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一、機車操作前準備
1. 檢查機車:確保機車外觀無明顯損傷,各部件如制動系統(tǒng)、燈光、信號設備完好。
2. 確認燃油:檢查油箱油量,保證足夠的運行燃料。
3. 潤滑保養(yǎng):檢查機油、齒輪油等是否充足,必要時進行補充。
4. 水冷系統(tǒng):檢查冷卻水位,防止過熱。
二、機車啟動與行駛
1. 啟動:按照操作手冊步驟啟動機車,確保發(fā)動機平穩(wěn)運行。
2. 檢視儀表:觀察儀表盤各項指標正常,尤其關注速度、油壓、水溫等。
3. 行駛前檢查:確認周圍環(huán)境安全,鳴笛示意,緩慢起步。
4. 行駛中:保持適當速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路面狀況。
三、機車操作注意事項
1. 制動操作:合理使用制動,避免緊急剎車,防止打滑。
2. 轉向操作:提前減速,平穩(wěn)轉彎,避免側翻。
3. 倒車操作:確認后方無障礙物,緩慢倒車,必要時使用倒車雷達或倒車攝像頭輔助。
4. 載重操作:不超過機車最大載重量,均勻分布貨物,避免偏載。
四、應急處理與故障排查
1. 故障停車: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進行初步檢查。
2. 聯(lián)系維修:無法自行解決時,及時聯(lián)系專業(yè)維修人員。
3. 安全撤離:遇到火災、爆炸等危險情況,迅速撤離,確保人身安全。
五、機車停放與關閉
1. 停車位置:選擇平坦、安全的地方停車,避免影響交通。
2. 關閉機車:按操作手冊步驟關閉機車,切斷電源。
3. 鎖定機車:使用防盜裝置,確保機車安全。
標準
1. 執(zhí)行本規(guī)程時,操作人員應具備相關資質(zhì)證書,熟悉機車性能及操作流程。
2. 每次操作前后需進行例行檢查,確保機車狀態(tài)良好。
3. 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超速、酒駕、疲勞駕駛。
4. 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強行駕駛,應及時報告并尋求專業(yè)幫助。
5. 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依據(jù)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
考試題及答案
1. 機車啟動前需要檢查哪些方面?(多選) a. 外觀完整 b. 燃油充足 c. 潤滑保養(yǎng) d. 冷卻水位 答案:abcd
2. 在機車行駛中,如何確保安全?
答:保持適當速度,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路面狀況,合理使用制動和轉向。
3. 發(fā)現(xiàn)機車故障應如何處理?
答:立即停車進行初步檢查,若無法自行解決,應及時聯(lián)系專業(yè)維修人員。
4. 機車停放時應注意什么?
答:選擇平坦、安全的位置,關閉機車并切斷電源,使用防盜裝置。
5. 機車操作人員應具備哪些基本素質(zhì)?
答:相關資質(zhì)證書,熟悉機車性能及操作流程,具備良好的安全意識。
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必須有完整的安全裝置,鈴、燈、防護罩、制動閘、聯(lián)接器和漏電、電路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運行。
2、開車前,必須進行前后檢查,發(fā)出信號,以免傷人或壓斷各種管路、線路。
3、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各種信號、聽從指揮,嚴禁酒后開車,電機車運行時,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嚴禁開快車。遇彎道、出硐、施工地點或前方有人時,要減速慢行并發(fā)出信號。
5、電機車運行途中掉道,應立即發(fā)出信號,處理人員必須選擇安全位置及聯(lián)系信號,并統(tǒng)一指揮進行處理。
6、電機車必須額定牽引、運輸不得超載、超寬、超長。
7、機車運送爆破器材,必須遵守爆破物品運輸規(guī)定。
8、機車運送人員必須在開車前,認真仔細檢查連接器、制動器及部件的完好,車內(nèi)嚴禁易爆、易燃及貨物混裝,嚴禁中途扒車。
9、電瓶車兩頭嚴禁站人,以防擠(撞)傷。
10、卸渣時,停車場,調(diào)頭處應設有擋車防護設施,以防掉道。
11、經(jīng)常檢查,保持機車清潔,做好文明開車,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剎緊車閘,停車在安全線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標志。
第2篇 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行車紀律,確保安全行車。無駕駛證者嚴禁開車。
2、機車司機必須提前準備,到達指定地點。
3、每次開車前應先試車,檢查車底有無漏油現(xiàn)象,并使用石棉布對漏油處進行封堵,以免有誤滲漏到行車線路上。
4、機車司機須及時檢查機車,及時反映車輛的不良狀態(tài)及行車不安全因素,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與調(diào)度員聯(lián)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5、對機車各部油位進行仔細檢查,保障機車的正常運行。
按規(guī)定檢查機器間,防止漏油、漏水。
6、雙針壓力表及各種儀表沒有達到正常讀數(shù)時不準開車。
7、連掛車輛時,注意十、五、三車距離信號,掌握好車速。
8、帶有連掛車輛的機車起步時,先壓縮車鉤,減少沖擊和振動。
9、使用緊急停車后,必須認真試風,防止列車分離。
10、機車運行中,司機要注意力集中,注意各操縱臺儀表顯示,看發(fā)動機、走行部有無異響、異味。
11、牽引或推送500米鋼軌時,在不影響本列安全的情況下,禁止使用非常制動停車;非常情況必須使用非常制動時,先常用后非常。
12、當機車車輛下坡時,不允許將發(fā)動機熄火,不準空擋溜放,要適時使用制動機。
13、長時間停留時,要做好機車防溜,擰緊手閘,打好止輪器。
14、正確使用撒沙器。一般情況下,不準撒沙。沙子的規(guī)格應符合要求,以免擦傷鋼軌和車輪踏面。
15、在緊急情況使用緊急制動后,必須檢查機車是否損壞,發(fā)現(xiàn)有影響行車安全的零部件損壞,在不能及時修復的情況下,應立即設置防護并請求救援。已請求救援的機車,不得再移動。
16、制動停車后的機車必須先緩解,制動缸壓力表指針數(shù)值回零位后,方可再次啟動。
17、電氣化區(qū)段,嚴禁攀登機車棚頂,不得用水管沖洗車輛。任何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體與接觸網(wǎng)設備的帶點部分應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
18、一切命令聽從調(diào)度一人指揮,切勿自行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19、停車后,須走行部檢查,摸軸溫。
20、離開機車前,鎖好門窗。
第3篇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修理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者,才能從事本工作。
2、修理工必須穿戴配備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入工作崗位。
