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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外包施工隊中,員工安全教育制度是我們工作的基石,它不僅關乎每個工人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響到工程的進度和質量。這一制度的實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每個成員都能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工作。
內容是什么
1. 定期培訓:所有員工必須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訓課程,涵蓋工地安全規(guī)則、應急處理措施及設備操作規(guī)程等。
2. 新員工入職教育:新加入的員工需完成為期一周的安全入門培訓,并通過考核后才能上崗。
3. 現場指導:工地上應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確保作業(yè)安全。
4. 安全例會:每周舉行一次安全例會,分享案例,討論隱患,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規(guī)章制度
1. 員工必須佩戴規(guī)定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反光背心等,違者將受到警告或罰款。
2. 工地嚴禁吸煙和攜帶火源,違反者將被立即辭退。
3. 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機械設備,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事故由操作者承擔責任。
4. 發(fā)現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隱瞞不報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管理規(guī)定
我們強調的是“人人都是安全員”,每個員工都有責任維護工地安全。管理層將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于遵守制度的員工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將嚴肅處理。我們堅信,只有通過持續(xù)的教育和嚴格的管理,才能打造出一支安全意識強、操作規(guī)范的施工隊伍。在此,我們呼吁每一位員工,將安全牢記心中,從我做起,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外包施工隊員工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外包施工隊員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外包施工隊發(fā)生各類事故,根據《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對新入礦的員工必須接受礦、工區(qū)(車間)、隊(組)三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時。并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yè)。
第三條承包施工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時組織員工參加項目部每周兩次的安全活動及安全學習。隊(組)班前會上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使每個員工懂得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傷害;全年所屬員工在崗安全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0小時。
第四條調換工種人員必須到項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經過隊(組)安全教育,項目部記錄在案后,才能上崗作業(yè);員工必須自覺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參加安全技術學習。
第五條離崗15天以上的員工必須經過項目部、隊(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條新入礦的員工上崗后,必須指定有經驗的師傅帶領,工作滿四個月后,經跟蹤考核合格才能獨立工作。
第七條隊(組)安全教育內容:
(1)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違章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環(huán)保裝置及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使用辦法。
(4)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和救護知識。
第八條處罰
(1)項目部對外包施工隊員工的安全教育必須列為本單位職工教育計劃的內容,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復崗、轉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況登記臺帳,并建立外包施工隊班組建設臺帳。此項工作公司將納入安全管理綜合量化評估考核的內容;
(2)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安排員工上崗的,一經查實,一次給予外包施工隊500元/人•次,年內出現三次,不再允許其承包工程。
第2篇 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和加強公司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將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監(jiān)督,確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本公司范圍內,由外來單位進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大、中、小檢維修項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動。
3 定義
3.1 外包工程項目:是指經本公司發(fā)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yè)的工程(勞務)項目;
3.2 外包單位(承包方):是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qū)域及作業(yè)場所,從事施工作業(yè)的施工隊伍;
3.3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指對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負有主要管理職責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項目的管理部門。
3.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xié)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方案等。
4 職責
4.1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資質審核和承辦工程招標、合同簽訂、過程質量、進度監(jiān)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4.2 安全環(huán)保部
4.2.1負責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擬定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
4.2.2對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員及作業(yè)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4.2.3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批;
4.2.4對外包施工單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4.2.5 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3 工程所在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在本部門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4 外包單位
4.4.1 外包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安全施工作業(yè)。
4.4.2 開工前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4.3 教育和監(jiān)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qū)域場所;
4.4.4 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4.4.5 落實施工項目的各項安全措施。
4.5 財務部負責根據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同外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保證金的結算。
4 管理程序及要求
4.1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 本公司對所有外包單位實行安全資質評審確認和準入制度。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承攬工程前必須經過安全資質評審。任何單位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嚴禁錄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業(yè)。
4.1.2 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b.法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或授權書;
b.施工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c.安全管理網絡機構、現場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d.施工涉及特種作業(yè)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身份證及操作證原件,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e.員工安全教育記錄;
f.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
g.過去一年的安全生產業(yè)績記錄;
h.具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
i.工程施工計劃/方案;
j.外包單位全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k.外包單位購買工傷保險或意外保險的人員的清單及相應材料。
4.1.3 評審程序
a.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部門對中標外包單位進行施工資質審查。
