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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收支管理制度是企業(yè)財務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的資金流動,確保財務安全和運營效率。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現金管理政策:明確現金的持有量、收支標準以及緊急備用金的規(guī)定。
2. 收支流程:規(guī)定從收入確認到現金入賬,再到支出審批和支付的詳細步驟。
3. 內部控制:設立多重審核機制,防止財務舞弊和錯誤。
4. 報表與記錄:規(guī)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現金流量報告,以及完整的會計記錄保存。
5. 審計監(jiān)督:定期進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以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
6. 培訓與溝通:定期培訓員工,確保對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包括哪些方面
1. 現金管理策略:確定現金的最佳持有水平,以平衡流動性與收益性。
2. 收入管理:設定清晰的收入確認原則,確保及時、準確地記錄收入。
3. 支出審批:建立多層次審批制度,防止未經授權的支出。
4. 銀行賬戶管理:規(guī)定賬戶的開設、使用和監(jiān)控規(guī)則。
5. 現金盤點:定期進行現金盤點,核對賬實差異。
6. 應急處理:設定緊急情況下的現金管理預案。
重要性
現金收支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運營至關重要。它能:
1. 保障資金安全:通過嚴格的收支流程和內部控制,防止資金被挪用或損失。
2. 提高資金效率:合理調配現金,減少閑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 降低財務風險:明確的審批和記錄流程,有助于發(fā)現和預防潛在的財務風險。
4. 保證合規(guī)性:遵守相關法規(guī),避免因財務管理不善導致的法律糾紛。
5. 提升透明度:通過報表和記錄,提高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增強內外部信任。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詳述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操作步驟,以便員工執(zhí)行。
2. 實施系統(tǒng)化管理:引入財務軟件,自動化處理現金收支,減少人為錯誤。
3. 強化內部審計: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檢查,確保制度執(zhí)行。
4.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意見,不斷完善制度。
5. 建立獎懲制度:對嚴格執(zhí)行制度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
通過上述方案,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的現金收支管理體系,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現金收支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e公司現金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收入金額,是指由財務部匯入各單位銀行賬戶內的金額,支出金額則僅指各單位的費用。各單位應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可控制費用與不可控制費用,均應自財務部匯入之金額中支付。
第二條 各單位的可控制費用統(tǒng)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財務部就下月份各單位的費用概算一次(必要時得分次)匯入各單位的銀行賬戶內備支。
第三條 各單位的收入款項除財務部匯入的款項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單位內收回的應收賬款(包括現金及支票),其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依賬款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悉數寄回總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的填寫應一次復寫兩聯,第一聯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項編制妥,連同費用科目的正式收據或憑單呈單位主管簽核后以限時轉送寄送財務部;第二聯由各單位自行匯訂成冊作為費用明細賬,并憑此于月底當天填制“費用預算分析表”。
第五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中的編號系指費用的筆項而言,采用每月一次連系編號方式,月內的每月編號應相互銜接并連續(xù)編至當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編號。
第六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類別的填寫,系指依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其分屬類別,分別以“營”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質的區(qū)分如下:
1.營業(yè)費用:凡屬營業(yè)人員(包括營業(yè)主任及外務人員)所發(fā)生費用;
2.服務費用:凡屬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人員)所發(fā)生的費用;
3.管理費用:凡營業(yè)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的“名稱”系指各項費用的科目名稱,其明細如下:
1.營業(yè)費用:即營業(yè)人員(包括營業(yè)主任及外務員)所發(fā)生的下列諸費用:
(1)汽車諸費:營業(yè)人員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等;
(2)旅費:營業(yè)人員計程車資及營業(yè)員因業(yè)務之需所付的差旅費;
(3)公共關系:營業(yè)人員因業(yè)務上應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貼:營業(yè)人員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交際津貼、成交獎金、各項加給及值班費用);
(5)壞賬:賬款尾數無法收回,或倒賬公司損失。
2.服務費用:即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員)所發(fā)生下列諸費用:
(1)汽車諸費:服務人員所支之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等;
(2)旅費:服務人員所支之計程車資及服務人員因服務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費;
