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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中,我們需要關注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設備選型:確保選用的儀器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標準,具備準確性和穩(wěn)定性。
2. 日常維護:定期進行清潔、校準和性能測試,保證儀器的正常運行。
3. 操作培訓:對使用者進行專業(yè)操作培訓,使其熟悉設備功能和應急處理方法。
4. 檢查記錄:詳細記錄每次檢查的結果,以便追蹤和分析數(shù)據(jù)。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儀器故障或瓦斯泄漏的應急預案,確保安全。
內容是什么
設備選型時,要考慮工況條件,如溫度、濕度和壓力等因素,選擇適應性強的儀器。日常維護中,應定期更換濾芯、電池,進行零點和量程校正。操作培訓應包括設備啟動、讀數(shù)解讀及異常情況處理。檢查記錄需詳實,包括檢查時間、地點、讀數(shù)及環(huán)境條件,便于后續(xù)數(shù)據(jù)分析。應急預案應明確責任人,規(guī)定緊急撤離路線和救援措施,提高響應效率。
規(guī)范
1. 制定并執(zhí)行嚴格的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設備登記、借用、歸還流程。
2. 設立專門的校驗周期,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定期校驗,確保數(shù)據(jù)準確性。
3. 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防止誤操作。
4. 定期開展安全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5. 對檢查結果進行定期審核,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采取預防措施。
重要性
瓦斯檢查儀器的正確使用和管理直接影響到作業(yè)安全。不準確的檢測可能導致瓦斯泄漏未被及時發(fā)現(xiàn),引發(fā)嚴重事故。而良好的管理則能確保儀器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員生命安全。因此,建立并執(zhí)行嚴謹?shù)耐咚箼z查儀器使用管理校驗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也是對員工生命安全負責任的體現(xiàn)。只有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我們才能在預防事故、確保生產安全方面取得切實的成效。
瓦斯檢查儀器使用管理校驗制度范文
第1篇 瓦斯檢查儀器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shù)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第2篇 井下瓦斯檢查掛牌管理制度
一、瓦檢員負責井下有毒害氣體檢測任務,在礦長、副礦長、技安員(管廂)領導工作。
二、必須堅持按時上下班,堅持跟班作業(yè),實事求是地做好有毒有害氣體檢查記錄、公布,嚴禁虛報,謊報、瞞報檢查結果真實情況,嚴禁空班漏班,嚴禁超濃度作業(yè),必須堅持“一炮三檢制”和兩人一道前后錯開一定距離進行檢查。
三、對檢測儀器應正確使用,精心愛護,妥為保管。
四、如丟失零件或故意損壞,在工資中扣除賠償。
五、應定期換藥、送檢,確保檢測儀器的可靠和準確性,對通風系統(tǒng)應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礦領導匯報,提出維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風良好、巷道暢通,確保正常生產,并嚴格按照本人崗位責任制辦事。
第3篇 瓦斯跨班檢查制度
為加強瓦檢員交接班期間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接班期間不安全隱患發(fā)生,根據(jù)《關于跟班瓦斯員、安監(jiān)員跨班次現(xiàn)場交接班的決定》棗礦便字[2005]68號文的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瓦檢員交接班制度。
1、瓦檢員交接班地點:
所有瓦檢員必須在井下瓦斯交接室內交接班。
2、瓦檢員交接內容:
⑴瓦檢員應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采掘工作面生產狀況及其它地點的開工、復工等內容。
⑵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內氣體、溫度、風流有無異常,通風設施是否完好,使用正常。
⑶交清瓦斯檢查點的增減及牌板完好情況。
3、接班人員必須分別在早班上午9時30分,中班下午17時30分,夜班零晨1時30分準時到隊點名,根據(jù)巡回檢查排列順序在瓦檢員鑒到記錄上填寫名字,當天要去的采區(qū)和地點,30分鐘后到達交接班地點,如無故晚下井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超過20分鐘不下井的,視曠班處理。
4、井下交接班時間:
早班上午10時,中班下午18時,夜班零晨2時
5、所有交班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所檢查區(qū)域內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和下班應特別注意的情況要當面交接清楚,并且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鑒字;若再出現(xiàn)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6、瓦斯檢查的內容
(1)瓦檢員必須嚴格按照所劃分區(qū)域和地點認真檢查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通防科、礦調度請示報告。
(2)北三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三次,間隔時間2-3小時,其它地點每班檢查二次,間隔時間3-5小時。瓦斯異常區(qū)域回風隅角、架檔等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嘀辽贆z查三次。
(3)當班瓦檢員負責檢查所巡檢區(qū)域內沿途通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礦調度室、通防調度及通風隊匯報。
(4)井下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等施工地點的瓦斯牌板要掛在規(guī)定位置,如實把各種氣體含量寫在瓦斯檢查牌板上,并做好記錄,填寫字跡清晰、工整,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和丟失必須匯報補齊。
(5)當班瓦檢員發(fā)現(xiàn)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現(xiàn)場施工人員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并向礦、科調度、隊匯報。
