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 化龍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雅園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各留宿單位自選一名宿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0住宿人員的管理及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該負責人有義務協助物業(yè)公司維護好宿舍區(qū)域的公共秩序,各單位負責人將此管理規(guī)定張貼于本宿舍內并簽屬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二、各單位宿舍負責人每周向保安部報一次本單位有關人員的數量、宿舍衛(wèi)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三、保持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使用物品擺放整齊。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危險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大聲喧嘩。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搭電線。
七、男女宿舍分開管理,嚴禁出現混居及違法行為。
如有發(fā)現,物業(yè)公司視情節(jié)處理。
如情節(jié)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如夜間留宿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向本單位負責人請示,得到批準后,到保安部備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將不定時對各單位宿舍的安全、消防、衛(wèi)生、人員等進行檢查,對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2篇 某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
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后勤集團員工住宿管理,改善員工住宿環(huán)境,保證住宿資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中的員工是特指在z后勤集團工作并與后勤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學校非在編人員。
本規(guī)定中的員工宿舍是指由學校委托后勤集團管理的用于安排員工住宿的公房。
在編員工經過學校分配的住宿不在本規(guī)定之列。
二、員工宿舍應與辦公、生產、庫房等工作場所相對隔離。任何單位的工作場所不得安排員工生活住宿,因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員工住宿的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并在后勤集團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備案。
三、集團只提供集體床位。
四、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受后勤集團委托,負責對員工宿舍實行房源分配、日常管理與服務等物業(yè)管理。
五、各單位應積極配合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做好員工入住、床位安排和宿舍文明建設等項工作。
六、入住員工應按時交納住宿費用。
住宿費主要用于房屋維修、用具購置和物業(yè)管理服務等項目支出。
員工住宿費由后勤集團財務部按月從員工所在單位經費中扣繳,并直接劃轉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
七、員工宿舍區(qū)設立內部臨時招待所,主要用于解決住校外員工夜間下班后和員工配偶探親等臨時住宿。
住宿費用按實際住宿時間即時結算,并提供后勤集團內部結算清單。
臨時招待所住宿時間一般不超過七天,經后勤集團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延長住宿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天。
八、員工宿舍、內部臨時招待所住宿收費標準經后勤集團辦公會研究確定。
九、員工住宿須遵守《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若干規(guī)定》,服從物業(yè)管理部門的管理,嚴禁在室內及宿舍區(qū)內從事非法活動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活動。對違反《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若干規(guī)定》,不服從物業(yè)管理部門勸阻的,物業(yè)管理部門有權終止其住宿。
十、本規(guī)定解釋權在后勤集團黨政辦公室。
十一、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集團辦字〔2022〕23號《關于印發(fā)z后勤集團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及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guī)定、集團黨政辦字〔2022〕10號《關于印發(fā)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guī)定通知》及員工宿舍管理暫行規(guī)定、集團黨政辦字〔2022〕22號《關于集團員工宿舍實行統(tǒng)一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
第3篇 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2)
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二)
為保障假期期間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為學生提供一個優(yōu)良的生活及學習環(huán)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運行成本,根據學生公寓假期工作實際,特對假期住宿學生做如下規(guī)定。
1.假期住宿的學生須經院(部)統(tǒng)一核查、批準后在放假前一周內將名單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備案,公寓中心不受理個人申報;各學院批準住宿學生由各學院負責管理。
2.原則上只有大三學生或由經學校批準的其它學生可以提出住宿申請。
3.未經批準的學生不準在校內住宿(2022年6月7日至8月26日)。批準住宿的學生須服從公寓中心統(tǒng)一安排,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4.住宿學生由公寓中心統(tǒng)一辦理臨時證件,持證出入公寓。開學后將證件交回公寓中心,補證或證件丟失者,需交納工本費;
5.未經公寓中心批準,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發(fā)現無證人員住宿,每天收費20元,收費日期自放假之日是起計算;
6.嚴禁留宿異性,嚴禁將床位出租他人,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報相關部門處理;
7.住宿學生要遵守公寓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管理;
8.住宿學生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身份核查,提供相關證件,對人證不符或不能提供證件的,將予以清退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9.假期期間水電使用,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10.設施維護、維修按正常程序進行;
11.因各種原因提前離校或不能在學校住宿的,要及時通知院(部)輔導員,并到公寓中心辦理退宿手續(xù);
12.住宿期間要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嚴禁違章用電。
第4篇 校外住宿學生管理辦法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對校外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維護學生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學生基本情況,規(guī)范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一條 校外住宿地點應具備的條件
(一)住宿地點必須符合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 》中的有關規(guī)定 。
(二)房東應與當地公安機關簽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責任書”,并認真履行責任書中的各項職責。
(三)住宿地點必須經過學校和有關部門認可,并適宜學生住宿 。
第二條 校外住宿學生管理措施
(一)填寫《長武縣中學校外租住學生登記表》:
認真填寫租住地址、門牌號、 同住人姓名、房東姓名、職業(yè)、房東聯系電話、家庭聯系電話、住宿點人數等欄目,一式兩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處存檔。
(二)填寫《長武縣中學校外租住學生管理責任書》:
每學年初或變更住所后,由家長與房東及時簽訂《長武縣中學校外租住學生管理責任書》。
(三)實施校外租住學生安全排查制度。
學校政教處及各班主任必須對住宿地點進行安全排查,每學期至少兩次;對于查出的安全隱患,當即責令房東限期改正,若無改觀,有權責令學生搬離。