3、修理工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車庫內(nèi)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人員。
4、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用止輪器、木楔等將車穩(wěn)住,架線機車拉下集電弓,切斷電源。蓄電池機車拔開電池插銷。
5、修理電器設備時,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再對地放電。
6、井下蓄電池機車的電器設備只允許在車庫內(nèi)打開檢修。
二、操作前的準備
1、檢修操作前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必須檢查確認安全方可使用。防護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2、拆裝電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合乎要求,嚴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3、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時必須注意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nèi),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4、修理人員工作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傷害。
三、工作期間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1、使用手錘、手鉗、螺絲刀等手工工具時,應當遵守其使用要求。
2、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應當注意電機外殼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3、工件鉆空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空。
4、從事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工作,要經(jīng)專門培訓合格持證操作。
5、拆卸軸承時應使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鐘再進行裝配。
6、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當加以標記,并用煤油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白布擦試干凈)。清洗軸承箱、齒輪箱后,必須檢查防止留有任何雜物。
7、磨損超限未經(jīng)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藝修復,在滿足強度要求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焊修補。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寬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8、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和軸及齒輪不受熱。熱裝輪箍用小錘敲擊聲音清脆為合格,聲音沙啞為松動,不得裝車使用。
9、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0、同一臺電機應用相同規(guī)格型號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吻合。
11、炭刷壓力調(diào)整、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diào)整都應使用彈簧秤或其它方法測定。
12、必須注意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不受損傷,防爆面可以化學處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3、機車完好及質(zhì)量必須符合質(zhì)量標準化要求,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發(fā)現(xiàn)不合要求的部位必須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14、被檢修的機車經(jīng)試運轉合格后,要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注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內(nèi)容。
15、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離開車庫及工作場地時要切斷有關的風、水、電源。
第4篇 井下電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準備:
1.1 檢查剎車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燈、信號、插銷、掛鉤、連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檢查機車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機車前后有無阻礙,操作箱必須每周檢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機油。
2.行車操作:
2.1炸藥只能專車運送,使用電機車牽引時,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嚴禁混合運輸爆破器材。
2.2 嚴禁除司機以外人員搭乘列車。
2.3 司機必須有駕駛執(zhí)照,嚴禁駕駛室外操作,開車時,先松剎車后送電,停車時,先停電后剎車。
2.4 機車行駛時,司機必須集中精力,監(jiān)視前方,如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應立即減速行駛,并發(fā)現(xiàn)出信號,做好剎車準備。
2.5 機車行駛時,不得超過規(guī)定速度,經(jīng)過岔道、轉彎,礦車橫道線時,應減速行駛,并發(fā)出信號,隨時作好剎車準備。
2.6 兩臺電機車在單軌上行駛或和手推車交叉的地方,必須設有可靠的聯(lián)系信號裝置,并嚴格執(zhí)行運行制度。
2.7 機車行駛在坡度較大的軌道上,必須減速。停車時要將機車剎住,或使用阻車器,防止機車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機車停好后,必須切斷電源,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控制開關鎖好,鎖匙隨身帶走。
3.2 當班機車掉了軌,當班要處理好。
3.3 不許運礦(巖)、運料車輛搭乘人員。
3.4下班前機車要全面清洗維護加油,礦車要沖洗,斗腳、鐵道要清理干凈。
第5篇 機車乘務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班前充分休息,嚴禁飲酒。
2.上崗前穿戴好勞保護品,認真聽取值班員傳達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認真聽取調(diào)車作業(yè)計劃并復唱,做到有事二人知。