(6)采區(qū)、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中每班瓦斯檢查至少1次,且每班檢查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小時。
(7)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至少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8)進入串聯(lián)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每班檢查2次,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3次。
(9)井下臨時停風區(qū)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每天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每周檢查一次。
(10)峒室及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鄼z查一次。
(11)井下溜煤眼及煤倉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在施工前后及施工過程中至少各檢查一次瓦斯?jié)舛取?/p>
(12)其它地點的瓦斯檢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瓦檢員上井后立即把瓦檢儀器交到發(fā)放室進行檢修;把瓦檢記錄手冊交到通風隊,便于填寫瓦斯日報表。
第4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
一、瓦撿員必須在地面先檢查,校對瓦檢器。
二、必須提前30分鐘檢查各處的瓦斯。
三、認真填寫好當班的瓦斯牌扳和記錄本。
四、對于工作面瓦斯檢查每班至少3~5 次,對于其它地點至少檢查2~3 次,對于瓦斯涌出異常地點必須專人隨時檢查瓦斯。
五、不準提前下班,必須在井下交接班,若發(fā)現(xiàn)在外面交接斑,進行懲罰。
六、對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細檢查兩次,按最高的一次作為記錄。
七、瓦檢員必須巡回檢查井下各地點,每班對工作面、密閉、水倉進行瓦斯檢查。不準空班、漏檢,并認真填瓦斯檢查班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礦長和技術員匯報。
第5篇 瓦斯治理設施檢查維修制度
1、對瓦斯治理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參加部門有安通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調度室,不參加者對主管科長罰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設施包括:通風設施(風門、擋風墻、密閉、調節(jié)風窗等),壓風設施、避災峒室、煤墻閉子等。
3、通風設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的,對堆放單位罰款50元/次,通風隊監(jiān)管不力的,對通風隊罰款30元/次。
4、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的,對通風隊罰款2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5、風門單道或缺反向風門的,風門沒有連鎖的,流水巷道風門無反水槽的,風門過風筒,溜子皮帶無逆風裝置的,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6、風門前后5米有積水、淤泥,每處對通風隊罰款10元。
7、風門沒有說明牌,密閉前缺柵欄、警標、說明牌,檢查牌,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元。
8、壓風設施檢查嚴格按壓風自救檢查制度進行。
9、避災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雜物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次。
10、避災峒室內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保證壓風自救的數(shù)量,嚴禁有雜物堆積,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災峒室的擋風墻,風門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第6篇 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shù)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第7篇 礦井瓦斯檢查制度范本
1、瓦檢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3次。對沒有進行生產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裝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設專人隨時檢查。
3、井下總回、一翼回風、采區(qū)回風、井下煤倉內、處于回風流中機電設備的設置點、井下水泵房、火藥庫、絞車硐室、水倉、檢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點,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鞕z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天檢查1次。地面煤炭儲裝運系統(tǒng)的煤倉及有可能積聚瓦斯的地點要每班檢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各礦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其它檢查地點的檢查次數(shù)。檢查內容一般為瓦斯和二氧化碳,當出現(xiàn)硫化氫等其它有害氣體時,必須增加檢查內容,檢查次數(shù)同瓦斯檢查。檢查結果由瓦檢工填寫,其他人員嚴禁隨意涂改。
4、井下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進行瓦斯檢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和瞎炮等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規(guī)定;工作面回風隅角(回風巷與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區(qū)約2米的空間)、工作面風流(進回風巷距工作面10米內、距煤壁、頂、底板20厘米的支護范圍,一般在回風巷檢查)、工作面回風流、排瓦斯巷回風流(排瓦斯巷內距外端回風口15米處)、后刮板輸送機的機尾上部、工作面進風順槽橫貫閉墻或閉墻下風流5米范圍煤幫。