(四)努力做到學校、房東、家庭三位一體,密切聯系。班主任應不定期深入到學生租住點家訪,全面檢查學生學習、生活、安全等情況,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 房東職責
(一)房東必須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居住條件。不能讓學生居住在陰暗、潮濕、危漏的房屋。要為住宿學生提供水 、電等基本生活條件。房東應加強對住宿學生的看護,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學生在校期間,住所若發(fā)生被盜等不安全事件,學校有權請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調查處理。
(二)房東要督促學生按時上學、準時回家,并制定科學嚴格的作息時間表。在學生曠課或不按時上學時,房東要問清情況,及時督促。若發(fā)現學生有不正常跡象時,要及時和學校聯系。
(三)密切注視住宿學生動向,加強學生管理。對學生參與賭博、打架、看不健康的書刊影視的等行為,房東應及時制止,學生不聽勸止時,要及時報告學校。
(四)如實向來訪教師反映學生的表現情況,積極配合學校、家庭共同管好學生。
第四條 其他注意事項
(一)在駐縣的親屬家中寄住的學生視為校外住宿學生、必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xù)。
(二)本辦法與各級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的學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新的規(guī)定為準。
(三)本辦法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第5篇 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guī)定
凡本項目的臨時搭蓋、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屬臨時住宿范圍(下稱宿舍區(qū)),經批準的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勞務班組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項目部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勞務班組負責人不得隨意更換住宿人員,如有更換應及時通知項目部。
2. 住宿人員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上崗證、就業(yè)證、審檢證,辦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場前,勞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共同進行驗證)。
3. 勞務負責人應安排本班組宿舍內的衛(wèi)生值日員,并將衛(wèi)生值班員名字寫于宿舍門口的值班牌上,衛(wèi)生值日員必須負責宿舍內的清潔衛(wèi)生、被子、蚊帳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齊擺放的監(jiān)督等工作,衛(wèi)生值日員一天內至少不少于兩次清潔、整理室容,宿舍內的垃圾由衛(wèi)生值日員按項目指定地點傾倒。
4. 宿舍區(qū)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火爐、煤氣灶及其它電熱器具。
5. 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火線、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帶進宿舍區(qū)擱置、儲藏。
6. 宿舍區(qū)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更動、布設。
7. 在宿舍區(qū)內嚴禁亂丟煙頭、垃圾,亂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8.不得隨意帶小孩、家屬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區(qū),來訪人員經門衛(wèi)登記后,由接受拜訪人員帶進,來訪人員必須在晚間10點之前離開。
9.嚴禁在宿舍區(qū)內酗酒、斗毆、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10.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qū)的材料、門、窗、床、水、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壞、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1.凡在宿舍區(qū)范圍內發(fā)生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勞務負責人對本班組人、物的文明、衛(wèi)生、職業(yè)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確保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第6篇 某某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某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chuàng)建秩序良好、安全衛(wèi)生、文明健康的學生公寓環(huán)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2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05〕5號)及《sd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學校設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學生就業(yè)與發(fā)展指導服務中心、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qū)管理辦公室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 學校向住宿學生統(tǒng)一提供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備,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wèi)值班、公共區(qū)域的日常保潔、設施養(yǎng)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個性化服務。
第四條 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教育服務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具體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行為規(guī)范等工作,并做好校外住宿學生的有關教育工作。
第五條 校、院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完成相關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工作。
第六條 在sd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jiān)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 學生教育
第七條 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是課外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條 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宿舍和公寓為基地開展校園文化活動,深入實施人格培育工程,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條 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wěn)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舉報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
第十條 公寓內嚴禁違規(guī)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不得在公寓內為電動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一條 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fā)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三條 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十四條 學生按照指定房間交費后入住,研究生在入住前還須簽訂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轉借。住宿學生須服從相關部門和學院的統(tǒng)一管理,接受相關人員的巡視檢查。因專業(yè)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學院開具的證明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tǒng)一調整。
第十五條 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打卡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六條 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維護公共衛(wèi)生,預防傳染病發(fā)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