b.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外包單位必須向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上述資質材料,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外包單位不能獲得安全資質確認,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和施工作業(yè)。
a.不能提供4.1.2條所述安全資質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或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
b.在兩年內在本公司施工作業(yè)期間有發(fā)生過重傷、死亡事故的記錄的;
c.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之前兩年內曾發(fā)生過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單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2 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要求
4.2.1外包單位通過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后,才能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施工協(xié)議。
4.2.2 在與外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單獨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由本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與外包單位簽訂。
4.2.3 《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必須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簽訂協(xié)議后的2天內,外包單位應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10%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具體數額由雙方按實際情況協(xié)商,并在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中予以明確。
4.3 安全教育
4.3.1 經審查合格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組織施工人員接受本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知識、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記錄,未經教育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4.3.2 外包單位應自覺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 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手續(xù),填寫《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單》,經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開工。
4.4.2 外包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
a. 外包單位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b. 外包單位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tǒng)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yè),要求外包單位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4.3 外包工程施工計劃/方案的編寫
4.4.3.1 外包單位在施工作業(yè)前必須編寫安全施工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工程所在部門、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同時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宣貫。
4.4.3.2 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安全目標、組織管理措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保護措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等。
4.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a. 外包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作業(yè)時,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辦理高危作業(yè)安全審批手續(xù)。
b.對設備(系統(tǒng))檢維修、維護時,必須辦理“停電作業(yè)票”。
c.在禁火區(qū)內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審批表”。
e.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門協(xié)助外包單位進行辦理。
4.4.4 作業(yè)過程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4.4.4.1 外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場負責人和安全員。現場負責人和安全員對所負責項目全過各的安全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對在施工中發(fā)現的各種不安全現場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4.4.2 工程所在部門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的現場管理,經常到現場進行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4.4.3 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應安排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重點監(jiān)督和檢查現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檢查中發(fā)現隱患的,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外包單位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檢查整改記錄,作為對外包單位的考核依據。
4.4.4.4 對于外包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yè),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有權根據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4.4.5 設備啟動、調試的安全管理
4.4.5.1 施工過程中需要設備試運轉時,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聯(lián)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員或崗位員工負責操作,嚴禁外包單位私自啟動設備。
4.4.5.2 主體設備安裝、系統(tǒng)調試必須有施工、調試方案,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專職的監(jiān)護人員,落實監(jiān)管責任。
4.4.5.3 施工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應熟悉管轄范圍的設備的制作、安裝、調試、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內容。
4.4.6 外包單位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4.4.6.1 設備設施、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生產人員的操作、巡檢;
4.4.6.2 廢舊料要按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4.7 竣工安全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同時進行安全驗收,不符合本質安全要求的不得驗收通過。
5 懲罰與考核
5.1 外包單位違反本制度條文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違章違規(guī)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罰款。
5.2 外包單位施工現場違反文明生產規(guī)定或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視情節(jié)收取乙方2000—10000元違約金。
5.3 安全環(huán)保部根據外包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安全評價,按《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考核細則》進行評分,評分為100分制,評定結果:總分90分以上為優(yōu)秀,將繼續(xù)保留合作,在使用過程將享有承接工程優(yōu)先政策,總分70---90分之間為較好,將列為觀察使用單位,總分70分以下為一般,將列入為臨時單位和重點監(jiān)視對象單位;對評審總分60以下為差,將給予淘汰清退處理;
5.4 外包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發(fā)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fā)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證金作為承包方的違約金,并取消其施工資質,兩年內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鄢WC金的行為,并不能免除或減輕承包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
5.5 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工程所在部門違反本制度條文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6 制度未涉及的事項,按照公司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8 本制度自2023年8月30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9 附件
《外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