6、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工作面風流(掘進頭至風筒出口內)、工作面回風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檢查點為:回撤面風流(工作面作業(yè)范圍)、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絞車硐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米處)。
8、安裝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工作面風流(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范圍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風流(距回風口15米處)、絞車硐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巷內距回風巷車場交岔點15米處)。
9、所有檢查瓦斯地點必須設置瓦斯檢查牌。采煤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回風巷中;采煤、安裝工作面進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進風巷中;掘進工作面風流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掘進頭50米內的巷道中;安裝工作面風流、回風隅角和絞車硐室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距工作面50米內的回風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回撤側距巷口15米處;有正規(guī)測風站的回風巷中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測風站內;其它瓦斯檢查地點的瓦斯檢查牌吊掛在檢查地點。瓦斯檢查牌上應標明檢查地點、時間、班次、檢查人員、檢查次數(shù)、檢查內容、做到“三對口”。瓦檢工負責根據(jù)需要及時移動瓦斯檢查牌。
10、對于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進面和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采工作面要設置至少2名專職瓦檢工進行瓦斯?jié)舛鹊臋z查。
11、礦通風部門要根據(jù)瓦斯檢查的規(guī)定制定審查瓦斯巡回檢查圖表、瓦斯巡回圖表必須明確每個瓦檢工的檢查路線、檢查地點、檢查時間、檢查次數(shù)、匯報時間等。巡回瓦檢工必須按照巡回圖表、沿檢查路線、按規(guī)定的時間檢查,在正常情況下若與圖表誤差超20min按假報瓦斯數(shù)據(jù)處理。每班檢查3次,同一地點每次檢查的相鄰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包括兩個班之間)。
12、瓦檢工在入井前必須對所領儀器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保證下井瓦檢儀器的完好,并帶齊探仗、檢查手冊(巡回圖表)、記錄工具、皮管等必需物品。
13、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班必須做到“手對手”、“口對口”,將當班檢查地點的“一通三防”情況和遺留問題交接清,相互填寫交接記錄,電話向通風調度匯報,通風調度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返打電話或安裝來電顯示電話證實瓦檢工的交接地點。
14、瓦檢工在瓦斯檢查過程中出現(xiàn)特殊情況(如病、礦燈熄滅等)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向通風調度和值班隊干匯報,經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時值班隊干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檢查工作,通風調度進行落實,并有臺帳記錄。
15、每天的瓦斯檢查結果由通風調度人員按時填寫好瓦斯日報,經通風調度負責人和通風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后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等有關領導和部門,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的瓦斯日報表由通風部門整理存檔至少保存一年。
16、瓦檢工佩帶光學瓦檢儀;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隊隊長、通風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全監(jiān)測工、采煤機司機、綜掘機司機下井時,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檢儀,負責經過地點和作業(yè)場所的瓦斯檢查。
17、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時,瓦檢工有權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區(qū)域的作業(yè)或撤出作業(yè)人員,并向通風調度匯報處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
洗煤廠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8、必須編制洗煤廠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并設專職瓦檢員,三班巡回檢查煤倉口,倉內、觀察口、測位口等地點及機電設備周圍20米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并匯報通風調度站,每個小班檢查不少于3次。
19、瓦檢員使用光學瓦斯檢測儀,檢查貯煤倉內的瓦斯時,以膠皮管終端伸入煤倉口以下2米處為準,當瓦斯?jié)舛冗_到1.5%以上時,必須停止附近20米范圍內的電器設備運轉,房間和走廊內的瓦斯?jié)舛冗_到0.5%以上時,必須切斷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含照明電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jié)舛取?/p>
20、建立健全原煤倉及煤倉頂部、底部的瓦斯監(jiān)測工作。分別在原煤倉頂部,精煤倉頂部安設監(jiān)測主機各一臺,在原煤倉東西兩倉倉口上方的機電設備之上0.5米處,安設瓦斯傳感器兩枚,倉口上方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5%,精煤倉裝煤車間安裝瓦斯傳感器六枚,主機一臺,報警濃度為0.5%,不間斷地對洗煤廠瓦斯區(qū)域進行瓦斯監(jiān)測。
21、原煤倉頂部、底部、精煤倉頂部、裝煤車間必須采用防爆型電器設備。
22、原煤倉,精煤倉進行電氧焊時,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
⑴必須制定專項電氧焊措施,并報礦總經理(礦長)、礦總工程師批準。
⑵電氧焊前,必須填寫電氧焊聯(lián)系通知單,并與通風部門值班長取得聯(lián)系,通風部門派專職瓦檢員現(xiàn)場全過程檢查瓦斯?jié)舛茸兓闆r。
⑶電氧焊前及其過程中要始終打開房間走廊的窗戶進行通風。