第十七條 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_、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影響安全和秩序的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十八條 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
第十九條 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條 畢業(yè)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文明離校。
第五章 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 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jié)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二條 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tǒng)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 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審核并報學校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校規(guī)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fā)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與學生品德鑒定、優(yōu)秀學生評選及獎學金的評定等結合起來;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七條 對于違反以上有關規(guī)定的個人,沒收違規(guī)物品,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學校學生違紀處分相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公寓內衛(wèi)生、安全、學生文明狀況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本規(guī)定由sd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公寓臨時住宿收發(fā)管理規(guī)定
公寓臨時住宿收發(fā)管理規(guī)定
□ 臨時住宿登記表由公寓管理人員負責按表格要求逐項填寫,填寫后2小時內交公寓保安人員。
□ 公寓保安人員接到臨時住宿登記表后,應在2小時之內送交發(fā)送負責人,并在《臨時住宿收發(fā)登記表》上簽字和填寫送件時間。
□ 發(fā)送負責人收到時住宿登記表后,應于12:00之前將時住宿登記表所填寫的內容,逐項輸入電腦發(fā)送公安機關。發(fā)送完畢后,應在《臨時住宿收發(fā)登記表》的輸入人一欄上簽字,并填寫輸入時間及輸入內容。
□ 輸入人應將臨時住宿登記表存檔備查。
□ 輸入人應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與非負責此項工作人員談論有關輸入內容等方面情況。
□ 輸入人應嚴肅認真地對待輸入工作,防止出現漏輸或錯輸等情況。
□ 對違反本規(guī)定者,將視情節(jié)和所造成的影響做出處理。
□ 輸入過程中出現技術問題,請與公安機關聯系。
第8篇 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3)
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三)
學生公寓是住宿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生公寓住宿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為了給住宿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院具有學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入住學生公寓的住宿學生。
第二條凡取得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向學院繳納住宿費后,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入住學生公寓。
第三條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統(tǒng)一計劃、安排、調配。
第四條學生須按安排的房間入住,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不得自行調換房間和私自另行租房居住。確因特殊情況暫不在學生公寓住宿或堅持另行租房居住的學生,必須有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的申請(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承諾加強人身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向所在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學生工作處和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五條學生公寓開、關大門時間:每天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住宿學生嚴格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早上6:30起床,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1:30熄燈就寢,星期五、星期六及節(jié)假日晚上12:00熄燈就寢。
第七條男生禁入女生公寓、女生禁入男生公寓(工作人員除外)。
第八條住宿學生嚴禁帶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的人員進入公寓會客、留宿等。
第九條住宿學生嚴禁留宿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的來訪人員并督促來訪人員須在晚上11:30以前離開公寓。
第十條住宿學生畢業(yè)、休學、退學、出國等原因退宿,必須向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點交清楚寢室家具和其它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按價賠償,再辦理退宿手續(xù)。
按學校規(guī)定的離校時間離開寢室,延期的按每天10元繳納住宿費。
第十一條住宿學生退宿后,應帶走自己的物品。否則,因清掃、維修、寢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寒、暑假離校時,收撿、保管好計算機等個人物品。寒、暑假不離校需在學生公寓繼續(xù)住宿者,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請,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免費留校住宿,但此期間內使用的水、電費全部由住宿者負責。
第十三條學生公寓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場所,學院對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已結婚的學生,沒有義務安排夫妻寢室。
第十四條學生住宿期間必須遵守公共道德和學院有關學生公寓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各種活動,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
第十五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大學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
大學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為保障假期期間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為學生提供一個優(yōu)良的生活及學習環(huán)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運行成本,特對假期住宿學生做如下規(guī)定。
1.假期住宿的學生須經院(部)統(tǒng)一核查、批準后在放假前一周內將名單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備案;公寓中心不受理個人申報;
2.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中心統(tǒng)一安排,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3.住宿學生由公寓中心統(tǒng)一辦理臨時證件,開學后將證件交回公寓中心,補證或證件丟失者,交工本費1元;
4.未經公寓中心批準,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發(fā)現無證人員住宿,每天收費20元,收費日期自放假之日起計算;
5.嚴禁留宿異性,嚴禁將床位出租他人,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報相關部門處理;
6.住宿學生要遵守公寓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管理;