4.正確操縱機車,執(zhí)行規(guī)定調(diào)車速度,確認線路及線路兩側、上部電線建筑物無阻礙、道岔標志及信號開通正確;確認貨區(qū)貨位、車輛停留位置、鄰線機車作業(yè)情況良好。發(fā)現(xiàn)危及行車安全時,及時采取措施停車。
5.作業(yè)中服從調(diào)車人員的正確指揮,嚴格執(zhí)行各項《呼喚應答制度》,接到前方進路開通信號并確認進路正確后通過;微機連鎖區(qū)域作業(yè)時,未接到信號員對本車的放行通知,不得越出信號機。
6.高爐下取送渣、鐵罐時,要關嚴門窗、天窗,爐前實行一度停車;調(diào)動魚雷罐、渣鐵罐時,起停車要做到穩(wěn)、準;取送路局車輛時,要在掛車接好風管后,進行制動試驗,檢查機車車輛制動效能。
7.經(jīng)過規(guī)定道口、無人管理道岔、固定鐵鞋、脫軌器及進入廠房、連掛車輛和調(diào)車員上下車時,應按規(guī)定地點一度停車,確認無誤后方可運行。
8.行經(jīng)彎道、侵限及施工地點時,嚴格執(zhí)行有關作業(yè)規(guī)定,減速鳴笛,必要時一度停車。
9.作業(yè)中嚴禁臆測運行,并嚴格執(zhí)行盡頭線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對信號、計劃不明應立即停止運行。
10.嚴禁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除調(diào)車組及有關人員準乘機車外,嚴禁他人登乘機車。
11.無操縱權者, 嚴禁操縱機車,副司機操縱必須在司機監(jiān)督下進行。
12.乘務員上下機車嚴格遵守停上停下制度,進入電氣化鐵路區(qū)域,嚴禁上車頂。
13.機車停留待機時,必須停于警沖標內(nèi)方并擰緊手閘,鐵鞋止輪。
14.接近交班時間,對機車進行檢查、擦拭,交班時對口交接機車各部狀態(tài)及貨區(qū)貨位、重點區(qū)域的安全情況后退勤。
第6篇 電力機車架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車入廠后,首先由車間工程技術人員接車,并檢查此車配件情況。
2、由架修組對此車解體,并做好有關紀錄。
3、吊該車時首先要對吊具進行檢查,當車上部與臺車分離高度在100毫米時,需認無任何問題時,方可繼續(xù)升高吊離。
4、兩臺吊車吊運一臺車時,需按鈴互相告之后方可吊運,并且被吊車必須保持平行。不可高低不平。
5、吊運電車時,電車室內(nèi)不可留人,把車架在馬鐵上誚平穩(wěn)可靠,有不平時需要加木板等墊板墊平,不可用鐵板或碳素滑板取代。
第7篇 鏟車、運輸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時,穿好工作服,準備好有關工具。
2、與上一班值班司機辦好交接班手續(xù),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工作面安全情況及設備的運行情況,掌握好設備的現(xiàn)在性能,清點、接收發(fā)了設備附帶的所有工具。
3、交接完成后,認真檢查設備設施的完好情況,對重點部位要仔細敲打、檢查,查清設備是否存在螺絲松動,是否爆胎,是否有異常響聲,特別要查明制動、升降是否正常運行、操作靈敏,查明電器、輔助件是否正常工作,查明各種車用油料是否滿足本班作業(yè)需要。
4、確定設備正常后,方可進行試操作、試運行。
5、如設備隔班使用,必須試行10分鐘后,方可駛入工作場地,嚴禁不試車直接進入工作場地。
6、各種車輛行駛前,必須觀察道路是否有障礙物存在,道路是否存在異常情況。
7、設備工作時,一旦發(fā)生異常響聲或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修。待修理達到正常運行后,應先試車后工作。
8、當班設備工作一段時間后,要停車檢查設備溫度、油料濁度及關鍵部位,嚴禁不停車檢查設備。
9、挖掘機、鏟車、運輸車連環(huán)工作時,必須聽清信號,必須看清運輸車位置,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倒土、倒渣、倒礦。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發(fā)布裝卸信號。
10、完成工作下班時,要檢查車輛運行情況,清理并收撿好所有工具。
第8篇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14噸及以下窄軌各類電機車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3條必須熟悉電機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電機車的修理工藝和有關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認真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
本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nèi)容,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產(chǎn)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修理工作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的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維修車間(硐室)內(nèi)進行,臨時小故障的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必須切斷架空線電源,并采取防止其他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的措施。
第5條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用止輪器或木楔等將機車穩(wěn)住。架線機車要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蓄電池機車要拔開電池插銷。
第6條修理電氣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7條井下蓄電池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nèi)打開檢修。
第8條作業(yè)時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9條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準備
第10條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防護用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并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五、正常操作
第11條拆裝電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符合要求,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件時必須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nèi),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12條修理人員工作時的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或工具對自身或他人的傷害。
