目標(五)
1.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
2.掌握在緊急狀態(tài)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3.教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4.教職工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及處置突發(fā)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5.教師掌握識別學生心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護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6.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
第2篇 學校管理實驗小學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
實驗小學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guī)定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章,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學校安全教育管理,應當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指定安全防范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并負有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三條 學校對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應當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則。做好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教育管理
第四條 學校應當重視和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有一名校長分管負責,并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第五條 學校安全教育應根據(jù)各級各類學校的特點及學生的年齡特征,有針對性的進行。利用安全案例進行防盜、防火、防病、防中毒、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注重心理疏導,克服心理障礙,做到防患于未然。應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組織開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動,鍛煉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
第六條 學校應確定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或人員,明確其職責,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xié)作,積極配合。
第七條 實行安全管理領導責任制,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納入學校領導任期責任目標,落實到年級、班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第八條 學校應根據(jù)各自的類別層次,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原國家教委頒布的《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
第九條 按照部委規(guī)章和地方性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強化管理措施,學校應整頓校園治安秩序,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huán)境.
第十條 學校負責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部門及單位或工作人員應當經(jīng)常注意抓好門衛(wèi)管理、課間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交通秩序安全管理、校園公共場所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減少和避免各類案件和事故發(fā)生。
第十一條 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條 學校安全工作應當以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強化防范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第十三條 學校各部門、各單位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針對可能或容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指定相應的安全防范制度,作到有章可循,有據(jù)可依。
第十四條 學校可根據(jù)環(huán)境條件與安全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對日常教學和各項活動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預先防范。
第十五條 學校應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校舍管理,經(jīng)常檢查維修,發(fā)現(xiàn)危險房舍,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預防校舍倒塌事故發(fā)生。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須安排人員值班,隨時觀察險情。
第十六條 學生外出實習、參觀、旅游等乘坐的車輛必須安全可靠,駕駛人員必須證明齊全,經(jīng)驗豐富。學生徒步或乘車外出,應自覺遵守有關安全的規(guī)定,預防交通事故發(fā)生。
第十七條 學校應重視和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范,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措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齊配足滅火器材,落實值班制度,預防火災事故。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經(jīng)常進行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和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應根據(jù)兒童學生的特點和可能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條件、環(huán)境等客觀因素,做好各項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預防非正常傷亡事故發(fā)生。建有樓房的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護欄和扶手必須完好堅固、走廊樓梯照明設備齊全;出早操班主任老師要提前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學生上體育課,參加勤工儉學勞動等,應有老師跟班、帶隊,現(xiàn)場組織指導,以防發(fā)生意外傷亡。實行學生外出春游、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學?;蚰昙壂@準后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中小學校須有學校領導或老師帶隊,并有安全保障措施。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應根據(jù)發(fā)生安全 事故的特點和規(guī)律性,指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氣中毒、防自然災害等各項工作。
第十九條 學校應重視和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強化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建立學生治安服務隊和教職工治安聯(lián)防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做好防盜,防破壞、防不法侵害工作,預防刑事、治
安案件。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產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延誤。
第二十一條 學生人身和財產發(fā)生一般傷害和損失事故后,學校應急時調查處理,根據(jù)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并予以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行政、法律處分。學校對事故調查后認為涉及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及時與公安部門聯(lián)系,協(xié)助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 重大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應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事故處理結束后,應書面報告學校教育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 發(fā)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事故,在場師生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學院或公安部門,并積極采取救護措施。發(fā)生在校園內的案件或事故,學院應迅速采 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減輕傷亡或損失。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校園內重傷、非正常死亡或個人遭受財產重大損失,學校應采取措施進行搶救,保護現(xiàn)場,穩(wěn)定情緒,協(xié)同公安等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因學?;蛴嘘P部門的責任發(fā)生死亡、重傷或殘疾,由學校或有關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做好處理及善后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或不按要求活動而發(fā)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忽視安全生產、管理不善;工作不負責任,違章指揮;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對學生造成嚴重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視具體情況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責令檢查、賠償損失、責任 。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校不歸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學生承擔責任;學生假期或節(jié)日離?;丶野l(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放學離?;丶野l(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因退學、轉學、畢業(yè)等辦理離校手續(xù)后發(fā)生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對擅自離校不歸的或學校不知去向的學生,學校應及時尋找并報告當?shù)毓膊块T,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校內正常學習生活以及由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而發(fā)生的事故,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處理。