7.住宿學生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身份核查,提供相關證件,對人、證不符或不能提供證件的,將予以清退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8.假期期間水電資源使用按人均水每生每月2.25方,電每生每月3.5度執(zhí)行,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9.設施維護、維修按正常程序進行;
10.因各種原因提前離?;虿荒茉趯W校住宿的,要及時通知院(部)輔導員,并到公寓中心辦理退宿手續(xù);
11.住宿期間要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嚴禁違章用電。
第10篇 化龍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雅園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各留宿單位自選一名宿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0住宿人員的管理及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該負責人有義務協助物業(yè)公司維護好宿舍區(qū)域的公共秩序,各單位負責人將此管理規(guī)定張貼于本宿舍內并簽屬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二、各單位宿舍負責人每周向保安部報一次本單位有關人員的數量、宿舍衛(wèi)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三、保持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使用物品擺放整齊。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危險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大聲喧嘩。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搭電線。
七、男女宿舍分開管理,嚴禁出現混居及違法行為。如有發(fā)現,物業(yè)公司視情節(jié)處理。如情節(jié)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如夜間留宿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向本單位負責人請示,得到批準后,到保安部備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將不定時對各單位宿舍的安全、消防、衛(wèi)生、人員等進行檢查,對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11篇 假期留校住宿學生管理規(guī)定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加強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對假期留校住宿學生管理工作規(guī)定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__師范學院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進出校園、宿舍須帶《留校住宿學生出入證》和身份證或學生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區(qū)必須出示有關證件,并在門廳或傳達室等候、會客。
四、愛護公共設施、對宿舍內配備的物品不得損壞、調換、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衛(wèi)生整潔,不得在宿舍區(qū)亂刻亂貼、亂涂亂畫和亂扔雜物。
五、不得在校園及宿舍內經商、擺攤設點、兜售商品或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經營活動。
六、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嚴禁使用違規(guī)電器或炊具。
七、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
八、節(jié)約水電,做好宿舍防火、防盜工作。
九、嚴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學生的作息時間,不得在宿舍區(qū)大聲喧嘩、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十、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__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必須向輔導員書面請假并說明去向,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返校后須及時銷假。
十一、各宿舍設臨時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安全防范、衛(wèi)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員應積極協助寢室長工作。遇到突發(fā)事件要立即與宿舍管理人員、輔導員或學院值班老師聯系。
十二、對違反學校規(guī)定,情節(jié)后果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惡劣或后果嚴重的,將依照《__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暫行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第12篇 某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guī)定
凡本項目的臨時搭蓋、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屬臨時住宿范圍(下稱宿舍區(qū)),經批準的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勞務班組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項目部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勞務班組負責人不得隨意更換住宿人員,如有更換應及時通知項目部。
2. 住宿人員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上崗證、就業(yè)證、審檢證,辦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場前,勞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共同進行驗證)。
3. 勞務負責人應安排本班組宿舍內的衛(wèi)生值日員,并將衛(wèi)生值班員名字寫于宿舍門口的值班牌上,衛(wèi)生值日員必須負責宿舍內的清潔衛(wèi)生、被子、蚊帳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齊擺放的監(jiān)督等工作,衛(wèi)生值日員一天內至少不少于兩次清潔、整理室容,宿舍內的垃圾由衛(wèi)生值日員按項目指定地點傾倒。
4. 宿舍區(qū)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火爐、煤氣灶及其它電熱器具。
5. 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火線、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帶進宿舍區(qū)擱置、儲藏。
6. 宿舍區(qū)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更動、布設。
7. 在宿舍區(qū)內嚴禁亂丟煙頭、垃圾,亂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8.不得隨意帶小孩、家屬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區(qū),來訪人員經門衛(wèi)登記后,由接受拜訪人員帶進,來訪人員必須在晚間10點之前離開。
9.嚴禁在宿舍區(qū)內酗酒、斗毆、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10.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qū)的材料、門、窗、床、水、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壞、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1.凡在宿舍區(qū)范圍內發(fā)生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勞務負責人對本班組人、物的文明、衛(wèi)生、職業(yè)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確保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第13篇 某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guī)定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1條 在校住宿學生寒暑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條 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備案。
第3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校內各部門輔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學生,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到宿管中心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xù)。
