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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管理規(guī)定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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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獎罰規(guī)定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廣大職工、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素質,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權、利'相結合,獎罰分明,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公司設安全獎,如果工程施工期間(從項目部進場至退場)未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費用在1000元以下),公司給予項目部按圖紙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元的獎勵,或按工程產值的千分之一作為安全獎。主體竣工時獎百分之五十,項目退場后獎百分之五十。取得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每平方米獎0.5元。取得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的獎每平方米獎1元。

二、施工面積超過20000平方米以上的項目部,必須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員;施工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以上的項目部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施工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項目部主體施工階段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裝飾階段(外墻抹灰完成后)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專(兼)職安全員責任心要強,對整個工程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械、文明施工等進行交底與驗收,項目經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理人員都是兼職安全員。工程開工15日內,由項目部報送專(兼)職安全員名單到安全技術科備案,否則罰項目部1000元。

三、施工現場門衛(wèi)處必須備齊十個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個備用帽,罰項目部30元。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每次罰款50元,不聽勸阻者加倍處罰。安全帽老化,破損后必須更換,否則每一個安全帽,罰款10元。

四、安全帶必須齊全合格,超過2米以上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20元,塔吊工等高處作業(yè)人員不系掛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20元,項目部不發(fā)安全帶,罰項目部每條50元;2米以上高處作業(yè)人員,不論工種,必須系掛安全帶,不系安全帶者每人每次罰款20元。

五、違章指揮和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的,違章指揮人罰款100元。

六、嚴禁光腳、穿拖鞋、高跟鞋或易滑鞋進入施工場地,高處作業(yè)須穿防滑鞋,著裝整齊,違者每人罰款20元。

七、嚴禁酒后上崗,崗位上不準嬉戲打鬧,違章者每人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人罰款50元。

八、進場所有職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簽定安全生產合同,由項目部存檔(勞務分包人員與勞務分包方簽定勞動合同)每缺少一人罰項目部20元;工程開工后15日內,必須將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創(chuàng)優(yōu)措施及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季節(jié)性安全技術措施、專業(yè)性較強的分部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臨時用電工程、起重機械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如外電防護等)專項施工方案由技術負責人編制,項目經理、公司安全科長審核后報總工審批,否則每缺少一項罰項目部100元。

九、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和拆除作業(yè)必須使用專業(yè)隊伍,整個搭設與拆除作業(yè)符合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腳手架施工前,由項目部報送腳手架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特種作業(yè)證書原件到安全科備案,安全科將隨機抽查現場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人證信息一致,如有人證信息部一致或無證上崗,罰項目部500元。

十、腳手架基礎必須夯實、平整、有墊木、鋼底座和掃地桿,掃地桿要水平,距地不大于20cm,違者每處罰架子工10元;腳手架底排水要暢通,優(yōu)先選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排水溝槽。

十一、從第一步架搭設連墻件,并按'兩步三跨'或'兩步兩跨'采用菱形或矩形布局,在不能留架眼的部位,可采用軟拉節(jié)與剛性拉節(jié)相結合的方式,連墻件靠近立桿設置,否則,每項缺少一處罰架子工10元。

十二、從第二步架設安全網,往上每隔一層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設一道層間網,必須先掛平網后鋪腳手板,安全平網的綁扎點不大于30cm;安全立網從第一步架開始,全封閉設置,全眼連接。立網、平網張網面不足,跟不上進度、松垮、網有漏洞、破損老化現象,網內有雜物,清理不及時,罰項目部200元,網非推薦產品,無'三證兩票 '的,每處罰項目部500元。

十三、操作層做到:腳手板鋪滿,每頁腳手板封三道,設擋腳板和兩道防護欄桿,有隨層網,雙排架靠墻部位鋪滿,間隙不大于15cm,否則每缺一頁腳手板罰架子工和項目部安全員各5元,出現探頭物件罰架子工和項目部安全員各20元。

十四、小橫桿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且嚴禁拆除(操作層小橫桿間距不大于0.75米,操作層以下中間一根小橫桿可拆除)否則每缺少一根罰架子工5元。

十五、剪刀撐從轉角開始搭設,必須隨架體高度連續(xù)設置,相鄰剪刀撐間距不大于15米,只有1-3跨的架體設置'之'字撐。超過24米高架必須滿設剪刀撐,雙排架轉角,中間每隔6跨連續(xù)設內撐,否則每缺少一處,罰架子工50元。

十六、腳手架采取掛牌驗收制度,分步分段驗收,住宅樓一般每層一戶為一驗收段,框架工程每層隔15米左右為一驗收段,由項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如不驗收就使用,罰使用人200元,不合格就掛牌罰安全員每段300元,驗收后,無簽字驗收手續(xù),罰相關人員(安全員、使用人、搭設人員、技術負責人、資料員)每段各10元。有安全平網的部位,靠墻一側必須封閉嚴密,小于30cm處用竹排封閉并封綁,大于30cm處用安全平網封閉,如靠墻部位封閉不嚴,則每一延長米罰架子工10元。