⑷在原煤倉頂部或精煤倉頂部電氧焊時,必須在兩滿、兩空或一空一滿的情況下方可進行電氧焊工作,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強制排放瓦斯的措施。
⑸每次電氧焊工作時都必須采取可靠的接火措施。把煤倉口及測位口,觀察口蓋嚴,防止火星墜入煤倉引發(fā)事故,嚴禁將燃燒的棉絲等物品扔入煤倉。施工現(xiàn)場的火柴必須專人攜帶。
⑹電氧焊地點下方的煤倉在電氧焊期間必須停止裝運。
⑺電氧焊前,專職瓦檢員檢查施工地點20米范圍內,貯煤倉內等處的瓦斯?jié)舛戎挥性诓怀^0.5%時方可進行電氧焊工作。
⑻施工現(xiàn)場完畢后要派專人觀察一小時,確認無火種、無隱患存在方可離開。
24、煤倉下口蓬堵需放炮處理時,必須制定關于處理煤倉蓬堵的專項安全措施,并請示礦總工程師或副總,經同意后方可放炮,且現(xiàn)場必須有礦副值班長或隊長以上領導及保衛(wèi)部門專職火工員、安監(jiān)員、放炮員,通風部當班工長以上領導和當班皮帶組組長現(xiàn)場指揮。
25、放炮前必須風、水管到位,工作地點灑水消塵,并用足夠長的風管向煤倉嘴內吹風排放瓦斯,當瓦斯?jié)舛冉抵?%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第8篇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制度
1、瓦斯檢查員應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區(qū)域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狀況。
2、交班人員應檢查接班人員是否班前酗酒、勞保用品、瓦檢設備是否齊備,否則不予交班,同時向項目部有關領導進行匯報。
3、交接班內容:
1)分工區(qū)域內通風、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風及生產情況有無異常,以及需要下一班處理和采取的措施。
2)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及需要下一班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3)分工區(qū)域內各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轉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4)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4、接班人員必須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在交接班手冊上簽字,記錄備查。
第9篇 礦井瓦斯檢查工作制度
第一條 每班瓦斯員檢查的次數(shù):
按規(guī)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機電硐室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不生產的工作面至少檢查一次,個別瓦斯涌出量較大的工作地點必須有專人負責巡回檢查。
第二條 瓦斯員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地點、時間、內容檢查制度:
1、瓦斯員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地點、時間、內容檢查,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不超過1小時,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鐘,不得漏過一個地點。
2、檢查的內容是負責檢查責任區(qū)內瓦斯、二氧化碳的濃度、通風系統(tǒng)、灑水系統(tǒng)、局扇、通風設施、檢查放炮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火工品的管理、檢查巷道失修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匯報瓦斯隊或調度室,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第三條 瓦斯檢查結果,填寫在巡回圖表上
瓦斯員把每次的檢查結果認真填寫在瓦斯報表、檢查地點記牌、檢查手冊上并通知現(xiàn)場工作人員,由代班長簽字,并必須做到“三對口”,當瓦斯?jié)舛瘸^《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斯員有權責令現(xiàn)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第四條 規(guī)定瓦斯員在現(xiàn)場交接班的地點: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員在工作面進行現(xiàn)場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來,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雙方都簽字,嚴禁脫崗、漏崗、逃崗。
2、上一班發(fā)現(xiàn)或遺留的問題必須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員著手處理,接班人員接班后必須對自已所管轄區(qū)域內的瓦斯、通風設施、安全監(jiān)測等逐一檢查,各班瓦斯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違反制度者嚴肅處理。
第五條 瓦斯圖表、牌板、日報表要三對口:
瓦斯員每檢查一個地點,都要將檢查時間和結果分別填寫在牌板、報表、工作手冊上,并且內容和時間必須一致,做到三對口。
第六條 因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沼氣濃度降到規(guī)定以下時,方可開動機器。
第七條 礦井因停電和檢修,主扇停止運行或通風系統(tǒng)受到破壞以后,嚴禁工人下井作業(yè),送風后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檢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第八條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通風調度室匯報,嚴禁在瓦斯?jié)舛瘸薜膮^(qū)域內進行機電設備回收等工作。
第九條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進行處理。
第十條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第十一條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采區(qū)回風道、采掘工作面回風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技術礦長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凡通風系統(tǒng)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員必須審查圖表,看是否三對口,并注明合格,發(fā)現(xiàn)問題要注明具體問題的內容,審查人要在所查圖表上簽名,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幫助瓦斯員處理完隱患或提出處理意見,匯報通風科后,才準離開現(xiàn)場。