第二十九條 學生因病死不由學校承擔的意外死亡,學校不承擔喪祭費。如家庭確有困難者,學校可參照本規(guī)定。
第三十條 因保護國家財產和他人人身安全、見義勇為而致殘或英勇犧牲的學生,學校應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并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三十一條 學??蓜訂T學生積極參加人身保險。
第三十二條 對事故處理不服或持有異議者,可向上一級行政部門申請復議,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3篇 學校宿舍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1.宿舍安全和設施設備安全使用的第一負責人。
2.建立住宿學生及其家長檔案,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建立住宿生班級管理和班主任聯(lián)系制度,管理好學生家長和班主任的聯(lián)系電話。
3.在學校德育處(學生處)和保衛(wèi)處的指導下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每個宿舍設宿舍長,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住宿生的各項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按時開關宿舍大門,嚴禁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認真落實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時不得睡覺。宿舍大門朝外開,夜間嚴禁上鎖。
5.定期檢查維護宿舍各類設施和用品(門、窗、水、電、床、柜、暖氣等),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相關領導或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消除隱患。
6.加強宿舍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開展宿舍區(qū)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每間宿舍門后張掛疏散線路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7.掌握消防栓、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突發(fā)事件來臨時,組織學生有序疏散并及時上報。
8.嚴格執(zhí)行學生請銷假制度,學生請假回家要填寫請假登記表,并告知家長和班主任,取得他們的同意方能準假。
9.每晚熄燈前,清點各宿舍人數(shù),發(fā)現(xiàn)有學生未歸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時與家長和班主任聯(lián)系。
10.每晚熄燈后,認真巡邏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并督促學生就寢,同時認真檢查門、窗、水、電。巡邏時若發(fā)現(xiàn)學生生病,應及時與值班校醫(yī)聯(lián)系診治,嚴重的要立即送往醫(yī)院,并告知家長和班主任。
11.學生上課后,逐個檢查宿舍。發(fā)現(xiàn)滯留在宿舍的學生要問明情況,如有生病的學生,要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環(huán)境衛(wèi)生和噴灑消毒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評比宿舍衛(wèi)生并公布,對宿舍內務和衛(wèi)生差的要及時進行教育,并限時整改。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4篇 晶華學校網(wǎng)絡信息中心機房安全管理規(guī)定
華晶學校網(wǎng)絡信息中心機房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非本中心人員不得使用本機房的任何計算機;
二、未經(jīng)許可,任何非本單位人員不得進入服務器機房;
三、任何部門欲接Internet均需主管校領導批準;
四、不得瀏覽、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傳***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五、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播上述所禁止的內容,或者從事其他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第5篇 學校安全管理問題改進措施
學校安全工作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推進學校素質教育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在實際工作中,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沒有得到廣大師生和家長的足夠重視,雖然上級領導和學校領導逢會必講,但安全教育往往被成績所取代,加之教師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知識有限,安全教育常常流于形式;師生、家長、領導追求的是升學率、合格率和優(yōu)秀率,安全管理并沒有落到實處,只有出了安全事故,才逐層追查責任,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1、師生、家長安全意識淡薄;2、教師的安全知識不夠;3、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4、安全監(jiān)管、督察不到位; 5、學生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不到位;6、學校與家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不明確。
學校應該把安全教育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家校聯(lián)合,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實責任,打造“平安校園”,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以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讓學生平安的往返學校,確保每一位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學校應竭力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確保校園安全,提高學校的安全管理,主要做到:
1、安全工作領導到位。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門衛(wèi)、各科室工作人員、班主任為成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體系,使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2、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學校要不斷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班主任安全工作制度”、“課堂安全制度”和“突發(fā)事件安全工作預案” 同時,加強校園安保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實行校園安全日巡視制度,一月一總結。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開展一些切實可行的安全演練項目,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學校無重大傷害事故發(fā)生。
3、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學校與教師、班主任;班主任與監(jiān)護人簽定《安全責任書》,使每位老師、家長都明確自己的責任,共同抓好安全工作,真正做到責任到人。
4、安全工作宣傳到位。學校開學第一課為安全教育課,利用校園廣播向學生進行系列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堅持以經(jīng)常性教育和專項教育相結合,以校內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結合,以課內教育和課外教育相結合,以面向全體學生和重點對象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法制教育與宣傳。一方面發(fā)揮學校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請他們定期為全校師生作法制宣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櫥窗、板報、班會、演講、征文、參觀、觀看法制教育專題片等形式,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保護的意識。確保 “四個不發(fā)生”,即學校不發(fā)生人員傷亡和重大資產損失的惡性案件;不發(fā)生師生犯罪事件;不發(fā)生惡性治安事故;不發(fā)生集體性滋事事件。
5、校內外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學校對校舍、體育設施、消防器材、電源線路、周邊環(huán)境及其它安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并根據(jù)檢查情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6、是加強住校生的管理。值周領導、教師和管理宿舍的教師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住校生做到離校到校一律點名,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xù)。
7、加強留守兒童的管理。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學習、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存在許多漏洞、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國家應加大投資,特別是建設好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可以解決“留守兒童”無人照看、學習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問題,解除進城務工農民工的“后顧之憂”。其次家長要營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huán)境,不能以犧牲孩子的成長和未來為代價來換取眼前的利益;要與學校和老師保持經(jīng)常性聯(lián)系,隨時了解子女學習和發(fā)展情況,并對他們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另外學校加要強管理,特別是對留守兒童的道德、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引導他們健康的成長,學校應建立心理咨詢室。
7、加強門衛(wèi)管理制度。為了校園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學校門衛(wèi)值班領導和教師,堅持24小時值班制,登記進出學校的閑雜人員,確保校園安全。
8、進一步完善了各類《應急預案》,組織好應急演練,提高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學校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的專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總之,校園的安全要與家庭和社會各方面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安全伴我在校園,平安校園在身邊”的輿論氛圍,這樣,我們的校園才能成為真正的平安校園。