《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表》
《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現場文明考核細則》
外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現場文明考核細則
序號
考核內容
考核標準
考核評分
1
外包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各類資質,證照齊全有效,并與招投標文件承諾一致,相應資質必須符合工程實際需要。
否決項。若手續(xù)不全的,強制性要求停工、退場。若存在弄虛作假、蒙騙行為的立刻取消施工資格。
2
外包施工單位進場前簽訂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協(xié)議,提交開工報告和施工組織方案。
手續(xù)不全的扣20分,并強制性要求停工整改,完善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3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管理網絡和制定本單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未建立、制定或未及時修訂完善安全管理網絡或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扣5分。
4
施工單位要定期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教育培訓要做好記錄,并提交給安全環(huán)保部檢查。
未培訓或沒記錄的,扣5分,記錄敷衍了事或記錄不全的扣3分。
5
進場施工作業(yè)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查出無證上崗的,扣5分,并責令無證人員退場。
6
外包單位施工前需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員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
開工前未提供的扣5分。
7
外包單位進場施工前需向安全環(huán)保部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每超過一天未提供扣5分。
8
施工單位要給所屬員工配備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臺帳,并督促按規(guī)定穿戴。
未配備勞保用品的扣10分,未按規(guī)定穿戴每人次扣2分。
9
施工單位要學習本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違反本公司制度的每發(fā)現1人扣2分。
10
施工單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辦理作業(yè)審批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
未辦理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的每次扣5分,現場未落實安全措施的扣5分。
11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發(fā)現違章扣5分/人次。
12
施工單位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
發(fā)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每項扣5分。
13
施工單位對安全環(huán)保部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未及時整改的每項扣5分。
14
調試前需制定調試方案并做調試記錄。
沒調試方案或不按規(guī)定調試的扣5分。
15
嚴格按用電安全規(guī)程拉接電源,臨時用電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
私自亂拉接電源的,臨時用電不辦理審批的,扣5分
16
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必須如實及時上報安全環(huán)保部
不及時上報或弄虛作假、刻意隱瞞的扣20分
17
施工單位所使用的機具(包括從業(yè)主方借用的機具)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工作。
使用不合格的機具每次扣5分。
18
施工作業(yè)現場必須做到整齊有序,垃圾雜物送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扔。
如有違反扣10分
19
不得隨地大小便。
每發(fā)現一次扣5分
20
施工場地每天打掃保持衛(wèi)生干凈。
場地臟亂差的扣20分
21
施工完畢按規(guī)定做到工完場清,達到5s的標準要求
未進行工完場清的每次扣30分
22
發(fā)生一起輕傷事故
扣10分
23
發(fā)生一起重傷、死亡事故
扣100分
24
其它。
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以上標準進行考核。
合計得分
綜合評價及建議
考評人簽名:年月日
審核人
意見
審核人簽名:年月日
公司領導意見
公司領導簽名:年月日
說明:以上評分為100分制,90分以上為優(yōu);80—90分為良;70—80分為一般,60分以下為差。評估結果納入外包施工單位記錄檔案,作為今后是否繼續(xù)錄用的依據。
第3篇 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guī)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jiān)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
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guī)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fā)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fā)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fā)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fā)生火災事故;不發(fā)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件;不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外包隊伍相關制度規(guī)定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tǒng)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jiān)護人戴好工作監(jiān)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qū)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qū)或小區(qū)物業(yè)。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 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fā)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yè)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qū)的批量裝表
一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fā)生事故時,事故發(fā)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 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guī)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 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guī)程》執(zhí)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guī)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jiān)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第4篇 客服中心外包隊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guī)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jiān)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
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guī)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fā)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fā)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fā)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fā)生火災事故;不發(fā)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件;不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外包隊伍相關制度規(guī)定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tǒng)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jiān)護人戴好工作監(jiān)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qū)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qū)或小區(qū)物業(yè)。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 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fā)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yè)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qū)的批量裝表
一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fā)生事故時,事故發(fā)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 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guī)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 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guī)程》執(zhí)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guī)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jiān)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