十七、主體工程(拆模階段)應搭設階梯形料臺,立桿必須從地面搭起,料臺長為4跨,寬為2m,立網,擋腳板、欄桿、連墻件、荷載限量牌、操作層、靠墻部位、安全平網都應齊全,否則,每一處不合格,罰架子工30元。

十八、主體工程必須搭設上人斜道,斜道坡度為1:3,防滑條宜為3-4cm木條,間隙不大于30cm,其搭設方法同外腳手架,否則罰項目部500元。

十九、在建工程按規(guī)范必須搭設進出口防護棚,其長度由建筑物的墜落半徑決定,寬度為3m,架體與建筑物之間必須封閉嚴密,否則,每一洞口罰架子工100元。

二十、外墻抹灰階段,必須有專業(yè)隊伍在前面設隨層網,鋪腳手板進行防護,架體錯層處防護要嚴,且不大于兩步,拆架必須由專業(yè)隊伍按先搭設的后拆的原則進行,拆除物體嚴禁拋擲,現場設專人監(jiān)護,否則罰架子工與項目部各50元拋擲架管每根罰款100元。

二十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搭設與拆除必須由專業(yè)電工來完成,每搭設完一部分臨時用電必須由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對整個用電系統實行掛牌驗收制度,不驗收就使用的,罰項目部500元。

二十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搭設與拆除必須符合jgj48-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按三相五線制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否則罰電工100元。

二十三、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原則配電,無漏電保護器,罰項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測試罰電工50元。

二十四、配電箱、電纜等材料,必須是省推薦產品,且不達到報廢標準,工地杜絕使用軟線和護套線,專用保護零線必須是綠黃雙色線,且在供電系統中不作他用,否則每處罰電工20元。

二十五、嚴禁采用附線方式做保護零線,必須保證保護零線有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到電器外殼上。每個配電箱底必須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雙色銅芯線的兩根接地線。用接線帽與接地體可靠連接,接地體為角鋼、扁鐵或鋼管,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否則罰電工50元。

二十六、配電箱安裝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動配電箱安裝高度為0.6m,電纜穿過箱體必須有護套,配電箱必須有工具式防護罩,移動開關箱離設備不得大于3m,否則,每處罰電工20元。

二十七、樓上分箱電纜線沿架體穿護管用絕緣子固定,塔吊的電纜線沿塔體垂直穿護管用絕緣子固定,設施用電每間設觸電保安器,沿頂棚套用pvc管(槽)敷設,嚴禁設明線,否則罰電工100元。

二十八、配電箱、電閘的門、鎖、蓋、螺帽、標簽必須齊整完好,每少一件罰電工10元。

二十九、嚴禁一閘多用或未經漏電保護器接線,嚴禁用非標準材料代替保護線,違者每處罰電工30元。

三十、塔吊等高出建筑物的構筑物頂部設避雷針,基礎處對角做2組接地線,用接線帽與接地體可靠連接,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否則每處罰款50元。

三十一、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施工現場如遇外電線路需做外電防護時,必須報安全科審批。

三十二、塔吊的安裝與拆除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裝(拆除)資質的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專業(yè)隊伍來完成,安裝(拆除)前項目部必須與安裝(拆除)隊伍簽定安全合同,與安裝作業(yè)人員逐一簽定技術交底,項目部將安裝拆除合同及安裝隊伍人員名單證件、塔吊工名單證件、塔吊備案手續(xù)報安全科備案,否則罰項目部1000元,項目部安全員200元。

三十三、塔吊安裝時,由安全科、設備科專職人員在現場監(jiān)護,安裝前由出租單位出具合格證明,安裝完畢后,由設備科組織人員將塔吊各種裝置調試齊全,會同安全科、項目部、出租單位、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后由安全科申請建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反制度私自提前使用的由項目部承擔一切后果并罰項目部經理1000元,罰安全員100元。

三十四、塔吊基礎必須留置砼試塊,基礎砼最邊緣離開建筑物外腳手架排水溝50cm,塔吊周圍設置排水措施。

三十五、塔吊的限位、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否則每項罰款100元,必須設置卷揚機鋼絲繩防滑,吊鉤保險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標準節(jié)、塔帽的安全繩桿,必須在塔吊安裝前安裝完畢,否則每缺少一項罰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開口銷、避雷針必須齊全,否則每項罰款50元。

三十六、吊車工吊裝前必須試吊,物料綁扎,放置要平穩(wěn),牢固,吊裝鋼模板必須采用專用吊籠,吊裝易散落物體必須采用吊盤,否則罰項目部1000元。

三十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鋼絲繩,杜絕使用鐵絲,麻繩等材質,不得使用自制吊鉤,必須使用卸扣,否則罰款項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繩或吊索起刺不及時更換的罰項目部每根100元。

三十八、塔吊工對吊裝過程負主要責任,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嚴禁違章作業(yè),做到不安全不吊裝。

三十九、塔吊應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存放在安全資料中備查,如無此類證明,塔吊嚴禁使用。