第4條 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guī)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
第5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guī)定》,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住宿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資格外,還將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7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系部值班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
第14篇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辦法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以下是小編帶來的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歡迎閱讀!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1】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于轄區(qū)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tǒng)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jiān),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公司。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設備(如玻璃、衛(wèi)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tài)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jiān)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于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wèi)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jiān)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jiān)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huán)境及公共秩序,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guī)范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tǒng)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wèi)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guī)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
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xù)。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tǒng)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wèi)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wèi)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yǎng)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
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
(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jiān)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
由宿舍管理員統(tǒng)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
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入往申請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原住址
身份證號碼
進單位時間
年 月 日
任職部門
崗位
申請理由
部門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綜管部意見
年 月 日
分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總經理意見
年 月 日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wèi)生、整齊、舒適的休息環(huán)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以下管理規(guī)定。
二、入住條件
(1)工作滿7天的且簽訂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員工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員開具《住宿申請單》(附后),經部門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準后,統(tǒng)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服務,入住人員應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項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如有調換,向人事行政部請示;未經許可不準擅自調換宿舍、更換床位。
(2)每宿舍選定一名宿舍長,建立值日制度,對于公共場所即衛(wèi)生間、客廳、廚房采取誰值日誰清理的原則。
(3)宿舍不配制多余鑰匙,不得將鑰匙轉借他人,如更換宿舍門鎖,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請,同意后須在更換后一周內,把新門鎖鑰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備份。
(4)床上物品擺放整齊,床底為上、下鋪員工的公共空間;濕衣服涼在陽臺,不在室內晾衣服。
(5)愛護宿舍財產及公共措施,宿舍現有財產、設備不得私自拆卸、調換,如有損壞則按新物品采購時2倍價格賠償,并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給予罰款。
(6)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不在房內亂涂亂畫;不將剩余飯菜與雜物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潑水、扔紙屑果皮飲料盒等雜物;樓梯、公共客廳不允許堆放雜物;以上行為,如有發(fā)生除賠償損失外另罰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fā)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9)嚴禁在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10)非公司員工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公司宿舍,嚴禁留宿他人;
(11)員工離開宿舍后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養(yǎng)成隨手關門、關窗、節(jié)水水、節(jié)電、防盜的好習慣。
(12)進入他人房間要敲門,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進入;他人房間無人時禁止進入。
第15篇 某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生生活秩序,共同營造潔凈、舒適、穩(wěn)定、安全的學生住宿環(huán)境和文明、健康、進取、向上的舍區(qū)文化氛圍,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二條成立____學院學生住宿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后勤集團和學生工作處負責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及保衛(wèi)處、財務處、團委、物業(yè)公司、學生會負責人任委員,全面負責學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導和協調學生住宿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物業(yè)公司。
第三條學生工作處、后勤集團、院(系)、保衛(wèi)處、物業(yè)公司按確定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參與學生住宿的管理。物業(yè)公司負責學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條學校在學生入住時按“院(系)、專業(yè)、年級、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對學生住宿進行統(tǒng)一安排,學生應服從學校的安排和調整。