(3)公共關系:服務人員因服務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際費;
(4)薪工津貼:服務全體同仁的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績效獎金、加給及值班費等);
(5)壞賬:賬款尾數無法收回者。
3.管理費用:凡營業(yè)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fā)生的費用:
(1)汽車諸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汽油、機油費;
(2)旅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車費或出差旅費;
(3)運費:裝載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紙張等;
(5)清潔費用:清潔公司所支的費用;
(6)郵票:郵寄函件及包裹的郵資及購郵票等;
(7)電話費:業(yè)務上的長途電話及市區(qū)電話;
(8)電報費:業(yè)務上的需要而拍的電報;
(9)電力費:用電所支付的費用;
(10)自來水費:用自來水所支付的費用;
(11)修理費:汽車修理及保養(yǎng)等;
(12)人事廣告費:刊登招員啟事等;
(13)報章雜志:訂閱報章雜志所支付的費用;
(14)固定薪資: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的薪資;
(15)公共關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交際費;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稅捐:支付營業(yè)印花稅;
(18)其他變動費用:凡未能列入該分類科目的費用。
第八條 上述所列項目,會計員應按其性質區(qū)分(即營業(yè)費用、服務費用、管理費用等),妥予分類報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條 各單位與總公司間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項發(fā)生時一律以“內部聯絡函”聯系之,其作業(yè)規(guī)定如下:
1.各單位代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時應于收款的當日以“內部聯絡函”述明代何單位收款,代收現金應先換購匯票,若代收票據須注明代收票據內容,并連同票據一起寄送總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負責通知被代收單位入賬的同時將入賬情形回復代收單位。
2.總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時,應于收款的當月,由財務部以“內部聯絡函”述明代收款項內容,若為票據應注明票據內容,通知被代收單位,款項則暫代留存,被代收單位于接獲財務部的通知時,應即于當天的“收款及成交獎金明細表”上加入該筆賬款,增加其收款總額,并將入賬情形回復財務部。
3.各單位代總公司支付款項時(如押標金、權限內購入的生產器具及服務部汽油或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記入現金收支旬報表,惟應另行備忘登記,應于每旬寄送“現金收支旬報表”時另以內部往來聯絡函將所代支的款項明細及總額述明后連同單據一并寄送總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憑以匯入該筆款項。若為緊急代支事項必須立即處理時,除以電話通知財務部電匯處理外,仍應填具“內部往來聯絡函”述明以資憑證。
4.總公司代各單位支付費用款項時,(如預付房租等)應由財務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聯絡函通知被代支單位依虛收虛付方式在其“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收入金額”欄內徑行加入該筆款項。同時在“支付金額”欄內,直按登入該筆費用款項以增加賬面的收入金額與費用金額。
第十條 各單位全體員工的借支總額在3.1萬元以內者得經單位主管核準后由首存現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發(fā)薪時一次扣回,其借支總額超過3.1萬元者,應依權責劃分逐筆專案報備核準后始得由財務部匯寄支付。
第十一條 每月月底當天,各單位會計員應憑留存之當月份該單位“現金收支旬報表”,依費用類別分別統(tǒng)計其當月份各項費用的總額,詳填于“費用預算分析表”中呈單位主管就可控制費用中的各項費用,并對其實際與預算的差異詳加分析。
第十二條 “費用預算分析表”一式兩聯,各單位應于每月3日前將此表(兩聯一起)連同“直線單位經營績效評核表”一并寄送總公司業(yè)務部,由業(yè)務部據以查核與“直線單位績效評核表”所填的費用數字無誤后,即轉送財務部復核并呈具所屬副總經理填具總評后第一聯由財務部留存,據以分析全公司費用差異,第二聯寄回各單位存查。
第十三條 “費用預算分析表”上的費用率系指當月份的費用與營業(yè)額的百分比,“本月費用預算”一欄之計算公式如下:
(1)本月“營業(yè)費用”預算=上月營業(yè)費用×(1±本月營業(yè)收入成長率);
(2)本月“服務費用”預算=上月服務費用×(1±本月服務收入成長率);
(3)本月“管理費用”預算=上月管理費用×(1±本月營業(yè)及服務總收入成長率) ×20%)。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呈總經理核準公布后實施,修訂時同。
第2篇 g公司現金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收入金額,是指由財務部匯入各單位銀行賬戶內的金額,支出金額則僅指各單位的費用。各單位應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可控制費用與不可控制費用,均應自財務部匯入之金額中支付。
第二條 各單位的可控制費用統(tǒng)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財務部就下月份各單位的費用概算一次(必要時得分次)匯入各單位的銀行賬戶內備支。
第三條 各單位的收入款項除財務部匯入的款項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單位內收回的應收賬款(包括現金及支票),其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依賬款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悉數寄回總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的填寫應一次復寫兩聯,第一聯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項編制妥,連同費用科目的正式收據或憑單呈單位主管簽核后以限時轉送寄送財務部;第二聯由各單位自行匯訂成冊作為費用明細賬,并憑此于月底當天填制“費用預算分析表”。
第五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中的編號系指費用的筆項而言,采用每月一次連系編號方式,月內的每月編號應相互銜接并連續(xù)編至當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編號。