四十、在建工程安裝多臺塔吊,必須符合防碰撞措施,且有防碰撞方案,報安全科審批。

四十一、對液壓機、附著式塔機,必須在頂升一次,加一次附著后由設備科、安全科共同驗收一次,否則罰項目部500元。

四十二、洞口、鄰邊無定型化、工具化防護設施或防護不嚴密,罰項目部每處30元。

四十三、裝飾(抹灰)階段必須使用改進型料斗,嚴禁搭設'背包式'卸料臺,否則罰項目部每個100元

四十四、吊籃必須使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具有合格證的產品,杜絕使用自制吊籃,否則罰項目部1000元。

四十五、吊籃的保險、安全鎖、副繩必須齊全,嚴禁采用沙袋做配重,否則罰項目部200元。

四十六、吊籃安裝完畢使用前必須由安全科、設備科驗收合格并辦理簽字手續(xù)后方可使用,不驗收就使用罰項目經理500元、安全員50元,以后吊籃每移動一次,必須由安全員驗收一次,并辦理簽字手續(xù),否則罰安全員50元。

四十七、嚴禁乘坐吊籠、井架上下,違者罰乘坐者及操作人員各30元,罰項目部20元。

四十八、施工機具應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必須專人專機操作,安裝后必須由安全科、設備科共同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并辦理簽字手續(xù),不驗收就使用罰使用人每機200元,罰項目部100元。

四十九、施工機具無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機棚或'帶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不全,每機罰項目部60元。

五十、機械轉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違者每處罰項目部30元。攪拌機無手柄保險或無料斗掛鉤保險罰款30元,鋼絲繩不及時更換罰50元,施工機具無隨機開關罰款30元,。

五十一、杜絕使用多功能電刨,違者罰項目部1000元。

五十二、木工場地嚴禁吸煙,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木工場地、焊割作業(yè)區(qū),倉庫、食堂處應備齊消防器材,違者罰項目部每處100元。

五十三、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辦公區(qū)、生活區(qū)、作業(yè)區(qū)相互隔開, 杜絕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職工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否則罰項目部200元。

五十四、現場應綠化、美化、亮化,主干道路要硬化,物料堆放要齊,標識牌要齊全、統一、有效?,F場文明施工差,工地臟、亂、衛(wèi)生差,罰項目部300元,項目經理100元。

五十五、安全技術資料應由資料員主管,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資料填寫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準確真實,字跡工整,手續(xù)完備,無代簽字,在每月21號前報安全科審查,未報審的,罰資料員100元??⒐?5日內將整套資料整理歸檔,否則每次罰資料員50元。

五十六、項目部應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否則罰項目部500元。

五十七、凡進場職工必須由項目經理考核,選用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的人員,嚴禁雇傭60歲以上或身心不健康的或有精神病史的。一經發(fā)現必須立即辭退,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問題的由項目經理承擔全部責任。

五十八、凡未做要求的嚴格按照'一標準、五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突發(fā)性、臨時性的防護,有項目部安全員當場監(jiān)護。

五十九、對于工程施工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兩小時內必須報公司技術安全科,隱瞞不報者一經發(fā)現罰款300元,并承擔一切責任。

六十、如果發(fā)生以上情況之一者,有安全科出具罰款單,并有工程管理人員簽字。如果管理人員拒絕簽字,則有安全科蓋章,經辦人簽字生效,且罰款加倍。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文(3)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文(三)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學校保衛(wèi)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第3篇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提高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計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證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抗震設防區(qū)內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 本規(guī)定所指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是指超出現行有關技術標 準所規(guī)定的適用高度、高寬比限值或體型規(guī)則性要求的高層建筑工程(以下簡稱超限高層建筑工程)。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超限高層建 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綜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內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凡在抗震設防區(qū)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建設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含中外合資、外商獨資等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專項報審。

第五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一般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 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抗震設防審查。審查項目應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特殊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及審查意見難以統一、需提請上 級裁定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抗震設防審查。特殊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包括:體形特別復雜的建筑,規(guī)模巨大的特殊混合結構等。

第六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申報立項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進行抗震設防審查時,應邀請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參加。

第七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工作應當委托專家委員會進行。專家委員會分為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兩級。專家委員會應由國內長期從事并精通高層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設計、科研、科學和管理的專家組成。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兩級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分別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聘任;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專家委員會成員名單應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專家委員會自接到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審查申報之日起,應當在十五日內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報組織審查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十五日內進行審定。

第九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包括初步設計(擴初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承擔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質量全面負責,工程項目專業(yè)負責人和勘察設計人員對其負責設計的工程項目質量承擔直接責任。負責審查的專家委員會對審查的部分承擔相應的審查責任。

第十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時需提供的材料、審查的具體要求和不同設計階段審查的內容。

第十一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應由具備甲級(一級)資質且至少完成過質量良好的五棟80米以上高層建筑的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必須按經審定的有關抗震設防要求實行監(jiān)理,監(jiān)理慶由具備甲級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經審查符合抗震設防要求,方可向有關部門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應嚴格 按照審定的設計文件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