第十五條 瓦斯報表必須有帶班長簽字,且當日交回監(jiān)控中心,監(jiān)控值班人員認真填寫于匯總表上并于次日將瓦斯匯總表交回調度會上,礦長、副礦長、技術礦長及各有關領導審查簽字。
第十六條 瓦斯隊長必須當日檢查瓦斯員巡回檢查瓦斯的工作質量,分析審查圖表和牌板,幫助處理問題。
第十七條 通風科長、技術礦長必須當日審閱瓦斯匯總表,對反映出的問題要批示處理,并通知有關單位,負責督促、協(xié)調問題的處理,及時掌握問題處理進展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第十八條 嚴格瓦斯巡回檢查制度的監(jiān)督考核,凡發(fā)現(xiàn)瓦斯員脫崗,虛報、假報瓦斯情況的,堅決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九條 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一班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第二十條 嚴格執(zhí)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貫通制度,按要求適時搬開回采工作面回風和尾巷貫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規(guī)定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對于易存在的瓦斯積聚區(qū),要進行瓦斯檢查,發(fā)現(xiàn)體積大于0.5m3,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二條 對于局部積聚的瓦斯,必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經礦各級領導、安監(jiān)、機電、調度室等部門會審,方可執(zhí)行。
第10篇 瓦斯檢查交接班制度
交接地點:巡回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進行交接班。各工作面專職瓦斯檢查員的交接班地點在該工作面懸掛瓦斯牌處。
交接內容:交接當班工作面通風、瓦斯、生產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交接要求
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交接班。
交接班要做到“手對手”、“口對口”,把遺留的問題交接清楚,雙方簽字。
交接班雙方在指定地點交接完畢后,就地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匯報,調度員要做好匯報記錄,同時打回鈴,以確定瓦斯檢查員是否在規(guī)定地點匯報。
填寫“交接記錄”要字跡清晰,交接時間、地點、交接人、現(xiàn)場存在問題等要填寫清楚。
第11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定
1、建立瓦斯巡回檢查制度,每月由通維區(qū)對瓦斯巡回檢查點修訂一次,經通防科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綜采工作面,每班必須安排兩名專職瓦檢員,其中一名跟機跟放瓦檢員,隨時檢查機組和放煤口前后20米范圍內風流、煤壁的瓦斯?jié)舛?一名巡回檢查工作面及進回風巷、落山角風流氣體(ch4、co2、co、溫度)濃度,每班至少檢查、匯報四次。跟機跟放瓦檢員不在現(xiàn)場,嚴禁開機割煤、開窗放煤。
3、礦井在巖巷見煤段或煤巷掘進工作面遇褶曲、斷層等地質構造或瓦斯異常涌出帶時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設專職瓦檢員,隨時掌握氣體變化情況。
4、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工作面進風流、移變、工作面下隅角、煤墻、工作面風流、放煤口、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風流、工作面運(回)順各橫川、工作面回順各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和該工作面系統(tǒng)內的高冒、背風、死角以及放炮地點的瓦斯?jié)舛取?/p>
5、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局扇及開關地點附近10米、工作面風流、工作面回風流、工作面掌子頭、工作面回風流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和該掘進頭內的高冒、背風、及放炮地點的瓦斯?jié)舛取?/p>
6、其它瓦斯檢查地點:礦井(或采區(qū))總回風道、總回風道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風道和回風道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的瓦斯。
7、各地點檢查內容為:瓦斯、co2濃度及溫度(特殊區(qū)域co)。
8、所有瓦斯檢查地點必須懸掛瓦斯記錄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記錄牌懸掛距回風巷上隅角50米內,掘進工作面瓦斯記錄牌板懸掛在距工作面正頭70米內,礦井(采區(qū))總回風道的瓦斯記錄牌板懸掛在測風站。其它輔助點牌板懸掛在需檢查地點處,每缺少一塊瓦斯記錄牌板罰通維區(qū)50元。
9、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須安排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瓦檢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管兩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制止并及時匯報。
10、所有檢查地點的瓦斯?jié)舛瘸^《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違章蠻干。
11、瓦檢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次數(shù)、項目和巡回路線進行檢查,都要將檢查的時間和結果分別填寫在牌版和記錄本上,并記錄該區(qū)域監(jiān)測斷電傳感器顯示數(shù)值,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否則每次罰瓦檢員50元。
12、凡采掘工作面出現(xiàn)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積聚、瓦檢員未查出或查出未及時停電撤人,未匯報未停電撤人者,罰通維區(qū)長、瓦斯班長各50元,罰瓦檢員100元,嚴重者開除礦籍。
13、凡瓦斯超限或瓦斯局部積聚、瓦檢員、通風部門等有關人員通知撤人、停電措施時,施工單位拒不執(zhí)行或行動遲緩者,罰其單位1000元,罰跟班干部、班長各100元,在場其他人員各50元,嚴重者直至開除。
14、凡在停風區(qū)域瓦斯超限區(qū)域進行回收、檢修電器設備等工作,每次罰施工單位3000元、指揮者500元,造成事故的嚴肅處理。
