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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本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選型與采購:所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安全標準,具備合格證書,并經過專業(yè)人員的嚴格審核。
2. 安裝與維護: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由具備專業(yè)資質的人員進行,定期進行維護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
3. 使用規(guī)定:員工在操作電氣設備時需遵守操作規(guī)程,未經培訓不得擅自使用。
4. 應急處理:制定并實施應急響應計劃,對電氣火災、觸電等突發(fā)情況有快速應對機制。
5.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電氣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安全意識。
6. 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電安全設備管理中的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重要性和意義
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對于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至關重要:
1. 防止事故:有效預防因電氣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財產。
2. 提升效率:設備運行穩(wěn)定,減少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生產中斷,提高工作效率。
3. 法規(guī)合規(guī):滿足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4. 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5. 保險考量:遵守電安全管理制度可降低保險風險,可能降低保險費用。
措施
為了確保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為每種電氣設備編寫詳細的操作指南,明確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
2. 定期檢查:設立定期的設備檢查計劃,對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進行監(jiān)控,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問題。
3. 建立報告機制:員工發(fā)現設備異常或安全隱患時,應立即上報,由專門部門進行處理。
4. 實施獎懲制度:對遵守制度的行為給予獎勵,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
5. 定期演練:組織電氣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6. 持續(xù)改進: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和完善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企業(yè)發(fā)展需求。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電安全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保障。
電安全設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配電室設備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總則
1、本實施細則根據礦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選煤廠配電室所有設備檢修作業(yè)中的停、送電工作。
2、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包含監(jiān)護人員)以及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 必須是按規(guī)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擔任,沒有操作資格合格證的人員不得進行有關停送電工作。
第二節(jié)一般規(guī)定
1、設備檢修作業(yè)聯系停、送電應由專人負責,其他任何人不得參與。嚴禁采取電話通知(電力調度令除外)、約時、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聯系停、送電。
2、檢修工作負責停送電聯系人, 應由負責該項檢修工作的負責人或由該項工作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 期間沒有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聯系人。
3、由檢修人員自行執(zhí)行的設備檢修停送電操作, 應實行雙牌制。即設備停電后,應由執(zhí)行停電的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標示牌,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志牌應掛在一經操作即可送電至被檢修設備的開關操作手柄或旋鈕上?!皺z修”牌和“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應標注使用人單位和姓名(或號碼) ,做到專人專牌、專牌專用。
4、電氣設備檢修,必須有效切斷有可能送電(包括反送電)到檢修設備的所有上級電源,不應在只經斷路器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且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制度。
5、電氣設備檢修停電必須裝設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接地線(或接地刀閘)應在檢修電氣設備所停上級電源開關的負荷側或電氣設備檢修地點的電源側裝設,接地必須可靠,并在接地處懸掛“已接地”牌。接地線裝設前應停電、驗電和放電,裝設接地線的位置應和驗電、放電的位置一致。接地線的裝設和拆除由停、送電操作人員進行。
6、停電檢修作業(yè)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時,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負責人及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停、送電電工)對現場所有的安全措施進行交接,簽字確認, 由接班電工和檢修工重新掛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牌,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7、檢修負責人在送電前, 必須認真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不得帶隱患或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檢查。
第三節(jié)電氣檢修(含電纜、電線、變壓器)停送電規(guī)定
1、各級簽字人員應為文件規(guī)定的具有資格的人員。
2、需在配電室內停、送電的,填寫工作票。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須經部門有資質的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
(二)停電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送到配電室,由電氣工作許可人執(zhí)行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等安全措施。 停電后, 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 “工作票”上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然后進行停、送電操作。
(三)檢修聯系停、送電人員嚴禁進行停、送電操作,但可以作為停、送電監(jiān)護人。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電工)分別在“工作票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后,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 ,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方可恢復送電。
3、電氣設備檢修需要在配電室以外的檢修現場,由檢修人員自行停、送電的,應填用“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電應堅持“誰停電、誰送電,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對所停開關進行閉鎖,由電工和檢修工作負責人分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示牌。
(二)設備檢修前,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簽發(fā)“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安排電工專人負責停電操作,執(zhí)行停、送電操作的電工即為本項檢修工作的工作許可人。
(三)停電后,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單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單終結手續(xù),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方可恢復送電。
4、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檢修設備試送電,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二)收回相關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單) ,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
(三)在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執(zhí)行停、送電的電工全面檢查無誤后,由執(zhí)行停、送電的電工進行試送電。
第四節(jié)機械設備檢修停、送電規(guī)定
1、設備檢修, 必須切斷設備電源, 開關可靠閉鎖,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牌”。如設備本身帶有電氣隔離開關,拉開隔離開關即可視為切斷設備電源。
2、機械設備檢修停、 送電時,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電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原因、停電開關名稱編號,并簽字。電工根據要求停電,并在所停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后,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時間和簽字。檢修工作負責人對停電措施進行安全確認后,掛“檢修”牌。
(二) 需送電時, 檢修工作負責人對檢修現場安全確認無誤,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原因、送電開關名稱編號,并簽字后,摘除“檢修”牌。電工根據要求,摘除“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后送電,并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時間和簽字。