第十五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應包括抗震設防內容;竣工驗收時應有抗震設防管理部門參加。

第十六條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費用及設計中必要的試驗、測試和特別要求的計算分析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拐鹪O防審查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與物價管理部門商定。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責令限期改正,提出警告,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第四條規(guī)定申報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的;

(二)未按審定的設計文件進行抗震設防的。

第十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未按審定的設計文件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 防、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由相應資質管理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 證書。

第十九條 負責審定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和負責審查的專家委員會成員審查不嚴,造成事故的,由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區(qū)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對非設震設防區(qū)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設計審查,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對在建和已建成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按本規(guī)定的要求申報補查。對審查發(fā)現的抗震安全問題,應責成有關單位采取措施。

附件: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內容

一、建設單位申報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查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設計的主要內容、技術依據、可行性論證及主要抗震措施;

(二)建筑工程的地質勘察報告(含場地抗震性能評價報告);

(三)結構設計計算的主要結果;

(四)結構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應措施;

(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建筑和結構部分)文件;

(六)設計時參照使用的國外有關抗震設計標準、工程和震害資料及計算機程序;

(七)對本規(guī)定要求進行模型抗震性能試驗研究的,應提出抗震試驗研究報告。

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和抗震結構,其高度不得超過規(guī)范的最大適用高度,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墻 結構和簡體結構,9度設防時一般不得超過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最大適用高度,8度設防時高度不得超過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最大適用高度的百分之二十,6度和7度設防時高度不得超過規(guī)范、 規(guī)程的最大適用高度的百分之三十;

(二)在房屋高度、高寬比和體型規(guī)則性至少應有一方面滿足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三)應采用比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更嚴的抗震措施;

(四)計算分析應采用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結構實際情況的力學模型,且計算程序應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五)對房屋高度超過規(guī)范最大適用高度較多、體型特別復雜或結構類型特殊的結構,應進行小比例的整體結構模型、大比例的局部結構模型的抗震性能試驗研究和實際結構 的動力特性測試;

(六)特殊超限高層及有明顯薄弱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應進行結構的強塑性時程分析。

三、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的基本內容初步設計(擴初設計)審查應包括建筑的抗震設防分類、抗震設防烈度(或設計地震動參數)、場地抗震安全性能評價、抗震概念設計、主要結構布置、建筑與結構的協調、使用的計算程序、結構計算結果、地基基礎和上部結構抗震性能評估等。施工圖審查首先應檢查對初步(擴初設計)審查意見的執(zhí)行情況,并對結構抗震構造和抗震能力進行綜合審查和評定。

第4篇 建筑工程圖紙資料管理規(guī)定4

建筑工程圖紙資料管理規(guī)定4

1、目的

規(guī)范圖紙資料的接收、登記、借閱、分發(fā)、轉交、回收的全過程管理,以確保工程施工過程中圖紙資料完整、有效。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施工處接收受控版本的圖紙資料的管理。

3、職責

資料員負責圖紙資料的接收、登記、分發(fā)、借閱及回收,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預算員、施工單位負責對所接受圖紙資料的保管、使用、并對丟失圖紙資料負有加倍賠償的責任。

4、程序

4.1資料員負責所有圖紙資料的接收、發(fā)放、借閱、回收、管理工作。

4.2資料員根據項目分工及施工單位將圖紙資料進行發(fā)放。

4.3質檢員、預算員、技術員、施工員、施工單位負責人,分別到資料室按規(guī)定辦理接收手續(xù)。

4.4圖紙資料一人領取一份,不得代領代簽或一人多份。

4.5圖紙使用者須保持圖紙的整潔、完整,專工資料員按期檢查圖紙資料的使用情況,并對損壞、丟失者提出索回或賠償額。

4.6圖紙資料的移交須經資料檢查核對后進行,由資料員提出丟失、損壞賠償意見。

4.7施工單位變換或撤出,資料員應收回原施工單位圖紙資料并轉交新施工單位。

4.8施工處主任、專工有權對用圖個人及施工單位的圖紙進行調撥,使圖紙資料在工程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4.9經專工同意,有關部門或人員可向資料室借閱圖紙資料。

4.10根據發(fā)放到施工處圖紙的受控序號,施工處分配順序:資料室

第5篇 建筑工程計量管理規(guī)定4

建筑工程計量管理規(guī)定4

1、目的

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障安全生產,節(jié)約原材料,加強經濟核算,促進施工處的管理水平。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應于施工處的計量工器具,如磅稱、臺稱、氧氣表、乙炔表、壓力表、測距儀、全站儀、經緯儀、水準儀、鋼卷尺(5米以上)、水平儀等。

3、職責

施工處計量管理人員應熟悉國家計量工作的法令、法規(guī),認真學習本公司計量管理規(guī)定,嚴格遵守本公司計量管理細則,一絲不茍地工作,宣傳普及計量技術知識,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維護、保養(yǎng)計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員負責計量器具的計劃、領取并對儀表、器具鑒定后進行登記、發(fā)放,測量兼職計量員負責對測量儀器、稱量儀器的鑒定并登記、發(fā)放。

