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主要內容:
1. 崗位職責:詳細描述每個職位的日常工作內容和期望成果。
2. 工作流程:規(guī)定完成任務的步驟和順序,包括審批流程、協(xié)作流程等。
3. 工作時間:明確工作日、休息日、假期安排,以及加班政策。
4. 行為規(guī)范:規(guī)定員工的行為準則,如職業(yè)道德、著裝要求等。
5. 考核制度:設定績效評價標準和周期,以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
6. 培訓和發(fā)展:描述員工培訓計劃和職業(yè)發(fā)展路徑。
7. 人力資源政策:包括招聘、晉升、離職等流程和政策。
注意事項
在制定工作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合法合規(guī):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尊重員工權益。
2. 實際可行:制度應基于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空洞無物。
3. 公平公正:制度對所有員工應一視同仁,避免偏頗。
4. 溝通參與:廣泛征求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接受度。
5. 定期更新:隨著業(yè)務發(fā)展,制度需適時調整和完善。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應清晰、規(guī)范,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稱、發(fā)布單位、日期等信息。
2. 目錄:列出各章節(jié)標題,方便查閱。
3. 引言:簡述制度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4. 主體部分:詳述各項制度內容,按章節(jié)劃分。
5. 附則:包括解釋權歸屬、修訂歷史等。
6. 簽名頁:由制定者和批準者簽名確認。
一個完善的工作制度是組織運營的基礎,它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員工需求,以達到提升效率、保障公平、促進發(fā)展的目標。在制定過程中,務必注重細節(jié),確保制度的可行性、公正性和適應性,從而為藥品檢驗室的高效運作提供有力支撐。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范本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文秘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十一)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2篇 醫(yī)院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醫(yī)院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十一.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3篇 醫(yī)院管理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十一) 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 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4篇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范本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 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發(fā)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 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三) 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備。
(四) 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五) 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 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 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質量分析。
(八) 藥品文秘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
(九) 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 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十一)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十二)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第5篇 新華醫(yī)院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附屬醫(yī)院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1、藥品檢驗室負責全院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和制劑室制 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制劑室并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
2、藥品質量監(jiān)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jiān)督和專業(yè) 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y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jiān)督員,建立 健全藥品質量的監(jiān)督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
3、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 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設 備。
4、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結合 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制劑質量。
5、檢品要登記并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 ,對不合格藥品、制劑,應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 任批準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復核或 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 品質量問題。
6、藥品、制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 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備查。
7、執(zhí)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制劑留樣至該批制劑用完后一 個月。滅菌制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并做出 質量分析。
8、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 ,經科主任審閱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并報告 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
9、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 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