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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質量管理責任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從產品設計、生產、檢驗到售后服務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計責任:確保產品設計符合質量標準和客戶需求。
2. 生產責任:執(zhí)行嚴格的質量控制流程,保證生產過程無偏差。
3. 檢驗責任:通過質量檢測,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產品都達到預設標準。
4. 售后責任:對已售產品的問題負責,提供及時有效的解決方案。
內容是什么
這些責任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制定質量目標、執(zhí)行質量審計、實施持續(xù)改進機制、建立問題追溯系統(tǒng)等。設計責任要求設計師進行反復驗證,確保產品功能與安全;生產責任強調操作員需遵守操作規(guī)程,減少不良品率;檢驗責任規(guī)定質檢人員需定期校準設備,嚴格執(zhí)行檢驗程序;售后責任則要求服務團隊快速響應,處理客戶反饋的問題。
重點
質量管理責任制度的重點在于落實責任制,將質量目標分解到各個部門和個人,形成全員參與的質量文化。此外,制度還強調預防為主,通過數(shù)據(jù)分析和風險評估,提前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定期的質量審核和績效評估,有助于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同時也為員工提供了改進的動力和方向。
存在的問題
然而,實踐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戰(zhàn)。例如,制度執(zhí)行可能因員工理解差異而打折,導致質量標準執(zhí)行不一。另外,過于復雜的流程可能會增加成本,反而影響效率。雖然強調預防,但在面對突發(fā)質量問題時,應對策略的靈活性和速度仍有待提高。如何平衡質量與成本,保持企業(yè)的競爭力,也是需要持續(xù)探索的難題。
質量管理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責任和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一、為進一步強化全局工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質量,規(guī)范工作行為,根據(jù)《國家公務員法》等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工作過錯,是指全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不嚴、不細、不實或其它主觀原因,造成工作損失、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三、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處室及所有工作人員。
四、追究工作過錯責任,應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一般工作過錯
1.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格式、文體、文字等方面出現(xiàn)較大的錯誤或遺漏,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政務接待、會議籌備、活動組織過程中因計劃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辦理,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3.違反工作程序,越級請示、匯報,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4.在督促查辦、綜合調研、信息報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報材料失實的;
5.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負責制,貽誤辦事人辦事,造成較壞影響的;
6.因態(tài)度不好、服務不周受到投訴并經查實的;
7.其他應該追究一般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二)重大工作過錯
1.遇重大或緊急問題不及時報告,不采取應急措施,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2.超越規(guī)定權限擅自做主,給工作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在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導致內容出現(xiàn)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文件或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
4.違反保密規(guī)定出現(xiàn)泄密問題,但尚未觸犯國家保密法規(guī)的;
5.因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6.其他應該追究重大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六、工作過錯責任劃分及承擔按以下情況予以認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報告不及時等造成的工作過錯,由具體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不嚴、不細、不實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具體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處室領導承擔次要責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實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除具體責任人承擔責任外,處室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四)工作過錯行為造成經濟賠償?shù)?工作過錯責任人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七、對一般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重大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扣發(fā)目標獎、調離崗位、停職離崗培訓等處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多次重復出現(xiàn);
(二)明知已出現(xiàn)過錯,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影響擴大的;
(三)因主觀故意出現(xiàn)的過錯;
(四)拒不承認過錯事實的;
(五)故意隱瞞過錯真相,不及時上報的;
(六)其他經局黨組認定,應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從輕或免除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屬認識理解偏差,過錯輕微,且能及時糾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現(xiàn)過錯,情節(jié)輕微的直接責任人;
(四)其他經局黨組研究認定,可從輕或免除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十、工作過錯發(fā)生后,處室及過錯責任人應將過錯原因和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辦公室啟動工作過錯責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領導要求對工作過錯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黨組。
十一、工作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局黨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責任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責任和工作質量管理的制度,僅供大家參考!
一、為進一步強化全局工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質量,規(guī)范工作行為,根據(jù)《國家公務員法》等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工作過錯,是指全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不嚴、不細、不實或其它主觀原因,造成工作損失、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三、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處室及所有工作人員。
四、追究工作過錯責任,應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一般工作過錯
1.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格式、文體、文字等方面出現(xiàn)較大的錯誤或遺漏,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政務接待、會議籌備、活動組織過程中因計劃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辦理,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3.違反工作程序,越級請示、匯報,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4.在督促查辦、綜合調研、信息報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報材料失實的;
5.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負責制,貽誤辦事人辦事,造成較壞影響的;
6.因態(tài)度不好、服務不周受到投訴并經查實的;
7.其他應該追究一般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二)重大工作過錯
1.遇重大或緊急問題不及時報告,不采取應急措施,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2.超越規(guī)定權限擅自做主,給工作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在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導致內容出現(xiàn)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文件或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
4.違反保密規(guī)定出現(xiàn)泄密問題,但尚未觸犯國家保密法規(guī)的;
5.因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謀私,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6.其他應該追究重大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六、工作過錯責任劃分及承擔按以下情況予以認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報告不及時等造成的工作過錯,由具體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不嚴、不細、不實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具體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處室領導承擔次要責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實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除具體責任人承擔責任外,處室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四)工作過錯行為造成經濟賠償?shù)?工作過錯責任人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七、對一般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重大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扣發(fā)目標獎、調離崗位、停職離崗培訓等處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多次重復出現(xiàn);
(二)明知已出現(xiàn)過錯,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影響擴大的;
(三)因主觀故意出現(xiàn)的過錯;
(四)拒不承認過錯事實的;
(五)故意隱瞞過錯真相,不及時上報的;
(六)其他經局黨組認定,應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從輕或免除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屬認識理解偏差,過錯輕微,且能及時糾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現(xiàn)過錯,情節(jié)輕微的直接責任人;
(四)其他經局黨組研究認定,可從輕或免除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十、工作過錯發(fā)生后,處室及過錯責任人應將過錯原因和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辦公室啟動工作過錯責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領導要求對工作過錯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黨組。
十一、工作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局黨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生產企業(yè)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生產公司質量管理責任制度(五)
1、目的:
為了實現(xiàn)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jù)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guī)劃;