4、程序

4.1施工各種類計量工器具要認真做好計量器具檔案,根據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質做好計量的a、b、c分類工作。

4.2根據計量器具的a、b、c類,認真做好周期檢定日程表,嚴格按照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

4.3對于檢定周期已到,暫不用的計量器具必須辦理封存手續(xù),啟用時必須經過檢定并辦理啟用手續(xù)方可使用。

4.4計量器具使用人員應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對損壞的計量器具及時向計量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向有關部門申請修理,并做好計量器具的維修記錄,經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對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種原因損壞,而無法修復的計量器具,應通知計量管理人員申請報廢,經有關部門及公司經理批準后辦理報廢手續(xù)后停止使用。

4.6計量員應認真管理好計量器具檔案,切實做到每一個計量器具都有一份檔案,做到案具統一,杜絕案具不符現象。

4.7計量器具檔案字跡清晰、工整,檢定證件整理有序以備上級部門隨時檢查。

4.8嚴格按公司《計量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筑工人的作業(yè)條件和生活環(huán)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 (定義)本規(guī)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fā)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四條 (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關系)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由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自行確定。

第五條(設計階段費用確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建筑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招投標階段費用確定)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及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guī)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第七條 (合同內容)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措施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

實行項目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八條 (費用支付與施工許可證關系)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fā)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義務)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 (工程監(jiān)理單位義務)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理。發(fā)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義務)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yè)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偝邪鼏挝粦敯凑毡疽?guī)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十二條 (建設主管部門職責)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現行建筑安全標準規(guī)范對施工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建設、施工單位支付、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法律責任)建設單位未按本規(guī)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法律責任)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法律責任)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沒有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建筑工程頒發(fā)施工許可證的;

(二)發(fā)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實施細則)各地可依照本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解釋權)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實施日期)本規(guī)定自2005年月日起施行。

第7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辦法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保衛(wèi)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第8篇 建筑工程質量及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問題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現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質量控制、人工與租賃等方面。就目前現階段中國國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規(guī)對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癥并重點防控是: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作為一名多年從業(yè)的工程管理人員而言,抓住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是一個合格的管理人員的必修課,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優(yōu)秀與否的唯一標準,合格的管理能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更多的利潤。以下就是本人對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一點見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問題主要出現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鋼筋制作與安裝、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關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見技術問題的管理與處理辦法主要是在土石方開挖之前對基坑開挖進行現場勘察鑒定,對基坑的開挖防排水系統進行依次排查,對開挖土石方圖紙鑒定是否與地勘、設計一致;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土石方開挖的支護措施方案檢查是否合理;基坑開挖完成后,緊密銜接下一道工序。放樁過程中務必要嚴格測量定位樁基的標高與軸線,杜絕樁基出現錯位現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見技術問題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質量。對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國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業(yè)為了能夠在材料用具上節(jié)省資金、擴大利潤,往往都會對所使用木模板進行多次周轉使用,導致模板受損變形嚴重,拼裝的梁、板、柱混凝土構件模板往往都會存在封閉不嚴實和大幅度變形等狀況。這樣的情況發(fā)生都有可能會對混凝土成型構件的質量造成很大的損傷。具體針對以上梁、板、柱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施可以概括為:拼裝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對模板材料進行嚴格檢查,變形和受損嚴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檢查已拼裝好的混凝土構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閉不嚴實,模板支架搭設不牢固的問題,有則需改;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徹底清理拼裝模板內部,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yè);混凝土構件澆筑完成后對建筑結構的梁、板、柱定位軸線及標高進行復查;構件混凝土達到成型強度和規(guī)定的拆模時間后才能進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側模,后底?!钡脑瓌t,拆模過程要注意不得損傷混凝土成型構件的棱角,保證完整度

3、鋼筋施工出現技術問題常常體現在3個方面:選材材料進場、鋼筋加工工藝和現場鋼筋作業(yè)。鋼筋選材往往都會被許多魚目混雜的再生鋼材所蒙蔽,再生鋼材在其自身的抗壓強度方面根本無法達到設計的要求。而鋼筋加工過程同樣是l項比較繁雜的工序,鋼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會導致材料浪費和拖延施工進度。鋼筋施工存在的技術問題主要是在混凝土構件中的搭接布設問題,往往會存在錯位現象,影響設計的構件強度。鋼筋是現代建筑結構的筋骨,對于鋼筋的選材必須十分的重視,并且對鋼筋進入施工現場的質量把關也要嚴格,需要檢驗相應材料的生產合格證書,待以見證取樣的把關制度進行進場質量控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材料再次進行力學試驗鑒定,力學特性不合格的鋼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對鋼筋的綁扎、焊接、搭接、布設要及時地針對其規(guī)格復核檢查,必須按照設計規(guī)定的施工圖紙要求對鋼筋搭接的錨固長度進行校核,并做好相應的質量檢查記錄備案