第6篇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制定全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蒲城縣普通中小學、民辦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各類托幼機構。
第三條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須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通過推行規(guī)范化管理,不斷深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內涵,全面提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fā)生的目的。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設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財務管理制度、應急處理機制和報告制度、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設施與環(huán)境
第五條:學校新建、擴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jù)就餐人數(shù)合理規(guī)劃設置食堂數(shù)量,就餐人數(shù)超過2000人的學校應分設若干個食堂。原則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學生設一個食堂,每個食堂的使用面積(不含職工餐室和學生用餐場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獨立設置的教職工專用食堂使用面積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條件的初中及以上學??筛鶕?jù)寬敞、實用的原則適當擴大面積。
第七條:學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jīng)營,原衛(wèi)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xù)使用。在餐廳醒目位置應設置食堂從業(yè)人員監(jiān)督臺、健康證明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公示欄、食品衛(wèi)生警示標語。
第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從業(yè)人員準入及崗位責任制度,并統(tǒng)一設計、制作,張貼在相對應的各功能用房內。設置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欄,每月更新一次宣傳內容,宣傳資料齊全,存檔、記錄齊全。
第九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應的自查自糾整改措施,記錄齊全。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試,學習材料、學習記錄、試卷和考核積分表齊全。
第十條:學校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要合理,名稱要統(tǒng)一,應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時功能用房的定位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食品處理區(qū)全部功能間都在室內,要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粗加工間(區(qū))、切配間(區(qū))、烹調間(區(qū))(含蒸煮間)、洗消間(區(qū))(或洗滌間、消毒間)、備餐間(區(qū))、更衣間。粗加工間、切配間、烹調間應配有密閉干濕垃圾桶,規(guī)模較大的食堂應分設男、女更衣間,內設更衣設施,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
第十一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間(區(qū)),占食品處理區(qū)(全部后堂)面積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塵防蠅設施,并配備貨架或放置食物的貨櫥,與餐廳切配間、烹調間等分開。加工場所的地面、墻裙應該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溝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暢,便于沖洗排水。食品粗加工應有足夠供水,所供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粗加工場所應有三個以上水池,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滌拖把等清潔用品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加工經(jīng)營場所面積超過500㎡要有獨立的清潔工具存放場所。
第十二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切配間(區(qū)),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鋪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沖洗清掃。墻裙應貼有白瓷磚,并無污跡和食物殘渣,墻壁、天花板的油漆無脫落、無霉斑,下水道通暢,有食品冰箱和帶蓋的廢棄物箱(桶),加工下來的廢棄物及時倒入箱內,并當日清除。切配結束,應及時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潔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第十三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烹調間(區(qū))并與切配間(區(qū))累計占食品處理區(qū)的面積≥50%,并按照原料進入、加工、成品供應流程合理布局。內墻壁應有瓷磚或采用其他淺色、無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頂棚;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地板磚鋪設,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頂棚應用無毒、無異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臺采用不銹鋼臺面,灶面、灶臺墻壁及灶前地面要經(jīng)常洗刷,做到無油污、無積灰、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工作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場所清潔。
第十四條:職工用餐場所應設置相對獨立的餐室;學生用餐場所應根據(jù)用餐學生數(shù),獨立設置能容納全部就餐學生的餐廳,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師生用餐場所應配備相應的飯桌、飯具保潔櫥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guī)定距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三章? 食品采購與貯存
第十六條:學校應明確專人負責食品的采購索證和驗收索證。索取的證件主要包括供貨商的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質量報告書、檢驗報告單、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質量合格證、水產品質量合格證等復印件。負責采購人員應學習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的基本知識,了解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負責采購人員應建立學校食品采購索證登記薄,做到每日登記,采購記錄項目包括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jù)、購進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對肉品及水產品質量合格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市場準入合格證進行逐日粘貼。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添加劑專用櫥柜存放,標示要明顯。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應到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場所定點采購,以保證其質量。采購后要臺帳齊全,逐日登記。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中文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2、未經(jīng)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調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食品及其原料的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時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庫房應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設施,門口有金屬擋板。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志,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有明顯區(qū)分標志。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
第十八條:學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的訂購人員在訂餐時,應確認生產經(jīng)營者取得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上注有“送餐”或“學生營養(yǎng)餐”的許可項目。不得向未經(jīng)許可的生產經(jīng)營者訂餐;不得訂購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葷涼菜食品。要按照訂餐要求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驗收,嚴把供餐質量關。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條: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爛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條:挑揀好的蔬菜在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10分鐘以上,再經(jīng)充分沖洗。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第二十一條: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須在專用操作臺上進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應當保持潔凈,放在清潔的容器內,并置放于貨架上避免污染。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應嚴格進行區(qū)分,并有明顯標志,使用后應洗凈,定位存放。當天切配的食品原料應當天烹調加工。
第二十二條:烹調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冷凍食品在常溫條件下解凍后加熱加工,方可繼續(xù)出售。
第二十三條:面點加工間應配備半成品操作臺、烘烤爐(箱)和專用涼凍柜或成品柜。從事面點制作的人員應認真檢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餡心的質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面粉和餡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點心的操作間以及制作冷葷涼菜的熟食間,應當設置空氣消毒裝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應配備空調和冷藏設施。學校要限制食堂制作涼菜。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二十四條:備餐間應配備專用的留樣冷藏冰箱、空氣消毒裝置和洗手設施,并且標志明顯。每餐的所有食品應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閉專用容器內留置于專用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二十五條: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5749-2006,水池、柜、桶應密封上鎖,定期消毒,并由專人管理。