⑵組織建立并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準發(fā)布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
⑸根據(jù)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權;
⑻批準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yè)標準和規(guī)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并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xié)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并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匯報,積極支持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xié)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系,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并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并協(xié)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guī)、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guī)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yè)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信息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fā)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tài)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制作,并掌握試制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并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shù)據(jù)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tài)報告,作為信息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xiàn)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采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jiān)部門的質量審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yè)按照工藝規(guī)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zhí)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guī)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用戶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guī)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guī)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項目和檢查方法,并經常檢查執(zhí)行情況和組織統(tǒng)一操作;
⑶協(xié)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采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采購人員要積極地采購符合企業(yè)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采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xù);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xù);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jù)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銹、防腐、防霉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持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zhí)行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fā)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并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設備性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第4篇 局機關責任和工作質量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強化全局工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質量,規(guī)范工作行為,根據(jù)《國家公務員法》等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工作過錯,是指全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不嚴、不細、不實或其它主觀原因,造成工作損失、產生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三、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處室及所有工作人員。
四、追究工作過錯責任,應遵循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一般工作過錯
1.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格式、文體、文字等方面出現(xiàn)較大的錯誤或遺漏,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
2.在政務接待、會議籌備、活動組織過程中因計劃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辦理,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3.違反工作程序,越級請示、匯報,給工作造成被動的;
4.在督促查辦、綜合調研、信息報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報材料失實的;
5.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負責制,貽誤辦事人辦事,造成較壞影響的;
6.因態(tài)度不好、服務不周受到投訴并經查實的;
7.其他應該追究一般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二)重大工作過錯
1.遇重大或緊急問題不及時報告,不采取應急措施,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2.超越規(guī)定權限擅自做主,給工作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3.在正式上報或下發(fā)的文件及各類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導致內容出現(xiàn)與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文件或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
4.違反保密規(guī)定出現(xiàn)泄密問題,但尚未觸犯國家保密法規(guī)的;
5.因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以權謀私,給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6.其他應該追究重大工作過錯責任的行為。
六、工作過錯責任劃分及承擔按以下情況予以認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報告不及時等造成的工作過錯,由具體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不嚴、不細、不實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具體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處室領導承擔次要責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實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現(xiàn)的工作過錯,除具體責任人承擔責任外,處室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四)工作過錯行為造成經濟賠償?shù)?,工作過錯責任人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七、對一般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對重大工作過錯責任人,視情節(jié)、后果輕重給予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扣發(fā)目標獎、調離崗位、停職離崗培訓等處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予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多次重復出現(xiàn);
(二)明知已出現(xiàn)過錯,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影響擴大的;
(三)因主觀故意出現(xiàn)的過錯;
(四)拒不承認過錯事實的;
(五)故意隱瞞過錯真相,不及時上報的;
(六)其他經局黨組認定,應從重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從輕或免除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工作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屬認識理解偏差,過錯輕微,且能及時糾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現(xiàn)過錯,情節(jié)輕微的直接責任人;
(四)其他經局黨組研究認定,可從輕或免除追究工作過錯責任的。
十、工作過錯發(fā)生后,處室及過錯責任人應將過錯原因和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辦公室啟動工作過錯責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領導要求對工作過錯情況及相關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黨組。
十一、工作過錯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局黨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工廠全面質量管理部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工廠全面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1.在廠長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經常對職工進行質量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確保產品質量穩(wěn)定提高。
2.根據(jù)廠長任期目標,提出工廠質量工作的長遠規(guī)劃方案,按照廠長年度方針目標要求編制年度質量工作計劃,搞好本科室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
3.組織制訂產品質量升級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根據(jù)新產品試制計劃制定新產品質量保證計劃,編制全廠質量措施計劃,提出各單位質量考核指標,并負責檢查考核。
4.負責制訂全廠tqc推行規(guī)劃,及時檢查總結推廣tqc工作經驗。
5.組織建立質量信息反饋網(wǎng),負責廠內外質量信息反饋的傳遞、儲存和督促檢查工作。
6.定期組織召開廠質量管理委員會會議。
7.會同銷售科定期組織用戶訪問,及時掌握質量動態(tài),并向廠長及時如實報告。
8.根據(jù)上級質量方針、政策和質量標準,制定工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產品質保體系,對產品質量實行有效的控制。
9.負責完成廠部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1.對國家質量方針、政策、條例、工廠產品質量升級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和質量措施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有檢查督促權。
2.對廠內外反饋的產品質量問題,有權進行處置或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有關部門負責改進和落實。
3.有權對各單位全面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質量和產品質量的否決權。
4.有權對車間執(zhí)行工藝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并會同工藝部門作出獎懲決定。
5.有權組織召開廠內外有關質量業(yè)務會議或質保體系會議,參加新產品鑒定會議。
(三)職責
1.對全面質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質保體系不健全,造成產品質量不穩(wěn)定負責。
2對掌握產品質量反饋信息不準或不及時,用戶的意見未進行及時、正確的處理,影響工廠的聲譽或經濟效益負責。
3.對各單位執(zhí)行產品質量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和質量措施計劃檢查、監(jiān)督不力,不能按時實現(xiàn)負責。
4對重大質量問題,不及時反映,未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進行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負責。
5.對本部門方針目標未及時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