15、井下放炮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否則罰班長、放炮員、瓦檢員各50元。
16、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各自范圍內的瓦斯,嚴禁空班漏檢、謊報,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罰通風班長、瓦斯班長及責任者各100元。
17、瓦斯檢查必須執(zhí)行“三對口”制度,否則每處罰瓦檢員、通風調度員、瓦檢班長各50元。
18、瓦檢員在井下攜帶的瓦檢器必須完好,開關、防護套齊全且?guī)в胁簧儆?米長的輔助管和檢查杖,否則罰瓦檢員50元,儀器修理工50元。
19、每次檢查完畢,及時向通風調度室匯報。
20、跟班區(qū)隊長、放炮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安監(jiān)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報警儀檢查瓦斯,一次不帶罰責任者50元。
21、必須建立瓦檢員查崗制度,每班必須有“一通三防”部門的管理人員或班組長進行查崗,防止出現(xiàn)空班漏檢。
22、回采工作面前后落山不允許有遺漏的金屬網,頂部錨桿或錨索必須回收或卸載,運回順金屬網必須每50米斷開或絕緣。
第12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指定時間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內容齊全、字跡工整、清晰。
二、交接班內容:各采掘面、總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機電硐室等地點的瓦斯變化和煤塵情況,通風設施使用維護情況,傳感器運行情況,局部通風機運轉和風筒使用情況,下班注意問題等。
三、交接班時,必須將當班情況交接清楚,并由交班人填寫交接記錄,接班人同意后接班并簽字,交班人將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定器、智能瓦斯采集器升井后及時交回工區(qū)。
四、瓦斯檢查員交接班時間:
早班16:00~16:20分;中班:24:00~24:20分;夜班:8:00~8:20分。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交接,嚴禁晚下井、早上井。
五、瓦斯檢查員如發(fā)現(xiàn)井下瓦斯、溫度等變化異常以及風筒、通風設施等被損壞,要及時向調度室和通防工區(qū)匯報,并記入交接班記錄。
六、交接班記錄必須詳細填寫,嚴禁弄虛作假。要搞好交接班室內的衛(wèi)生,嚴禁在交接班內就餐,使之保持清潔、干凈。
七、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第13篇 礦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檢查管理制度
第一條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yè)的地點、礦井總回風巷都應納入檢查范圍。
第二條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jié)舛葯z查次數(shù)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條 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
第四條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濃度應每班檢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二氧化碳濃度。
第五條 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檢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第六條 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第七條 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有權責令現(xiàn)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第八條 每旬對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檢查一次。
第九條 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鞕z查一次,檔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軝z查一次。
第十條 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風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及時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生產部匯報。
第十一條 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第14篇 瓦斯跨班檢查制度范本
為加強瓦檢員交接班期間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接班期間不安全隱患發(fā)生,根據(jù)《關于跟班瓦斯員、安監(jiān)員跨班次現(xiàn)場交接班的決定》棗礦便字[2005]68號文的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瓦檢員交接班制度。
1、瓦檢員交接班地點:
所有瓦檢員必須在井下瓦斯交接室內交接班。
2、瓦檢員交接內容:
⑴瓦檢員應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采掘工作面生產狀況及其它地點的開工、復工等內容。
⑵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內氣體、溫度、風流有無異常,通風設施是否完好,使用正常。
⑶交清瓦斯檢查點的增減及牌板完好情況。
3、接班人員必須分別在早班上午9時30分,中班下午17時30分,夜班零晨1時30分準時到隊點名,根據(jù)巡回檢查排列順序在瓦檢員鑒到記錄上填寫名字,當天要去的采區(qū)和地點,30分鐘后到達交接班地點,如無故晚下井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超過20分鐘不下井的,視曠班處理。
4、井下交接班時間:
早班上午10時,中班下午18時,夜班零晨2時
5、所有交班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所檢查區(qū)域內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和下班應特別注意的情況要當面交接清楚,并且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鑒字;若再出現(xiàn)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6、瓦斯檢查的內容
(1)瓦檢員必須嚴格按照所劃分區(qū)域和地點認真檢查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通防科、礦調度請示報告。