4、混凝土施工是現代建筑施工的主導內容之一目前高層的建筑工程多為框架結構或框架剪力墻結構,混凝土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狀況?,F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運輸混凝土,這種混凝土出現的問題就在于它需要通過一定距離的運輸到達現場,在長距離的運輸過程中,混凝土長時間的攪拌有可能會導致混凝土的水灰比發(fā)生變化,而達不到實際的施工混凝土設計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問題還常出現在對混凝土振搗的工作中,振搗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構件振搗不密實可能導致其成型后出現蜂窩、麻面、孔洞等施工質量問題。關于現場混凝土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旋主要通過對其現場配合比的嚴格控制要求進行管理,必須經過試驗室多次的配合比試驗,合格后方可應用施工。施工現場拌和站對于混凝土的攪拌時間要合理把握,合理調整,對于外加劑的添加也要嚴格控制使用?;炷翝仓駬v過程中,振動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動器時要使振動器快插慢拔,插點分布要均勻,一般為振動棒半徑的8-10倍,切忌勿漏點插,上下要抽動,保持振動器運動中要層層搭扣。振動過程要盡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氣泡,泛漿,表面要平坦,密實,質量要達到最好,振動時不得碰觸模板。需要對大體積的混凝土構件的澆筑考慮留置施工預留縫,以防止混凝土構件成型后的變形力對混凝土構件的破壞。

5、屋面防水施工技術問題主要是出現在對防水卷材的選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對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體的施工過程中,遇到屋頂女兒墻根腳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該嚴格處理的地方,其與屋面的拐角部位鋪設防水卷材極容易出現結構不嚴密的情況,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會遇到以上2方面的問題,這樣的情況必須要根據實際設計對防水卷材進行分層鋪貼搭設,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經鋪貼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層,加鋪一層附加卷構成加厚處理防水層。與鋼筋、混凝土選材相似,對于防水卷材的選材需嚴格把好材料進場質量關,以證取樣。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證一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體現一個良好資質的施工單位以及施工班組的必要前提。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無序的企業(yè),能夠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是非常困難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關鍵的第1步,它的工作貫穿于整個工程進展。但是,很多施工企業(yè)及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都將此置之腦后,在思想意識上就未將其重要性放在一個戰(zhàn)略高度上進行強調,從而導致施工作業(yè)方面出現質量安全隱患。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措施,總結以下幾點以供同行交流。

1、強化企業(yè)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與專業(yè)技術素養(yǎng)。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國家一再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則,進場就為工人、工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為了避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建筑工程現場施工需要注意每一個細節(jié),必要時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安全小組進行緊抓嚴抓,防患于未然。對于企業(yè)從業(yè)人員要求根據參與施工活動的不同,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必須提高從業(yè)人員的綜合素質,將參與施工過程作為體驗鍛煉的學習機會,為以后的繼續(xù)從業(yè)打下素質基礎。

2、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層層落實的工作建立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監(jiān)管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費的工期也比較長。為了能夠確保整個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計劃進度全面推進,要求施工企業(yè)必須建立起來,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監(jiān)管體系,而且要抓好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的層層落實工作。施工安全監(jiān)管體系的健全完善也是為了確保建筑施工工程質量的關鍵性機制,同時也是對現場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現場施工的監(jiān)督監(jiān)管工作做得不夠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jiān)管體系的工作刻不容緩。同樣地要抓好落實工作,以確保工程最終達到既定的預期目標。

結語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是施工企業(y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都是緊密聯系企業(yè)的興衰成敗的關鍵所在。文章以上內容都是針對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兩方面展開的討論和分析,旨在能夠在這方面不斷得到提高改善,以達到為建筑工程項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術管理保障。目前,我國作為世界屈指可數的建筑大國之一,行業(yè)競爭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個企業(yè)的效益優(yōu)勢,只有在兩方面雙管齊下,同時發(fā)揮優(yōu)勢才能夠在建筑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必須搞好每一個細節(jié)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術水平與現場管理質量,才能夠兌現施工企業(yè)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

第9篇 建筑工程科技圖書管理規(guī)定

建筑工程科技圖書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加強科技圖書的管理,發(fā)揮科技圖書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接收、發(fā)放、保存、借閱、回收制度。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主管部門發(fā)放的國家和部門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條例等。

3、職責

資料員負責科技圖書的接收、存檔、借閱及回收的管理工作。

4、程序及內容

4.1資料員負責所有科技圖書的接收、核對。

4.2公司及施工處規(guī)定不發(fā)放到個人的圖書及接收一本的圖書,存于資料室,由資料員保管并分類存放。

4.3經下發(fā)的圖書,由分管主任批準后,資料員按規(guī)定手續(xù)下發(fā)到個人。

4.4用書個人對需要的科技圖書可向資料員借閱,借閱時間不超過一周,逾期資料員有權索回。

4.5資料員對借出的科技圖書進行借閱登記,到期不還須辦理續(xù)借手續(xù),但借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4.6用書個人應加倍愛護圖書,不得在書上圈點、劃線、涂寫、批示或拆頁,借閱圖書如有遺失或損壞,處以原價10倍罰款。