第7篇 某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制定全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蒲城縣普通中小學、民辦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各類托幼機構。
第三條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須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通過推行規(guī)范化管理,不斷深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內涵,全面提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fā)生的目的。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設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財務管理制度、應急處理機制和報告制度、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設施與環(huán)境
第五條:學校新建、擴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jù)就餐人數(shù)合理規(guī)劃設置食堂數(shù)量,就餐人數(shù)超過2000人的學校應分設若干個食堂。原則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學生設一個食堂,每個食堂的使用面積(不含職工餐室和學生用餐場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獨立設置的教職工專用食堂使用面積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條件的初中及以上學??筛鶕?jù)寬敞、實用的原則適當擴大面積。
第七條:學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jīng)營,原衛(wèi)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xù)使用。在餐廳醒目位置應設置食堂從業(yè)人員監(jiān)督臺、健康證明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公示欄、食品衛(wèi)生警示標語。
第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從業(yè)人員準入及崗位責任制度,并統(tǒng)一設計、制作,張貼在相對應的各功能用房內。設置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欄,每月更新一次宣傳內容,宣傳資料齊全,存檔、記錄齊全。
第九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應的自查自糾整改措施,記錄齊全。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試,學習材料、學習記錄、試卷和考核積分表齊全。
第十條:學校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要合理,名稱要統(tǒng)一,應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時功能用房的定位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食品處理區(qū)全部功能間都在室內,要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粗加工間(區(qū))、切配間(區(qū))、烹調間(區(qū))(含蒸煮間)、洗消間(區(qū))(或洗滌間、消毒間)、備餐間(區(qū))、更衣間。粗加工間、切配間、烹調間應配有密閉干濕垃圾桶,規(guī)模較大的食堂應分設男、女更衣間,內設更衣設施,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
第十一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間(區(qū)),占食品處理區(qū)(全部后堂)面積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塵防蠅設施,并配備貨架或放置食物的貨櫥,與餐廳切配間、烹調間等分開。加工場所的地面、墻裙應該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溝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暢,便于沖洗排水。食品粗加工應有足夠供水,所供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粗加工場所應有三個以上水池,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滌拖把等清潔用品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加工經(jīng)營場所面積超過500㎡要有獨立的清潔工具存放場所。
第十二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切配間(區(qū)),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鋪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沖洗清掃。墻裙應貼有白瓷磚,并無污跡和食物殘渣,墻壁、天花板的油漆無脫落、無霉斑,下水道通暢,有食品冰箱和帶蓋的廢棄物箱(桶),加工下來的廢棄物及時倒入箱內,并當日清除。切配結束,應及時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潔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第十三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烹調間(區(qū))并與切配間(區(qū))累計占食品處理區(qū)的面積≥50%,并按照原料進入、加工、成品供應流程合理布局。內墻壁應有瓷磚或采用其他淺色、無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頂棚;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地板磚鋪設,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頂棚應用無毒、無異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臺采用不銹鋼臺面,灶面、灶臺墻壁及灶前地面要經(jīng)常洗刷,做到無油污、無積灰、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工作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場所清潔。
第十四條:職工用餐場所應設置相對獨立的餐室;學生用餐場所應根據(jù)用餐學生數(shù),獨立設置能容納全部就餐學生的餐廳,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師生用餐場所應配備相應的飯桌、飯具保潔櫥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guī)定距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三章 食品采購與貯存
第十六條:學校應明確專人負責食品的采購索證和驗收索證。索取的證件主要包括供貨商的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質量報告書、檢驗報告單、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質量合格證、水產品質量合格證等復印件。負責采購人員應學習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的基本知識,了解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負責采購人員應建立學校食品采購索證登記薄,做到每日登記,采購記錄項目包括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jù)、購進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對肉品及水產品質量合格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市場準入合格證進行逐日粘貼。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添加劑專用櫥柜存放,標示要明顯。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應到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場所定點采購,以保證其質量。采購后要臺帳齊全,逐日登記。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中文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2、未經(jīng)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調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食品及其原料的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時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庫房應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設施,門口有金屬擋板。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志,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有明顯區(qū)分標志。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
第十八條:學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的訂購人員在訂餐時,應確認生產經(jīng)營者取得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上注有“送餐”或“學生營養(yǎng)餐”的許可項目。不得向未經(jīng)許可的生產經(jīng)營者訂餐;不得訂購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葷涼菜食品。要按照訂餐要求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驗收,嚴把供餐質量關。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條: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爛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條:挑揀好的蔬菜在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10分鐘以上,再經(jīng)充分沖洗。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第二十一條: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須在專用操作臺上進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應當保持潔凈,放在清潔的容器內,并置放于貨架上避免污染。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應嚴格進行區(qū)分,并有明顯標志,使用后應洗凈,定位存放。當天切配的食品原料應當天烹調加工。
第二十二條:烹調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冷凍食品在常溫條件下解凍后加熱加工,方可繼續(xù)出售。
