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2有哪些
篇1
操作步驟
1. 檢查電機車:在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池電量、剎車系統(tǒng)、照明設備、警報裝置及連接部件是否完好。
2. 啟動電機車:確認周圍無安全隱患后,按下啟動按鈕,緩慢釋放制動器,平穩(wěn)起步。
3. 行駛控制:根據(jù)路況和作業(yè)需求,合理控制電機車的速度,避免急加速或急剎車。
4. 轉(zhuǎn)彎與倒車:提前鳴笛警示,減慢速度,確保安全后再進行轉(zhuǎn)彎或倒車操作。
5. 停車:在指定地點停車,關閉電源,拉緊手剎,確保車輛穩(wěn)定。
6. 維護保養(yǎng):定期對電機車進行清潔、潤滑和檢查,及時處理故障,保證設備良好狀態(tài)。
篇2
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工作
1. 檢查充電設備是否完好無損,確保電路連接正確。
2. 確認蓄電池電機車停放位置安全,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
3. 穿戴好防護裝備,包括絕緣手套、護目鏡和防護鞋。
二、充電過程
1. 關閉電機車電源,斷開電池連接。
2. 將充電器接入電源,檢查電壓和電流設置是否符合電池規(guī)格。
3. 連接充電線至電池端,確保接觸良好,避免短路。
4. 啟動充電器,監(jiān)控充電過程,防止過充。
三、充電期間的安全措施
1. 充電區(qū)域保持通風良好,避免氫氣積聚。
2. 避免接觸充電中的電池,以防觸電或酸液濺傷。
3. 發(fā)現(xiàn)異常如發(fā)熱、冒煙等情況,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應急措施。
四、充電結(jié)束
1. 充電完成后,先斷開充電器,后斷開電池連接。
2. 檢查電池液位,如有需要,添加蒸餾水。
3. 重新連接電池,確認無誤后開啟電機車電源。
五、維護與保養(yǎng)
1. 定期清理電池表面及充電設備,保持清潔。
2. 檢查電池蓋是否密封良好,防止漏液。
3. 對充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篇3
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起動前準備
2. 行車操作
3. 停車與檢查
4. 應急處理
5. 維護保養(yǎng)
6. 安全規(guī)定
篇4
蓄電池電機車是礦山巷道內(nèi)的重要運輸設備,其操作涉及安全與效率。本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車輛檢查與準備
2. 啟動與運行
3. 停車與充電
4. 故障處理與日常維護
篇5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設備檢查與準備
2. 起動與運行
3. 停止與充電
4. 故障處理與日常維護
5. 安全規(guī)定
篇6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蓄電池電機車是礦山井下運輸?shù)闹匾O備,其安全運行直接影響到礦井生產(chǎn)的安全與效率。以下是蓄電池電機車司機的操作規(guī)程:
1. 駕駛前檢查:
- 檢查電機車的外觀,確保無明顯損壞。
- 確認蓄電池電量充足,接線連接牢固。
- 檢查剎車系統(tǒng),確保制動有效。
- 測試燈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2. 啟動與行駛:
- 按規(guī)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護裝備。
- 操作手柄緩慢啟動電機車,避免突然加速。
- 注意前方路況,保持安全速度行駛。
3. 載物與卸載:
- 根據(jù)貨物重量合理分配裝載位置。
- 裝卸貨物時,確保車輛穩(wěn)定,避免超載。
- 卸貨后,確認貨物完全離車,再啟動電機車。
4. 行車安全:
- 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得逆向行駛或超速。
- 在彎道、坡道和視線不良地段降低速度。
- 遇到行人或其它車輛,提前鳴笛示意。
5. 故障處理:
- 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 小故障自行處理,大故障及時上報維修。
6. 停車與保養(yǎng):
- 到達目的地后,將電機車停放在指定位置。
- 定期清潔電機車,做好日常維護。
- 完成工作后,斷開電源,關閉車門。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2
蓄電池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二)
1.開車前的檢查與準備
1.1檢查控制器是否靈活,閉鎖裝置是否可靠,兩個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檢查碰頭、聯(lián)接裝置、制動裝置、撒沙裝置、照明燈、警鈴或警笛,如有一項不正?;蚍辣O備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時匯報。
1.3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空、重車數(shù)拉車,不得多拉。
1.4開車前要檢查軌道上有無阻車器或其他障礙物。
1.5檢查蓄電池箱與車架連接是否穩(wěn)固,箱蓋是否蓋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銷,合上照明開關;檢查照明燈是否良好。