第13條使用手錘、手鉗、改錐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條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等)前必須檢查電機外殼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條工件鉆孔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孔。
第16條只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合格的人員方可操作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等。在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等,必須制訂安全措施,經(jīng)批準并認真學習后,方可進行操作。
第17條操作大型專用機床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操作資格證。
第18條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鐘再進行安裝。
第19條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部件應當加以標記,并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細布擦拭)。清洗軸承箱和齒輪箱后,安裝時必須認真檢查,防止留有雜物。
第20條磨損超限未經(jīng)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藝修復,在滿足強度要求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氣焊修補。鍵槽之間不得加墊,平鍵槽磨損后,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寬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第21條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轂、軸及齒輪不受熱。熱裝輪箍用小錘敲擊聲音清脆為合格,聲音沙啞為松動,不得裝車使用。
第22條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條同一臺電機應用規(guī)格型號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吻合。
第24條炭刷壓力的調(diào)整與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diào)整都應測定壓力。
第25條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gb 3836.2的有關規(guī)定。
第26條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學處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條機車檢修質(zhì)量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zhì)量標準》,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須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條檢修過的機車經(jīng)試運轉合格后,要填寫檢修記錄,寫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內(nèi)容。
第29條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待切斷有關的風、水、電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第9篇 內(nèi)燃機車鉗工電器部分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
第二條? 上下機車時必須面向機車并抓牢欄桿,在車上作業(yè)時要注意車下,防止墜落物傷人。
第三條? 檢修電器要在停車狀態(tài)下進行。如果在起機或機車運行時檢修,必須二人以上,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 拆裝和移動電器之前,必須先切斷電源,檢修中需要合閘時,必須和其他人員聯(lián)系好后,方準合閘。檢修捷力機車高壓電器時,必須在停機30分鐘以后進行。
第五條? 檢修電機時,正確接線,防止異物掉入電機內(nèi),要對電機進行驗電、檢驗轉向。更換機車馬達時,要使用天車(日立機車);檢修起動接觸器時,必須斷電。3rd拿下后,方可進行檢修(東風5、工礦機車)
第六條? 注意現(xiàn)場油水漬、障礙物,以免滑倒磕傷;在吊裝作業(yè)中由司索工確認吊具及捆綁狀態(tài)是否平穩(wěn)牢靠,并指揮。
第10篇 蒸汽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乘務人員必須熟知準軌鐵路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等規(guī)程。必須持有本崗操作證方能上崗。
2.作業(yè)前,必須認真點檢,確保下列主要部件作用良好,符合要求:
2.1機械部、走行部、風泵與制動、撤砂、給油裝置、發(fā)電機(包括頭燈和信號標志)、汽笛和各種監(jiān)督計量儀表;
2.2車鉤、輪對;
2.3扶手、車梯、腳蹬等完整、牢固;
2.4鍋爐及其給水裝置、安全閥、易熔塞等;
3.機車運行中,乘務人員必須做到:
3.1不得離開機車;
3.2準確掌握速度,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執(zhí)行呼喚應答制,嚴禁臆測行車;
3.3遇有信號中斷或顯示不明時,立即停車;
3.4在指定地點清爐、放汽、放水;
3.5嚴禁其它人員搭乘;
3.6值乘人員探頭瞭望時,必須注意侵限情況。
4.上水砂時:
4.1對好停車位置,上水柜時,站穩(wěn)、抓牢,冬季注意防滑。
4.2接送水管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摔倒。
4.3上砂時,渡板放牢,腳站穩(wěn),嚴禁動車鳴笛。
5.投放軟水劑時:
5.1接藥桶時,穩(wěn)接穩(wěn)送,防止藥桶掉下傷人。
5.2投藥時,接近水面,慢慢倒入,禁止猛倒猛沖。
5.3禁止用上水管沖洗藥桶,以防藥水濺入眼中。
6.沖放爐灰時:
6.1在規(guī)定地點放灰;
6.2要帶手套檢查軟管,夏季更應加強防燙措施;
6.3拉注水器時要注意行人,以防燙傷;
6.4移動機車時,要確認無誤后鳴笛動車;
6.5兩側禁止同時沖爐灰。
7.到走板或鍋爐頂部時:
7.1鍋爐汽壓應小于定壓100kpa以下;
7.2嚴禁鳴笛、動車;
7.3確認頂部無接觸線;
8.進入車心或地溝時:
8.1不準動車或改變制動機;
8.2遇有動車或改變制動機時,應立即轉入安全部位;
8.3不準放水、排污。
9.換閘瓦時:
9.1嚴禁動車;
9.2關閉更換部位的閘缸塞門,再單閥制動;
9.3確認閘瓦銷穿好后,開放閘缸塞門。
10.檢查機車時:
10.1嚴禁敲打直通鍋爐的各管堵根部;
10.2檢查鍋爐零、部件時,不得迎面操作;
10.3試驗制動機和動手把時,要呼喚應答;
10.4鳴示時,要確認鍋爐頂部無人。
11.處理帶壓部件時,先遮斷汽路;嚴禁帶壓修理直通鍋爐的管接頭、絲根及堵。
12.開風泵電機時,先呼喚,要確認附近無人,先預熱再大開。
13.防止水錘:
13.1機車停留時,應開放汽缸和風泵排水閥,使余水排盡;