3、除對檢修設備切斷電源外, 同時還必須切斷與檢修設備連鎖啟?;蚺R近檢修地點、危及檢修安全的其它設備電源。
4、需要對運行中的設備進行檢查作業(yè), 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檢查人員應站在安全可靠地點,可以通過信號、通訊系統聯系開、停設備。發(fā)現問題需要處理時,應嚴格執(zhí)行檢修停送電規(guī)定。
第2篇 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2013年2月
第3篇 配電室設備檢修作業(yè)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總 則
1、本實施細則根據礦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選煤廠配電室所有設備檢修作業(yè)中的停、送電工作。
2、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包含監(jiān)護人員)以及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 必須是按規(guī)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擔任,沒有操作資格合格證的人員不得進行有關停送電工作。
第二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1、設備檢修作業(yè)聯系停、送電應由專人負責,其他任何人不得參與。嚴禁采取電話通知(電力調度令除外)、約時、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聯系停、送電。
2、檢修工作負責停送電聯系人, 應由負責該項檢修工作的負責人或由該項工作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 期間沒有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聯系人。
3、由檢修人員自行執(zhí)行的設備檢修停送電操作, 應實行雙牌制。即設備停電后,應由執(zhí)行停電的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標示牌,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志牌應掛在一經操作即可送電至被檢修設備的開關操作手柄或旋鈕上。“檢修”牌和“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應標注使用人單位和姓名(或號碼) ,做到專人專牌、專牌專用。
4、電氣設備檢修,必須有效切斷有可能送電(包括反送電)到檢修設備的所有上級電源,不應在只經斷路器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且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制度。
5、電氣設備檢修停電必須裝設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接地線(或接地刀閘)應在檢修電氣設備所停上級電源開關的負荷側或電氣設備檢修地點的電源側裝設,接地必須可靠,并在接地處懸掛“已接地”牌。接地線裝設前應停電、驗電和放電,裝設接地線的位置應和驗電、放電的位置一致。接地線的裝設和拆除由停、送電操作人員進行。
6、停電檢修作業(yè)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時,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負責人及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停、送電電工)對現場所有的安全措施進行交接,簽字確認, 由接班電工和檢修工重新掛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牌,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7、檢修負責人在送電前, 必須認真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不得帶隱患或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檢查。
第三節(jié) 電氣檢修(含電纜、電線、變壓器)停送電規(guī)定
1、各級簽字人員應為文件規(guī)定的具有資格的人員。
2、需在配電室內停、送電的,填寫工作票。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須經部門有資質的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
(二)停電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送到配電室,由電氣工作許可人執(zhí)行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等安全措施。 停電后, 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 “工作票”上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然后進行停、送電操作。
(三)檢修聯系停、送電人員嚴禁進行停、送電操作,但可以作為停、送電監(jiān)護人。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電工)分別在“工作票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后,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 ,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方可恢復送電。
3、電氣設備檢修需要在配電室以外的檢修現場,由檢修人員自行停、送電的,應填用“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電應堅持“誰停電、誰送電,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對所停開關進行閉鎖,由電工和檢修工作負責人分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示牌。
(二)設備檢修前,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簽發(fā)“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安排電工專人負責停電操作,執(zhí)行停、送電操作的電工即為本項檢修工作的工作許可人。
(三)停電后,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單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單終結手續(xù),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方可恢復送電。
4、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檢修設備試送電,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二)收回相關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單) ,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
(三)在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執(zhí)行停、送電的電工全面檢查無誤后,由執(zhí)行停、送電的電工進行試送電。
第四節(jié) 機械設備檢修停、送電規(guī)定
1、設備檢修, 必須切斷設備電源, 開關可靠閉鎖,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牌”。如設備本身帶有電氣隔離開關,拉開隔離開關即可視為切斷設備電源。
2、機械設備檢修停、 送電時,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電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原因、停電開關名稱編號,并簽字。電工根據要求停電,并在所停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后,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時間和簽字。檢修工作負責人對停電措施進行安全確認后,掛“檢修”牌。
(二) 需送電時, 檢修工作負責人對檢修現場安全確認無誤,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原因、送電開關名稱編號,并簽字后,摘除“檢修”牌。電工根據要求,摘除“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后送電,并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時間和簽字。
3、除對檢修設備切斷電源外, 同時還必須切斷與檢修設備連鎖啟?;蚺R近檢修地點、危及檢修安全的其它設備電源。
4、需要對運行中的設備進行檢查作業(yè), 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檢查人員應站在安全可靠地點,可以通過信號、通訊系統聯系開、停設備。發(fā)現問題需要處理時,應嚴格執(zhí)行檢修停送電規(guī)定。
第4篇 燃氣電氣設備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第5篇 試驗設備使用時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試驗設備使用時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異常狀態(tài)應立即斷電檢查原因,修復后才能使用,重大復雜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二、使用電器設備時,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器開關,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應拉閘斷電(需連續(xù)工作除外)。
三、定期進行檢查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用電儀器設備在檢修、保養(yǎng)、接線時,必許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
四、電線路接頭,斷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用電設備應按規(guī)定與保安觸電器連接。
五、水龍頭用后必須關緊,停水時,不得將水龍頭打開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準往水槽內傾倒細屑物品,茶葉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試驗完畢,離開工作室前應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在雷雨季節(jié),應將不用的電器設備總閘關掉,并將電腦電源信號線、網線插頭拔下。
第6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3、動用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7篇 中學用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自備水井的學校每季度請市衛(wèi)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wèi)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柳灣煤礦中學
第8篇 某中學用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自備水井的學校每季度請市衛(wèi)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wèi)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柳灣煤礦中學
第9篇 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