第二十三條:面點加工間應配備半成品操作臺、烘烤爐(箱)和專用涼凍柜或成品柜。從事面點制作的人員應認真檢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餡心的質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面粉和餡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點心的操作間以及制作冷葷涼菜的熟食間,應當設置空氣消毒裝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應配備空調和冷藏設施。學校要限制食堂制作涼菜。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二十四條:備餐間應配備專用的留樣冷藏冰箱、空氣消毒裝置和洗手設施,并且標志明顯。每餐的所有食品應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閉專用容器內留置于專用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二十五條: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5749-2006,水池、柜、桶應密封上鎖,定期消毒,并由專人管理。
第二十六條:接觸或盛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第五章 餐飲具清洗消毒要求
第二十七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jīng)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用熱力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密閉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應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潔凈。洗滌、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對人體安全、無害。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或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jīng)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第二十八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洗刷、消毒間或區(qū),有用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或不銹鋼材料制造的清洗設施),水池不少于4個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它水池(或設施)混用。餐具嚴格執(zhí)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的程序進行,蒸汽保持100℃10分鐘以上,煮沸消毒時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沸水中煮沸10分鐘以上。采用紅外線消毒的,溫度應控制在120℃,作用15-30分鐘以上。采用自動洗碗機消毒的,水溫控制在85℃,沖洗消毒時間在40秒以上。餐飲具在消毒柜中最好豎著放,有一定間隙,一般在總容器的2/3-3/4為宜。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有明顯標記。紫外線消毒燈離墻、離地,懸掛高度在2.0-2.5m之間,紫外線消毒燈上加裝有金屬檔板。
第六章 從業(yè)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聘食堂從業(yè)人員時,要對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狀況進行了解,對有明顯的品行問題或心理健康問題者不得錄用。
第三十條:學校應設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須參加監(jiān)管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學校應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jīng)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進行工作。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新參加工作人員必須上崗前進行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明。
第三十一條: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堂服務工作。
第三十二條:食堂從業(yè)人員在出現(xiàn)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手部外傷或感染化膿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三條: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必須做到: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備餐間售菜人員還需戴口罩)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堂食品處理區(qū);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第三十四條:從業(yè)人員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或式樣上進行區(qū)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yè)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堂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遠離食堂食品加工區(qū)的地方。每名從業(yè)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七章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報告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學校食堂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應迅速上報,并按《食品安全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上報有關部門。學校負責人和疫情負責人為事故報告責任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進行報告。
第三十六條:在事故發(fā)生24小時內,發(fā)生死亡或同時發(fā)生3名以上受害人時,事故報告責任人要立即用電話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shù)厥称钒踩O(jiān)管部門,如遇重大事故或可疑刑事案件必須同時報告公安部門。
第三十七條:學校對事故應妥善處理,包括搶救受害者脫離現(xiàn)場,迅速送病人到醫(yī)療機構,協(xié)助監(jiān)管部門防止事故的續(xù)發(fā),確保不擴大危害范圍和不繼續(xù)惡化環(huán)境,以及在不影響上述措施的前提下保護好現(xiàn)場。
第八章 學校食堂檔案資料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八條:學校要按規(guī)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及時收集以下資料,每學年匯總整理并裝訂成冊。
1.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文件、名單及上級文函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組織
3.崗位責任制度
4.各類人員工作職責
5.學?;厩闆r
6.學校食堂人員組成及分工情況
7.學校食堂、教工食堂、校園商店、小吃店承包合同、從業(yè)人員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資料和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復印件
8.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材、資料(培訓每月不得少于1次),人員學習記錄
9.食品安全知識考核資料(每學期不得少于2次)
10.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考核積分表
11.學校相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通報、小報及衛(wèi)生宣傳、班級衛(wèi)生角、板報、畫廊等資料,學校自查情況記錄及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12.學校食堂工藝流程圖
13.每餐學生餐具消毒記錄表、食品留樣記錄
14.食堂食品原料、調味品進貨登記表
15.大宗食品供貨單位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
16.米、面、油、肉等食品采購索證登記表(有效食品流通許可證、質量報告書、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質量合格證)
17.衛(wèi)生監(jiān)督意見書
18.餐具檢測質量報告書
19.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分表
第三十九條: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衛(wèi)生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2-28全國人大)
2、《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09-7-8國務院)
3、《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1990-6-4國教委、衛(wèi)生部)
4、《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1999-12-24衛(wèi)生部)
5、《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10-2-8衛(wèi)生部)
6、《學生集體用餐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辦法》(1996-8-27衛(wèi)生部)
7、《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2002-9-20教育部、衛(wèi)生部)
8、《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2005-11-2衛(wèi)生部、教育部)
9、《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2005-8-2年衛(wèi)生部)
10、《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2003-5-7國務院)
第四十條:《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第八條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學校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1.未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的,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
2.實行食堂承包(托管)經(jīng)營的學校未建立準入制度或準入制度未落實的。
3.未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4.學校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wèi)生許可證的。
5.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存在影響食品安全病癥未調離食品工作崗位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安排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