13.2調(diào)動無火機車,確認汽缸排水閥開放;
13.3進行汽缸預熱。
14.上完煤、水、砂后移動機車時:
14.1要確認皮帶機已停止運送;
14.2要確認上水管、上砂渡扳已拆除;
14.3要確認機車限界內(nèi)無人再鳴笛動車。
15.放水作業(yè):
15.1嚴禁直接對建筑物、鄰線機車、車輛和行人放水;
15.2乘務員自檢、自修嚴禁放水。
16.運行中不允許在司機室外做任何工作;嚴禁飛上飛下和乘坐司機室以外的部位。
17.調(diào)車作業(yè)要確認信號、進路、道岔正確,線路上無人、障礙物。
18.進站:
18.1必須二人以上確認信號;
18.2確認進路正確,接車線路是否空閑;
18.3正確使用制動機,不冒標或信號機。
19.回送無制動車輛的規(guī)定:
19.1區(qū)間牽引不超過二輛;
19.2隨紅旗列車返出鐵山站時,掛在列車尾部不得超過二輛;
19.3單機或隨零星車輛回送事故及無制動車輛,限速25km/h以下;
19.4加強瞭望,發(fā)現(xiàn)異常隨時準備停車。
20.連掛超限、特種車、易燃易爆等貨物車的規(guī)定:
20.1隔離車不少于一輛;
20.2接近建筑物,嚴格限制速度;
20.3搗調(diào)配位時,力求平穩(wěn);
20.4牽引易燃易爆車時,禁止清爐、大開送風器、向外扔煤球火種。
21.運行時速規(guī)定:
21.1區(qū)間牽引45km/h,推進25km/h;
21.2牽引進站30km/h;
21.3站內(nèi)及34#線牽引25km/h,推進15km/h;
21.4專用線10km/h;
21.5過磅、掛車離盡頭線路終端30m時,3km/h。
第11篇 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井上、下窄軌各類電機車司機。
第2條 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電機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原理及檢查試驗方法,會按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yǎng),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本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nèi)容,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產(chǎn)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第5條 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的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能使用該機車。
第6條 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diào)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屬代替保險絲(片)。
第7條 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第8條 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和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第9條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第10條 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按時充電補液,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第11條 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復軌器等。
第12條 車場調(diào)車確需用機車頂車時,嚴禁異軌道頂車;嚴禁不連環(huán)頂車。
第13條 列車占線停留,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道岔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
2、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3、應停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區(qū)段。
第14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準備
第15條 :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檢查:
1、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2、連接器是否完好。
3、手閘(風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燈及紅尾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5、通訊裝置是否正常。
6、蓄電池電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現(xiàn)象。
7、蓄電池箱安放是否穩(wěn)妥,鎖緊裝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制器換向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 可靠。
9、集電弓起落是否靈活。
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匯報,檢查情況應記入交接班記錄簿中。
第16條 機車各注油點應按注油表的規(guī)定加注適量的合格潤滑油;砂箱內(nèi)應裝滿規(guī)定粒度的干燥細砂。
第17條 開車必須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等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車的連接不正常。
2、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
3、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4、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
5、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guī)定或車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等。
6、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的組列、裝載或使用等不符合規(guī)定。
7、存在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四、操作順序
第18條 按順序接通有關電(氣)路,點亮紅尾燈。
第19條 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松開車閘,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第20條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脈沖調(diào)速操作手把允許轉至60°),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放松連接鏈環(huán),然后重新撒砂啟動。