1.6判斷電壓是否合乎要求。
1.7檢查各處油量是否滿足。
1.8開車前做一次啟動和制動試驗。
2.操作程序
2.1開車
2.1.1照明開關,開亮照明燈。
2.1.2按上換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車方向的位置;轉(zhuǎn)動手輪,松開制動閘。
2.1.3接到開車信號后,先前后了望有無障礙物或人員,確認無誤,然后鳴笛或打鈴示警。
2.1.4將控制手把從零位推到“1”位,使機車緩慢加速起動,待全部車輛起動后,再將控制手把均勻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電機車達到正常運行的速度。
2.2停車
2.2.1將控制手把逐漸拉回零位,然后轉(zhuǎn)動手輪施閘,將列車停住;
2.2.2將換向手把扳回零位。
3.運行注意事項
3.1控制手把除4檔和7檔可以長期停留外,其他檔不可停留過久,一般為2-3秒,上坡起動可為4-5秒。
3.2加速時,控制手把應逐級推動,不可一下推過幾檔,也不可停留在兩檔之間。
3.3需要低速運行時,可用時斷時通電或輪換使用各檔來實現(xiàn),禁止用車閘控制車速。
3.4改變行車方向時,應使列車停穩(wěn)以后才進行換向操作。
3.5停車應先斷電后施閘,在一般情況下禁止用電機反轉(zhuǎn)停止機車。
3.6按公司規(guī)定的掛車數(shù)牽引列車,嚴禁超載運行。
3.7列車或機車行駛時,必須前有照明燈,后有紅尾燈,并有跟車員跟車。
3.8機車司機操作時,必須坐在駕駛室內(nèi),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車外。
3.9行車時,司機應遵守下列行車信號:
3.9.1口笛信號:一聲為:“停車”,二聲為:“前進”,三聲為:“后退”。
3.9.2礦燈信號:燈光左右晃動為“停車”,上下晃動為“前進”,繞圓圈為“后退”。
3.9.3紅綠燈信號:紅燈為“禁止通行”,綠燈為“允許通行”。
3.10機車行駛到檢修地段時,司機應減低車速,打鈴示警,聽從檢修人員指揮。
3.11機車臨近彎道、道岔、風門、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視線有障礙時,應在40米外減低車速,并打鈴示警。
3.12人車和物車交鋒時,雙方都應減速行駛。
3.13兩列車或兩機車頭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3.14列車制動距離: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15除調(diào)車和處理事故外,在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3.16車輪空轉(zhuǎn)或滑行時,應將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啟動。
3.17機車或礦車下道時,應由人工處理上道,禁止用機車強行牽引。
3.18司機應根據(jù)機車拉煤趟數(shù)和運行中燈光亮度判斷蓄電池放電情況,嚴禁蓄電池過放電。
3.19蓄電池機車在井下發(fā)生電氣故障時,應運到車庫內(nèi)檢修。
3.20機車司機需離開座位時,應停住機車,取下?lián)Q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關閉車燈。
3.21機車運輸火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3.21.1炸藥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中運輸,如果在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炸藥和雷管的車輛之間及與電機車之間都必須用三個礦車隔開。
3.21.2必須由井下火藥庫負責人員護送,除跟車護送和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車。跟車人員要站在尾車碰頭上。
3.21.3裝送火藥的列車,不準同時運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
3.22.1車輪脫軌或車輛脫鉤。
3.22.2巷道及線路環(huán)境威脅安全行車時。
3.23列車停車后不準壓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霧和雨雪看不清前進方向時,要減速,必要時要有人引導。
3.25車閘的使用注意事項:
3.25.1運行中嚴禁用車閘調(diào)速。
3.25.2制動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動時,應緩施閘,均用力,但不能過晚。
3.25.4當車速快,軌道較滑,在制動時,同時撒沙。
3.25.5使列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制動距離,司機應根據(jù)經(jīng)驗提前施閘。
3.26電機車有以下情況,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頭或碰頭損壞者。
3.26.2連接裝置有損壞時。
3.26.3制動裝置有損壞者。
3.26.4撒沙裝置失靈或無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無紅尾燈者。
3.26.6警鈴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內(nèi),電機車的電氣設備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閉鎖失靈者。
3.26.9減速箱缺油。
3.26.10電機車駕駛室無門。