第五條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應當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學校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然后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協議。對未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搬回學校住宿,學校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紀律處分。經學校備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間發(fā)生安全問題的,除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相關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責任外,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入住學生公寓,憑住宿繳費收據,到所分配的學生公寓管理室辦理住宿手續(xù),并領取房間鑰匙。
第七條學生住宿的床位一經分定,原則上不再進行個別調整。每個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報本樓棟管理員室備案,寢室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換,寢室長負責本寢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衛(wèi)、清潔衛(wèi)生和公共家具財物的保管。
第八條公寓管理員在學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須填寫學生住宿情況登記表,并報物業(yè)公司備查。
第九條 學生畢業(yè)或退、休學時,要到物業(yè)公司辦理有關手續(xù)方
可離校。
第十條 物業(yè)公司應嚴格按每房定員安排床位,對因未報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物業(yè)公司及時加以調整,任何單位、個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內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入學須填寫借用公物登記卡,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和隨房設備,由寢室長簽名驗收,畢業(yè)時如數移交。學生個人借用家具有本人辦理借用手續(xù),畢業(yè)時如數交還。室內公物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有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否則不能辦理離校手續(xù)。
第十三條公寓內公用家具、公共設施由公寓管理員負責管理,
公寓管理員要定期檢查或抽查,做到帳、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電管理
第十四條全體學生要養(yǎng)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自覺節(jié)約水電資源。要杜絕“長流水”、 “長明燈”現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燈滅。
第十五條學生寢室內不可使用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電飯鍋、電烙鐵、電熱水器、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可擅自加接電線。因違章用電造成事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學生公寓的水電用量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配給(每生每月5度電、2.5噸水,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超過使用標準的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超額水電量按民用收費標準計費。學生應主動配合物業(yè)管理部門按月交清超用的水電費。
第六章維修管理
第十七條 學生公寓設施的大、中型維修由物業(yè)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進行。
第十八條 學生公寓公共場所的小型維修由管理員負責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十九條 學生寢室內燈、水龍頭、門、窗、家具等維修由學生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二十條 在報修基礎上,公寓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要查清損壞性質,屬正常損耗,及時免費維修;如屬人為損壞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罰款后予以維修,并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七章衛(wèi)生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要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搞好寢室內務,保持
室內整潔、美觀。遵守學生公寓垃圾袋裝化的管理規(guī)定,每日上午 8:30前、下午2:30前,將垃圾裝袋投入垃圾桶內。
第二十二條 自覺維護公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從窗口亂丟廢棄物、亂倒污水,不亂倒垃圾,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在公寓內飼養(yǎng)寵物。
第二十三條 保持室外良好的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綠化景點和公共設施。不污染環(huán)境,不踐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條負責安全值班的人員,必須掛工作牌或佩戴值班
章,認真值勤,忠于職守,不脫崗、溜崗。值班員認真執(zhí)行出入、會客、留宿、攜帶物品登記等各項制度,嚴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自覺維護舍區(qū)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生應按時作息。公寓早上開門時間為6:00時,晚上關門時間為11:00時,熄燈時間為11:30時。按規(guī)定時間熄燈后,不起哄。晚歸的學生應自覺填寫晚歸登記單,出示有關證件并說明晚歸原因。對無故晚歸或不服從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員報請所在院(系)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每個學生配給一把房間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轉借他人,丟失時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不準自行配制鑰匙。畢業(yè)離校或宿舍調整時,應將鑰匙主動交還管理室。
第二十八條發(fā)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fā)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管理員、保衛(wèi)處或公安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不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三十條保衛(wèi)部門應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調換。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條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燒紙張和雜物、不能使用煤氣爐、煤油爐、酒精爐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不點蠟燭。
第三十二條住宿學生要保持公寓安靜,不在公寓內打鬧、喧嘩、奔跑、踢球,晚自習時間及就寢后,不大聲談話、彈唱,影響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條嚴禁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兜售商品,學生亦不能在公寓內搞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麻將、賭博、打架斗毆、吸毒、傳播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女生宿舍樓禁止男性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班主任、學生干部,須出示有關的證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女生家長來校探親,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將證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進入女生宿舍,離開時取走證件。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guī)定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二00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