第21條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位置,一般應有3秒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脈沖調(diào)速操作手把應連續(xù)緩慢轉動)。
五、正常操作
第22條 正常操作時應保持的姿勢是:坐在座位上,經(jīng)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手拉桿)或右腳踏剎閘閥。
制動手輪停放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nèi)。
第23條 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留。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第24條 調(diào)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風閘)控制車速。
第25條 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調(diào)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列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第26條 行駛中,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注意各種信號、儀表、儀器的顯示。
第27條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第28條 列車行駛的速度: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diào)車時不得超過1.5 米/秒。
第29條 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風閘),并酌情輔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風閘)停止機車。
六、特殊操作
第30條 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較大處,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視線內(nèi)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第31條 機車通過施工區(qū)段時,必須服從現(xiàn)場施工人員的指揮,準許運行時方可慢迅通過。
第32條 需要司機扳道岔時,必須停穩(wěn)機車、剎緊車閘、下車扳動道岔,嚴禁在車上扳動道岔,嚴禁擠岔強行通過。
第33條 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將控制器手把轉回零位,然后重新啟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機車運行中集電器脫落時,必須將操作手把轉回零位,剎緊車閘,確認無誤后方可處理。
第34條 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不正?,F(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立即緊急停車。
第35條 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迅速將控制手把轉至零位,電閘與手閘(風閘)并用,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第36條 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時,應迅速松閘,緩解后重新施閘。
第37條 制動結束后,必須及時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
第38條 途中因故障停車后,必須向值班調(diào)度員匯報。在設有閉塞信號的區(qū)段,必須在機車(列車)前后設置防護后,方可檢查機車(列車),但不準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七、收尾工作
第39條 每班工作結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12篇 架線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2、必須熟悉并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nèi)容,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操作時,應保持正常姿勢為:坐在座位上,經(jīng)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或手拉桿),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制動手輪停放的位置適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nèi)。
4、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diào)大整定值;或用銅絲、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體。
5、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用木楔等將車輪楔住。
6、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shù)舻赖臋C車或礦車時應有可靠措施。
(二)準備工作:
1、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2)連接器是否良好;
(3)手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4)照明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5)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制器手把和換向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
(6)集電弓起落是否靈活。
2、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調(diào)度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以上情況都應記入交接班記錄中。
3、機車各注油點應按規(guī)定加注適量的潤滑油,砂箱內(nèi)應裝滿黃砂。
4、開車前應督促跟車工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各車的連接不正常。
(2)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
(3)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4)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不包括跟車工)。
