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公司的產品檢驗測量試驗設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1. 測量儀器:如卡尺、千分尺、硬度計、電子秤等,用于尺寸、重量、硬度等基礎參數(shù)的測量。
2. 檢測設備:如x射線探傷機、超聲波檢測儀、光學顯微鏡等,用于內部結構或表面缺陷的檢查。
3. 試驗裝置:如耐壓測試儀、耐久性試驗機、環(huán)境模擬箱等,用于產品性能和耐久性的驗證。
標準
所有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的操作和管理必須遵循以下標準:
1. 國家及行業(yè)標準:參照gb/t、iso、astm等相關標準進行設備校準和使用。
2. 設備制造商指南:遵循設備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冊和技術要求。
3. 內部操作規(guī)程:依據(jù)公司制定的設備操作、維護和校驗規(guī)程執(zhí)行。
4. 校準周期:定期進行設備校準,確保其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是什么意思
1. 設備校準:是指通過比對標準器具,調整設備使其測量結果達到規(guī)定精度的過程。
2. 設備維護:包括日常清潔、潤滑、故障排查與修復,以保持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3. 設備使用記錄:每次使用后需詳細記錄設備的使用情況、測量結果和異?,F(xiàn)象,便于追蹤和分析。
4. 校驗證書:設備校準完成后,應取得校驗機構出具的證書,證明設備在校驗周期內的有效性。
為了確保產品質量,所有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的控制需嚴格執(zhí)行以上規(guī)程,任何偏離都可能導致測量結果的偏差,影響產品質量的評估和改進。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定期審查設備管理狀況,確保設備的準確、可靠和有效。員工需接受相關培訓,理解并掌握設備操作規(guī)程,以保障產品檢驗的準確性和公正性。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報告,以便采取相應措施,防止?jié)撛陲L險。
公司產品檢驗測量試驗設備控制規(guī)程范文
公司產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規(guī)程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規(guī)范生產、檢驗及試驗中檢查、測量、測試之設備、工具的管理,以維持其準確度與精密度,特制定本規(guī)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所使用的檢驗,測量與試驗之工具、量具、儀器、設備的管理,均適用本規(guī)章。
1.3權責單位
(1)品管部負責本規(guī)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guī)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規(guī)定
2.1定義
(1)檢驗、測量與試驗設備
用作驗證產品某項(或某幾項)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規(guī)格之工具、量具、測試儀器等之總稱。這些設備上必須有有效之“合格證”。本規(guī)章下文中簡單統(tǒng)稱這些設備為“檢測設備”。
(2)基準設備
為本公司同類檢測設備中具最高精確度之設備,它們的核準方法必須符合或可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3)“參考用”之設備
若設備上沒有有效之合格標識,一律視為“參考用”之設備,其所測得之數(shù)據(jù)僅可作參考使用。這類設備之管理體制由生技部負責,不受本規(guī)章管制。
2.2管理組織及責任
2.2.1品管部主管
為最終管理責任者,負有下列責任:
(1)建立及維持本公司檢測設備校正系統(tǒng),保證所有使用的“檢測設備”均經校正,并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2)當校正用之國際或國家標準不存在時,須制定及記錄校正之方法及標準。
2.2.2計量人員
品管部計量人員(或由品質工程師兼任)為檢測設備管理者,負有下列責任:
(1)執(zhí)行檢測設備接收檢查及保存有關證書。
(2)建立及維持“檢測設備校正作業(yè)指導書”。
(3)執(zhí)行及記錄校正工作。
(4)填寫檢測設備一覽表、檢測設備校正記錄、檢測設備校正時間表等。
(5)培訓執(zhí)行校正作業(yè)和使用之人員。
2.2.3生技部
生技部為設備之維修、保養(yǎng)責任單位,負有下列責任:
(1)檢測設備之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規(guī)程的制定。
(2)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檢查工作與維修工作。
(3)設備異常排除工作。
(4)設備履歷、檔案之建立與保管。
2.2.4使用單位
檢測設備之使用者有下列責任:
(1)日常之保管、檢查、保養(yǎng)工作。
(2)監(jiān)察檢測設備之計量檢測有效期,及時通知送檢、校正。
(3)選擇合適之檢測設備,掌握日常點檢方法及其實施。
(4)發(fā)現(xiàn)使用、點檢之異常,立即聯(lián)絡計量人員處理。
3.管理程序
3.1檢測設備的購入
(1)所有檢測設備的采購作業(yè)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由生技部統(tǒng)一采購。
(2)生技部應確保采購的檢測設備附有校正證書(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國際或國家標準)。
(3)所采購之檢測設備須由生技部、使用部門與計量人員會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計量驗收應包括一般性功能測試、校正證書復核,并實際校正。
3.2檢測設備之校正
(1)除進廠時之檢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檢測設備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確保其準確性與精密度。
(2)基準設備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計量局或其他權威機構進行校正,并由該單位出具書面校正證明。
(3)檢測設備之校正可利用相關之基準設備為參照,按校正工作指導書程序進行,由計量人員實施校正。
(4)檢測設備無法利用基準設備校正時,應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準設備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環(huán)境控制
進行校正之作業(yè)環(huán)境須符合下列要求:
(1)校正環(huán)境溫度應保持在室溫25℃±5℃。
(2)校正室應保持干燥,相對濕度小于70%。
(3)當某檢測設備要求特定的校正環(huán)境時,應確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1)計量人員必須按照檢測設備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滿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廠內校正。
(2)由品管部制定廠內校正之《檢測設備校正作業(yè)指導書》,計量人員依指導書要求之方法、步驟進行校正。
(3)使用者有義務在有效期滿前報備、提醒計量人員作檢測設備之校正作業(yè)。
3.5校正結果
(1)廠內校正之設備,由品管部在《檢測設備校正作業(yè)指導書》上規(guī)定校正允收標準。
(2)計量人員根據(jù)作業(yè)指導書判定檢測設備是否合格。
(3)送外校正之檢測設備,根據(jù)校正機構提供之證書判定是否合格。
(4)經判定為不合格之設備,呈品管部主管決定處理方式:
(a)維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繼續(xù)使用。
(b)報廢,并呈總經理核準。
3.6檢測設備合格標識
(1)檢測設備校正合格后應貼上有效之合格證。合格證內容應包括:
(a)檢測設備編號。
(b)檢測設備校正日期。
(c)有效截止日期。
(d)校正人署名。
(2)不合格之檢測設備應采用有效識別方法,如標示“報廢”或“待修”。
(3)凡沒有合格證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檢測設備均不可使用。
3.7檢測設備之維護
(1)除經培訓之校正人員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調校檢測設備。
(2)檢測設備使用者應確保不因儲存、搬運和使用而影響檢測設備的精準度。
(3)使用者發(fā)現(xiàn)設備有異常狀況,應立即向計量人員反饋。
3.8檢測設備之維修
(1)發(fā)生故障,應報備生技部與品管部計量人員。
(2)生技部負責維修設備之硬件部分,確保其可操作性。
(3)計量人員對維修完成之檢測設備,重新校正,并貼上新的合格證。
(4)若維修后雖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進一步維修直至校正合格。
(5)若無法維修或反復維修仍不合格,應申請報廢。
4.附
件
[附件]hb04-1《年度計量器具檢定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