6.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學生集體用餐的。
7.對監(jiān)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的時限進行整改的。
8.瞞報、遲報食物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態(tài)擴大的。
9.未配合監(jiān)管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xiàn)場的。
第四十一條:《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第九條 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學校行政責任的,應當按以下原則,分別追究學校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發(fā)生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shù)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發(fā)生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shù)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但直接管理責任人在事故發(fā)生前已將學校未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情況書面報告學校主管領導,而學校主管領導未采取措施的,由學校主管領導承擔責任。發(fā)生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和學校主管領導的責任。發(fā)生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責任人、學校主管領導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四十二條:《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 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第十條 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1.對不符合學校食堂或學校集體用餐單位餐飲服務許可證發(fā)放條件的單位,發(fā)放餐飲服務許可證的。
2.檢查發(fā)現(xiàn)學校食堂未達到餐飲服務許可證發(fā)放條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
3.未按規(guī)定對學校食堂或學生集體用餐供餐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或檢查次數(shù)未達到要求的。
4.未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的請求,協(xié)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對主管領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培訓的。
5.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對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未提出整改意見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見后未在要求時限內再次檢查進行督促落實的。
6.接到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后,未及時趕往現(xiàn)場調查處理,或者未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態(tài)擴大的。
7.未按《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時間進行食物中毒報告的。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第十一條 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當?shù)亟逃姓块T的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1.未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考核指標或未按規(guī)定進行督導、檢查的。
2.督導檢查中,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未提出整改意見,或對整改意見未督促落實的。
3.未督促學校制定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培訓計劃或未定期組織培訓的。
4.接到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通報,未督促學校落實監(jiān)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的。
5.接到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后,未及時趕往現(xiàn)場協(xié)助監(jiān)管部門和其他部門調查處理,或者未督促學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態(tài)擴大的。
6.未按規(guī)定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的,或存在瞞報、遲報行為的。
第九章 關于中小學校內開設商店(小賣部)的要求
第四十四條:各中小學、托幼機構、職業(yè)學校(除寄宿制學校外),一律在校內不能開辦商店(或小賣部)。
第四十五條:寄宿制學校開辦商店(或小賣部)必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商店及小賣部的從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個人《健康證》方可開辦。
第四十六條:三證齊全的商店經(jīng)營范圍確定為有定型包裝的食品,不得超范圍經(jīng)營,更不能出售煙、酒等。
第四十七條:商店及小賣部不得經(jīng)營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無qs標志的食品及偽劣食品,價格要合理,并隨時接受工商、物價等執(zhí)法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各類中小學要加強對商店及小賣部的管理,不能由私人承包經(jīng)營,不能搞任何形式的引導消費和促銷活動,校墻外商店和小賣部不能開前后門,形成進出校園通道。經(jīng)營活動不得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guī)定下列用語含義是:
學生集體用餐: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yǎng)餐、學生課間餐(牛奶、豆奶、飲料、面點等)、學校舉辦各類活動時為學生提供的集體飲食等。
食堂:學校自辦食堂、承包食堂和學校后勤社會化專門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的實體。
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堂采購員、食堂炊事員、食堂分餐員、倉庫保管員等。
第五十條:本規(guī)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對未按照規(guī)定標準管理學校食堂的學校,蒲城縣教育局將責成學校停辦食堂,對不具備開辦條件的學校食堂將聯(lián)合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予以取締。
第8篇 學校實驗樓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jù)安全措施要求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驗收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各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必須督促與檢查各施工方、專業(yè)分公司,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檢查。外腳手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jīng)驗收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
3.月安全活動制:經(jīng)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月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月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shù),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4.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jīng)理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整改,并做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5.危急情況停工制。
6.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7.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當?shù)仄髽I(yè)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規(guī)程,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檢查、監(jiān)督網(wǎng)絡體系,分段分部位做好安全檢查與防護,使之做到經(jīng)?;?、制度化、標準化。
8.抓好項目經(jīng)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施工隊和各分包單位設專職與兼職安全員,班組設專職安全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三長二員'(模板、鋼筋、砼專業(yè)技術工程師,專職與兼職安全員),負責現(xiàn)場的綜合管理,做到常備不懈,一抓到底。
9.隊伍進場及時進行三級教育,針對工程施工各階段特點,切實做好同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整體安全意識。
10.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
11.堅持'四不放過'制度
12.堅持施工前交底,工后講評活動
13.堅持安全周、安全月活動,堅持定期檢查制度
14.施工現(xiàn)場設安全標語,危險區(qū)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15.特殊工種堅持持證上崗
16.抓好高空作業(yè)防護,認真使用'三寶',加強對'四口'、'五臨邊'的設防
17.抓好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用電管理,嚴格按'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二級管理,執(zhí)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采用36v 安全電壓照明,使用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定型化、工具化。
18.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jgj59-80》的規(guī)定,雙排落地式腳手架重點把好'連接、承重、檢查'三關,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重物,并按規(guī)定用安全網(wǎng)進行全封閉,防止物體打擊。
19.施工期間,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場內,非本單位的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20.施工現(xiàn)場按總平面布置設置圍護,對外通道建崗設卡,保證現(xiàn)場安全。