第六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類別的填寫,系指依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其分屬類別,分別以“營”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質的區(qū)分如下:
1.營業(yè)費用:凡屬營業(yè)人員(包括營業(yè)主任及外務人員)所發(fā)生費用;
2.服務費用:凡屬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人員)所發(fā)生的費用;
3.管理費用:凡營業(yè)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的“名稱”系指各項費用的科目名稱,其明細如下:
1.營業(yè)費用:即營業(yè)人員(包括營業(yè)主任及外務員)所發(fā)生的下列諸費用:
(1)汽車諸費:營業(yè)人員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等;
(2)旅費:營業(yè)人員計程車資及營業(yè)員因業(yè)務之需所付的差旅費;
(3)公共關系:營業(yè)人員因業(yè)務上應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貼:營業(yè)人員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交際津貼、成交獎金、各項加給及值班費用);
(5)壞賬:賬款尾數無法收回,或倒賬公司損失。
2.服務費用:即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員)所發(fā)生下列諸費用:
(1)汽車諸費:服務人員所支之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等;
(2)旅費:服務人員所支之計程車資及服務人員因服務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費;
(3)公共關系:服務人員因服務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際費;
(4)薪工津貼:服務全體同仁的薪資(包括本薪、機車津貼、績效獎金、加給及值班費等);
(5)壞賬:賬款尾數無法收回者。
3.管理費用:凡營業(yè)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fā)生的費用:
(1)汽車諸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汽油、機油費;
(2)旅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車費或出差旅費;
(3)運費:裝載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紙張等;
(5)清潔費用:清潔公司所支的費用;
(6)郵票:郵寄函件及包裹的郵資及購郵票等;
(7)電話費:業(yè)務上的長途電話及市區(qū)電話;
(8)電報費:業(yè)務上的需要而拍的電報;
(9)電力費:用電所支付的費用;
(10)自來水費:用自來水所支付的費用;
(11)修理費:汽車修理及保養(yǎng)等;
(12)人事廣告費:刊登招員啟事等;
(13)報章雜志:訂閱報章雜志所支付的費用;
(14)固定薪資: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的薪資;
(15)公共關系:營業(yè)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交際費;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稅捐:支付營業(yè)印花稅;
(18)其他變動費用:凡未能列入該分類科目的費用。
第八條 上述所列項目,會計員應按其性質區(qū)分(即營業(yè)費用、服務費用、管理費用等),妥予分類報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條 各單位與總公司間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項發(fā)生時一律以“內部聯絡函”聯系之,其作業(yè)規(guī)定如下:
1.各單位代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時應于收款的當日以“內部聯絡函”述明代何單位收款,代收現金應先換購匯票,若代收票據須注明代收票據內容,并連同票據一起寄送總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負責通知被代收單位入賬的同時將入賬情形回復代收單位。
2.總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時,應于收款的當月,由財務部以“內部聯絡函”述明代收款項內容,若為票據應注明票據內容,通知被代收單位,款項則暫代留存,被代收單位于接獲財務部的通知時,應即于當天的“收款及成交獎金明細表”上加入該筆賬款,增加其收款總額,并將入賬情形回復財務部。
3.各單位代總公司支付款項時(如押標金、權限內購入的生產器具及服務部汽油或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記入現金收支旬報表,惟應另行備忘登記,應于每旬寄送“現金收支旬報表”時另以內部往來聯絡函將所代支的款項明細及總額述明后連同單據一并寄送總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憑以匯入該筆款項。若為緊急代支事項必須立即處理時,除以電話通知財務部電匯處理外,仍應填具“內部往來聯絡函”述明以資憑證。
4.總公司代各單位支付費用款項時,(如預付房租等)應由財務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聯絡函通知被代支單位依虛收虛付方式在其“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收入金額”欄內徑行加入該筆款項。同時在“支付金額”欄內,直按登入該筆費用款項以增加賬面的收入金額與費用金額。
第十條 各單位全體員工的借支總額在3.1萬元以內者得經單位主管核準后由首存現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發(fā)薪時一次扣回,其借支總額超過3.1萬元者,應依權責劃分逐筆專案報備核準后始得由財務部匯寄支付。
第十一條 每月月底當天,各單位會計員應憑留存之當月份該單位“現金收支旬報表”,依費用類別分別統(tǒng)計其當月份各項費用的總額,詳填于“費用預算分析表”中呈單位主管就可控制費用中的各項費用,并對其實際與預算的差異詳加分析。
第十二條 “費用預算分析表”一式兩聯,各單位應于每月3日前將此表(兩聯一起)連同“直線單位經營績效評核表”一并寄送總公司業(yè)務部,由業(yè)務部據以查核與“直線單位績效評核表”所填的費用數字無誤后,即轉送財務部復核并呈具所屬副總經理填具總評后第一聯由財務部留存,據以分析全公司費用差異,第二聯寄回各單位存查。
第十三條 “費用預算分析表”上的費用率系指當月份的費用與營業(yè)額的百分比,“本月費用預算”一欄之計算公式如下:
(1)本月“營業(yè)費用”預算=上月營業(yè)費用×(1±本月營業(yè)收入成長率);
(2)本月“服務費用”預算=上月服務費用×(1±本月服務收入成長率);
(3)本月“管理費用”預算=上月管理費用×(1±本月營業(yè)及服務總收入成長率) ×20%)。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呈總經理核準公布后實施,修訂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