(2)北三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三次,間隔時間2-3小時,其它地點每班檢查二次,間隔時間3-5小時。瓦斯異常區(qū)域回風隅角、架檔等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嘀辽贆z查三次。
(3)當班瓦檢員負責檢查所巡檢區(qū)域內沿途通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礦調度室、通防調度及通風隊匯報。
(4)井下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等施工地點的瓦斯牌板要掛在規(guī)定位置,如實把各種氣體含量寫在瓦斯檢查牌板上,并做好記錄,填寫字跡清晰、工整,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和丟失必須匯報補齊。
(5)當班瓦檢員發(fā)現(xiàn)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現(xiàn)場施工人員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并向礦、科調度、隊匯報。
(6)采區(qū)、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中每班瓦斯檢查至少1次,且每班檢查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小時。
(7)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至少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8)進入串聯(lián)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每班檢查2次,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3次。
(9)井下臨時停風區(qū)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每天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每周檢查一次。
(10)峒室及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鄼z查一次。
(11)井下溜煤眼及煤倉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在施工前后及施工過程中至少各檢查一次瓦斯?jié)舛取?/p>
(12)其它地點的瓦斯檢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瓦檢員上井后立即把瓦檢儀器交到發(fā)放室進行檢修;把瓦檢記錄手冊交到通風隊,便于填寫瓦斯日報表。
第15篇 某礦巡回檢查瓦斯制度
1、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規(guī)定認真檢查所負責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情況。每班開工前,瓦檢員必須先檢查工作面的瓦斯,工作面未檢查瓦斯不準工人進入工作面工作。
2、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業(yè)地點,要做到無瓦斯超限作業(yè),無空班漏檢、無瓦斯積聚,每個工作面至少檢查3次,空的工作面至少檢查1次。每班檢查結果,都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的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3、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均要檢查瓦斯、并做好記錄、瓦斯超限不準放炮。
4、做好瓦斯檢查記錄,做到井下瓦斯記錄牌,班報手冊,瓦斯日報“三對口”。
5、瓦檢員要認掌握本班的通風、瓦斯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時,必須立即用電話向井口調度室或單位領導匯報解決。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出班后還要向單位領導匯報一次。
6、對瓦斯檢定器要及時檢查校驗并定期送儀修房維修保養(yǎng),及時更換藥品,愛護儀器,以保證儀器的準確性。
7、瓦斯檢查員必須堅持與工人同進班、同出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休息,必須堅持原則、向違反《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行為作斗爭,應堅決制止“三違”行為。
8、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點交接班,交接班時情況要交待清楚,實行雙方簽字制度。
第16篇 j礦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qū),巡回檢查區(qū)要根據(jù)生產區(qū)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qū))之間聯(lián)系巷道必須掛標志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qū))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密碼交接班,井(區(qū))、段領導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qū)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zhí)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匯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四檢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綜采工作面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巖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fā)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并攜帶不少于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fā)現(xiàn)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系統(tǒng),并且能畫出責任區(qū)域系統(tǒng)圖。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匯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匯報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并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zhí)行井(區(qū))長區(qū)域瓦斯負責檢查制度。