21.做好防火工作,特別是進入裝修階段,狠抓預防,消防用水隨樓層布置消防栓,并備有消防帶。
22.本工地為不吸煙工地,嚴禁在工地吸煙,違者罰款。
23.抓好大型機械的管理,堅持'十不吊'。塔吊不準帶病作業(yè),起吊重物時不得拖吊和超載起吊,離地0.3m 暫停起升,檢查安全穩(wěn)定后,定轉就位,防止機械傷害和觸電事故。
第9篇 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安泰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障集貿大道學校路段學生、家長、教師交通安全,創(chuàng)設良好的教育平安環(huán)境,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以鎮(zhèn)黨委、鎮(zhèn)政府為主導,整合學校、派出所、城管中隊、交管所等部門力量,成立“安泰學校綜合治安管理辦公室”,全面落實學校交通安全及綜治管理。辦公室人員名單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二、強化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讓交通安全觀念在學生、家長心中扎根。
1、對學生的宣傳。派出所交通安全講座進校園,交警支隊安全圖片、宣傳片進課堂,學校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微型德育課、板報櫥窗等形式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教,讓學生了解交通安全知識和法規(guī),懂得珍愛生命和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對家長的宣傳。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共建交通平安行動”,通過學生來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法規(guī)、安全常識的宣傳。發(fā)放告家長書、召開家長會,以年級、班級為單位對家長宣傳。利用“家校通”網(wǎng)絡平臺,發(fā)送交通安全短信,用現(xiàn)代化手段宣傳,引導家長從子女安全和自身安全角度,理解和支持學校交通安全各項舉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相關管理,在全鎮(zhèn)營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圍。
三、建立長效機制
著力建設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采取各種切實有效的措施,全力保平安、促和諧。
1、學生上學、放學錯時分流
錯開小學、初中以及不同年級上學、放學時間,有效緩解交通壓力。
錯時上學、放學時間表
時段小學初中
春冬夏秋春冬夏秋
上午上學放學
下午上學放學
2、劃定各班級學生接送區(qū)域
按照班級,在學校北門外東西兩側,對接送小學生的家長及車輛劃片分區(qū)。中學生放學后,由學校行政值班人員和班主任引導學生,從校門外車棚指定位置穿越馬路西行,交通部門在相應位置增畫斑馬線。
家長及車輛停放區(qū)域平面圖
3、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停放及校園周邊綜合治理
建立以派出所民警值崗和學校行政、教師、保安值班為主體的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對校門外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確保在上學、放學時段,集貿大道暢通以及師生、家長、行人的交通安全。派出所對校門外路段亂停亂放車輛進行整治,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人員依法給予處罰。整治校門外流動攤點,學校教育學生不購買流動攤點上的食品、物品,城管中隊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流動攤點即予以執(zhí)法取締。學校對未滿12周歲學生騎車上學校外亂停亂放現(xiàn)象進行整治,統(tǒng)一將這類自行車停放在校門外東側人行道上。同時,交通部門在學校路段東、西兩側安裝減速帶。
4、加強對值班管理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派出所安排民警,每天上學、放學高峰期在學校門口進行交通疏導,民警到崗到位情況由派出所進行檢查、考核。學校要對值班管理人員進行現(xiàn)場培訓,要掛牌上崗。學校校長室要每天檢查行政值班人員到崗到位情況,行政值班人員檢查、考核保安上崗、小學班主任值班和各班級家長秩序,與各班級常規(guī)風紀檢查評比掛鉤,作為班集體和班主任評比、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派出所民警值班表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每天11:10-11:30、15:50-16:30在學校北門口值班
學校行政人員值班表
星期
人員
序號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學校班主任值班表
星期
人員
序號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5、增拓分流路徑
對學校東門外巷道路面進行整修,增畫斑馬線。待東門外道路修建后,盡可能多地安排小學生從東門進出,加大分流力度,減輕學校北門交通壓力。
6、保持路面潔凈
學校門口路面保潔,人行道、自行車道由學校安排人員打掃,機動車道由環(huán)衛(wèi)部門保潔,適當增加清掃次數(shù)。
第10篇 小學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方案
崗韋小學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方案
結合《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要求,成立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校長任組長,抓安全的同志任副組長,所有行政和班教組長任小組成員,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開展“五個一”活動: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修訂完善過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與各類應急預案;組織專人在開學前集中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發(fā)現(xiàn)隱患;由德育處制定一份新學期學校安全教育計劃,同時將安全教育納入學??傮w安排中;要求班教組長在開學第一課上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校園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根據(jù)《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精神,學校安全工作要有明確分工,結合本校具體情況,本校的分工如下: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總務后勤部門負責學校食堂、校園建筑物、教學設施設備、消防、用電用水等檢查維修和安保工作,檢查由z負責,維修由zz負責,全校的安保工作由zz負責;德育處主要負責安全法制方面宣傳教育、安全疏散演練、大型活動組織、學生日常紀律衛(wèi)生和護導教師的督查,具體由z負責;教導處主要負責課堂教學、考試招生、網(wǎng)絡、實驗教學等安全工作,具體由zz負責;各班主任(班教小組成員)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體由封德艷負責。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第三節(jié)課召開一次會議(記錄備查)。安全工作預警制度由高永健負責,在假期及其他特殊時期發(fā)布安全預警,進行安全提示。
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教職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規(guī)范考核。
對門衛(wèi)嚴格按照《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要求進行管理,同時強化在上、下學期間的執(zhí)勤護導,同時要求班教組長在每天的晨會上對學生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教教育。
學校的設施、設備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做好記錄,校長簽字后報局安保科,重點部位每周檢查一次,有隱患的做好記錄,組織人員進行排除。
班級的安全教育由德育處和大隊部管理,要嚴格按照《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所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教育,防止遺漏教育內容的現(xiàn)象發(fā)生。
課堂教學安全和校園集體活動安全的管理分別由教導處和德育處進行管理,一切都按規(guī)范辦理,一切以學生的安全為重。
其它安全管理都以《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的要求執(zhí)行,絕不可麻痹大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強化考核獎懲,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第11篇 民族中學學校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jù)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wèi)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jīng)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lián)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è)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衛(wèi)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時返家、反校的。
5、未經(jīng)學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違反校紀校規(guī),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斗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8、違反交通法規(guī)私自騎機動車、自行車的。
9、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園造成傷害的。
四、如子女發(fā)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五、協(xié)議書有效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家長簽名:學生簽名:(班主任)簽名:
某民族中學
第12篇 學校食堂液化氣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使用液化氣之前必須將食堂的窗戶、大門打開;保持良好通風;觀察液化氣是否有臭味;確認無漏氣時再開火使用。⑴、嗅覺--家用液化氣中摻有臭劑,漏出時會有自味。⑵、視覺--液化氣外泄,會造成空氣中形成霧狀白煙。⑶、聽覺--會有“嘶嘶”的聲音。⑷、觸覺--手接近外泄的漏洞,會有涼涼的感覺。
二、使用液化氣時,觀察火焰正常呈淡藍色,如發(fā)現(xiàn)呈紅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燒現(xiàn)象;會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險,應立即請液化氣專業(yè)人員檢修、調整爐具。
三、定期檢查爐具、液化氣管線是正常;懷疑液化氣管(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機點火測試,應以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仔細地檢查一下,灶具、熱水器等燃氣用具是否與供應的液化氣相符合,與灶具的連接管兩端卡子有否安裝固定好,所有閥門是否關好。
四、發(fā)現(xiàn)液化氣漏氣時應如何處置:⑴、立即關閉液化氣開關。⑵、千萬不可開啟或關閉任何電器開關。⑶、輕輕的打開所有門窗并迅速逃出戶外。⑷、打報警處理。