(5)在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guī)定。
(6)、存在其它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三)起動
1、按順序接通電路,點亮照明燈,掛好紅尾燈。
2、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的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笛(警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3、控制器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觸動放松連接鏈環(huán),然后重新撒砂起動。
嚴禁長時間強行硬拖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起動。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個位置,一般應有3秒鐘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間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擋,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中間。
(四)運行
1、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它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留更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2、調(diào)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控制車速。
3、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但調(diào)整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頂車輛,必須聽從跟車工的指揮,速度要慢,對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4、行駛中,司機必須經(jīng)常注意觀察。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細心操作。
5、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間距。
6、列車行駛速度:運煤矸時不得超過5米/秒;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diào)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7、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機車或視線內(nèi)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8、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轉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
9、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不正?,F(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后,都必須緊急停車。
(五)減速停車
1、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并酌情輔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停止機車。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機車。
2、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zhèn)定、迅速地將控制器操作手把轉至零位,施以手閘,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3、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應迅速松閘緩解而后重新施閘。
4、列車制動距離,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5、途中因故停車后,司機必須向調(diào)度匯報,在機車或列車的前后設置警戒,才能檢修機車或列車。
6、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停在車場,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它指定??康陌踩珔^(qū)段。
(2)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第13篇 礦用柴油牽引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起動前的準備
1.1 起動前應檢查并加足冷卻水、燃油、潤滑油、凈化液;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制動閘瓦、鏈條及三角皮帶是否過松。
1.2 每班應對油門、離合器、操縱系統(tǒng)、鏈條等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潤滑。
2 發(fā)動
2.1 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制動把,踩下油門踏板。
2.2 上班初次發(fā)動時,打開前蓋,搬動手油泵,聽到正常噴油聲響為止。
2.3 打開電源總開關,將電開關鎖轉至起動位置,每次起動時間不要超過10秒,如一次不能起動,應間隔一會再起動,起動后轉動開關鎖,接通電流表。
2.4 柴油機發(fā)動后觀察電流表充電是否正常,柴油機潤滑油壓力是否正常,柴油機發(fā)動后先低速轉動兩三分鐘,待溫度上升,各部潤滑正常(機油壓力不低于0.1mpa)后,才能起步運行。
2.5 電瓶放電過多不能帶動柴油機時,可用手搖發(fā)動。
3 起動運行
3.1 踩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需要的檔位,再將方向桿的手柄提起(前行外推,后退向里拉)。如未掛入,可松一下離合器踏板再踩下重掛。一般上坡、重載掛2檔,中、輕載及下坡掛3檔,滿載及特殊情況掛1檔。
3.2 調(diào)整好油門,松開制動手柄,緩慢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平穩(wěn)起步。
3.3 由慢速變快速:踩下離合器,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快后,再推入快速檔,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快速行進; 由快速變慢速:踩下離合踏板,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慢后,松一下離合踏板立即踩下,再推入慢速檔,然后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慢速行進。