第17篇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每班不少于3次的檢查,每次檢查后應立即向監(jiān)測調度匯報,同時還要匯報二氧化碳濃度、風流的溫度、瓦斯探頭顯示的濃度。
2、采、掘工作面瓦斯檢查時間分別定為:
捌點班:9-10、11-12、13-14、交班
肆點班:17-18、19-20、21-22、交班
零點班:1-2、3-4、5-6、交班
3、掘進工作面臨時停風一定要設柵欄。
4、瓦檢員必須按規(guī)定地點、次數(shù)進行檢查,每檢查一個地點要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并對該檢查區(qū)域內瓦斯探頭顯示濃度用攜帶的瓦檢儀進行同位置濃度檢查核對,并記錄同一時間的對應數(shù)據(jù),及時匯報。
5、瓦檢員每班匯報次數(shù)要對應檢查次數(shù),必須做到手冊、牌板和調度臺帳三對照。
6、瓦斯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只要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有權先行停止該工作面的作業(yè),按規(guī)定采取撤人、斷電等措施,然后匯報。
第18篇 瓦斯檢查管理和日報臺帳審查制度
1、瓦檢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煤炭行業(yè)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干好本職工作,嚴格執(zhí)行瓦檢員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3、下井前20分鐘,對瓦檢器實行檢查,對各要害部位做到詳檢、詳查,瓦檢器準確無誤后,方可攜帶下井,對“帶病”的瓦檢器,嚴格執(zhí)行不準下井原則。
4、瓦檢人員必須對井下需要測量瓦斯的地點嚴格監(jiān)測,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機電設備、硐室、進回風等處的準確情況,每個地點,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檢查。
5、對檢測的實際數(shù)據(jù)必須按實際記入瓦檢記錄本,瓦檢記錄牌板,并按井下檢測的記錄,核對清楚后,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將記錄填入日報和臺帳,經安全生產礦長、技術員、安全員和本班瓦檢員審核完畢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嚴格執(zhí)行“反違章作業(yè)”“反違章指揮”的宗旨,對瓦斯超限的地點有人工作時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總回風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瓦檢員、安全員有權停止工作地點人員的工作,待處理后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7、對井下需用火工產品的地點,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制度,對瓦斯超限地點和支護不穩(wěn)地點有權拒絕放炮,并嚴格杜絕火工產品流失,做到無任何流失現(xiàn)象發(fā)生。
8、對檢測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數(shù)據(jù),要公開向井下工作人員公布,不得有作何隱瞞現(xiàn)象,并認真接受安全員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所測數(shù)據(jù)和井下安全員較對。
9、必須做到三簽字(瓦檢員、安全生產礦長、安全員),四無誤(瓦檢記錄、瓦檢牌板、瓦檢日報、瓦檢臺帳),準確無誤的填報。
10、每7天內礦調度室集中安全生產礦長、瓦檢員、安全員、技術員對7天內的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核對、審查,由安全員生產礦長審閱后,向法人匯報本7天內的工作情況,以便加強我礦的工作管理力度。
第19篇 瓦斯抽放效果檢驗檢查制度
1、防突區(qū)域內的采掘工作面在實施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前,防突隊必須提前8小時向防突隊提出書面申請,并由隊干負責填寫報防突組簽字后方右有效,凡未填寫書面申請單而影響工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2、施工隊隊干在填寫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申報單后,必須落實好工作面現(xiàn)場的準備情況,將與防突無關的儀器、設備搬開;
3、防突隊在接到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申報單后,必須及時落實有關工具(如風煤鉆、電煤鉆、鉆桿等),并詳細檢查其完好情況;按時安排人員到該工作面實施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工作,不得無故影響工作。
4、實施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工作時,防突隊必須派足夠人員,嚴格按防突措施、操作規(guī)程等要求施工,不得影響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的工作。
5、防突隊必須加強對預測預報儀器的管理,認真做好儀器的使用、保護、維修和定期送檢工作,嚴禁儀器帶“病”入井進行預報和效檢,每次使用儀器后,操作人員必須及時清掃灰塵并充電,為下一次使用作準備,凡是儀器因入井前檢查不到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或儀器帶病使用,測出假結果的將按嚴重“三違”處罰。
6、預測預報(效果檢驗)結束后,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人員應立即出井,打印出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結果,并填寫預測預報(或效果檢驗)報告單,送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審批,審批后將報告單發(fā)至有關單位、部門。
第20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
一、瓦撿員必須在地面先檢查,校對瓦檢器。
二、必須提前30分鐘檢查各處的瓦斯。
三、認真填寫好當班的瓦斯牌扳和記錄本。
四、對于工作面瓦斯檢查每班至少3~5 次,對于其它地點至少檢查2~3 次,對于瓦斯涌出異常地點必須專人隨時檢查瓦斯。
五、不準提前下班,必須在井下交接班,若發(fā)現(xiàn)在外面交接斑,進行懲罰。
六、對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細檢查兩次,按最高的一次作為記錄。
七、瓦檢員必須巡回檢查井下各地點,每班對工作面、密閉、水倉進行瓦斯檢查。不準空班、漏檢,并認真填瓦斯檢查班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礦長和技術員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