五、送氣時,應做好交接記錄;⑴并檢查鋼瓶請注意檢驗期限,并附有檢驗合格標。⑵鋼瓶請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動。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場所。⑷、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⑸、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⑹、保證貯存液化氣不得超過兩瓶,將貯存液化氣降到最低,確保安全。
責任人:
第13篇 學校圖書閱覽室安全管理規(guī)范
學校圖書(閱覽)室安全管理規(guī)范
1、學校圖書(閱覽)室是學校書刊資料中心。是為學校教育、教學和教研服務的機械,也是學校安全管理的重點之一。學校要充分利用圖書(閱覽)室培養(yǎng)學生的讀書興趣,指導學生課外閱覽,推進素質教育開展。
2、學校應建立學校、圖書(閱覽)室、具體責任人三級安全目標管理,落實責任追究制。學校對圖書(閱覽)室責任人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每學期不少于6次,每次檢查都應作好記錄,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種規(guī)定。建立《圖書管理職職責》、《管理員一日工作流程表》、《圖書(閱覽)室管理制度》、《圖書借閱制度》、《圖書室閱覽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圖書室閱覽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方法》、《管理員崗位安全考核量化細則》等,并在室內懸掛張貼。
4、健全相關薄冊。建立健全《教師借閱記錄》、《學生借閱記錄》、《圖書(閱覽)室設備設施安全檢查記錄》、《學生閱讀情況檢查評比記錄》、《'十防'措施落實情況記錄》、《消防器材使用記錄》、《外來人員入室登記簿》等。嚴格圖書、資料編目、登記制度,貸出、收回帳冊齊全。
5、圖書(閱覽)室地面應防塵易清潔、耐磨、防滑。門窗應根據(jù)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設置前后門,門洞的寬度不應小于1.2米,門扇上宜設觀察窗,門框上部設采光通風窗。安裝鋁合金或鐵制防盜窗,室內配備安全防盜報警系統(tǒng),設計符合安全要求。
6、圖書(閱覽)室應有良好的避風、換氣、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蟲等條件。閱覽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線均勻、柔和、不眩目。室內通風良好,備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個干粉滅火器等器材;面積達到50平方米的圖書室,還應配備1個手推式干粉滅火器,滅火器按規(guī)定年檢,保證各種器材完好無損,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爐取暖的圖書(閱覽)室,必須安裝排氣通風設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圖書管理員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能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疏散。有條件的學生要配備煙感報警器。
7、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制度,不得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室內嚴禁使用各種大功率電器設備。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閱覽)室,不準在圖書(閱覽)室內吸煙、點蚊香。室內禁止使用蠟燭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圖書(閱覽)室內禁止堆放雜物,禁止將易燃易爆以及腐蝕性化學藥品帶入室內,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8、圖書(閱覽)室應保持地面干凈,無雜物、痰跡;墻面無積塵、蛛網(wǎng);門窗潔凈,窗臺不準放雜物。樓梯扶手、護欄無灰塵,天花板無蜘蛛網(wǎng)。室內櫥具、設備、書籍及辦公用品等放置整齊有序,保持干凈整潔。借書人員禁止向窗外拋物、倒水。禁止在閱覽室內吃零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
9、圖書(閱覽)室應設于環(huán)境安靜并與教學用房聯(lián)系方便的位置。師生閱覽面積標準:小學:教師按1/4人數(shù)設座、面積52平方米,學生按1/18人數(shù)設座、面積59平方米;初中:教師按1/3人數(shù)設座、面積54平方米,學生按1/12人數(shù)設座、面積120平方米;高中:教師按1/3人數(shù)設座、面積60平方米,學生按1/10人數(shù)設座、面積120平方米。
10、圖書(閱覽)室室內書架、桌凳布置牢固實用,整齊規(guī)范;照明設施特別是應急照明裝置安裝規(guī)范,并保持良好狀態(tài);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制定《圖書(閱覽)室安全事故疏散預案》,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或突發(fā)事故安全疏散演習。
11、學生閱讀期間,閱覽室前后門應全部打開,以便于突發(fā)事故學生疏散,管理員協(xié)助教師巡回閱讀指導,維護好秩序。閱讀結束時,應及時清理場地,并關燈關窗,切斷水電開關,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做好記錄。
12、落實好'十防'措施,堅持每天上班后對室內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及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進行一次檢查,做到每天一檢查,每周一匯總,每月一匯報。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第14篇 z學校宿舍管理員安全職責
學校宿舍管理員安全職責
1、宿舍管理員、生活輔導老師是學生在宿舍休息、活動期間的主要管理人,必須堅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
2、負責學校宿舍的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到勤檢查、勤督促。
3、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及時清除和報告。
4、夜間值班人員不能睡覺,樓道出口門不能上鎖,保證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學生能通過樓道口迅速疏散。
5、禁止非本樓住宿學生和外來人員進入宿舍樓,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6、禁止非本樓住宿學生和外來人員進入宿舍樓,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第15篇 學校網(wǎng)絡信息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為確保網(wǎng)絡正常使用,充分發(fā)揮網(wǎng)絡在信息時代的作用,促進教育信息化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國務院《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預案,妥善處理危害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的突發(fā)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發(fā)事件的影響和有害信息的擴散。
一、危害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響應
1.如在局域網(wǎng)內發(fā)現(xiàn)病毒、木馬、黑客入侵等
網(wǎng)絡管理中心應立即切斷局域網(wǎng)與外部的網(wǎng)絡連接。如有必要,斷開局內各電腦的連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在校園網(wǎng)內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務器上的,學校應立即切斷與外部的網(wǎng)絡連接,如有必要,斷開校內各節(jié)點的連接;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在校外租用空間上的,立即與出租商聯(lián)系,關閉租用空間。
3.如在外部可訪問的網(wǎng)站、郵件等服務器上發(fā)現(xiàn)有害信息或數(shù)據(jù)被篡改,要立即切斷服務器的網(wǎng)絡連接,使得外部不可訪問。防止有害信息的擴散。
4.采取相應的措施,徹底清除。如發(fā)現(xiàn)有害信息,在保留有關記錄后及時刪除,(情況嚴重的)報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門。
5.在確保安全問題解決后,方可恢復網(wǎng)絡(網(wǎng)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落實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責任制。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的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設立安全專管員。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欄目要設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
2.局內網(wǎng)絡由網(wǎng)管中心統(tǒng)一管理維護,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設備,擅接終端設備。
3.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樹立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網(wǎng)絡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強對教師、學生的網(wǎng)絡安全教育,增強網(wǎng)絡安全意識,將網(wǎng)絡安全意識與政治意識、責任意識、保密意識聯(lián)系起來。特別要指導學生提高他們識別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導他們正健康用網(wǎng)。
4.不得關閉或取消防火墻。保管好防火墻系統(tǒng)管理密碼。每臺電腦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代碼。
第16篇 w區(qū)二小學校住宿安全管理常規(guī)
1. 學生只能在學校安排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管理人員要按時清點學生人數(shù),對不假外出的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并視其情況給與批評教育或適當?shù)募o律處分。
3. 要愛護公物和清潔衛(wèi)生,不得隨意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臟水,嚴禁向外扔雜物。
4. 嚴禁在食宿飲酒、吸煙、賭博、斗毆。不看黃色書刊、淫穢錄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動。
5. 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隨意拆卸、更換插頭、插座、燈泡等電器設備。
6. 不準在寢室點蠟燭、油燈、蚊香,不燒電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寢室,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7. 不準在宿舍內打鬧、追逐、劇烈運動或做游戲,防止磕碰受傷。
8. 防擠壓。關門窗時應該小心,以防造成傷害。
9. 防墜落。不得將身體伸出陽臺或窗戶外面,謹防不慎,發(fā)生墜落危險。
10.防意外傷害。不得將小刀、剪刀、棍棒等帶入寢室。
11.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寢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寢室。
12.離開寢室或晚上睡覺時,必須關好門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