3.4 在機車上坡運行中加大或減小油門,可以使機車加速或減速。在下坡運行中減速需輕輕搬動制動手柄,用閘瓦剎車減速。當車速很慢停車之前減速,應該將離合板踩下,不然會使機車柴油機熄滅。一般減速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緊急情況下才準緊急制動。
4 停車
4.1 踩下離合踏板,減小油門,待機車滑行到預定位置,拉緊制動手柄即可停車。然后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放松油門使柴油機熄滅。
4.2 停車后關閉電開關鎖,離車時關閉總開關,并關閉油門。
4.3 長時間停車或冬季停車要放凈冷卻水及凈化液。
第14篇 熄焦車、電機車安全維護檢修技術規(guī)程
1、總則
本規(guī)程適用于5.5米搗固焦爐frc5551電機車、frc5571熄焦車的維護檢修。
2、本設備的主要用途
熄焦車為5.5米搗固焦爐配套的主要設備,是用來承接由推焦車從焦爐中推出的熾熱焦炭拉到熄焦塔下,將焦炭熄滅,再將焦炭拉到?jīng)鼋古_自動卸焦的車輛。
電機車,是用來牽引熄焦車的主動機車,配有氣動系統(tǒng),用來控制熄焦車車門的開關和熄焦車、電機車的制動。
2.1主要結構簡述
熄焦車由車體、襯板、牽引緩沖裝置、轉向架、開門機構組成。
車體是熄焦車的主體骨架,車底板呈28°傾斜角,是為了自動卸焦。在車上的兩個自動門打開后,由于車底板的傾斜角大于焦炭的安息角,所以焦炭能自動流出。
由于熄焦車盛裝熾熱的焦炭,所以車內(nèi)壁均鋪設有耐熱球墨鑄鐵襯板。
熄焦車端部設有牽引緩沖裝置與電機車相連。
熄焦車共設有兩個轉向架,使熄焦車在軌道上安全運行,將兩對車輪連成一組,并裝彈簧裝置和其他部件,構成一獨立結構,即轉向架。安裝在熄焦車兩端下方,其間,用上下心盤互相結合,相互可以轉動。
開門機構
熄焦車裝有兩個氣缸和連桿機構從而達到操作活動門的目的。
電機車由車架、減速器、掛鉤、氣動系統(tǒng)、傳動機構、駕駛室和電氣系統(tǒng)等組成。
車架是電機車的主體骨架、傳動機構、氣動系統(tǒng)都安裝在車架上。
在電機車端部設有掛鉤以牽引熄焦車。
氣動系統(tǒng)是為了配合熄焦車車門的開關和熄焦車、電機車的制動而設置的,主要由空氣壓縮機、儲氣罐、安全閥、換向閥、管路系統(tǒng)組成。
走行裝置:
走行裝置在鋼結構左右兩側由兩組傳動裝置來驅(qū)動電機車走行,每組yzr315m-10繞線轉子電動機(75千瓦 580轉每分鐘)驅(qū)動減速器(i=10),輸出軸直接安裝主動車輪。通過切換電阻來控制車輛走行的速度。
空氣壓縮機主機與電機緊固在底座上,在額定工況下,氣體由空氣濾清器進入一級氣缸壓縮到0.2mpa排入中間冷卻器,經(jīng)冷卻后進入二級氣缸壓縮到0.7mpa輸入儲氣罐以供使用。
空氣壓縮機曲軸箱:
曲軸箱采用灰鑄鐵制造,兩側有供拆裝和檢查用的窗口,下部設有放油孔,一、二級氣缸支承平面夾角為90度。
空氣壓縮機曲軸:
曲軸采用球墨鑄鐵制造,電機車采用的是單曲拐,兩端裝有軸承,軸端裝有飛輪,并與彈性聯(lián)軸器相連。
空氣壓縮機連桿:
連桿截面呈“工”字形,小頭孔內(nèi)壓有襯套,大頭對稱剖分為兩體,連桿瓦的內(nèi)表面澆鑄軸承合金。連桿為開式結構,由連桿螺栓連接成一體。
空氣壓縮機活塞:
活塞為筒形活塞,一、二級活塞各裝有一個活塞環(huán)、一個刮油環(huán)、一個扭曲環(huán),活塞銷浮動地裝在活塞橫孔內(nèi),在其兩端有彈簧擋圈防止活塞銷竄出。
空氣壓縮機氣缸:
一 、二級氣缸體及缸蓋均采用灰鑄鐵制造,氣缸及缸蓋均鑄有徑向環(huán)形散熱片。
空氣壓縮機進、排氣閥采用環(huán)狀閥結構。閥座用ht20-40、閥蓋用h t25-47鑄鐵。
空氣壓縮機采用風冷式冷卻方式:
由風扇導入的冷風,將進入中間冷卻器的一級高溫壓縮氣體冷卻后,繼續(xù)吹向一、二級氣缸,使之冷卻。
2.2主要技術性能:
軌距?…………………………………………………………………………2000mm
車箱有效容積………………………………………………………………50m3
車箱有效長度…………………………………………….. ………………7750mm
外形尺寸…………………………………………………12250×6130×5730mm
3.設備完好標準:
3.1零部件
3.1.1主機輔機的零部件完整齊全質(zhì)量符合要求。
3.1.2連鎖信號和各種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3管線管架管件等安裝合理牢固。
3.1.4防腐完整有效。
3.2設備性能
3.2.1運轉平穩(wěn)無雜音和異常振動。
3.2.2設備潤滑良好各部潤滑油品符合要求。
3.2.3生產(chǎn)能力達到指定能力。
3.3技術資料
3.3.1有設備總圖、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3.3.2設備檢修記錄、運行記錄、故障記錄、缺陷記錄齊全。
有關檔案、資料按時填寫,內(nèi)容完整準確。
3.4設備及環(huán)境
3.4.1設備清潔。
3.4.2基礎及環(huán)境整潔。
3.4.3設備及管線無跑、冒、滴、漏。
4.設備的維護
4.1日常維護
4.1.1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啟動,運行和停車按時填寫運行記錄。
4.1.2經(jīng)常檢查各機構動作是否正常,每次交接班檢查各機構動作是否正常。
4.1.3定時、定點、定人檢查各部聯(lián)接螺栓。
4.1.4檢查走行傳動、開門機構動作。
4.1.5嚴格執(zhí)行潤滑制度,認真做好“五定”“三級過濾”保證潤滑良好。
4.1.6檢查各減速器油箱油位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
4.1.7每月對各搖桿、搖臂軸套進行一次潤滑。
4.1.8每班檢查走行制動器,閘瓦磨損后要及時更換,使制動器處于良好裝態(tài)。
4.1.9每班應仔細檢查耐熱襯板,如果破損嚴重而影響到安全生產(chǎn)時,應立即更換。
4.1.10空氣壓縮機經(jīng)檢修或更換易損件后,在開車前須盤車正常后方可開車。
4.1.11空氣壓縮機經(jīng)大、中修或更換主要零部件后,須經(jīng)過空負荷磨合合格,方可開車。
4.1.12空氣壓縮機運轉期間,操作人員應經(jīng)常注意其運轉情況,按規(guī)定操作記錄。
4.1.13每班應進行一次儲氣罐,冷卻器中沉淀物的排放工作。
4.1.14空氣壓縮機的潤滑油一般情況下2-3個月更換一次。
4.1.15每月檢查進、排氣閥一至二次,檢查閥片、彈簧、螺栓等有無損壞。
4.1.16每半年清洗空氣濾清器、連桿大頭瓦、小頭襯套一至二次,檢查氣缸、活塞、活塞環(huán)等磨損情況一次,同時校驗壓力表、安全閥。
4.1.17每年大修一次壓縮機,清洗一次冷卻器、測量其磨擦部位的磨損情況,作好記錄。
4.2常見故障及處理辦法
第15篇 柏油噴布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噴布機出廠前,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安全正常,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方能使用,不準帶病出車。
(二)柏油進噴布機之前,應先檢查機內(nèi)是否有水,如有水,必須先清除干凈方準使用。
(三)柏油進噴布機時,應隨時注意噴布機內(nèi)油量,防止柏油滿出。
(四)噴布柏油時,先將噴管朝下,同時注意柏油突然噴出避免燙傷。
(五)操作時衣袖鈕扣必須鈕好,鞋帶必須扎好檢查一切防護用品。操作人員要涂防護膏,戴防護鏡、口罩等防護用品操作。
(六)用火烘燒噴管時,應先看好周圍環(huán)境,余火未滅,操作人員不準離開,以免發(fā)生意外。
(七)澆柏油時,必須察看兩邊油管,發(fā)現(xiàn)障礙物立即通知停車,處理后繼續(xù)工作。
(八)隨車滅火機應定期檢查和更換。
(九)澆柏油時,必須注意行人及小孩玩弄竄入車輛前、后及油管附近以免燙傷。
(十)回場后必須認真檢查噴布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