4.7對使用范圍較廣且數量較少的書,專工提出申請,經主管主任同意,報請公司購買。

4.8專工有權索回個人所借書籍,以配合施工需要。

第10篇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為加強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將在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1、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是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設有對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的組織機構,并設有專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建筑工地食堂建設應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2.1設置在離工地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等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外地勢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上下水道。

2.2設置獨立廚房和食物貯存間。洗菜區(qū)具備禽肉、蔬菜分開的清洗池。

2.3食堂頂棚、墻壁、地面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墻面材料到頂并便于清潔,地面做硬化和防滑處理。制作間灶臺及其周邊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小于1.5米。

2.4食物貯存間內糧食存放臺距離墻和地面大于0.2米,窗戶排風口距地面2米以上。

2.5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冷藏設施、消毒保潔以及消防防火設施,配備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和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廢棄物處理設施。

3、采購豬肉、蔬菜、牛羊肉、禽類、水產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醬油、食醋、飲用桶裝水、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鹽、散裝白酒等列入重點名錄的食品,對購進的貨物應當按批次向供貨人索取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銷售憑證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并保存復印件備查。

4、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4.1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4.2易腐食品冷藏;

4.3制售涼菜有專人、專室、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備、專用冷藏設備,不具備涼菜制作專間條件的,不得制作和提供涼菜;

4.4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等安全、無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裝食品及其原料;

4.5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

5、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5.1不得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產品;

5.2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5.3禁止銷售無有效保質措施的熟肉制品;

5.4禁止建筑工地食堂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

5.5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潔物;

5.6不得采購無證照商販經營的食品。

6、食品從業(yè)人員應當依法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體檢證以及相關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證后方可從業(yè)?;加辛〖病?、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建筑工地食堂發(fā)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除采取搶救、調查與控制措施外,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局和衛(wèi)生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建筑行政部門和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管部門對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

第11篇 建筑工程質檢員管理規(guī)定

建筑工程質檢員管理辦法

質檢員職責

1、具備較高的工作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的敬業(yè)精神。

2、具備一定的施工相關業(yè)務知識。

3、具備較高的對客服務意識,掌握一定的對客服務技巧。

4、具備基本的工作管理能力。

質檢員崗位職責

1、工作期間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尊重領導,無條件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指令,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義務。

3、嚴禁質檢員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任何人吃、拿、卡、要及收受賄賂。

4、嚴禁私自不到崗位或不按時間要求到崗工作。

5、在涉及工作內容時,嚴禁對領導隱瞞、欺騙。

6、工作期間,應著裝標準,舉止得體,語言、行為規(guī)范,嚴禁以語言或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形象。

7、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弊端。

8、積極舉報不良事物,維護公司利益。

9、保持同事之間的良好工作關系。

質檢員日常工作內容

1、質檢員每日準時參加早例會。

2、詳細匯報前日工作情況;按規(guī)定呈交各項工作報表,及客戶反饋信息。

3、準備進行日常工作,向主管說明當日工作計劃。

4、嚴格按照上級批準的日工作計劃(時間、路線、地點)進行日常巡檢工作。

5、質檢員在現場監(jiān)督工程進展狀況,根據公司對施工方面規(guī)定的條例進行全面逐項嚴格檢查,如實填寫表格,由相關人員簽字;發(fā)現施工違章、違例、工程質量不符合標準等情況,立即按照相應規(guī)定對其工作人員指明,責其整改;后根據現場工作人員違章性質、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詳細記錄。

6、在工作中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程增減項手續(xù),及時送達中期款交款通知單,并帶回回執(zhí)。

7、監(jiān)督并協助施工隊辦理工程各種驗收及手續(xù)。

8、每日完成日常巡檢工作后回公司向上級匯報當日工作內容,提交工作記錄,以備核查。

9、客戶在任何時間因施工或材料問題表示質疑、不滿或投訴時,負責該項工程的質檢員必須及時采用有效的方式打消顧客的不滿,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因自身的失職引發(fā)事態(tài)擴大。

10、每周向主管呈報周工作總結(包括樣板間情況)。

11、每月向部門呈報月述職報告。

質檢員薪酬體系

1、質檢員薪酬構成:底薪+效益工資+工齡工資+補助

⑴底薪:1000元

⑵效益工資:工程提成+回單獎勵

a工程提成:質檢員當月所監(jiān)工地驗收合格,款項全部交齊,未違反《質檢員處罰條例》,按工程款3‰提成,每月15日發(fā)放。

b回單獎勵:為調動質檢員抓回單的積極性,提高工程回單量,現將質檢員所監(jiān)工程由施工隊或質檢員返回公司的工程簽約后按該工程總款的7‰提取,每月隨工程提成一并發(fā)放。

⑶工齡工資:質檢員在公司工作每滿壹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

⑷補助:飯補6元/天+交通補助40元/月

2、優(yōu)秀質檢員(具體見《優(yōu)秀質檢評比條例》)

公司每季度評比優(yōu)秀質檢員,發(fā)放獎金1000元。(此款項由工程部從獎罰基金中支出)

質檢員處罰條例

1、每天早例會,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記過失單一張;

2、與客戶約好時間無故遲到者,罰款50元;

3、向施工隊或設計師吃、拿、卡、要者雙倍金額處罰,并記過失單一張;

4、接投訴應立即到現場解決,將處理結果當日返回工程部,違者罰款50元;

5、每月至少上報一個樣板間,不能提供樣板間者,罰款100元;

6、每月30日之前交述職報告,內容應包括月工作總結、施工質量情況、驗收情況、延期情況以及工地出現的問題,不能按時上交者罰款100元;

7、工程存在增減項,完工時未能及時發(fā)現,罰款100元;

8、現場檢查應認真填寫巡檢表,并全面檢查工地,出現巡檢表與現場情況不符,記過失單一張;

9、對于不按公司工藝標準施工的工地,應按嚴格按照“施工隊獎罰條例”開罰款單,并限期整改,凡達不到要求的質檢員記過失單一張,嚴重者待崗培訓;

10、質檢員接到材料進場驗收通知無故不到場,扣除提成1‰;接到中期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無故不到場,扣除提成1‰;接到完工驗收通知無故不到場,扣除提成3‰,最多不超過3‰;

11、監(jiān)管工地在施工期間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扣除提成6‰;

12、監(jiān)管工地在一個月內出現報修,扣除提成3‰;

13、檢查工地前應先與客戶取得聯系,凡客戶主動投訴質檢員不到位,扣除該項工程全部提成;凡客服回訪質檢員到位情況,客戶沒見過質檢并對質檢員工作不滿意的,扣除該項工程1‰提成;每月客服回訪質檢員到位情況,累計3次者記過失單一張。

質檢過失單

一、未能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管理制度。

二、質檢員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施工隊及設計師。

三、質檢員不公平、公正、秉公辦事、循私舞弊。

四、對客戶提出的問題不耐心解決,發(fā)生口角影響公司形象聲譽。

五、質檢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六、質檢原因工程二期款、尾款結不回來。

七、質檢管理不善,造成質量問題返工較大。

八、施工工藝、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草率驗收造成客戶投訴的。

九、一項工程由于質量問題客戶投訴兩次以上,未能及時解決。

十、當月工程質量整體合格率低于90%。

十一、當月客戶投訴率高于3個以上。

十二、發(fā)現重大投訴造成工程損失2000元以上。

十三、由于質量造成客戶減項及退單。

第12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保衛(wèi)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第13篇 某住宅樓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

住宅樓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工地現場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棚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__工程項目部

第14篇 住宅樓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工地現場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yè)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yè)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

11.不準在工棚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qū),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guī)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__工程項目部

第15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實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科學管理,推行現場管理責任制。建筑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對分包工程實施現場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管理。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執(zhí)行職務應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明確崗位責任。

第七條 建設監(jiān)理或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協調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fā)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的主管單位或部門審批。

建筑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依據總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九條 建筑工程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征用施工場地或臨時占用道路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條 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確定前,建設單位應會同設計、施工單位報請規(guī)劃、城建、公用設施管理等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筑物、防汛設施、地下管線損壞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制定相應的技術安全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障現場場地平整,水通、電通、路通。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應放置統一規(guī)格的施工標牌及施工平面圖,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積、層數、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和安全防護等設施。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周邊應按規(guī)定設置連續(xù)、密閉的裝配式圍檔,圍檔材料須優(yōu)質、安全。高層建筑、臨街建筑必須設置封閉式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 市區(qū)景觀街路、廣場、繁華地區(qū)施工現場圍檔高度為2米,其他路段施工現場圍檔高度不低于〖qs〗〗1.8〖qs()米;

(二) 高層建筑(〖qs〗)35〖qs()米以上〗必須全封閉作業(yè),自下而上對建筑物進行嚴密圍檔,直到粉裝飾工程結束,方可拆除圍檔;

(三) 施工現場內各類暫設設施一律不準超出圍檔高度,暫設房(棚)頂一律朝場內坡向;(四) 安全防護網等設施要架設整齊,圍護設施破損要及時更換。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內施工區(qū)域與非施工區(qū)域要嚴格分隔,在危險區(qū)域、部位及通道處要有警示標語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保證道路暢通,在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應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車輛出入施工現場不準夾帶泥沙;排水系統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第十六條 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現場安全許可證制度。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章,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堅持安全交底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

第十七條 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須經安全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十八條 施工現場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施工安全需要的夜間照明,照明燈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需要接設臨時用電、移動電纜、停水、停電、封路等,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周圍地區(qū)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方可操作。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應嚴格按照國家消防規(guī)定,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yè)的,必須持爆破器材使用說明,炸藥的種類、數量、爆破地點及四鄰距離等有關文件和《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報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按安全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發(fā)現電纜或其他不明物等應暫停施工,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建筑工管理規(guī)定15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安全場綜合規(guī)定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崗人員、實習生、農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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